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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2004年注册淘宝网,用淘宝已超十年,应该算是他们第一批忠实用户,但一年前,他们用无耻的【神逻辑】彻底把我雷翻了:“需要买家提供立案回执淘宝网才能提供卖家信息”。这是啥逻辑?你淘宝网不提供卖家信息,我怎么去立案?告ID吗?立不了案哪来立案回执?  你淘宝把卖假货的小弟保护得真是好啊!为了小弟们的安全,你淘宝网不惜引火烧身,也绝不提供卖家信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既然你淘宝网一副英勇无畏、向我开炮的样子,我实在不忍拒绝,好的,我满足你!
楼主发言:212次 发图:
  民事起诉状  原
告:XX,男,汉族, XX年X 月X 日生,身份证号码:XXX ,住XXX,电话:XXX  被
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住 所 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0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69号3号楼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马云,董事长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按订单编号:023支付的价款179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按订单编号:023支付价款三倍的增加赔偿金537元;  3、因维权而产生的鉴定费、误工费、车旅费、邮寄费、复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4年8月,原告在淘宝网实名注册帐号:XXX。日,原告使用帐号XXX在被告运营的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件标称“ONLY正品代购2014专柜新款夏装女老虎头皇冠短袖T恤上衣”的ONLY牌T恤上衣,卖家店铺名为:阿业专柜正品代购,订单编号:023,价格是179元包邮,交货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XXX。6月17日原告收到该卖家通过物流公司天天快递(运单号码:)发来的上衣一件,但经与卖家该商品页面详情对比,发现收到的上衣与该卖家发布的“100%实物拍摄” 图片明显不一致,于是原告将该上衣拿到三峡广场凯德广场ONLY专柜验货,经营业员确认该上衣非专柜正品。6月21日原告通过淘宝网官方指定即时通信工具“淘宝旺旺”质问卖家“为什么发来的衣服不是正品”,卖家直接表示“觉得是假的可以给我们退回来,我们负责来回运费”,原告要求卖家按照新消法规定假一赔三,卖家拒绝。6月24日原告以“认为收到假货”为由向被告投诉,并按被告要求上传了对比图片,按照淘宝网流程卖家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进货凭证以证清白,其间原告一直提醒卖家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上衣为专柜正品,但直至限期结束,被告7月9日作出原告维权成立的判定,卖家也没有提供任何相关进货凭证。在被告作出原告维权成立的判定后1小时,卖家被被告以“因出售假冒商品”的理由处罚1次。被告作出原告维权成立的判定后,要求原告必须将该上衣退回给卖家才能退款,因该要求与被告的“假冒商品的处理原则”相违背,原告拒绝退货给卖家,被告因此拒不退款至今。被告又违规提出如需不退该上衣,需要原告提供ONLY品牌权利人的书面假货鉴定证明,原告电话联系ONLY品牌权利人: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该公司表示不接受个人鉴定申请,可由被告与其联系鉴定事宜,于是原告将情况告知被告,而被告拒绝协助联系鉴定事宜。这期间原告多次明确要求被告提供该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但被告拒不提供,故意阻碍原告起诉维权。原告通过被告维权受阻,现只得依法起诉,向贵院寻求支持。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该上衣价款179元、三倍的增加赔偿金537元以及负担相关维权费用的理由如下:  一、卖家“阿业专柜正品代购”欺诈消费者  1、在卖家该上衣商品详情的第一排即写明:“质量问题我承担运费,不是质量问题您承担哦”,而当原告6月21日通过即时通信工具“淘宝旺旺”质问卖家“为什么发来的衣服不是正品”时,卖家却主动表示“觉得是假的可以给我们退回来,我们负责来回运费”,如果该上衣确实是专柜正品,卖家怎会违背其标明的运费承担原则,主动承担来回运费,卖家被原告质问后的反应即可证明该上衣非专柜正品。  2、作为消费者,网络购物主要就是通过商品的详情介绍,包括文字描述和图片展示,对商品进行了解,并据此作出购买行为,因此商品详情介绍的真实性至关重要,法律和淘宝网相关规则都是明文禁止虚假描述的。而在卖家该上衣商品详情的第二排用大字体突出标明“100%实物拍摄”,那么收到的实物就理应与其“100%实物拍摄”图片一致。