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预防调查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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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院五举措推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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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陕西频道
  为了更加有力的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根据市院关于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安排,今年,潼关检察院将采取多种措施预防涉农职务犯罪。 
  一是预防网络向农村基层拓展。通过在乡镇设立检察工作室、聘请检察工作联络员、重点村(社区)设立检察工作站,拓展检察工作新领域,为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组织专题调研组进行专项预防调查。对近三年来全县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现状从犯罪特点、犯罪原因、预防对策三方面做调查,形成《潼关县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的调查报告,力争得到市县区领导肯定。
  三是巡回进行全县乡镇举办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抽调主力干警作为主讲人员,巡回到各乡镇做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四是举办涉农职务犯罪论文征集活动。在全县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和全县乡镇集中开展论文征集活动。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提出完善对策,进而提升和推动全县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效途径。
  五是召开专题研讨会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举办由全县乡镇领导和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县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题研讨会。从理论与实务两个层面进行深入探讨与研究,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科学推进、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梁春强 陈文军)
编辑: 郝云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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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淇县检察院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做法和体会
&&&&随着新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中村改造力度的加大和南水北调、石武高铁、鹤辉高速等大型工程的过境以及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淇县每年因土地出让、征地补偿、政策补贴所形成的涉农资金逐年增多和密集,对相对落后的农村财务、村务管理体制以及村干部思想形成剧烈冲击,由此引起的涉农上访、涉农职务犯罪频频发生。面对此情况,淇县检察院通过建立三种机制、开展一项调查,不断强化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取得了良好效果。&&&&建立涉农资金信息收集研判机制&&&&近年来,农村职务犯罪的主要对象是涉农资金。为使该项资金不出问题或出问题后及时被发现和处置,我院由预防部门牵头,主动从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收集粮食补贴、退耕还林、征地补偿等涉农惠农资金的审批程序、资金走向、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并对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建立《涉农信息数据库》,对于信息库中不同领域的信息数据,我院安排专人,分门别类进行查看、比对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帮助问题乡镇、村组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和进行线索查处。2013年,我院通过对信息库中灵山办事处小浮沱村征地拆迁补偿数据的分析,发现该村村委主任袁某被拆除的地面附着物的数量和金额明显高于其他普通村民。发现异常后,我院安排预防部门适时介入调查,后发现袁某在协助办事处负责对该村土地征用及附着物测量、登记过程中,虚报自己被征用的土地面积和附着物数量,骗取国家5万余元赔偿款的问题。线索移交反贪部门查处后,预防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全县征地拆迁大局,及时向地方党委提出了有指导意义的8条检察建议,得到地方党委的重视和肯定,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建立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制约机制&&&&近年来,淇县检察院通过对所办理的17个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进行剖析、研究,发现造成涉农问题和职务犯罪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村务公开不到位、村组监督形同虚设、村民知情权得不到落实。针对这一情况,我院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农村经济活动的自身监督、群众监督和监管制约:1.设立涉农资金预防联络员。我院依托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优势,通过与全县8个乡镇办事处及所辖村的沟通、协调,在涉农惠农资金存在的40个村组每村设立一名预防联络员,联络员由全体村民从村“两委”干部之外选举产生,联络员主要职责是监督村组涉农资金的领取、发放、保管、支出是否合理和规范。此外,联络员每月需向设在县检察院预防部门的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本村组涉农惠农资金的相关情况。这一工作方式的运行,使涉农资金的运转得到有效监督。2.深入村组发放涉农资金征询意见表。近年来,淇县检察院针对农村不同领域出现的涉农、惠农资金情况,主动和有针对性地到有关村组向群众发放《涉农资金征询意见和建议表》,在征询意见表中把该项资金的审批流程、资金领取和发放方式、资金保管措施以及对该项工作的参与人是否存在问题作为征询内容。这一工作方法的运用,不仅拓宽了最直接了解和接触涉农资金群众的监督渠道和手段,也使涉农惠农资金从源头和基础上得到了监管和制约。3.重点村组检察干警兼任法制副职。近年来,国家政策性的支农、惠农资金和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补偿涉及该县5个乡镇办事处。我院预防部门在对单项资金涉及的村镇开展各种预防的同时,将涉农资金项目或领域超过3项的村组作为重点村组,开展重点预防,并派驻一名检察干警兼任该村法制副职。法制副职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优抚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宣传,督促村财务月公开年审计,参与村组相关涉农资金的上报审批和款项领取后发放、保管过程的全程监督,定期报告法制副职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我院已在涉农资金超过3项的乡镇、村组派驻法制副职40名。这一工作方法的开展,不仅助推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同时也使检察机关对涉农职务犯罪的预防更直接,监督更有震慑力。&&&&建立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机制&&&&为引导和警示广大农村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增强法律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涉农职务犯罪的防范能力,我院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外地和本县职务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对象、犯罪原因进行剖析和整理,找出相应对策,制作成案例展板、多媒体演示光盘、警示漫画和图片,有针对性地巡回到各乡镇村组开展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和涉农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截至目前,我院涉农法律宣讲组有针对性地到有关乡镇村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40次,发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读本》200余本,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帮助、指导15个行政村制定和完善了村级政务管理制度,解决农村涉法问题20余件,消除职务犯罪隐患10件。