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公共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有哪些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涵与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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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出发点和价值基础。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包括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享受文化发展成果的权利、开展文化活动及文化创造的权利和文化创造成果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向公民和社会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政府的职责和施政重要目标之一。
□蒯大申编者的话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正名,看起来是说话、做事的开端。这些天,很多人忙着正名。在东莞查封涉黄娱乐场所后,有当地政府官员觉得委屈,称“性都”、“血汗工厂”、“东方斯巴达”等说法是对东莞的偏见。为“东莞正名”也成为网络上一个颇为热闹的话题。同样,关于中国是否成为“最大假货实体市场”时,无论学界,还是民间,都有很多为之“正名”的声音。所谓正名,从字面理解,应是辨正名称或名分,还事情一个真相,但回顾这些年不绝于耳的正名之声,似乎有一个特点:即自觉受委屈的一方,要讨个说法。其实,这更接近于“辩诬”的语义,即对无理指责进行辩解。如果从管理学角度理解,这倒很像是具有知名度的一方在追求美誉度——希望通过“正名”,重获公众的信任、好感和接纳。从历史看,名誉的好坏沉浮,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个世纪前,狄更斯笔下的伦敦曾有“雾都”之称,但今天的英国首都已洗去此污名,成为欧洲最受年轻人喜爱的活力之都。反之,美国底特律曾是名闻遐迩的“城”,而如今随着车厂倒闭、楼市缩水,蜕变为一座“犯罪之都”。一个城市,乃至国家声誉的好坏,取决于其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水平,而非逞口舌、打嘴仗后赚来的“口碑”。如何理解这一动态过程,不妨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天行有常,万事都在变,要看到事物发展的趋势,不要以事物在一个阶段呈现的面貌就盖棺论定;二是在感到“委屈”时不用忙着辩白,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真抓实干,总有实至名归的一天。毕竟,名不是靠说出来的,是靠做出来的。少说正名话,多干正名事,这才是最好的正名方式。@对于中国的非官方智库而言,首先是要活下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朱旭峰表示,相对官方智库,民间智库在影响政府渠道方面存在先天劣势,但这不能说是政府歧视,“现在阻碍民间智库发展的主要瓶颈是无法吸引优秀、年轻的研究人才。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不然民间智库很难产生优质的知识产品。”@美国很可能正在迈向“唐顿庄园式经济体”(Downton Abbey economy)。——哈佛大学前校长、美国前财政部长劳伦斯·萨默斯日前撰文指出,美国经济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不平等,“收入最高的1%人群所获收入占所有人群总收入的比例已大幅上升,越来越大比例的产出转化为了利润。实际工资停滞不前,家庭收入增速不及生产率增速。”@这是学监选举中的一个纪录。——语出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大卫·纽维尔。在上周进行的学监选举中,美国“棱镜门”揭秘者斯诺登被选举为格拉斯哥大学学监。在首轮投票中,斯诺登就获得3124票,第二轮获得3347票,比得票第二的苏格兰圣公会牧师凯尔文·霍尔兹沃思多出近2000票。@邓小平是一个伟人,他引领贫困的中国发展成今天的模样,成为世界最强大的经济体指日可待。如果没有邓小平,中国有可能重走苏联的老路。——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在回答“您最崇拜哪些领导人”时如是说。今年2月19日,是邓小平逝世17周年纪念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加上“现代”两字,突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时代性、创新性和开放性要求。这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这一任务的提出,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涵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社会中的所谓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各类服务。如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基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服务等。这些服务的水平应大体上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相适应。判断一种服务是否属于公共服务,关键在于其提供主体及其使用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性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出发点和价值基础。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包括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享受文化发展成果的权利、开展文化活动及文化创造的权利和文化创造成果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向公民和社会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政府的职责和施政重要目标之一。提供基本文化服务,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任务。所谓“基本文化服务”,首先不是满足公民所有的文化需求。在现阶段,国家界定的基本文化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方面。公民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则主要由市场来满足。若是将应由市场来提供的服务变成由政府支付的公共服务,就是混淆了服务的性质。其次,“基本文化服务”满足的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的需求,而是社会的公共文化需求。正如修路、架桥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一样,建公共阅报栏,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满足的也是社会的公共文化需求,是社会普遍受益的。再次,“基本文化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覆盖面和优先事项安排是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动态发展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现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在基本文化理念层面,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尊重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密切社会公共交往、促进社会共识、培养现代公民、培育核心价值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休闲娱乐需要、获取信息的需要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需要,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形成公共文化空间和公共文化生活,促进对社会公共价值和核心价值的认同,提升全民族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在制度建设层面,一是建立法治框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种制度与程序安排,须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确立有关各方共同遵守的规则与行为规范。对有关公共文化服务的各类公共组织机构、各类非营利社会组织以及市场组织,须予以不同的法律地位、法定权限与责任,在充分发挥其各自职能的同时给予必要的制约与限制。二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参与机制,创造条件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和社会、市场之间的适度平衡和良性互动关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方式须从仅仅依靠政府提供的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转变,逐步实现由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广大公民共同来提供,这也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与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的不同之处。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那么,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各类文化主体的关系,其中包括公共文化主体和文化市场主体。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也须实行竞争,但竞争的条件应该对各类服务主体都是公平公正的。在现代技术运用层面,要充分利用现代数字网络技术,推进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如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数字网络化文化信息管理系统、特色资源数据库等,以有效整合各类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特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从“管理”到“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蕴含着极为重大的变革意义。