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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师附小乒乓球队参加2015年全国红双喜幼苗杯少儿乒乓球比赛斩获佳绩
本信息由 杨志云(一校区) 于 07-14 14:4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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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主办,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十堰市体育总会、十堰市体育中心承办的2015年“红双喜·幼苗杯”全国少儿乒乓球比赛于7月在十堰市体育馆拉开战幕。&&&&本次比赛历时7天。来自全国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1支代表队、695名中小学生选手参赛。其中,中国香港首次派队参加比赛。比赛分青少年组、少年甲组、乙组和儿童甲组、乙组、丙组、丁组7个组别,进行团体、单打比赛。&&&&&由张阳坡、陈欲晓、魏晓明、王剑锋老师担任教练的合肥师范附小乒乓球代表队表现出顽强的拼搏精神,不畏强手,积极奋战,在激烈的对抗中发挥出高水平,最终为学校夺得了女子丁组团体冠军、女子甲组、男子丁组、乙组、团体亚军的好成绩。在最后单打比赛中,我校代表队张闰良同学沉着应战,通过激烈的角逐从八十多位单打运动员中脱颖而出为校代表队取得了男子丁组单打铜牌的优异成绩。在此向为学校争光的同学们和教练表示祝贺。(张阳坡)&&2015年“红双喜•幼苗杯”全国少儿乒乓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十堰市乒乓球协会、十堰市体育中心、十堰市龙腾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四、比赛日期:日&10日
五、比赛地点:十堰市体育馆
六、参赛单位:会员单位和部分非会员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额满为止)。
七、竞赛组别:
少年组:日&&日
儿童甲组:日&日
儿童乙组:日&日
儿童丙组:日&日
儿童丁组:日以后出生者
八、竞赛项目:
所有组别均进行团体和单打比赛。
九、参赛要求:
(一)报名1&3个组别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报名4&6个组别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报名7个组别以上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
(二) 同一组别各单位只能报一个队,每队可报运动员3&4名(重点单位除外)。
(三)比赛允许以小打大。如果提组,团体赛、单打赛、骨龄测试须在提升后的年龄组进行,不得回原年龄组。
(四)儿童乙组、丙组参赛要求:
1、团体比赛中须有三人上场比赛,不能&二打三&。
2、团体比赛须有直板选手上场参赛,且团体赛和单打比赛打法一致。
(五)参赛资格审查:
1、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参赛(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不能参加比赛),港、澳、台、外籍参赛队员需提供相应证件;大会将进行证件审查,无证不得参加比赛。
2、儿童乙组、丙组运动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骨龄检测,不合格者不能升组比赛
十、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团体赛:
1、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A&X B&Y C&Z A&Y B&X)
2、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交叉淘汰加附加赛,小组未出线者同名次进行交叉淘汰加附加赛,排出全部名次。
3、全部赛程均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五局三胜制。
单打比赛: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交叉淘汰加附加赛,小组未出线者同名次进行交叉淘汰加附加赛,排出全部名次。
2、全部赛程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十一、奖励办法:
(一) 团体和单打比赛名次视报名情况而定;会员单位排出全部团体比赛名次,非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排并列名次;会员单位与非会员单位混排单打名次。
(二)比赛评选&最佳参赛队&、&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
(三)执委会将组队参加本年度全国少儿乒乓球杯赛总决赛,会员单位和获得本届男女儿童乙组、丙组团体前两名的单位优先参加。
十二、报名办法:
(一)使用统一报名表(见附件),打印加盖公章后寄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实验小学、文化路52号,邮政编码:266400,联系人:王军,电话:),同时将电子表格发往报名邮箱:。直板运动员必须标出,否则不予编排。
(二) 会员单位报名日期截止到5月15日,非会员单位报名日期为5月16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编排。
(三)报名后,需更改报名的,须在6月1日前告知;之后凡每更改一项交纳更改费用50元。
(四)本次比赛规模为运动员500人,请在报名之前预先联系报名事宜;执委会收到报名表后会及时反馈;如果在快递发出一周后没有回信,请电话联系确认。
十三、参赛经费:
(一)非会员单位参赛费500元,会员单位缴纳会费、不收参赛费。2、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4日报到收7天费用,5日报到收6天费用,不分早晚、按天计算, 提前返程者食宿费不退;本次比赛可接待200位家长食宿,每人每天200元,请各代表队在报名表上注明家长名单、人数及性别)。3、运动员报名费每人100元。4、骨龄检测费每人80元。 5、号码布每人10元。6、接送站和赛场往返交通费每人50元。
(二)为了保障各参赛单位报到的有序性,参赛单位须预先缴纳所有费用(含参赛费、报名费、食宿费、骨龄检测费、号码布费和交通费),统计编排后不参赛者不退费。汇款账号:中国银行02
王军。报名以前请提前联系;打款以后将回执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同寄出。
十四、关于返程车票:
鼓励各单位自己解决返程票,如需组委会预定返程票者请于赛前7天联系。每张票手续费20元。联系人:刘胜兵:。
十五、报到:
报到日期:乙组、丙组运动员在7月4日开始报到,7月4日上午至5日上午11时进行骨龄测试;其他组别运动员务必于7月5日前报到;7月6日开始比赛。
报到地点及食宿地点安排:详见&幼苗杯&执委会官方网站&执委会公告&。
接站:各单位务必提前10天告知到达日期、时间、车次、人数,到站地点,以便接站。联系人:刘胜兵,电话: 。
十六、领队、教练员和裁判长联席会
于7月5日下午17:00召开,地点:美乐宾馆美食城三楼大厅。
十七、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队在当地自行办理,责任自负。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可咨询&王军&(电话: QQ:)。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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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责任编辑: 计丹妮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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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少儿乒乓球杯赛组委会公布总决赛竞赛规程
2月14日消息,2014年全国少儿乒乓球杯赛组委会公布了总决赛竞赛规程,本次比赛将于日至28日,在辽宁省兴城市举行。比赛分为四个单项: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届时敬请关注!
