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是什么意思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怎么做

招标与采购
青海矿业厂区线路迁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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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14-06-10 17:40:00
青海矿业厂区线路迁改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EPC已由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4]2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0KV35KVT35KVT10KV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3;4;5;6789A417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经办人身份证报名。
4.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格尔木日报、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投标网、格尔木政府网同时发布。
招标人:青海格尔木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格尔木市团结湖路6号
联系人:久协 &&&&
电话:0979―8426215 &&&&&&
招标代理机构: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格尔木市中山路56号
联系人:赵继国
发布单位:格尔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
一四年六月十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青海省信息中心承办
E_mail:&&
电话:(3, 6305126 您的位置:&&评论研究>>光伏发电EPC总包项目投标资质要求及评标方法分析
光伏发电EPC总包项目投标资质要求及评标方法分析
发布日期:13-10-23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中“招标公告”与“中标公示”中的内容 浏览次数 2267
中北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 郭浩伦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郭海田
山西国际电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张中轩&&
对从业工程项目招标的人员而言,EPC概念并不陌生。EPC是英文Engineering、 Procurement和Construction首字母的缩写,其含义是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工程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其中设计(Engineering)应包括业主的要求中列明的设计工作,如公用工程设计,辅助工程设施的设计以及结构/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采购(Procurement)包括各类工艺、专利产品以及设备和材料等;施工(Construction)是指整个项目工程内容的施工总承包,涉及全面的项目施工管理,如施工方法、安全管理、费用控制、进度管理、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工作协调等。
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
首先,EPC总承包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其次,EPC总承包能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最后就是,EPC模式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光伏发电已成为欧美国家新能源产业的新宠。目前,全球70%以上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集中在欧盟,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屋顶光伏系统。
作为近几年国内新兴发展起来的新能源项目。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潜力巨大,再加上政府积极稳定的政策支持,到2030年光伏装机容量将达1亿千瓦,年发电量可达1300亿千瓦时,相当于少建30多个大型火电厂。国家未来三年将投资200亿补贴光伏业,中国太阳能光伏发电又迎来了新一轮的快速增长,并吸引了更多的战略投资者融入到这个行业中来。鉴于项目的特殊性,光伏发电项目大多采用EPC总包的模式组织招标。但是,目前光伏发电EPC总包项目招标文件并没有形成成熟的、统一的标准版本,各地版本或多或少均有差异。对招标机构从业人员来讲,无论采用哪种版本,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都应注意如下事项。
首先根据项目的设计规模、建设标准及相关情况,合理确定投标人资质。
同其他工程项目一样,不同的工程设计规模有不同的投标资质要求。因为我国光伏发电发展时间较短,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光伏工程施工资质。因此,只能参照火力发电或者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来要求光伏的资质。比如对于60MWp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确定这样的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工程投资的大小,对于潜在投标单位的注册资本金有相应的要求。对于施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一向是重要考核指标,光伏发电总包项目也是如此。例如,投标人必须有近3年或者5年已累计完工多少MWp及并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
对于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是工程的核心。因此,对于项目经理也应有相应的要求,如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的经历,要求为一级建造师。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有相关资格,且担任过一个10MWp及以上光伏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
众所周知,工程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及合理低价法。对于大型的EPC总包项目,应优先选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但对于招标人而言,合理低价法可能又是按照规定要求必须采用的。如何在这两种评标方法中形成一种平衡,即达到合理低价的目的、又能满足技术方案综合评审科学合理的要求,正是我们下面案例中要讨论的重点。
这里我们将案例中的评标方法称为&双信封制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
评标程序包括第一信封初步评审和第一信封详细评审;在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进行第二信封开标和第二信封评审;经过算术性修正和评标总价的计算;确定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的审查
第一信封分为初步评审与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三部分,第一信封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到详细评审,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综合评分前3名或前4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包括有,投标人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等证件中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了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的响应性;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未出现有关报价方面的内容;
资格评审包括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的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其他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响应性评审包括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投标工期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工程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采用综合打分法更加科学、合理,更能反映投标人技术方案的优劣,