所谓治理,一是强调法治基础,二是强调政府职能转变,三是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特别是要确立社会作为公共事务治理主体的地位。按照现代治理理念,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服务目标均等化:均等化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对于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首先是一个相对概念。均等化的政策目标是要求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均衡配置,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社会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差距,确保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平等享有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特别是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但是,均等化是相对均等而非绝对均等,这一目标并不意味着公共文化服务的简单平均化和无差异化。其次,均等化应该是在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意义上的均等化,具有“保基本”和“托底”的性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任何公共文化服务高端化、国际化的口号都需要谨慎。再次,均等化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和内容。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和公共财政的有限性等因素,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个长期的过程。在政府财力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分层次、分阶段进行,不同的阶段应该有不同的均等化标准和目标。目前首先应当着重满足的是现阶段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供给。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要有一个全国基本统一的服务标准体系。标准化是达成均等化目标的手段。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制定的包括服务范围、服务项目、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标准,以及技术和管理等相关规范。中国是一个大国,地域广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等差异较大,应当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个层面,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地方选择性标准两个内容。国家制定统一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各地在实施国家统一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基本服务标准。同时,建立健全基本服务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供给主体多元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供给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基本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决定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及整体运行模式。在传统体制中,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唯一供给主体,而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里,政府依然负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首要责任,但政府主导并不等于政府包办,并不意味着政府就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唯一供给主体。比如在全国各地逐步兴起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中,政府就不是直接履行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而是将可以社会化的一部分服务转为购买和监管,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了新的契约合作关系,从而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效率。供给主体多元化的必要性在于,即使是公共文化产品的消费,也具有“选择性”的特点,政府也有可能提供公众不需要的公共产品而浪费公共资源,就像市场存在“失灵”现象一样,政府也有可能“失灵”。此外,政府受能力和预算制约,不可能包揽所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因此,必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方式,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要求的:“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这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克服传统体制供给不足、水平不均、质量偏低、效率低下等弊端的必然要求。构建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政府与各类文化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这既是实现国家治理结构的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必由之路。运行机制民主化:运行机制民主化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体现公共性和提高服务绩效的必然要求。民主原则须贯穿从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到国家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各个重要环节。从事公共服务供给的各类机构应贯彻开放透明的原则,强化社会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及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决策透明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其核心思想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民主管理体制,来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不偏离自身的公益属性,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绩效。通过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吸纳社会各界代表和群众广泛参与,来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方的有效制衡,最终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新机制。与此同时,逐步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公共服务高效化: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发展目标之一。首先必须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机制,转变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单一供给方式,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根据群众实际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这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要求的,“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惟有如此,才有可能确保公共服务的有效性。其次要切实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全社会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公共文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竞争机制,积极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水平,积极构建数字化公共文化资源库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文化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公共文化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管理效率,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管理方法和服务技能的现代化。管理体系法治化: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传统管理体制以人治和行政化为主要特征,而现代治理以法治化和制度化为核心内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现代化,整个管理体系就必须法治化。因此,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责任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的权利、责任,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比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各类文化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监管等机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各类文化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按照法律规范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明确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自我管理的职能范围、管理规范程序、责任承担形式等机制。