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卫生局 浴室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状况调查报告论文

扬中市政府关于印发《扬中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扬中市政府关于印发《扬中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扬中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扬中市人民政府
 扬中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分工明确、竞争有序、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全民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镇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现状分析
  一、全市概况
  全市总面积约331平方公里,辖4个镇2个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58个行政村,23个社区。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33.5万人,户籍人口27.8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73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6.98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41万元,三次产业构成为3.3∶58.8∶3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5579元和12515元,列“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百强”第26位,中国十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第2位、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第35位。
  二、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居民健康水平
  2010年,人口出生率为8.19‰,人口死亡率为8.1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03‰;城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79.4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传染病发病前5位依次是手足口病、肺结核、梅毒、肝炎、流行性腮腺炎,发病率分别为&150.02/10万、50.01/10万、47.38/10万、29.27/10万、23.24/10万。
  (二)医疗资源现状
  1.医疗卫生机构数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88个。其中,综合医院1个(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1个(市中医院),急救医疗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4个(市精神病防治院、市肿瘤防治所、市皮肤病防治所、市口腔病防治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乡镇卫生院5个,村卫生室40个;医疗机构下属综合门诊部4个、诊所7个;个体诊所9个;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1个;各类医务室(卫生站)5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4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所、市健康教育所)。
  全市实际开放床位600张,其中公立医院480张;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张,每千人(按户籍人口计算)床位数2.16张。
  2.卫生人力资源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在编卫生技术人员1280人,其中医生640人(执业医师&543&人、执业助理医师97&人),注册护士404人,医护比为1.6:1。卫技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18人、副高级140人、中级49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2人。卫技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28%,其中市级医院本科及以上学历占4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科及以上学历科占18%。全市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3.9人,其中医生1.9人,护士1.2人。
  3.固定资产及医疗设备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房屋建筑面积7.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2970.8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3787.04万元,专业设备5027.68万元。10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有:核磁共振(MRI)2台,螺旋CT2台,直线加速器(LA)1台,模拟定位机1台。
  4.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初步建成,促进了卫生应急、疾控、妇幼等系统与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全市基层卫生信息网络已经基本覆盖,二级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正在积极组织实施。
  (三)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医疗服务
  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床位平均使用率84.72%,其中市级医院95.68%。平均住院日9.62天,其中市级医院9.97&天。门诊病人148.38万人次,市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占57.51&%和42.49%。出院18934人次,其中市级医院16527人次。全市门诊住院人次比78:1,其中市级医院为52:1。
  2.疾病控制
  2010年,全市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37.4/10万,肝炎、肺结核等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结核病防治工作连续数年保持省、镇江市先进,血吸虫病、丝虫病、疟疾保持基本消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区综合防治扎实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规范管理人数分别为17597人、2579人。
  3.妇幼保健
  自2003年开始全面创建规范化妇儿保门诊以来,全市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5%,高危孕妇管理率100%;出生缺陷发生率4.26‰,母乳喂养率88.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0.01%;妇女病普查率93.1%,婚前医学检查率37.89%。所有镇(街、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达到市级妇保、儿保规范化门诊标准,全市0~2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4.1%,3~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8.2%。
  4.卫生监督
  积极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
  5.爱国卫生
  全市2010年有国家级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镇4个,省级卫生村56个,市级卫生村27个。全市自来水普及率100%,水质合格率100%,卫生户厕普及率99.08%,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卫生服务情况
  2010年,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布局调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15分钟卫生服务圈”。按“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必须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在城区设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改三茅中心卫生院为三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1万左右居民设置一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在城区设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按“每个建制镇(含省级开发区)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15万左右服务人口和一定服务半径设置1所中心卫生院”的标准,在全市设立乡镇卫生院6所,其中设置八桥和新坝2所中心卫生院。保留非建制镇乡镇卫生院分院4个。按“每5000人左右设立一个村卫生室,卫生院、分院所在地不设立村卫生室”的要求,全市设立村卫生室40个。
  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重点加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选址、改建、扩建工作,按照“五统一”原则(统一科室设置、统一设施设备、统一标牌制作、统一服务内容、统一人员培训)加强镇村一体化管理,全市卫生服务设施、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加大基层医生与护士培训力度,实行在职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医务人员全科转岗和规范化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医务人员服务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人员、技术支持。
  (五)卫生经费
  2010年全市卫生事业费总额为35841万元,其中医疗业务支出2935万元,卫生事业经费6490万元。卫生事业经费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3.85%。
  三、卫生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医疗卫生事业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要素制约仍然比较突出。一是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卫生资源配置的整体性和均衡性有待提高。专科医疗机构发展相对不足,农村卫生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亟需提升;二是卫生人员特别是农村卫生人员配置不够合理,学科带头人和实用型技术人才缺乏,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相对配置较少,难以满足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因此,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建设,提升卫生软实力的要求更为迫切;三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亚健康人群增多,卫生工作面临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业病、心理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带来的多重挑战,对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口腔保健、儿童和妇女保健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对流动人口进行规范系统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也面临诸多困难;四是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市群众对各种致病因素,包括心理和行为因素还缺乏了解,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还不高。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总量控制、存量调整、完善功能、提高效率、满足需求、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以人群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核心,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重预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惠及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全面实现全体居民病有所医。
