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里面有什么危害身体的物质?有苯吗?

在有苯的环境中工作对身体有那些危害?
在有苯的环境中工作对身体有那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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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对人体的危害 “苯”,俗称天那水,是一种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无色透明液体,易挥发、易燃,蒸汽有爆炸性,常温下挥发很快。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苯蒸汽可发生急性苯中毒,出现兴奋或酒醉感,伴有黏膜刺激症状。轻则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重则昏迷、抽搐及循环衰竭直至死亡;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苯后可发生亚急性苯中毒,出现头昏、头痛、乏力、失眠、月经紊乱等症状,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表现为迅速发展的贫血、出血、感染等。苯中毒对身体的危害归结为3种:致癌、致残、致畸胎。 苯中毒的临床表现及诊疗 临床表现为: l、轻度中毒现呈兴奋或酒醉状态,欣快感,面部潮红,继以嗜睡、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部紧束感、步态蹒跚等,并可有轻度黏膜刺激症状。 2、重度中毒可出现视物模糊,震颤、呼吸浅而快、室性心率不齐、抽搐、谵妄和昏迷。少数严重病例可出现呼吸和循环衰竭,心室颤动。 3、误服苯后除可引起全身性中毒外,还可发生口腔、咽喉、食管和胃黏膜刺激症状,甚至引起肺炎、虚脱。成人口服15 m1以上可致死。 4、苯的液体吸入肺内,可引起肺水肿和肺出血。 职业性急性苯中毒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大剂量苯蒸汽所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职业性慢性苯中毒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较长时期接触苯蒸汽引起的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诊断: 1、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标准、诊断书写格式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所引起的苯中毒的诊断,也可使用本标准。 2、诊断原则 急性苯中毒的诊断是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高浓度苯蒸气,临床表现有意识障碍,并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中枢神经功能改变,方可诊断急性苯中毒;又按意识障碍程度,分为轻度和重度二级。 慢性苯中毒的诊断是根据较长时期密切接触苯的职业史,临床表现主要有造血抑制,亦可有增生异常,参考作业环境调查及现场空气中苯浓度测定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血象改变,方可诊断为慢性苯中毒:慢性苯中毒又按血细胞受累及的系列和程度,以及有无恶变分为轻、中、重三级。 3、诊断及分级 3.1、急性苯中毒 3.1.1、急性轻度中毒 短期内吸入高浓度苯蒸汽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样状态,可伴有粘膜刺激症状。呼气苯、血苯、尿酚测定值增高可作为苯接触指标。 3.1.2、急性重度中毒 吸入高浓度苯蒸汽后出现烦躁不安、意识模糊、昏迷、抽搐、血压下降,甚至呼吸和循环衰竭。呼气苯、血苯、尿酚测定值增高,可作为苯接触指标。 3.2、慢性中毒 3.2.1、观察对象 苯作业人员的血液检验发现有以下改变之一种,在3个月内每1~2周复查一次仍无好转,且不能找到其他原因者,可列为观察对象。 a)、白细胞计数波动于4~4.5×109/L(/mm3); b)、血小板计数波动于60~80×109/L(6~8万/mm3); c)、红细胞计数男性低于4×l012/L(400万/mm3),女性低于3.5×1012/L(350万/mm3);血红蛋白定量男性低于120g/L(12 g/dL),女性低于110g/L(1l g/dL); d)、周围血细胞计数增高,出现幼稚或形态不正常的血细胞。 