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贷网的网贷实体店店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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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贷网首家体验店开张 [复制链接]
日上午10点,裕金亿泰的自助金融平台(旭贷网线下实体店)在成都市锦江区东光南二巷46号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典礼,这也为旭贷网实体店全面进军成都市场拉开了序幕。& &&&旭贷网网络借贷平台()经四川省工商局批准,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提督街88号四川建行总部2418,公司以本地借贷为主,从事民间借贷、网络借贷、个人小额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的一家真实可信的网上借贷平台,为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有理财需求的出借人搭建了一个轻松、便捷、安全、透明的P2P网贷平台。旭贷网既不吸储也不放贷, 一切操作流程规范透明,竭力保障所有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和收益要求。同时旭贷网平台会逐渐完善平台各方面的服务,努力打造中国最优秀最透明最具创新能力的网络借贷平台。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的旭贷网自助金融平台,旨在为客户提供专业、诚信、优质的服务,面对面的交流和贴心的指导和服务,能够解除顾客心中疑惑,更快解决问题,此次金茂苑门店的开业,充分显示了旭贷网全面进驻成都的决心与信心。第二家门店正在装修中,旭贷网将联合社区,贴近每一位客户。& & 近来金融市场大环境比较恶劣,旭贷网在此环境下加强了和各第三方之间的联系。旭贷网选择了信达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对于一家P2P平台,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的承担,资管公司作为消化的渠道,银行作为辅助,可以说是全方位的风险保障。尤其是在目前四川境内各个大中型担保公司风险频发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进入对旭贷网的所有投资人是一个有正面效果的事件。在行情遇冷的情况下,旭贷网逆市开店,更要开多家连锁店,充分显示了一位强者不畏困难,勇于接受挑战的决心!从公司成立至今,旭贷网扎实走好每一步,实现对客户的每个承诺!旭贷网深信,随着网贷行业政策制度地不断成熟,在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只要坚持专业、诚信、优质的服务,定能把我们旭贷网打造成四川第一P2P品牌!旭贷网对所有投资人一直以来的信任表示感激,我们会做得更好!
楼主呀,,,您太有才了。。。
中国的证券市场,一直在做投资者教育。事实证明,投资适合专业的人来做,而不适合普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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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贷网有风险保障吗?
提问者采纳
有的。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旭贷网专门推出了三款产品:一、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简称:保证保险)二、借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借意险)三、抵押物财产综合保险(简称:抵押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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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旭贷网由四川裕金亿泰推出。不进有线上互动,线下还有实体店。出来不久,建议观望。
我只知道楚金所是有两级担保代偿的。相对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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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 前日,银监会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原本这是针对非法集资的一次会议,结果由于有媒体报出《P2P拟实行牌照化管理》而引起P2P业内的广泛关注。昨日又有自媒体以《银监会杨玉柱:P2P拟实行牌照化管理》为题进行报道,顿时引起轩然大波。但据在场媒体透露,无论参加这次会议的银监会和央行人士均未提及对P2P实行牌照管理。&这次联席会议由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处非办”)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银行、住建部、证监会等11部委在京召开。&会上确实提到P2P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比如银监会认为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成为近年来的重灾区。一些民办教育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显现,行业特点突出。&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约70个P2P平台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央行条法司副处长王晋的讲话,他表示,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可能导致非法集资:一是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二是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大量发布虚假的借款信息。&三是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自融,并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但上述表态均没有涉及到P2P监管的问题。&只是王晋在关于央行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时涉及到牌照管理,他表示这一条例“拟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很明显,这里所说的牌照管理并不是针对P2P,而是类小贷公司类型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而P2P虽然目前定位不明,但从监管层的角度来看,属于信息中介组织,而不属于放贷组织,会后有记者特别就此问题追问过王晋,他也否认牌照监管和P2P有关。&虽然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未能统一监管,但P2P已经明确归口银监会监管。花果金融董事长惠轶表示,从目前与银监会的沟通情况,以及几次监管草案的内容来看,均未涉及的牌照监管,业内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提高P2P的准入门槛。&此外,惠轶也表示,央行提及的牌照监管可能会和一些从事线下业务的P2P公司有关,由于不需要申请牌照,这些公司与拿牌照的小贷公司形成不平等竞争,也引起小贷公司的不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网贷协会法律顾问肖飒认为,央行正在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企业和放贷行为实施牌照管理,明确合法与非法边界及政府监管责任。从法律角度讲,网贷平台的性质应当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既然是信息中介,那就不是所谓的“放贷组织”,而是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撮合商。&“依此逻辑,大前提和小前提不匹配,该条例并不适用于P2P公司,网贷行业从业人员没有必要过于紧张。静观其变即可。”肖飒表示。
& &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的分管官员、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一行,在重庆调研普惠金融发展情况之际,透露了相关行业的监管动向。&& & 4月14日,周慕冰先后考察了重庆最大的国有担保公司——三峡担保和H股上市担保公司瀚华金控后,于下午召开重庆市普惠金融座谈会。&& & 会上,周慕冰透露,未来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的监管范围除了P2P、担保、小贷公司外,还将包括农村互助合作金融以及三农、小微融资领域。同时,周慕冰介绍,担保行业相关法规有望在年内出台。他还建议担保公司与银行、企业共同捆绑分担代偿损失。&担保业立法时间表&& & 此前,重庆市政府着力将重庆打造为另类金融中心,其担保业与小贷行业均见成效,三权抵押融资等惠农金融服务亦走出“重庆经验”。&& & 据重庆金融办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2月,重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802亿,位居全国第三位,其中90%以上贷款投向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795亿,55%支持小微企业。&& & 截至2月末,重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累计投放705亿,贷款余额316亿,不良率0.12%。&& & 而作为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的分管副主席,周慕冰此次带队来渝“取经”,意在借鉴推广重庆相关行业的先进经验,并了解各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 & 4月14日,在三峡担保调研期间,周慕冰建议这家纯国资背景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职能,降低利润,坚持主业。并建议地方政府在对国有担保公司考核上,放松利润指标考核,而是以担保功能考核替代。&& & 而近期重庆国资新设立的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即设定不以盈利为目的前提条件,按照重庆市政府相关要求,其担保费率不高于2%,以支持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融资。&& & 在重庆普惠金融座谈会上,重庆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国有担保机构数量、资本规模、业务量分别占全行业比重为43.4%、53.5%和67%。国有担保在重庆占据行业主导地位。&& & 针对于此种情况,周慕冰认为,按照国外先进经验,担保公司发展到后期,国有担保公司将占据主导,依靠国家补充资本金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 在谈到重庆担保行业存在的困难时,重庆担保行业界人士表示,在银担合作中存在合作机制不健全、银担合作权责不对等未能有效破解的现象。