再比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需要法律、监管体制等一系列的制度条件来保障,要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律,建立规范的采购程序和制度,确定违约责任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建立合同出现纠纷时的法律仲裁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的社会监督机制等,把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项目、方式、途径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述五个基本特征中,均等化和高效化属于发展目标范畴,多元化和民主化属于体制机制范畴,法治化属于制度保障范畴。这些基本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整个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制度安排。目标已经明确,蓝图已经绘就,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惠及亿万人民。(作者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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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标准起草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以下简称《意见》),制订我省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经研究,拟于3月初召开文件起草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结合《意见》学习贯彻,在全面调研、了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公共文化服务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就我省加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座谈发言提纲附后)。
二、参会人员
为体现代表性和覆盖面,除邀请部分专家、社会人士代表外,兼顾皖南、皖中、皖北、大别山及贫困地区,请部分县(市、区)领导,市、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乡镇、村(社区)负责人,村民代表;省、市、县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负责人等(具体参加单位和人员名单附后)参加。
三、几点要求
座谈调研是落实中央、省委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标准的重要环节。请各相关地区、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 参会人员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学习领会中办2号文件精神,深入调研、了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实际情况(包括设施、机构、人员、投入等),认真梳理问题,意见建议要有的放矢,有理有据,符合我省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 参会人员会前要自行组织调研,形成文字材料(电子版发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邮箱)。
3. 相关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区参会人员,于3月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联系人:徐以军;电话:),并督促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会。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座谈发言提纲
2.参会单位和人员
&&&&&&&&&&&&&&&&&&&&&&&&&& &安徽省文化厅
调研发言提纲
1.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主要思路。
2. 公共文化设施硬件建设、资金投入、人才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现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症结,应采取的解决措施。
3.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对制定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包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的意见和建议。
4. 在&十三五&时期,我省应该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究设立的重大文化惠民项目。
5.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新机制、新措施。
6.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格局的方法和措施。
参会单位和人员
1. 社会人士代表(省人大代表、民进芜湖市委会主委裴亚飞,省政协委员、民盟淮南市委会副主委吴观茂);
2. 专家代表(省社科院哲学与文化所所长庆跃先、省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社会研究处处长凌宏彬);
3. 省级三馆(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省博物院负责人);
4.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及创建城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马鞍山市文化委、安庆市文广新局负责人);
5. 市级两馆代表(芜湖市、马鞍山市文化馆,阜阳市图书馆、淮北市博物馆负责人);
6.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泗县、广德、太湖、含山县领导,金寨县、天长市、宁国市、歙县文广新局局长,郎溪县、芜湖县文化馆馆长,青阳县、界首市图书馆馆长);
7. 乡镇、村、社区代表(宁国市云梯乡、合肥市五里墩街道青阳路社区负责人,金寨县门前村村民代表);
8. 文件起草组成员。
合计:50人左右。
&|&nbsp&|&&|&&|&
主办单位:安徽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安徽省文化厅办公室技术支持:安徽智农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邮政编码:230022
ICP备案:皖ICP备&&电话:4让文化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专家解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上)
政府系统 > 德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让文化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专家解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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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专家解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上)
确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遵循
  《意见》提出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这五条原则确立了中国特色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遵循,指明了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
  突出强调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正确导向,这是基于过去10多年来公共文化服务的经验总结,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要求。正确的导向和引领,要求公共文化服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的历史责任。强调导向和引领功能,并不是要把公共文化服务变成单纯的说教和宣传,而是要求在对新时期文化多样化发展做出精准判断的基础上,确立不同类型、样态的文化的发展方针,在弘扬主旋律的基础上,实现文化内容、形式和服务的多样化与包容性发展。
  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的先进文化,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对民族传统文化,不是简单承袭、食古不化,而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传承中实现与时俱进的发展;通俗不是低俗,对通俗文化要给予扶持;流行文化在青少年中有广阔市场和广泛影响,加以正确引导,不仅能充分体现文化寓教于乐、以文化人的特点,还在促进文化消费、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上有重要作用;落后文化往往和传统文化、通俗文化、流行文化相互交融、相伴而生,要加以改造,通过改造变落后为有用,化腐朽为神奇;面向大众的公共文化真正需要抵制的是有害文化。对公共文化所容纳的文化现象和样态做出精准分类,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方针,赋予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正确导向以丰富内涵。
