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是一名医药行业电视从业者刘斌应该具备的

文明有礼实践活动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发布于: 1:23:58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这是&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的根本依据。&执法为民&前提在于观念革命,主题在于公正执法,核心在于道德建设。它要求我们行之以法、施之以德、善待百姓、优待民警。因此,我们谈执法为民,就必须从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入手,推进队伍的教育管理。今天,我们共同学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共同探讨队伍教育管理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整个讲座共分三个部分。
& &&&&&&&&&&&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 & &&&&&&&&&&&&&& &&&&&序 言
& & & 任何时代和社会的文明,都需要相应的行为规范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人类历史发展至今所创造出来的行为规范主要是法律与道德。法律表现的是&国家意志&的他律,而&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马克思指出)。对此,我们只有一手抓依法治警,一手抓以德育警,才能形成完整的队伍管理规范及调控系统,推动严格公正执法和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 &&&相对于面上的、阶段性的教育而言,人民警察的职业教育是队伍长效管理的主线,是这支队伍战斗力生成、职能履行及社会评价的基础。其职业教育的体系构成应当包括:忠贞不渝的职业使命,爱憎分明的职业情感,科学严谨的职业规范,训练有素的职业技能,刚柔相济的职业道德,令行禁止的职业纪律,公正文明的职业形象。职业道德不仅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而且贯穿于其它方面。
& &&&同时,不同行业有不同内涵的职业道德要求。师有师德,为人师表;医有医德,救死扶伤;执法者职业道德的核心就是公正,具体就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历史时期,大力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职业道德素质,是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指出:要把&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能够担当跨世纪重任的、高素质的队伍,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队伍。&明确提出了包括公安队伍在内的政法干部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奋斗目标。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了解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由来、作用、内容和建设方向。
& & & 第一章 道德、职业道德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 & & 在公安队伍建设中,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广大公安民警的行为具有重要的约束和导向功能。从理论上来说,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以道德和职业道德这两个概念为基础的。因此研究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个概念,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体系,必须首先对道德和职业道德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 & & 第一节 道 德
& & & 道德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每个人几乎天天都在用它来指导和评价自己与他人的行为。但究竟什么是道德,历史上道德具有怎样的规定性,对此,并非每个人都很清楚。
& & 道德,从本意上讲,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人们认识了&道&,从而内得于己,外施于人,便称之为&德&。道德与伦理在一定意义上具有相同的含义,因而人们常常把二者复合在一起,称之为伦理道德。
&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把&道&与&德&二字合起来作为一个概念使用,始于战国时代的《荀子》一书。荀况不但将道和德二字连用,而且赋予了它确定的意义,即指人们在各种伦常关系中表现的道德境界、道德品质和调整这种关系的原则和规范。自此以后,道德就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出现在我国古代的文化典籍中,成为影响中华民族精神和心理的重要范畴。
& &&在西方古代的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源于拉丁语&摩里斯&(mores),意为风俗、习惯。西方的道德一词也兼具社会风俗和个人品性这两种含义,类似于中国古代道与德的含义。由此可见,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道德一词都包含了社会的道德原则和个人的道德品质两方面的内容。
& &&&一、道德的含义和特殊性
& &&&所谓道德,就是指人类现实生活中,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由善恶标准去评价,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总和。
&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的产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是人们现实经济关系的产物,受着人们的特质生活条件,即经济关系的制约,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现象,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范畴。同时,道德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于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具有重大的能动作用。与其他社会范畴相比,道德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 &&第一,道德具有很强的自律性。它发挥作用主要力量是靠个人内心的自我约束。第二,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人们的生活离不开道德,道德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第三,道德具有独特的多层次性。道德从现实到理想,总有一定的距离,这一距离形成了道德规范在人们的行为进行引导上,具有由低到高的多层次结构。此外,现实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觉悟和道德水平也是有高有低的,必须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提出相应的道德要求,这样也使得道德在社会生活中呈现出了有高有低的层次性。第四,道德具有很大的稳定性。由于道德主要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养成的一种行为习惯,因而道德往往深藏于一个民族和个人的心理、品性和情感之中,成为一个民族文化和性格的一部分,因而与其他意识形态相比较,道德往往不容易随着社会的变革而立即变化,而是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有时候,道德得以产生的社会形态早巳灭亡,而与此社会形态相适应的人们的道德情感、道德观念、道德习惯却迟迟不能退出历史舞台,成为一种积淀的文化传统,对新的社会形态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
& &&二、社会主义道德
& &&社会主义道德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的道德体系。根据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包括一个核心、一个原则&五爱&规范以及社会生活三大领域的道德要求。一个核心就是为人民服务;一个原则就是集体主义;&五爱&规范就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社会生活三大领域的道德要求就是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 & 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也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灵魂,它决定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之所以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就是因为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集中体现,这也是&执法为民&教育最根本的依据。
& & & 第二节 职业道德
& & & 在社会生活中,职业生活是道德调节的特殊领域,是社会一般道德要求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较之家庭道德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更直接地反映着社会道德的要求和道德面貌。
& &&&一、职业和职业道德的含义
& &&所谓职业,就是人们由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而长期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对每个职业者来说,职业既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也是为社会承担责任的载体,更是劳动者实现自我价值,发展个性和才能的途径。恩格斯认为,在社会生活中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
&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规范和总和。在任何历史时代,职业道德都是某种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是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职业生活中和职业关系中的具体表现。对于每个从业人员来说,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素质,同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一样,是职业生活本身具有内在要求,是职业者参与社会、奉献社会、实现价值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 &&&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形成和主要规范
&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的指导下,在批判地继承历史上优秀的职业道德的基础上以及同各种腐朽职业道德观念作斗争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形成离不开各行各业党政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在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职业道德,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只有党政领导干部率先遵守职业道德,才能促进社会上其他职业者遵守职业道德,行业不正之风才能有望得到纠正,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才能得到改善。在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中,我们把党政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突破口和关键环节来抓,应该说是非常正确的。
&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因行业的不同而各异,但是,这并意味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没有相同之处。社会的各行各业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职业活动中,都必须遵循由社会主义道德核心和原则派出来的、适用于各种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职业道德行为标准,构成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主要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 & & 第三节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 &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对广大公安民警的职业行为具有指导和约束力,是警察完成公安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保证。
&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
& &&在公安工作中,我们经常要用到&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个概念,那么,什么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呢?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以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警察各种职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警察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状况。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包含了以下两层意思:
