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胖子健身房减肥计划怎么减肥,天天去健身,也不吃饭,就是没效果,三个月下来发现全身浮肿,还有白斑,是饮食不规律吗?

推荐到广播
138576 人聚集在这个小组
(Gemini-沙)
(fancy0216)
(迷路麋鹿觅路迪)
第三方登录:【图片】回复:短篇文章:带你踏进阅读之旅Ⅲ【小兔gaara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1,640,905贴子:
回复:短篇文章:带你踏进阅读之旅Ⅲ收藏
我内心尚未崩坏的部分曾经我有一个手下,是个长相很平凡的女孩,在我负责的栏目当编导,很快就学会写稿子,写得也不怎么好,但常常坐在那里望天,偶尔说几句话,很孤高的样子。后来过去了一些年,她有天在微信加我,说为之前对我的不够理解感到抱歉。我使劲地想了想,为没有想起她曾经怎么不理解我感到抱歉。她有了一个外国男朋友,在马尔代夫待了十八个月,又和这个老外男友驾船出行,写了一个叫“海岛记”的东西,文字还如当年,比较普通。因为长年旅行的关系,她的文字里带着一些风雨之声,似乎没有目的,又皆是目的,行万里路是对人最好的教育,眼界开阔了,似乎人也变得更加漂亮。照片里,她的腿似乎变长变美了,迎风站着的时候,竟有一种豁达的光亮。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过这样的生活,在她坐在那里叹气看不上各种人的时候,我曾为她感到担心,觉得她不能很好地融入世界,现在,显然不用了。人在经济不自由的情况下,很难让自己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可能会离想要的样子越来越远,最后你在抱怨时间留给你什么的时候,发现一切都是你的选择。我的另外一个好友,也是个风流浪子的样子吧,大概也是一种型,斯文的,又痞痞的,年轻的时候,大概也总是身边带着一个姑娘,心里装着三五个姑娘。能用姑娘形容女孩的男的,必然有让姑娘成为自己姑娘的能力,可他不慎就爱上了一个姑娘,又阴差阳错地让姑娘怀了孕,姑娘于是成为了他的新娘。他在结婚的当天,穿着西装跟我在酒店外边站着,他说:“跟做梦一样啊!”姑娘顺利地成了娘,好友成了爹,还没适应成爹的他,又站在医院外边喘着气说:“真是跟做梦一样啊!”儿子呱呱落地的时候他喝了酒,有没有哭我忘记了。他是一个北京人,说话带着一点匪气,可这和他的长相终究是不相称,但不妨碍他和那些喝多了的北京爷们儿一样,吐一口痰说:“我操!看到那狭窄的家,我真是不知道如何是好。”我鼓励他租房,搬到小区的另外一个房子里去。小两口有了自己的空间,于是,成了娘的姑娘就争气地,又怀孕了。他带着大肚子的姑娘跟我见面,说:“我操!不好意思,真是没想到啊。”那天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帽衫,看起来骨瘦如柴,腿在直筒牛仔裤里,像两根儿竹竿,我看着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压力也陡然增大,但想想,很多人求子多年无望,很多人又无意中丰收,人生还真是如梦。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过这样的生活。老二顺利地生下来。有一天,我接到他电话,他说:“二儿子生下来之后有点缺氧,可能长大了是个傻子,你说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怎么办,默默盘算自己卡里有多少钱。他肯定是在医院外面号啕大哭,我明白他,但他没告诉我,他说理解不了什么是公平不公平,有时候人就是凑巧的,他不巧,碰上了这件事儿。他再见我的时候人更瘦了,他没哭,声音很平静,他说就是看着孩子受罪很难受,那么多同样病情的孩子,大家就互相帮助着。