渺渺 黑白剑妖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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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押井守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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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剑妖的文章一直很诙谐幽默 格调很轻松
解压下来大概97K 不属于长文 看久了复杂的文章以后可以回头看看黑大的文~
字里行间都很有趣0 0虽然这篇我没看过 不过其他的都是这个风格!
节选:& && &
& && & 我有二个名字,一个叫苏六儿。
  另外一个名字叫如花。
  别以为叫什麽花的,就一定是女人。
  至少,我的的确确是个男的,身上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也没有。
  一个人的名字,通常是父母对孩子的期许,或许就因为我长得不像花一样漂亮,所以才会被期许为如同花儿一样美。
  然而,如花这名字不是我爹娘取的,而是大总管取的奴名,那时和我一块儿被买来的,还有另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男孩,眉清目秀长得忒好看。
  大总管看见他,微笑的点点头说,叫你如意吧,这名儿好,吉祥如意,如意吉祥,叫著听著看著都舒服,适合在书房里伴读伺候笔墨。
  然后,用眼角瞥了瞥我,表情和看著一只丑鸭子没两样,不问我原来的名字,也不为我取名通常和如意写一起的吉祥,直接说,那你就叫如花好了,瞧你瘦归瘦,身子骨却挺硬朗,骑射场待著去。
  於是,好看的如意被安排在书房布纸磨墨,不好看的如花被分派到骑射场牵马捧弓。
  不公平吗?我娘说,世间只有二件事是真正公平的,一是出生时,全身光溜溜的什麽都没带来,一是死掉后,同样腐烂成一堆白骨,什麽都没带去,只有这两样是所有人都没有差别的。
  说起来,如意那风吹就倒的娇弱模样,确实不适合在骑射场风吹日晒,有时还得淋淋雨,假使不够身强体壮,很容易生病。听说前一个侍童就是撑不住病死了,因此才再买个奴才进来补这个缺。
  如意有一双微微上挑的凤眼,听别人说,那叫勾魂眼,我的眼睛则常常被嫌生得太大,活似二颗牛铃镶在脸上。我的皮肤没如意那麽又白又嫩,而是粗糙许多的麦芽色,一看就不如如意的好摸。我的身高和如意没差多少,不过体型不像他绵绵润润的好像面粉团揉出来,我的肉瘦得结结实实,虽然看起来骨头会喀得人疼。
  如意走起路来,宛若柳枝款款摇曳,轻飘飘的彷佛随时会跌倒。我走路则大手大脚前摆后摆,一整个就是田里来的粗孩子。
  我想,我和如意比起来,就像天上的白云和地上的泥巴那种分别,所以我并不觉得如意在书房我在骑射场有什麽不公平,我娘说,一个人适得其所最重要,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适得其所吧。
  后来又听人家说,如意伶俐的像只猫,如花却像朴拙的狗。他们说,像狗也没什麽不好,奴才本来就是条狗,主人说东就不敢往西,偶尔扔根骨头便要感激涕零,狂摇尾巴的叩谢主子赏赐。
《如花似玉》.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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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很温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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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望了眼魏小渺的厢房,忽想起方才他想说却说不出口的张皇声音,禁不住又心疼起来,矫情那话确实说过重了,想著,一腔怒火消得七七八八,最後只馀下满心无奈。