该项工作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农村干部群众知法、守法、护法的本领和意识,也提升了检察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开展涉农领域专项预防调查&&&&在依托“三种机制”,不断强化涉农职务犯罪个案预防、重点预防的基础上,淇县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地方工作实际的需要,按照《河南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规定》,每年确定一项涉农资金作为预防调查的对象,开展专项预防调查,使涉农职务犯罪向纵深转化和发展,收到了涉农职务犯罪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双重成效。2010年,我院通过开展《南水北调专项资金预防调查》,一举发现并查处了北阳镇刘庄村支部书记宋某与镇干部高某、刘某等3人虚报该村南水北调永久占地数量,合伙私分南水北调6万余元赔偿款窝案。在开展此项预防调查中,该县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马某用南水北调工程赔偿款的问题也被发现,线索移交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后,马某也因挪用公款罪而获刑。2013年,我院通过开展淇县征地拆迁补偿领域预防调查,发现了高村镇“三资”管理中心主任何某挪用100余万元征地拆迁赔偿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并收受他人贿赂的线索。案件移交反贪部门后,何某因贪污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涉及领域广,涉及面宽,需要多部门联合加强的社会化系统工程,淇县检察院正在不断地通过加大预防宣传力度,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强化预防监督措施,从源头上预防、遏制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鹤壁市淇县检察院靳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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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活报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投入的加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侵害&三农&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随之上升,已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广大群众对此反响强烈,惩腐的呼声越来越高,成为诱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一个主要原因和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如何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已成为急需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现结合乾县检察院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对&涉农&职务犯罪的现状、表现形式、特点、成因和预防对策做初步探析。
  一、&涉农&职务犯罪的现状、表现形式和特点
  (一)&涉农&职务犯罪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克服工作繁杂、条件艰苦、福利待遇低等种种困难,在扑下身子带领群众致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也有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政不廉,利欲熏心,利用职务恣意侵吞公共资财,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破坏了农村的稳定,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该院收到的举报线索看,&涉农&职务犯罪的线索占到全部线索的60%左右。为服务大局,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该院立足检察职能,按照法律赋予的管辖权限,查办了一批农村基层组织中的腐败分子,自2010年至今,共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件14人,涉案总额达20余万元。
  (二)&涉农&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涉农&职务犯罪有多种表现形式,但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吃喝招待乱打白条。有的村干部巧立名目大吃大喝,大多的打白条或收据在村财务报销,至于招待何人、报多报少,全凭签字人说了算。为防止上级审计检查,有的弄虚作假,将招待费用开成招商引资交通费等名堂在村报销。有的较富裕的村招待费每年几万,甚至十几万,有的贫困村的招待费也达到数千甚至上万元,加重了农民群众的负担。有的村已贷款数十万元但仍大吃大喝,群众意见很大。
  2、巧立名目截留侵吞。个别村镇干部采取收入不入帐,将上级给予的扶贫款,计划生育超生罚没返还款截留私吞,有的将农业税返还款和完成任务奖励基金等私自领取后据为己有。
  3、浑水摸鱼弄假成真。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根据不同的收入和支出,多头做帐,让群众知道一本帐,干部之间又有一本账,上报乡镇还有一本账。甚至有的村和单位违规私设小金库。
  (三)&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主体看,呈现&两多一低&。犯罪人员中农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多,但其文化程度却比较低,大都在高中以下,有些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2、从犯罪性质看,贪贿案件比例高;挪用公款的现象也有所抬头,并且数额较大,发案案值都在10万元以上。
  3、从作案形式看,由单一型向合伙型发展。在我们立查的7起案件中,合伙型犯罪案件约占总数的1/3,有的是村支书和村委主任合伙贪污,有的是支部书记和会计合伙私分,也有的是村委班子成员集体贪污或挪用公款。作案手段比较简单,多是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打白条等手段进行侵吞或挪用。
  4、从犯罪侵害的对象看,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有乱收费再贪污的,有贪污土地承包金的,有贪污占地赔偿的,也有私自买卖宅基地不入账的等等,几乎遍布村委员会职权所涉及的各个方面。
  5、从犯罪动机看,霸道心理和吃亏心理是主要动因。有的村干部缺乏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将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搞&一言堂&,认为&在村里天老大,我老二&。他们把村里的收入当作自己的钱柜子,乱支公款,甚至连公粮、电费等自己应交款项,也摊派到群众身上。有的凭借自己的家庭势力和权力在村里横行霸道,群众敢怒而不敢言。
  二、&涉农&职务犯罪的原因
  &涉农&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主观的原因,又有客观的原因。我们认为除&世界观扭曲&、&心理失衡&、&现行制度不够完善&等一般职务犯罪共有的原因外,&涉农&职务犯罪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权力集中,监督薄弱,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在基层农村,大权仍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手中,因此,村委会的一切事务及财务收支由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人说了算,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农村组织管理的权限也不断增大。如:相当一部分掌握在村干部手中,尤其是乡镇主要领导的权力过大,又缺乏有效监督,使腐败分子乘机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
  2、监督制约不力,村务不够公开是&村官&犯罪的根本原因。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务公开仍未落到实处,只是将一些无关紧要内容写进村务公开栏,只公开一些不疼不痒的政务而对反映权力动作的重点内容却巧妙回避,对群众关心的事不公开,让群众有避重就轻的感觉。&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使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暗箱操作,缺乏民主,透明度不够。