& &&第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一种行为规范,但它不同于政治、法律、纪律等行为规范,它是以社会舆论和民警个人的内心信念作为发挥作用的依据。换言之,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不具有法律和纪律那样的强制性,是一种自律性的行为规范。但是,与其他行业的职业道德截然不同的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其&执法者&的特殊性,如果警察在执法活动中道德水平低下,其后果较之警察执法水平不高要严重得多,它直接关系被执行人的利益,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的要求又具有一定的刚性,是&应当和必须&遵守的道德,我们称之为刚柔相济。因此,警察作为执法主体,需要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有可行的道德能力保证,才能够在履行法律职务过程中忠于职守、唯法是从,刚直不阿、廉洁公正,才能不惧以权压法、以言代法,避免徇私枉法、贪赃弄法。必须看到,这种道德能力的获得和提高,并不是法律职业本身所赋予的,而是依靠执法主体对职业道德要求发自内心的体验和认识,形成强烈的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来维系的。
& &&第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包含着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内涵。就客观而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道德规范的总和,这种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在警察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因而它的内容具有客观性,不依民警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就主观而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公安民警经过职业活动实践和自身的修养提高,在道德品质方面达到的状况,这种状况是民警综合素质的反映,它表明了警察个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否具备了社会和公安机关所需要的职业道德品质及其所达到的境界,这种品质和境界是民警个人学习和修养的结果,因而具有主观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两个方面的含义是互相联系的,前者是后者的客观标准,后者是前者的内化。在公安工作中,我们在使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个概念时,有时候是就其客观方面而言的;有时候则是就其主观方面而言的。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构成要素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作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揭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构成要素,有助于公安民警更好地把握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内涵,增强对其广泛指导性和积极作用的理解。
& &&根据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构成要素有: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良心、职业荣誉和职业纪律。这几个因素反映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特定本质和规律,同时又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严谨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模式。
& & &(一)职业态度。指人民警察在思想觉悟和价值目标的影响下形成的对公安工作的认识及其劳动态度。即:努力实现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警察职业对公安民警来说,也是他们维持生活、发展自己、承担社会义务的手段。应该说,这三个因素对公安民警的职业态度都是有很大影响的。毋庸讳言,如果警察职业的收入高,生活待遇好,能给每位警察以更大伪发展空间,无疑有助于警察形成良好的职业态度。但是,警察工作积极性的高低和完成任务的好坏,更重要的则取决于警察的价值观念,即对警察职业在社会中的意义以及在社会中负有什么样的责任等的认识。实践说明,在公安队伍中,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劳动态度指标最高,因为他们对警察职业的社会价值有充分的认识,也就是他们把职业更多地是看作为社会承担义务的,因而他们能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不会因一时的挫折而灰心气馁。
& &&(二)职业责任。是指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所承担的特定的职责,包含警察应做的工作以及应承担的义务等。职业活动是人们一生活动中最主要的部分,只要是社会所需要的职业,社会都给它规定了具体的职业责任。具体到警察职业来说,警察的职业责任是构成其职业的基础,每位警察是否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是衡量其是否称职的尺度。如果警察不履行规定的职业责任,就是失职行为,违背了职业责任,就是渎职犯罪,严重的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人民警察的职业责任规定和影响着警察的职业道德,因为警察的职业责任明确规定了警察对社会和人民群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警察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和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就使职业责任具有了道德意义。警察对于自己的职业责任,不仅要明确,而且要以尽职尽责的态度履行它,这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最基本的要求。
& &&(三)职业良心。警察的职业良心是警察个人的一种自律意识,是对警察职业责任的深刻认识和内化,它对警察职业行为所起的作用就是根据警察的职业责任,对行为者的动机进行自我检查,对行为活动的过程进行监督,对行为的后果进行评价。通过对行为的这种全程&跟踪&,警察的职业良心使行为者感到欣慰,满足或内疚和惭愧,从而形成自我鞭策的巨大力量,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四)职业荣誉。是指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肯定的心理体验。警察的职业荣誉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对警察个人履行道德义务和责任的赞赏和肯定性评价,是警察职业行为的价值和价值尺度;二是警察对自己职业活动所具有的社会价值的自我意识,是警察职业良心中自尊心和自爱心的表现,也是警察的职业荣誉感。它能促使警察自觉地履行职业责任,宁愿做出自我牺牲,也不愿违背职业良心去做有损荣誉的事情。同时,警察的职业荣誉感也要求警察掌握现代化的职业技能,遵守职业纪律,更好地保持荣誉。
& &&(五)职业纪律。是指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带有强制性的规章制度和条例守则等规范。警察的职业纪律是公安机关在长期的职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它体现了警察共同的意志和要求。警察职业纪律具有强制性,无论谁违反了它,都要受到相应的处分和制裁。从理论上来讲,警察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属于两种不同的行为规范领域,但是,由于警察职业纪律是建立在广大公安民警自觉遵守的基础之上的,而且,警察职业纪律也十分注重对警察内心信念的启迪,因而在警察的纪律规定中也不乏有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遵守了警察职业纪律的要求,也就是遵守了警察职业道德的规范。由此可以看出,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具有丰富的道德内涵。
& &&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作用
& &&执法为民教育的基本意义和政治意义在于,一是以公正树执法权威,二是以道德树公众形象,三是以服务为根本宗旨,四是以满意为最高标准。充分认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作用,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很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社会的作用和对公安队伍的作用这两个方面。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社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 &&第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密切党群关系。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人民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而且是作为社会执法人员出现在群众面前的。他们身着警服,头顶国徽,代表党和国家执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广大群众往往是通过包括警察在内的党政干部的言行,来认识我们的党和政府,来认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党和政府建立自己在群众中的威信,主要靠两条:一是靠它所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能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二是靠包括人民警察在内的广大干部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实践告诉我们,人民警察道德水平的高低、道德修养的好坏,不仅决定着公安事业的成败,而且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其中包括的道理是不言自明的。倘若在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关头,民警能挺身而出,勇于相救,群众就会由感激民警进而感激党和政府,更加信赖我们的党和国家,从而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反之,就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群关系。
& &&第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改变社会不良风气。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代表国家执法,与人民群众的接触面极为广泛,这就决定了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对整个社会风气较其他从业人员有着更大的影响。社会风气是党风、政风、职业道德风貌、家庭风尚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是多种道德因素的综合表现。其中,党风是关键,是社会风气的核心,影响和制约着社会风气中的其他因素。除党风之外,职业道德风气在整个社会风气中也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从现实生活看.人们的道德实践领域,主要存在于各种特定的职业活动中,而且职业道德又直接与社会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在一起,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这就决定了职业道德的状况会直接影响社会风气的好坏。
& &&&当然,由于每种职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所以每种职业道德对社会风气影响的程度亦有所区别。相比较而言,由于公安工作社会性很强,与群众的接触广泛,因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改善具有较大的影响。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社会风气的积极作用主要是通过其特殊的情感传递作用实现的。如果广大公安民警在职业活动中能尽职尽责,在社会上率先树立起道德榜样,那就会对社会的各行各业产生巨大的感染作用。被感染者受到感化,受到启迪,就会按照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去做,同时又把良好的道德情感传递给自己的服务对象,如果这种道德情感不断地传递下去,就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从而对入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改善、社会风气的好转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 &&第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密切警民关系。警民关系是警察与社会的诸种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关系,它的好坏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成败,因而警民关系始终是公安机关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警民关系是一种包括政治、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在内的综合社会关系。其中,道德关系是警民关系的基础。因为警察与群众的关系主要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是公仆和主人的关系。在我国.警察与群众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警察既是社会的执法者,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的服务员。警察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是人民的公仆,这是我国的人民警察区别于剥削阶级警察的根本标志。人民警察之所以冠之于&人民&二字,主要是两个区别,一是区别于中国旧社会的警察,二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警察。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的这个特点,决定了警民关系必然经常体现为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道德关系。这说明,我们要想搞好警民关系,从政治、法律方面入手固然重要,但注重警民关系的道德调节也是非常重要的。从实践上看,用道德手段协调警民关系始终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也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关键。