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有什么城市尚未取消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南京取消公费医疗 公务员看病不花钱成历史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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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波澜不惊取消公费医疗的启示
作者:邓聿文
和讯专栏作者
  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社会保障是最重要的一块。按照公共服务的本义,它应该是面向一国或一区所有居民无差别的服务,换言之,社会保障应该尽可能做到覆盖所有人,并且每个人享有的社保是一视同仁的。此乃由社保这一制度本身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所决定。
  然而,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保制度是分裂的,有差异的,主要表现为公职人员和企业及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有着显著不同的社保待遇。起初这种差别待遇存在于养老、医疗、失业等各方面,慢慢地,社保分裂的范围有所缩小,一些方面的差别待遇在“并轨”,如医疗保障,现今公务员和其他阶层的不同待遇正在接轨。南京市日前就宣布,从明年起,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进医保,和企业职工统一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同样持市民卡就医买药。
  南京虽然并非是较早取消公费医疗的副省级城市,但南京公务员加入到医保行列中来,进一步表明此种并轨乃大势所趋。早在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截至2011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中,已有24个省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像北京今年1月1日,市直机关及区县40多万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全部纳入了职工医保。即使在南京所在的江苏省,全部
13个省辖市中也已有12个取消了公费医疗。所以,南京市直机关取消公费医疗,自是水到渠成之事。
  尽管从1998年到2012年,全国花了差不多14年时间医保并轨才达到目前效果,但公费医疗能够波澜不惊地被取消,也说明有些事情只要去做,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么难。公费医疗曾被认为是体现公职人员优厚福利的一个方面,另两个方面是养老和住房――除了权力本身的诱惑外,中国的公务员热,很大程度上是冲着这些福利而去的。因此,对取消公费医疗,社会曾有很大担心,会遭到公务员反对和抵制。从目前来看,虽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可基本还算顺利。
  它给我们一个什么启示?就是对公职人员的其他两大福利,尤其是养老保险,也应该尽快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以体现制度公平。强调这一点是因为,社保的分裂更多体现在养老保障这块。当下养老保险至少被分割成三块,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阶层,他们无须缴纳养老保险费,只要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按在职期间的职位高低,领取在职期间工资一定比例的退休金;事业单位中的参公人员,其养老保险改革虽已启动试点,但并无实质性进展,大都比照公务员退休金执行;只有企业职工和参加新农保的农民的养老在社会养老保险机制下运作。这种碎片化的养老保险格局,虽有历史原因,但对广大非公职人员是不公平的,并由此造成很多后果。
  从社会保障来说,一大后果是养老保险迟迟不能并轨,损害了社保制度的公正性。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并未将公务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只是规定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目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对养老保险有抵触的情况下,暂不强行并轨,赋予国务院另行制定办法,似有必要,但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主要法律,在立法宗旨上应该明确所有人群的养老保险,必须一视同仁,否则,在立法上就把社会分成了待遇不同的群体。
  我们不知道国务院的这个另行规定何时出台,是否会缩小公务员和其他群体的养老差距,当然期待着它早日出台,因为时间拖得越久,这种不公平导致的社会裂痕也就越大。况且它会还产生一些实际的问题,如阻碍人才自由流动,不利公务员的选拔。由上面所讲的公费医疗被取消来看,不能因为公务员对养老并轨的抵触就不改革了,这里有个算大账还是算小账的问题。任何改革,阻力总是有的,但有些阻力,可能是人们把它夸大了。就养老保险来说,其实公务员都很清楚,这种制度不公是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迟早总要并轨。因此,为了制度公平,须早日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保制度平台,将不同群体纳入到该平台上。
  作者简介:邓聿文,和讯网专栏作者,供职于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民革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香港天大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中国问题观察者,多家报刊专栏作家,知名评论家,《幸福的权利》《中国必须赢》、《中国经济大突围》等书作者,主要关注和从事中国社会的转型与改革研究。
本文内容为作者应和讯网专栏之邀,独家授权和讯网发布。和讯网邀请各界名家开设专栏,为读者提供趣闻博见。敬请读者关注更新。
1.您认为是否有必要改革公费医疗
是,公费医疗应该进行改革
不是,改革条件目前还不成熟
2.您认为公费医疗是否应与医保合并
应该,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上应一视同仁
不应该,公费医疗制度应保留
12/11 11:0412/12 08:0812/12 04:0412/12 02:3112/12 00:1612/12 00:1612/12 00:1512/1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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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图为日 ,在济南市的一家医院,几名患者在公费医疗记账窗口办理手续。 (新华社记者 徐速绘/图)
