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有哪些电视剧有生孩子淹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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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微信 获取最新资讯!25岁妈妈身绑幼女投江自杀 孩子被淹死自己活着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 讯记者韩成良通讯员廖蔚 因工作、生活不如意,在东莞打工的湖北籍女子王如(化名)想自杀。她担心死后仅17个月大的女儿会受苦,竟将孩子绑在身上一同投江,结果自己没淹死女儿却溺水身亡。事后王如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半。
  25岁妈妈抱着女儿投江
  王如1988年生,2013年10月来东莞务工,与婆婆丈夫及女儿住在一出租屋。因经常加班,工资低,王如逐渐对生活失去希望,并产生轻生念头。
  紧接着她被确诊患有乙型肝炎,这对她打击更大,加重她自杀的念头。日,王如下定决心自杀,但她担心死后17个月大的女儿会受苦,竟下狠心决定带着女儿一起自杀。
  当晚7点,趁家人没注意,王如抱着女儿并拿着一根电线离开家,来到东莞万江区万江水厂东侧江边。她用电线将女儿绑在胸前,走向江中。
  回家后未抢救女儿
  待江水浸到胸部时,女儿头部已全被淹没。母女俩一起在水中挣扎了一段时间,后被江水推回到岸边。王如发现女儿没了反应,但还有体温,她放弃了轻生念头抱着女儿回家。
  晚8点多回到家后,王如没详细告诉婆婆发生了什么,独自上楼休息。晚9点王如的丈夫回家发现女儿昏迷,立刻拨打120,但抢救无效。孩子爸爸当即报警,民警将王如带走调查。事后检察机关以王如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其犯罪情节较轻
  王如辩护律师认为,案发前王如工作压力大、生活条件差,加上被确诊患有乙肝,导致其精神崩溃,产生自杀念头,担心死后女儿生活环境更糟,才萌发带女儿一起自杀的想法,证明王如作案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且王如有自首情节、并取得孩子其他家属的谅解,为初犯、偶犯等。
  法院则认为,王如未及时参与抢救女儿,丈夫报警时王如并不知情,不存在“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的情形,没有“自首”情节。但对其余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昨天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官称考虑到王如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等,可认定她属于“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王如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责任编辑:UN625)
原标题:身绑幼女投江自杀 母亲获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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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式举报”仅因看不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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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庄18岁孩子淹死了!警察殴打家属重伤!周庄高中不闻不问!(兴化公安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天天泰州值班 于
13:37 编辑
我是本周庄人!
我亲眼目睹事发全过程!
8月7号,18岁的孩子加兴游泳,在河里淹死了!
家属肯定悲痛欲绝!
但可悲可恨可憎的是!
TMD周庄政府喊来一帮警察竟然抢了孩子的尸体!
生怕孩子家长闹事!
其实孩子家长只想把孩子给安静的“送”走!
人死了!你让别人好好的安息吧!你TMD的 人死了你还不放过!
还有,孩子的家长为了抢孩子的尸体,竟然被警察打成重伤!
人都死了!你们还想怎么着!
还有,死去的孩子加兴是周庄高级中学的!
但是!这TMD的学校到现在都不去安慰家长,给家长个说法!
这白痴学校还在躲,学校的校长只会吃喝嫖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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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问---周庄淹死命案后续!
