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初审需要哪些材料

抚州市南城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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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门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汇报材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洪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文件编号:无
& 洪门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汇报材料 (2011年11月2日) 江西省南城县洪门镇位于南城县东南部,东邻本县龙湖镇,南界本县上塘镇,西邻本县天井源乡,北与本县徐家、浔溪两乡接壤。全镇面积155.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3857亩,果园7200亩,林地147705亩,水面20000亩,森林覆盖率达70.4%,。全镇有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四座,山塘水坝87座,水陂79座。全镇有17个党支部,党员488名,辖8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86个村民小组,3660户,总人口13812人,其中农业人口为12176人,属库区镇,全镇移民达7000余人。 20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4.5亿元,财政收入2179万元,招商引资实际进资1.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50元。目前全镇共有企业40多家。创建和谐平安村8个,创建率达100%。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各项改革进展顺利,全镇社会秩序井然,多年来无重大刑事案件及重大群体事件发生,各项社会事业欣欣向荣,人民群众安居乐业。2006年至今先后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委、市级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市级转移劳动力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村镇等称号。 长期以来,我镇始终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导向,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推动环境保护为载体,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确定了“农业稳镇、工业强镇、旅游兴镇”的发展理念。着力将洪门镇打造成为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统一,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经过几年的努力,我镇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对照省级生态乡镇23项指标,已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地表水、空气、声环境、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环境规化要求,集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及农作物秸杆利用率均达标。围绕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目标,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领导重视,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我镇党委、政府确立了“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发展模式,明确提出建设“绿色洪门”――“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把生态环保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 一是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和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必须依赖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我镇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挂帅,镇党政领导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亲自抓、各单位积极配合和各工作组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带头参与,为创建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有效推动了创建的深入开展。 二是落实责任。及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在统一思想、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镇政府同各村、各企业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
(二)科学规化,加大投入,全方位进行环保设施建设。 一是合理实施环卫设施配套工程。镇区设置了6个垃圾池,均实行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随脏随扫,清扫率达100%,镇城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90%。二是提倡节能减排。镇区内的减排指标主要落实到企业和单位。如企业工业用水采用重复利用技术,镇政府也要求严格控制用水、用电、用纸等等。三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如在城郊的渡口、付前、沙坪等村专门建立了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600亩。四是积极开展生态行政村的创建。五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六是加紧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大搞植树造林,培育绿色景点,建设环境生态文明小区,不断扩大绿化面积,提高绿化美化的档次和水平。目前我镇在主要路段均已绿化。 (三)严格把关,提高环保管理。&&&&一是抓建设项目初审把关。在发展工业上,凡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无论效益好坏,坚决不批;凡与环境规划不相协调的企业,无论市场前景如何,劝阻不办;凡须落实治理设施的轻污染项目,有过硬的“三同时”措施才允许报批。二是抓环保执法检查。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三废”治理,排放达标率在95%以上。三是抓环保制度建设,全面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本镇实际,切实制定了工业企业“三废”治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实施细则和噪声忧民、油烟纠纷等处理办法,建立完善的环保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标准、服务承诺等,促使基层环保机构步入标准化良性运作状态。四是抓城乡环境的规划和建设,协调解决城镇开发与人类赖以为生的自然资源的保护之间的矛盾。 (四)广范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我们坚持不懈地抓好环保宣传,切实有效地促进了干部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一是利用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电影宣传主渠道作用,组织环保专题影片、电视专题讲座、领导专题讲话,并利用村、厂板报、画廊刊登环保政策、环保科普宣传资料。在镇区主街道设立永久性环保宣传标语,营造创建氛围。二是举行环保培训。对干部进行环保政策法规培训,增强他们搞好环保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污染企业职工,分行业抓“三废”治理操作技术培训,增强他们的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专业工作水平。三是组织专题活动,结合创建绿色校园等工作,在中小学校举行环保知识讲座、征文比赛、知识竞赛,让学生学习掌握环保理论,参与环保宣传教育。四是抓好“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以每年的“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 (五)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我镇经常性地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大力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成立了市容监督队伍,针对乱摆卖、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乱张贴和乱丢垃圾等“六乱”现象进行大力整治,对所有在建待建工地实行全面整治,做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镇政府每年都多次组织大规模的清理整治行动,力求彻底消灭卫生死角,消除脏乱差现象,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辖区卫生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市容管理和清洁保洁工作,努力提高城镇环境卫生水平,确保镇、村环境整洁,防止“白色污染”。