评标委员会只对在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再进行详细评审,以某一招标项目为案例说明,详细解读评审内容及分配分值: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为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对有关需要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等)提交,并提供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文件原件。
第二信封开标
在完成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评分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或4名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的开标。
第二信封评审
首先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审查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计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按以上原则确定的算术性差错绝对值,应取得投标人确认。如果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投标人应重视投标报价的算术计算和校核工作,由于投标人的疏忽造成算术性差错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再次是评标总价的计算
由于招标文件的疏漏,造成所有投标文件有漏报项目的,允许各投标单位对漏报的内容补充报价。由于投标人的疏漏,造成项目漏报的,应发澄清总价中是否包括漏报,如包括则不调增报价;如不包括,应报出自己的价,以本次投标本标段所有投标人相同项目报价最高者调增漏项报价后计入评标价格;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如有项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范围,视同赠送,应发澄清明确其分项报价,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在合同价中予以核减。投标报价有优惠或折让,未在投标总价中明确体现的,评标过程不作为调整开标价格的依据。
价格标采取一次开标,不得进行二次报价;任何情况均不得对开标价格调减后作为评标价格。
确定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
投标人通过上述各项评审,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评标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出名次。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投标人正好是三家,或者经过第一信封评审后,商务和技术合格的不足三家,不适合用这种办法。
实践证明,光伏发电EPC总包项目对投标的资质要求及评标方法对同类型招标项目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安徽固镇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工程渗滤液处理站EPC总承包澄清答疑
发布时间: 15:08:09&&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各投标人:
现就固镇县谷阳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GZ)固镇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工程渗滤液处理站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招标文件第15页“1.3.3质量标准”中要求为:“设计要求质量标准 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是否理解为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相关内容进行设计即可?
2、招标文件第25页3.11商务部分的组成中“(3)投标人业绩一览表”与3.12技术部分组成中“(8)投标人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是否为同一内容且重复,是否可以理解为在商务部分提供即可,而不需在技术部分中重复提供?请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放在技术标文件中;
3、招标文件第15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有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而在招标文件第27页3.5资格审查资料中并未要求,请问资质审查资料中是否提供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文件?请明确。
答:须提供符合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第27页3.5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格式,请问资格后审文件是否按本条要求提供并自拟格式?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自拟。
5、招标文件第27页3.5.3以及3.5.4中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是否理解为只用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答:涉及到评标办法业绩打分的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资料,否则不得分。
6、招标文件27页“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但由于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委托具有设计资质单位完成设计,并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页中并未对设计业绩有要求,仅对施工业绩有要求,因此此处是否不应该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和“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仅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即可?
&答:可以;
7、招标文件第27页3.5资格审查资料中对于类似业绩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仅限于资格审查文件,而投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179页业绩一览表下要求提供即可?
答:可以。
8、招标文件第41页“设备配置除罐体、支架、连接管道外,其它设备全套(含电机、水泵、阀门)与P145页的推荐设备档次相比优于的得8-10分,达到的得6-7分,低于的不得分。”,其中提到的145页并未有推荐的设备,请问是否是159中所推荐的品牌?若不是,请明确。
答:推荐品牌按招标文件第四节 “设备采购及电气、安装工程技术要求”中有关要求执行。
9、招标文件41页 “2.2.4 设计、土建及安装运营阶段人力资源配备”中要求“设计和运营阶段拟投及的人力资源满足项目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14页中要求即中标后委托具有设计资质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因此投标时无法提供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的人员配置,是否应取消设计阶段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答:取消设计阶段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10、招标文件第21页1.4.1中要求“(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该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该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而由于本项目是中标后委托具有设计资质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页中并未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有要求,是否在资格审查资料中不用提供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而对于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仅按第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即可?
