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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字杂文引发诉讼大战 B06-大案揭秘-上海法治报
& B06:大案揭秘
千字杂文引发诉讼大战
本文作者 郑毅《检察风云》 杂志编辑出版
日 & B06 :大案揭秘 &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
&&&&22年前的1992年,第九届戏曲梅花奖被曝出舞弊事件,矛头直指时任徐州市文化局局长的吴敢,称其动用巨款行贿评委,为下属一女演员争取到“梅花奖”奖杯。吴敢的下级、徐州市文化艺术研究所编剧兼作家袁成兰,依据媒体报道写了一篇杂文,发表在《上海法制报》 (系本报前身)上。这篇近千字的杂文,以辛辣的语言,指名道姓批评吴敢用行贿手段换荣誉,并由此引发了两场轰动全国的名誉权官司。吴敢与袁成兰之间的法庭较量,历时之长、过程之曲折、形式之独特、影响之轰动,堪称当时国内之最。而两起官司的最终司法裁量,亦给言论和创作自由提供了有益的法律参照,正面意义不可低估。  杂文惹祸,作家袁成兰被上司告了  让我们把时光倒回到22年前,那一年进行了全国第九届戏剧“梅花奖”评选,当时隶属于徐州市文化局的江苏梆子剧团有幸晋京参赛,在这场令人瞩目的评选中,该团年轻女演员张虹捧得了来之不易的“梅花奖”杯。  地方演员获如此殊荣,本该隆重褒奖,但遗憾的是这边庆功大会尚未来得及召开,媒体就传出了该届“梅花奖”存在行贿评委的舞弊事件,而且矛头直指时任徐州市文化局局长的吴敢,称吴敢动用10万元公款行贿评委换来手下演员的荣誉。  “梅花奖”评选丑闻传出后,包括中央主流媒体在内的全国数以百计的媒体,均大篇幅地发表或转载了相关披露性报道,在全国引起轰动效应,以致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后相关负责人因舞弊行为受到了处分。  时任徐州市文化艺术研究所编剧、同时又是作家的袁成兰,依据有关媒体的报道,撰写了一篇《“梅花奖”舞弊案随想》 的杂文,用“朱元正”之笔名发表在日的《上海法制报》 上,文章单刀直入地抨击“梅花奖”舞弊行为。  1994年1月,吴敢以袁成兰的文章捏造事实,故意诽谤,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其告上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并索赔各项损失1万元。  日,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袁成兰化名“朱元正”,将其撰写的《流芳遗臭总千秋DD梅花奖舞弊案随想》 一文投寄《上海法制报》,该报稍加删节,于日予以刊登,该文以“钻窟窿打洞弄到数十万元完成因公行贿任务”等语言表述,两处点名批评吴敢; 此外,袁成兰还为《齐鲁晚报》 登载的《寒风袭春梅――第九届戏曲梅花奖风波写实》 一文的作者许某某提供了缺乏根据的素材,构成侵权。云龙区法院判决袁成兰立即停止对吴敢名誉权的侵害; 袁成兰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上海法制报》、《齐鲁晚报》 公开为吴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袁成兰赔偿吴敢财产损失费2000元,经济损失费1000元。案件诉讼费300元由袁成兰承担。  徐州市中级法院受理袁成兰的上诉后,鉴于该案的空前关注程度及舆论压力,应该说对案件的审理是慎重的,庭审中合议庭反复鉴别事实,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观点和上诉主张。  日,徐州市中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尽管他们认定吴敢指袁成兰向《齐鲁晚报》提供缺乏证据的素材,构成对其名誉的侵害一节证据不足,但仍认定袁成兰撰文公开点名批评吴敢“弄到巨款因公行贿”没有证据证实,其失实文章构成了对吴敢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故终审判决驳回袁成兰的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结果一经公开,再次引发舆论哗然,对终审判决持批评态度的大有人在。  案件逆转,袁成兰申诉成功反败为胜  之后,袁成兰依法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江苏省高院经审查,裁定中止案件终审判决的执行,并予以提审。  日,江苏省高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本次再审,由江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告申庭庭长崔玉林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开庭的当天,国内多家媒体记者到庭旁听。  法庭经过长达几小时的审理,最终认定:第九届戏曲梅花奖舞弊事件已由主管部门本着处理干部、保护演员、接受教训的原则作了处理。