  想他堂堂王爷要什麽样的美人没有,偏偏一头撞死在魏小渺这堵墙上了,百般忍让到这种地步,小媳妇可能都没他辛酸窝囊,莫怪皇帝笑话他是痴心多情种,连他都要笑自个儿是千古一绝的傻瓜蛋了。
  唉,真是冤家。
  进入楚南的前一晚,三人各怀三种心思──魏小渺抑郁神伤,宋炜烦躁懊恼,礼部侍郎则想念他的皇帝了。
  今夜星光灿灿,天上一勾弦月弯弯如笑,许是嘲弄这些庸人多扰的凡夫俗子们,本应春觉好时节,却谁都辗转难眠。
  次日早晨,魏小渺照样去侍候礼部侍郎起床梳洗,礼部侍郎叫他拿条领围,然後接手过来,围到他的脖子上,笑说这领围的花色不适合我,你围好看多了。又道我不适合围领围,围起来活像猴子似的。
  魏小渺怔了怔,蓦然明白礼部侍郎此举是替他遮盖**的痕迹,礼部侍郎语意委婉,态度平和如常,不叫他尴尬难堪,这样一个体贴可亲的人,难怪能让皇帝爱之至深。
  不由忆起昨晚的事,七王爷弄出的那些红印子彷佛还隐隐发疼,从皮肉疼进骨子里。
  礼部侍郎随性的说:「我瞧这楚南尽是穷山恶水,满目刁民,没什麽意思,咱们逛二圈在哪儿提个到此一游就离开吧。」
  魏小渺静默了会儿,心思徘徊,欲言又止:「李大人&&」
  「如何?」
  「小人可能必须留下来一阵子才能走。」
  「皇上叫你留的吗?」
  「不是&&」
  「你自己要留?」
  魏小渺再度沉默,心中充满各种矛盾,想走又不想走,该留又不该留,徬徨踟蹰不定。
  「小渺,你确定你要留下来吗?」礼部侍郎再问一次。
  「我&&」魏小渺不确定的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麽这几天你好好想一想,无人能强迫你,你也不要为难你自己。」礼部侍郎拍拍他的肩膀,不再多说什麽了。
  原来连旁人都已能看出最为难他的,正是他自己吗?魏小渺几乎要露出苦笑了,以往向来喜怒不形色,如今似乎渐渐的藏不住情绪,心想,在外人看来他大概很不识抬举吧。
  蓦然间感到愈来愈迷惘,陷入一种茫然而惶惑的困境中。
  两人一起吃过早饭後,宋炜才带著一队侍卫出现,亲自护送他们进入楚南地界,一行人迤逦而行又走三天,方到王府所在的楚南主城。
  楚南城地形如盆,四面环山,是楚南人口最多最密集的首城,虽比不上中原车水马龙的富庶繁华,但遍目阡陌良田,屋舍栉比鳞次鸡犬相闻,乡野田埂间,杂红乱碧争染春色。
  宋炜领他们通过雁州城门,进入主城,商行沿街林立,贩夫走卒来往不绝,熙来攘往的景像也是热闹非凡,一派欣欣向荣。
  人们见到宋炜并未畏惧跪拜,热情而不失恭敬的行礼招呼,「王爷好」、「王爷万福」的声音此起彼落,尊崇爱戴之情溢於言表。
  礼部侍郎对这情景觉得很有意思,楚南人民的规矩礼教不若中原严谨,个个一股子土蛮之气,男粗莽女刁悍,民风依旧桀骜不驯。
  「哈哈,小渺,你快看,好泼辣的女人,竟当街追打男人。」礼部侍郎哈哈大笑,看得乐不可支。
  魏小渺亦不住莞尔一笑,陪著一同看街景。
  楚南已与记忆的模样迥然不同,荒地开垦为良亩,商贸交易兴盛,人们看起来似乎也比以前乾净爽朗,在他已然模糊的幼时印象中,楚南人民鲜少有悠閒欢快的,由於生活困苦艰辛,加之盗匪流窜,恶霸横行,大多不是面带戾气便是阴郁沧桑。
  今日一见,人民安乐祥和,街市热络繁荣,来往井然有序,不再是破落贫瘠、偷盗猖獗的化外之境。
  这是他出生的家乡,他很乐於见到这样的改变,心中油然生起一股欣慰与骄傲,为心目中的英雄感到骄傲。
  目光不觉飘向骑马缓行於车旁的宋炜,他的表情依然严肃,对周围人们的问安没有什麽回应,却显得那麽威风凛凛,光芒万丈。
  「七王爷身上可是长出花来了,瞧你看得都忘了眨眼。」礼部侍郎揶揄笑道。
  「大人又说笑了。」魏小渺赶忙收敛视线,欲盖弥彰的澄清:「小人在看外头的街坊景色与来往行人。」
  「嗳,这世上有很多事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呐。」
  「就像您和皇上吗?」魏小渺脱口反道,说完才惊觉逾矩了。
