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目录中通用设备批量域名含义采购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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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制定。序号目 录 项 目备&& 注采购类型/(一)货物类 (A)/计算机设备及软件(A0201)&&1台式计算机&&&& (A)& &单项或批量小于50万元为协议供货;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为批量集中采购2便携式计算机&& (A)3平板式微型电脑 (A)4移动存储设备&& (A)&单项或批量小于200万元为协议供货;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为项目采购5显示设备&&&&&&& (A)6碎纸机&&&&&&&& (A)7传真通信设备&& (A)8服务器&&&&&&&& (A)含零配件 9计算机工作站&& (A)& &10路由器&&&&&&&& (A)&11交换设备&&&&&& (A)&12存储设备&&&&&& (A020105)指磁盘机、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等,移动存储设备除外13打印设备&&&&&& (A)指喷墨、激光、针式、支票、标签及便携式打印机等14KVM设备&&&&&&& (A)&15扫描仪&&&&&&& (A)&16机柜&&&&&&&&&& (A)&17计算机软件&&&& (A020108)指计算机通用软件18计算机设备零部件(A020109)指硬盘保护卡/办公设备&&&&&&&& (A0202)&19复印机&&&&&&&& (A020201)&20投影仪&&&&&&&& (A020202)含投影幕 21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3)&22照相机及器材&& (A020204)&23电子白板&&&& &&(A020205)&24触控一体机&&&& (A020207)&25速印机&&&&&&&& (A)&26条码打印机&&&& (A020211)&27保险柜&&&&&&&& (A060502)&&/车辆&&&&&&&&&&&&& (A0203) 含新能源汽车协议供货28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 (&&&&&&&&&&&&&&& (A020301) &29乘用车(轿车)& (A020305)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不超过(含)9个座位30客车&&&&&&&&&&& (A020306)指除驾驶员座位外,座位数超过9座/机械设备&&&&&&&&& (A0205)&单项或批量小于200万元为协议供货;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为项目采购31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指单元式、机房专用空调32其他制冷空调设备(A)指多联机式空调/电气设备&&&&&&&& (A0206)&33不间断电源&&&& (A)&34空调机& &&&&&&&(A)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机式空调35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A0207)指卫星导航设备/通信设备&&&&&&&&& &(A0208)&36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08)含安装服务/广播、电视、电影设备(A0209)&37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 (A)&38普通电视设备&&& (A)&39通用摄像机&&&&& (A)含零配件40视频监控设备&&& (A)含安装服务/政法、检测专用设备(A0325)&41& 消防设备&&&&&&&& (A032501)指灭火器42家具用品&&&&&&&&&& (A06)指单项或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 (A0901)指通用耗材43&复印纸&&&&&&&&&&& (A090101)&&&&&&& 44硒鼓、粉盒&&&&&&&& (A0902)/(二)服务类&& (C)&&45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C0403)指轿车、客车等车辆租赁单项或批量小于50万元为定点服务,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实行竞价/印刷和出版服务&&&& &(C0814)&46& 印刷服务&&&&&&&& &(C081401)指单项或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本单位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保险服务&&&&&&&&&& &(C1504)&47&& 人寿保险服务&& &&(C150401) &48&& 机动车保险服务&& (C)&定点服务49基础电信服务&&&& &&(C030101)指互联网接入服务50计算机设备租赁服务(C0401)51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C0402)/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52&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301) &53& 车辆加油服务&&&&& (C050302)&54会议服务&&&&&&&&&&& (C0601)&55法律服务&&&&&&&&&&& (C0801)&56会计服务&&&&&&&&&&& (C0802)&57审计服务&&&&&&&&&&& &(C0803)&58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C0805)&59票务代理服务&&&&& &&(C0816)指航空机票的票务代理买售60物业管理服务&&&&& &&(C1204)指办公场所及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维护、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保安、园林绿化等的管理服务&&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救灾物资、病虫害防治物资和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材和专用教学设备、消防装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警用特种车、消防用车、环保用车、医疗用车等专业技术车辆,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除外)、文化活动、城市规划编制、云计算服务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一)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二)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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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北京国采通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青岛市2015年 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文件
青财采〔2014〕13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2015年
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授权,现将《青岛市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市本级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2015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采取部门集中采购、部门分散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网上超市等多种方式互为补充的执行方式。
1.部门集中采购
⑴范围。目录附表标注为“部门集中采购”“网上超市”,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⑵要求。由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按规定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原则上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也可以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开评标场所。
2.部门分散采购
⑴范围。目录附表标注为“部门集中采购”且采购金额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以及目录附表标注为 “部门分散采购”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⑵要求。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采购方式,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采购。注意事项:
——在青岛政府采购网“分散采购公告”专栏发布采购公告。
——开评标场所须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能保证将现场音像进行储存,并作为项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
——评标专家应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不得从代理机构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档案,由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青岛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存。