小孩儿太疼,手脚乱动,针扎在头上身上不停地冒血,就得用手按住,这个家长手不够用了,就另一个家长上。我没细听,我很难过。孩子能爬了,会嘎嘎笑出声,我去看他,看孩子的眼睛明亮,又乐呵呵的。我说:“这没事儿啊。”孩子妈妈拉起孩子的腿,说:“人家说这两个腿不那么直,应该更直。”小屋子里没有阳光,只有奶香,老大趴在老二的旁边端详,又冲着我做鬼脸。竟然这样,治愈了。我和他们一家四口出来吃饭,老大在前边跑,老二推在车里,好奇地四处张望。然后我们去一家泰国餐厅吃饭,老大吃起火车头来呼噜呼噜的,好友有时候制止他,有时候又看着老二笑。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过这样的生活。我今年三十六岁,本命年,工作压力大,对事业没什么野心,我想优雅从容地生活。晚上搭好第二天的衣服,早上早起二十分钟,去买杯咖啡再去上班,怕咖啡店员记住我跟我聊天,我一个月换一次咖啡店,直到他们印象全无;我想去世界各地看看;我也想生个小孩儿,但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过这样的生活。我发现,有些生活是自己选的,有些却只能听任时间的摆弄。
灯熄后,知交好友剩几个始终很佩服某些擅长交际应酬的人,总觉得那是一种天生的才华。那些人无论在什么场合、遇到什么样的人,好像都能应对自如、谈笑风生、礼数周到;有些人甚至还具备超凡的记忆力,任何一张脸、一个名字,只要见过、听过,仿佛就可以记入档案,存取自如。这方面我承认自己是有心学,但力不足。人际交往的三个层次年轻的时候在电影公司上班,直属上司不但善交际而且酒量好。那时候最怕的工作任务,就是“晚上留下来,陪客人吃个饭”。我和朋友可以彻夜瞎说,上台演讲好像问题也不大,但到了那样的场合,却始终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和态度去应对、交谈。而一旦心里有了这样的犹豫,言行举止就必然拘谨、尴尬。加上酒量超差,一杯脸红,两杯过后马上睡意蒙眬,老怕自己出丑,于是无论敬酒或回敬都小心翼翼、畏畏缩缩。于是,在这个经常以喝酒的态度来衡量一个人“诚意”的地方,我难免被归为“不够热情”的一类。记得有一次上司还在一大堆宾客面前指着我说:“你这家伙根本带不出场!”或许是自己不习惯,也老让别人觉得我“无趣”,所以类似那样的场合慢慢地就不找我了。没有交际、没有应酬,自己觉得轻松,但在某些人眼里,却老觉得我是不是太冷漠、太寡情了一点?记得有个朋友,当年还很好意地给我上了一个晚上的交际课。他说人际交往上有三个不同层次,都必须学习、关照。第一种,那是一种即使勉强也要凑合的场合,目的是广结善缘,或者为了自己(或亲戚、朋友)的某些近程目标可以顺利完成。在这个层次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较远,说不定“过眼即忘或用完即弃”,情感成分属于“略低”的一种。第二种,广结善缘也是目的之一,不过在这个层级上,人与人之间基本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熟悉度或关联性,是为了累积情分,是“养兵千日,可能用在一朝”的积极性交往,情感成分属于“中级”。第三种,往来的不是亲戚就是非常熟识的朋友,是婚丧喜庆的帖子或讣文必然会发出去,年节会相互送礼、致意的对象。不过,真正的情感成分则属于“自由心证”,浓淡之间甚至还会凭双方“礼尚往来”的程度而有所改变。已经到了这般年纪,他说的我当然都懂,只是要做到自然、安心,对我来说还是很难。没有真心的善意举个例子,我最怕遇到的场面是听到别人跟我说:“好久不见了,哪天聚聚?”“哪天有空,一起吃个饭吧?”而讲完之后紧接的话却是:“哦,那bye了,保重!”我了解那绝对是善意,但让我难受的是:这善意无丝毫真心。记得儿子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带他上街,在玩具店里遇到一个早已转行的制片。