  「也许吧。」礼部侍郎耸了耸肩,完全不以为忤,一点都不觉得这问话冒犯或有什麽不对。「我和皇上的事可能你比我看得更清楚,我到现在还是不大明白,为何要遣我出京?」
  「皇上自有皇上的用心,大人不必忧虑。」
  「我并不忧虑,不管他有何用意,船到桥头总要自然直的,倒是你,可想好去留?」
  魏小渺静了片刻,问:「李大人,您认为小人该留或该去?」
  礼部侍郎懒洋洋的单手支颐,淡淡回道:「佛家有云万法唯识,三界唯心,如此说来世间万般,皆不过唯心而已。」
  魏小渺再度静默。
  车外的马蹄声忽掩盖过其他杂音,彷佛一下一下的踏在他心上,掺合著礼部侍郎的话,一遍一遍的在脑中回绕不去。
  世间万般,唯心而已。
  宋炜的楚南王府不是特地兴建的,而是修缮上一任楚南王的旧邸,并未劳师动众的大兴土木,朝廷拨给他建府的经费多投入民间建设。
  大绍建朝数百年以来,前後封过三个楚南王,第一个楚南王是第七世皇帝的兄弟,率兵征服此地,纳入疆界版图,皇帝立地赐为封国,後来在皇帝病危时企图举兵造反,可惜夺位失败,囚死於天牢。
  第二个楚南王是大绍十二世皇帝所封,封给一名退敌有功的守疆大将军,这个外姓藩王当不到二十年,即因通敌叛国等罪名诛连九族。
  由於前两任楚南王都犯下反叛大罪,此後数代皇帝莫不忌惮,不再册封此王,只派兵镇守,将此地当做流放罪犯之处,任其自生自灭,直到宋炜自请来此,十八世德治皇帝才打破禁忌,封他为第三个楚南王。
  楚南王府历经两任的扩建,占地面积广大,亭台楼阁碧瓦朱甍,雕梁画柱富丽堂皇,虽未完全修复如新,但仍可看出前代楚南王的豪奢放逸,传闻他朝朝寒食夜夜元宵,蓄养姬妾娈童无数,对人民横征暴敛供其挥霍,等人民再压榨不出分毫,竟通敌求财,铸下大错。
  当年朝廷派人抄府,抄出的钱银珍宝可充国库三年税收,倾酒可成池,灯油脂膏可燃十年不断。
  话说回来,宋炜安排一座大院子给礼部侍郎,特别拨一批下人去服侍,不让魏小渺再事必躬亲。
  他另外准备了一个苑落给魏小渺独住,近水楼台地紧临他的居院,好方便他晚上爬墙,虽然他更想两人直接住一块儿,实现长久以来的渴望──白日同进同出,夜晚同床共枕。
  岂料魏小渺坚持和礼部侍郎共居一院,怎麽说都是皇帝派来的人,且内廷重臣的身份摆在那儿,於情於理都强迫不得,七王爷只能又狠狠瞪了某侍郎一眼。
  宋炜刻意对魏小渺说:「你可以在王府中随意走动。」
  然而魏小渺成日跟著礼部侍郎出去探访民情,早出晚归,且回王府後几乎全待在他们的院子里,只偶尔陪礼部侍郎在王府花园中散步,从不主动踏足其他地方。
  宋炜前几日硬要跟他们屁股後头走,美其名亲自带领他们巡视,可视线心思全集中在魏小渺身上,有眼睛的人都能瞧出那不加掩饰的热烈目光,已经到达如饥似渴虎视耽耽的程度了。
  只有魏小渺依旧假装看不见,一脉静定淡然,谁都看不出他内心是慌是忧?
  而老夹在两人中间的礼部侍郎深深觉得,自己好像变成魏小渺的保护者,保护他不被七王爷给生吞活剥了。
  身为楚南王要治理这偌大封地,且探子传来支方向大越借兵的消息,也许想侵扰大绍边境,也许意图攻打涂罗,为此他不得不放弃当跟屁虫,以国事为重,眼见魏小渺和礼部侍郎出则同车,入则同院,直叫他看得牙痒痒。
  七王爷白日少见魏小渺,夜晚不能爬墙入室,因之对某侍郎简直快深恶痛绝了,恨不能把他卷一卷丢回京城去。
  某侍郎一脸无辜的表示,我也不愿意当打散鸳鸳的那根棒子呗。
  礼部侍郎性情慵懒,不过还是稍微摆了下监察御史的样子,先巡视军营驻地,再到处晃悠,看看楚南各处的建设与百姓的生活情形。
  在七王爷治理下的楚南呈现新气象,人民生活渐渐安定,各得其所,或农耕或走商或从军,虽还不十分富足,但大多不再受饥寒之苦,此外已屯兵二十馀万,且兵强马壮,秣马厉兵的气势不言而喻。
  他们在楚南大约只待十来日,礼部侍郎就想离开了,楚南这地方穷乡僻壤枯山恨水的,就算景色壮丽日日看也看腻了,越发想念远在天边似的皇帝**,於是忖度再过两天便转去二河,与自家老三一家人相聚几日後,直接返回京城,不再沿途逗留游玩。
  这天礼部侍郎逛得索然无趣,走累了,随性在路旁茶棚暂歇喝茶,漫不经心道:「瞧这楚南自成格局,人民不识天子,只认楚南王,倒像一个独立小国了,小渺,你说是不是?」
  魏小渺谨慎应话:「小人不敢妄语。」