答:可以;
11、招标文件第25页3.1.1商务部分组成中有要求“(9)施工、运营资质证书”,且招标文件27页3.7.1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而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提供此格式,请问“(9)施工、运营资质证书”的格式是否自拟?并应放于184页之后变成“(10)施工、运营资质证书”,后面的标题依次顺延。
答:可以;
12、招标文件第174页所提供的目录与招标文件第25页3投标文件的组成完全不一致,请问174页的目录是否提供错误?是否应按招标文件第25页“3投标文件”的组成提供即可?
答:按照25页执行;
13、招标文件第116页1.2.1 工程描述中要求“发包人要求在最终出水口设置数个环保在线监测装置,由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监测项目,在线监测装置的相关投资由业主承担”,同时在第166页4.3.2 仪表要求中提到“排放口需设置在线监测仪,其指标包括但不限于COD、NH3-N、流量等(按照当地环保局的要求配置监测仪器)”,请问,在线检测设备的配置是招标人自己提供还是我方配置?本次项目中是否需要对在线监测装置报价,是否包含在总价中?请明确。
答:在线监测装置不需要报价,不包含在总价中。
14、招标文件第147页3.1.8 基坑(场底)及构筑物基础的开挖中要求“本工程土建部分(包括管理用房、生产用房)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矩形基础”, 请问若处理站内设置占地很小,只需十几平米的建筑物,如沼气房、化学危险品房等非人员操作用房,如若设置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矩形基础,土建费用过大,造成投资浪费。因此,请问是否可以包括管理用房、综合设备生产用房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矩形基础,其他用地较小的非操作用房是否在满足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采用其他基础做法。
答:本工程土建部分基础形式,请投标人在满足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提供的场地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行设计。
15、招标文件第124页1.10渗滤液处理站外部条件中要求为:“发包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电负荷办理用电手续,并负责架设变压器……”,招标文件131页2.1.5由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组成及设计深度中要求:“3、与渗滤液处理站有关的工艺处理设备变配电……”,招标文件第157页3.5.1 防雷工程中要求“变压器设置避雷器保护”,请问本次招标变压器是否不应由我方负责,若本次招标范围内并没有包括变压器的设计,是否就不需要投标人对变压器设置避雷器保护?请明确。
答:变压器由发包人负责架设,不需要投标人对变压器设置避雷器保护。
16、招标文件第184页“九、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格式自拟)”,是否应为:“九、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格式自拟)”?
17、招标文件第159页中提供的核心设备推荐品牌表中提到超滤膜元件,但是在招标文件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并没有提到MBR系统要求采用的膜类型,请问本项目中是否可以采用更节能的微滤膜,如若可以,我方将完全保证微滤膜的可靠稳定性,保证整个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另外,招标文件对超滤膜的推荐品牌为特里高、MEMOS、诺瑞特等国际知名品牌,如果可以采用微滤膜,请问是否可以选用Microza(旭化成)等同等质量国际知名品牌。
答:可以;
18、招标文件159页中对于加药泵的推荐品牌是普罗名特、米顿罗、seko;纳滤、反渗透膜的推荐品牌是陶氏、科氏、GE,仪器仪表要求采用国内知名品牌。请问加药泵是否可以选择格兰富等同等质量国际知名品牌;纳滤、反渗透膜是否可以采用海德能等同质量国际知名品牌;仪器仪表是否可以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均可。
答:招标文件中列品牌为参考品牌;
19、根据招标文件第116页“1、渗滤液处理站技术方案设计”中提到“在满足必要的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各单间建筑面积(配电房、卫生间除外)不得小于16m2,室内净高不得低于3m。”请问是否可以由投标人根据工艺要求及需要自行确定各功能用房建筑面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0、根据招标文件第133页2.5工程概述中提到“本次工程浓缩液处理按照回喷方式处理,但是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在浓缩液处理方面的技术成果或者专利技术,针对本工程提出浓缩液处理方案,以供业主在今后实施时考虑。”对于浓缩液处理方案,是否要求处理完的浓缩液要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一般地区的排放标准。根据现目前国内常用的浓缩液处理技术,以及从我国的经济水平来看,将浓缩液回灌垃圾填埋区是最易实现并且处理成本最为低廉的方法,其它如高级氧化法、固化处理等,都无法达到较好的处理效果,并且造价增高,处理成本较高。因此在本项目中是否有必要另行提供浓缩液处理方案。