另外,还存在担保行业属性界定不清,抵押权人资格不被一些部门认可等问题。&& & 周慕冰提出银行应与担保公司、企业共同分担代偿,结成“利益共同体”。同时,他透露,担保行业相关法规已经上交国务院审议,并有望在年内出台。而小贷公司相关法规出台尚需等待。&普惠金融重庆经验&& & 在重庆普惠金融工作会上,重庆多家金融机构介绍了其支持“三农”、“小微”领域的先进经验。&& & 以重庆农商行为例,该行80%网点和员工在县域。重庆农商行董事长刘建忠介绍,该行将县域支行划为“三农”业务支行,将涉农贷款指标直接与管理人员收入挂钩,并试点包括农业贷款利息收入20%直接调增支行经济利润,偏远山区分理处20万以下农户贷款利息收入20%直接奖励信贷人员调动一线员工积极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授信支持、结算服务、财务辅导等个性化金融服务,尽量满足“三农”融资需求。&& & 2015年一季度,重庆农商行涉农贷款余额1154亿,占全行总贷款的47%,涉农贷款年均增速超过20%。&& & 而重庆兴农担保集团通过1家母公司和25家同区县合资的区县兴农担保公司形成伞形结构覆盖重庆“大农村”地区,并通过对单一的“三权”融资改良,发展多种权利抵押融资,将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农村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生物性资产纳入抵押范围。&& & 兴农担保成立三年以来,累计支持“三农”融资230亿,为1.6万户企业和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 而在当地法人银行服务小微方面,重庆银行也是样本之一。&& & “截至2014年末,重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87亿,占全行贷款比重的38.6%,客户数1.8万,户均贷款218万。小微贷款余额比2010年增加324亿,年复合增长率43.6%。”重庆银行董事长甘为民这样介绍。&& & 定位服务“小微”的重庆银行,近5年将新增贷款额度的近60%分配给小微业务,并采取降低费率、提高抵押率等手段帮助小微企业融资,同时采取公司业务上收,零售业务下沉,使小微企业在贷款获得上更加容易。&& & 而在风险容忍度上,小微业务亦获得较高容忍度空间。“持续实施3%的小微风险容忍度指标,高于全行0.85%的不良率指标。”甘为民介绍。&& & 在谈到小微业务发展的建议时,甘为民表示,希望扩大地方银行发行小微金融债,增加支小再贷款规模,降低地方银行小微贷款资金成本。扩大银监会36号文中规定的借新还旧企业范围,从目前的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企业,以减轻中小企业的“倒贷”压力。
近三年,P2P向信用中介的演变,实质上打破了我国严格的金融牌照管理制度。P2P业务演进的广度和深度远超预期,对传统金融的渗透逐渐加强,且跨业经营,构成一条包容万象的影子银行通道,风险不容忽视。构建全新的监管思维,建立一套适用的数字监管系统迫在眉睫。&背景之一:监管不适加剧金融行为扭曲&& & 金融的移动互联化和新型机构的不断涌现,导致现有监管架构已经不适应创新型金融监管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 一是,现行以机构属性划分的分业监管,以及监管的考评和管理体系,对改头换面而行金融之实的新型机构,往往缺乏主动监管动力,构成传统金融与新型金融机构监管的“双轨制”,有失监管公允,并刺激了正规金融机构“出逃”现有监管。&& & 二是,对监管机构设定过多目标,附加多重诉求,导致监管政策出台需平衡的各种关系复杂化,缺乏对创新型金融机构监管的快速反馈机制,反向刺激了监管套利。&& & 三是,监管缺乏独立性,无论是监管决策与执行,还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身份转换,均缺乏严格的隔离制度,弱化了监管的权威与监管使命。&上述监管不适,加剧了金融市场的行为扭曲:&& & 一是,正规金融强监管导致强抑制。表现为强金融牌照管理、计划式的金融管控、以及对金融的某些行政管理,传统金融创新的弹性低;&& & 二是,灰色地带放任自流。各种名目不一但金融属性明确的机构,脱离监管,套利之风从屌丝起家,迅速蔓延到大民资系、国资系、正规金融机构;&& & 三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长时间监管缺位,让P2P这场以普惠金融和技术革新驱动的变革,异化为一场疯狂的监管套利“圈地运动”,泥沙俱下,倒逼监管的同时也构成了一种监管绑架。&& & 据网贷中心数据,中国P2P平台数从2014年1月的880家,猛增到今年3月的1728家,同期的问题平台由104家增加到550家。多数平台脱离了P2P的本质,变成信用中介。&& & 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构建于传统金融之上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不适应金融新生态。&& & 在金融向移动互联化、数字化、跨境化、跨业化、场景化、泛资管化演进的大趋势下,单个金融机构的功能综合化,难以准确定性机构的单一属性,按机构划分的分业监管很难进行全方位的监管覆盖。而监管缺位所导致的金融风险,殷鉴不远。&& & 发生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原因之一是影子银行逃离了监管视野,导致危机来临时,金融机构之间难以评判对方的风险敞口,从而加剧恐慌,流动性枯竭;而危机救助时,监管也难以快速评估整体市场的风险敞口,延宕危机处理时间,增加危机处理成本。&& & &7年之后的今天,世界依然没有走出阴影。而危机后,旷日持久、工程浩繁的监管改革的核心,正是修缮既有监管体系,减少监管漏洞,并构建良好的监管协调机制。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和目标监管演进,强化监管独立性,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所得。&背景之二:P2P超越金融创新 异化为影子银行&& & &P2P的本质,是投资者与融资者通过互联网低成本达成交易,是一种直接融资。投资者持有经拆分的债权,通过小额分散投资来接近市场风险均值。而平台起到的是信息和交易撮合的作用,并通过信用评分等进行风险审核。&& & 从这个意义上说,P2P是对银行的一种颠覆,它颠覆了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间接融资模式。在银行时代,银行解决的是两大问题:一是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二是专业的风险管理。但互联网的零边际成本特性,让投融资双方的需求对接低成本实现,这弱化了银行信息中介的职能;而如果与移动互联化的金融服务场景对接,通过大数据、活数据,完成信用画像,就可以精准信用定价,完成直接融资,实现信用放款。&& & 但这种纯粹的P2P很难实现,最大的难题,正是风险评估。当前基于大数据的探索,尚难完成信用风险的精准评估。于是,Lending Club作为P2P先行者,经由本票模式、银行模式、证券模式,但其风险评估皆强依赖于FICO评分。&& & P2P在美国的发展基础,一是征信基础工程较为完备,可实现风险定价,从而可以线上完成投融资双向获客,并线上达成交易;二是较完备的功能监管体系,让新业务能快速功能定位并纳入现有的监管体系。&& & 美国对LC的证券业务属性定位,以及将其纳入SEC和消费者保护局、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多重监管架构,正说明了这种完备的金融基础工程和监管协调的优势。&& & 而中国P2P异化为类银行机构,亦有现实原因:&& & 一是,纯信息中介几乎没有生存空间。纯网络信息中介存在的前提是,能够线上完成信用评估和定价,能够有效隔离平台的道德风险,并实现破产隔离。目前,前者缺乏征信基础工程,后者缺乏法律保障和消费者保护。&& & 二是,刚性兑付成风。平台不得不通过庞大的线下人力投入或与小贷、担保公司等合作,完成贷前审核,介入信用管理和信用担保。&& & 三是,无监管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资金池业务大行其道,P2P平台向两端演化:一是影子银行平台,期限错配,甚至通过创新,演变为货币创造的杠杆平台;二是借道银证保基等资管通道,平台主导设计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变成与传统金融机构强渗透交织的债权交易和理财销售平台。&& & &P2P的乱象,已经超越了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范畴。如果不能通过互联网的数据获取能力,完成对一笔信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评估,那么除了交易渠道的变革,难觅其对传统金融的风险管理技术的革新。由于其借助互联网完成的信用评估能力有限,且要绕道监管,通道费用高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效果打折。&但造成的监管挑战是现实的:&& & 一是,央行近年为应对影子银行而苦心孤诣构建的社会融资总量监控,再次留下灰色地带;&& & 二是,平台成为信用通道,让宏观金融调控效果大打折扣;&& & 三是,跨业经营,且与传统金融的渗透交织,导致风险传导复杂,系统性风险评估难度提高;&& & 四是,监管协调的成本高昂;&& & 五是,在现有监管架构下,导致监管责任不清,监管成本与监管有效性平衡难度提高。&& & 监管变革:构建数字监管系统&& & 毫无疑问,面对百花齐放、加速演化的P2P平台,庞大的监管体系、监管力量投入的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已经不适用。借助互联网和云计算,构建全新的数字监管系统,是中国亟需完成的金融基础工程。&& & 所谓数字监管系统,是以云计算为技术基础,以标准化的监管数据库为依托,通过接入金融机构后台端口,构建对金融平台业务全生命周期的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系统,从而完成“活数据”动态监管。&& & 此监管数据库将天然形成一套征信数据系统。&& & 数字监管系统,除了适用P2P类机构,还适用于其它新型金融机构,如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目前,该类机构多由中央与地方协调监管,以自律管理为主,处于弱监管之下。&& & 以监管数据库系统建设为抓手,可以构建“一行三会”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并统筹中央与地方监管协调的新格局。其建设可以采用中央与地方共建的方式,由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完成,并建立分级数据共享。&& & 但云端数据库建设的前提是,数据的严格标准化,对于统计口径应该给出统一规范。忽视数据的标准化建设,将使数据库的价值大打折扣,乃至报废。&& & 数字监管系统的建立,将改变目前“人工报数”的被动监管、事后监管格局。由于数据实时更新,造假成本增加,提高监管有效性。在数字监管系统之上,实行行业自律管理为主,才能既做到监管覆盖,又为金融创新留下空间。&& & 反之,如果沿用银行监管思维,以资本管理、杠杆约束为主要抓手,可能导致三种结果:&& & 一是,资本监管和杠杆监管,等于默认了P2P平台的信用中介属性,相悖于信息中介平台的定位,是对当前监管套利圈地运动的放行。&& & 二是,造成创新约束,滋生新的监管套利。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使金融机构承担了强大的监管成本,成为中国近五年影子银行盛行重要原因之一,金融机构大量借助通道,表内转表外,逃避监管。在此情况下,如何平衡监管成本与监管有效性,已经成为近两年国际社会反思之一。&& & 三是,监管有效性低。全新的金融生态,金融向移动互联化和数字化加速演进,线下以资本为抓手的监管方式,并不能有效进行线上金融监管。&& & 建议:将P2P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重新定位&& & 构建全新的数字监管系统,更需要正确认识P2P平台属性。&& & P2P平台应该成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中国已经构建了证券交易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券商OTC市场等多层次股权交易市场,而P2P则应成为公开的小额债权或收益权凭证交易平台,属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范畴。&& & 监管当局应通过相应监管手段引导P2P走向投融资信息交易平台,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建设为抓手。&& & 透明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在于:&1.保证信息披露透明度,是投资者有效识别风险的前提,是打破刚性兑付的基本保障。&2.平台透明度提高,有助于建立市场对平台的自发管理,也使行业自律监管有了基础,而非抱团取暖。&3.透明度建设,有助于平台加强自我约束,实现一定程度的自我管理。&& & 进一步,在法律层面,应该清晰界定小额债权和股权众筹的公募豁免条款。同时,在《证券法》修订之时,完善中国的“证券”定义,扩大证券的内涵,也已迫在眉睫。&