另外对集镇中心村等重点路段不定时进行整治,对洪门发电厂等周围的水源涵养林每年进行义务植树,从而美化、绿化环境。 总之,开展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活动以来,在上级领导和环保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镇的城市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的生态环境,居民环保意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先进地区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按照省、市、区的各项环保要求,持之以恒地搞好城镇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宣传导向,使“保护环境,保护生态”成为社会新风尚。全面巩固创建成果,真正把我镇建设成为“农业稳镇、工业强镇、旅游兴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总之,我镇在生态创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将更加严格地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工作,真抓实干,全面完成生态创建工作。
抚州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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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生态乡镇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字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全面反映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成效,建立视频影像档案资料,进一步充实、完善、规范省级生态乡(镇)的申报材料,不断提升全省生态示范创建质量,现就
2013年度省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的乡(镇)除按照《江西省生态示范创建申报材料编制指南》(赣环然字〔2012〕6号)的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外,还需报送一份视频影像资料。
二、视频影像资料应能较全面、较客观地反映本乡(镇)生态创建成果及现状。其主要内容包括:集镇的镇容镇貌全景和辖区内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及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设施等画面。
四、各市(县)环保局应积极指导有关乡(镇)做好申报、创建工作。
各设区市环保局务必要严把创建质量关,在组织上报我厅前,必需组织专家
对本辖区所有申报的乡(镇)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要坚决淘汰,
切实筛选出生态示范创建的精品,确保创建质量。
联系人:省环保厅生态处
联系电话:1
江西省环保厅生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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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通过自治区初审
&&全州县环保局
全州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通过自治区初审
&&& 9月10日,全州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顺利通过自治区初审。自治区专家组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对全州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进行了初审。专家组对全州镇在材料准备、生态经济发展、领导重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表示了充分肯定。&&& 全州镇自2009年初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很好的成效。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领导重视,主要体现在全州镇把创建生态乡镇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载体,在创建过程中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各个工作小组,从而保证了创建工作各项指标的完成和不断深化。二是措施得力,主要体现在全州镇在创建工作中加大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将每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全州镇的生态优势正在转化为经济优势。生态经济不断壮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明显提高。&&& 最后,全州镇表示要认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以这次初验收为新的起点,继续保持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思路,不断深化创建工作,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副区长在省级生态乡镇创建验收会上的汇报材料_精品范文_文秘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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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副区长在省级生态乡镇创建验收会上的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首先,我谨代表XXX区委、区政府对各位领导、专家莅临我区检查验收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XXX区位于XXX省东北部,面积1156平方公里,区人民政府驻XXX镇,辖XXX个乡镇,总人口XXX万。在XXX区筹建伊始,我们就确立了生态立区的理念,提出要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为XXX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环境质量支撑。XXX区委、区政府挂牌成立后,迅速启动了XXX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并积极推进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这次申请验收的XXX镇、XXX镇、XXX镇是XXX区成立后首次申请验收的乡镇,但由于我区刚刚成立,各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三个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恳请各位专家、领导对此给予关心支持。  下面,我就XXX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工作做如下简要汇报:  一、新区成立近一年来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区委、区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区的决定》,做出了在2016年建成省级生态区的决策部署。编制了省级生态区创建规划,制定了《XXX区畜禽养殖区域划……本文共2025字,网站会员可查阅、复制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新来的客人请【】查看文章已注册会员请【】阅读全文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海量的写作范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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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指南
发布时间: 14:27:48
来源:靖宇县人民政府
  吉林省省级生态乡镇示范建设是加速推进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环境保护优化农村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也是现阶段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为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范围
  吉林省市辖区、县级市、县以下各类建制镇、乡等乡镇级行政区划单位。
  二、申报条件
  经自查达到《吉林省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附后)各项要求的乡镇,可以申报。
  三、申报程序、内容与时间
