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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没有一注。首先是结论:1、简政放权。简政放权,国务院不管一注的审批了,但不是取消一注的考试,考试还是要考。2、挂靠没戏。非专业人士就不要搞了,不是本行的没戏了,考了也用不着了。3、打破壁垒。具体表现可能会体现在取消文凭限制,让资历较深但文凭不高的从业人员能获得执业资格。考试难度降低,增加执业人员。4、终身责任制,职业责任险将会买得更加红火。5、至于证书值不值钱,这种观念要改变。本科文凭值不值钱,硕士文凭值不值钱,归根结底,值钱的是人,不是纸。6、市场主导一切,企业得到解放,人才更加难求,竞争更加激烈。即便是现在,依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市场机制为辅的模式。政府对建筑业干预很大,从这个角度讲,门槛确实挺高,各种挂靠也是由于这种高门槛而不得不妥协的策略。尤其是行业保护,国企背景的公司抗拒市场化,限制了合理竞争。7、联系到这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政策,如果真能迫使政府降低对建筑业的干预。我觉得,建筑业将会被互联网长驱直入,如金融业一般,迎来巨大变革。评论里,有人兴冲冲地说,此答案被打脸了。作为政策解读性的答案,打脸的风险还是有的,因为就算是住建部,没到最后关头,也舍不得放权的。但这个答案真的打脸了么,我一字未改,甚至连错别字都忍住没动它,而且网上未经同意肆意转载此答案的有许多,大家都可以对比。我一开始就着重强调的是,“取消注册建筑师和建造师的注册制度”这不可能。注册制度、注册审批权,XX制度、XX权力从来都不是一回事,这并非需要高深的阅读理解力。还是把原答案的最后一段提上来:注册制,本来就是为了跟国际接轨,不会贸然取消的。政府简政放权,瘦身而已,重点抓大头,旁枝末节就放权,审批权应该会逐步下发,但这跟注册考试本身,没有关系。坚持执业制度 完善管理方式一、必须坚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一)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国际上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建筑师、工程师等职业规定,其中多数实施以执业准入控制为特征的行政许可类资格,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南非、台湾等。(二)法律体系基本完善我国的《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明确规定了从事建筑行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的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建筑师条例》作为单项法规,在法律层面上对注册建筑师的地位、作用予以了明确。(三)行业管理迫切需要今年8月我部下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为提高质量责任意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要强化工程建设终身责任落实,界定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对执业注册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执业制度在行业管理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四)有利于我国建设行业融入国际市场随着我国加入WTO,融入经济全球化,工程建设领域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内企业走出国门,迫切需要一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制度平台。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并与国际开展互认工作,可以为我国技术人员走出国门提供有力保障,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铺平道路。二、积极转变执业资格注册的审批方式坚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并不是要固守陈规,而是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转变和完善执业资格注册审批管理方式。执业资格注册审批是执业制度实施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转变和完善审批方式,就是把原由部行使的注册审批权授权给有关公共组织(如全国管理委员会),把政府从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做好宏观政策制订以及对执业制度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被授权的全国管理委员会应代表公众利益,保持客观公正,行使对执业资格的具体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内容出自,内容有删节。看完还是有疑惑的童鞋可以友好讨论。