答:本工程浓缩液处理采用回灌库区方式处理,但是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在浓缩液处理方面的技术成果或者专利技术,针对本工程提出浓缩液处理方案,以供业主在今后实施时考虑。处理完的浓缩液要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表2规定限值。
21、根据招标文件第134页“(二)处理设施和厂房要求”中提到“厂房应包括处理车间和管理房,风机房应单独设置,与管理房保持相当距离”。渗滤液处理站使用的机械设备噪声最大的是风机,为了不影响处理站工作人员及周围居民,我公司将选择低噪音设备,主动控制噪声,并对于风机房在建筑结构设计时进行隔音设计,噪音水平保证达到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因此,考虑到渗滤液处理站的总占地面积和处理站内设施布局的合理性等方面,渗滤液处理车间(包括风机房)和管理房是否能包含在同一个建筑物内,同时保证风机房和管理房保持相当距离。考虑到设备布置的合理性,风机房中是否可以放置除风机以外的其他设备?另外,招标文件134页要求管理房应包括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化验室等。其中与化验室相关的化验设备是由投标人提供,请明确对于化验室所需要的具体检测项目要求,以便于投标人进行化验设备的配置和报价,是否按一般情况和常规理解是否按检测CODcr、氨氮、PH、电导所需的检测设备配置即可?
答:风机房设置要求按招标技术标准执行。化验室设备根据生产需要由投标人配置,包括但不限于能够测试常规的CODcr、氨氮、PH、SS主要指标所需的化验仪器设备。
22、根据招标文件134页中提到浓缩液深度处理费应单独列出,不含在处理成本内。对于本项目,浓缩液采用回灌处理,则不需要再进行深度处理,是否就可以不用列出该部分费用。
答:浓缩液深度处理费应单独列出。但不包含在渗滤液处理成本内。
23、根据招标文件159页4.11货物采购中要求“栏杆、外露及水体中管道、集线盒、仪表箱等易腐蚀部分采用不锈钢材料。外露设备采用高抗腐蚀性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投标人选用非金属材料,则抗腐蚀性能应优于不锈钢材料,如投标人选用金属材料,则必须采用不锈钢材料。
答:按招标技术标准执行。
24、根据招标文件170页中要求“6.4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本工程是否需要设置危险化学品存储房来专门存放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房是否含在投标报价中?
答:危险化学品存储请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所有与本渗滤液处理站有关的附属设施用房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5、根据招标文件134页中提到“总的立方出水处理成本应包括水费、电费、药剂费、人工费、维修维护费、补充碳源费用、膜更换费用等”。而在招标文件130页中提到运行费中要明确其组成,如用水量、用电量、加药量、人工、设备保养、检修、化验等。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运营期运行费分析表中提到的成本项,请问130页提到的设备保养、检修费用是否就是指分析表中的维修维护费,化验费用是否应列在运行费分析表中的其它项中。
答:招标文件第130页中提到的设备保养、检修费用均包含在分析表中的维修维护费。化验费用应列在运行费分析表中的其它项中。
26、招标文件第18页3.7.4要求为“一份正本伍份副本”,请问此处可否理解为投标文件的副本为已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
答:副本不能为正本的直接复制件;
27、对于招标文件第135页(五)技术资料中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清单,提供名称、用途和制造厂,其价格应含在总报价中”,是否理解此表是指在系统的试运行六个月、承包运营三年满后、2年的质保期,共计五年六个月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件,投标文件中列出清单,提供名称、用途和制造厂,其价格应含在总报价中,且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答:系统的试运行六个月、承包运营三年,二年的质保期,共计五年六个月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件,其价格包含在总报价中。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8、招标文件第42页综合实力“2)投标人在有效期内同时获得ISO9000系列、ISO14000系列、OHSAS18000系列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OHSAS18000系列认和GB/T系列认证两者同样都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而GB/T系列认证是我国的国家标准,在我国的招投标中有更为广泛的应用,在此项评分中可否提供OHSAS18000系列认证或GB/T系列认证二者其中之一即可。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9、招标文件180页“二、渗滤液处理工程成本分析表”是否理解为分别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和“设备采购与安装”报价这两项内容进行成本分析,即项目名称为本招标项目名称,工程内容为“施工”和“设备采购与安装”,另外人、机、材的计算均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标准计费。其计算公式是否指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的计费公式。