聊了一阵分别后各自的工作和发展之后,他说:“哪天聚一下,吃个饭?”随即握手告别。没想到我儿子竟然问我说:“他要跟你吃饭哦?”我说:“是啊。”没想到儿子却一脸疑惑地说:“那你们怎么都没有留电话?”小孩清澈的直觉,有时候真是一面镜子。没错,他连我的联络方式都没问,那“哪天聚一下,吃个饭”这句话不就是大人之间彼此心知肚明的应酬一场!几天前跟当初要我把交际当成人生一种必要的那位朋友聊天,没想到他忽然冒出一句话说:“这几年懒得交朋友。”理由是:“已经到了这样的岁数,未来交到的朋友,再怎样也不可能像现在的老朋友这么久。”他说从年轻到现在,朋友来来去去,有些甚至从好朋友变成老死不相往来的敌人。“但总有几个是不必应酬也打死不退的家伙。”他说,“没骗你,有一天晚上我很认真地算了一遍,觉得……有这几个其实好像也挺够用了!”没问他“那几个”里头包不包括我,因为怕一旦问了,他的回答会让我觉得又是另一种形式的应酬。从以前到现在,我都很羡慕、敬佩那些会交际、会应酬的人,一直学不会或不自在,常让自己很自责。以前常在热闹非凡的场合里,因为觉得无能、无趣而提前默默离席。现在想想,好像这样也还不坏,至少比在人群散尽、灯光黯淡、杯盘狼藉的时刻,发现现场只剩一个疲惫、孤单、空虚的自己好多了。文/吴念真
别在这辈子,活成了一个让自己都看不起的人。前不久一个孩子在微信上发了一大堆截图给我,仔细一看,都是介绍北大清华的牛人们的。这个得了奥赛冠军,那个门门年级第一。那孩子很颓丧得说:“我觉得我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他们啊,突然对自己的未来好没有希望。”忽然想到了知乎上的一个经典回答:“以大多数人努力的程度,根本还没到拼智商的地步。”我的一个远房舅妈,一直是个亲戚中的著名人物。由于时代的原因,她读到初中毕业就没有继续念书了。毕业后进入了工厂上班,经人介绍认识了舅舅,生下了表姐。一家人蜗居在一室户的小房子里,每天与邻居共享厕所厨房,每月挣着些死工资,日子平静无争。也不知道哪天起,或许是突然意识到了如果这样过下去,可能永远无法为女儿开始创造一个理想的生活环境,舅妈开始重新拾起了课本。多年没有接触过书本,整日在流水线上的忙碌已经磨灭了在校时候的激情。再次拿到课本的时候,发现很是晦涩难懂。后来听表姐说起,发现在当时年幼的她的记忆里,舅妈的形象便是一个日夜苦读的身影,手边永远放着一本本的参考书和英语字典。看不懂的单词和要点就查,然后记在小本子上反复琢磨。就这样学习了好几年,舅妈考取了夜大,并在读夜大的期间发现了精算行业的稀缺,以自学了精算知识,考上了精算书,在那个精算师十分稀缺的年代,她的证书变得炙手可热,帮助舅妈找到了一份非常优厚的工作。舅妈从工厂辞职后,鼓励舅舅也考上了夜大的文凭。如今他们早已经告别了一居室的生活,跨入了中产阶级。而一些当年的工友还生活在这些破旧的老宅里。老同事见面的时候,总有人说舅妈运气好,找到了好工作。但是所有的好运,背后都是无数的努力。高考后暑假时候,大家在新生群里爆照,一个男生发来一张他高三拍毕业照时候的照片,又发来一张近照,简直浑若两人。高中时候一百八十斤,眼睛被挤得只剩一条缝,肥大的运动校服被撑得满满当当,顶着一头乱草似的头发。而近照上的他,虽然脸还是有点肉,但是身型已经十分匀称,不复浑身是肉,松松垮垮的模样。群里的妹子纷纷问他如何做到的,他说暑假吃得很少,然后每天拼命去健身房锻炼,才达到了这个效果。大一时候认识的D哥还是一个浑圆的胖子,在大学的四年里看着D哥越变越圆。一动就赘肉在颤抖。D哥比我大一届,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并不顺利,许是形象的原因,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考公务员的时候又以几分之差失之交臂。