3.批量集中采购
⑴范围。目录附表标注为“批量集中采购”且年度采购数量5台以上的计算机和打印机采购项目。
⑵要求。按照《2010〕1号)确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采购。
4.网上超市
⑴范围。目录附表标注为“网上超市——二次竞价、网上竞价、商场供货、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其中:
——超过20万元,仍可按网上超市办法采购的项目。包括:公务用车、法律服务、审计服务、办公耗材、图书资料、车辆加油维修保险以及工程前期中的工程咨询、工程测绘、工程造价项目。
——工程前期中工程勘察、设计以及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下按网上超市办法采购。30万元(含)以上按工程招投标程序办理。
——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等市政用车项目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按网上超市办法采购。
——除上述采购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网上超市采购金额确定在20万元以下。其中:室内外修缮、装饰装修工程一次性维修1万元以下可自行采购,全年不得超过3万元;印刷、路由器、交换机、办公家具、图书资料全年采购金额3000元以下的,可自行采购。
⑵要求。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采〔2013〕7号)确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采购。
5.自行采购
——特殊文化艺术品或宣传品的创作及制作。
——有地理位置等条件要求的房屋购置及房屋、场馆场地租赁。
——属非政府独立产权,且物业管理主导权不属于政府机构的物业管理(租用房屋,且物业为统一确定的)。
——境外推介洽谈、招商、会议、专题宣传、展览、宴请等。
——会议、培训(属《青岛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青办发〔2014〕12号)、《青岛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青财行〔2014〕14号)文件所规范的会议及培训)。
——公务用车离开市区执行公务的加油、维修费;非公务用车使用的燃油及其他燃料的购置。
——图书资料中的外文图书、电子图书、中外文期刊、报纸、地方史志、古籍资料。
——项目方案公开征集奖励或补偿(不含后期设计)。
——办公地点不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区域的单位,采购网上超市范围内的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在网上超市采购,还可以在所在区市的定点或协议供应商库内采购。
——上级有关部门有明确文件要求、已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供应商且时间不超过一年或指定唯一供应商且价格明确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正式公文)。
⑵要求。上述自行采购项目以及经批准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单位应成立采购小组,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采购,做好记录,由单位存档保管。
采购单位无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还是自行组织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并遵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二)市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均为20万元(含20万元)。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80万元(含80万元)。
预算80万元及以上项目确需使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方式的,以及 20万元及以上项目确需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须事前经市本级财政部门审批。按《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资金预算评审工作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字〔2011〕83号)要求需进行预算评审的项目,以预算评审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200万元以上项目确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须经过预算评审后方予审批。
二、区(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区(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
各区(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及执行方式,由各区(市)财政部门在转发本通知时予以明确。
各区(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应符合本地财力及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可以参照市本级目录范围适当调整,原则上不得缩小公布的集中采购范围,调整情况应在本通知印发一个月内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二)区(市)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1.区(市)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货物类和服务类10万元、工程类采购限额标准为2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50万元。
预算50万元及以上项目使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方式的,1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使用单一来源方式的,须事前审批。
各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非招标方式审批及进口产品审批,审批情况需按项目登记存档,并于季度末报青岛市财政局备案。
2.各区(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
3.通过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组织采购的,供应商范围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执行方法及限额标准由各区(市)自行设定,也可使用市级网上超市供应商库。
三、注意事项
(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严格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属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2.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严格执行财政部、司法部《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的发展。
4.支持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发展,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12〕9号)文件规定执行。
5.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
范围。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及与之配套资金,采购本目录范围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复后执行。没有采购预算和计划,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公务机票、办公耗材、车辆加油维修保险采购项目,以及自行采购项目,不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未经过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入预算单位账户的资金,如需采购,预算单位应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追加手续,并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时限。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报送时间,应严格按照《青岛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日内,将调整的政府采购预算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每季度结束前日内,各预算单位需将下一季度政府采购计划表(附表)报送财政部门。已报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项目,均需按次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及采购结果确认。
(三)明确合同备案和合同期限
1.合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应按照规定于合同签订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合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合同;部门分散采购项目合同;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履行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政府采购流程的项目合同;网上超市项目合同。其中:网上超市项目中除办公耗材、公务机票、车辆加油维修保险,以及单次采购金额二万元以下的定点采购不需备案外,其他项目均须备案。