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针对部分民警出现的服务意识差,对群众冷硬横等职业病,各地公安机关出台了许多具体的改进措施,如,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好坏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强化公安机关的服务功能,增加公安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警民关系的调节,主要表现在约束民警的行为,强化其服务人民的内心信念,帮助民警整饰个人形象,从而与群众顺利地交往,并树立起警察的良好形象,使警民关系减少摩擦和冲突。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公安队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 &&首先,有助于警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人民警察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职责。人民警察要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除了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外,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作保证。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保证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民警的责任心和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为民警做好本职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通过倡导秉公执法、清正廉明、谨慎用权等道德准则,规范民警的执法活动,使其能自觉地按照国家的法律办事;三是通过密切警民关系、加强社会协作、公安机关内部各方面的关系以及公安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关系,使人民警察能在广大群众的支持下,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 &&其次,有助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公安队伍的素质,是指公安机关的主体&&人民警察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应具备的素养和能力。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对于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就政治素质来讲,人民警察必须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等政治素质。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应该做到: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可见,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要求与其政治素质要求是一致的。这就意味着按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规范去做,就会逐渐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再就业务素质来讲,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内含着对职业技能的要求,并把它作为履行好警察职责的一个前提条件来对待。因此,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对广大民警也提出了明确的业务素质要求,这就是要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等,这无疑对激发广大民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督促他们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知识,精通业务,熟练地掌握专业技能,有着很大的激励作用。
& &&最后,有助于每位公安民警实现自我价值。在现代社会中,每种职业对于从业人员来讲,都有三个方面的涵义:满足从业者的生活需求;赋予从业者一定的社会角色;提供从业者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和舞台,使其在工作中赢得尊严、荣誉、声望和影响力。对于每位民警来说,公安职业既意味着谋生的手段,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也意味着是每位民警实现自我价值,获得社会承认的条件。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自由选择空间的扩大,以及人们自主性的增强,公安民警在职业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的意识也会越来越强。实现自我价值,意味着民警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根据自己对理想和事业的理解和追求,凭着自身的能力,在工作中施展才华,有所建树,从而得到社会、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荣誉。警察职业是一种极富挑战性的职业,每位民警在工作中把自己的聪明才智都发挥出来,使自己的人格得到提升,对于公安工作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当然,由于每位民警的能力不同,在工作中的建树也会有大有小。但是,在实现人生价值和自我完善的道路上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实践证明,对于业务素质大体相当的民警来说,他们对党和人民贡献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位民警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有少数民警尽管文化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但往往因为他们不注意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而影响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相反,在公安队伍中,有许多像邱娥国这样的普通民警,他们之所以在于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就是因为他们有为人民服务的高度责任心,以及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道德精神,正是凭着这种责任心和精神,他们苦练业务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广大民警实现自我价值的一个重要保证。
& &&&&&& &第二章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队伍的诞生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察道德史上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国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 &&一是萌芽时期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在艰苦的战争年代,由于我党领导的保卫机构和人民警察队伍仍处于初创阶段,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公安保卫机构和人民警察队伍,与此相适应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也处于萌芽和初创时期。虽然党的保卫机构和警察组织也曾对公安保卫人员提出过一些职业道德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往往和政治思想、纪律作风要求混在一起,内容也较为简单。
& &&二是形成时期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经过建国后几年的努力,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随着公安工作的逐步开展和公安队伍的不断壮大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形成了《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这一包括比较全面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准则在内的行为规范。尽管六七十年代公安机关对有关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有所补充和发展,但基本上没有超出其内容。
& &&三是完善时期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形势下,经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不断努力,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已经达到比较系统和完善的境地,形成了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完整的道德规范体系。当前,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教育公安民警更好地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在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公安队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我们在了解中国警察职业道德发展历程的同时,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世界发达国家的四次警务革命,以及对今后警察职业道德的影响:
& &&第一次警务革命,是1829年,英国人罗伯特?比尔创立了近代最早的警察。比尔设计的警察服与当时街头上普通男性服装惟一的差别是,这件衣服上挂着警察标牌,以利公众识别。这一设计的初衷,是提醒警察要始终贴近公众代表国家的形象。
& &&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第二次警务革命发生在美国,叫警察独立执法运动。美国警方提出,警察应当削减力量,警察只对法律负责,只承担执法的任务,大量服务公众的非警务活动被改革掉了。
& &&第三次警务革命是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警务现代化运动。西方各国警察都实现了四个现代化:车巡、计算机的运用、指挥系统现代化、个人装备现代化。警察被定位打击犯罪的&战士&。
& &&在西方警察达到其人财物的鼎盛状态时,问题出现了:与警察人员数量和装备同步上升的,却是犯罪高发、警民关系的恶化。老百姓发现,&车轮子跑得越快,警察却离公众越远&,他们提出新口号:&宁要更夫不要机器人&。
& &&于是,第四次警务革命应运而生,其主题是社区警务运动。犯罪学家们发现,产生犯罪的根源是社会,主力是公众,警察只是打击犯罪的一个方面,不是主力。
& &&在这种理念支配下,整个西方国家警察工作的重心变了,警察主要是起组织领导民众的作用,更多服务社区和群众。这就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与此同时,西方警察的形象,开始由&战士&,向罗伯特?比尔提倡的&公仆&回归。&满意决定警务论&成为新流行,警察们开始进驻社区和村庄,公众的安全度和满意度成为追求的目标。
& &&今天中国警务改革面临的是西方第三次和第四次警务革命的双重任务。一方面,要追求现代化,另一方面,要迎合世界潮流和民众的需要,回归警察的公仆职能。
& &&世界警察理论界有个&八比二&理论:全世界的报警电话,&80起是求助的,20起是执法的。也就是说,现代警务,80%都是公仆的工作。当前,我们的基层派出所工作,20%是打击犯罪,30%是管理工作(户口、档案、身份证),50%是其它服务性琐事。
& &&&这固然让目前的警察机关不堪重负,但这却正是世界警务革命的潮流,也是中国警务改革的方向。
& &&&回顾世界警务革命170多年走过的历程,再看看今天中国社会各界对&孙志刚案件&的强烈反应,其根本上体现的就是公众满意度的问题,它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国老百姓衡量警务工作的标准,是&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根本体现,也正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本质要求所在,我们要在借鉴中改革,继承中发展,规范中创新。
& &&&&&& &&第三章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 &&规范就是准则、标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是指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评判其职业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在长期的公安工作实践中,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安部根据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对人民警察的道德要求,总结我国公安机关道德建设的经验和优良的道德传统,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概括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和文明执勤八个方面,并于1994年1月由公安部党委正式颁布实施,成为新时期人民警察应该遵守的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
& &&&第一节 对党忠诚
& & &&一、对党忠诚的主要内容。对党忠诚是人民警察最基本的政治素质,也是人民警察首要的道德规范。它主要是指人民警察要有鲜明的无产阶段党性,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信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在组织上要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在行动上,要成为党的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是人民警察对党忠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 &&二、对党忠诚的基本依据。对党忠诚是由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对党忠诚是公安机关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客观要求;对党忠诚是保证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的客观需要。
& &&三、对党忠诚的具体要求。