袁成兰在《梅花奖舞弊案随想》 一文中,依据报刊上披露的有关“舞弊”事件的材料,对吴敢在该事件中的言行进行评论,虽然言辞犀利、个别提法欠准确,但文章针对吴敢在评奖中请客送礼、拉关系等不正之风进行抨击,其基本内容属实,出发点是积极的、善意的,故尚不构成侵权。吴敢起诉袁成兰侵犯其名誉权并要求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最终,江苏省高院当庭判决撤销徐州两级法院先前的判决,并判决驳回吴敢的诉讼请求。  案件出现如此逆转,是许多人没有想到的。当审判长崔玉林宣布闭庭后,支持袁成兰的众多旁听者顿时欢呼雀跃,以示庆贺。判决的次日,全国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媒体都刊发了案件结果大逆转的消息和评论。  袁成兰的官司历经1154天,最终胜诉后,她用纪实的手法很快写出了《我当被告》 一书。这场风波后,袁成兰在圈子内外名声大振,她是因为写反腐文章惹官司并最终曲折胜出,故许许多多的人把她誉之为“彭城侠女”。  《黑客》面世,再燃新一轮诉讼烽火  2000年初,一本名曰《世纪末的黑客――梅花奖奇案写真》(以下简称 《黑客》)的书面世。该书系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作者署名为“康凯”。书中有多处对袁成兰的生活作风、文风、人品的侮辱和诽谤。  《黑客》 一书同时还对时任江苏省杂文协会会长乐秀良、副会长姚北桦,以及作家滕凤章、《南京日报》 记者丁邦杰等进行横加指责、恶意中伤,称他们是“社会黑客”,“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有首领的集团”,“黑社会”,“制造谣言”,“搅得徐州不得安宁……”该书作者之所以要攻击乐秀良等人,是因为他们曾联名向省主要领导写信,或发表文章抨击吴敢,以此方式力挺或声援过袁成兰。  《黑客》 一书公开出版发行后,在一定范围内、尤其是在杂文界及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乃至在事件发生地徐州,都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2001年6月初,袁成兰、乐秀良、姚北桦、滕凤章、丁邦杰五人,以《黑客》 一书侵犯他们的名誉权为由,将参与该书创作出版的吴敢及该书作者张文艺、王作雨(两人化名康凯),为该书写跋的原吴敢律师朱心田、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一并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收回《黑客》 一书,在全国性和江苏省的报刊刊登启事,承认非法侵权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6万元。一时间,各种形式的报道和评论铺天盖地。  日,鼓楼区法院在新落成的审判大楼一号大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袁成兰等五名原告坚持诉讼主张,不愿做任何妥协,这种较劲其实不难理解,也就是说袁成兰等人打这场官司,其根本目的不在于赔钱多少,而在于要赢得官司,维护自身名誉。  针对原告的诉讼主张,未亲自到庭的吴敢在书面答辩中指:《黑客》 一书涉及本人的内容,基本属实。虽然该书作者在构思阶段向本人作过调查,本人向张文艺和王作雨出示过“梅花奖”官司的大部分诉讼资料,但本人非《黑客》 作者,亦未参与谋划、组织该书的出版,更没参与散发、出售此书,故本人不构成本案的被告。  被告张文艺、王作雨辩称:该书中的很多用语本身是出自于“袁成兰们”或袁成兰的《我当被告》一书及徐州民间谚语,不构成侵犯名誉权。《黑客》 从为吴敢辩诬正名,到为徐州市文化局及江苏省梆子剧团的广大演职员公正评说,无论主观上、客观上、主体上、客体上都未对原告构成侵权。原告起诉本书作者纯属无理取闹,干涉创作自由!  被告朱心田辩称:《舆论批评与名誉侵权的法律界限》 一文只是其所写的办案心得,后被“康凯”收录作《黑客》 一书的跋。该文章没有侮辱、诽谤袁成兰名誉。其不构成对原告袁成兰名誉权的侵犯,原告对本人的诉讼请求不成立。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辩称:本社与作者“康凯”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 第二条明文协议,《黑客》 一书的出版如发生侵权行为,应由作者文责自负。故原告袁成兰等诉本被告侵犯名誉权,不能成立!  在整整一天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黑客》 是否构成对原告的侵权、以及侵权责任归属等问题,新账老账一起算,展开针锋相对的较量,各说各有理,谁也不让谁。好在当时的传播手段并不发达,否则要在今天,光微博上就会炸开锅。当天的庭审由于原、被告均拒绝调解,致法院欲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纠纷的努力失败。  法院一锤定音,为本轮诉讼画上句号  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在对查明的案件事实反复酝酿论证后,终敲下了一审宣判的法槌。  