在引用段中,最后加粗部分点明了未来的方向。所以,住建部此次取消审批权,是为了给有关公共组织。有人说,这是取消了注册制度and注册考试,你看人社部都没有2015年一注考试了。人社部也是政府部门,这一块转交给XX协会负责。虽然暂时没有着落了,但趋势就是简报说,移交给公共组织。权力彻底没了,住建部会有点心疼,处理有点缓慢,别着急。有人问,那为何标注的是取消而不是下放?你仔细看看,标注为下放的,是下放给了下级政府部门,不符合移交给公共组织的趋势。这回应该彻底解释清楚了吧,我的利益相关不是住建部官员。欢迎讨论,多交流,大家都能收获更多。不要只看不说,也不要一有问题就兴师问罪,我好像没收过咨询费吧。于11月24日。============== 8月28日 内容 ==============首先表态:这谣言不科学。(不排除日后有文件发布,但至少目前是假消息)目前尚未看到任何相关的政府文件说要“取消注册建筑师和建造师的注册制度”,连取消都八字没一撇,更谈何改为“登记制度”。相关的谣言:文中一开头就提到G院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事项】,但一注一建执业资格认定是【行政许可】,且有《建筑法》提供法律依据(还能上升到法律层次,整个精气神就不一样了):从清单里可看到,住建部的【非行政许可项目】有7项,分别是:就算取消这7项,也看不出对注册制度有何影响。就算取消这7项,也看不出对注册制度有何影响。其实,从目前的文件显示,除了放权【非行政许可】,G院也在对部分【行政许可】进行放权:通读这份文件,也没有找到任何涉及取消一注一建的信息。其实,被取消的是这些:如果看了下面这份官方解读,反而能得出,不会取消注册制度。建筑师建造师的注册制度,有法律依据,有法规规定,且该职业跟公民财产安全关系重大,注册制度也便于管理,所以实在无法得出“取消”的结论。即便是“修订有关法律”,也得等着开人大会,签主席令,不是G院什么提案都没有,说改就改的。另外,取消相关职业资格证的目的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且不说建筑行业跟公民财产安全关系重大,单说现在的门槛,也已经很低了,遍地开花到处是野鸡公司、挂靠单位,要多少有多少。在我看来,为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未来准入门槛只有更高才是趋势。qq群里,还有一种谣言是这样说的:这种谣言,搬出《建筑法》第二节“从业资格”的条文就能打脸:这种谣言,搬出《建筑法》第二节“从业资格”的条文就能打脸:法律清清楚楚写明了,对于企业而言,分为不同资质,取得相应资质才能从事相应建筑活动。对于个人而言,分为不同等级,取得相应证书才能从事相应建筑活动。法律清清楚楚写明了,对于企业而言,分为不同资质,取得相应资质才能从事相应建筑活动。对于个人而言,分为不同等级,取得相应证书才能从事相应建筑活动。至于“挂靠拿钱”,这原本就是违法行为。可以加大查处力度,严惩挂靠,而非取消注册制度。另外,关于“设计院逐步变成设计事务所”这种话,肯定是假消息。如果是真的,那国家队就是摔昏了头,竟赶在这当口成立“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要知道,人家还指望借此上市呢。其实,看起来,未来的趋势应该是向集团化发展呢。其实,看起来,未来的趋势应该是向集团化发展呢。=========== 8月29日 内容 ============尝试解释,河南省的取消审批二建:该文件早在2013年9月份就发布了,当时也引起了小范围讨论,但远没有现在这样引人注目。如今,旧事被重提,显然是有心人把时效性强的政府文件和恶意解读不加区分地放在了一起,标题党,试图混淆视听。既然2013年河南就取消审批二建了,那2014年河南省二建情况是怎样的呢?真相是,住建厅依然在审批二建,只不过换了个地方公示:且查阅河南住建厅官网,行政审批项目里,二级建造师注册赫然在列:真相就是这么赤裸裸,嗯。另外,2014年3月,住建部下放了一建审批权给山东、广东、云南三省试点,所以目前在住建部网站公示的一建人员没有这三个省的名单。注册制,本来就是为了跟国际接轨,不会贸然取消的。政府简政放权,瘦身而已,重点抓大头,旁枝末节就放权,审批权应该会逐步下发,但这跟注册考试本身,没有关系。为啥会有这种谣言?你知道,8月中旬,一注考试成绩公布了耶!!!
住建部没说取消一二级建造师,这个也不可能给取消。但是需要规范化管理,简报上写的很明白,就是弱化企业资质,规范个人资质管理,企业资质与个人资质并轨。说白了就是今后企业资质不需要建造师人数,但是某些关键岗位上的人必须拥有个人资质,关键岗位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举个例子:以后你来投标,我不关心你企业有多少建造师,我只要求你的企业负责人,总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还有其他某几个岗位的人必须有建造师证,以后出了事,你们这些人是要负责的,不管你是不是真的在那干,换句话说挂证有风险。而之前挂证,你挂在那不过是充个人数,不管出了什么事,追责也不会追到挂证者的头上,除了考试稍微辛苦那么一丁点,其他是零风险,低成本低风险。以后挂证就是低成本、高风险。不过从市场角度上来说,风险提高,挂证的价格应该也会提高,但是挂证的人会减少,需要挂证的企业也会减少,更多的是培养自己的人。从长远上来说,这种改革是比较积极的
感觉是要和国际接轨,证书挂在项目上而不是单位上,签字人要对图纸项目负责。如果有多个证书,就有了多项从业资格。
其实最合理的资质应该是这样的:普通工程,技术含量低的,不需要资质,只要注册公司就可以干;然后赞业绩,有部分业绩和人员后办理资质,再升级。人员应该是在项目里面使用过的,这样防止挂靠才有效!