答:投标人自行报价,不要求严格按照清单计价定额规定。
30、招标文件148页“3.1.10临时性设施用地”中要求“投标文件应详细列出临时性设施用地,并在投标图纸中详细的标出并报价”,但投标文件格式内并没有这部分相关的报价格式,是否理解为此部分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独列出。
答:可以。
31、招标文件第135页(五)技术资料中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清单,提供名称、用途和制造厂,其价格应含在总报价中”,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仅提供了“质保期满后三年内必需配件表”,那么“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件表”格式是否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提供的“质保期满后三年内必需配件表”拟定。
32、 P15页“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之一:
a、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P42页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企业同时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甲级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两页阐述不一致,请明确具体以哪个为准,仅有乙级资质是否可行?
答:资质要求与评分标准无矛盾,按招标文件执行。
33、P16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施工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一项采用生化处理技术和膜处理技术、处理规模100立方米/日(进水量)及以上、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表2排放标准并成功运营一年以上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
&P42页“评分标准:具备同类工程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0分。上述同类工程业绩必须是:采用生化处理技术和膜处理技术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表2排放标准并成功运营一年以上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
请明确指出出具的所有同类工程业绩是否都是采用生化处理技术和膜处理技术且处理规模均在100立方米/日(进水量)及以上?
另外,本公司认为是否有必要一次性提供20个同类业绩才能得10分,我们提倡的是量还是质,这对于其他新兴建立的环保公司是否公平,是否有违公开招标的本意?并且技术标总分才60分,设计方案和图纸仅占15分、其他评分因素13分,比分的分配是否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4、P19页“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必须委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三种资质中具有任意一种的企业完成设计工作。”
P57页“4.3.2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此处前后表达不一致,请明确指出以哪个为准?
答:4.3.2条修改为“承包人不得将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35、 P124页“发包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电负荷办理用电手续,并负责架设变压器,承包人自行将电源接入渗滤液处理站内。”
此处请明确指出变压器具体位置,是设置在渗滤液处理站站外还是站内,若在站外,则距离处理站大致多远?
答:约50米远;
36、P130页“生物处理工艺要求采取MBR工艺;深度处理工艺要求采取纳滤+反渗透工艺,采取串并联方式,以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此处请明确串并联方式是指串联或并联,还是指串联+并联?
答:串并联方式是指纳滤和反渗透可以采用该两段工序串联或者该两段工序二选其一。
37、P170页“要求对污泥储存池等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采取加盖密封,抽气收集和过滤除臭等措施。”
此处,请明确指出对于浓缩液池和预处理池等是否也需加盖密封、抽气收集和过滤除臭等措施,并且对于收集的臭气处理方式有无要求。
答:需要。臭气处理方式采取过滤除臭,具体工艺由投标方自行确定。
38、本工程有2个招标编号,封面及大部分的招标编号为:GZ,而招标文件P179招标编号为: AHZJ-;以哪个招标编号为准?
答:以GZ为准。
39、招标文件P17, 工程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795万元(含代理费、交易费、技术规范编制费等各种费用12万元)。代理费、交易费、技术规范编制费等各种费用12万元是否为固定不允许变动且包干的费用?