& &&(一)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是指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对国家的领导是通过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来实现的,对党忠诚就必须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 & &(三)自觉接受党委领导。我国公安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的核心就是坚持党委领导。
& &&&第二节 服务人民
& &&一、服务人民的主要内容。服务人民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热爱人民,关心人民,保护人民,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和职业责任,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否为人民服务,既是人民警察区别于旧警察和资本主义国家警察的主要标志,也是衡量人民警察政治立场和道德行为的根本标准。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是人民警察服务人民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 &&(一)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就是要求人民警察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对人民群众有强烈的责任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对待人民的事业。
& &&(二)甘当公仆。甘当公仆就是要求人民警察牢记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和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把人民群众作为主人,心甘情愿地当人民的勤务员和公仆。它要求人民警察正确对待和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公仆与人民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主体,而人民警察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者,是人民的勤务员。因此,人民警察要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自觉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道德要求,树立群众观点,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二是公仆与权力的关系。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和国家赋予的,人民警察代表人民行使警察权,因此,警察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手段,而不是牟取个人私利的特权。任何形式的假公济私,以权谋私都是对人民警察权力的一种亵渎,每一位正直合格的人民警察都必须坚决反对各种特权思想和行为,每一位正直合格的人民警察都必须坚决反对各种特权思想和行为,甘当人民的公仆。三是公仆与利益的关系。当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坚决服从人民的利益,甘愿为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甘当公仆,还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吸收营养,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同人民群众建立密切的联系。
& &&(三)爱憎分明。爱憎分明是人民警察立场坚定的基本要求和体现,它要求人民警察要树立鲜明的是非观和爱憎观,划清爱与恨的界限。
& &&(四)除害安良。所谓&除害&就是人民警察要坚决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所谓&安良&就是人民警察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扶持正义,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
& &&二、服务人民的基本依据。服务人民是由人民在国家和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决定的;服务人民是由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决定的;服务人民是贯彻执行公安工作路线和方针的客观要求。
& &&三、服务人民的具体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依靠人民的支持,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
& &&第三节 秉公执法
& &&一、秉公执法的主要内容。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公&就是党和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秉公执法是指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查处案件和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民警察必须秉公执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遵严和权威。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是秉公执法的主要内容。
& &&二、秉公执法的基本依据。秉公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责任;秉公执法是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要求;秉公执法可以有效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我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要求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
& &&三、秉公执法的具体要求是: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干扰,刚正不阿;加强执法监督。
& & &&&&&&&&&&&&&& & 第四节 清正廉明
& & &&& &一、清正廉明的主要内容。清正廉明是人民警察重要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人民警察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警察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保证人民警察秉公执法的重要条件。人民警察必须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执行公务中保持清白、公正、廉洁、自律的本色,做到为政清廉、为警清廉。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是清正廉明的主要内容。
& &&(一)艰苦奋斗。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无产阶段和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作风。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上甘岭精神、雷锋精神和好八连精神,都是艰苦奋斗精神的生动体现。艰苦奋斗也是人民警察应予继承和发扬的优良传统,应尽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艰苦奋斗要求人民警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和艰苦创业精神;在前进道路上,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都坚忍不拔,英勇顽强,要密切联系群众,踏实肯干,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做艰苦奋斗的模范。
& &&(二)克己奉公。克己奉公指的是人民警察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一心为公,克制私欲,无私奉献,这是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思想品德,也是清正廉明的重要基础。
& &&(三)防腐拒贿。防腐拒贿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拒绝贿赂的行为。它要求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和拒绝接受当事人或说情者所送的财礼、贿金,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贿赂,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防腐拒贿是清正廉明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表现。
& &&(四)不沾不染。不沾不染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它要求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忠实地履行职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不侵占人民群众的利益,永保洁身自好,一身正气的品格。
& &&二、清正廉明的基本依据。廉政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清正廉洁是保持人民警察本色的基本要求;公安工作的特点决定了人民警察做到清正廉明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 &&三、清正廉明的具体要求
& &&(一)保持和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是人民的公仆,应当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永远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保持和发扬艰苦朴素、吃甘耐劳、踏实肯干的精神和作风,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
& &&(二)不以权谋私。人民警察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是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应当严于律已,掌权为公,勤政为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 &&(三)自觉抵制各种腐蚀。人民警察由于职业环境、工作对象的特殊性,受腐蚀的危险性经常存在,反腐蚀的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必须在思想上提高警惕,做到警钟长鸣,绝不见利忘义。
& & & 第五节 团结协作
& & & 团结协作是公安机关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克敌制胜的法宝。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犯罪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必将十分突出,随着地区间和国际间往来的加强,跨地区甚至跨国犯罪的问题必将越来越突出。因此,必须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统一的指挥、快速反应和整体作战的能力。
& &&一、团结协作的主要内容。所谓团结协作就是要求人民警察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要充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团结一致,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协同作战,争取胜利。团结协作包括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等内容。
& &&二、团结协作的基本依据。人民警察队伍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战斗的集体;团结协作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团结协作是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公安业务的具体化和专业化,要求加强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团结协作。
& & &三、团结协作的具体要求是:树立全局观念;提供方便,协同作战;发扬风格,不争功诿过。
& & & 第六节 勇于献身
& & & 人民警察承担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警察职业可以说是和平时期最具危险性和艰苦性的职业。这种特殊的职业任务和特点,本身就内含了奉献和牺牲的道德要求。勇于献身,正是对这种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
& &&一、勇于献身的主要内容。勇于献身是指人民警察对工作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在紧急关头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对公安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奋勇献身的道德行为。勇于献身是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突出表现,也是人民警察本质的反映和履行职责的保证。具体来讲,勇于献身包括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等主要内容。
& &&&二、勇于献身的基本依据。勇于献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勇于献身是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需要;勇于献身也是由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
& & &三、勇于献身的具体要求是:热爱本职工作;掌握过硬本领;不畏艰险,英勇顽强;讲究斗争的策略和方法。
& & & 第七节 严守纪律
& & & 严明的纪律是人民警察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源泉,是克敌制胜的重要保证。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严守纪律,对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一、严守纪律的主要内容。严守纪律就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严格6遵守人民警察的各项纪律它是人民警察执行政策、实施法律、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严守纪律的主要内容是: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
