涟水涟城中心小学毕业作文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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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事业单位: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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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免笔试的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由涟水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涟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涟水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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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再问“涟水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和施教区划分”问题
涟水阳光办领导的回复: 您好,经了解县教育局,2014年涟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在原有基础上略有调整,目前正在修订完善之中,近期,将通过涟水教育网及时予以公布。感谢您对涟水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这个“近期”需要20天时间吗,眼看马上就要招生报名了,如果施教区没有变化,请明示一下。期待领导们为民办点实事哦。不能在忽悠“近期”来搪塞群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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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等待回复。
您好,经咨询县教育局,2014年涟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正在修订完善之中,出台后将通过涟水教育网第一时间予以公布。您也可致电县教育局初教科咨询,联系电话2。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您谅解。感谢您对涟水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终于盼到“涟水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出台了
2014年涟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一管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县招委会统一领导下,城区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农村由乡镇(办事处、园区)具体负责。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适龄儿童和少年凭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所在施教区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通过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招收新生,不得在非起始年级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非涟水籍学生。
(三)坚持规范办学行为。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各学校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奥赛班”、“特长班”、“兴趣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分快慢班,更不得以举办此类班为名组织入学考试和收费。严格按县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小班化教育。招生完毕后,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分别报教育局中、初教科审核备案。
(四)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小学招生
1.农村小学招生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在乡镇(办事处、园区)分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在招生之前,由乡镇(办事处、园区)公布本地有办学资质的小学名单。各校通过广播宣传、张贴告家长书等形式,动员适龄儿童到有办学资质的小学就读。招生宣传发动从6月23日开始,8月30日前完成报名注册工作。
2.城区小学招生
招生对象: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施教区域内适龄儿童(民办小学招生以面向县城区为主,少量面涉其他区域)。
招生计划:实验小学330人,郑梁梅小学550人,南门小学440人,幸福里实验小学550人,外国语小学770人,向阳小学330人,军民小学660人,安东学校小学部440人,淮文外国语学校小学部220人,金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550人,涟城中心小学275人,牌坊小学110人,特殊教育学校30人。
(二)初中招生
1.农村初中招生
农村中学的初一招生工作在乡镇(办事处、园区)分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原则上只招收本乡镇(办事处、园区)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城区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2014年小学毕业生,禁止招收初中在籍学生。
招生计划:郑梁梅中学880人,外国语中学1210人,实验中学770人,第四中学880人,红日中学660人,金城外国语学校初中部825人, 淮文外国语学校初中部880人,安东学校初中部1100人。
四、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及生源资格认定
(一)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①治淮路(向北延伸接涟洲路)以东,(温州商城西墙向南接)同乐路、兴文路以西,常青西大道以南,黄河路以北。(含五岛湖公寓小区)②淮浦路以东,涟洲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南,环湖北路以北。
郑梁梅小学:①金城南路接常青东大道后向西至安东南路再向南至城东路向东至计生指导站东墙边向南接老涟中东围墙向南过郑梁梅大道延伸至废黄河边一线以东。②渠北东路以南,废黄河以北。③城东社区。(含原东门小学施教区及蚕桑场;不含原牌坊小学施教区)
南门小学:①淮浦路以东,安东南路以西(向南延伸至黄河边,含自来水厂),黄河路以南(含中恒国际花园小区)。②淮浦路以西,龙腾西路以南的黄河居委会所属范围(含原三队)。
幸福里实验小学:①淮浦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北。②淮浦路以东,涟洲路以西,红日路以南,涟东干渠以北。
外国语小学:①温州商城西墙向南接同乐路、兴文路,由兴文路向南接黄河路、由黄河路向东接安东南路向南过郑梁梅大道至自来水厂东界延伸至废黄河边一线以东,安东南路接城东路向东至计生指导站东墙边向南接老涟中东围墙向南过郑梁梅大道延伸至废黄河边一线以西。②常青西大道向东接安东南路向南至城东路一线以南,废黄河以北。
向阳小学:①涟洲路以东,金城路以西,红日路以南,常青路以北。②金城北路以东,红日路以南,东环路以西,渠北东路以北。(不含引河村,不含原东门小学施教区及蚕桑场)
军民小学:淮浦北路以东,金城路向北接涟新公路以西,涟中干渠以南,红日路以北。
安东学校小学部:①金城路向北接涟新公路以东、东环路以西、红日路以北的涟城范围(原四中附属小学施教区部分)。②引河村(原属涟城中心小学施教区)。
涟城中心小学:①淮浦路以东,治淮路以西,黄河路以北,环湖北路以南。②淮浦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南,龙腾路以北。(不含谷嘴村)
牌坊小学:原五中小学部施教区。
特殊教育学校:全县各乡镇。
郑梁梅中学:①安东路从北门大闸口向南至城东路,沿城东路向东至计划生育指导站东墙边向南至老涟中东墙边,沿老涟中东墙边向南至废黄河边以东,东环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南。②二塘村及城东社区区域内的适龄学生。
外国语中学:①温州商城西墙向南接同乐路、兴文路以东,安东南路以西,常青西大道以南,黄河路以北。②安东南路向南沿水厂西墙边延伸至废黄河以东,城东路以南,沿计划生育指导站东墙边向南接老涟中东墙边向南延伸至废黄河以西,废黄河以北。
实验中学:①北门闸向南接常青西大道,沿常青西大道至温州商城西墙向南接同乐路、兴文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南,黄河路以北。②安东南路向南沿水厂西墙边延伸至废黄河以西,黄河路以南。【保滩镇(原保滩中学、永兴学校的中学服务范围)、机场产业园(原蒋庵中学、药材学校、力帆学校的中学服务范围)的学生如若就读实验中学,视同为施教区内学生。】