3.2.2、慢性轻度中毒 在3个月内每1~2周复查一次,如白细胞计数持续或基本低于4×109/L(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2000/mm3)。常有头晕、头痛、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症状。 3.2.3、慢性中度中毒 多有慢性轻度中毒症状,并有易感染和(或)出血倾向。符合下列之一者: a)、白细胞计数低于4×l09/L(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2000/mm3),伴血小板计数低于60×l09/L(6万/mm3); b)、白细胞计数低于3×l09/L(3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l09/L(1500/mm3)。 3.2.4、慢性重度中毒 出现下列之一者: a)、全血细胞减少症; b)、再生障碍性贫血; c)、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d)、白血病。 4、治疗原则 4.1、急性中毒 应迅速脱离现场,将中毒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脱去被苯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注意保暖。急救原则与内科相同,口服者给洗胃。对症、支持治疗,可给予葡萄糖醛酸。注意防治脑水肿。急性期应卧床休息。心搏未停者忌用肾上腺素。 4.2、慢性中毒 无特效解毒药,治疗根据造血系统损害所致血液疾病对症处理。 5、劳动能力鉴定 5.1、急性中毒 病情恢复后,轻度中毒一般休息3~7天即可工作。重度中毒的休息时间,应按病情恢复程度而定。 5.2、慢性中毒 一经确定诊断,即应调离接触苯及其他有毒物质的工作。在患病期间应按病情分别安排工作或休息。 5.2.1、轻度中毒 一般可从事轻工作,或半日工作。 5.2.2、中度中毒 根据病情,适当安排休息。 5.2.3、重度中毒 全休。 5.3、观察对象 根据职业禁忌症,应调离苯作业岗位。 6、健康检查要求 6.1、检查健康 6.1.1、苯作业人员应进行就业体检,工作后每年定期体检一次。 6.1.2、体检项目包括内科检查,并作血液白细胞计数(有条件者作细胞分类)、红细胞计数和(或)血红蛋白定量、血小板计数。 6.2、观察对象复查 6.2.1、观察对象一般每l~3月复查一次,并参加下一年定期体检。 6.2.2、实验室复查项目 a)、血液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定量、白细胞计数及其分类、血小板计数并记录异常血细胞; b)、根据需要作骨髓涂片等有关的血液实验室检查。 6.3、慢性中毒随访 6.3.1、一般每l~3月随访一次,血液检查项目包括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定量、白细胞计数及其分类、血小板计数,并记录异常血细胞。 6.3。2、血细胞计数持续不正常或形态出现异常时,应作骨髓涂片等有关血液实验室检查。 6.3.3、随访期限:即使血象恢复,一般不短于10年。 7、职业禁忌症 a)、就业前体检时,血象检查结果低于正常参考值; b)、各种血液病; c)、严重的全身皮肤病; d)、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 苯的化学结构十分稳定,在自然环境条件下不易降解,对土壤、水体和大气能够造成持久而严重污染,其对动植物及人类的危害不容忽视。因此,我们呼吁全球所有生产、应用和运输的相关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国际公约,以及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应用和储运的行业规范,不断改进工艺,在各个环节上减少和防止对自然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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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常识领域专家烫发对身体有伤害吗?_百度知道
烫发对身体有伤害吗?