& &&二、严守纪律的基本依据。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纪律出战斗力,严守纪律是人民警察的天职。
& &&&三、严守纪律的具体要求是: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坚决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 & & 第八节 文明执勤
& & & 文明执勤是人民警察精神风貌和作风素质的外在表现,是人民警察整体素质的重要标志。人民警察能否做到文明执勤,关键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标志着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因此,文明执勤成为每个人民警察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之一。
& &&一、文明执勤的主要内容。文明执勤就是以谦虚谨慎、热情大方、文明礼貌的态度和言行执行勤务。坚持文明执勤,对于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讲,文明执勤的内容主要包括:谦虚谨慎,不要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做到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热情而不虚伪,严肃而不粗暴,庄重而不轻浮,谦恭而不卑躬。
& &&&二、文明执勤的基本依据。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要求人民警察必须文明执勤;文明执勤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文明执勤关系到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
& &&三、文明执勤的具体要求是:语言文明,待人谦和;照章办事,以理服人;举止端庄,风纪严整;搞好内务,优化环境。
& &&&&&& & 第四章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建设
& & & 道德需要建设,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也需要建设,它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要综合运用道德教育、道德评价以及纪律和法律的手段,形成良好的道德建设的运行机制。
& & & 第一节 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
& &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就是公安机关依据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人民警察实施系统的道德影响的活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努力实现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向警察个人品德转化,培养人民警察高尚的道德品质,形成公安队伍的良好道德风尚。
&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指的是用什么样的道德规范、政治思想和世界观去教育培养警察的问题,它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 (一)职业文明行为习惯和社会公德教育
& & (二)职业情感与职业责任心教育
& & (三)职业纪律与法制教育
& & (四)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
& & (五)职业理想与人生观、世界观教育
& & (六)形势和政策教育
& &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
&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包括以下五个环节
& & (一)提高道德认识
& & (二)培养道德情感
& & (三)锻炼道德意志
& & (四)确立道德信念
& & (五)养成道德行为习惯
& & 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方法
& & 总结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 & (一)正面宣传教育与必要的奖惩结合起来。一方面,给民警一个明确的道德标准;另一方面,要能够及时准确地加以奖惩,做到&谁砸公安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在其中要坚持表扬为主,批评为辅对警察个人人的进步要给予肯定,对犯错误的同志,要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其错误产生的原因、后果及其危害性,指出改正的办法和前进方向,以使他们提高认识,改过自新。
& &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要富于创新,不要走形式,不拘泥于表面,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地积累。现在各地公安机关经常开展一些活动,鼓励警察进行道德实践,如&爱民月&活动、&岗位练兵&活动就是让警察充分认识到自己与群众之间的血肉关系,认识到自己的地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为群众办实事,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做人民信任的好警察。
& & (三)典型教育融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之中。使道德教育既有理论上的传播,又有现实的事例,有助于警察提高道德认识,同时增加感性理解,进一步实现自己的人格塑造。
& & (四)职业道德教育同法制、纪律教育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人民警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用严格的法制纪律来保证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只有如此,才能使道德手段与法制、纪律互相作用、互相补充、惩戒落后、鼓励先进,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
&& & 第二节 建立和完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机制
& &&道德评价是社会成员凭借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等力量,采用一定的道德标准,联系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来判断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的活动。它是道德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意识向道德行为转化的一个重要杠杆,是一个社会道德水平的客观标志。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活动,是对公安民警思想和行为进行控制和调节的手段。建立和完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的机制,就必须确立道德评价的根据和标准,充分利用评价手段,选择正当的评价途径,使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顺利进行。
&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的手段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的手段,主要包括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
& &&1、社会舆论。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而言,社会舆论主要指社会或集体的人们,自觉或自发行为和人物的评价性看法和倾向性态度。针对警察的道德行为形成的社会舆论,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
& &&2、传统习惯。警察的职业传统习惯,即警察在长期的职业生活中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已被广大民警普遍承认和熟悉的,一些日常的、稳定的职业道德经验、行为常规。凡是违背职业传统习惯的行为,民警往往予以谴责;凡是符合职业传统习惯的行为,民警往往加以赞扬。在公安队伍内,总是新与旧、进步与落后、积极与消极两种传统习惯的斗争。我们要充分利用它对广大民警思想和行为有积极影响的一面,教育和引导民警遵循良好的职业传统习惯,抵制不良的职业传统习惯。
& &&3、内心信念。即良心、道德信念,指人民警察对自己行为为进行道德评价的一种内在力量。由于警察所处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可能事先确定在任何情况下每一个具体行动的道德选择方案,因而良心就成了民警的各种场合和处境下自我行为的调节器。
& &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的途径
&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归纳起来,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 & &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群众对民警的道德评价。这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的一种主要途径,它一般凭借社会舆论的形式对人民警察的道德行为进行善恶判断。
& & &2、公安机关内部的道德评价。公安机关既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特点,以及社会的需要,制定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也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及人民群众的需要制定工作目标。因此,公安机关最有根据对警察的行为进行道德评价。道德评价作为行为定向的控制手段,在公安机关内部主要有集体评价和相互评价两种形式。
& &&3、警察个人的自我道德评价。这是出自警察个体内心的制裁力,通过警察内心的道德法庭发生作用。当警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要求时,就会产生一种欣慰快乐之感,对自己的人格产生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当警察感到自己的行为违背道德要求时,就会进行自我谴责,产生一种内疚、悔恨之感。可见,自我道德评价能促使警察深刻地认识自己行为的道德价值,从而正确地选择行为,增强个人行为的自控能力。
& & 以上三种途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实际工作中,只有把它们在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评价的作用。
& &&& 第三节 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形势和方向
&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根本要求,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广大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对公安民警职业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民警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激发广大民警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同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促进广大民警热情为人民服务,密切警民关系,推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也是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强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宗旨观念,也可以解决当前公安机关一些部门和民警存在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改进民警的思想和工作作风。
& &&去年,中央制订下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这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期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对于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个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机关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导向、示范作用,对于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具有直接的影响,我们必须以《纲要》为指导,结合公安机关的特点,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 &&应当说,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执法、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来抓。早在1994年,公安部就制订下发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组织编写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一书,组织广大民警学习。同时,印制了宣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挂图,在警营内外广泛张贴,营造遵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浓厚氛围。1995年10月,江泽民总书记为济南交警题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公安部党委认真贯彻江总书记的重要指标,在全体民警中深入开展了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1997年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广大公安民警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创满意活动,使民警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观念。从2000年8月至今年2月,全国公安机关分三批组织开展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活动。广大公安民警把《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讨论、征求意见、开门评议等形式,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对照剖析检查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在查摆剖析、明确差距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通过学习,广大民警增强了职业道德观念,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水平。特别是新一届公安部党委,以&孙志刚事件&&等反面典型为抓手,把&从严治警、执法为民&提高到了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位置,颁布了&五条禁令&,正在开展&五所三队&的专项整治,这些都是非常有力的实际举措。