  改革创新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突出强调的另外一个基本遵循,包括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文化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公共文化内容、形式、传播方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的新任务。怎样通过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公众的文化素养,激发公众的文化需求,从而促进文化消费;怎样让公共文化需求催生出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从而助力产业结构调整;怎样让公共文化机构成为文化产业产品、装备和创意的吸纳阵地,让公共文化发挥滋养文化产业的作用,这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上需要认真研究和实践的大课题。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这些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有高度共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原则,在《意见》中被赋予一些创新性要素。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意见》提升到了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的高度加以阐述,揭示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特征。《意见》明确要求公共文化服务在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上发挥作用,提出了市场经济环境中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功能和新任务。共建共享从根本上说是实现资源和服务的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从而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提升。《意见》在谈老问题时体现的这些新要素,展现出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蕴含的新思想、新理念。
(作者系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
破解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困境
  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硬件大幅实现均等化的同时,区域之间、阶层之间、城乡之间的公共文化服务差距依然明显,尤其是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财政投入不足,公共文化设施水平不高、利用率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群众文化活动较为贫乏,服务资源分散,专业人才匮乏,制度建设滞后等历史疑难遗留问题依然严峻,也凸显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足和均等化困境。
  《意见》首次提出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在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等公共文化基本服务上提出了保障要求,从国家层面进一步阐明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核心的环节和目标,也是各级政府负有&兜底&保障责任的重点民生工作,同时提出了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路径和&实招&:
  一是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根据城乡常住人口变化,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供给、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上,要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推进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为农村地区用户配备必要的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大力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公共文化体制创新上,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加大对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
  二是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以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设施、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落实对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及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的政策。促进地区对口帮扶,加大人才交流和项目支援力度。深入实施&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计划。支持贫困地区挖掘、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充实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三是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动。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工作。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的长效机制。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实施盲文出版项目,开发视听读物,建设有声图书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电视台增加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加快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通过发放文化惠民卡、文化低保卡、文化消费券等形式,为群众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
  无疑,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建设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政策安排,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凸显了政府保障文化民生的庄严承诺和主体责任。
  因此,各地要尽快拟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突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工作针对性和政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率效能,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服务手段,不断丰富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尤其是需要尽快建立以均等化为导向的公共财政制度和以效能为导向的公共文化管理机制。
(作者系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研究员)
五大亮点看文化民生新蓝图
范 周 熊海峰
  作为中央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后的首个政策文件,《意见》在全面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对公共文化服务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新思考、新要求和新部署,立意宏大,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在五个方面体现出了鲜明的特点:
  第一,在服务宗旨上,彰显了人民性。《意见》强调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了谁的问题&是根本的价值判断和实践的首要问题。公共文化服务如果是政府本位、资源本位,缺少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和意识,就会从根源上导致了文化服务供需错位、效能不高的现象。跨入新时期,必然要求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贯穿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始终,真正实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成果由人民共享。
  第二,在服务要求上,彰显了均衡性。《意见》指出要以基层为重点,按照一定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渐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在地区间、城乡间和不同群体间的差距日益拉大,严重影响了文化惠民的效果。随着国力的提升,推进均衡发展成为了当务之急。而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实现均衡发展关键在基层。只有把工作重点放在基础薄弱的广大农村地区、老少边穷地区,放在弱势的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上,通过标准化推进均等化,才能真正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第三,在服务主体上,彰显了开放性。《意见》提出要坚持社会参与,简政放权,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从事业体制向现代服务体制转型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意味着要改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模式,构建起政府、社会和群众自我等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政府部门要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同时,要创新政策,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让更多力量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推动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的格局。