发质差时不要烫发当发质不好时,头发的表面呈多孔状,而烫发的原理就是通过强碱性的烫发剂破坏头发的组织腱,形成新发型,因此对头发的伤害很大。所以当发质不好时烫发,无异于对头发雪上加霜。目前,染发的人越来越多,且已成风潮。不少人除了将白发染黑之外,皆喜欢将头发染成俏皮的红棕色。但不管人们将头发染成什么颜色,在染发前要先考虑的是不是有烫发的计划,否则染过的头发很快就会褪色。原因是刚染过的头发就马上烫发,烫发液的碱性作用,不但会因染发而退色,且会损伤发丝,所以若染发后再烫发者,最好等一两个星期后再单烫发。染发一般说来是安全的。但是大多数染发剂毕竟还是成分复杂的化学制剂和用在复杂的人体上,使用不当,可能招致不必要的烦恼,甚至产生潜在危及生命的危险,应予以警惕。 1.皮肤过敏反应,是染发最多见的不良反应。一些人染发初期可能不发生过敏反应,经过数次染发之后,就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用的时间越长,发生过敏的几率越高。 2.导致发质的改变。染发过程会影响头发中水分失衡,和大量蛋白质的变性和减少等。从而导致头发变脆,纤维断裂,失去自然的柔软、韧性和光泽的美感。染发次数越多,损伤也越严重。 3.导致头发脱落。染发剂的急、慢性刺激会引起头皮和毛囊的炎症反应,久了会引起毛囊的萎缩,头发由粗变细,最后脱落。 4.吸收有毒物质损伤肝、肾功能。多见于金属染发剂,以及某些合成的有机类染发剂,如含有醋酸铅、硝酸银类,含有苯、萘、酚类等。 预防染发的潜在危害应注意几点:1.尽量减少染发的次数。2.选择好的染发剂。3.染发时不要将染发剂涂在皮肤上,为防止涂到皮肤上应先在皮肤上涂一层凡士林防护。4.在头皮有炎症和损伤时不要染发,受损皮肤能增加染发剂的吸收。5.对特异体质的人,再安全的染发剂对他(她)也可能是有潜在危害的,定期检查健康是必要的。
其他30条网友回答:烫发对身体有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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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有危害 并且很严重的那种 建议你买个假发带 还可以更换发型并且还不重样 更重要的是不伤害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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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没有的事``没天有多少人烫头发也 照你们那么说世界上的人也该死了一半了吧`` 对头发有伤害 对头皮也是有的``
回答2:没有,只是对发质有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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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社论,作为参考吧,危害不小啊烫发剂使用不当也可能诱癌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近日报道了染发剂含有一种名叫对苯二胺的化学物质有可能导致皮肤过敏、白血病等多种疾病后,也引起了本报对整个美容美发行业及其相关产品安全性的高度关注。  我们在继续对染发剂产品进行深入采访外,烫发产品也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并有了新的惊人发现——目前国内外市场上销售的烫发剂中沿用巯基乙酸类物质作为功能成分,有部分研究认为,巯基乙酸类烫发剂不但有刺激性、过敏性,而且可能破坏造血系统,更加严重的还会诱发膀胱癌、乳腺癌、淋巴癌、白血病等疾病。  染发15年染出白血病,当我们看到这个活生生的例子深感震惊的同时,许多人也在心里在问,在我们的身边到底还有多少这种美丽陷阱?都市生活中极为普遍的染发产品有这种危害,那么与染发剂形同姊妹的烫发剂究竟有没有尚不为消费者所知的杀伤力呢?  有过烫发经历的爱美人士都有这样的经历:在烫发的时候,药水多多少少会接触到头皮,这时会伴随着强烈的灼痛感,而且还带有刺鼻的臭味。烫发剂对人体有害吗?烫发剂是否也含有对苯二胺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针对这些问题,本报展开了专题调查。  染发烫发市场令人担忧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美发业存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小作坊泛滥,企业盗用、伪造国家批准文号问题,种种表象看,美容美发业的管理依然存在疏漏。仅靠卫生部、国家质检部门的几次抽查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并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规定,才是规范市场的正路。  广州市美容美发协会有关人士介绍,根据配方和附着时间的长短,染发剂分暂时性、半耐久性和耐久性三种。