法院认为:公民虽有出版、言论自由,但作为纪实文学作品应客观、真实地反映事实,而不应借此对书中涉及的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名誉。  本案中关于吴敢诉袁成兰侵犯名誉权一案,已经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了再审判决,认定袁成兰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名誉权。而被告张文艺和王作雨却在所著的《黑客》 一书中对此案已有定论的事实上,作出一些相反的评判,且评判中多处使用侮辱性的文字描写袁成兰,严重损害了原告袁成兰的名誉。  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前提下,并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张文艺、王作雨、吴敢、朱心田、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停止对原告袁成兰名誉的侵犯,不得再发行《世纪末的黑客》; 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发表对原告袁成兰的致歉声明,共同赔偿原告袁成兰精神抚慰金共计1万元,其中被告张文艺、王作雨各赔偿3000元,被告吴敢赔偿2500元,被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赔偿1500元。对上述赔偿,五名被告间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张文艺、王作雨、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停止对原告乐秀良、姚北桦、滕凤章、丁邦杰名誉的侵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发表对四原告的致歉声明。三被告共同赔偿四原告每人精神抚慰金2000元,共计人民币8000元。其中,被告张文艺、王作雨各赔偿四原告800元,被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赔偿四原告各400元。三被告对赔偿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如各被告不履行对上述原告的致歉声明,法院将在一家全国性的报刊上刊登判决书,所需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驳回原告乐秀良、姚北桦、滕凤章、丁邦杰对被告吴敢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被告吴敢、张文艺、王作雨等不服,并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经审慎审理,于2002年12月末就此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终审宣判后,袁成兰与吴敢之间未再发生新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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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修改icloud密码远程锁定手机 解锁费1500元起
作者:编程游戏开发
来源:网络收集
摘要:吴先生的手机被远程锁定后,他与自称解锁专家的人之间的QQ对话。 你是电信协议机客户么 我们是专业解锁的 破解id丢失什么的 我很好奇 为什么会让我联系你 故事1 苹果手机被远程锁定,给钱才能解锁 12月19日,吴先生一直使用的苹果5S手机,突然接到提示说此ip
&吴先生的手机被远程锁定后,他与自称解锁专家的人之间的QQ对话。
你是电信协议机客户么
我们是专业解锁的
破解id丢失什么的
为什么会让我联系你
故事1 苹果手机被远程锁定,给钱才能解锁
12月19日,吴先生一直使用的苹果5S手机,突然接到提示说&此iphone已丢失,请与QQ91937XXXX联系。&他随即发现,才买了几个月的iphone5S已经被锁定,无法正常使用。朋友说,这种情况属于黑客远程锁定手机,解锁费1500块起步。
手机被远程锁定
12月21日上午11点过,覃家岗派出所来了一个30多岁的男子,他向民警反映:&警官,我的苹果手机遭黑客远程锁定了!&
男子姓吴,沙坪坝人。吴先生说,几个月前,他购买了一部电信版iphone5S行货手机。前两天,吴先生掏出手机时,发现屏幕上多了几行字:&此iPhone已丢失,请与QQ91937XXXX联系。&。
手机就在我手里,什么时候丢失的?吴先生正纳闷,却发现手机已经无法正常使用。在&激活iphone&一栏中,显示&此iphone已丢失并被抹掉,请使用此iphone的Apple ID登录&。下一行的&来自所有者信息&中,也显示着与手机屏幕一样的内容。
解锁费1500元起坎?