2014年全国少儿乒乓球杯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至28日,在辽宁省兴城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三、竞赛组别
10岁组(日至日出生)和11岁组(日至日出生)
四、参加单位
&新星杯&、&向阳杯&、&开拓杯&、&奥星杯&、&创新杯&、&娃娃杯&&四环杯&、&幼苗杯&执委会。
五、参加办法
(一)以各杯赛执委会名义组队报名参赛,各参赛队均向所属杯赛执委会报名,不得直接向总决赛组委会报名。
(二)各杯赛执委会可报团长1人(由各杯赛执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秘书长1人(由各杯赛执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教练最多6人。
(三)各杯赛执委会可报男、女各2个团体,每个团体可报5名运动员,所有报名的选手均可参加单打比赛。
(四)运动员代表不同单位参加不同的杯赛都取得参加总决赛资格时,由运动员自行选择参加总决赛所代表的单位。
(五)各杯赛执委会在各杯赛中应对报名参加10岁和11岁组的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骨龄检测合格者,并必须参加过当年度各杯赛相应组别的运动员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总决赛。
(六)总决赛组委会将对报名参赛运动员检查第二代身份证,并进行骨龄检测。骨龄不合格者,将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七)参加本次赛事的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竞赛,并自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六、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采用斯韦思林杯(5场单打)的比赛方式,团体赛中的每场比赛均为5局3胜制,团体赛种子将依据2013年少儿杯赛总决赛的团体名次确定。
(二)每场女子团体比赛中,必须有一名直拍或颗粒胶(进攻型)打法的运动员出场比赛;每场男子团体比赛中,必须有一名运动员为直拍或削球或颗粒胶(进攻型)打法出场比赛。
(三)单打比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和淘汰赛增加附加赛的比赛方式,均采用5局3胜制。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的打法在单打与团体赛中必须保持一致。
(五)比赛执行中国乒协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六)比赛使用三星白色乒乓球。
(七)本次比赛将进行球拍检测。
(八)本次比赛将进行文化课测试,测试未能达到最低合格线者,将不能进行比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赛录取前3名,男、女单打比赛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获得11岁组男、女单打前8名的选手可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少年乒乓球比赛南方赛区或北方赛区的比赛,不占原单位名额。
(三)获得男、女单打11岁组前4名的选手可参加当年度举行的全国优秀苗子集训选拔赛。
八、报名和报到
(一)实行网上报名,请各单位在中国乒协官方网站(tabletennis.)下载全国少儿杯赛总决赛报名表,并于9月1日前发到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一部专用报名邮箱()。逾期报名如被接受,需交纳手续费2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的报名表一律先寄到各杯赛执委会,再由各杯赛执委会统一报到总决赛组委会。
(三)运动员按水平高低依次写明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握拍、打法等。
(四)报名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如需要更改请与所属代表团联系,再由代表团与总决赛执委会商榷。各参赛队的越级更改报名,总决赛组委会不予受理。
(五)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发补充通知。
(六)比赛所需经费详见比赛补充通知。
九、裁判员和资格审查人员
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将选派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2名,裁判长助理1名以及骨龄检测人员2名。承办单位可选派1名国家级以上的副裁判长。上述人员的一切费用由赛区负担。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原则上应选派一级以上的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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