前两者只要品质纯正,使用时一般不会出太大的问题。容易发生不良反应的是耐久性染发剂,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极易出现过敏性皮炎、湿疹、鼻炎、哮喘、恶心、呕吐、头痛等症状。因此,属过敏体质的人,最好不要使用这种染发剂。专家认为,使用者在使用染发剂前有必要做皮肤测试。目前百货里能买到的品牌染发包装上均标明测试建议,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发廊则并未提供这项服务。  另据知情人士介绍,由于耐久性染发剂生产原理简单,只要有了基本的化学原料,任何人在家里都能配制出成品来,目前国内就有一些美发店就利用这点牟取暴利。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染发剂时,千万不要被低廉的价格所吸引,在使用时最好还是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名牌产品。调查表明,生产企业的条件悬殊是导致该类产品质量差距的重要原因。一般来讲,大型企业产品在化学原料的配比上有一定的控制,有一个限量标准;而小型作坊式企业产品则连这个基本的控制都无法做到。  烫发剂同样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立即致电中国化妆品行业权威人士——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原理事长张殿义。他告诉记者,烫发剂中并不含有“对苯二胺”。但是,没有苯二胺类的烫发剂并不是就能让我们完全放心使用。目前国内外市场上销售的烫发剂中沿用巯基乙酸类物质作为功能成分,同样存在安全隐患。  据称,我们在烫发后还会留有一股难以洗掉的异臭味,也跟这种巯基乙酸类物质有关。巯基乙酸类烫发剂的安全性问题也一直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有部分研究认为,它不但有刺激性、过敏性,而且可能破坏造血系统,更加严重的还会诱发膀胱癌、乳腺癌、淋巴癌、白血病等疾病。  尽管许多国际上知名厂家都从多方面对巯基乙酸分子进行修饰以减少其毒副作用,但至今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为尽量减少烫发对消费者的伤害,各国都对烫发剂中的这类物质的含量加以严格限制。  因此,专家建议少染发烫发或不染发烫发,必要时不应反复过多染发,至少应间隔1个月或3个月以上。至于烫发,不但会使发丝链键结构受到破坏,头发也容易变得干燥、分叉、没有光泽,在烫发时记得选择值得信任的设计师,严格控管药水量和烫发时间,把伤害减至最低,才是最基本的护发原则。
NO染色的颜色有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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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防腐剂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防腐剂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方便面里的食品添加剂分别起着增色、漂白、调节胃口、防止氧化、延长保存期等多种作用,这些食品添加剂按规定都是可以使用的。因此,偶尔吃方便面是无关紧要的。但是,一些人经常拿来当早餐或懒得下厨房时把它当饭吃,更有甚者长年累月吃方便面,这就有碍身体健康了。 
油脂:为了延长保存期,大多数品种的方便面都用油炸过,油脂经过氧化后变成氧化脂质。它积存于血管或其他器官中,形成老化现象,加速人的老化速度,引起动脉硬化,易导致脑溢血、心脏病、肾脏病等疾病。 
食盐:一包方便面含盐约6克,而一个人一天食盐的摄取量以6克为宜,所以方便面含盐量明显偏高。经常吃方便面会因摄入食盐过多而易患高血压,且损害肾脏。 
磷酸盐:磷酸盐添加剂可以改善方便面的味道。但是,人体摄磷太多会使体内的钙无法充分吸收、利用,容易引起骨折、牙齿脱落和骨骼变形。 
防氧化剂:方便面从制成到消费者,短时为一两个月,长时竟达一两年,其中添加的防氧化剂和其他化学药品因长期贮存,受环境影响,已经在慢慢变质,食后对人体有一定的害处。 
为此,有关专家建议最好少吃方便面。为了防止和降低方便面对人体的危害,吃方便面时,将泡方便面的汤倒掉,再兑上开水或别的汤,以减少其中的盐及其他有害物质。另外,吃方便面时可加些含维生素丰富的蔬菜,如菠菜、青椒等,以便冲淡各种添加剂对人体的危害。 
长期食用大肠菌、防腐剂超标的产品,会引发肠胃炎等疾病;长期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酸奶还会对肝、肾等人体重要器官带来危害,甚至引起癌症! 