无奈之下,吴先生只能按照屏幕的提示,联系上了网名为&苹果手机专卖&的QQ用户。对方称是专业解锁的。
一番交谈下来,对方始终没有交代,是如何盗取吴先生的ID密码并向手机发送提示的。吴先生威胁要报警,对方竟称&那你就去报吧,这属于你自己的问题好不好&。
随后,吴先生咨询了IT行业的朋友,朋友说,这属于遭到黑客远程锁定的情况,解锁费1500块钱起步。
&这个价钱太贵了,我是不会出这个钱的。&吴先生对警察表示,&这些人实在太可恶了,你们一定要把他们抓住&。
自称专业解锁人士
记者发现,这个&苹果手机专卖&的QQ用户,主要经营三项业务:一是负责帮手机ID和密码被盗的人,找回手机ID和密码;二是帮苹果手机被盗的人,锁定手机,让别人无法使用;三是帮人卖掉手机ID和密码。
苹果手机ID和密码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丢失了苹果手机的机主,将手机ID和密码卖给&苹果手机专卖&的QQ用户;另一种是&黑客&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手机ID和密码,并将其卖给&苹果手机专卖&的QQ用户。
解锁费是否真如吴先生朋友所说,1500块起步?昨日,记者向有关业内人士求证。一位专做刷机、更换原装手机主板的淘宝店主告诉记者,类似情况他们也遇到过,光靠刷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因为对方很可能已经更改了吴先生的Apple ID和密码。他们通过更换手机主板,重新设置ID密码进行解锁,解锁费用约为400元。而另一家淘宝店主则表示,这种情况他从来没有听过说。
记者登录百度iphone5s贴吧,发现许多吧友也遇到过类似情况。网友&她夏了夏天sss&在贴吧发帖称,她收到陌生短信说手机已经在某地维修,需要重新激活,并附上一个网站链接。网友打开链接,根据网站提示输入Apple ID和密码。几分钟后,手机就被锁定了,密码也被更改了,&黑客&留了一个QQ号码,对方称解锁费300块钱,后经讨价还价,对方要价150元。
icloud密码泄露很危险 可到苹果售后解锁
吴先生的手机是如何被远程锁定的?应该如何防范?昨天,记者采访了一位手机行业的资深业内人士。他表示,吴先生的手机的确是被人锁定,可以凭保修卡和购机发票去苹果售后免费解锁。
黑客修改icloud密码锁定手机
这位业内人士介绍,如果黑客知道了机主的icloud账号、密码,就可以远程锁定手机。从吴先生手机的情况来看,对方已经抹掉了手机的内容(图片、通讯录等),手法就是修改了icloud密码,然后通过电脑操作,&报失&手机,但前提是该手机的&查找我的iphone&功能开启。
该业内人士说,吴先生千万不能相信对方,去付费解锁,因为对方还有可能再次锁定手机。自去年9月,苹果公司发布ios7系统以来,如果一部手机绑定了icoud账号,即便是刷了机,还是需要以前的账号密码才能激活该手机。
&也就是说,吴先生就算自己刷机也没用。&该业内人士表示,吴先生并不知道修改后的icloud密码,所以无法激活手机。
该业内人士介绍,icloud的账号密码泄露后很危险,对方能获得很多个人资料,而泄露的原因就很难说了,有可能是QQ被盗,不少人的icloud账号密码就是用的QQ邮箱和密码,购买二手手机或者使用别人的账号密码都有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当然,也有可能icloud账号密码已经被黑客大量获取,有了交易市场。&
可凭发票去苹果售后解锁
业内人士称,与吴先生在QQ中对话的人自称是专业解锁人士,这类人的确存在,利用软件,可在1分钟左右对手机解锁,也就是通过手机串号破解icloud的密码。当然,这肯定是要收费的,费用大概在1000元左右。
&但这是违法行为。&该业内人士说,因为去找民间专业人士解锁的人,可能并非机主。如果手机被锁定可以凭保修卡和购机发票到苹果售后免费解锁;不过,如果机主无法提供保修卡和购机发票证明机主身份,苹果售后是不会解锁的。
故事2 点了&10086&的短信链接 从此再不能发短信
家住北部新区的王先生退休在家,前天晚上,他收到了一条来自&10086&的短信,短信的内容是让他登录一个网站,查看积分情况,还可以用积分兑换礼品。
有礼品兑换,王先生很高兴,就点进了网站,并在提示下输入了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输入完毕后王先生才感觉不对,查看积分干嘛要填这些信息。于是,他立即拨打10086核实,果然,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没发这样的短信,也没有这样的活动。
昨天,王先生听从了朋友的建议,挂失了自己所有的银行卡。他发现自己的手机再也不能正常的接收和发送短信了。王先生感觉手机肯定是中了病毒、木马之类的,于是重新购买了手机,并更换了手机卡。
对此,移动客服10086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移动公司近期并没有举办任何&积分换现金&的活动。短信并非10086所发,而是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将发送号码设置成&10086&,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的,短信里附上的网站链接,其实是一个钓鱼网站,用户一旦点开并输入身份证等信息,个人信息就有泄露的风险。
客服人员提醒用户,&接到类似要求填写有关身份证、银行卡的信息时,一定要多一个心眼,可以事先打电话给10086,确认信息的真假,发现上当受骗以后,要及时修改银行卡密码,冻结银行卡账户,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责任编辑:编程游戏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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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刻不容缓  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的建立和普及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较为活跃的因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互联网在应用和管理上缺乏规范化、法制化,信息传播中容易为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因此当前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刻不容缓,本文就关于加强我省信息网络精神文明建设谈几点我的看法:  一、网络文化现象已经形成,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菲常必要和迫切信息网络是技术形态的东西,在其传播的信息过程中,它带来的是政治性、文化意识形态性和阶级性的东西,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和文化领域,会对我们产生许多不良影响。