第四中学:安东路以西,涟中干渠以南,涟东干渠以北。(县工业新区区域内所辖的学生按照县政府[2006]20号会办纪要执行。)
红日中学:①安东中路以东,东环路以西,红日路以南,涟东干渠以北。②安东北路以东,金城路以西,红日路以北,炎黄大道以南。③安东北路以东、炎黄大道以北、涟中干渠以南、涟新路以西。
安东学校中学部:①金城路向北接涟新公路以东、东环路以西、红日路以北的涟城范围。②安东北路以东、炎黄大道以北、涟中干渠以南、涟新路以西。【朱码镇(不含原河网办事处)、李集化工园区、徐集乡(原朱码中学、李集中学、徐集中学所服务区域)和原县第五中学所服务的二环路以东地区(有其它协议的按相关协议执行)的学生如若就读安东学校,视同为施教区内学生。】
(二)资格认定
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施教公办学校。
户籍及房产等相关证件截止日期为日。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小学
1.调查摸底:6月30日前;
2.报名登记:7月上旬;
3.资格审查:7月11日—7月25日;
4.初录公示:8月上、中旬;
5.录取公布:8月26日前(公布前将名单及其信息报初教科审核);
6.报到注册:8月26日—8月30日。
7.学籍办理: 9月初,各校按学籍管理要求,做好新生电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初教科办理学籍(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初中
1.初审分类:7月2日前,农村按乡镇、城区按学校,由各小学根据初中施教区资格认定办法,做好本校毕业生的证件初审、分类登记等工作。
2.资格审核。7月3日,各小学须将分类登记表移交相应初中,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于7月5日前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校进行施教区生源资格审核。
3.初录公示:7月上、中旬,各初中校将录取的施教区内学生信息进行公示;
4.录取公布:8月26日前,各初中校公布录取的初一学生信息,公布前将名单及其信息报中教科审核;
5.报到注册:8月26日-8月30日,小学毕业生持盖有小学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学籍卡、毕业证书及录取通知书到相关初中报到。
6.学籍办理:9月初,各校按学籍管理要求,做好新生电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到中教科办理学籍(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和办公室、中教科、初教科、督导室、监察室、安全稳定科、职社科、招生办等相关科室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招生工作。并邀请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同志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各乡镇(办事处、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城区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班子,负责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一)落实化解责任。招生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要把工作的各个环节做细做实,要负责向本校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要积极做好招生工作中各种矛盾、问题的化解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家长的信访、电访或面访等工作,做到矛盾化解不回避、问题解决不推诿,对学校能自行解决的矛盾与问题,不得随意上交。
(二)控制办学规模。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凡未经许可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执行学籍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招收非起始年级学生。
(四)规范招生行为。所属施教区的学生,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施教区生源资格的认定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考虑,严格审核,确保施教区资格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对招收新生进行选拔性考试,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省“五严”相关规定。
(五)遵守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服从大局,按程序阳光操作。自觉执行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时间,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不得违反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和擅立名目收费,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室)、(安全稳定科)、(督导室)、(初教科)、(中教科),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责任人,县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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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
为适应涟水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涟水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且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岗位要求的专业(详见《涟水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3.年龄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在我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于日-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水县红日路西首)五楼报名。咨询电话:9。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涟水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报名费100元。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应聘人员于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科目均为一门,总分100分。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考试范围、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开考比例为1:1.5的岗位,按1.5倍确定),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教育类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
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化方式,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
住建类规划监察大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
面试总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核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由涟水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涟水县人社局网站(http://rsj.)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涟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涟水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 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涟水县委组织部:5
涟水县纪委、监察局:6
涟水县人社局:9
六、本简章由涟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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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严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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