为了防止挂靠而取消注册制度和企业资质,就跟为了防止考试作弊而取消高考一样可笑,知道取消高考有什么结果吗,从此上大学全靠拼爹和拼干爹了。
印象中改革的主要方向是设计企业设计资质的改革,而不是专业人员执业资格。
虽然有法律规定,但并不代表资格必须是政府部门认定,搞成什么注册XX协会制度。当然,这个协会肯定还是受政府部门领导。但以后至少认为某某资格不合法就不用提行政诉讼了。
,这个可以破除谣言,大家看看吧,那些误读的出来瞧瞧,太过分了!
其实关心这个问题的人,更多关心的是:“建造师证以后还能不能靠挂靠赚钱了?”我的答案是,还能。为什么?企业为什么需要证书挂靠?最主要的2个用途:提升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资质年度审核这2种情况都需要企业拥有与资质相匹配的建造师。而判断该企业是否有这么多建造师,就看企业有多少人拥有建造师的证。不管是注册制度也好,登记制度也好,这个建造师证企业是需要的,以后还会长期需要。有需要就会有市场。至于价格,看供求。-------回到挂靠违法的问题,其实所有挂靠的,都知道违法,只要有钱可赚,违法成本低,趋利避害权衡之后,大多数人仍然选择了违法挂靠。那么目前挂靠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被查处之后又会有怎样的处罚呢?我所了解的的(欢迎指正),如果你无业,只挂靠在一家公司,其实根本没有任何风险,就等同于你和挂靠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你去上班,谁也管不着。如果你已经有工作了,再去挂靠,挂靠公司同时会为你交社保公积金,就等同于你同时在两家公司签订了全职的劳动合同。可以参考的答案,风险也不过被工作单位开除。所以,大家开开心心的考证,高高兴兴的去挂靠吧。-------考个证就能躺着数钱,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好事?这是因为中国的法律有个BUG,“资质的标准规定了注册人员的数量”,于是大家就爽爽的利用这个BUG。企业可以不用培养这么多建造师了,需要奶粉钱的就可以靠挂证赚钱了。什么时候就没这个好事了?以建筑工程为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一级资质标准: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二级资质标准: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三级资质标准: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什么时候这个标准里面关于人员资质的数字没了,挂靠的世界就清静了。 简报里面提到了促进弱化企业资质管理的美好愿望,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谣言止于智者,谣言的来源如下文引用内容,明明是要“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谣言偏偏要解读为“取消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从该《简报》内容来看,住建部这是要继续未完成的执业制度改革,甚至还要“逐步取消企业资质制度”,这是几乎要完全学习美国的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顶楼的前部分说的很对,但我不认同关于取消企业资质这件事,而且国家队成立什么集团公司和取消企业资质不冲突。从该《简报》内容来看,说的是“企业资质逐渐淡出”,又不是说立刻取消。这样的改革,有利于有能力的注册师独立负责项目,对外行考证挂靠的投机行为是一个打击。可以看做是一项正本清源的举措,利弊欢迎相关行业的讨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简
报2014年第
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日……略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在中国被广泛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也不断显现出其体制性障碍的一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本世纪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控,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特别是针对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设置双重审批,社会议论颇多。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何去何从,引人深思。本文将对此简要分析。一、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符合行政制度审批改革的初衷
(一)企业资质制度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建立的时代背景我国建筑市场实施企业资质管理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产物,政府通过制定资质标准来评定企业的资质等级,从而对企业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这项制度在特定时期对引导建筑业企业的发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了较大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资质管理的弊端逐渐显现,主要有:一是资质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但企业资质是集体行为,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追责个人难,威慑力差,且问题企业可以改换牌子继续经营,造成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得不到落实;二是由于招投标条件门槛设置越来越高,一般二级(乙级)资质企业无法进入,造成市场上存在高资质企业出借资质(挂靠)的现象,干扰了市场秩序;三是企业资质标准把执业人员数量作为企业资质升级的重要条件之一,导致执业人员出借、挂靠证书现象十分普遍,加上企业资质评审的人为因素比较多,影响了企业资质管理的公正性;四是现行的资质管理标准带有浓厚的部门管理色彩,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每个序列又划分为几十个资质类别,过细的划分,使得相近专业的企业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减少了竞争机会;五是当企业施工业绩、人员数量、自由资金、工程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发生明显变化时,政府不能对企业资质进行有效的动态监管。
从境外发达地区管理经验来看,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如欧美地区,侧重自由竞争,政府对企业没有定级制度,有的国家对企业有许可制度,但不分级,主要靠市场交易主体的相互制约。而这些国家都对关系公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实施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我部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就根据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建设行业事关国家利益和公众安全的专业领域逐步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到目前为止,已基本建立了包括教育评估、职业实践、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等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从本质上讲就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对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二)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在市场监管职能中要管好的事就是制定法律法规,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通过资格考试保证关键岗位的人员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诚信和执业监管,强化执业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个人执业资格制度集中体现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法治的原则,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三)个人执业资格注册统一管理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注册审批是个人执业制度的重要环节,而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执业监管。