& &&由于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狠抓了职业道德教育,广大民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和整体形象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警民关系改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得到遏制,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满意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严打整治斗争、抗击&非典&、抗洪抢险和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的表现,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评价。但是,在少数公安民警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不相符,与公安民警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不相称、与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甚至十分严重。因此,抓好公安民警的道德建设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工作。为此,我们今后加强民警职业道德建设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 & 第一,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关系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一项长期的、基础的工作齐抓共管。公安机关各级领导部门和领导同志要带头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为全体民警珍重出表率。要认真排查、下大力量解决少数民警违反职业道德要求的突出问题。要把道德建设的成效列入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工作成绩的内容之中。要逐级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在公安机关形成层层抓职业道德建设、人人重视职业道德建设的可喜局面。
& & 第二,各警种、各部门要把抓职业道德建设贯穿各项业务工作的始终,使道德建设的实践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各级公安政工部门作为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职能部门,政工干部要在带头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公安机关民警队伍道德建设的现状和要求,探索抓好职业道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说服力、战斗力。各业务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发现民警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
& & 第三,继续抓紧制定和完善公安民警的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加强队伍的长效机制建设。要把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纳入民警教育培训工作中,在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时,要充分体现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强化对民警的养成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广大民警加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培养民警的爱岗敬业精神。要继续抓好创建人民满意公安机关和争当人民满意公安民警活动,组织好创建&青年文明号&等项活动。要在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础上,总结推广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开展礼仪教育活动的经验,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教育活动,从点滴之处入手,培养民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 & 第四,要大张旗旗鼓地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在公安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以济南交警、漳洲&110&、东莱派出所邱娥国、刘金国为代表的实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先进模范,对推动公安队伍建设、促进公安工作起到了十分集体和先进个人,深入开展导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以先进典型引导和推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
& & 第二部分 人民警察行为规范
& & 刚才讲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如果说,职业道德是对民警思想品德和内在素质的要求,那么,对民警工作纪律和外在表现的要求,就是&&人民警察行为规范。前者是前提和基础,后者是拓展和保障。前者突出引导和养成,后者强调执行和规范。应当说,行为规范是在职业道德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渗透,共同构成公安队伍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石。因此,谈了职业道德,必须再讲讲行为规范。
& & 人民警察行为规范是一门新课程,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法规为依据,以提高民警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快公安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公安队伍整体作战能力为目的,结合我国公安队伍的实际制定的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和时代特征的行为规范。
& &&首先,为什么要规范人民警察的行为?
&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的这种性质,决定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即:&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险人民安居乐业&这三大社会和政治责任。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以及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公安部党委历来十分重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不仅适时颁布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法规,而且于2001年末,为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训练工作,发布施行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并把《人民警察行为规范》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规范人民警察行为的必要性有至少有三点:
&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 &&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公安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探索,使公安队伍建设特别是正规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 &&早在1994年初,公安部党委颁布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就是人民警察在公安保卫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具有公安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普遍原则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安机关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道德建设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高级形式,不仅直接影响着社会道德风貌,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搞好了,就能确保人民警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永远忠于党;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战斗力;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因此,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人民警察思想道德素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
& &&2000年6月,公安部修订颁布了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这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内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对公安队伍内务建设的各个方面作了统一、明确的要求,如在入警宣誓、内部关系、警容风纪、日常制度、值班备勤、突发事件的处置、装备管理、安全防卫与卫生、警徽的制作使用、奏唱警歌、阅警等方面都作了统一的规范性要求,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了内务建设的重要依据,并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 &&人民警察行为规范正是上述两大块的结合,内容更加全面、完整、系统、规范,必将对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 &&二是有利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 &&公安机关肩负的使命、职责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公安队伍必须具有很高的政治觉悟、无私的奉献精神、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必须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协调、连续作战,必须具有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的精神。然而,在现实公安工作中,公安机关指挥、管理机关化倾向严重,警务实战技能不强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斗争中牺牲、负伤人数逐年增加的情况,也反映出公安机关在内务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据最新统计,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已有7000多名公安民警为国捐躯,11万余名民警因公负伤;2001年,在党中央部署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全国共有443名民警为履行自己的职责英勇献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务建设加以明确规范,有利于公安队伍集中统一指挥和管理,有利于公安机关建立紧张、严肃、规范、有序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有利于公安机关加强装备保障能力,有利于公安民警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从而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 &&三是有利于树立新时期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其性质、宗旨相悖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败坏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疏远了警民鱼水关系,如公安民警中的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态度冷硬横、接待群众报案求助推诿拖拉,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对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公安民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的荣誉感、使命感、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纪律的信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民警甘当公仆、爱憎分明、无私奉献、不怕牺牲、恪尽职守、除暴安良的良好形象。