  (一)申报程序。申报省级生态乡镇须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初审合格后报市(州)环境保护局审核。市(州)环境保护局审查合格后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报内容。乡镇人民政府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申请,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复后的乡镇环境规划文本,工作报告及技术报告,县级和市(州)环境保护局的审核意见(推荐申请)。工作报告包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主要内容和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影像资料;技术报告包括省级生态乡镇申报表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监测、检测报告)。
  (三)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于每年的8月30日之前报到省环保厅。
  四、考核与命名
  省环保厅收到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乡镇进行实地考核,征求公众意见。对符合省级生态乡镇标准的,在省环保厅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并颁发标牌。
  五、监督管理
  (一)省环保厅对已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实施动态管理。命名后每三年组织一次复查。复查发现问题的乡镇要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半年,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命名。
  (二)省级生态乡镇每年向县(市)环保局汇报生态乡镇建设工作情况,经市(州)环保局汇总本地区生态乡镇建设工作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环保厅。
  (三)对已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若发生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省级生态乡镇资格。
  (四)对创建成效显著、符合条件的乡镇,在其自愿的基础上,省环保厅向环保部推荐并申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
吉林省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
  一、基本条件
  (一)建立环保工作机制。成立乡镇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有相关的部门承担生态保护职能,配备专兼职的环保工作人员;环保工作纳入乡镇政府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和责任。
  (二)编制实施环境规划。乡镇环境规划经专家论证后,通过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实施一年以上。
  (三)村庄积极参与创建。40%的所辖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标准(2012年开始执行)。
  (四)生态环境保护良好。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矿区进行生态恢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五)城镇环境整洁优美。中心镇区及村庄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乡镇建成区各功能区符合环境规划要求;环境基础设施完善,有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等环境设施,街道卫生状况良好;绿化、美化好;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六)环境保护氛围浓厚。乡镇政府重视环保工作,有关部门落实责任,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环保宣传广泛深入,环境问题处理及时,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90%。&
  二、建设指标
吉林省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
指&&&标&&&名&&&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功能区
或环境规划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
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
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饮食业油烟达标排放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
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
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
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
森林覆盖率(%,高寒区或草原区考核林草覆盖率)
山区、高寒区或草原区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注:&*指标仅考核乡镇,**指标仅考核涉农街道。
  三、指标说明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指标解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是指在乡镇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地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监测认证点位(指经乡镇所在县级以上环保局认证的监测点,下同)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相应标准的取水量占总取水量的百分比。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是指在乡镇辖区内,以自来水厂或手压井形式取得饮用水的村镇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率;雨水收集系统和其他饮用水形式的合格与否需经检测确定,其饮用水水质需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数据来源:环保、卫生、建设等部门。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
  指标解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是指乡镇辖区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认证点位监测结果,在已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在未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乡镇环境规划以及所在流域和区域环境规划对相关水体水质的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是指乡镇建成区内的认证点位监测结果,在已经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在未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乡镇环境规划以及流域和区域环境规划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
  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是指乡镇建成区内的认证点位监测结果,在已经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在未划定环境功能区的乡镇,要达到乡镇环境规划对声环境质量的要求。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三)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
  指标解释: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指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经过污水处理厂或其他处理设施处理的生活污水量占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污水处理厂包括一级、二级集中污水处理厂,其他处理设施包括氧化塘、氧化沟、净化沼气池,以及湿地处理工程等。离城市较近乡镇生活污水要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其他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分布情况等,因地制宜选择建设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位于水源源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地区或处于水体富营养化严重的平原河网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必须采取有效的脱氮除磷工艺,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是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占辖区内总行政村比例。通过符合当地实际的处理方式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且受益农户达到50%以上的行政村即为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建设部门、环保部门
  (四)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