  3、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防止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屏障。村干部直接经手财务,账目不健全,村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建账,村干部乱花钱,自收自支,以白条、虚假发票冲账、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贪污、侵占公款;会计人员缺乏法纪观念,业务水平低,账务处理随意性大。有的村里的理财监督职能机构对账目审查力度不到位,发现问题也不及时纠正,导致个别村干部胆大妄为。
  4、道德素质差,法律意识不强,享乐主义浓厚。
  从涉嫌犯罪的村干部来看,他们普遍接受教育程度较低,加之地处远离城市的郊区,思想道德教育相对落后,导致他们对唯利是图、不劳而获等腐朽思想缺乏应有的抵制能力,特别是&一切向钱看&和拜金主义思想严重。许多人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法律意识谈薄,以致在其触犯刑律时,尚不知其所以然。这些人贪图享受,为了能够实现自己恶性膨胀的私欲便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步入违法犯罪的歧途。
  三、&涉农&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是严查与&三农&密切相关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对涉及&三农&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营造农村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特别要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宣传保障农民群众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对&村官&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加大对&村官&的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权力需要制约,失职当然应受处罚。为更好的进行权力监督,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农村的责任制,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村官&违法犯罪一定要严厉惩处,让其不敢犯罪。
  四是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对发案原因、特点、规律以及预防对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检察机关要加大对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乡村干部做到&不敢犯罪&,同时加强管理,制定打击和预防社会主义新农村职务犯罪的对策措施,查漏补缺,使乡村干部做到&不能犯罪&,要开展经常性的预防工作,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责任编辑:陈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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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
今年以来,武邑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张保卫、王永光、王永新)今年以来,武邑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研防一体,抓涉农职务犯罪&风险点&。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实地调研,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土地流转、房屋拆迁、农村工程发包、村集体资产经营等涉农职务犯罪问题。以此作为开展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重点,深入分析研判,并形成《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已实地调研9个乡镇、62个行政村,入户走访106户次,形成调查报告27份,为制定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提供了有效参考。
  宣防一体,强涉农领域干部&廉政心&。针对涉农领域干部的特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作用,定期组织基层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在职警示教育培训。与县党校联合举办村级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强化涉农领域干部廉政意识。目前,已组织基层农村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6次,380余人参加培训。
  侦防一体,树涉农职务犯罪&高压线&。坚持以&区域防,防区域&预防机制为基础,扎实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发放预防检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当地职务犯罪案件中的新趋势、新特点,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并向涉农领域干部发放,以起到警醒预防作用。(责任编辑: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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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四个依托”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发布时间:&&&&浏览次数:54&&&&作者:曹健&&&&新闻来源: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字体: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检察院立足检察预防工作实际,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采取“四个依托”,切实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一是依托“预防调研”,构筑联动工作防线。该院积极开展预防调研,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土地流转、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工程发包、村集体资产经营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形成《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并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积极争取人大、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构筑预防犯罪联动工作防线。  二是依托“警示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该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问题,定期、不定期地选派检察干警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和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道理,要求其努力做到严守底线、不逾越红线、不触碰高压线。  三是依托“检察建议”,堵塞管理制度漏洞。该院组织干警深入农村基层单位走访,实地查找各单位制度建设中的漏洞,找准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通过发送检察建议、上门协助等形式,帮助制度建设薄弱单位制定完善各类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事、依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是依托“侦防结合”,提升标本兼治效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查办案件,做到边侦查、边预防、边总结的“三同步”。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形成合力,开展案件侦查时积极介入了解案情,开展个案分析,剖析案件的特点及产生原因,提出预防对策,真正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治理”的目标。&&&&&&&(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 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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