目前,网上封建、黄色、反动的内容层出不穷,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破坏活动。这些现象说明,网络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应该充分关注网络这阵地。互联网有以下六大负面影响:网上信息垃圾、信息污染日渐增多;网上欺诈行为、虚假信息防不胜防;计算机病毒危害公共信息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现象严重;信息垄断带来垄断利润,形成数字鸿沟;个人信息、个人隐私难以得到保护。  二、要站在“三个代来”的高度建设网络文明工程建设网络文明要用“三个代表”作为指导思想,使网络这一先进技术为广大人民服务。网络文明工程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在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的必要保证。要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思想,来认识网络文明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和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作为根本指导思想,结合网络化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贯穿到网络文明工程建设中。首先,网络文明建设要坚持有利于我们信息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要有利于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其次,要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纲领,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全国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重在建设,繁荣学术和文艺,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收国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网络精神文明。  三、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为政治思想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网络信息化,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网络作为意识形态传播工具,与我进行着争夺群众。争夺青年、争夺阵地的激烈斗争。网络空间上的这种思想斗争,意识形态斗争的格局,对我们的国家安全、意识形态、执政方式、道德规范和思维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对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手段和工作者队伍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网络呼唤思想政治工作手段要现代化,要网络化。其次,互联网也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提出挑战。再次,网络对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也带来挑战。另外,网上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一些西方的腐朽文化和资产阶级价值观对我们的社会主义信念和马克思主义信仰造成很大的冲击。互联网为我们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观念革新、方法革新和机制创新提供了非常有效的手段。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这个工具,以科学的态度、丰富的知识对待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科学的方式方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在效果上潜移默化,内容上包罗万象,范围上无所不在。  四、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网络文明要突出内容建设建设网络文明,要重视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的、科学的、文明的、健康的内容来占领网络阵地。要使有思想、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压倒那些不健康的内容。要增加网络科学、教育、文化的内容,利用网络手段,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弘扬主旋律。政府网站要有所作为并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建设有吸引力、说服力、大面积覆盖率的主流网站,弘扬主旋律,占领、扩展和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网络阵地。要鼓励支持和赞助国内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文化工作者、理论工作者、科学工作者、行政领导者,建立自己的网页,要以其社会知名度、广博的专业知识和卓越见解凝聚上网者的注意力。  2、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和引导要加强对网络文明建设的管理和领导。要全党重视、全社会重视,大力倡导网络文明。