  (二)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坚持政府在发展卫生事业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原则。从我市实际出发,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区域、人群卫生服务利用的协调发展,统筹中西医、医药卫生四大体系的协调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确保卫生事业与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基本现代化建设同步发展。
  (四)坚持改革创新、科教兴卫的原则。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改革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效益,制定和落实加快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更多科技资源要素配置到卫生发展重点领域,全面加强科技对卫生事业的技术、人才、体制支撑,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第三章&&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我市实际出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健康扬中”和“智慧健康”建设。到2015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制度体系,形成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城乡居民各项主要健康指标力争全省领先。
  二、具体目标
  目标1(健康水平指标):全市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1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8‰、8/10万以下。
  目标2(公共卫生指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95%;完成农村改厕目标任务,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慢性病防治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总体水平提高5%~8%;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指标提前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目标3(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指标):实现消除麻疹和疟疾目标;法定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计免相关疾病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各项防控指标完成情况处于全省前列;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100%;食品标准管理规范,相关机构资质检查覆盖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查处率达100%。
  目标4(基层卫生服务指标):全市基层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100%,人口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省级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率80%以上。全面实行责任医师制度,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数占全市门急诊人次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
  目标5(医疗服务指标):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科学规划组建市级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卫生质量管理中心、卫生信息中心和卫生后勤保障中心。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效率,实现坚持医疗服务公益性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有机统一。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幅度,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均次费用增幅低于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目标6(中医中药发展指标):市中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中医院,市人民医院按国家标准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和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覆盖率达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达25%,建设1~2个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巩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果。
  目标7(资源配置指标):全市医疗机构规划床位数1300张。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不低于2.1人。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
  目标8(人才建设指标):全市新进人员中杜绝无专业学历者。二级医院医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6%,护士大专以上学历≥50%;乡镇卫生院医生大专以上学历≥90%,其中本科学历≥10%。每个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名以上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全市卫生管理人员均参加过3个月以上的岗位管理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
  目标9(科技进步指标):建成2~3个镇江市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10个扬中市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力争年均立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镇江市级科研课题5项。培养和引进省“333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2名,镇江市“169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1~2名,镇江市科技骨干15名。培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
  目标10(信息化建设指标):建立标准统一、功能完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能满足全市居民就医与健康档案查询功能于一体的“一卡通”工程。实现远程会诊和医疗数据省网对接,区域信息化工作在省内领先。
  第四章&&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坚持以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办医原则,适度控制办医规模,科学有序,错位发展,建成结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明确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地位。市政府重点办好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每个建制镇(街道)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好乡镇中心卫生院。全市政府举办医疗机构设置床位1000张,其中,市人民医院630张、市中医院150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0张。市人民医院定位为全市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重点解决本地区疑难疾病诊治,承担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开展高新精尖医疗技术研究。市中医院定位为全市中医的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院,重点解决利用中医的理论、技术诊治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结合诊治疾病。市皮肤病防治所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本市皮肤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市精神病防治院与开发区兴隆卫生院合署,承担全市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市口腔病防治所与三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署,承担全市口腔疾病的防治工作。
  为策应我市副城区建设,在副城区范围内规划设置1所300张床位的二级医院。
  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凡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具备相应举办条件的各类社会资本可以举办医疗机构。优先发展护理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等特色医疗机构。根据现有医疗机构布局、服务人口等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综合、口腔和中医门诊部,不再新增个体诊所。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在我市零售药店试点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市级急性传染病防制工作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制度。开展针对常见与多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分析工作,采取综合防病策略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实力镇江领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职业卫生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质量达省先进水平,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达国内先进水平。不断拓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业务,推进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定期监测重点有毒、害、尘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覆盖率100%。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能力达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能力标准。
  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成以市卫生监督所为中心,以农村卫生监督网络为基础的卫生监督联动执法新体系。医疗机构违规行医得到有效治理,采供血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做好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规范与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与处置能力,不发生重大院内感染事故,生活饮用水监督有力,保障水质安全。
  加强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居民卫生服务需要的慢性病防治体系及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培训和发展社区慢性病防治人力资源,推进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建立1~2个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基地,实施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主导的综合干预措施,降低主要慢性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改善生活质量。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与二级医疗机构均要设置独立的应急办或明确专门科室、专职人员,负责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实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传输与共享。完善市级预案数字化建设任务。开展市急救医疗站(120)建设,实现与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以及省、镇江市调度指挥中心联网。加快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市建设,在市疾控中心建立规范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点),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完成率达到省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的60%。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和监管的信息化联网管理。