D哥非常黯然得回到了家乡,准备起了去英国读研的事情。之后很久没有联系,再一次聊天的时候,D哥已经从那个浑圆的胖子,怒减几十斤,成了一个结实的肌肉男。后来看到D哥写的日志,在大四毕业后是他非常难熬的一段时光。工作不顺利,体重又达到了人生的峰值。在万般无奈下才准备起了留学。按照D哥的话说,“认识的自己已经低过了底线”,出于想要改变的心态,D哥决定开始减肥。这个过程是非常辛苦的,一开始他在跑步机上跑了十几分钟就累得气喘嘘嘘,到可以坚持一个多小时。过了中午以后不管多饿都不会再吃一口,真正做了个“过午不食”。某个朋友喊着要减肥已经许久。每天还是吃饱了饭躺在沙发上一边玩手机一边吃零食。当你好心提醒他去运动的时候,他又会找出种种的借口,“今天太累了,明天吧”。过不了几天,站在称上惨叫的还是他。当然,如果新年愿望上写“我要瘦”也算是减肥的一种的话,那么他也不是没减肥过的。经常听无数人嚷嚷着要减肥,但是成功者总是尔尔,失败者总会说减肥太难了。而问起那些减肥成功的人秘籍,无外乎少吃,多运动。懒惰的人才会编出“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不是不减肥而是敌人太强大”的段子,而真的去做的人,好身材就说明一切了。你叫了那么多句你要瘦,却从舍不得少吃任何一口。减肥药、一周二十斤减肥法,从来都不过是做美梦的人的安慰剂。
接下来再来聊聊爱情故事。之前曾经在微博上发过一个有关异地恋的真实故事。父母朋友的女儿,和男友异国了七年。两人高中同学,毕业以后男生出国读书,女孩考上了国内某名校。七年里不是没有争吵和分离的,也不是没有诱惑和孤独。女孩从大学开始,就一直四处实习攒钱,为了假期的时候可以去澳洲看一下男友。而男生则在课余的时候去餐馆端盘子,去车行洗车,就是为了攒一张机票钱回来看女友。这样的生活一直维持了七年,直到男生研究生毕业,回到了国内。两人在去年九月结婚了,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异国恋终成眷属,在彼此最美好的年华里没有选择轻易放手,而是选择了坚持。还有前不久,微博上晒出的一对异地恋情侣,曾想过那么多次的放弃,最后又凭借几十次的互相鼓励而坚持了下来。那一沓厚厚的火车票,大概是支持他们走向婚姻最大的动力。我们总说现在的人太浮躁了,说现在的社会没有了真爱。这世上有那么多人一边抱怨着要开始相亲度日,一边又罗列种种条件。强调家世,苛求学历,要求身高长相年龄,拒绝异国恋异地恋,林林总总,说到底不过是为了少麻烦。要求越精准,对方也越符合过下去这个要求。其实说到底,不是真爱少了,而是人懒了,再也没有了去为爱坚持的勇气,和付出一切去努力的决心罢了。那些把你感动得痛哭流涕的所谓正能量,不过是主人公比平常人多坚持了一点,多努力了一些。见过很多人,总喜欢给自己定一个巨大无比的目标。有一个远大的梦想是一件很不错的事,但是实现远大梦想,靠的是一个个短期目标的相连。可是他们在定目标的时候就暗藏了懦弱的退路,脑海里怀着“既然目标那么难,那么不做到也没人怪我的吧?”的想法,然后拖拖沓沓,喊着苦喊着累,又随随便便放弃了。你问起他们的时候,他们会找出无数冠冕堂皇的借口,却始终无力承认自己的懒惰。也有人会整天里说,“我努力挣钱有什么用呢?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二代”“我为什么要努力读书呢?那些高智商的人随随便便就能把题目都解开啊”,怀着这些说辞的人往往对自己的生活不满意,而又不愿意直面人生惨淡的最关键因素始终在自身。
