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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5年大连市高校学生田径运动会前天在大连理工大学中心田径场隆重举行。此次比赛共设男女100米、200米、400米、铅球、跳远、跳高等16项竞赛项目,来自大连市9所高校的近30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本次比赛。
2015年大连市高校学生田径运动会前天在大连理工大学中心田径场隆重举行。此次比赛共设男女100米、200米、400米、铅球、跳远、跳高等16项竞赛项目,来自大连市9所高校的近30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本次比赛。
大连市高等院校体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大连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主任元文学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体育凝聚民族精神,汇聚民族力量,展现民族智慧,体育运动的真谛,则是以人为本,通过顽强拼搏实现人的自我完善和超越。本次赛会的召开,必将促进我市各高校学生的交流与成长,对提升各高校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产生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
经过一天的激烈角逐,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分别获得男子团体总分前三名,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分别获得女子团体总分前三名;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分别获得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
责任编辑: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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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搜微视频2015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更新]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7月24&29日
(二)地点:鞍山市奥体中心
二、参加单位
(一)各市体育局代表队:甲、乙组。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二)各市教育局代表队:学生组。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三)省体育局大连体校代表队:甲、乙组。
三、竞赛项目及器材
(一)各市体育局代表队:男子甲组21项;男子乙组20项;女子甲组21项;女子乙组20项。(见附表1)
(二)各市教育局代表队:男子学生组15项;女子学生组15项。(见附表1)
(三)省体育局大连体校代表队:男子甲组21项;男子乙组20项;女子甲组21项;女子乙组20项。(见附表1)
(四)器材标准:(见附表2)。
四、运动员代表资格
(一)各市体育局代表队参赛运动员须经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田管中心)注册审核合格。
(二)各市教育局代表队参赛运动员须经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学体中心)注册审核,并由省田管中心确认合格。
(三)省体育局大连体校代表队参赛运动员须由辽宁省大连体校(以下简称省大连体校)注册审核,并由省田管中心确认合格。
(四)拒绝代表各市体育局参加甲、乙组报名的运动员,不得代表各市教育局及省大连体校代表队报名参赛。
(五)各市教育局代表队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考试合格,具有辽宁省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
(六)在省田管中心集训的运动员、省属体校和沈阳体育学院竞技体校在籍运动员、省内外大学生运动员代表辽宁在中国田协注册成功的,符合参赛条件的可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占原单位名额。
(七)以下情况运动员不具备参赛资格:
1、辽宁省专业队运动员、省内外大学生运动员(未代表辽宁省在中国田协注册成功)、解放军体工队运动员。
2、拒绝参加省田管中心指派参赛任务的运动员。
3、拒绝参加省专业队集训及拒绝调入省专业队的运动员。
4、拒绝代表辽宁省在中国田协注册成功的运动员。
5、被查出注册信息和注册年龄造假的运动员。
6、上周期未参加骨龄测试和骨龄超龄的运动员。
7、在上周期异地资格审查中被处罚的运动员。
8、在本周期异地资格审查中违规的运动员。
9、被查出使用违禁药物和违禁手段的运动员。
10、曾经违反赛风赛纪和触犯法律法规的运动员。
(八)鼓励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日前向省田管中心提交详细申诉材料。截止日后不予受理。
五、参加办法
(一)各市体育局代表队通过注册单位向省田管中心报名参加比赛。
(二)各市教育局代表队通过各市教育局向省学体中心报名参加比赛。
(三)省大连体校代表队通过训练科向省田管中心报名参加比赛。
(四)报名人数
1、各市体育局及省大连体校代表队,各组别(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报名人数不得超过12人。
2、各市教育局代表队,各组别(学生男子组、学生女子组)报名人数不得超过12人。
3、领队、教练和工作人员按7:1配备(尾数不足按4舍5入计算)。
(五)年龄规定
1、各市体育局及省大连体校代表队:
甲组:日至日出生者;
乙组:日至日出生者。
2、各市教育局代表队:
学生组:日至日出生者。
3、甲组可报1996年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不超过三人,占参赛单位甲组名额(含辽宁省青少年田径(竞走、马拉松)锦标赛)。
(六)报项
1、甲、乙组:每人限报三项(不含接力项目),接力项目各单位各组别限报一队(各接力队报名不超过6人)。
2、学生组:每人限报二项(不含接力项目),每项限报二人,接力项目各组别限报一队(各接力队报名不超过6人)。
3、4&100米混合接力项目:各市教育局代表队须报名2男2女参加,由省学体中心在赛前抽签确定每支接力队的队员(含男、女运动员各2名),以接力的方式完成比赛。该项目录取前八名,不计入单项得分与各代表队团体总分。
(七)报名确认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每弃权一项罚款200元。(因伤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需提供有效证明)。
六、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各市体育局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各市教育局代表队参赛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持有省田管中心颁发的《辽宁省田径业余运动员注册卡》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省大连体校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持有省大连体校学生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比赛所佩带号码布由赛区统一制作提供。