  二人惬意閒聊,礼部侍郎问他:「这边的亲人还在吗?」
  「死了散了,这里没人记得我。」魏小渺淡淡道,眼神却难掩一丝黯然。
  他幼年居住的村子在楚南主城外约二十里的山谷间,被盗匪数度洗劫,村民非死即逃四散流离,村子成为废弃荒村,再无人居住。
  他隐约记得村子中几个年龄相近的玩伴,其中一个叫大狗的男孩是猎户的孩子,体格比其他小孩壮实,因此成为孩子头,会带著他们玩,但也会欺负他们。
  大狗特别爱欺负他,喜欢掐他的脸,小孩子手劲控制不好,常把他掐青一块,大狗辩说是他太白太嫩,轻轻碰一下就青了,才不是他太用力。
  不过大狗总会把他娘做的甜饼和他爹采的野果分给他吃,也会用肩膀驼著他去掏鸟窝,他们会先将枯叶子堆起来用火点燃,再把掏到的鸟蛋丢进燃烧的枯叶中,等叶子烧完了,鸟蛋也熟了,小孩们分著鸟蛋吃,大狗说他太瘦所以会多分他两颗。
  他想起烤鸟蛋的味道香弹微甜,一口一个,对小孩子们来说是相当美味的东西,大人们任由小孩子去掏鸟蛋,当做额外的营养补充。
  不过念佛的外婆却不喜欢他掏鸟蛋,说这是杀生,可却不严厉禁止,毕竟家境困苦饮食贫乏,瘦得他皮骨相贴拈不出肉来,外婆看了也是伤心。
  魏小渺一边陪礼部侍郎喝茶,一边回忆,倒没有太多的悲哀愁绪,时间过得太久,而且当时年纪太小,很多事都忘得差不多了,偶尔想起,觉得好像已经是别人的事了,只馀一丝沧海桑田的伤感。
  「我还是很好奇七王爷为何要来这儿,小渺,你知不知道?」礼部侍郎若有意、似无意的再问,此人大约是吃饱了太閒太无聊,想找话茬胡侃。
  「小人确实不知。」魏小渺对於不能妄加揣测的问题,一律给予最保险的标准回答。
  即使知道也要说不知道,这是他长年以来学到的最重要的一件事之一,做为最靠近皇帝的人,嘴必要比蚌壳更紧更死,什麽话能说、什麽事不该说,都要比他人更懂分辨与判断,否则岂止一句「祸从口出」能善了。
  礼部侍郎慢腾腾喝口茶,施施然道:「说不准,七王爷是想把楚南当成聘礼送给你。」
  这话可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了,沉稳如魏小渺一听也不由得大惊。「李大人?!」
  他最不想听到的,正是这样的说法,这说法可陷他於媚王祸国的不义之地,足以令他罪该万死。
  礼部侍郎瞧他脸色都发白了,连忙道我乱猜的别认真,转移话题说若没什麽特别打紧的事,就要到二河去,询问他的意思:「你呢?」
  魏小渺踌躇至今仍不知如何答覆,依旧犹豫不决,对此事徬徨的很。
  礼部侍郎将他的犹豫和徬徨看入眼中,虽然一向懒得管閒事,但实在忍不住想劝导:「小渺,你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不需卑微了自己。」
  魏小渺秀气的脸微露一抹苦笑,难得表现出真实心情,极谦卑的回道:「做人家奴才的哪能不卑微,尤其如我一般的阉奴,纵使荣华富贵甚至得权重任又如何,到底还是五体不全的非人。」
  礼部侍郎闻言,什麽都不再多说,因为多说无益,当尊卑观念已根深柢固,不是三言两语能轻易扭转,魏小渺所失去的,不仅仅只有身体一部份,连灵魂都跟著一起残缺了。
  兴许他留在楚南是好的。礼部侍郎心想,对宋炜生出少许同情来,摊上这麽个认死理又钻心眼儿的主,看来他们之间还有得磨了。
  魏小渺虽自屈卑微,却将礼部侍郎的话默默搁在心上,十分感谢他的诚挚之言,感谢他从未看不起他。
  其实,他明白不应如此贱视自己,然而「奴才」二字刻骨入髓,拔除不掉,心底总有个声音告诫著他:
  你一个奴才岂可与王爷齐肩而立呢?折煞你自个儿就罢了,倒要损了王爷的福。
  该选择离开或留下,坦白说,除了自卑的奴性之外,他心里对於留下感到万分害怕。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他在京城听闻过太多富家贵人对名妓红伶浪掷千金,只求春宵一刻,可赎去做妾後不久,不再视春宵为良宵,甚至不再宠爱疼惜,轻则冷待打骂,重则转卖给别人或逐回**,情比纸薄让人透心寒。
  他害怕七王爷真正得到他之後,如同此般,假使有朝一日厌腻了,对他弃之如敝屣。
  他想,若到那时,他定然生不如死,并可能做出非常可怕的事情&&
  ──魏小渺,总有一天,你的下场一定会比咱家更悲惨,你也不得好死!