见别人奔波受苦熬夜苦读,心满意足于自己的贪图享乐,见别人情商高朋友多,就觉得别人是这个婊那个婊,别人辛苦工作获得晋升,就觉得对方肯定送礼拍了马屁,浑然忘了自个儿每天迟到早退,工作起来推三阻四。也忘了面子是别人给的,里子却是自己挣的。什么都没干,就什么都想放弃。张嘴一来就是安享平淡,其实都是懒惰者的说辞。这想要的平淡里有花不完的钱,住着舒服的好房子,漂亮的衣服美好的食物,还有爱的人。你以为轻而易举,可是你看,这哪一样不得要费尽心思拼了命去奋斗?特别喜欢《老情书》里面老太太的那段话:老和尚说终归要见山是山,但你们经历见山不是山了吗?不趁着年轻拔腿就走,去刀山火海,不入世就自以为出世,以为自己是活佛涅盘来的?我的平平淡淡是苦出来的,你们的平平淡淡是懒惰,是害怕,是贪图安逸,是一条不敢见世面的土狗。别在这辈子,活成了一个让自己都看不起的人。文/渡渡
随遇而安,人生不一定要有什么规划今年11月,孟非在南京一家商场的小面馆开张了,据说,人太多,需要发号吃面,一天发两次号,上午的一次一般十五分钟发完,下午的十分钟之内就会抢光。商场人说,一看保安增加,就知道孟非要来。孟非在书里和节目里都常念叨重庆小面,那是记载着他童年记忆和情感的食物。在他的念叨下,南京上百家重庆小面馆开张,现在,自家的也终于开张了。也就在刚开业时去过两次,接下来,店长不建议店主光临了,带来的麻烦太多。想吃一口儿时的家乡味道,还是不那么容易。不过,有人给他测算,按现在这个势头的话,不算他们计划要开张的第二家店,单单这一家小面店一年的营业额应该在一千万以上。这样的局面,孟非开店之初没有想到,其实,按照他的回顾,一路走来,真没有几件事是他想到和计划到的。看看他近年来写的书《就说这么多》,《非说不可》,《随遇而安》越来越坦然。《非诚勿扰》最火的时候,我一眼没看过,包括马诺的那句惹火名言也是看其它媒体转载的。一个找对象的节目有什么好看的?!等节目不那么火了,无意中看了两眼,才发现还真是别有洞天。也因此调着遥控器,顺带了几眼其它频道的相亲节目,无一能与之比肩,完全与预料的一般,看不下去。《非诚勿扰》除了嘉宾的选择有类型代表,当年的金三角嘉宾评点有戏剧性,起到定海神针作用,又不显山露水的那是孟非的把控。充满善意,又不失立场。嘴角有点歪,看上去有点嘲讽的坏笑,可是他更多地是拿自己开涮,分寸拿捏极好。宽厚,机智,不装逼,价值观也很认同,我承认,我是冲着孟非看了很多期“非诚”。应该算是功成名就吧?看他一路走来似乎全是无心插柳。因为严重偏科,高考落榜,上课可能分不清物理还是化学,并不妨碍他偷偷把无数本经典放入桌肚里博览群书;深圳飘荡一阵子,因为是广电系统子女,招考进了印刷厂当一名印刷工人,天天两手黢黑的看报纸,以后做了《南京零距离》的光头主持,拿手的板块就是“孟非读报”,老工友意味深长地笑,“还是那时候落下的毛病”;因为意外,一个手指差点残废,印刷厂干不成了,才靠“裙带关系”进了电视台做一名临时工,那就是万金油、螺丝钉啊,哪里缺人哪里去,也让他熟悉了电视制作的所有工种。可是,谁也想不到,包括他自己也从来没想过会成为一名主持人,况且是一位红得发紫的主持人。各种机缘巧合,有剧组要去新疆拍片,时间太长,活儿太辛苦,没人愿去,他刚好跟女朋友冷战,索性走趟远的;这一出走,让他熟悉了电视专题片的制作,以后台里又让去亚特兰大拍专题,因为文字好,受人邀请兼做撰稿;懂体育,人勤快,就进了体育组;体育组弟兄一个个攀了高枝,老资格的他轮到了制片人职位;节目乏善可陈,编委会上就忍不住散扯来代替工作陈述,结果每次他在,会议气氛最活跃,会议效率最差,领导便“勒令”他不要来开会。后来干脆节目也取消,命他去担任新开民生新闻节目的主持人,他吓个半死,找领导,说干不了,领导说,没有别的职位,要么下岗,要么当主持人。事已至此,向来看见挑战就躲着走的他,只好被逼到了直播台。结果回到家里,妻子就对他说,“你成功了!”谁见过那样的主持人,寻常的就像咱家邻居,开口讲的是大家心里有嘴上无的心里话。光头孟非和零距离开创了一个新纪元,全国电视台没有几家不去参观学习的。后来又被领导“责令”离开“零距离”,主持“非诚勿扰”,在这个舞台上获奖无数,荣升为深入人心的“孟爷爷”。当很多人羡慕他的成功之时,他歪着嘴角说,“我要纠正一个误区,总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都去当将军了,谁来当士兵打仗?我就从不想做老板,只想做打工的。