本帖最后由 天天泰州值班 于
13:39 编辑
借楼层一用:兴化公安回复
关于金加兴溺水死亡事件的警情说明& && &
& &日下午15时03分,周庄派出所接到兴化市公安局“110”电话指令称:周庄镇澛汀河大桥有人溺水,要求出警。
& & 接警后,派出所值班干警陆祥玉指导员、民警唐全盛二人迅速驾驶警车于15时10分前赶到现场。到场后,民警在澛汀河河西曹建明的沙石市场河边,看见岸边围观群众很多,有几个穿小短裤头的小青年站在靠岸边的铁船上,用手指着河里焦急的说:和我们一起游泳的一个人没有爬上来。陆祥玉和唐全盛爬上靠在河岸边的大铁船朝河里望去,水面上已经没有人的影子。这时年已50的陆祥玉迅速脱去上身警服,穿起船上的救生衣,连下身的裤子和袜子都没有脱,立即从2米多高的大铁船上跳到河里,一个人在河里用眼睛在水面上搜索、用脚在水下面划的方法寻找溺水者,由于河面较宽(80米左右),河水深(沙石市场的码头),河水流动快,当天风浪较大,陆祥玉在河里寻找一阵没有能够找到溺水者。唐全盛一直在现场向市局110指挥中心和水警大队、派出所领导汇报,请求水警大队支援,在水警大队联系专业打捞人员的同时,为争取时间,派出所通过本镇祁沟村的宗长宝找到会使用滚钩的韩友志,开始韩友志不愿意打捞,一是怕河面大水流急打捞不到,二是划小船到周庄时间长。现场民警表态:捞到捞不到都给钱,小船不好划我们喊周庄的挂桨来拖。最后答应给1100元钱(此钱在尸体打捞出水后即由派出所垫付),并用本镇居民柏锦国家的挂桨船去祁沟将韩友志等人连人带船一起带到事故现场,于晚6时左右将溺水者金加兴打捞出水。
& & 尸体打捞上岸后,相继赶来的死者亲属悲痛又激动,为防止事态激化导致群体性事件,按照非正常死亡处理的相关规定,派出所所迅速向市局进行了汇报,并联系了灵车,拟将遗体送至殡仪馆暂行保存,在转送过程中,金加兴亲友进行了阻拦,并与在现场参与做工作的周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后续接警赶至现场的民警发生冲突,部分不明真相群众参与煽动闹事,被强行带离现场。处置过程中,不少干警警服被扯坏,身体被抓咬。晚9时许,遗体被送至殡仪馆保存。
& & 当晚,我们对部分被带离现场有违法行为的亲属和群众进行了谈话教育,无一人被拘留。目前,金加兴溺水事件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接待和处理之中。
& & 最后,我们也正告某些造谣煽动别有用心的人,打捞现场和转移现场的数百群众眼睛是雪亮的,妄图利用网民的善良达到诋毁、蒙蔽的目的,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的追究。
& && && && && && && && && && && && && &&&兴化市公安局周庄溺水事件警情处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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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区1KM的路程!报警后,警察为什么两小时后才到?
2.孩子尸体打捞上来后为什么去抢孩子的尸体,而不是人道主义的关怀?
3.政府官员死哪去了,警察抢尸体不闻不问?你们也只会吃喝嫖赌!
4.省里明令禁止暑假补课,为什么周庄高中顶风作案,校长你知道该当何罪?
5.警察为什么要殴打遇难孩子的家长?你们这帮畜生,匪徒!
6.为什么要拘留遇难孩子的妈妈!
7.泰州的新闻媒体是干什么吃的,新闻工作者要有新闻操守,要维持正义公正一面,
遇到如此破坏社会正气的事情,是正面报道做真正的猛士,还是做政府后面的狗?
8.政府多年前就喊“以人为本”,那在这件事上,政府的人又死哪去了?到天上人间公款潇洒了?
天下怎能有如此不公的事情!
自己18岁的孩子,人都死了!还对其家属棍棒相加,政府学校不闻不问,
孩子才18岁啊!才18岁啊!
哎!这世道!
现在热播的水浒传讲的不就是正义之气被压迫后的爆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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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王八蛋,你们自己家没孩子吗?死的是你们家孩子你们什么心情,最痛狠没人性的狗.
社会&&真是千疮百孔啊 。。。。
激愤心情可以理解,口号不可乱喊。
周庄中学的学生?周庄中学暑假在补课?天哪!暑假补课是不允许的!如果事实情况是学生在周庄中学补课期间出事的,那学校的责任就太大了!家长可以收集好证据,小孩是在周庄中学暑假补课期间游泳出事的,把证据送到省政府,肯定会有人管的!在这喊冤没什么大用!希望有良知的记者能够调查此事!
本帖最后由 乡长 于
08:52 编辑
我还是那句老话:
不是富人爱欺负穷人
而是穷人以受虐为乐
如果是我,我会诅咒死贪官
这是我说话的临界尺度
晕& &现在、、、唉& &难说
实在没有办法:他抢你全家,你就烧他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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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里个兄弟们!进来望啊子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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