& & & & && & 日渐成熟的P2P网贷行业正在经历着“成长的烦恼”,在自我成熟和完善的同时,P2P平台产业模式的垂直细分更为明显。在不少P2P平台积极创新的同时,也衍生出越来越多备受争议、风险较高的模式,其中讨论最多的莫过于商业保理、股票配资、债权拆包等业务模式,这些备受争议的模式风险究竟有多大?&争议1 保理业务&& & 日前,陆金所身陷旗下国际商业保理公司2.5亿元坏账风波引发市场对于保理业务的关注。对于保理业务,多数人可能较为陌生,它是供应链金融的一种业务模式。保理业务与P2P结合到底能擦出怎样的火花?在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作为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在给买方企业(多为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公司)供货时,强势买方企业往往通过赊账或者商业票据等结算方式延长付款账期,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形成资金占有,从银行或者别的金融机构融不到资的中小企业可以借助P2P平台进行融资,中间由商业保理公司牵线搭桥。&& & 从本质上来看,应收账款的最终还款人是强势买方企业,只要应收账款真实,风险就相对较小。在厚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书文看来,保理业务与P2P结合就是“屌丝借款,高富帅偿还”的商业模式。目前已有包括爱投资、银湖网、积木盒子、PPmoney、普惠理财等多个知名网贷平台从事保理业务。&& & P2P平台和保理公司合作的这种商业模式能给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很好的融资服务,还有利于P2P网贷平台借款端的项目开发,但也存在较多风险点。网贷之家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表示,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存在较多风险因素,比如应收账款真实性风险、应收账款坏账、业务法律障碍和重复抵押风险。&& & 与此同时,也有分析人士表示,P2P平台和保理公司合作模式属于监管空当,目前仍存在较大争议。&& & 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保理商应该是通过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以及发行债券等渠道融资的。现在保理在P2P平台上进行收益权转让,相当于一种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P2P还没被认定为非银金融机构,也未被纳入银监会监管体系。即使将来监管细则落地,也应该不与商业保理公司归属于同一部门监管(目前商业保理公司属于商务部监管)。总之,现在是一个监管空当,P2P在利用这样一个空当开展本来银行才能做的业务,业务目标是做供应链金融。&& & 不过,商业保理业务未来的市场前景并没有人质疑。目前我国的保理业务未破10万亿元,还未达商务部报告预计20万亿元保理业务市场的一半。分析人士表示,保理业务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势必会促进国内保理业务更好地发展。&& & 张叶霞认为,无论何种业务模式类型,都有其各自的风险,重要的是如何充分认识风险、进行风险控制。P2P网贷平台在业务创新、市场细分的同时,也需要加强自身风控能力、保护投资人权益。&&争议2 股票配资&& & 除了保理业务外,P2P行业还有一种更具争议的创新模式—股票配资。自去年以来,A股的狂热带动了大批投资者“借钱炒股”的热潮。相比券商提供高门槛的融资业务,一些P2P平台借低门槛势头开始进入股票配资行业。比如,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门槛为50万元,而P2P平台的门槛仅为2000元。&& & 除了资金门槛低,P2P股票配资申请手续也比券商简化许多。据了解,一些P2P平台仅需确认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风险偏好等常见的证券公司融资条件不做审核。另外,通过P2P平台配资的杠杆比例也比券商高,券商融资的杠杆比例为1.5-2倍;P2P配资比例大多为3-5倍。&& &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目前已有数十家做股票配资的P2P平台。在股市行情狂热时,部分P2P平台在几日之内便可完成上亿元的交易量。&& & 对于这种“赚快钱”的模式,业内争议一直颇多。去年5月,专门开展股票配资业务的平台股民贷跑路更加引发了市场对于资金安全的关注。&& & 银率网金融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静淼表示,股票融资业务本质上是一种类贷款业务,监管层一直对其加以高度关注,尤其强调防范券商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因内控制度缺陷或信息技术系统问题导致的经营风险,以及证券公司在自有资本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大融资融券规模,可能会引发券商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事实上,这样的风险在P2P身上更容易发生。此前也发生过因行情变动投资者无法兑付、P2P资金链断裂以致跑路的案例,这个问题并不是第三方托管所能避免的。此外,这类投资使用了杠杆,风险较一般股票投资大得多,适合拥有长期股票投资经验、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投资者,经验和能力不够的投资者不要轻易尝试。&争议3 资金拆标和期限拆标模式&& & 作为定位于“草根金融”的P2P行业还存在一大争议,将大的项目进行资金拆标和期限拆标,随着这种模式的运用能更好地促进平台成交量的提升,但也容易造成平台的流动性风险。&& & 一般而言,拆标包括两类:一种是拆金额,也就是一个大标拆成几个小标,比如一个1000万元的借款标的拆成10个期限相同的100万元的标;另一种是拆期限,将长期标拆成短期,如一年期标拆成4个3月期或12个1月期,滚动发行。&& & 比如,借款人申请贷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 这样大额、长期的借款标发布后很难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因此平台常会将1200万元拆分为10份甚至更多份,期限缩短为1个月,滚动放标12次。&& & 两种拆标方式同时运行很容易使平台陷入资金链断裂困境,如果有一次找不到新的投资者且平台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很容易陷入违约风波。著名案例包括“中财在线”日发生挤兑事件。日,中财在线遭遇“黑客攻击”,部分用户数据泄露。由于投资人出现恐慌,平台的兑付量有所提升。而随后,大量投资集中到期,平台垫付后出现了自有资金紧缺。&& & 业界认为,相比期限拆标,单纯资金拆标相对风险较小,知名平台红岭创投曾多次将大项目进行资金拆标,这也引发业界争论。红岭创投创始人周世平在回应争议时表示,将大项目进行资金拆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快速获得融资。&& & 业内人士认为两种类型的拆标要区别来看。拆金额的方式如果在开始时将信息充分披露给用户,告诉用户总额度让用户自行选择,就没有太大问题。而且对于借款企业来说,也不影响其用款。而对于期限拆分的做法,单个借款需求被拆分成多个短期借款,短期来看,平台的成交量和用户黏性虽然增加了,但实质属于借新还旧,问题很大。一旦遇到资金大规模撤离,平台的资金链就会断裂。&& & 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认为,即使行业对于拆标的风险已经形成一定的共识,但拆标的做法在今后依然会存在。最有效的解决途径就在于信息公示的透明。&&&
银监会对于P2P的监管细则要比业界预期的更严。昨日,南都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上周三,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召集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几个P 2P主要地区的省金融办、行业协会召开有关P2P监管细则讨论的闭门会议。&& & 一位知情人士对南都记者透露:“普惠金融部拿出了一份较为完整的P 2P监管文件。”据其透露,文件对于P 2P的监管已经形成具体的条文,不仅与市场预期的监管对P 2P提出了千万级别的注册资本门槛限制,更有超预期的要求— 会议提出对P 2P必须实行杠杆管理。“会上提出或参照担保的10倍杠杆。”知情人士透露。&& & “若是按目前的监管细则推进,对于P 2P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有P2P企业在看到监管细则后表示,这份监管方式实际上参考了目前对银行的监管方式,对P 2P监管而言过于严苛。&银监拟定P2P准入门槛为3000万元&& & P2P监管细则一直是两会期间市场热议的焦点,而上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亦表示,P2P网贷出的问题比较多,如跑路、违约的问题以及一些做法不太符合规定。市场预计P2P监管细则有望很快出台。&& & 南都记者昨日从业内独家获悉,上周三,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召集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几个P2P主要地区的省金融办、行业协会召开有关P2P监管细则讨论的闭门会议。“一份细则完整的监管文件已经摆在参会者的面前。”知情人士对南都记者透露,由于文件细则已经较为完整,预计上半年推出的可能性较大。据其透露,去年底,各地P2P平台风险事件加速爆发,特别是一些较大平台亦暴露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银监出台监管细则的时间。&& & 据悉,在此之前,监管曾在不同的场合透露出对P2P监管的思路。如必须明确终结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明确资金约束机制以及加强信息披露等。而一位靠近监管的人士对南都记者透露:“相对之前的原则,此次的条文更加具体,同时比市场预期的监管要求更高。”知情人士称,如在对P2P监管门槛上,条文规定,准入门槛为3注册资本3000万元。而在高管上,要求平台高管必须有银行或者相关金融从业经验。此外,还对要求P2P平台在技术上符合一定的标准。&类似于对银行的监管思路&& & 除了上述细则,知情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此次会议银监对于P2P将采取较为高标准监管还体现在对P2P将采取杠杆限制管理。“条文只是写出对P2P有杠杆限制要求,没有写明具体杠杆是多少倍。”一位靠近监管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但当天会上有监管人士提出,拟参考目前担保10倍的杠杆限制。