(四)各单位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胸前单位名称高度统一为10厘米),须将本队比赛服装的彩色照片随报名单一同邮寄至省田管中心,电子版照片发送至省田管中心电子邮箱。
(五)严格执行反兴奋剂规定,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赛内、外检查。
(六)径赛800米以下(含800米)项目,参赛人数8人以上采用二个赛次;800米以上项目采用一个赛次;田赛采用一个赛次。
(七)比赛器材:除撑竿自备外,其它比赛器材均由赛会组委会提供经中国田协审定通过的器材。
(八)运动员违反资格规定,赛前查实者取消参赛资格,赛中、赛后查实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九)运动员必须实名参赛。如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
(十)最后一项比赛结束,全部成绩公布后,有被取消成绩的,后继名次成绩不递增。
(十一)参赛队如对赛事判决有异议,应在正式宣告该项目成绩后30分钟内,由各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并附800元人民币申诉费。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十二)参赛单位报名时,必须为所属运动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必须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健康证明&,必须向省田管中心提供&代表队参赛承诺书&(见附表3)。以上&保险单&、&健康证明&及&承诺书&原件要随报名单寄至省田管中心竞赛科。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
(一)各市体育局代表队、各市教育局代表队分别记取单项得分与团体总分。设团体总分奖,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奖励。
(二)省大连体校为独立参赛单位,其运动员参加甲、乙组一个赛次的比赛,以省大连体校运动员比赛成绩与各市体育局代表队同组运动员决赛成绩并列排名。如在成绩排名中连续出现省大连体校运动员,则按其成绩的优劣,依次与后续各市体育局代表队运动员名次并列。
(三)团体:按各市体育局代表队甲男、甲女、乙男、乙女运动员各单项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各市教育局代表队按学男、学女运动员各单项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如总分相等,以创省记录多者列前。仍然相等以达运动健将多者列前。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四)单项: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第一、二、三名运动员分别予以金、银、铜牌奖励。
(五)报名与赛前确认后参赛项目不足三队(单位)则取消该单项比赛,相关运动员在赛会编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改项。
(六)创省记录加15分,达运动健将加9分。只加一次最高分。
(七)设参赛代表队、运动员、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见《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八)符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可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市体育局代表队:按照田管中心制定的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附表5),填写完成后打印一份,加盖市体育局和市级以上医务部门公章,由各市训练单位于6月15&19日17:00前(以邮戳为准)将原件邮寄或送至省田管中心竞赛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竞赛科邮箱,截止时间后不接受报名。
2、各市教育局代表队:按照田管中心制定的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附表6),填写完成后打印一份,加盖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和市级以上医务部门公章,由各市教育局向省学体中心报名,统一汇总后于6月22&26日17:00前(以邮戳为准)将原件邮寄或送至省田管中心竞赛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竞赛科邮箱,截止时间后不接受报名。
3、省大连体校代表队:按照田管中心制定的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附表7),填写完成后打印一份,加盖训练科和市级以上医务部门公章,于6月15&19日17:00前(以邮戳为准)将原件报省田管中心竞赛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竞赛科邮箱,截止时间后不接受报名。
(二)联系方式:
1、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399-1号;邮编:116600;邮箱:.
电话(传真):6 联系人:邓超
2、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邮编:110032;邮箱:.
电话:024-&&&&&&&& 联系人:杜超&& 金鑫
(三)报到:运动员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以&补充通知&规定为准。
(四)技术会议、交费标准,以&补充通知&规定为准。
九、仲裁、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仲裁、技术官员、裁判员由辽宁省田径裁委会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2015&2018各年度参赛年龄分布表(见附表8)。
十一、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由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1:2015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项目设置。
附表2:2015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器材标准。
附表3:代表队参赛承诺书。
附表4: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具备达技术等级标准项目一览表。
附表5:2015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报名表(各市体育局代表队)。
附表6:2015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报名表(各市教育局代表队)。
附表7:2015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报名表(省大连体校代表队)。
附表8:各年度参赛年龄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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