防腐剂是各类食品添加剂中争议最大的一个品种,食品要长久保存需要防腐剂,而人们对防腐剂的使用又存在担心。普通食品中防腐剂的使用情况到底怎么样?会对消费者构成怎样的安全隐患?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市场上各类食品中使用防腐剂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并广泛征询专家的意见。我们发现,食品中使用防腐剂方面存在着许多不为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消费者对食品中的防腐剂也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主要表现在: 
1.部分消费者对防腐剂的概念十分模糊。消费者经常在食品标签上见到一些看不懂的化学名词,却不知道它们的成份和真实用途。如看到山梨酸、苯甲酸这两个词时,会以为它们是某种调节酸味的物质。其实,山梨酸和苯甲酸都是常用的防腐剂,广泛使用在饮料、方便食品、调味品等各种食品中,食品要长期保存往往离不开防腐剂。 
2.对一些防腐剂的毒性认识不足。食品中的防腐剂带有一定的副效应,甚至含有微量毒素,使用不当便会给人体带来危害。以目前广泛使用的食品防腐剂苯甲酸为例,苯甲酸及其钠盐因有积蕴中毒现象的报道,国际上对其使用一直存有争议,欧共体儿童保护集团认为它不宜用于儿童食品中,日本也对它的使用作出了严格限制。但由于苯甲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价格低廉,目前仍被国内食品业广泛使用。 
3.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利用防腐剂兼具抑菌、消毒的特点,把防腐剂视为万能药剂,在加工食品时普遍使用防腐剂,将防腐、抑菌、消毒等多种工序合而为一,这就需要加大防腐剂的使用剂量,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4.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往往在需要使用防腐剂时使用最廉价但毒副作用也较大的防腐剂类型,只顾赚钱而不顾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5.部分生产企业在食品中添加了防腐剂后,由于怕消费者有疑虑,而不在标签中标注;有的甚至使用了防腐剂而在包装上宣传“本品不含有任何防腐剂”,以此来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6.部分生产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的饮料、食品中,防腐剂用量严重超标,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7.少数不法之徒为牟取暴利,生产销售劣质食品尤其是制售劣质香肠时,使用变质的畜肉作原料,为不影响香肠的外观并掩盖变质的真相,竟使用福尔马林等作为防腐剂,置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我国对防腐剂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明确防腐剂应该符合以下标准:1.合理使用对人体健康无害;2.不影响消化道菌群;3.在消化道内可降解为食物的正常成份;4.不影响药物抗菌素的使用;5.对食品热处理时不产生有害成份。我国到目前为止只批准了32种允许使用的食物防腐剂,其中最常用的有苯甲酸、山梨酸等。 
针对以上在防腐剂使用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消费者的认识误区,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发出郑重警示: 
一、提醒广大消费者: 
1.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正确认识食品中的防腐剂。消费者应掌握有关食品防腐剂的常识,以便在购买食品时能明明白白选购。消费者应理性看待防腐剂,明确防腐剂除了防止食品腐烂变质外,有时也可以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这一点无疑是有益于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但同时,也应懂得防腐剂由人工合成,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2.儿童、孕妇等属于身体发育特别时期的特殊人群,在食品的摄取方面应该重点予以保护,建议不要给他们食用那些过多使用防腐剂的食品,以保护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 
3.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所宣称的“本品绝对不含任何防腐剂”往往名不副实,消费者应避免上当受骗。 
4.针对一些厂家的食品标签不真实标注的问题,建议消费者选购时应购买有信誉、质量经得起市场考验的产品,这类产品的标签往往更真实,产品中使用防腐剂等人工合成添加剂时也更慎重、稳妥,安全性方面更能够得到保障。 
5.倡导绿色消费,关注新型的天然防腐剂。绿色健康消费已成为新的消费时尚,首选绿色天然食品的观念已在消费者心中根深蒂固。同样,一些食品中必用的防腐剂也在向着安全、营养、无公害的方向发展。一些如葡萄糖氧化酶、鱼精蛋白、溶菌酶、乳酸菌、壳聚糖、果胶分解物等新型防腐剂已经出现,并被国家批准使用,消费者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应首选含天然防腐剂的食品,选择绿色,选择健康,放心消费。 
二、呼吁食品生产企业: 
