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度是重体力吗?

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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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公示
本合同是《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集体合同》关于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专项集体合同,由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公司全体女职工签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东风汽车公司关于印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依照平等协商原则,由公司工会代表全体女职工与公司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公司与公司女职工。公司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女职工由公司工会主席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公司法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集体合同的执行。第三条& 本集体合同对签订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第四条& 公司与女职工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第二章& 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第五条& 公司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培训,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在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方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六条& 女职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爱岗敬业,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为公司发展多做贡献。公司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应当引导女职工立足岗位,提高素质和技能,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督促公司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第七条& 公司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或拒绝录用女职工。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重视培训、选拔女干部。第八条& 公司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有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公司应将劳动合同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公司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公司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变更工作岗位的,应当征得女职工的同意。第九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务院《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下列工作:(一)人工锻打、重体力人工装卸、冷藏、强烈振动的工作;(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国家规定的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第十条 &女职工经期,公司应提供以下保护:(一)在月经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二)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而不能正常工作的,经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公司可适当给予其1至2天的休息。第十一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给予以下劳动保护:(一)不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高空、低温、冷水、高温、噪声作业以及孕期国家规定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二)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相应扣减其工作量;(三)不安排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四)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公司可每天给予其1小时工间休息,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相应扣减其工作量;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间不得低于该职工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且不得低于公司月最低工资标准,休息期间的福利待遇和晋级、评奖不因此而受影响。第十二条& 女职工的产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女职工怀孕未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45天产假;满7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生育产假;(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三)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五)已婚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第十三条& 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1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享受护理津贴。第十四条& 女职工哺乳期,公司提供以下保护:(一)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应当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也可合并为一次,一次60分钟。(二)不安排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安排其延长劳动时间或夜班劳动;(三)婴儿满1周岁后,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确认为体弱的,公司可适当延长该女职工的哺乳期,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第十五条 &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工作时,公司根据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及实际情况,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它适宜的工作。第十六条& 公司每年安排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检查,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检查结果告知女职工本人;公司为女职工提供相应的卫生设施,按月为女职工发放劳动保护卫生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第十七条 &女职工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公司按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女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公司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第十八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第十九条 &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女职工3月8日放假半天。工会组织女职工开展丰富多彩文体娱乐活动。第二十条 在工作场所,公司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一条&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本专项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和签订的全过程,有权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合同双方每年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合同执行情况。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外,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终止。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处理。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7日内,公司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本合同即行生效。公司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合同正式文本。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合同内容与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按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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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29号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省长李鸿忠
二○○九年二月五日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平等就业,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规定的实施工作。
工会、妇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员,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用妇女,不得提高对妇女的招(聘)用标准。