  凄厉鬼嚎犹回耳际,难道自己一辈子,注定被这句话束缚至死吗?
  ──魏小渺,今生今世,我对你的执念,必至死不休。
  另一个低沉音嗓同时浮现,他是否能相信这句话,并从这句话中找回当人的自我尊严?
  他在两句话之间反覆矛盾著,挣扎不休,两相并合,心下忽有了计较。
  既然不敢奢望一生一世,但求一朝一夕罢。
  王爷,愿这一朝一夕能断你执念,而我这一生一世,便也了无遗憾了。
作家的话:&&我擦魏小渺你到底还有完没完啊啊啊!
  渺渺-第六章(限)
  ※本章列为限制级,未满十八岁请勿观看,感谢。
  那日回到王府,礼部侍郎派人传话给七王爷,说他们要准备离开了。
  宋炜听得来人通报,眼神一凛,当即丢下正与他议事的一干下属,大步离开书房,留下众人面面相觑。
  「王爷怎麽了?」徐将军一脸疑问。
  「大概又和魏大人有关吧。」何校尉摸摸下巴,一副了然於心的模样。
  「礼部侍郎要离开,魏大人便要跟著走,王爷能不著急吗?」黄师爷摇摇扇子说。
  「原来如此,难怪走得那麽快。」徐将军恍然大悟。
  在场四人只有杨将军大不以为然,呿了一声道:「不过是个阉臣,王爷何必太在意?」
  前三者不约而同用眼神鄙视他,王爷对魏小渺是什麽心思,现在连王府中养的几条狗都能看出来了,这家伙的眼珠子只看得见敌人的头吗?
  「你们做麽这样看我?」
  「将军,容下官提醒你一句,千万别在王爷面前说魏大人半点不好。」黄师爷用扇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不定在不久的将来,咱们都要叫他一声王妃哩。」
  「少胡说八道,一个阉人怎麽能当王妃?」
  「你还说!」
  「快闭嘴!」
  「我又没说错,魏小渺就是个没鸟的太监&&唔&&你们做什麽快放开我&&我不说他是阉&&唔唔&&」
  「阉阉阉你再阉我们就阉了你!让你也没个鸟!」徐何黄三人六手捂住杨将军的嘴巴,恨不能拿针缝起来,免得这张贱嘴皮子惹祸。
  拿谁说嘴都可以,就魏大总管一丝半毫都讲不得,七王爷能为他离京远走,就能为他翻天覆地,一个小小将军胆敢对他言语无状,若王爷听到了,肯定不会轻饶。
  众人肚子里都点著灯,心知这楚南是主子要来当聘礼的,是个阉人又如何,只要王爷喜欢,就算是一头猪,他们都没有置喙的馀地和资格。
  七王爷能为明主,亦可成暴君,端看他愿意做哪一个。
  所幸魏小渺不是一头猪,更且是个明智贤德的人,不论朝野对他的评价可谓有口皆碑,很少有说他不好的,除了没鸟和不能生孩子之外,倒会是个聪慧能干的好王妃、贤内助,必能辅佐王爷一世英明。
  说来七王爷英武威严,魏小渺温文尔雅,一刚一柔,一武一文,乍看虽南辕北辙,可站一块儿却挺和衬,可说是刚柔并济,文武两全了。
  他们对两男相爱不惊不怪,视为稀松平常,本朝南风之盛由此可窥一二,莫怪有史官忧心如擣,大胆拚死论曰:「满朝多断袖,亡国不远矣。」
  不管此断袖亡国论如何,世间风潮非一朝即成,当然还是有很多人反对南风,例如铁铮铮的杨将军。
  「你们真不介意咱们的王妃是&&男人?」
  「闭嘴。」
  「你们难道不想看到小世子吗?」
  「闭嘴!」
  「我还是认为王爷不该对一个阉&&唔唔唔&&」
  「扒下他的裤子,阉了他!」
  「我操!你们敢&&救命啊──」
  不同於书房的喧闹,礼部侍郎住的大院子显得宁静多了。
  礼部侍郎回到王府後,歪在榻上盹午觉,魏小渺静静伴坐一旁,翻页无声的看书,眼中看著字,脑中却思考其他事。
  这其他事,不外乎都围绕七王爷打转,心思迂迂回回,曲曲折折,飘忽不定的总落不著一个踏实处。
  才想著那人,那人便未经通报直闯进来,逮住他劈头就问:「你要走要留?」
  魏小渺吓了一跳,忙低声道:「请王爷小声些,李大人还睡著。」
  「要走要留?」宋炜未降音量再问一次,才不管那个谁是醒是睡。
  「小渺,谁呢?」礼部侍郎咕哝醒来。
  「李大人&&」
  宋炜受够了老碍事的某侍郎,拉住魏小渺的手,不让他再躲到挡箭牌的身边去,目光灼灼的注视著他。
  「小渺,王爷问你话,你就回吧,不需在意我。」礼部侍郎懒懒坐起身来,意态阑珊的打呵欠。
  宋炜视线一瞬不瞬的,直直定在魏小渺脸上。
  魏小渺沉吟片刻,终下定决心,反问:「王爷,今晚小人可否去您的居院一叙?」
  换宋炜一愣,回道:「当然可以。」