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
据《》报道,改革后,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将按《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市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并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具体而言,参保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已退休人员不用缴费。
此外,由于南京当地的职工医保需&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免费医保。对此,南京此次改革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参保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注:例如,在机关单位的工作年限)可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省级机关未涉及 &副厅级以上&除外
目前南京有参加企业职工医保人员330万名,有约2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公费医疗。此前,江苏省除南京以外的其他12个省辖市已取消公费医疗,只有省级机关以及南京市的公务员仍实现公费医疗。
《》报道称,南京此次改革并未涉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同时,&副厅级&以上干部也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制度,其治疗地点一般在各个规模较大医院的高级病房,如江苏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等。具体而言,副厅级以上干部,一般会有一张身份识别卡,凭此可到医院直接进行治疗,免去排队等程序和手续,治疗空间、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相对独立。
&副厅级&的这种医疗特权不是江苏省独创。较早时候,今年2月,报道指出,在一般公务员的公费医疗保障以外,另有一套干部保健制度,从上个世纪60年代已经确定,官方文件中通常称为&保健干部&、&干部保健&或&医疗照顾人员&,其覆盖人员主要是&厅局长以上干部&。
上述财新网报道引用一位北京友谊医院的医生介绍说,&司局级(注:中央的司局级相当于省区的厅级)以下是普通公费医疗;司局级以上到副部级是一个级别,属于公费医疗医疗照顾人员,基本就没什么不能报销的。副部级以上又是一个级别,享受的待遇更好。&
公费医疗级别的差异还可以从北京市积水潭医院一份《》中窥见一二:&享受副部级以上待遇的干部可住单人间病房,司局级干部应住双人间病房。&
取消公费医疗是趋势 但公务员受影响有限
放眼全国范围,取消公费医疗已成为趋势。据《》2012年1月报道,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市取消了这项福利,将公务员纳入到职工医保体系,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
所谓&公费医疗&,是指国家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的制度,其创立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当时,在城市里,存在两种主要的医疗资金筹措和支付体系,分别是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建立于1951年,由政府承担经费来源,主要面向国家干部和学生提供医疗服务。劳保医疗建立于1951年,主要由国营企业提供资金,为工厂中的工人和职员承担全额的医疗花费,并为职工的家庭成员承担50%的医疗花费。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此后,全国大部分地区陆续取消了公务员公费医疗,将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纳入职工医保,但公务员群体所受影响极为有限。《》12月10日社论指出,其原因在于公共财政为参保公务员提供了补贴,这种补贴大致有两种模式:一种如天津,公务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规定标准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另一种如北京,公务员在职工医保外还同时享受&补充保险&。而此次的南京改革也是采用了第二种方式。
此外,据2012年1月消息,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贵州、陕西等7地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
其中,在山东省,除济南、烟台两市外,其他15个地市已实现全员参保。2012年,山东计划将省直机关公务人员、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医保。
在广东省,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及广州市公务员,尚未完成公费医疗与医保接轨。江西、江苏的情况与广东类似,两省的省直机关及省会城市的公务员仍实行公费医疗。
在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以及数万名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享受公费医疗。
此外,北京的情况较为特殊。2011年底北京市政府发文称,自日起,北京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约22万人取消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至此,北京市级及以下公费医疗改革基本完成。此前,在2010年,北京市16个区县,约45万公费医疗人员已并入职工医保。
但在北京还有中央级的约33万公费医疗人员尚未进入正式改革范畴。《》2012年1月报道援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表示,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计划在2013年纳入职工医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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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凡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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