根据我国建设行业特点,执业人员随着工程项目流动量大,跨省市执业比较普遍。目前我部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审批基本采取省、部两级管理,保证了个人执业跨地区服务不受限制。如果将一级注册师注册审批下放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利的是能减少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不利的是给执业人员跨地区执业监管带来困难,一方面,执业人员在执业中产生质量事故或者违反职业道德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能直接对别的省的注册执业人员进行处罚;另一方面,省级二级注册师注册系统不联网也为执业资格注册查重带来困难,为个别注册人员挂靠到外单位注册埋下隐患。二、正视问题,不断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一)加强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立法工作目前,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除注册建筑师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了《注册建筑师条例》,其它专业执业资格制度的单项法规都是以部门规章或者原国家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发文形式颁布相应规章,法律效力低,执行力度缺乏保障,尤其是处罚力度不够。
建议加强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立法工作,建立类似《注册会计师法》、《执业医师法》的上位法的立法工作,完善我国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提高法律效力,满足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的要求。(二)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行业的企业资质制度在工程质量的保障上主要是通过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实现,对人员的法律责任未加明确。工程出现问题是由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赔偿,这也是企业资质保留的原因所在。而国际上通行的注册师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制实际上是在个人执业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并通过工程保险体系模式强化注册人员在工程责任体系中的作用。
建议学习和借鉴国外已有经验,逐步建立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工程责任保险体系,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相配套。注册人员投保后,当工程项目出现问题时,由保险公司赔偿,同时注册人员保险费用与个人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记录挂钩,出现的事故越多保险费用越高。由于保险费用计入工程建设(设计)成本,注册人员工程质量记录将成为业主考量的重点,推动注册人员接受市场选择,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三)加快个人诚信体系的建立目前,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诚信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形成,但建设还不到位。诚信体系的信息采集、标准化要求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注册人员执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不够,违法违规的执业成本低,使得企业和注册人员重视不够,执业过程中容易出现违规操作。
建议今后一方面加快诚信体系的相关立法及配套制度的建设,以法律形式明确相关责任,建立终身责任制;另一方面加快目前诚信信息库的建设,将诚信体系与市场监管有效衔接,使诚信信息成为业主选择注册人员的重要参考指标,促使执业注册人员更加重视诚信。(四)推进企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并轨,企业资质逐渐淡出目前,我国建筑业实行企业资质管理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并行的双轨制管理模式,将个人执业人员数量作为企业资质的重要条件,对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客观造成个人执业资格人证分离、变更注册频繁、个人资格证书和注册印章单位保管、限制注册人员流动等问题。另外,个人执业范围也受到企业资质的制约,造成执业人员资源的浪费。
建议加强对企业资质制度和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同步改革研究,制定出弱化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加快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步伐,建立以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为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鉴于历史原因和专业领域的不同,现阶段我国可以有计划地取消企业资质等级,转为设计、施工等许可证制度,项目招投标主要和人员条件、技术能力、工程保险、诚信记录等挂钩,推动企业在培养人才和市场信誉上下功夫。(五)加强行业自律注册人员的管理分为两个层次。一方面是法律层面的由政府依法准入、依法管理;另一方面是一般性道德层面的由行业自律,需要依靠相关协会组织通过建立执业人员道德准则、实施会员监督来解决。同时,注册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协会与政府的沟通得到保护。建议加快建立注册人员相关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勘察设计行业个人执业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很多配套政策和措施来支撑。虽然起步晚,尚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其体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有利于规范市场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保障工程安全。我们要加强研究,不断推动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完善,让其发挥应有的更大的作用。略……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副部长、三总师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司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责任编辑:信息档案处校
对:信息档案处
直接说结论,肯定不真实。改革的是审批制度,不是注册制度。目前建造师注册审批太麻烦,时间太久,注重学历,各地土政策,必须改。中国总有人站出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没有完全僵化,是好事,我还以为政府里就没有人操心这些事呢至于挂靠,还是要挂靠,只是单纯挂证的人没公司要了,现在挂项目的人不要太多,以后挂项目风险大了,涨价涨价!以后土老板们挂资质更难了,企业承担风险的人更多了,长期影响更大了,涨价涨价!其实挂项目挂资质都是小事,关键是招标改革,设计、监理也要终身责任制,现在门槛太高,业主权力太大,导致竞争不充分,腐败多发,质量难保证还要改革资质制度,目前的制度透着一股浓浓的计划经济的味儿,资本难以合法自由流动,不能合法,就只有非法了
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说法,现在看看是谁被打脸了!!!???