而原告将收到的上衣与其号称“100%实物拍摄”图片进行对比,发现多处明显不同,显然“100%实物拍摄”是卖家故意的虚假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的行为。《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欺诈行为:(八)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因此,该卖家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应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原告要求卖家赔偿该商品价款179元及三倍的增加赔偿金537元,合理合法。
  3、天猫ONLY官方旗舰店系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开设,等同于ONLY在各实体商场开设的专柜,其商品均为专柜正品。经原告用收到的上衣与该ONLY官方旗舰店同款上衣图片进行对比,同样有多处明显不同,显然卖家“阿业专柜正品代购”卖给原告的绝非ONLY专柜正品,而该卖家却在其店铺名、商品标题、商品详情等多处标明“专柜”、“正品”字样,故意欺诈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原告要求卖家赔偿该商品价款179元及三倍的增加赔偿金537元,合理合法。  4、从该卖家的店铺名及商品详情都清楚的说明该店为专柜正品代购店,即提供从专卖店里直接拿货,然后再卖给买家的服务。既然是从专柜拿货,必然有发票或购物小票,因为专柜出货时都会有一个凭据,不管这个货卖给谁,专柜都是有库存记录软件的,出一个货,要从软件上减少一个库存,同时也要出票。而该卖家在被原告向被告投诉后,被告根据相关规则限期要求其提供相关进货凭证,但直至限期结束,被告7月9日判定原告维权成立,该卖家也没有提供相关进货凭证(至本起诉书递交法院时仍未提供)。因此可以确定,该卖家不是在正规专柜进货,所以他拿不出专柜出据的发票或购物小票,所卖的上衣绝非专柜正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因此,卖家应为拿不出进货凭证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该卖家因不是在承诺的专柜拿货,再次故意欺诈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原告要求卖家赔偿该商品价款179元及三倍的增加赔偿金537元,合理合法。
  二、原告以“认为是假货”为由发起售后维权,被告按其规则判定为“维权成立”,同时对卖家进行了内部处罚,也就是说被告也认定了卖家卖假货、商品与描述不符,欺诈消费者的事实,却拒不退款,不依法执行退一赔三的法律规定。在事实如此清楚、证据如此充分的情况下,被告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明知原告合法权益被侵害,未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原告合法权益,依法应与该卖家承担连带责任;在原告多次明确要求下,被告均拒绝提供该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阻碍原告起诉维权,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至今得不到保护。  综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因经营者责任引起的消费争议,消费者为解决该争议而产生的交通费、邮寄费、运输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由经营者承担。”,现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该商品价款179元及三倍的增加赔偿金537元,并承担原告因维权而产生的鉴定费、误工费、车旅费、邮寄费、复印费等合理费用,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望贵院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
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日
  本起诉书无版权,各位有需要的无需知会楼主,直接Ctrl+C,稍加修改,即可使用。
  因拿不到售假卖家的信息,只好随便在网上搜搜,你淘宝网的信息倒是很全啊,符合起诉要求,就告你吧,哈哈!淘宝,你冤吗?
  顶一个,,买到过假货
  这必须得顶……  
  必须支持  
  你一点都不冤!因为你淘宝知道要拿到这一纸立案通知书很难,你也知道10个有9个都只会骂两句就了事,所以你依然牛B轰轰拒绝提供卖家信息,充大哥,护小弟。  可我刚好是那另外1个,我非把这案立了不可!为立案,法院我跑了6、7趟,为什么?因为去年还没有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庭会对起诉书进行实体审查,立案法官瞬间变身淘宝代理人,说你跟淘宝是有管辖协议的,你这个只能到杭州去告,你自己上网查一查云云。顿时我有一种感觉,法院跟淘宝是一伙的,这该怎么破???