&& & 除了杠杆限制,监管条文还对单个借款人和单个投资人在一个平台中的借款和投资比例提出一定的要求。“管理思路类似于对银行的监管思路。”知情人士表示,同时要求,平台定期向监管披露具体交易细节。&& & 据悉,由于当天与会的除了银监会相关人士,主要为几地省金融办和协会负责人,参与的企业极少。“大家的看法有所不同。”华东一位清楚当天会议细节的知情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各地金融办对于P2P从严管理比较赞同,但是协会代表中的企业方则意见较大。如对于3000万元的准入注册资本要求,当天参与会议的人士有的认为太高,现场提出希望能够降到1000万元左右。&& & “目前的条文未必是最后的监管方案。”知情人士透露,在获悉银监的最新监管动向后,不少平台反应较大,特别是针对杠杆的限制,他们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和监管进行沟通。&& & 南都记者统计,若按目前讨论中的10倍杠杆进行限制,目前规模较大的平台几乎均不符合规定。昨日数据显示,陆金所的注册资金为8.36亿元,其累计待收金额为111 .25亿元,待收金额为注册资金的13.3倍。差异最大的当属红岭创投,其注册资金为50 0 0万元,但其待收金额达到了118.07亿元,倍数将近236倍。&杠杆限制业内反弹较大&& & 据悉,在对P2P的监管细则上,业内一直对于从严还是从宽争议较大。“太严了,就束缚了行业的发展可能性,不太符合互联网的监管思路。”广州一位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但是太宽,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则担心出问题。&& & 人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近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亦表示,监管框架设计上,要科学界定业务边界和准入条件,落实监管部门的分工和责任,防止监管套利。而周小川在记者会上亦认为,对于P2P的监管要防止道德风险。&& & 广州本土某平台创始人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认为,从政府工作报告看,政府互联网金融过去一年的发展是正面肯定的。“具体的监管部门在监管细则的设定上必须和中央保持一致性,对于P2P的发展应该有一定的创新容忍度。”该创始人认为,对于P2P的监管提出准入门槛的设定是必要且合理的,但在监管思路上,应该区分网贷平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区别,不应该采取杠杆管理方式。同时,在监管体系上,应该符合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允许平台进行混业经营,实施动态监管。&& & 在监管上,应该要求平台建立风险控制体系。“目前部分平台主要是做流量,规模很大,但是风控几乎缺失。”他认为,这在监管上应该进一步强调突出。而在征信数据的共享上,他希望,银监会的监管细则能够允许平台可以调出央行征信系统的数据,同时平台的数据可以录入至平台的央行征信系统,提高借款人的违约成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昨天在高大上的政协会议礼堂,有一群人,他们聊了一个问题,关于普惠金融。出席的主要有两拨人,一面是政协委员,一面是P2P相关的从业人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原银监会副主任蔡鄂生等领导均作了主旨发言,唐宁、董骏、郭大刚等做了自由发言。小编,当时在旁边默默地看着,常常被现场屏住呼吸的氛围所感染,以至于忘记大家争论的问题。其中王小兰女士关于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说道“哪里有垄断,哪里就有互联网”引起了现场观众自发性的掌声,也引出了这次会议唯一的一次交锋。演讲完的潘行长,临时接过话筒,针对时代集团总裁王小兰的发言,说“银行放水,将会让企业走上不归路”。潘行长到底还说了些什么? 让我们来看看凤凰财经的李磊给我们带来的解读。&&& & 3月15日,两会结束的第一天,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就参加了一场题为《普惠金融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的沙龙,在主题演讲中,潘行长认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已经达成共识,而在如何发展方面还有分歧。&在共识方面:&& & 潘功胜认为享受金融服务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普惠金融非常重视,这两年普惠金融业取得不少的进步,但是当前中国在普惠金融的发展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经济发展水平还有差距,同时造成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问题突出。&在分歧方面,潘功胜认为存在以下误区:&& & 第一,容易把普惠金融等同于政策性金融,过度强调社会性,忽视市场原则和可持续性。他列举了世界银行推出的政策性金融,造成资金使用的低效率和浪费。他认为大量的案例证明,中国要在政府支持下走市场路线来发展普惠金融。&& & 第二,容易把普惠金融等同于过高的融资满意度,对风险相对忽视。潘功胜认为运动式的普惠结果适得其反,比如印度、孟加拉出现的小微金融危机,就是政府强制推动造成的恶果,同时,过度宽松的融资满意度可能把小微企业送上不归路。&&& & 第三,容易把普惠金融的供给等同于银行信贷,忽视了供给的多样性。潘功胜认为不同企业发展不动阶段,融资渠道不一样,推动普惠金融要建立多样化的融资体系、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 第四,市场上也存在一种过于政治化的观点——认为银行的经营者过于追逐利润,思想觉悟不高。 潘功胜认为靠思想道德水平解决普惠金融面临的问题不现实,他认为这种想法过于情绪化,或者是过于政治化的。不可能来真正的解决普惠金融面临的问题,但是这一类的质疑和批评,至少对银行业有一些启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商业组织,需要在追逐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达到平衡,形成一种平衡。商业银行的内部绩效评价体系和内部授权体系,要体现这样一种平衡,要有助于微型金融的发展。&& & 第五,从一个更为广泛的视角看,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实际也是整个经济体制转型滞后的反映。,他认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经济体制有关,由于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需要以及国企的预算软约束,让银行更愿意服务于大企业,从而消弱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形成挤出效应。 应该降低地方政府过度的发展经济需求,规范地方政府和国企的融资行为,十八大后这方面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谈完共识与分歧,潘功胜对于普惠金融的发展也提出一些建议:&& & 其一,完善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制定发展目标,形成宽松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联想到潘功胜在两会上的表态,互联网金融发展政策可能更多的关系到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更多的强调框架性。&&& & 其二,创新普惠金融市场体系,比如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市场体系。&& & 其三,完善普惠金融的组织体系,优化金融机构准入&& & 其四,建立制度保障体系。要发展一些政府性的融资性担保基金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坚持民生金融优先。&& & 其五,加强消费者保护与教育。
&央行duang地又降息了,没有一丝丝防备,这也是自去年11月份以来,短短四个月内的第二次降息。记者长期关注互联网金融,预感到P2P们又要亢奋了。&果然,央行宣布降息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看到P2P平台关于降息的各种解读了,主题无外乎跟以往一样:央行降息将利好P2P发展。更有甚者,认为央行降息让P2P们“大有可为、大干一番”,“P2P的春天就要来临”。&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央行降息后,各银行的挂牌存款利率较之上一次降息后的利率水平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其中四大行下浮约0.25个百分点;股份制银行普遍下降0.3个百分点左右。另外贷款基准利率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然而,直观反应是,央行降息短期内不会给P2P带来任何影响。&一个简单的逻辑是:一方面,银行贷款利率下降,影响的只是能贷到款的企业和个人的资金成本,而不会扩大银行贷款客户的范围。也就是说,一开始从银行贷不到款的个人或企业,依旧贷不到款,依旧只能通过其他渠道,比如向P2P平台举债。而不会出现由于银行降息,导致P2P的借款项目减少的情况。因此,降息不会给P2P带来负面影响。&更别说央行降息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有多大还有待商榷。以去年11月降息为例,当时央行下调贷款基准利率0.4个百分点,而反映市场实际利率的LPR(贷款基础利率)从降息前的5.76%下降到日的5.51%,下降仅25个BP,下降幅度有限。&另一方面,银行存款利率虽然下降0.25—0.3个百分点,但本身银行存款客户和P2P投资用户是两个风险偏好有明显差别的群体。本身没有投资习惯的人,并不会由于存款利率下降零点几个百分点,转而投向P2P或者股市。从这点上来说,银行降息也不会给P2P带来多大的利好。&不过,从利率市场化的长远角度来讲,央行降息倒也是让P2P利率回归理性的因素之一。&央行降息,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的收益也会跟着下降。P2P正好乘此机会调低收益。比如陆金所在降息当晚就发公告称:受央行降息影响,“稳盈安e”项目下调年化利率:1个月贷款期限的年化利率由6.5%调整到6.21%,12个月贷款期限,由7.84%下调到7.49%。&陆金所的收益率在5.6%—8.8%之间,在P2P行业属于最低收益。但即便是这一水平,仍远高于同时期的货币基金约4.54%的收益,银行理财5.40%的收益。&降低收益的不止陆金所一家,事实上,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统计,2015年2月,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15.46%,环比1月下降了35个基点。而1月份较之去年12月份的16.08%也下降了27个基点。这两个月也正是央行开始进入降息周期的时期。&在业内人士看来,低于10%-12%的年化利率才是这个行业合理的水平。&事实上,对于P2P行业来说,收益慢慢下降是平台方喜闻乐见的。一方面可以让还在烧钱的平台减小资金成本压力;另一方面,合理的收益水平也是保证这个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因此,从长远促进P2P行业的理性健康发展的角度看,P2P们确实有理由为降息欢呼。&来源:腾讯财经