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下列劳动:
(一)矿山井下作业以及人工锻打、重体力人工装卸、冷藏、强烈振动的工作;
(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国家规定的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第六条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下统称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在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相应的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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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男50岁和女45岁是目前现行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可能会成为延迟退休政策的先行者。但实际上不难看出,退休年龄低的群体基本都属于重体力劳动者,甚至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来源:央视网
记者近日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态,我国将以“一年提高几个月”的推进方法,采取渐进式的方式延迟退休年龄。延迟退休:采取渐进延迟方式据了解,我国现行的职工退休年龄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且现在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已到了76岁。胡晓义对此表示,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不对当期的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我国将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他介绍,所谓“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首先要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几年告知社会。其次,要分步骤,比如先从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从人力资源替代弹性系数低的群体开始,逐步扩展到各类群体。第三,延迟退休年龄一定要“迈小步”,以“一年提高几个月”这样的方式一步一步推进,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对于“延迟退休将增加缴费年龄、损害个人利益”的疑虑,胡晓义指出,实际上工资的增长比养老金的增长快,如果多工作一年,多缴费一年,工资的基数就高,养老金的水平也会更高。提前退休:严格控制调整结构胡晓义表示,在延迟退休的同时,我国还将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强化养老保险激励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开发更多适合中老年人、又不与青年人争夺工作机会的岗位,加强中老年人技能培训等,最大限度降低延迟退休的不利影响。此外胡晓义还透露,目前公务员的退休政策都是依据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来执行,延迟退休年龄是社会总体政策,而不是单对哪一群体来研究。胡晓义强调,目前并没有听说过“率先延迟公务员退休年龄”这样的建议。双轨制并轨:均衡负担保障权益胡晓义还表示,养老金双轨制造成同类人员的待遇差别拉大,已到了“并轨”新时期。他表示,养老金双轨制造成同类人员的待遇差别拉大,必须要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否则会加大社会分配的不公,也会引起诸多的社会矛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相互的人员交流会越来越多,养老金制度不同将会阻碍人员的流动。胡晓义称,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保险制度,实行基金社会统筹,也有利于均衡各单位的负担,保障全社会各单位人员的养老权益。专家观点昨天,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郝演苏院长和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王晶教授。两人对延迟退休对象进行了分析并阐述观点。谁率先延退?女性职工对于胡晓义提出以“一年提高几个月”的方式步步推进,郝演苏基本表示支持。郝演苏认为,延迟退休的政策必须循序渐进,初期延长的时间要特别注意短一些。郝演苏分析,现在女性退休年龄要早于男性,根据胡晓义的表态,预计下一步我国延迟退休的第一步棋,将会落到女性群体中。他分析,由于养老金双轨制还未实现并轨,而且全面实现并轨需要较长时间,预计在此之前延迟退休政策可能已经开始实施,因此女性企业职工先延迟退休的可能性更大。目前社会上有观念认为,延迟退休后个人多缴的保险费不如自己去理财,因为要通过领养老金回本会比较难。郝演苏提出,所谓的回本观念并不正确。因为除了个人缴费,每人的养老金还有一大部分来源于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放弃个人缴费,就等于也放弃了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部分。谁不宜延退?伤病人员王晶提出,应将延迟退休与弹性退休的做法相结合。她介绍,体力劳动者普遍参加工作早,工作年限通常会长于脑力劳动者。部分人的工作环境不好,劳动强度又大,伤病也多,强制这些人群统一延迟退休,是不完善的做法。她建议可以吸取一些国际做法,例如设置一个35年至40年的基本工龄要求,如果一些体力劳动者或者一些确有伤病的人员已经达到这个工作年限,已无法继续工作,或者工作也是低效率的,就应该允许其弹性提前退休。这些人群退休后应可拿到一个不低于当地最低养老金水平的基本退休金或者平均退休金。随后,其还可以继续享受国家每年提高养老金水平的政策。谁被提前退?地方职工面对一些地区发生公务员“被提前退休”的问题,郝演苏介绍,这种情况并非当前的主流,从整体看也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对于这种现象的成因,他分析,这与当前国内精兵简政的政务工作新格局有一定关系。由于公务员系统编制非常严格,地方领导为了改变人员超编、人浮于事的问题,可能就会祭出“提前退休”这把双刃剑。这种举措确实可以重新在公务员系统引进一些新鲜血液,使人员配置更加合理化。不过,此举无疑也会引起一些社会观感不佳等问题。王晶对此表示,目前公职人员提前退休多是地方做法,缺乏明确的检查措施和罚则。虽然一些合理的提前退休可以存在,但整体来看,在当前这个我国即将延迟退休年龄的大环境内,对提前退休行为一定要进行更加明确的监管。谁先被试点?公务人员王晶分析,出于公平的考虑,有关部门务必应加快推进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她提出,为了积累经验,有关部门可先推出一些试点地区,但试点政策应同时涵盖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两类人群,这样才能更大限度地获取试点有效数据和经验教训。(京华时报记者赵鹏)■事实+目前谁退休年龄最低?多为重体力劳动者 男50岁和女45岁为最低退休年龄根据目前现行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按照这一规定,男50岁和女45岁是目前现行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可能会成为延迟退休政策的先行者。但实际上不难看出,退休年龄低的群体基本都属于重体力劳动者,甚至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有观点认为,对于脑力劳动者,延迟退休年龄可能不会对其生活造成过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对于那些体力劳动者,延迟退休的影响将更为明显。一位工作了20多年的清洁工就曾经抱怨,年纪一大就不能继续当清洁工了,“然而那个时候我还领不到养老金。我的生活该怎么办?”哪些人支持哪些人反对?一线体力劳动者不愿延退 脑力和体力劳动者应区别对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专家刘庆龙表示,对于延迟退休,应该先搞清楚是什么人赞成延迟,又是哪些人反对,“在劳动一线的人没有想延迟退休的,想延迟退休的都不在体力劳动一线上。”他认为延迟退休政策更多地顾及了脑力劳动者的利益,一定程度上未考量体力劳动者的利益,“对于一线的体力劳动者,他们根本不是八个小时工作制,在劳动力最旺盛的时候,体力全都透支,他们希望在退休时能养养身体,怎么可能愿意延迟退休?”北京晨报记者昨晚在微博上看到,不少人对这一话题也发表了观点,其中网友“因风吹过蔷薇之2011”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退休年龄推迟方案应有强烈的行业特征,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不可能采用相同的模式。(北京晨报记者 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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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妈妈必须在哺乳期工作该怎么办?
婴儿专家回答:
  妈咪在休完产假后,如无异常就可以开始工作。一般来说工作对于哺乳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哺乳期的妈咪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不要从事有害的工种。以下是有关的法规:
  根据《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法律对女职工有特殊的保护,例如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基本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诸如矿山、井下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强体力劳动和女工禁忌的工种。
  女工月经期间不得安排高空、低温、冷水和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工作。女工在怀孕、哺乳期,用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以及怀孕、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工作,不得要求其加班(怀孕在7个月以上),一般情况下不应安排上夜班。有医务部门证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减轻其劳动强度或安排其他适合的工作。
  女职工有未满周岁的婴儿,用工单位应保障女工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得少于30分钟。哺乳时间(包括为哺乳而需要的往返路程时间)应算作工作时间。女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女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2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者,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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