一个人踏踏实实做好每件事,有担当,负责任,就不错,不一定要有什么规划。而有些人一直都在规划,结果一事无成。”又到年底,相信很多人开始拿出一个新本子,写下新规划。我有个同学,有一次帮她去搬家,她指着大衣柜内壁,上面贴着满满的白纸黑字,“这些都是我的计划书,不敢被人看见,偷偷贴在这里边,结果无一实现。”人的头脑太过聪明,不是算计未来,就是追忆过去,只有忘记大脑,用身心去感受,才有可能收获幸福。做工人,没想着要进电视台,才能把印刷的活干好;做摄像没急着要去干记者,才能把画面拍得编导们用起来很顺手;做记者没想着要当制片人,才能沉下心来,拍出来的新闻专题,压一年之后播出,仍然经得起考验和推敲。就这样被命运之手推着一路前行,是因为每一步都走得安安稳稳。一个不停规划的人,往往是心有不甘的人。那种不甘心令自己不够安心,也令人际关系紧张,因为过强的目的性,常常与不择手段联系在一起,会伤人。依然没有过高目标,平实地工作和生活,没有过强的比较心和好胜心,也因此没有什么攻击性和侵略性。曾经向江苏电视台同仁打听过,为什么嘉宾阵容有变,回答说,“因为也想当一哥啊!”有些事情想还不如不想,规划还不如不规划。事实证明,果然如此。其实说到底,人生就是一次旅行,人人都奔向同一个终点。凡事规划,事事计较,自己累,连带周围人也紧张,更无法体验安在当下的乐趣和幸福体验。如今,盛名之下的孟非,认真地工作。真正欢喜的生活却是在下班之后正式开始。经常在微博上晒的是他和狗狗的幸福时光。不同的路径会有不同的风景,心思总在盘算中,就会蹉跎了美景,还不自知。人生有很多东西是我们无力规划的,跟这个世界相比,个人实在太过弱小,人算哪如天算呢?!不如安下一颗心,做好手前事,敬好眼前人。水到渠成、瓜熟蒂落、柳暗花明。这些不止是中国式审美,更是中国式智慧。全身心负起责任,安稳、踏实地做好每一件事,世界之美就会如同一幅卷轴图画,缓缓地,在面前展开。随遇而安。在安心、安静中有所作为。文/江泓
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这四十年来中国人的心理变化就像社会的变化那样天翻地覆。当社会面目全非之后,我们还能认识自己吗?我想,没有一个人在心理上是完全健康的,起码不可能一生都健康,心理医生也不会例外。事实上,我们人人都有着不同程度的焦虑,对尚未发生的事情的担忧和害怕,这样的心理或多或少地在左右着我们的生活态度和思维方式。一九九七年的时候,我在香港丢过了一次护照,历尽麻烦之后才得以回到北京。护照的丢失意味着身份的失去,此后的三四年时间里,我每次在国外的时候都会梦见自己的护照又丢了,然后一身冷汗醒过来,才知道是虚惊一场;而且无论我是在开会演讲,还是在游山玩水,每隔四五个小时就会神经质地去摸一下护照是否还在口袋里。直到今天,我出国前整理行装时,首先考虑的是穿什么样的衣服可以保证护照的安全,然后再考虑其他的。可以这么说,香港的那次护照丢失,让我在此后十年的时间里只要置身异国他乡,就会出现焦虑,害怕护照再次丢失的焦虑,这是对自己可能再次失去身份的恐惧。我从事的工作是讲故事,用《巴黎圣母院》里吉普赛人的说法,我就是那种将别人的故事告诉别人,然后再向别人要钱的人。三十多年前,也就是“文革”后期,我还是一个中学生,当时男生和女生之间是不说话的,虽然非常想说话,可是不敢说,就是爱慕对方,也只能偷偷地用眼睛看看而已。也有胆大的男生悄悄给女生写纸条,而且还不敢写上明确示爱的句子,都是一些指鹿为马的句子,比如要送给对方一块橡皮一支铅笔之类的句子,来传达爱的信息。接到纸条的女生立刻明白那小子想干什么,女生普遍的反应是紧张和害怕,假如纸条一旦曝光,女生就会深感羞愧,好像她自己做错了什么。三十多年以后的今天,中学生谈情说爱早已在心理上合法化,在舆论上公开化。现在的女中学生竟然是穿着校服去医院做人流手术,媒体上曾经有过这样一条消息,一个女中学生穿着校服去医院做人流手术时,有四个穿着校服的男中学生簇拥着,当医生说手术前需要家属签字时,四个男中学生争先恐后地抢着要签名。