1.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专家建议,食品中使用人工合成防腐剂应遵循以下原则:⑴以不损害人的健康为原则,即消费者长期食用也不会有积蕴中毒的危险;⑵用量越少越好,不能超出要求的数量;⑶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使用,严禁在食品中使用诸如工业用途等类型的防腐剂。 
2.防腐剂的使用方法、用量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防腐剂,禁止非法使用的行为和现象。 
3.使用防腐剂必须在标签中注明,让消费者完全知情,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欺骗消费者。 
4.提供绿色健康产品。 
三、呼吁政府管理部门: 
一是加大对违法滥用防腐剂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严重侵犯消费者健康权益、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的恶性违法案件的发生;二是不断完善人工合成添加剂尤其是有关防腐剂的法律法规,将防腐剂的生产和使用控制在最合理的范围内;三是针对产品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标签标注作出更加详细的规定,如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明确写明“含防腐剂:×××或×××”,并标明所使用防腐剂的剂量,使消费者在选购时一目了然,能作出客观明确的判断。 
四、呼吁全社会: 
共同努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对食品中人工合成添加剂尤其是防腐剂的关注、重视程度,充分了解食品中所含各类人工合成成份的真实状况,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选择。同时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在生产、流通各环节加强社会监督,关注食品中使用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状况,防患于未然,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创造关爱健康、追求天然、崇尚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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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常识领域专家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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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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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了解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的基本知识加强了解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的基本知识&加强了解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的知识
目前世界上大约有800万种化学物质,其中废化工溶剂、有机溶剂类:二氯甲烷、三氯乙烷、 二甲苯、三甲苯、甲苯、酒精、塑胶、油漆、纯苯、天那水、洗板水、开油水、二甘醇、正丁醇、松香水,醇类.酮类.脂类:异丙醇、丙酮、丁酮、环乙酮、混丙醇、混丁醇、丙醇、丁醇、丙二醇、甲醇、环保丙酮、正丁醇、树脂类:二丁酯、二甘醇、正丁醇、二辛酯、环氧树脂、醇酸树脂、乙内酰胺、丙烯酸,二丁酯等化学品就有7万多种,每年还有上千种新的化学品问世。在品种繁多的化学品中,有许多系有毒化学物质,在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巨大灾难性事故。因此,了解和掌握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的基本知识,对于加强有毒化学物质的管理,防止其对人体的危害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无论对管理人员还是工人,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毒物的分类。
1. 金属为类金属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有铅、汞、锰、镍、铍、砷、磷及其化合物等。
2. 刺激性气体――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
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
二甲酯等。
3.窒息性气体――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
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
4. 农药――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等农药的使用对保证农作物的增产起着重要
作用,但如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可引起中毒。
