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摇号方式于2018年9月购买了双流区协和街道顺兴路100号格林城城小区的房子摇号后即与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于2019年1月办理了收房手续,但至今仍未接到缴纳契税的通知
请问相关房管及建设部门: 1、是否有相关规定,要求茭房后多长时间内缴纳契税格林城城开发公司迟迟不通知缴纳契税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开发公司有什么资金或违规等问题造成 2、通過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格林城城3、4期还未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由于法律规定必须先办理初始登记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而目前成都落戶又是通过积分落户其政策要求要有稳定住所。不能早日拿到产权就无法办理户口,未来将会影响到就医、入学等各种问题现向相關房管及建设单位咨询,格林城城开发公司3、4期迟迟未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原因是什么是否与开发公司资金短缺或有违规有关? 因开发企业处于强势地位购房人向开发公司咨询了解情况,从不正面答复及沟通从来都是“等通知”进行搪塞,现通过人民网信访方式向相關主管部门了解情况请相关部门认真对待,深入了解情况后再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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