互联网金融拉近了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分散在四处的金融消费者:那些进入银行保险大厅只是办理信息变更的人,那些只去ATM机的人,那些认为银行客户经理高大上与自己的小金库实在难以拉近距离的人,那些喜欢玩中学、玩中干、像玩一样的投资者,那些自认为传统机构低效率难以满足自己快节奏、高回报的追求的人。&盘点2014年活跃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的客群,我们发现了以下8个变化:&1、“等不了”的消费者&零存整取,曾经是一个时代的特征,每个月拿了工资就跑银行存起来,从年初到年尾绝对不会取出来花掉它。现在是提前消费时代,发了工资后既想着钱生钱,也得随时变现消费,不能让钱锁在银行里不动,所以互联网宝宝类产品盛行了。再比如网点排队取号,在当年解决网点排队难的问题时还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创新方式,至少有座位、有叫号、有预期可以等待。&而在今天,我们的时间以分秒计算,上班忙,下班玩,最好在线办理、或者上门服务,如果一定要去实体网点,也不希望等待、甚至不在乎坐着,如果可以立等可取,宁愿如此。正如QQ浏览器的广告所说“我要的现在就要”是年轻人的常态,不是真的等不起,就是已经不习惯等待了。&普通线下货币基金产品资金赎回到账时间一般为1~3天,有些产品资金甚至多达到5天才能到账,这也使得视效率为生命的投资者们大呼“等不起”。&2、“没有经验”的手机支付&手机作为移动金融的媒介,已逐渐改变人们在传统的线下机构、线上金融交易的行为和习惯,移动金融是一个逐渐融入生活的工具。比如我们的生活中所应用的支付,都是由大件低频支付和小额高频支付组成的,经过这样的细分之后,很容易看到移动支付的终端商户的特征以及消费者的特征,我们有望让那些喜欢新鲜事务的消费者从此扔掉厚厚的钱包,只拿一个手机就能去吃午餐、看电影、买爆米花、逛超市了。&在移动金融领域,它不再依附于用户对电脑的使用经验与金融交易经验,电脑在线交易用户群也不再完全覆盖手机在线交易用户群,一些新进入的消费者进行在线交易时直接通过手机,而以前从未使用过电脑交易。&3、接受不完美的新金融服务&目前微信支付、微信银行的用户界面、功能并不是完美的,这也跟互联网即用即体验即进化的精神有关,这样的友好型必然是缺失的。但是当你依赖上一种工具时,你很难说不喜欢,即便不喜欢也离不开。&当一种支付工具与已有的生活工具连接到一起的时候,你会更习惯用这样的方式处理生活中高频发生的事情,所以微信支付工具已经被60%的用户熟知并使用。&4、逐利的70后、60后也在参与&一直以来,外界对互联网金融的猜想是为丝、为80后、90后而生的,而现实中这一领域已经发展得如此细分,比如有针对低收入者的移动金融多用于购买游戏币、视频下载、扑克牌筹码,还有针对白领、专业人才、金领、企业拥有者这一社会中坚阶层的P2P投资,他们在涉足P2P之前有一定程度的投资理财经验,而且在部分尝试替代银行理财产品、存款、基金、股票的投资份额。&虽然P2P平台标榜着最低100元也可以投资,但实际上多数参与游戏者都不是丝一族,投资者不仅是将这块投资看成时尚、体验,而是强大的利益吸引着他们向里面走,他们已经将家庭财产的10%~30%放进P2P平台商投资,因此,我们也看到这是一个80后、70后、60后共同活跃的市场,他们是热衷于逐利的中层收入人群,由于对传统金融服务的效率不满意才转而寻找互联网金融产品。&5、喜欢分享的投资者&我们或许还记得以前PC端的网银用户,由于涉及私密信息与资金安全,是缺乏分享和推荐的,致使网银用户只能在自有知识框架下独立完成金融交易。现在的宝宝类产品,由于其产品单一、收益表达简单、多种移动端可显示产品动态,使得投资分享变得更加自然和便利,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粉丝之间的互动推广力度。&调查显示,超过9成的投资者会选择向他人推荐互联网货币基金产品,这在以前是无从想象的。&6、渐趋理性的投资者&对比资本市场的投资收益率而言,P2P投资者对利益的追求已经趋于理性,经过2013年的P2P爆发期与倒闭潮,他们认为投资比投机更重要。调查显示,与以往P2P市场利用30%~50%的收益率吸引用户相比,现在大部分P2P投资者可接受的年化收益率是7%~15%。&7、富有研究精神的投资者&对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说明、保险产品说明、各种金融协议,购买者去认真查看者极少。对于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们,或许你们把互联网金融产品当成一块“实验田”,但是消费者把这看做是一种投资、一种自己特别爱惜与喜欢的投资方式。&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购买互联网货币基金的投资者都会仔细研究产品服务条款和协议,同时有4成的投资者还对产品业绩排名非常关注。这不是一群大家认为的无知的、跟风的投资者,他们是怀着拥抱互联网的心情,拿着自己微薄的工资,希望拥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的一群人。&8、虚拟的金融需要真实的“卷入”式教育&互联网金融就像一阵风,当你激起了他的热情之后,浇灭它是很困难的。今天,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供应商都在共同培育金融消费者,让更多的消费者卷入真实的体验,比任何一个机构去单独做消费者培训、知识普及来得更快。&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来临,余额宝点燃了全民理财的热情,P2P也形成了“担保+风险准备金垫付”的主流模式,平台数量和投资人群迅速爆发,年度总交易额疯狂增长到1000亿元以上。&进入2014年,“宝宝类”货币基金的收益率不断下滑,但全民理财热情不减,截至2014年6月,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263家,半年成交金额接近1000亿元人民币。在此过程中,参与者减少了“学习成本”,更自然的融入其中;未参与者也受其感染,无形中接受了互联网金融信息的扫盲。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同质化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坏事,同质化是一种产品成熟的标志,同质化说明市场已经引导到足够大的规模,这时候的消费者通过卷入、反复对比而被教育的足够好了,这时候才会让市场主体形成诞生下一个新产品、新业态的动力和压力。&未来的新金融主体,毫无疑问是属于那些敢于细分、敢于场景化的企业,他们的内心清楚地知道,产品创新不是创造一个从未问世过的产品,而是从用户对金融的认知基础出发的创新,是基于用户特定金融服务的特殊需求研发的,是对陷入互联网生活的用户思维习惯的深入理解而来的,是行业生态圈对金融行业的态度和定位决定的,这是一个不再被垄断的、多元化发展的市场。
据报道,今年前两个月我国出现跑路、停业、提现困难等问题的平台数量已达到115家,同比增长6倍多。特别是个别老牌P2P平台也陷入经营困境,反映出我国P2P平台商业模式培育依然任重而道远。&短期行为倾向值得关注&& & 当前我国P2P平台运营短期行为倾向值得关注。基于互联网信息沟通分享便捷低廉的优势,P2P网络贷款平台主要为小额分散融资需求服务,大额高成本融资并非其终极目标。即使是国外运营最为成功的P2P平台Lending Club,截至2014年8月末的贷款规模也不过50亿美元。P2P平台低成本融资反而是其竞争优势。截至2013年9月,Prosper平均贷款年利率为6.73%,Lending Club为6.78%,而同期美国信用卡市场平均年利率为10.99%至22.99%。美国P2P平台拥有明确客户指向,Prosper 25%的借款人利用借款去偿还到期债务和信用卡,4%用作房屋维修,10%用作商业用途,14%用作其他目的;Lending Club 57%的借款人用作偿还债务与信用卡,7%用作房屋维修,10%用作家庭购物,5%用作商业目的。P2P平台之所以拥有巨大发展潜力,是因为基于互联网对交易成本的节约,使得平台拥有比传统银行无法比拟的运营成本优势。根据麦肯锡研究,Lending Club比传统银行更具成本优势,主要体现在不需要分支机构(节省2.2%)、票据托收和欺诈的成本转移给出资人(节省1.31%)、无需人工的贷款发放(节省0.81%)等等。虽然Lending Club不开设实体店导致市场推广费用投入更多,但综合运营成本比传统银行要低3.85%。&而我国P2P平台短期行为倾向较为突出:&& & 一是以高利为目的迅速做大贷款规模。P2P平台创始人倾向于将平台作为短期谋利工具,在平台初建阶段即以高达15%以上的年投资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迅速做大贷款规模,扩大平台影响。考虑到P2P平台借款人主要为小微企业或个人,普遍实力较弱,如此之高投资收益率必然要求更高的贷款利率,从而埋下了平台爆发问题的隐患。&& & 二是引入第三方担保。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约束下,引入第三方担保来降低投资人风险,是现实考虑。但部分平台引入的第三方担保或不具备担保能力,或为创始人控制的担保公司,投资风险并未转移,且信息大多不透明,成为P2P平台招揽投资者的幌子。&& & 三是融资出现大额化倾向。经营金融业务都需要分散风险,避免风险过度集中,监管规则会有明确比例要求。商业银行单一客户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其资本金额的10%。但部分P2P平台为减少运营成本,涉足政府融资平台,为中等规模以上企业提供大额融资,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一旦出现大额融资无法到期归还,平台短期内势必陷入提现困境。&& & 四是线下认证增加经营成本。我国相当多P2P平台采用线下认证模式,依靠实体店人海模式对借款人信息进行调查审核,经营成本高昂,影响到平台经营可持续性。&& & 由此可见,虽然我国P2P平台数量呈现出跨越式增长,但还没有根本上解决P2P平台运营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问题。目前,部分P2P平台运营成本高昂,专业人士欠缺,风险管理经验不足,平台运营存在脆弱性。且少数平台已经完全背离P2P平台信息中介本质,沦为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的代名词,社会负面影响广泛。&P2P平台 不适合大额融资&& & P2P平台宜坚持小额分散化融资。P2P平台融资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P2P借贷平台作为借贷信息中介的本质,决定了P2P平台并不适合为大额融资进行网上撮合交易。应该看到P2P平台大额融资并不具备优势。经过长期积淀,传统金融机构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大额融资管理模式,建立起一支涵盖贷前、贷中、贷后的信贷经营与管理队伍。而P2P平台并不具备大额融资经营管理能力,无论是贷前信息调查、抵押权设置,还是贷后跟踪调查和抵押物处置等,都无法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提并论。国外P2P平台也主要为个人、小微企业服务,用于解决短期资金周转。&& & P2P平台成熟商业模式需加快构建。在金融管理当局呵护和社会宽容下,P2P平台核心理念已经逐渐被我国社会公众认可,预计未来我国P2P平台数量仍将保持跨越式增长,P2P平台成熟商业模式构建已经是刻不容缓。&& & 一是逐步减少线下认证模式。在市场推广初期,为控制借款风险,采取线下认证模式无可厚非。但在市场推广期后,将会形成稳定客户群,客户信息与信用审核应逐步向线上审核转移,以降低平台经营成本。同时要加强与网络销售平台信息沟通,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借款人互联网交易信息。&& & 二是锁定目标客户群。P2P平台融资应坚持“小额、分散”特征,不宜将规模扩张作为经营方向。美国P2P平台主要以信用卡透支群体为目标客户群,不仅借款人信用信息方便获取,而且较易形成稳定经营规模。为控制信用风险,我国P2P平台应加强行业、区域细分,选择交易链条某些环节作为业务拓展方向,从而较易形成自身固定客户群,降低平台经营风险。三是退出第三方担保机制。我国P2P平台并不依托于网络社交平台,对资金供求双方均无限制,因而较难通过信息撮合实现融资交易。由于P2P平台并非融资中介,也无法承担全部融资风险,虽然引入第三方担保降低放贷风险,但担保机制介入易引发业务无序扩张,放大平台经营风险,导致平台偏离信息中介本质。&& & 虽然我国问题平台数量快速增长,但P2P平台在我国仍有广阔发展空间,符合草根阶层金融服务需要,存在巨大生命力。在行业初创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行非法之实也在所难免,关键还是社会和政府要有容忍度,促其加快构建成熟商业模式,实现稳健可持续运转。