是什么原因让我们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中国这三十年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现在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可是在这个光荣的数据后面,却是一个让人不安的数据,人均年收入始终在世界的九十多位和一百位之间。这两项应该是平衡的经济指标,在今天的中国竟然如此地不平衡。当上海、北京、杭州和广州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摩天大厦此起彼伏,商店、超市和饭店里人声鼎沸时,在西部的贫穷落后地区仍然是一片萧条景象。按照联合国一天收入只有一美元的贫困标准,中国的贫穷人口在一亿以上。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期,沿海地区城市里的人普遍在喝可口可乐了;可是到了九十年代中期,湖南山区外出打工的人,在回家过年时,给乡亲带去的礼物是可口可乐,因为他们的乡亲还没有见过可口可乐。社会生活的不平衡必然带来心理诉求的不平衡,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中央电视台在六一儿童节期间,采访了中国各地的孩子,问他们六一的时候最想得到的礼物是什么。一个北京的小男孩狮子大开口要一架真正的波音飞机,不是玩具飞机;一个西北的小女孩却是羞怯地说,她想要一双白球鞋。两个同龄的中国孩子,就是梦想都有着如此巨大的差距,这是令人震惊的。对这个西北女孩来说,她想得到一双普通的白球鞋,也许和那个北京男孩想得到的波音飞机一样遥远。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生活,不平衡的生活。区域之间的不平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个人生活的不平衡等等,然后就是心理的不平衡,最后连梦想都不平衡了。梦想是每个人与生俱有的财富,也是每个人最后的希望。即便什么都没有了,只要还有梦想,就能够卷土重来。可是我们今天的梦想已经失去平衡了。北京和西北这两个孩子梦想之间的差距,显示了两个极端,可以说和我举出的第一个例子的差距一样巨大,三十多年前的女中学生和今天的女中学生是另外的两个极端,前者显示的是现实的差距,后者显示的是历史的差距。我在《兄弟》后记里写下这样一段话,“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我知道自己在《兄弟》里写下了巨大的差距,上部“文革”时代和下部今天时代的差距,这是历史的差距;还有李光头和宋钢的差距,这是现实的差距。历史的差距让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欧洲四百年的动荡万变,而现实的差距又将同时代的中国人分裂到不同的时代里去了,就像前面说到的北京男孩和西北女孩,这两个生活在同样时代里的孩子,他们梦想之间的差距,让人恍惚觉得一个生活在今天的欧洲,另一个生活在四百年前的欧洲。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生活在现实和历史双重的巨大差距里,可以说我们都是病人,也可以说我们全体健康,因为我们一直生活在两种极端里,今天和过去相比较是这样,今天和今天相比较仍然是这样。三十年前,我刚刚从事讲故事的职业时,读到过挪威易卜生的一段话,他说:“每个人对于他所属的社会都负有责任,那个社会的弊病他也有一份。”所以与其说我是在讲故事,不如说我是在寻求治疗,因为我是一个病人。文/余华,摘自《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