2.服务类项目合同期限。物业管理、保安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维保等服务项目,在不改变原合同标的额及服务内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1-3年的服务合同。其中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可参照《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采〔2013〕19号)和《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采〔2013〕25号)的要求办理。其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服务类项目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比照上述原则续签补充合同进行延期。
(四)做好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衔接
按照《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69号)要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本着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对于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 (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执行《青岛市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凡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查实,财政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通报有关部门,并视情况停止财政资金支付。
《青岛市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由青岛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青岛市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
&&&&&&&&&&&&&&&&&&&
青岛市财政局
&&&&&&&&&&&&&&&&&&&&&&&&&&&&
20141229&&
───────────────────────────
&&青岛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印发& &
青岛市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
采购组织形式
办公自动化设备
大、中、小型计算机
部门集中采购
台式微型计算机
批量集中采购(全年5台以下可网上竞价)
便携式计算机
批量集中采购(全年5台以下可网上竞价)
网上超市——网上竞价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A4多功能一体机
批量集中采购(全年5台以下可网上竞价)
批量集中采购(全年5台以下可网上竞价)
喷墨打印机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显示器(含触摸屏、大屏幕设备等)
部门集中采购(其中,20万元以下的高清投影触摸屏实行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不间断电源(UPS)
部门集中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投影机(含视频展示台)
网上超市——网上竞价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数码摄像机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网上竞价
网上超市——网上竞价(全年3000元以下可自行采购)
硬件防火墙
网上超市——网上竞价
网上超市——网上竞价(全年3000元以下可自行采购)
其他网络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通用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等直接从市场可以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视听及采编设备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线性编辑机
部门集中采购
非线性编辑机
部门集中采购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灯光音响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其它视听及采编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无线电监测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殡仪火化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炊事厨房设备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 油烟机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 热水器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 净水器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 洗衣机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 燃气灶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其它厨房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锅炉及供热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警用设备和用品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空气调节设备
中央空调设备及末端
部门集中采购
分体式空调机
网上超市——商场供货
其他空调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测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普通公务用车
特殊专用汽车(包括工程车、工具车、卡车、消防车、救护车、通讯广播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等专用汽车)
部门集中采购
(其中,50万元以下市政用车实行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林牧渔机械
部门集中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全年3000元以下可自行采购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建筑、装饰材料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其他专用物资
部门集中采购
办公消耗用品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全年3000元以下可自行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分散采购
课题研究、规划
部门分散采购
经贸活动、会议和展览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项目评审(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服务等)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信息化监理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工程监理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30万元以下)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工程前期——工程咨询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20万元以下定点采购)
工程前期——工程勘察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30万元以下)
工程前期——工程测绘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30万元以下)
工程前期——工程设计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30万元以下)
工程前期——工程造价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20万元以下定点采购)
&&& 社会保险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 劳务派遣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 社会养老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 文化体育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 环境服务(环境监测监控、垃圾与&&& 污水处理、市政设施维护、清理小广告)
部门集中采购
&&& 行业调查统计分析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检验检疫检测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分散采购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全年3000元以下可自行采购
信息管理软件开发、升级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维护、维修
部门集中采购
维修、维护
通用办公设备维修、维护
部门集中采购
专用设备维修、维护