  第四,在服务内容与形式上,彰显了时代性。《意见》提出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与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型信息技术的应用,正深刻地改变着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方式,这就要求服务主体顺应形势,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和提升现代传播能力。同时,在当前的文化建设过程中,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日益相辅相成。因此,必须推动二者协调发展,创造更丰富的内容与服务形式,满足人民群众更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第五,在服务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与发展保障上,彰显了创新性。《意见》指出要加强统筹管理,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服务考核评估,并首次提出加快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文化资源分散、政府和文化事业单位关系不清、供需错位、无法可依等问题,本次《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系列解决办法,这必将加速我国文化服务管理从政策指令为主向法治规范为主转型,对我国的文化建设影响深远。
(范周为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熊海峰为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
  出台《意见》的同时,配发了一套相对较实的《标准》,是这份中央文件的突出亮点,有利于增强《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标准》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责任的集中体现,是面向人民群众的服务承诺。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有关部门都曾发布过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标准,但这些标准相对比较零散,相互之间也缺乏必要的衔接。《标准》在界定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基础上,系统梳理、筛选和整合了以往分散在不同部门文件中的标准,并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责任做出统一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讲,《标准》是现阶段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责任的集中体现,有利于打破部门壁垒,树立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整体形象。
  《标准》是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公共文化资源配置还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合理和不均衡,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是立足于现实国情,根据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提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和程度,让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标准》的核心功能就在于通过制定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等一系列标准,使各级政府明确自身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保障责任,形成一种制度化的约束,使区域内大致按统一标准提供服务和保障,逐步缩小公共文化服务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群体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
  《标准》体现了&国家标准兜底线,地方标准促特色&的分级保障思路。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别大,很难用一个统一标准来满足全国人民的基本文化需求。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国家层面的标准,又必将导致愈来愈大的地区发展差距。
  根据《意见》和《标准》的精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由国家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构成,其中,国家指导标准依据全国各族人民基本共性的文化需求来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地方实施标准则是各地(省级政府)根据国家指导标准,主要是满足本地群众特色个性的文化需求。《标准》既明确了国家底线标准,同时也强调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标准》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标准实施机制。首先,《标准》明确了省级统筹、县级实施的基本思路,有助于切实推进《意见》和《标准》的实施。其次,《标准》要求以当地常住人口为依据测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不仅将外来常住人口纳入了各地的服务对象,而且有助于夯实标准实施的财力保障。第三,对于老少边穷等自身条件差、财力薄弱的地区,《标准》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予以补助,实际上就是从财力上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贯彻落实。第四,《标准》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并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实际上就是将标准实施作为各级政府的硬任务、硬约束。
  《标准》体现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保障思路。《意见》和《标准》反复强调,国家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的制定都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来明确。同时,《意见》也明确指出要&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当调整提高具体指标&,对《标准》的修订留有空间,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能够及时惠及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不断提升群众文化权益的保障水平。
(作者系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确立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的价值内涵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是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内容之一,作为一项政策工具,应有其价值内涵,即为形成与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的文化的公共领域而建构相应的保障制度,这就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具有一些独特的内容。
  第一,服务供给的出发点是公民需求。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公民处于被动状态,造成服务供给缺位、供需错位的现象。因此,应当建立起公民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使公民可以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决策、执行与评估。因此,《意见》中提到&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第二,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生产和供应可以分开。在此基础上,公共服务有三个基本参与者:公共服务的安排者,通常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即公民;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即供应商。供应商可能是政府、事业单位、企业、非营利机构,有时也可以是消费者自身。政府仍然是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通过了解公民需求,决定服务由谁生产,如何生产,并对服务生产者提出一系列的标准,最终向公民负责。因此,《意见》中提出了&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
  第三,服务供给的形式是多元合作。不管是公共的图书馆、博物馆等,还是民营的文化服务机构,甚至个人都可以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生产主体。公共服务的供给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因此,《意见》中提到&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馆际合作,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第四,供给主体的激励方式应具有效性。为了丰富优秀文化产品的供给,国家应采用多种激励方法促进文化服务的供给。不同的文化产品、不同的服务对象、不同的政策目标,需要采用不同的激励手段。因此,《意见》中提到&进一步发挥国家级评奖和艺术、出版等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化产品&。
  第五,服务供给的价值是要构建文化的公共领域。公共文化服务区别于其他形式的文化的特点在于&公共性&。&公共性&既体现为平等,也体现为参与。这种参与体现为公民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各种层次、各种组织、各种形式的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中来。因此,《意见》中提到&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等形式,为民间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
(作者系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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