5.有机化合物――大多数属有毒有害物质,例如应用广泛的有机芗帘健⒓妆健? 二甲苯、二硫化
碳、汽油、甲醇、丙酮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等。
6. 高分子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本身无毒或毒性很小,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 可释放出游离单
体对人体产生危害,如酚醛树脂遇热释放出苯酚和甲醛具有刺激作用。某些高分子化合物由于受热、
氧化而产生毒性更为强烈的物质,如聚四氟乙烯塑料受高热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异丁
烯,吸入后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常用的单体多数对人体有危害。
二、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体内,在工业生产中,毒物主要
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体内,亦可经消化道进入。
1. 呼吸道是工业生产中毒物进入体内的最重要的途径凡是以气体、蒸气、雾、烟、粉尘形式存
在的毒物,均可经呼吸道侵入体内。人的肺脏由亿万个肺泡组成,肺泡壁很薄,壁上有丰富的毛细血
管,毒物一旦进入肺脏,很快就会通过闻壁进入血液循环而被运送到全身。通过呼吸道吸收最重要
的影响因素是其在空气中的浓度,浓度越高, 吸收越快。
2. 在工业生产中,毒物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亦比较常见脂溶性毒物经表皮吸收后,还需有水溶
性,才能进一步扩散和吸收,所以水、脂皆溶的物质(如苯胺)易被皮肤吸收。
3.在工业生产中,毒物经消化道吸收多半是由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手沾染的毒物随进食、饮
水或吸烟等而进入消化道进入呼吸道的难溶性毒物被清除后,可经由咽部被咽下而进入消化道。
三、毒物在体内的过程。
1.毒物被吸收后,随血液循环(部分随淋巴液)分布到全身当在作用点达到一定浓度时,就可发
生中毒。毒物在体内各部位分布是不均匀的,同一种毒物在不同的组织和器官分布量有多有少。有些
毒物相对集中于某组织或器官中,例如铅、氟主要集中在骨质,苯多分布于骨髓及类脂质。
2.毒物吸收后受到体内生化过程的作用,其化学结构发生一定改变,称之为毒物的生物转化其
结果可使毒性降低(解毒作用) 或增加()。毒物的生物转化可归结为氧化、还原、水解及结
合。经转化形成毒物代谢产物排出体外。
3.毒物在体内可经转化后或不经转化而排出。毒物可经肾、呼吸道及消化道途径排出,其中经肾
随尿排出是最主要的途径尿液中毒物浓度与血液中的浓度密切相关, 常通过测定尿中毒物及其代谢
物,以监测和诊断毒物吸收和中毒。
4.毒物进入体内的总量超过转化和排出总量时,体内的毒物就会逐渐增加,这种现象就称之为毒
物的蓄积此时毒物大多相对集中于某些部位,毒物对这些蓄积部位可产生毒作用。毒物在体内的蓄
积是发生慢性中毒的基础。
四、对人体的危害: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引起中毒。中毒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毒
物一次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
毒;介于两者之间者,称之为亚急性中毒。接触毒物不同,中毒后的病状不一样,现将中毒后的主要
症状分述如下:
(一) 呼吸系统:在工业生产中、呼吸道最易接触毒物,特别是刺激性毒物,一旦吸入,轻者引
起呼吸姥字,重者发生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见引起呼吸系统损害的毒物有氯气、氨、二氧化
硫、光气、氮氧化物,以及某些酸类、酯类、磷化物等。急性中毒:
1. 急性吸吸道炎刺激性毒物可引起鼻炎、喉炎、声门水肿气管支气管炎等,症状有流涕、喷
嚏、咽痛、人、咯痰、胸痛、气急、呼吸困难等。
2. 化学性肺炎肺脏发生炎症,比急性呼吸道炎更严重。患者有剧咳嗽、咳痰(有时痰中带血
丝)、胸闷、胸痛、气急、呼吸困难、发热等。
3.化学性肺水肿患者肺泡内和肺泡间充满液体, 多为大量吸入刺激性气体引起,是最严重的呼
吸道病变,抢救不及时可造成死亡。患者有明显的呼吸困难,皮肤、粘膜青紫(紫绀), 剧咳,带有
大量粉红色沫痰,烦躁不安等。慢性影响:长期接触铬及砷化合物, 可引起鼻粘膜糜烂、溃疡甚至
发生鼻中隔穿孔。长期低浓度吸入刺激性气体或粉尘, 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重得可发生肺气肿。某
些对呼吸道有致敏性的毒物,如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乙二胺等,可引起哮喘。
(二)神经系统:神经系统由中枢神经(包括脑和脊髓)和周围神经(由脑和脊髓发出,分布于全身皮
肤、肌肉、内脏等处) 组成。有毒物质可损害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主要侵犯神经系统的毒物称为
“亲神经性毒物”。
1. 神经衰弱综合症这是许多毒物慢性中毒的早期表现。患者出现头痛、头晕、乏力、情绪不
稳、记忆力减退、睡眼不好、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2. 周围神经病常见引起周围神经病的毒物有铅、铊、砷、正己烷、丙烯酰胺、缺烯等。毒物
可侵犯运动神经、感觉神经或混合神经。表现有?动障碍,四肢远端手套、袜套样分布的感觉减退或
消失,反射减弱,肌肉萎缩等,严重都可出现瘫痪。
3. 中毒性脑病中毒性脑病多是由能引起组织缺氧的毒物和直接对神经系统有选择性毒性的毒物