  「那麽,请王爷今晚务必等候小人。」
  「嗯。」
  这算是先下手为强吗?连礼部侍郎都一愣一愣的,眯眯眼都比平常睁大了点,早晓得魏小渺平时瞧著温雅文静,可内里绝不是软骨头的简单角色,却想不到会来记谁都始料未及的回马枪。
  待宋炜离开後,憋了好半晌,终憋不住的小声问:「小渺,你不会打算要献身了吧?」
  「小人若想献身,也要王爷不嫌弃。」
  见魏小渺竟没辩驳澄清,礼部侍郎不禁又讶异的愣了下,才道:「他高兴都来不及了,不可能会嫌弃你。」
  是吗?魏小渺笑了笑,心想但愿如此。
  「我跟你说呀,做那事之前,叫王爷先对你做足水磨功夫,才不会太疼。」礼部侍郎不羞不臊,拉著人说龙阳之欢需要注意的事,直言不讳的传授起亲身经验,反正他和皇帝干那啥啥事时,在一旁侍候的魏小渺没少看少听,压根没什麽不能说的了。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这事儿可比探访民情有意思多了,况且他看得出来魏小渺虽极力压抑,但肯定也喜欢七王爷,而且是非常非常的喜欢,有时无意间流露出的那眼神,简直爱意浓稠得能溺死人,丝毫不比七王爷的少。
  既然二人彼此相爱,那就快快送入洞房成就好事呗,再扭扭歪歪的磨个没完没了,他这旁观者都想大叫歹戏拖棚啦!
  而关於龙阳之事,实际上魏小渺懂得比礼部侍郎更多,当年皇帝初次召礼部侍郎至听夏楼候驾时,他曾问皇帝是否要对礼部侍郎行以後宫规矩──
  男宠服侍皇帝前,需先刮净头发以外的全身汗毛,接著灌洗肠腹及润滑後庭数次,最後用玉势扩张穴口与肠道,甚至服侍时该摆何种姿势,该如何承欢取悦,皆有种种礼制规定。
  皇帝说全免,直接上了礼部侍郎,连事後清洁都亲自来,不让外人插手。
  是否该遵循规矩?或与李大人一样&&魏小渺想著,心头不由泛起一阵酸苦,自己不过一个阉侍奴才,怎能与皇帝珍爱之人一视同仁。
  「完事後,记得叫王爷替你洗净後庭,不然容易闹肚子。」礼部侍郎兀自絮絮叨叨,关心他如自家亲弟弟。
  魏小渺安静聆听,脸上毫无没趣或不耐的神色,乖巧得让礼部侍郎心里不由感叹,宋老七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这辈子才能得了这个玲珑人儿。
  蓦然想起几句老掉牙情诗,什麽只愿君心似我心,必不负相思意,又什麽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礼部侍郎由衷的想,只愿这二人心意相通,但愿他们能天长地久。
  世间美事自此多了一桩,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宋炜囫囵吃过晚饭,却仔细洗了澡之後,倒真听话的坐在居院前厅等著,桌上特意摆了一壶酒两只杯。
  有一点点期待,有一点点兴奋,但这些一点点的情绪全不能在他脸上看到,只可见双眼烁烁发亮。
  今夜月亮已圆满如玉盘,月色溶溶,洒在地面清澄如水,月下春花盛放,正是一个花好月圆的好光景。
  约莫月上半梢时,魏小渺踩著一地月光珊珊而来,走进屋内向宋炜恭敬揖礼:「小人让王爷久等了,还请王爷见谅。」
  他未披官袍,穿著素简淡雅的常服,同样的揖礼动作,却显出与平时不同的飘逸风姿,透著君子温如玉的清俊,自小在皇宫官场中打滚长大,却无沾染太多官僚世俗的污浊。
  宋炜见他的头发犹带湿气,未绾起,用一条丝带束整在背後,双颊粉嫩水润,身上散发出幽幽暗香,可想而知亦是沐浴後才过来。
  不禁心口一跳,双目更炽亮,下腹涌上一股燥热,头次瞧见这般模样的魏小渺,不仅美得令他怦然心动,**更是蠢蠢欲动。
  「坐。」
  「是。」
  「二十四年的女儿红。」宋炜斟满一杯酒,推到他前面。
  「谢王爷赐酒。」魏小渺低眉顺眼,执起酒杯啜饮,没再说些言不及义的场面官话,今晚显然不适合太多口是心非的言语。
  二十四年的女儿红啊&&他今年正恰好二十四,不再年轻了,然而他们这种人比常人老得慢些,如他今时乍看仍像十七、八岁,更别说无法像正常男人一样长出胡须体毛,且嗓音如女人般柔细,难怪有人会说他们是不男不女的不老怪物。
  说来假若他们没有死於非命,寿命也会比常人长点,尤其是饮食养生比常人好的高位宦官,岁至六十是平常,能活七十的不少,史书记载八九十岁的太监也有几个,可到底还是福薄身贱之人,拖著残躯多苟延几年又如何呢?