&线上和线下,本来是一个O2O的逻辑,但细心观察,你会发现,现在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很多其实也是在走O2O的业务和客户逻辑,其中最主要的是根植于现如今国内的社会信用环境和线上征信数据、约束力不足以及线下市场较为广袤,短期内仍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主要的业务规模增长点的特点。&&最明显的例子就是P2P了,一个新的平台,如果是仅仅做线上的点对点业务,做小微信贷的融资服务渠道,那么很有可能就是面临这样的结果:资产端业务做起来很费劲,成本还不低,随着经济周期而波动的风险也难以在短时间内缓释,最后就是成本过高,规模太小,难以达到股东和投资人的收益需求而不了了之。相反,如果是做线上资金和线下B端项目的对接,嫁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风控和信贷审核手段,那么效率反而会因为大项目审核而提高起来,规模也会在短期内做大,一年做个几十亿元,上百亿元也不是不可能。&&这里就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利用互联网的营销和支付渠道来进行用户理财和投资需求服务的多元化,应该是线上的金融服务对接线上的金融资产,而现实中很多平台实际上都是在做O2O的业务,以线下的金融机构或者是资产包和应收账款为来源,打包做成标准化的线上可直接购买的投资项目进行运营。这也就是目前国内信用环境和投融资服务习惯等多重因素作用下的一种“异化”了。当然,这种异化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必须要走过的一个阶段。&互联网金融在这个阶段做不到纯线上,或者说大多数平台还是偏爱线下的操作方式,主要是有以下这么几个因素:&&第一:国内目前的线上数据和征信结构主要是以零散的几个电商化平台为主,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和小微个人还没有真正达到线上化和数据化的阶段。也就是说,目前能够做基于线上数据而进行征信业务的,也就在仅有的几个电商信贷平台上,而且这部分数据的标准和信用转换都不是开放的,更不用说这些数据生态以外的其他数据源了。即便目前央行准备放开了个人征信领域这部分市场,也在去年年底通知了阿里、腾讯征信等公司进行业务准备,但是这仅仅是个开始,各家之间出于市场竞争和征信标准差异化的需要,要想达到全面的线上互联网金融征信和信贷审核,目前还是有较大难度。&&第二:和线下的投融资服务需求相比,线上的纯互联网需求相对占比就较少了。而且目前几个能做纯线上数据征信、线上信贷发放的平台,也基本上是面对小微企业和个人,规模相对不大,业务较为分散,单笔不良造成的整体不良影响也较低。所以,线下融资服务的优势也就体现出来了,需求较多,资产包较大,用户使用较为频繁,而且部分还有充足的可抵押物或是担保来源。相对于线上的融资服务,线下的服务可以在现有的投融资框架中直接对接起来,成为了大多数不具备线上征信和业务营销能力平台“弯道超车”的最佳方式。&&最后,任何一种业务模式的变革都会有一个过渡期,而偏爱线下也成为大多数平台过渡期间的必然选择。虽说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渠道是互联网,其最终的目标是将线下的投融资服务需求线上化、标准化;只不过在目前的阶段下,还有很大一部分投融资服务是很难标准化和线上化的,充其量也只是交易环节的线上化,而一些大宗的金融资产和投融资服务还是需要传统的线下抵押、担保、质押等方式实现信用的转化。所以,偏爱线下,成为了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在这个阶段扩大业务影响力的“一剂良药”。&来看看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怎么做的吧:&1、电商小贷,以及日后演变而来的网络银行,主要是依据线上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数据,得出征信结果,而后进行针对性的融资服务,一般是有服务的门槛限制,例如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的小存小贷模式。其实这种限定门槛的方式也是一种这个阶段线上生态服务难以覆盖全部线下需求的一种表述。同时,线上投融资服务也在以进入线下为目标,因为线下市场一旦线上化,这部分的潜力也是很大的。不论是支付场景的普及还是更多线下生活化场景的运营,都是为线上数据源走入线下做准备。&2、P2P,目前已经从最开始的线上点对点衍生出了O2O和P2B等多种模式,其特点就是线上的资金对接线下的融资项目,并且很多项目来源于B端的金融机构和地方的担保、小贷公司甚至是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平台的资产。为了在短期内做大规模,降低征信成本,往往是采用第三方支付+外部引入担保+线下资产包的模式,以便在P2P千团大战中立稳脚跟,在P2P从春秋入战国,而后被为数不多的平台所整合的趋势中获得更多的议价权。&3、还有另外一种过来的舶来品模式,众筹,本质上也是用线上的资金对接线上的创业类投资项目以及个人融资需求。只不过在国内信用成本过高和创业类风险指数偏高的环境下,股权众筹项目往往成为了小部分风投人士的圈内爱好,很难大众化;反而是“不走寻常路”的实物众筹(或者是京东的权益类众筹),以电商化平台的实物交换方式,对接具体的产品和商品,而不是项目的方式来规避了国内投资人的较高信用投入风险,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其实也是用线下的具体商品了作为众筹的标的,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线下模式的一种表现。&此外,还有数据征信、金融服务平台以及互联网货币等其他一些细分类型,目前还都缺乏全部线上化的基因,或者说是覆盖面不广,需要一个时期的过渡,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真正线上化。或许可以这么说,互联网金融目前是在以线上的渠道对接线下的投融资服务需求为主,当然也存在小部分的纯线上的服务对接,但是不能成为目前整个行业的特征表述。&& & & 互联网金融为何偏爱线下,时间会慢慢给出答案。
&近日,民生银行宣布成立了“网络交易平台资金托管系统”,这个产品主要是为p2p网贷平台提供资金托管等一系列的业务,这也是国内首家为网络借贷平台提供资金托管的银行。&&&& & 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张昌林介绍,目前已有多家P2P公司与民生银行进行系统对接测试,预计在春节后进入系统试运行阶段。&& & 在银行进入P2P托管领域之前,P2P资金绝大多数都托管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例如汇付天下在P2P行业资金托管领域占比高达六分之一。&& &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表示,银行托管的介入,是管理P2P跑路风险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民生推出资金托管系统 保障平台资金安全&&&& & 对于为何设置托管系统,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张昌林表示,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从2013年起一直关注P2P行业的发展,随着监管方向的逐渐清晰,在历经充分的市场调研与积某盒子协商咨询、花费了半年时间与科技部、网络金融部等部门共同开发了这套系统。&& & 而民生银行将为使用该系统的合作平台提供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支付结算服务、资金集中管理服务、甚至包括资产推荐、综合授信等增值服务。&& & 之所以称为托管系统,不同于资金存管,该托管系统由账户层、支付层、应用层三部分组成,集账户管理、支付结算、投资理财、安全保管为一体。系统首先将客户资金与p2p网络借贷平台自有资金进行隔离,其次为平台的每一位投资者单独开立管理账户,记录其资金和交易信息。此外,投资者交易密码由民生银行管理,每笔交易均在银行端完成密码验证。&&& & 系统运行后,投资人在P2P网贷平台上的资金交易通道将全部切换至民生银行。用户进行绑卡、充值、投资、提现等资金操作时,都会在民生银行页面上进行。此外,用户还可以直接登陆民生银行网上银行,查询到其在合作平台上充值、投资、提现等账户明细。&& & 不少宣称有资金托管的P2P网上借贷平台却频频曝雷,让行业内的人看到了第三方支付托管的各种漏洞。为了挽回投资人的信心,不少的P2P平台开始于银行进行合作,但是银行基于风险考虑并没有给出太大的热情,民生银行此举迈出了银行资金托管的第一步。
&& & 一直觉得P2P行业的“资金池”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最近人们对它的态度过于谨慎,以至于大家对这个概念闻之色变。&对政策的误读&& & P2P行业监管细则迟迟不出,非常重要的原因一是希望市场自己发展,等待时机成熟;二是政府对这个行业的监管比较有把握,才会推出相关的法规。在这之前更多的应该是指引、条文。而目前政府在这方面只是“谈话”。&& & 像保险、基金比较成熟的行业,政府对它的认是很深刻的,所以只要“谈话”后,基本政策大的方向就是确定的。而P2P行业却不是这样的,国外最早的zopa到现在也不过十年,国内时间久更短了,最近这一两年才比较火一点,“一行三会”也是最两年才注意到到的。&& & 所以监管者更多的是想看看它将如何发展。因为他们也不了解,基于以往民间借贷的经验,提出来了“四个不能”,P2P从业者大多是以前金融人士,由于先前的经验,对它的解读就是P2P行业大基调定了,就是不准有“资金池”。行业人士天天就高喊这一口号,把它当做“圣上口谕”。&& & 而实际却不是这样的,法规最后的具体条文是随着事物的发展而改变的。我觉得行业人士应该更加灵活的思考资金池的合理性,而不是对它杯弓蛇影。&国外P2P行业的资金池&& & 金融机构形成自己的资金池,是自然而然的结果。如保险机构,他们收来的保费,可能用于投资于某个项目,但会有严格的记录和备案。P2P行业也不安外。&& & 以LendingClub为例,早期其商业模式是票据模式,与Webbank合作,也就是债权转让模式,由于债权的产生与债权的解决同一个平台,这里面的操作空间过大,可能存在猫腻,2008年3月SEC认定不合法,平台整改。目前国内排名比较靠前的很多家老平台,都是这个模式的转化。&& & LendingClub在整改之后,也就是注册制,需要在SEC备案,类似于国内的金融牌照模式,而这个模式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国内目前P2P还没有牌照的这一说,国外的发展,说明资金池本身没有问题&资金池在中国某些领域变形&& & 在中国,由于国人的创造性。某些资金池变成了投机工具甚至纯粹的诈骗手段(有点类似于商业票据成为了“融资工具”的例子),这就是可悲之处。由于监管的不成熟,投资人自身原因,过于贪婪,把它当做挣钱甚至发家致富的工具,要求高息且安全,导致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 这时候政府的适时适度的介入就非常重要。由于政府对目前市场发展情况也处在刚刚了解的阶段,所以过多的介入是不适合的,真正的需要介入是严惩出现诈骗这种情况的责任人(类似于庞氏骗局或者“跑跑”平台),政府在这方面非常欠缺。执法不严,惩罚威慑力不够。这才是大家要思考的问题,而不是资金池是不是合规的问题。类似好笑的逻辑如“吃鱼被噎着却怪鱼”的问题。&& & 从在消费者这边看,投资人要求要求本息保障,而且高收益,学过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贪婪的消费者挣到钱不会分别人,出了问题就拉布条、堵路、要求兜底,这种行为或者想法本身就非常幼稚可笑。总而言之,投资人不成熟,还需要教育,这一切需要时间。&& & 站在鼓励创新的角度,我觉得政府做的应该是看看,想想;并且严惩那些动机不纯的、或者诈骗的情况而不是一刀切说“资金池不能碰”。说到底,还是违法成本太低,而不是资金池本身的问题。&& & 政府应该鼓励各种创新,包括P2P行业资金池的创新。而现实中那些专门诈骗的、或者动机不纯的,政府对他们惩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找点关系、交点罚金,就把这事给办了,这才是最要命的。&&来源:虎嗅网 作者:秋源俊二