建设网络文明,政府要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同时,要通过积极的引导,培养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年网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不文明内容和行为的侵蚀,做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合格网民。建议加强对网络文明建设的领导与协调,要党、政、共青团各个方面协调努力,多方参与,协调行动,多管齐下,密切配合。只有把网络文明工程当成一项系统工程来办理,才能取得更好的收效。  3、要制订和完善网络法规要制定叵格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用法律的包括行政的手段来倡导网络文明。建议要尽快出台和完善各种网络法规,为网络文明建设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和法制环境,保证人民充分享受网络化带来的正面效应与收益,最大限度的限制和化解网络比所造成的负面效应和可能的危害。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参与国际信息资源的利用和竞争,参与国际间关于网络发展的国际公约和协议的制定,改变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网络游戏规则的局面。  4、要注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包括家庭的力量,通过积极的引导,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培养。教育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网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和不健康的东西,做合格网民。网络经营者要加强自律。网吧等网络经营场所要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为广大网民提供健康文明的上网场所和网络环境。互联网行业要加强自律,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将不健康内容拒之门外。针对目前网络发展处于初期阶段,要立法是很难,建议应当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或网络伦理建设。要加强网络伦理规范的塑造,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网络公民,形成文明上网、文明建网、文明网络的社会氛围。  5、要加强网络技术方面的研究要组织技术专家对网络文明工程的技术保障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应采取管理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技术方面的积极性,服务于广大网民,服务于经济建设。要建成高效可靠、安全的网络,让主导信息畅通无阻。要加强对网络技术的开发。有效抵制网络犯罪。网络贩毒。网络黑客对网络文明建设的破坏和干扰,但单靠堵的办法也难以解决问题,还要主动出击。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日前,互联网已经日益广泛而深刻地渗透到科技、经济、教育、  传媒、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在此过程中,如何在信息网络化同时,建  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明,无疑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国网络的发展总的看是健康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必  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如网络犯罪、网络病毒、网络色情、网络黑客和  网络沉溺等。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网络以及人们网络行动的正常有  序展开造成危害,同时也对社会系统中既有的精神文明状况及其有序  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网络是当今世界不同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进行交锋和竞争的  重要场所和渠道。作为一种全球化、开放性的虚拟系统,网络的出现  不仅为不同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形式扩展自己的空间和影响提供  了便利,而且也为不同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形式的斗争提供了便  利。近年来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开始通过因特网,向我国输出其政  治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乃至腐朽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等,这在一  定程度上对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构成了干扰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用马克思主义占领网络阵地,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相对于我们已经开展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而言,网络文  明建设无疑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的指导方针、根本任务和基本原则,运用我们在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  积累起来的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准确地分析网络以及人们  网络行动的具体特征及其实际后果,有效地建立起在网上进行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和机制。