今天发文改革了呢。大家注意了没有?
以下内容转自微信平台 miss罗的建筑之旅。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行的近20年来,其垄断性已经铸成了建筑师执业的重大门槛,也是很多机构以此来衡量一个建筑师实际经验及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刀切就取消了,这事儿真的有那么简单吗?是不是住建部要为了放大招做铺垫哦?预计不久,各省份maybe就会出台以下相关细则:XX平米以上项目,仍旧由具有一级注册资格的建筑师担当项目负责人;XX项目评标专家资格,具有一级注册资格的建筑师资格优先抽取;从xxxx年5月开始,不再统一举办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同年9月,试行第一年“超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特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无敌注册建筑师考试” “宇宙天才注册建筑师考试”.......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的建筑师,通过XX培训即可自动转注“超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所以,已经是注册建筑师的亲们不要担忧,这个执照一定会以各种形式受用终生哒;  还没考注册建筑师的亲们也不要沮丧,未来“超级注册建筑师”的神奇考试在等待着你去征服哦;  至于考过一半儿科目的准注册建筑师亲们也不要迷茫,会有相关部门出台各种神奇相关政策把你通过的科目加以评定;
一级登记建造师,名字略土鳖。
目前只看到这个:《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表格里的第19项
至少现在还需要挂靠,如果取消了注册,就连挂靠都不需要了,建筑市场直接就变成菜市场了。
建设工程改革是一盘大棋,楼主现在摆出来的法律条款只是暂时有作用,随着改革的进行和制度的完善,最后连这些法都会修正和改动。取消个建造师算什么。
假设一个极端的情况,某个富二代之类的人,哪天高兴起来了,花个100元注册个公司,没有任何资质,马路上找了个游击队,靠关系接了个100亿的项目。出了问题谁负责?资质这东西目前在国内很有市场,因为整个市场的诚信还没有建立起来。如果哪天诚信建立起来了,资质这种量化的东西必然消失。
打脸啊哈哈再气急败坏想翻牌也是打咯~人们关心的是XX协会审批和之前的政府审批有何区别以及整个行业格局的未来走向。企业资质慢慢淡化才有利于良性竞争。现在的格局就是大院吃大鱼,小作坊吃虾米。而不管你是不是有能力,有资格。单枪匹马的战斗从来都是不被看好的。因为你抢不来也担不起。话说回来了,大院的蛋糕好啃么? 考试安排表没有一注二注的考试时间。等等看吧,看谁的脸更肿。(捂嘴:)===================================住建部发文了,戳:大意就是转交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震斧指导和监督。我现在关心的是,这会不会是另一种形式的换汤不换药呢?注册建筑师管委会的委员们,来看看都是哪些人。戳:......关于企业资质的问题,很多人在说,不再强调企业资质,这真的就意味着企业资质要淡出了?难道这真的就是要市场化的趋势吗?国企背景的设计单位,怕是不要死的太快哦。施工企业X建X局等等的巨头们,会很安心的把这块蛋糕分出去吗?某斧真的要啃骨头了?反正我是对某斧的决心没多大信心的。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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