引起。前者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氮气、甲烷等;后者如铅、四乙基铅、汞、猛、二硫化碳
等。急性中毒性脑病是急性中毒中最严重的病变之一, 常见症状有头痛、头晕、嗜睡、视力模糊、步
态蹒跚,甚至烦躁等,严重者可发生脑疝而死亡。慢性中毒性脑病可有痴呆型、精神分裂症型、震颤
麻痹型、共济失调型等。
(三)血液系统:在工业生产中,有许多毒物能引起血液系统损害。如:苯、砷、铅等, 能引起贫
血;苯、巯基乙酸等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症;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可引起高铁血红
蛋白血症,患者突出的表现为皮肤、粘膜青紫;氧化砷可破坏红细胞,引起溶血;苯、三硝基甲苯、
砷化合物、四氯化碳等可抑制造血机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碍性贫
血;苯可致白血症已得到公认, 其发病率为0.14/1000。
(四) 消化系统:有毒物质对消化系统的损害很大。如: 汞可致毒性口腔炎,氟可导致“氟斑
牙”;汞、砷等毒物,经口侵入可引起出血性胃肠炎;铅中毒,可有腹绞痛; 黄磷、砷化合物、四氯
化碳、苯胺等物质可致中毒性肝病。
(五) 循环系统常见的有:有机溶剂中的苯、有机着药以及某些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对心
肌的损害,其表现为心慌、胸闷、心前区不适、心率快等;急性中毒可出现休克;长期接触一氧化碳
可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等等。
(六)泌尿系统经肾随尿排出是有毒物质排出体外的最重要的途径,加之肾血流量丰富,易受损
害。泌尿系统各部位都可能受到有毒物质损害,如慢性铍中毒常伴有尿路结石,杀虫脒中毒可出现
出血性膀胱炎等,但常见的还是肾损害。不少生产性毒物对肾有毒性, 尤以重金属和卤代烃最为突
出。如汞、铅、铊、镉、四氯化碳、六氟丙烯、二氯乙烷、溴甲烷、溴乙烷、碘乙烷等。
骨骼损害:长期接触氟可引起氟骨症。磷中毒可引起下颌改变,严重者发生下颌骨坏死。长期接
触氯乙烯可导致肢端溶骨症,即指骨末端发生骨缺损。镉中毒可引起骨软化。
眼损害:生产性毒物引起的眼损害分为接触性和中毒性两类。接触性眼损害主要是指酸、碱及其
它腐蚀性毒物引起的眼灼伤。的化学灼伤救治不及时可造成终生失明。引起中毒性眼病最主要的
毒物为甲醇和三硝基甲苯。甲醇急性中毒者的眼部表现模糊、眼球压痛、畏光、视力减退、视野缩小
等症状,严重中毒时可导致复视、双目失明。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之一为中毒性白内
障,即眼晶状体发生混浊,混浊一旦出现,停止接触不会自行消退,晶状体全部混浊时可导致失明。
皮肤损害:职业性疾病中常见、发病率最高的是职业性皮肤病,其中由化学性因素引起者占多
数。引起皮肤损害的化学性物质分为:原发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感物。常见原发性刺激物为酸
类、碱类、金属盐、溶剂等;常见皮肤致敏物有金属盐类(如铬盐、镍盐)、合成树脂类、染料、橡胶
添加剂等;光敏感物有沥青、焦油、吡啶、蒽、菲等。常见的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油疹及
氯痤疮、皮肤黑变病、皮肤溃疡、角化过度及皲裂等。
化学灼伤:化学灼伤是化工生产中的常见急症,是指由化学物质对皮肤、粘膜刺激及化学反应热
引起的急性损害。按临床表现分为体表(皮肤)化学灼伤、呼吸道化学灼伤、消化道化学灼伤、眼化学
灼伤。常见的致伤物有酸、碱、酚类、黄磷等。某些化学物质在致伤的同时可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
中毒,如黄磷灼伤、酚灼伤、氯乙酸灼伤,甚至引起死亡。的肿瘤,称为职业性肿瘤。国际癌症研究
机构(IAR C)1994年公布了对人肯定有的63种物质或环境。致癌物质有苯、铍及其化合物、镉
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环氧乙烷、砷及其化合物、α-萘胺、4-氨基联苯、联
苯胺、煤焦油沥青、石棉、氯甲醚等;致癌环境有煤的气化、焦炭生产等场所。我国1987年颁布的职
业病名单中规定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
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癌和铬酸盐制造工人肺癌为法定的职业性肿
毒物引起的中毒易造成多器官、多系统的损害如常见毒物铅可引起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
统及肾脏损害;三硝基甲苯中毒可出现白内障、中毒性肝病、贫血等。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
而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造血系统的。此外,有毒化学物质对机体的危害,尚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和
条件,如毒物本身的特性(化学结构、理化特性),毒物的剂量、浓度和作用时间,毒物的联合作用,
个体的感受性等。总之,机体与有毒化学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中毒后的表现千变
万化,了解和掌握这些过程和表现,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对化学物质中毒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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