银行业纷纷试水P2P网贷市场&& & 据悉,多家银行进军P2P网贷市场,相继推出了自己的线上融资业务。银行加入P2P网贷以招商银行与民生银行为主力军,招商银行与民生银行强势进入P2P网贷行业,经过野蛮生长的草根金融P2P网贷,迎来了传统银行巨头的抢食者。&& & 除了招商银行与民生银行积极布局P2P网贷行业市场外,其他银行也没歇着,中国银行的P2P网贷平台也已在深圳试点。除此之外,中国农业银行、广发银行等纷纷试水P2P市场。业内人士称最近两年,P2P网贷行业出现了爆发式增长,人人贷、有利网等P2P网贷平台突飞猛进,让各大银行"红"了眼,诱惑它们也想来争吃一点P2P网贷行业中的"肥肉"。去年年初,交通银行推出“e贷在线”、光大银行推出“融e贷”、建行推“e贷通”等等。&& & 国内银行巨头大肆抢食P2P市场,国外各大银行也不甘落后。据知情人士透露,高盛集团以及法国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正在商讨一项资助Aztec Money的计划,Aztec Money是一家新型的P2P融资平台,它创建了一个让人们能够竞购公司发票的在线交易市场。全球两个最主要的投资银行正在紧盯着飞速发展的P2P领域,很显然老牌银行的大佬们正在快速的接受P2P这一新型的融资平台,正准备着打破之前传统的融资模式。&& & 在美国,P2P平台的主要投资者包括大银行和其他领先金融服务公司。目前,P2P行业在美国由Lending Club和Prosper主导。Lending Club是目前全球最大的P2P网站,其在2014年完成上市。从该网站买入贷款的机构包括多家银行。资料显示,截至去年12月,Lending Club贷款达到30亿美元,同时公司在去年完成了1.25亿美元融资后,估值达15亿美元。P2P优势何在?&一、P2P 堪称“轻型”银行&& & 最初P2P借贷被视为一种网络现象但很显然这一认识现在需要被推翻——P2P已经是一种金融模式。银行的主要业务,P2P都可以做:评估贷款人、金融产品营销、发放贷款、贷后服务等。银行能做而P2P不做的是贷出自有资本、P2P只贷出平台上的投资人的资金,直接将投贷双方匹配起来。从这点上来说P2P相当没有资产负债表的银行。P2P可以低成本满足银行无法服务的贷款需求。这部分需求主要来自个人和小微企业。P2P实际上就是“轻型”银行。此外由于它可以使用特别的技术和方式来做风险定价,与银行相比就更具有自身的成本优势。&二、监管相对宽松&& & 目前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肯定的态度已然明确为P2P的发展创造了一定宽松环境,然而随着银行等传统借贷机构监管规则的越来越严格,银行传统的贷款方式将变得越来越困难。招行原行长马蔚华曾在去年9月说,间接金融将很快被互联网金融所取代,互联网金融逼迫商业银行必须就传统业务模式进行改造。从马蔚华的讲话中可以看到银行对P2P的关注和危机感,所以银行布局P2P可说是顺理成章的“卡位”之举。&借道P2P 银行可以走的更好更远&& & 在2014年,由于P2P平台数量和行业成交总额的极速增长,使得原本“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传统银行开始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竞争业态的威胁。现在这种威胁虽然远远构不成决定性的致命一击,但是它却代表着某种趋势,反映着未来金融业整体的走向。&从目前市场来看,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最直接的威胁体现在银行核心的个人存款业务。以P2P行业为例,2014年P2P行业成交总额的增幅增长高达140%,而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在短时间内吸收大量社会闲散资金的神话更是令传统金融机构惊愕。针对“狼来了”的现实,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如坐针毡。&& &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趋势,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使得银行不能坐以待毙,必须积极寻求与之融合的渠道和路径。与其被动抗争,不如主动拥抱互联网金融,并想方设法在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竞争中不落后。&& & 从目前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探索现状来看,P2P领域仍是一块“处女地”。无论是对于尚没有切入互联网金融的后来者,还是对于需要保持领先优势的先行者,一旦介入P2P领域,就等于把握住了互联网金融的历史机遇。&& & 做P2P也是银行转型的需要。传统银行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存贷差”,也就是靠吸纳存款和放贷之间的利率差盈利。但是,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和金融脱媒的大背景下,银行业这种单一的盈利模式受到挑战。&& & 借助P2P平台,银行可以走的更远。以招行为例,小企业e家已经不能狭义的定义为P2P,除了提供投融资项目,还有商城、商机、社区几个版块,向小企业展示了一个集销售推广、供求信息撮合、在线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台。同时,平台积累的数据反过来又将成为企业从银行贷款、银行P2P融资的重要参考数据。银行在资本、品牌、客户基础、管理基础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优势,凭借多年积累的线下信贷调查经验和风控经验,在P2P这条道路上,银行将会越走越好!&&
&& & 截至1月29日,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陆续召开了地方两会并公布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上海、天津、江苏、重庆在内的多地政府在其新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规范和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与此同时,在全国性的监管法规仍未出台之前,一些地方性的指导意见或暂行办法已经率先公布,这些意见普遍以鼓励发展为主,同时在风控政策方面力求做实。& &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地方性监管办法毕竟具有局限性,伴随着行业的“爆发性”发展,2015年有望迎来互联网金融业的监管元年,全国性监管办法出台或近在咫尺。政策 多地政府工作报告提及互联网金融& & 多项数据显示,近两年,包括P2P、众筹和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快速。以互联网金融中高歌猛进的P2P行业为例,根据网贷之家的统计,去年全年中国网贷成交量达2528.17亿元,是2013年的2.39倍。& & 记者梳理各地刚刚出炉的政府工作报告发现,不少地方政府都提出要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并提出各种政策支持。& & 如上海市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互联网金融、并购金融等健康发展,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则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扩大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积极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这也是发展互联网经济首次写入江苏政府工作报告。天津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集聚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目标。& & 除上述地区外,其他一些地区也将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福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引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推动持牌金融机构及社会经济组织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和众筹平台。湖北省则提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公司、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 & 除了提出要推动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去年以来爆发的一些“跑路”事件也促使各地政府对防范金融风险格外重视。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小贷、担保等机构的监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和投融资咨询机构,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动向 “地方版”政策力求做实& & 在发展互联网金融上,各地政府并非只是纸上谈兵,实际上,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地方版”法规或意见。其中大部分政策都以鼓励发展为主,即拿出真金白银来吸引互联网金融企业落户本地。如南京市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集聚发展的扶持政策》中提出设立3亿元的互联网金融产业专项基金。提出类似政策的还有天津开发区和贵阳等地。& & 就在不久前,广州市金融办主任周建军在公开演讲时透露,在酝酿大半年之后,广州市政府已经审议通过《广州市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周建军说,广州将力争在三年内建成3至5个各具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集聚一批实力雄厚的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打造若干个品牌卓越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周建军也透露,广州市将对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给予专门的扶持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登记,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及业务补贴,大力培养引进互联网金融人才,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多渠道融资。& & 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频发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区域性政策力求做实,即划定了一些具体的监管底线。& & 就在最近,浙江省金融办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浙江省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而且比起去年深圳、上海等地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浙江版《暂行办法》显然更为具体和更有针对性。记者发现,在该文件中,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以及金融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都有专门的条款予以阐述。