  魏小渺蓦然觉得杯中的女儿红闻著酒香浓郁,喝起来却辛辣灼喉,不知甘味了。
  两人静静对饮,宋炜也不急躁催促,耐心等待。
  他特地选了二十四年的女儿红,暗示今晚如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因此喝起来异常甜美,殊不知这壶酒另一人喝的滋味却与他不尽相同。
  魏小渺不善多饮,连喝了数杯後,即感到些许微醺,这才抬起眼来,难得不加掩饰的直视著宋炜,想说话却不知怎麽开口。
  宋炜先打破沉默:「说吧。」
  魏小渺仗著两分酒意,鼓起勇气轻声问道:「王爷,您是否是想要小人的&&身子?」
  「你晓得答案。」
  「王爷,您想要小人,小人给您。」停顿了下,再道:「但只有这一夜,然後&&请王爷放过小人,好吗?」
  「你心甘情愿?」宋炜眼神阴鸷,先前的期待兴奋全让怒火烧光了,魏小渺总有办法在一瞬之间点燃他,不论欲火或怒火。
  「小人心甘情愿。」
  「我却不要你这种心甘情愿,你明知我要的是你的全部,你的一生。」
  「小人能给王爷的,只有这低贱之身,一夜恩泽,便是小人一生的福份,不敢再多,还望王爷成全。」魏小渺神情卑恭,平心静气。
  反观宋炜面色铁青,额头青筋暴突,语气凛冽道:「用一夜换一生?你竟然用自己的身体来跟本王谈判,你如此轻贱自我,本王为何还要珍惜你?」
  「小人不值得王爷&&」
  「住口!」
  宋炜快气死了!
  猛然抓住魏小渺的手臂,怒不可遏的拖进内室,手一甩,将人摔到床上去。
  魏小渺先被拖行得踉踉跄跄,再天旋地转的一摔,摔得头晕眼花,还来不及反应过来,身上的衣物刷地一声,被宋炜粗暴撕裂,他只各著一件里衣和外衫,并未穿亵裤,顿时衣不蔽体的几近全裸。
  魏小渺不住惊慌的想遮掩身体,双手下意识捂住下半身,藏起太监最忌讳被别人窥见的残缺处。
  「本王倒真要看看你的身子有多低贱。」宋炜一掌扣住他的两只手,向上拉到他的头顶上,另一手直接伸向他的下身。
  魏小渺没挣扎,乖顺的任由宋炜摆布。
  当宋炜摸到他股间塞著不明异物时,脸色已不能用难看来形容了,竟怒极反笑,放开他的手,寒气森森的冷哂一声,说:「既然你把後宫那套规矩用在自己身上,本王就成全你,该怎麽做,你比谁都清楚。」
  魏小渺顿了下,强抑下羞耻心与羞辱感,将残破的衣物全解下,裸身向後仰面平躺,然後双手抓住两边後膝处,缓缓的分开双腿,直分开到最大程度。
  臀部随著提起的双腿抬高,几乎全抬离床面,将後庭完全曝露到宋炜眼前,清楚可见穴口含著一颗白色珍珠,粉红色的皱摺如花瓣,仿似围绕著粉白花蕊,景致既淫靡又有说不出的好看。
  宋炜眸色一暗,呼吸倏忽粗重起来,低沉命令道:「拿出来。」
  魏小渺细白的手摸向股间,手指拈住那颗珍珠,慢慢将插在里头的白玉势抽出来,玉势连接珍珠的地方如细颈,而後愈来愈粗,穴口随之愈撑愈大。
  魏小渺咬紧牙齿,忍耐著穴口扩张的疼痛,直到最粗的部份出来了,形状逐渐缩细,才松开牙关,吁出一口气。
  宋炜看清玉势呈细长纺锤状,中央粗两边渐细,两头各缀一颗珍珠,平时如果放在别的地方,会以为是种不明功用的玩意,不想竟是用在这处。
  魏小渺放下玉势,手再回到後膝处,维持著打开双腿、臀部朝天的标准承欢姿态,不是邀君采撷,而是方便享用之人插入。
  此时他不能拿自己当人,只能是一个泄欲器具,甚至是一个恭桶尿壶,无论主子要如何玩弄对待,他都不能反抗,只能乖乖承受。