  顶  
  立案法官说不能立案,要把起诉书退给我。我坚决不同意,“如果你们拒绝立案,必须出具书面通知给我,我到中院去告!"他们看我这么坚决,只得叫来庭长,我马上用手机查了个案例给他看,他看后表示让我补充些案例资料来,这让我又看到了一点希望。  
  在网上一搜,关于网站协议管辖纠纷,全国最给力的要数广州法院了,一、二审法院均依法裁定网站协议管辖条款无效,并作为广州中院“十大电子商务纠纷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为了表明不是只有广州这么判,又找了几个其他城市法院的案例,打印好一起交给立案法官,法官看后表示要开会研究。几天后庭长约我当面沟通,我再次把为什么不告卖家只告淘宝的原因和法律依据进行了陈述,几天后,立案成功。
  顶上去
  没几天,哦不对!没几周,嗯,也不对!掰手指算了一下,不久不久,8个月后,法院判决:被告淘宝网败诉!对原告退一赔三!注意:是判淘宝网赔偿,而不是由淘宝卖家赔偿。这结果,是你淘宝网自找的,上次PK工商总局上头条上得不够是不是?  大家不要光看不动啊,顶起!帮马云上头条!
  楼主敲诈勒索犯吧,你到低买了多少?如果人家卖的假货应该去举报让政府部门罚款。你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是社会流氓的行为,比卖假货更可恨。
  判决书第6页有金额,从金额看,构不成敲诈勒索,让你失望了
  向谁举报?政府部门罚款?你不知道政府部门是张三丰的门下?
  @u_15-06-09 10:29:59  楼主敲诈勒索犯吧,你到低买了多少?如果人家卖的假货应该去举报让政府部门罚款。你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是社会流氓的行为,比卖假货更可恨。  -----------------------------  听你口气,是卖家吧,而且还是经常被投诉控告的那类卖家。
  你没有在淘宝售后里申请假一赔三吗?
  淘宝网的假一赔三你也信?我们来看下淘宝网是怎么说的:“假一赔三”特色服务规定,只有购买支持“假一赔三”特色服务的商品,消费者才可享受到该服务保障。卖家未参加“假一赔三”特色服务的,仅支持消费者按淘宝流程退货退款。  淘宝网违法为商品服务范围设限制,纵容售假。
  而且淘宝网所谓的“假一赔三”特色服务将新《消法》规定的三倍赔偿标准降为两倍,明显有悖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故意减轻法定责任。  而且你要想获得这两倍赔偿,是相当难的!除非有书面的假货证明,否则淘宝网只退货退款。
  所以说为什么淘宝一天到晚说打假,假货却越来越多!因为你淘宝的规则在纵容售假,而售假卖家几乎没有任何损失,最多承担个退货运费,但骗到一个就能获得至少上百元的利润,几乎等于是0风险,这就是淘宝假货泛滥的根本原因!所以淘宝不是在打假,而是在假打!在淘宝卖假货的念头当时都有从我脑里闪过,因为确实是低风险,高收益,一本万利!这就是制度之恶会产生的后果!
    每次回复看到天涯的相关推荐标题就觉得可笑:“马云称淘宝投入超两千人专门打假!”  你们是在打假还是在假打,你淘宝你马云,心里都很清楚!
  淘宝要求买家提供的书面假货证明,其实是相当难拿到的。我当初以为跟品牌权利人一联系,他们一听有假货线索,都很积极,出证明,主动去打假。而现实是人家都已经麻木了,不接受个人鉴定申请,你根本没法拿到这重要的证据。
  顶上去再说
    看了这个帖子,让我想起了淘宝的【神逻辑】录音,贴上来大家看看
  被告客服电话录音  (文字版)  通话双方:原告和被告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叶儿  通话时间:日  通话内容:  原告:请问你是淘宝客服是吧,请问工号多少?  客服:对。叶子的叶,儿子的儿。  原告:没有工号吗?  客服:我们的化名就是工号。  原告:那现在请你提供卖家真实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因为根据《消法》你们交易平台有义务提供卖家的资料,你可以去查一下。  客服:第一个,先生我给你提醒一下,首先卖家的信息要披露给你,需要你提供一下立案回执单淘宝网才能把信息披露给你的,这是基本流程。  原告:拜托,你不提供,我怎么去立案?我告谁啊?ID吗?  客服:卖家的信息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给你的,不好意思。  原告:你这么说,你会为淘宝网负责的,你可以去看一下消法。  客服:可以的,没有问题。  原告:你不提供是吧?你是不是不提供?  客服:我们没有办法提供,不是不提供,是没有办法现在给你提供。  原告:那就是不提供嘛!因为你不提供,我没法告他啊!