& &&总之,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基础上建立的人民警察行为规范,是加强公安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培训的有力措施,是向建设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公安队伍的长远目标迈出的坚实、有力的一步。
& &&其次,人民警察行为规范的含义
& &&一、关于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 &&行为,是我们十分熟悉的客观现象。人一生下来,就同行为结下了不解之缘。但是,要给行为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并非易事,因为不同的学科对行为有不同的解释。生物学家认为,行为一般是指可以观察到的肌肉和外分泌腺的活动,是身体的某一部分的运动。哲学家认为,行为是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心理学家对行为的解释主要有下列三种:行为内因说认为,行为是内在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行为外因说认为,人类的各种行为主要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它是环境中各种刺激所引起的针对性反应;行为人本说认为,行为是自身内在的需要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以上三种解释虽然侧重点不同,但各有其合理的成分。
& &&结合现代各门科学对人的行为的研究,不难发现,人类行为是其内在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与外部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一系列指向外部的活动,是为了维持个体生存和种族延续、适应不断变化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所作出的反应。我国的《现代汉语词典》对行为的解释是:&行为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这里的&行为&与&思想&相联系,其含义为:行为指人们有目的、有意义的活动。
& &&行为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可以分为互相联系而又有不同性质的两种行为:目标导向行为和目标行为。
& &&目标导向行为是指在主导动机支配下,为了实现目标所表现的行动,它是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发生的。目标行为是指直接满足需要的行动,或称从事目标本身的行动。以破案为例,调查取证时目的是为了破案,抓住犯罪嫌疑人。要达到破案的目标,就必须有一个调查取证的过程,调查取证是为了达到&破案&这个目标所表现的行动,它是在实现破案这个目标过程中发生的,所以,调查取证属于目标导向行为。破案(抓住犯罪嫌疑人)是直接实现目标的一种行动,所以属于目标行为。
& &&这两种行为是在指向某一目标的行为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二者是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失去了任何一种行为,都无法达到目标。正确有效的模式应该是循环地运用目标导向行为和目标行为。人生的历程就是一个不断追求目标、实现目标的过程&&先由目标导向行为,再到目标行为,目标达到后,再奔向新的目标。虽然有时成功,有时失败,但总是不断地为自己制定目标,导向目标,实现目标,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 &&二、警察行为的特殊性
& & &(一)警察行为的工具性。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统治阶级实行统治的工具,是军事和行政的结合体,具有其他行政机关所不具有的强制力,其基本职责是维护目家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我国的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一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警察的光荣职责,其行为指向是维护国家的利益。
& &&人民警察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工具,只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才能更好地发挥国家专政工具的作用。所以,人民警察要自觉地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认识到用坚强的无产阶级专政来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必要性。
&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国家政权工具的人民警察,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的一致。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全国人民的行动纲领,更是人民警察的奋斗目标和行动依据。作为人民警察应自觉地处于党的领导之下,忠心耿耿,积极主动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警察担负着更为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当前,我国仍然有敌对分子、敌特分子、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同时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情况下,由于利益调整或利益冲突,引发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增多,有的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因此,人民警察必须及时打击各种犯罪,解决各种矛盾,
& &&(二)警察行为的执法性。警察的行为是由警察的性质、任务和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其具体内涵是在执行国家法律赋予警察的职责和权限时,严格做到依法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枉不纵。
& &&警察所行使的权力必须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不能超越职权。警察作为国家的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因此,其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的职权作为基础。我国法律,如《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对警察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警察的行为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
& &&&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作为一个人总是有感情、有欲望的,这是人的优点也是人的缺点。对警察而言,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防止以情代法,决不能凭自己的感情处理事情,否则必然给国家造成危害。
& &&警察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由于警察的行为对于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接触大量犯罪和社会的阴暗面,因此,国家和社会必须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警察的行为能够符合法律的要求,保证法律得到贯彻执行。
& &&(三)警察行为的服务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也是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和职业责任。人民警察只有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真正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才能得到公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否在自己的工作中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是衡量人民警察行为的重要标志。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在前面职业道德的第二点&服务人民&中已经作了详细的阐述,这里就不再展开了。
& & &(四)警察行为的组织纪律性。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组织纪律建设。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强调&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指出,&有思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这些论断是无产阶级付出了重大代价而获得的宝贵经验。公安机关掌握着党和国家赋予的若干特殊权力和手段,人民警察只有牢固树立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才能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 &&警察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同时,由于接触大量的社会阴暗面,接触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物,尤其是犯罪分子为了利用警察手中的权力来掩护和开脱自己,想方设法利用各种陷阱拉扰和腐蚀警察,所在说,警察是生存于社会的光明与黑暗与光明之间的正义之师,客观上容易受到腐蚀。这种客观现象,要求警察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并且应对警察行为有严格的法纪制约,保护警察不被犯罪分子的&糖衣炮弹&打垮。
&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财、物流动加大,人际之间、地域之间的时空距离都在缩小,人的生活节奏加快了。与此同时,控制和打击犯罪的难度也在加大。犯罪种类增加,犯罪人数增多,犯罪规模升级,犯罪手段复杂化,带有严重的暴力性,突发性、机动性和破坏性。犯罪方式由个人分散行为变为集团性有组织作案;由满足个人私欲发展为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由过去的畏惧逃避变为明火执仗,甚至武装对抗,并凭借现代化交通工具作案或逃遁。所有这些都要求警察增强忧患意识,加强警务方面的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以及与国际刑警建立密切联系,形成严密的防范和打击犯罪网络,更好地控制犯罪。
& & &三、人民警察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
& &&前边已经讲到,人民警察行为规范课程的主要内容,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这两大块的结合,这就使得人民警察行为规范课程的内容更加全面、完整、系统和规范。人民警察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有13条,具体内容是:
& &&一、对党忠诚,坚定信念 二、牢记宗旨,服务人民
& &&三、忠于宪法,遵守法律 四、秉公执法,清正廉明
& &&五、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六二爱岗敬业,勇于献身
& &&七、严守纪律,保守机密 八、庄严承诺,协调关系
& &&九、警容严整,文明执勤 十、日常制度,严格履行
& &&十一、值班备勤,热情接待 十二、安全防卫,卫生健康
& &&十三、品行端正,遵守公德
& & &以上13条是人民警察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其中前12条的内容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8条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第2、3、4、5、6、7、11、13章的内容高度概括糅合而成的。第13条《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内容》。
& &&人民警察行为规范从思想道德、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等方面比较全面地规范了人民警察的行为,其中既从思想道德方面要求人民警察应该怎么做,不该做什么,又从组织纪律方面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做什么,不得做什么。可以说这两个方面,一个是自觉遵守,一个是纪律约束,彼此辩证地结合,就能更好地、有效地规范人民警察的行为。
& &&人民警察行为规范适应了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更加具有时代特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紧密联系实际,大胆借鉴、吸收了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和公安工作的需要,在队伍内务建设方面采取的一些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如规定公安机关实行警务公开制度,规定公安民警在接待前来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的群众时,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严禁态度冷、硬、横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将会不断总结提炼出新的行为规范。有的是结合队伍特点提出的、有的是针对突出问题制定的,有相对持久的、也有阶段性的,有共性的、也有警种特点的,总之,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如:针对当前队伍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公安部发布的&五条禁令&,就是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针对基层所队的现状,周永康部长提出&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就是现阶段对派出所等一线警种最基本的要求。还有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等等。