  指标解释: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指乡镇建成区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指卫生填埋、焚烧和资源化利用(如制造沼气和堆肥)。卫生填埋场应有防渗设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包括地点及其他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等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有关标准。
  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是指乡镇非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占非建成区行政村总数的比例。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指在开展垃圾&户分类&的基础上,对不能利用的垃圾定期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其他垃圾通过制造沼气、堆肥或资源回收等方式,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其中,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的行政村其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城建(环卫)部门、统计部门。
  (五)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指辖区内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染源数量占所有工业污染源总数的比例。工业污染源包括废水排放和废气排放两类污染源。&排放达标&是指浓度稳定达到排放标准,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超过排污总量指标要求,未发生污染事故。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六)饮食业油烟达标排放率
  指标解释:(该项指标仅考核街道)指街道辖区内油烟废气达标排放的饮食业单位占所有排放油烟废气的饮食业单位总数的百分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饮食业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合格率要求达到100%。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数据收集采用抽样监测的方法,抽样比例不得低于街道辖区内排放油烟废气的饮食业单位总数的20%。
  (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粪便与产生总量的比例。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场分级标准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要求,由省环保厅另行作出规定。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用作肥料、培养料、生产回收能源(包括沼气)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相关规定。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农业部门。
  (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数量占农作物秸秆产生总量的百分比。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粉碎还田、过腹还田、用作燃料、秸秆气化、建材加工、食用菌生产、编织等。乡镇辖区全部范围划定为秸秆禁烧区,并无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农业部门。
  (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比例。卫生厕所标准执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卫生、建设部门。
  (十)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农药施用强度
  指标解释: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指乡镇辖区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施用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与播种总面积之比。化肥施用量要求按折纯计算。农药施用强度指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农药施用量与播种总面积之比。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农业、统计部门。
  (十一)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
  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百分比。清洁能源指消耗后不产生或很少产生污染物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等)、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以及采用清洁能源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统计、经贸、能源、农业、环保等部门。统计范围包括乡镇建成区和所辖行政村。
  (十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指标解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公共绿地面积与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值。公共绿地,是指乡镇建成区内对公众开放的公园(包括园林)、街道绿地及高架道路绿化地面。企事业单位内部绿地、乡镇建成区周边山林不包括在内。
  (十三)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乡镇建成区(中心村)主要街道两旁栽种行道树(包括灌木)的长度与主要街道总长度之比。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城建部门、园林部门。
  (十四)森林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包括郁闭度0.2以上乔木林地、经济林地。同时,依据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山旁、宅旁林木面积折算为森林面积的标准计算。高寒区或草原区考核林草覆盖率,具体指标参照山区森林覆盖率标准执行。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统计、林业部门。
  (十五)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主要农(林)产品、水产品中,认证为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面积占总种植(养殖)面积的比例。其中,有机农、水产品种植(养殖)面积按实际面积两倍统计,总种植(养殖)面积不变。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水产品种植(养殖)面积不能重复统计。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环保、质检、统计部门。 
吉林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表
  &&&&&&&&&&&&&&&&&&&&&&&&&
申报乡镇__________
  &&&&&&&& 乡(镇)长_________
   &&&&&&&&联系人_____电话___
 &&&&&&&&&& 申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 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吉林省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功能区
或环境规划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
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
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饮食业油烟达标排放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
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
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
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
森林覆盖率(%,高寒区或草原区考核林草覆盖率)
山区、高寒区或草原区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注:&*指标仅考核乡镇,**指标仅考核涉农街道。
县市环保局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市(州)环保局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省环保厅专家组审查意见:
                && &&&&&&&&&&&&&&  专家组组长签字___
  &&&&&&&&&&&&&&&&&&&&&&&&&&&&&&&&&&&&&&&&&&&&&&&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 年  月  日(盖章)
省环保厅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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