10:29:59  楼主敲诈勒索犯吧,你到低买了多少?如果人家卖的假货应该去举报让政府部门罚款。你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是社会流氓的行为,比卖假货更可恨。  -----------------------------  @骑马踏云
11:07:29  听你口气,是卖家吧,而且还是经常被投诉控告的那类卖家。  -----------------------------很抱兼 我没在淘宝上卖过东西 我也不会网购 也让你失望了 敲诈勒索团伙 坏事儿做多了 死的快
  淘宝的态度就是这么牛B!
  @骑马踏云
11:02:10  向谁举报?政府部门罚款?你不知道政府部门是张三丰的门下?  -----------------------------  不明的你是什么意思 张三丰和政府部门什么情况 相差几百年呀 总之 敲诈勒索是很坏人干的事儿 可恨 可耻 人渣
10:29:59  楼主敲诈勒索犯吧,你到低买了多少?如果人家卖的假货应该去举报让政府部门罚款。你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是社会流氓的行为,比卖假货更可恨。  -----------------------------  @骑马踏云
11:07:29  听你口气,是卖家吧,而且还是经常被投诉控告的那类卖家。  -----------------------------  @u_15-06-09 16:25:05  很抱兼 我没在淘宝上卖过东西 我也不会网购 也让你失望了 敲诈勒索团伙 坏事儿做多了 死的快  -----------------------------  那按你的意思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要求退一赔三,也是在敲诈勒索?而法院竟然还支持我敲诈勒索?
  @骑马踏云
11:02:10  向谁举报?政府部门罚款?你不知道政府部门是张三丰的门下?  -----------------------------  @u_15-06-09 16:28:52  不明的你是什么意思 张三丰和政府部门什么情况 相差几百年呀 总之 敲诈勒索是很坏人干的事儿 可恨 可耻 人渣  -----------------------------  张三丰的太极,以“推”最为有名
  所有在淘宝上过当,受过骗的都来顶,都来把事件曝光
  顶上去
  无耻淘宝,赶快赔钱!  
  淘宝越来越霸气,越来越嚣张,正是因为10个人有9个人都忍气吞声,他才这么狂!
10:29:59  楼主敲诈勒索犯吧,你到低买了多少?如果人家卖的假货应该去举报让政府部门罚款。你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是社会流氓的行为,比卖假货更可恨。  -----------------------------  @骑马踏云
11:07:29  听你口气,是卖家吧,而且还是经常被投诉控告的那类卖家。  -----------------------------  @u_
16:25:05  很抱兼 我没在淘宝上卖过东西 我也不会网购 也让你失望了 敲诈勒索团伙 坏事儿做多了 死的快  -----------------------------  @骑马踏云
16:32:45  那按你的意思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要求退一赔三,也是在敲诈勒索?而法院竟然还支持我敲诈勒索?  -----------------------------  你不知道国家的法律很乱呀 几种法相互冲突,断章取义时有发生,要不也不会有那么多防民了。总之 不劳而获 ,获取他人钱财是坏人干的事儿 ,说实话 你们是团伙作案吧 而且干的肯定不是一起案子 利用法律漏洞敲诈勒索的事我听说不少
正义应该是行政部门跟根椐事实情况对企业处罚 应该鼓励举报人获得罚金分成 而不是让流氓无赖扰乱正常的商业活动。
  支持维权  
  支持维权  
10:29:59  楼主敲诈勒索犯吧,你到低买了多少?如果人家卖的假货应该去举报让政府部门罚款。你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是社会流氓的行为,比卖假货更可恨。  -----------------------------  @骑马踏云
11:07:29  听你口气,是卖家吧,而且还是经常被投诉控告的那类卖家。  -----------------------------  @u_
16:25:05  很抱兼 我没在淘宝上卖过东西 我也不会网购 也让你失望了 敲诈勒索团伙 坏事儿做多了 死的快  -----------------------------  @骑马踏云
16:32:45  那按你的意思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要求退一赔三,也是在敲诈勒索?而法院竟然还支持我敲诈勒索?  -----------------------------  @u_15-06-10 09:18:31  你不知道国家的法律很乱呀 几种法相互冲突,断章取义时有发生,要不也不会有那么多防民了。总之 不劳而获 ,获取他人钱财是坏人干的事儿 ,说实话 你们是团伙作案吧 而且干的肯定不是一起案子 利用法律漏洞敲诈勒索的事我听说不少