比如,人们网络行动的展开,在很大  程度上是以其注意力为中介的,能否有效地开发和吸引人们的注意力  资源,将是能否有效地进行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这就要求我们  在建设网络文明的时候,必须适应网络以及人们网络行动的虚拟性、  瞬时性和超时空性等特征,努力开发能够有效地、长久地吸引人们注  意力的内容和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网络内容的展示,把人们的网络  行动引向文明的方向和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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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社会中,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对社会的认知主要基于熟人之间的言谈,或是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报道。对于熟悉的人提供的信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定的置信度,不易受到欺骗。传统媒体一般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把关意识,更不会提供不准确的报道,因此多年来人们养成了对媒体的高度信任感。在网络时代,人们开始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习惯地将信任拓展到网站提供的信息上,却不知道由于网络推手的干扰,网站、特别是商业网站提供的信息已经大大偏离了事物的本来面目。由于人们对网络信息的轻信,“曾子杀人”、“三人成虎”之类的故事特别容易在网上发生,这也是一段时期来假新闻屡屡通过网络媒体兴风作浪的原因。
网络推手常常与某些商业网站相互利用 商业网站与网络推手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常常相互利用,共同“造势”。一些商业网站为网络推手提供炒作的平台,有的网络推手甚至就是某些商业网站的正式员工,炒作“网络红人”,竟成为网络推手的领薪工作。
商业网站各种各样的“排行榜”、“推荐榜”,常被网络推手用作炒作的平台。网上信息浩若烟海,某个事物能否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型网站的议程设置,取决于是否将关于这个事物的信息“置顶”,送进各种各样的“排行榜”、“推荐榜”。这样的议程设置能力一旦交给网络推手,就会让网络推手们更加肆无忌惮,拨弄舆情。
据报道,炒作“芙蓉姐姐”的人,原先供职于某商业网站,而“芙蓉姐姐”就是该网站率先炒作起来的。一些影视演员已开始通过经纪人与某些网站合作,定期“曝光”生活琐事,以保持社会的关注度。
网络推手常常喜欢披上“民意”的外衣 ,为了达到误导的目的,网络推手特别喜欢将其商业目的披上“民意”的外衣,以伪造的“民意”裹挟网民。
当大多数人对某一事物形成共识时,人们常常选择“随大溜”,顺从多数人的意志,这就是“羊群效应”。在传统的生活环境中,多数人的意志很难被轻易左右,推手们没有用武之地;但在网上,推手们很容易通过各种调查活动制造“民意”,裹胁网民。
“推新闻”、“顶帖子”、“新闻表决”等,都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网上调查形式。在一些新闻网站,人们不用注册,就可以对某条时政新闻的内容表示“顶”、 “中立”、“踩”,进行“新闻表决”。与传统的社会调查相比,这类调查结果很容易失真。以光明网的一次有奖网民投票为例,在调查组织者未进行任何干涉的情况下,约有90%以上的网上投票是非正常的,很显然,这些非正常投票都是冲着活动的奖项来的。事实上,粗疏的网上调查容易被他人所左右,特别是在网络推手的技术性干扰下,网上调查结果更难以代表广大群众。
网络推手常常运用技术手段来伪装
识别网络推手,还要特别重视和研究网络传播中的新技术、新方法。在网上调查中,在各种论坛上,网络推手主要借助于各种技术手段来伪装“民意”,实现其炒作目的。
“发帖机”就是网络推手惯用的一种手段。“发帖机”实际上是一种伪装身份发送信息的软件,它通常采用黑客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往指定的网站发送成千上万条帖子。据了解,现在的一些“发帖机”发出的帖子已经可以做到内容不重复,而且还具有简单的语义,即使是网站编辑也很难迅速识别。当“发帖机”发出的帖子大量出现在某种产品的网页上时,人们很容易受骗上当,作出错误的采购选择。
如果网站管理者对“发帖机”采取了屏蔽措施,网络推手就会雇佣廉价劳动力充当发帖员。与“发帖机”相比,这种“人海战术”很难通过简单的技术手段防范,因此,发帖员正成为网络推手越来越重要的工具。目前,发帖员已成为一种新的职业。保守点估计,全国至少有专职或兼职的10万发帖员在活动。
对网络推手不仅仅是识别,更应该打击。
网络推手常常化身为“网络杀手”。当网络推手在力捧某个人、某件事物时,他们是推手;当网络推手在诋毁某个人、某件事物时,他们又会变成“杀手”。当“网络杀手”渗透到政治领域时,他们的社会危害就会更大。因此,不管是网络推手还是“网络杀手”,不仅仅需要识别,更需要遏制和打击。
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互联网管理中还存在很多空白,这才给网络推手留下了活动的空间,借助这个强大的传播平台,牟取不法利益。遏制和打击网络推手,可以借鉴一些来自传统媒体的经验。
传统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和运作的规范,几乎没有给网络推手留下活动的空间。这种社会责任感和运作规范不是在一天之内形成的。在马克·吐温的时代,报业曾经被视为灵魂肮脏的行业,任由不法商人和政客摆布。后来,随着政府监管的完善和行业自律的加强,报业逐渐成为社会良知的代言人。
遏制和打击网络推手,就要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对于那些罔顾新闻道德、纵容网络推手,为网络推手的活动提供温床的网站,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对于一些易于被网络推手所利用的网络传播形式,要及时进行研究,加强监管。网站作为网络精神食粮的提供者,更应该加强行业自律,主动行动起来,与网络推手划清界限,禁止网络推手渗透到网络编辑、论坛版主等岗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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