部门集中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物业管理、后勤服务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食堂餐饮服务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单位保洁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单位保安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旅行社服务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公务差旅机票
部门集中采购
房屋建筑工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修缮、装饰装修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其中,20万元以内的室内外修缮、装饰装修工程实行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其中,20万元以内给排水、热力工程实行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 空调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 电梯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 消防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 弱电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 监控工程
网上超市——二次竞价
&&& 户外景观工程(木塑)
网上超市——定点采购
&&& 灯光音响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 标准体育场地
部门集中采购
&&& 场区道路
部门集中采购
&&& 环保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 园林绿化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 水利防洪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 电信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 交通运输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分散采购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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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政策文件
市国土资源局
服务对象分类
生命周期分类
信息格式/语种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本级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本级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现将《安庆市本级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有关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庆市财政局
&&&&&&&&&&&&&&&&&&&&&&&&&&&&&&&& 日
安庆市本级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品 目 名 称
限 额 标 准
一、货物类
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
&&&&&&& 计算机
&&&&&&& 网络设备
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调器等
&&&&&&& 移动存储设备
& &&&&&&打印机
&&&&&&& 复印机
&&&&&&& 多功能一体机
&&&&&&& 速印机
&&&&&&& 投影仪
&&&&&&& 扫描仪
&&&&&&& 传真机
&&&&&&& 碎纸机
&&&&&&& 照相机、摄像机
其他办公自动化
&&&&&&& 电视机
批量采购满2万元的
&&&&&&& 电冰箱
包括电冰柜、冷藏柜等
洗衣机、吸尘器
&&&&&&& 其他电器设备
包括DVD,其他音响设备等
&&&& &&&空调机
&&& 广播电视设备
批量采购满2万元的
&&& 仪器仪表
&&& 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 计量标准器具及两具、衡器
包括各类电动汽车
&&&&&&& 轿车
&&&&&&& 越野车
包括吉普车
&&&&&&& 旅行车
包括面包车
&&&&&&& 大客车
&&&&&&& 其他车辆
包括工程用车、工具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无线电监测车、道路清洁用车、其他专业用车等
&&& 医疗设备、器材
批量采购满2万元的
&&& 兽医设备
&&&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消防器材
批量采购满2万元的
&&& 交通管理器材
&&& 公安设备、器材
&&&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
&&& 灯光、音响设备
&&& 舞台设备
&&& 体育设备&&
&&& 变配电设备
&&& 电梯、锅炉设备
批量采购满10万元的
&&& 档案设备
批量采购满2万元的
&&& 教学设备
&&& 实验设备
家具用具、消耗品、材料
&& &家具用具
批量采购满5万元的
包括床、桌、柜、架类等
&&& 厨卫设备
&&& 图书资料
包括中小学免费教课书、大中专院校图书馆藏书等
&&& 纺织品、皮革和被服装具
包括被服、床上装具等
&&& 复印纸
批量采购满2万元的
&&& 硒鼓、粉盒
&&&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
包括磁盘、UPS等
&&& 建筑建材、装饰材料
批量采购满10万元的
&&& 抗灾救灾救济物资
批量采购满30万元的
&&& 防汛抗旱物资
&&& 农用物资
批量采购满10万元的
包括良种等
&&& 其他材料
&&&&&&& 药品及医疗耗材
批量采购满10万元的
&&&&&&& 胶片胶卷
批量采购满2万元的
&&&&&&& 录音录像带光盘等
&&&&&&& 应用软件
指不需另行开发的成品软件
二、工程类
&& 建筑物、土木工程施工
单项采购满10万元的
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工程项目
&& 安装服务
包括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管道施工、暖通及空调安装等
&& 室内外装修
包括玻璃、木工、五金件安装,粉刷、贴砖纸等
&&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单项采购满10万元的
三、服务类
&& 会计、审计和簿记
单项采购满2万元的
包括各类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服务
&& 建筑设计
单项采购满10万元
&& 工程监理
&&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包括办公、教学、科研、医疗、测绘等软件开发、设计和安装
&& 印刷与出版
批量采购满2万元的
包括各类书籍、资料的印刷
&& 宣传展览
&& 会议服务
&& 车辆保险、维修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采购满2万元或批量采购满1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满10万元。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
  (二)工程类:单项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
  (三)服务类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采购项目。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凡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特设专户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等),依法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采购人应根据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认真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对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暂时无法细化的项目,待项目细化后,凡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三)市本级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分散采购。实行分散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资格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报经市财政局批准。
  (五)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凡适合政府采购的,原则上都应实行政府采购。
  (六)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执行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有关规定,优先购买环保、节能和自主创新产品。
  (七)政府采购应该采购本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及省财政厅、经信委财购〔号文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的,应当执行《安徽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购[号)。
  (十)安徽政府采购网()、安庆政府采购网()、安庆招标采购网()为全市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发布媒体。
  (十一)本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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