正义应该是行政部门跟根椐事实情况对企业处罚 应该鼓励举报人获得罚金分成 而不是让流氓无赖扰乱正常的商业活动。  -----------------------------  那请问消法和哪部法相冲突啊?即使有冲突,法院也会依照规定进行法律适用
10:29:59  楼主敲诈勒索犯吧,你到低买了多少?如果人家卖的假货应该去举报让政府部门罚款。你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是社会流氓的行为,比卖假货更可恨。  -----------------------------  @骑马踏云
11:07:29  听你口气,是卖家吧,而且还是经常被投诉控告的那类卖家。  -----------------------------  @u_
16:25:05  很抱兼 我没在淘宝上卖过东西 我也不会网购 也让你失望了 敲诈勒索团伙 坏事儿做多了 死的快  -----------------------------  @骑马踏云
16:32:45  那按你的意思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要求退一赔三,也是在敲诈勒索?而法院竟然还支持我敲诈勒索?  -----------------------------  @u_
09:18:31  你不知道国家的法律很乱呀 几种法相互冲突,断章取义时有发生,要不也不会有那么多防民了。总之 不劳而获 ,获取他人钱财是坏人干的事儿 ,说实话 你们是团伙作案吧 而且干的肯定不是一起案子 利用法律漏洞敲诈勒索的事我听说不少
正义应该是行政部门跟根椐事实情况对企业处罚 应该鼓励举报人获得罚金分成 而不是让流氓无赖扰乱正常的商业活动。  -----------------------------  @骑马踏云
09:29:42  那请问消法和哪部法相冲突啊?即使有冲突,法院也会依照规定进行法律适用  -----------------------------  @u_  如果我是职业维权人士的话,上网花时间来揭露淘宝做什么,继续闷声发大财就是了!我跟大家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请你看清楚金额,179元!这是大家网购时最常见的金额,赔三倍才500多元,远远不足以抵消我这一年来花费的精力和各项费用!傻子才会认为起诉淘宝是为了钱。
  u_  既然你一再提到我们国家的行政部门,那我用我的维权史给你上一课。  这事的主管机关是工商部门,那我们到工商局去投诉,结果如下:  1.向本地工商投诉:被告知网购纠纷按属地管理,需向卖家所在地工商局投诉。(不归我管)  2.向卖家所在地工商投诉:需提供卖家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淘宝ID是不受理的。(管不了)
  干得漂亮!
  我就买过假茵宝。
  @无耻良民z
10:38:59  我就买过假茵宝。  -----------------------------  现在网购就是维权太难了,淘宝不作为,纵容不良商家,基本上是投诉无门。
10:29:59  楼主敲诈勒索犯吧,你到低买了多少?如果人家卖的假货应该去举报让政府部门罚款。你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是社会流氓的行为,比卖假货更可恨。  -----------------------------  @骑马踏云
11:07:29  听你口气,是卖家吧,而且还是经常被投诉控告的那类卖家。  -----------------------------  @u_
16:25:05  很抱兼 我没在淘宝上卖过东西 我也不会网购 也让你失望了 敲诈勒索团伙 坏事儿做多了 死的快  -----------------------------  @骑马踏云
16:32:45  那按你的意思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要求退一赔三,也是在敲诈勒索?而法院竟然还支持我敲诈勒索?  -----------------------------  @u_15-06-10 09:18:31  你不知道国家的法律很乱呀 几种法相互冲突,断章取义时有发生,要不也不会有那么多防民了。总之 不劳而获 ,获取他人钱财是坏人干的事儿 ,说实话 你们是团伙作案吧 而且干的肯定不是一起案子 利用法律漏洞敲诈勒索的事我听说不少
正义应该是行政部门跟根椐事实情况对企业处罚 应该鼓励举报人获得罚金分成 而不是让流氓无赖扰乱正常的商业活动。  -----------------------------  拜托,这个卖家是在卖假货,这也算正常的商业活动?  楼主依法起诉,绝对应该支持,不然假货只会越来越泛滥!
  我也在淘宝买到过假货,在淘宝申请售后,淘宝要我提供假货证明,根本就拿不到!
  支持楼主维权!