& &&&人民警察行为规范突出公安特色,注重实践需要,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从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确定了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原则和任务,删除了有关公安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的规定,增加了体现公安队伍是一支重要的国家行政管理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的内容,努力突出&警&味,适应实践需要。如人民警察行为规范中符合公安工作特点的值班备勤和安全防卫制度等等。第三部分队伍教育管理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 &&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总体上是围绕队伍建设而言的,然而,要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这只是其中一个环节,要在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上,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 &&第一,法律的道德化与道德的法律化
&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其性质与作用方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法律与道德也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两者之间又相互依存、相互交叉、相互影响。据此,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主要可作如下表述:
& &&一是生成形态并列。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的重要行为规范,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但是,两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规范体系。就其生成形态来说,法律主要是一种制度形态的上层建筑,道德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它们在基本内涵、表现形式、调控方法等方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 &&二是调控范围交叉。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的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法律与道德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不过,前者一般只能规定最起码的行为要求,而后者可以解决人们精神生活和社会行为中更高层次的问题。例如,道德可以要求人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而法律只能规定人们不许&损人利己或损公肥私&。
& &&三是社会功能互补。道德的作用主要表现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诱导;而法律则明文规定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既有引导、推动作用,更有惩戒、防范作用。但法律并非万能,其设定的&中人&(即一般人)标准不同于道德倡导的&圣人&标准,因此对虽&缺德&而不犯法的行为往往无能为力。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他律约束作用与道德的自律教化作用只有相互补充和密切配合,才能达到建设社会文明的良好效果。
& &&从&国治&的意义上看,法治是治国的根本方式,但德治也是治国的一个条件。所谓&为政不得不用道德&。由于他律与自律的质的规定性,决定了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不可能齐头并进而保持同步。在这种情况下,两者的协调发展应是指法律与道德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与相互推动。从一般意义上讲,即是法律的道德化与道德的法律化。
& &&而就特殊含义而言,道德的法律化可表现为:一是道德规范同时列入法律调整范畴,如人民警察法;二是违反道德要受法律制裁,如忠于职守与渎职行为,秉公执法徇私枉法;三是道德被列为制度和禁令,具有了法制的效力,形成刚柔相济、公安特色的道德规范,如五条禁令。法律的道德化可表现为:一是立法本意反映民意,立法宗旨维护公德;二是执法服务于民,体现人性化的道德含义;三是把公平与正义这一道德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执法活动之中。
& &&社会成员道德水准越高,守法意识就越强;守法是一种道德义务,大多数社会成员并不仅仅是因为法律的强制力而守法,在许多情况下是由于他们的道德习惯而守法。质言之,法律可以利用其威慑力量迫使人们就范或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但无法保证每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守法者,只有道德上的知耻才是守法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法律&治标不治本、治端不治始&,若干职业道德准则、市民行为规范被赋予行规、民规的法律意义,等等,无一不是道德规范法律化的具体表现。
& &&就公安队伍建设而言,法律的道德化可表现为,围绕执法为民,强调人性化管理。道德的法律化可表现为,行为的规范性、严肃性、公安机关警务活动的特殊性等。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只在坚持一手抓依法治警,一手抓以德育警,才能实现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
& & &第二,职业道德教育与队伍管理机制的改革
& &&理念、人才、机制是一个系统管理的三大问题。自党的十六大闭幕、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产生以来,9个月间胡锦涛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了11次政治局会议,组织了6次政治局集体学习活动,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工作重点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归纳起来有11个议题,其中有3个议题涉及理念、人才和机制。一是&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二是&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重申人才强国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三是&确定十六届二中全会的两大议题,强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 &&对于公安领导者而言,我们要一手抓职业教育,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全警思想,加快建设领导人才、专业人才、技术人才&三个序列&人才体系,这实际上是解决理念和人才的问题。与此同时,一手抓管理机制的改革,为职业教育提供相配套的服务和保障。
& &&在公安队伍职业教育和管理机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还必须了解和掌握&三个三&的理论,以便更加准确地把握教育的重心和改革的方向。&三个三&就是:西方管理理论的三个阶段、中国公安改革的三个转变、当前公安工作的三个趋势。
& &&(一)西方管理理论的三个阶段:
& &&西方第一代管理理论,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和前提的物本.管理。这种管理的特点是,见物不见人,重物轻人,对入主要实行物质激励和金钱激励。即使是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泰勒,也只是把人当做物和工具来管理。
& &&西方管理理论第二代,是以&社会人&假设为基础和前提的人本管理。认为企业不再单纯是一种经济组织,人是企业最大的资本、资产、资源和财富,是企业的主体。人的价值被发现,人力资。源得到了开发和利用。
& &&西方管理理论发展的新趋势,是以&能力人&假设为基础和前提的能本管理。人们对物质方面的兴趣开始淡薄,而对人的创造能力的关注日益增长。认为实行&人的革命&是避免最高代价的一种重要方式,而&人的革命&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挖掘人的潜力和智力,把人塑造成&能力人&。结合公安队伍管理,就要围绕警力构成的五大要素(警员的数量、物质装备条件、警员的整体素质、经费管理水平、警民协作程度),强调人的能力,强化体能、技能、智能的教育训练,加强每个人的绩效考核,把提高单兵和整体&能力&作为工作的重心和衡量的标准。
& &&(二)中国公安改革的三个转变:
& &&一是警务动作模式由被动反应型向主动提前型转变。如:110接处警从&多米诺骨牌式&向&条件反射式&转变。再如:快速反应功能的标准问题。若在发案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现场抓获率福建漳州统计为90%、日本统计为30%、香港统计为75%,而在发案后10分钟到达现场,则大多数统计现场抓获率只有10%,若反应时间再延长,现场抓获的希望就十分渺茫了。所以香港警方现场响应时间是4.3分钟,而他们承诺的时间是9分钟,因为10分钟是一个&临界值&,超过这个数据,就不算快速反应了。
& & &&二是由注重管理职能向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职能转变。公安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大幅度提升。如:前面谈到的&二八&理论;&人民满意&标准的确立;建立新型警方公共关系的需要;从战斗力到满意率的统一等等。
& &&三是由注重&增长改善&向&无增长改善&转变,以内涵式为主,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打破习惯上用增加警力、改善装备来比较的做法,而要在提高职业素质,建立科学性、规范性、长效性的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 &&(三)当前公安工作的三个趋势:
& &&一是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的融合。如提前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 &&二是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融合。如目标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民警,属于队伍管理,但考核的内容大部分是业务工作。
& &&三是警种之间的整合。以及块与条的融合,更强调以块为主。
& & 通过正确把握以上&三个三&的内容,实现队伍管理的&六个力&,即:善于向素质要潜力,向集约化要合力,向民力要后力,向机制要活力,向服务发展要财力,向科学用警要效率。
& &&第三,正确的权力观与非权力性的影响力
& &&权力性的影响是外在的,非权力性的影响则是内在的、道德的、人格的力量。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源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至少有两点可以应证:
& &&&一是执行警令的绝对性。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上级决定和命令有错误时,可以按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改变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如果拒不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造成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 &&二是警察(社会)关系在双方主体、地位上的不平等性。由于一方是处于主导地位,是可支配当事人的国家警察机关。它所作出的警察行为,就可以导致对方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而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因为警察的权力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当相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时,警察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与此相反,警察机关的行为,即使是违法或不当,相对当事人也不能自行否定其效力,只能通过申诉或诉讼途径解决。上述特殊性至少给我们两点启示:一是作为各级公安领导者,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广大公安民警既要严格公正执法,运用国家的强制力,又要规范文明执法,发挥人格的影响力,努力把执法效果与社会效益统一起来。
& &&第四,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
& &&公安机关的主流是好的,值得充分肯定,但突出问题也的确大量存在,现在我们的工作往往步入一个又一个&怪圈&,出现许多尴尬的局面,我想当前有四个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反思:一是为什么公安机关树立了那么多先进典型,却被几个反面典型所弱化;二是为什么在承担急难险重等重大任务时,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充分肯定,但对我们的日常工作评价却不够高;三是为什么公安机关的牺牲、奉献这么大,做了那么多的服务工作,有的时候警民关系却不尽如人意;四是为什么搞了那么多的治警、治安活动和措施,一些队伍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突出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 &&面对上述困惑,作为领导者必须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的关系,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不谋大局者不足谋一役,不谋长远者不足谋一时&,&最大的忧患是缺乏忧患意识,最大的问题在于发现不了问题&。只有跳出公安看公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才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在规范建设方面,要注意处理好两个问题。一是处理好制定制度的环节之间的关系,做到&三严&,即:制订制度的严谨性,要有立制之制,不能有立无废,制订制度的程序要严谨,制度本身的内容也要严谨;制度之间的严密性,要形成体系,不能交叉重叠;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制度一经讨论通过并公布实施,就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二是处理好规范与创新的关系。规范是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但规范不是墨守成规,不是拘于形式。强调规范的同时,要立足于创新,不流于形式,着重提高发现、发明和发展的能力。在规范的基础上创新,对创新的成果不断规范。
版权所有:盱眙县公安局}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医药职业道德的特点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