  宋炜的目光盯在重新收缩的穴口上,魏小渺相貌清秀,小红花似的秘处却甚为妖艳,晶莹润泽,娇嫩洁净,光滑的会阴上方皱缩一小团睾囊皮,上头垂挂著蔫恹恹的小东西,两者皆是浅浅肤色,周围光裸无半根耻毛,宛如尚未发育的男童尿器,显得可怜又可爱。
  魏小渺晓得宋炜正观看著自己的身体,也许,他会觉得丑陋而不肯临幸&&双手不自觉抓得更紧,腿根肌肉隐隐抽痛。
  宋炜陡地插进一根手指,里面湿热而柔软,像被一张小嘴含住。
  魏小渺身体颤了颤,不由自主的僵住,他缓慢深呼吸著努力放松,不管宋炜要把什麽插进他里面,即使是一把刀,他都会心甘情愿的容纳接受。
  感觉到含著手指的肉壁吸吮似的蠕动一下、又一下,宋炜越感燥热,蠕动的小穴引诱他插得更深一点,直到手指整根埋入。
  这是他日思夜想的地方,理智烧成灰烬,飞快抽出手指,撩开下袍,只从亵裤中掏出鼓胀紫红的粗硕阳具,对准穴口一插而入。
  「唔!」刹那间身体被刀劈开似的锐痛,令魏小渺闷哼出声,肌肉再度僵紧,肠壁死死绞住插了半根的巨物。
  「放松。」宋炜冷冷低哑道。
  魏小渺一下一下的深呼吸,慢慢松缓肌肉与痛不可当的秘处,尽管事前已先做过种种准备,然而宋炜的那物事粗巨如小儿手臂,仍叫他无法立时承受,像被一把烧红的粗大火棍捅进体内,几乎可在瞬间杀了他。
  宋炜停顿动作没强行再深入,静待他适应,面无表情的俯视他,可心里早已柔软下来,虽然怒火犹烧,但并不想弄疼甚至弄伤他。
  终究是搁在心上多年的宝贝,哪里真舍得让他吃苦受罪。
  本王根本是只色厉内荏的纸糊老虎呵。宋炜内心讪然一笑,考虑是否恢复以前对待魏小渺的方式,做一番温柔**,可想想仍绷著面皮,冷著眼神,这次铁了心要给魏小渺一点教训,让他真正晓得被人作贱的感觉。
  原本预期他们的洞房初夜是浓情蜜意,水乳交融,如今眼下却是这般你不情、我不愿的景况,宋炜不由再度心头火起,对魏小渺真真爱得半死又恨得要命,想把人轻含在嘴中,又想把人揉揉碎了,一口吞进肚子里。
  想著,宋炜不顾魏小渺疼得脸色发白,将阳具再推进去,慢慢的、一寸一寸的深入。
  魏小渺抑不住细细颤抖,因为太疼,也因为被侵入的感觉太过鲜明,全身感官都集中在那处,彷佛自己身上只剩那个洞,而那个洞正插著另一个男人的阳物。
  当这根阳物尽根没入,进驻到身体深处时,他希望它能停著不要动,就抵著那处的窍,又希望它能动一动,磨擦敏感得分不清是什麽感觉的肠壁。
  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太过陌生,疼痛中夹带酥麻,说不上舒服,也说不上极难受。
  但,无疑是难耐的。
  他对这陌生的难耐感觉感到十分羞耻,极力压抑下来,勉力保持住用双手分开双腿的姿势,如果未经允许,男宠不可触碰到主子的身体的任何地方,因此他只有股间那处与宋炜的阳具相连。
  他想说王爷你动一动,可他只能咬紧下唇,连哼都不敢哼半声。
  宋炜停顿不动,仔细感受被紧束包裹的强大快感,身体获得快感的同时,心里亦狂喜至极,他终於插进魏小渺的血肉之中,占有这个渴望了太多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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