  这是在网上看到的其他消费者对淘宝发出的感慨:  这次和淘宝云客服的交流更让我感到打假的不容易,一则假货很难鉴定,二则鉴定费用很高,大多数消费者就算有怀疑也不会拿去鉴定;三是现在鉴定出来是假货,维权还如此困难,客服如此推诿扯皮,根本不把消费者的问题当回事,难怪售假者那样肆无忌惮;四是就算一次举报成功,也不过扣上2分(这扣分情况不知会向消费者公开吗?),一年后清零重来,售假者并无什么损失,因此嚣张也是正常。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没有消费者的支持,哪个商家都不可能走得很远,希望淘宝明白这个基本道理。
  打击假货  需要更多楼主这样较真的人  售假成本高过售真  假货自然绝迹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高敬)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于今年7月至11月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据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农资及其他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各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并曝光不诚信网站。  此次专项行动中,工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制定相关制度规范,落实“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者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指导,监督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公开促销规则,制定投诉处理预案,对照问题主动整改,重点监督“七日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条款执行情况,坚决遏制刷信用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网络促销行为监管。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平台经营者应负的法律责任。  工商部门还将推进开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落实网店实名制,打击网络交易非法主体网站,重点打击冒用合法市场主体设立网站从事欺诈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多措并举,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执法。
  重点监督“七日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条款执行情况  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平台经营者应负的法律责任。
  只有市场管理者真正去落实了上述行动,才能真正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希望工商能实际行动,要求淘宝修改违法规则,无差别的严格执行退一赔三的法律规定!  
  顶一个  
  顶  
  @liangya-10 16:41:15  打击假货  需要更多楼主这样较真的人  售假成本高过售真  假货自然绝迹  -----------------------------  如果淘宝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根本就不需要我们以这样的方式维权
  马云一天到晚尽忙着发表演说,没时间管教这淘气孩子  监管机构也不作为,难道非要我们消费者来抽他?
  淘宝就这样,你给卖家个差评它允许你修改成好评,可是你给了好评之后就无法修改了,淘宝就是这样庇护假货的。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退一赔三;而淘宝网“假一赔三”消费者保障服务则是“退一赔二”,且设置了许多限制规定。
  其实楼主买的时候就知道是假的,因为价格便宜好多。我不是说卖假货有理或者什么,但是作为一个收入低的人,还是很欢迎这类假货的,因为买真的钱不够,这种假的说实话质量还是很不错的,归根结底人民太穷,确实是没到那个层次。
  ■淘宝网是保护消费者还是纵容商家售假
  @u_15-06-07 19:16:41  必须支持  -----------------------------
  前几天在淘宝买到有明显缺陷的半球牌电饭煲,马上投诉,却再也没有下文了.
  ■如此违背现行法律的行为,何时能废
  ■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网购消费者权益
  @15-06-11 15:49:17  其实楼主买的时候就知道是假的,因为价格便宜好多。我不是说卖假货有理或者什么,但是作为一个收入低的人,还是很欢迎这类假货的,因为买真的钱不够,这种假的说实话质量还是很不错的,归根结底人民太穷,确实是没到那个层次。  -----------------------------  说实话,我买的时候确实不知道是假的,价格并不是多便宜,原价的五折而已,很多品牌都有打5折或更低的时候。这是ONLY天猫店现在的价格  
  我买成179元,这个价格还没便宜到一眼就能分辨是不是假冒的
  @15-06-11 15:49:17  其实楼主买的时候就知道是假的,因为价格便宜好多。我不是说卖假货有理或者什么,但是作为一个收入低的人,还是很欢迎这类假货的,因为买真的钱不够,这种假的说实话质量还是很不错的,归根结底人民太穷,确实是没到那个层次。  -----------------------------  我们作为消费者,的确不同层次的需求,但卖仿品就不能号称正品,不能欺诈。  让消费者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求作出选择。
  @赖德不德了
15:55:05  前几天在淘宝买到有明显缺陷的半球牌电饭煲,马上投诉,却再也没有下文了.  -----------------------------  具体是什么缺陷?
  楼主牛~厉害 ,赞一个  
18:35:08  楼主牛~厉害 ,赞一个  -----------------------------  谢谢支持!