& & 如针对P2P平台,《暂行办法》提出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当明确为借贷双方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供小额借贷信息服务,从事信息中介业务,不得从事贷款或受托投资业务,不得承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不得为投资者提供担保,不得出具借款本金或收益的承诺保证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提出“不得建立资金池,原则上应将资金交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第三方存管。 ”& & 盈灿集团副总裁黄诗樵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出发点,鼓励创新金融业务的发展,但必须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为主旨,地方管理办法的陆续出台,促进了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对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也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黄诗樵表示。预期 全国性监管政策箭在弦上& & “针对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等明确应遵守的规则,如与今后国家出台的监管规定不一致之处,服从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浙江版《暂行办法》提出。& & 实际上,在地方版政策纷纷落地之后,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于全国性监管政策的出炉也越发期待。尤其对于互联网金融业,统一的监管才是最为有效的。&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最近表示,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人民银行正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一道,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框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协调。潘功胜称,人民银行牵头,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门一道,制定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科学地界定各种业态的业务边界和准入条件,落实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分工和责任。同时,明确底线,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和违规经营。& & 种种迹象表明,全国性的监管政策似乎箭在弦上。此前,银监会进行架构调整,新设普惠金融工作部,将P2P划归至该部门监管;而近日证监会就2014年底公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初步修改,有望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 & “P2P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主要的模式之一,目前关于网贷行业的立法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监管的缺失导致我国P2P网络借贷自身运营风险增加,而且可能导致风险向正规金融机构传递。因此,必须加快对P2P网络借贷运营的监管立法工作,通过完善契约约束机制以对借贷双方与P2P网络借贷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调整。”黄诗樵说。& & 一位P2P行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保持宽松包容的态度,银监会机构改革后,意味着P2P网贷监管正式开始启动,普惠金融工作部将牵头制定监管细则,全国性监管政策出台近在咫尺。具体而言,去担保化、风险存款准备金模式有可能成为主流。
& & 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公布266个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黑名单”和676个“预警名单”,将一些知名大平台与一些已确定有问题的平台并列于“预警名单”中,质疑之声顿起。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和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均向成员单位发布声明称,该份名单的可行性和准确性值得商榷。&& & P2P行业向来不缺话题,但是一张第三方榜单出炉引发行业性的激烈反应,这还是头一次。&& & 日,隶属于资信评估企业大公国际的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下称大公信用)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公布266个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黑名单”和676个“预警名单”。这是针对中国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首份“黑名单”及“预警名单”。&& & 界面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发现,到场的不只媒体,很多家P2P公司的相关人士都闻风赶来,还有大量P2P从业人员在会场外等候。一位被列在“预警名单”中的P2P公司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其公司的法务和律师都到了现场。界面新闻记者还获悉,有几家P2P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一位到场网贷行业从业人员告诉界面新闻记者,“P2P想增信很难,但要信誉受损,这是分分钟的事。”&& & 大公信用在发布会现场表示,“黑名单”是大公信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依据《大公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和偿债能力评级方法》,严格程序评定筛选出来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示、具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等行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和相关责任人名单”。&& & 大公声称,被列入“预警名单”的平台和债项均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全面,债务偿还能力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风险严重影响存续能力,偿债能力或信用风险水平严重恶化可能发生短期债务违约或引发重大流动性风险,存在虚假担保等严重欺诈行为,发生其他重大信用风险事件等。&& & 这份P2P名单推出后,引发P2P业内人士诸多批评之声。投之家CEO黄诗樵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大公这个名单不够严谨和专业,P2P平台对评级比较敏感,如果拿不出科学的评级依据,这样的名单很难获得认可。他表示,网贷业务比较复杂,一方面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另一方面需要对行业的现状和P2P平台的运营情况做实时了解,“局外人很难看透平台的风控和运营能力,由于专业要求较高,平台的评级还是需要专业的机构去做。”&& & 行业协会也发表声明质疑这份名单。今天中午,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向成员单位发布声明称,该份名单的可行性和准确性值得商榷。&& &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方面表示,经协会了解,大公信用评定“黑名单”及“预警名单”的数据源主要为网贷平台披露的债务人信息以及平台自身信息,涉及平台特征与平台经营风险等内容。对于这些数据,大公信用尚未说明相关的数据获取与更新机制,亦未披露评价模型的可信度及历史数据拟合情况。&& & 此外,声明还强调,协会调研发现,出于合规性考虑,大部分网贷平台仅公布借款人的部分重要信息,外部机构如需评价债务人的偿债能力,需要在获得债务人授权的前提下补充其它信息。大公信用主要依据平台的信息披露度和披露规范度进行相关评价,进而设定网贷平台“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其可行性和准确性值得商榷。&& &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也于今天下午发布声明称,大公国际作为中国具有一定公信力的评级机构,在行业准入机制未定且监管尚未明确的情况下,以“非科学的评级手段、无法解释的数据获取方式和不透明的评价模型”为行业设定“黑名单”及“预警名单”,可行性和准确性有待商榷,无论对行业或所谓“黑名单”网贷企业都将造成严重伤害。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网贷行业同仁及被“误伤”的规范网贷平台对此份报告进行抵制,也强烈要求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对此份报告给予充分的解释说明,并向“误伤”平台道歉。对名单的质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名单制定标准引质疑:陆金所等平台被预警&& & 在大公信用公布的网贷平台预警观察名单中,广东占133家、上海占57家、北京47家。其中,上海名单尤为引人瞩目,因其第一个罗列的平台,便是有着银行系、上市公司双重背景的老平台陆金所。据数据显示,陆金所在2014年12月份成交量超过25个亿,在全国平台中位居前列。这样一家背景强大、实力雄厚的平台,也被列入了预警范围,使得名单的制定标准引发质疑。&& & 对此,大公信用数据总裁王再祥在回应发布会现场记者关于为何陆金所会上榜时表示,大不代表好,大不代表安全。&& & 界面新闻记者联系陆金所,该公司表示对入围此名单“不予置评”。&& & 名单信息滞后:“预警名单”含已跑平台&& & 在预警观察名单中,界面新闻记者观察到,许多已“跑路”平台亦出现在其中。如在广东名单中,中汇在线、文妥财富等已经曝光问题的平台赫然在列,中汇在线早在2014年12月份便已确定出事,新浪微财富等第三方通道平台为此兜底了数千万。而文妥财富则于2015年1月初因提现困难而成为问题平台。明明是已经出了问题的平台,为何被列入预警观察的对象?暴露出名单本身存在严重的信息滞后问题。&& & 名单信息不准确:拍拍贷被划到了陕西&& & 同时,这份名单还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准确问题。同样在预警观察名单中,上海平台拍拍贷被划分到了陕西;11月份便成了问题平台渝商创投应该是重庆平台,却被划分入了四川平台。同时,在广西名单中,还存在两个平台名称重复的现象。对平台地域分布认知不清,甚至还出现平台重复这样的问题。& & 如上所述,多方面的疑问给这份名单的严谨性和公信力打上了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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