40、招标文件P18要求资格后审资料单独密封,请明确资格后审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至少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材料。
41、招标文件P174承包人建议书是包括什么内容,格式自制吗?请明示。
答: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明确,格式自制。
42、招标文件P174要求的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是按照P27中的第3.5条要求提供吗?P27中第3.5条中要求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这几个表格样式明示。
答: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八条”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投标人认为有其他必要补充的资料可自行补充,格式自拟。
43、运营成本核算的自来水费是每吨多少钱,请明确。可否提供当地人工费用参考标准。
答:使用地下水,人工费参考每月约元/月。
44、垃圾填埋场已投入运行多少年?请明确。
答:垃圾填埋场目前正在建设当中,暂未投入运行。
45、招标文件第二卷第六章1.21工程描述116页“站内供电等所有管线均需隐蔽预埋,不得设架空杆线。”此句如何理解,请问室内电缆能否使用电缆桥架,工艺管道如何接入设备?空气管如何接入生化曝气池?明确解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6、124页中“发包人负责将自来水接入渗滤液处理站围墙处”,请明确自来水接入位置,管径大小及材质。
答:自来水接入点为渗滤液处理站大门处,管径为DN100,材质为HDPE。
47、124页中“若环保部门认定处理后尾水不能在本垃圾场附近排水,需要与有关部门一同再认真选择和确定尾水排水管位置及走向。” 处理后的达标排放水需另外选定排放管位置及走向,不在渗滤液处理站附近,其外部管线费用是否在本投标报价内?工程量如何确定?
答:外部管线费用包含在本投标报价内。渗滤液处理站南侧,紧邻浍河大坝坝脚有一排水沟渠,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确定。
48、目前渗滤液处理站供电情况,采用几级负荷?是否有双路?供电电压多少?可否提供。
答:本渗滤液处理站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负荷,要求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49、渗滤液调节池距渗滤液处理站距离多少。管线和调节池提水泵供电情况,可否提供。
答:详见“渗滤液处理站用地红线定位图”, 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调节池位置。调节池提水泵供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接线,包含在本工程投标报价内。
50、P130,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已经施工及运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项目,该项目处理工艺需采用生化处理技术和膜处理技术,处理规模不小于100立方米/天(进水量),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中表2标准。
处理规模不小于100立方米/天,最大限值是多少?
答:要求处理规模不小于100立方米/天即可;
51、P135 6、工艺中整个系统可以连续自动化运行,各单元能够单独运行。产生的浓缩液要得到有效处理。要求提供各工序主要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参数和设备说明。
这里的“浓缩液得到有效处理”,是否可以认为是工艺流程中规定的回灌处理?
答:是的。
52、 P135& (三)项目运行成本分析 中 “浓缩液深度处理费应单独列出,不含在处理成本内”,浓缩液深度处理指的是回灌还是我公司另外提供的处理方法?
答:浓缩液深度处理是指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在浓缩液处理方面的技术成果或者专利技术,针对本工程提出浓缩液处理方案。
53、污泥脱水后泥饼由谁负责运输至填埋场处置?
答:承包人。
54、根据招标文件P159页,“固镇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核心设备推荐品牌,序号5,超滤膜,特里高、MEMOS、诺瑞特等”内容分析,本项目要求的主体工艺中应采用外置管式系统,该类系统的特点是运行稳定但运行能耗较大。而招标文件又要求系统三年商业运营运行费用综合处理单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3元/立方米(以出水计算),电费(电费按照0.88元/度~0.89元/度考虑);根据经验,该限价相对偏低,是否可以进行调整或者允许运行能耗相对较低的内置式MBR工艺?
答:可以。
55、招标文件中对项目建设场地的信息较少,难以满足初步设计需要,请提供项目所在场区的地质勘查报告、规划红线图等资料。
答:地勘报告、红线图随招标公告一起发布在固镇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请自行下载。
56、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对企业综合实力的评分项要求“投标企业同时具有国家环保部办法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甲级得2分,否则不得分”,这两种运营资质主要是分别针对不同领域的技术实力判断,而垃圾渗滤液明显属于生活污水领域,为何还要通过工业污水领域的运营资质进行技术评判,对此我公司存在疑义?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7、本项目是否有预付款?
答、本项目无预付款。
此澄清文件(共 12 张)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请收到此文件的投标人,在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后传至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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