  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科学规划,组建全市院前急救网络,建立高效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暂依托市人民医院建设市急救医疗站,在八桥中心卫生院设立1个急救医疗分站,在市中医院、三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乡镇卫生院设立6个急救医疗点。按每5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6辆救护车,其中监护型4辆、普通型2辆,配全车载急救设施设备。条件具备时,配备负压型救护车、应急救援指挥车、医疗救援物资储备车各1辆。加强各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急诊科和急诊ICU的建设,提供急救医疗服务。
  加强采供血体系建设。按照镇江市采供血体系建设要求,我市设立1个采血储血点,在城区范围合理布局流动采血车停放点。
  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市妇幼保健所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成江苏省妇幼卫生先进市。加快基层产科资源调整,对保留产科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备,提高服务能力,并根据服务能力和工作量逐步优化配置产科资源;不再设立产科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群体保健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妇幼卫生机构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一体化管理,全部按规定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达标率达100%,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职能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及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也可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任务。全面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内容。重点加强基层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开展重点人群疫苗接种。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指标提前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发展老年护理、康复等延续服务,逐步实现急、慢性病分治,实行社区首诊制,推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推进“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逐步让每个居民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和健康顾问。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完善以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为主体,其他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社会医疗救助为扶持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差距,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增强医疗服务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全社会医疗救助资源,畅通居民医保、城乡困难居民重病医疗救助、惠民医院、慈善门诊等医疗救助通道,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综合效应。
  强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坚持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规范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建立科学的付费机制,使医保基金运行效益最大化。积极探索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耗材支付标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作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医保经办资源,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实现“同城无异地”。
  五、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强化落实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度,健全运行绩效考核体系。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运行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标准及贷款行为,加强院长绩效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
  优化公立医院协作体系。加快整岛一体化进程,依托市人民医院成立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并实质化运行,促进人才、技术、医疗设备、医学科研等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双向交流等多种方式,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
  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形成完善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严格医院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加大医院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推广病种规范化诊治,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改进服务流程,推进优质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作用,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强化公立医院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重点加强等级评审、要素准入、执业行为的管理,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
  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规范采购流程,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严格基本药物的使用配备和零差率销售,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均配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采供违约惩戒机制,保证基本药物供应。
  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运转经费不足部分,采取财政专项补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等多种方式,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
  进一步做好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供监管。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配送企业进退出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药物监管平台。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发挥临床药师对药品使用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临床用药指导和监管。鼓励患者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
  七、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办好市中医院,完善以市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重要力量,以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扬中医特色,全面提升市中医院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加大市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齐基本设备,达到省定标准。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市中医院要设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治未病)科室。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开发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产品,并将其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市中医院急诊科建设,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提高中医药对感染性疾病的防治能力。
  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做好具有地方特色诊疗技术和名医、名科的保护与培育,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
  政府对维护和促进国民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政府要在规划、调控、准入、监管、筹资、基本服务提供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增加投入,逐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新增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对基本医疗保障,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核心的政府投入机制。对市中医院、精神病院、医疗急救站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二、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全局出发,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卫生监督体系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科学界定政府、社会和个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责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维护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卫生人员参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本地紧缺、具有高端水平的医院或门诊部,优先发展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儿童医院等资源较少或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发展区域侧重于城市新兴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
  四、加快人才培养,实施科技兴卫工程
  建立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基金,积极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合格全科医生、农村留得住和用得上的卫技人员;努力造就一支优秀中青年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和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职业化管理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人才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环境。医学科研以技术引进为主、引创结合、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和发展优势相结合,加速开发医学高科技技术的应用研究和实验医学研究,力求逐年有所发展、有所突破,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
江苏省人民政府
Copyright @
www.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扬中市卫生局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