  @eshowjow 9楼
18:46  顶一个,,买到过假货  -----------------------------  谢谢顶贴  
  @憨憨幻竹 10楼
18:53  这必须得顶……  -----------------------------  谢谢顶贴  
  顶顶顶顶顶顶顶  
  先顶上去
  网购族请注意 天猫三星授权店居然也卖假货  4月16日,江北区公安分局打假支队接到市民报案:他在天猫三星专卖店买了一根数据线和一块电池,一共才35元,接货后一看就是假货。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该打假支队获悉,就是这35元假货,牵出一个售假团伙和两个制假团伙。前天,3名嫌疑人被带回重庆。  35元买三星电池数据线  家住江北区的小伙小张喜欢网上买东西。4月初,他想买三星手机电池和数据线,在天猫商城仔细甄别一圈后,一家专卖三星零配件的乐麦道数码专营店进入视线。  通过对比,这家店看起来很正规,是三星授权的配件网店,有些特价商品价格很便宜。于是,他选购了一块三星电池和一根数据线,一共才35元。  4月15日,小张收到快递,拆开包装就愣住了。电池做工粗糙,数据线看上去也不正规。小张很生气,向江北区公安分局打假支队报警。  打假支队联系到三星公司在北京的知识产权公司,对这两件配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电池和数据线是假的。对方称,35元连正品数据线都买不到,怎么可能还同时买电池。  打假支队开始行动,摸排到这家店在南京。就在民警调查时,天猫也接到投诉,并经过调查关掉了“乐麦道数码专营店”。重庆晚报记者昨日在天猫查询,已经找不到这家店了。  假货掺进真货卖  5月6日,通过乐麦道数码专营店的邮寄地址,民警经过摸排,找到了这家店。在囤货的小区仓库中,现场查获贴有三星商标的电池、耳机、充电器、手写板、数据线等。按其网上标价估算,价值65万元以上。  经查,这家数码专营店的两个股东,是32岁的李某及其同学王某。2013年年底,两人通过了三星授权,在天猫开网店专售三星配件。2014年,网店行货手机配件销售情况很差,利润很低。李某听到一些商家销售假冒手机配件,“这对我们冲击很大,决定采购一些假冒手机配件来卖。”  李某和王某联系上两家深圳供货商,一家销售假冒三星牌手机电池,另一家销售假冒三星牌手机数据线、充电器。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进货销售。5月6日,民警抓获了李某,王某在逃。  网上流水超500万元  民警继续调查发现,这家店网上交易流水有500多万元。李某称,没有这么多交易流水,很多是刷单的。但警从上家查起,李某打给其中一个上家张某的款项,就达到300万元。据悉,张某是专门给李某提供手机数据线、充电器和耳机的上家。  民警前往深圳,在张某的仓库现场查获了贴牌三星数据线12945根、充电器1370个、耳机300个。随后又在另外一个上家许某那里查获了假电池6500块,以及一些假商标。  “这些东西经过加工和贴标,摇身一变就成了三星原装电池。”民警称,在查获现场,有些电池经过暴晒和高温,已经变形了。“使用这样的手机电池,可能有爆炸的危险!”  网店老板李某、制售假货的上家许某和张某,3人被带回重庆。目前,3人已被拘留。
  看来遇到售假卖家,向警方报案也是一个选择,不过不是每个地方的警方都会重视打假
  帮LZ顶上去,让淘宝和卖假货的一起下地狱
  @杨威利xm
10:41:47  帮LZ顶上去,让淘宝和卖假货的一起下地狱  -----------------------------  谢谢支持!!!
  @hongyicq
12:11:33  我也在淘宝买到过假货,在淘宝申请售后,淘宝要我提供假货证明,根本就拿不到!  -----------------------------  我也是一样,很多厂家根本就拒绝做鉴定,更不要说给你开假货证明了。
  顶上去,让更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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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59  楼主敲诈勒索犯吧,你到低买了多少?如果人家卖的假货应该去举报让政府部门罚款。你有预谋的敲诈勒索是社会流氓的行为,比卖假货更可恨。  -----------------------------  @骑马踏云
11:07:29  听你口气,是卖家吧,而且还是经常被投诉控告的那类卖家。  -----------------------------  @u_15-06-09 16:25:05  很抱兼 我没在淘宝上卖过东西 我也不会网购 也让你失望了 敲诈勒索团伙 坏事儿做多了 死的快  -----------------------------  没在淘宝上卖过东西我信,你不会网购?你是猪啊。出门撞猪身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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