不要让一个姑娘轻易爱上你让一个人获得的最大虚幻就是给他恣意妄为的舞台,让他无忧无虑地在绚丽的花丛中手舞足蹈。但等表演结束了,舞台就不再有了。很多人一定还记得那些年的欢声笑语,我却怎么也听不见记不起了,我问他们去了哪里?也始终没有答案,如镜中花,似水中月。看上去很美的,还有一切回忆的开始。那年9月,开学的季节,我和高中的哥们儿白扬一起怀揣着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的梦想来到大学。接新生的大多都是男生,师兄们热情洋溢,欢呼雀跃:又一批师妹要进来了。最早被接进去的大都是女生,因此门口堆积了很多男生,也包括我。有几个憨厚的男生充满期待地目送着被接进去的女生们,感慨地说:“这就是大学啊!大家这么尊重女同学。”我和白扬站在门口等了半个点儿。我心想,这帮老实孩子。我把自己的行李扔给白扬,往人群外走了走。五分钟后瞄上一个身材修长、脸长得跟宋慧乔一样的漂亮女生从接新生的大巴上下来,我径直就走了上去,自然大方地微笑了几秒,跟春晚开场的主持人似的,接着很热情地帮她把行李一挎,小女生很听话地跟在我后边。白扬目瞪口呆,他肯定感叹怪不得现在拐卖未成年少女这么简单,这可都成年了。女同学的行李多,自然男生要帮着拎进宿舍,我跟着浩浩荡荡的男生队伍扛着她的行李往前走。她用羞涩地声音问我:“学长,咱这是去哪儿啊?”我镇定了一下情绪,从容地询问情况:“学妹你叫什么,哪个系的?我待会帮你去舍管那儿登记。”“我叫樊昕,外语系的。”跟我一个系,一切都是天意。我说:“樊昕,好名字,你跟我走吧。”事实上问了也是白问,我也不知道她宿舍在哪儿。我带着她跟着大部队一直往里走,前边的队伍越来越少,我又不敢去问别人,一问就露馅了。心想管他呢,转了大半个校园之后,我跟着几个男生就进了一栋女生宿舍楼。前面几个男生都进了二楼走廊,我带着樊昕继续往三楼走。走进了传说中的大学女舍,也忘了后边还跟着个人了,正大摇大摆欣赏里面的奥秘,突然一个裹着浴巾的女生从盥洗室出来,睁大了双眼盯着我。那是我第一次面对这么火辣的场面,自然很羞涩,但是依然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学姐。终于强势战胜了好奇,女生直接进宿舍,小声地和同宿舍的人说:“怎么还让男生进啊!”我有点憋不住了,明显感觉樊昕狐疑的目光已经快穿透我的后背了。我扭头跟樊昕说:“瞧我这方向感,我就说别安排我接新生,辅导员非不干。”她腼腆地看着我,毕恭毕敬的。我说咱可能走错了,下去吧。樊昕跟着我逛了大半个校园,我正琢磨着把行李一扔要跑的时候,看到前边白扬冲我招手,拖着一大堆行李,我的和他的。我走到白扬跟前,樊昕还在我后边跟着。看白扬那嘴型,应该是要破口大骂了,我赶紧冲他挤眉弄眼,还好他没辜负我多年请他上网换来的友谊。白扬嘴型一变说:“班长您这是去哪儿了?同学们都等您开会呢!”我扭头一脸无奈地对樊昕说:“同学,真没办法,要不你在这儿等会儿,我找个别的人来送你去宿舍,你看我这刚想起来外语系宿舍在哪儿。”“没关系学长,那您去忙吧,我自己问。”要不说大一新生都特懂事呢,白扬大包小包全身负重,一脸稚嫩,摆明了跟樊昕一样是个大一新生,她还愣是能信了白扬的话。我把行李放地上,假装很不好意思并且一脸遗憾地朝一栋教学楼走过去。10秒钟后再回首,她已被男生领走。由此可见,我说樊昕是个美女绝对是真话。白扬把我远亲近邻地问候一遍,指责我大学校门还没进就卖友求荣。我说我这不是学雷锋做好事吗,白扬说有你这么做好事的吗?我看人小姑娘都快哭了。“别扯淡,我才快哭了,累死我了,一个人提那么多行李。”“哎,那我呢?”白扬一脸的愤怒。我看白扬还手提肩扛的,弄得跟汉堡似的,真有点过意不去,于是把我的单肩挎包也套到了他脖子上。白扬一脸交友不慎的表情,反正我早就习惯了,装没看见。我们重新走回校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等到门口一个女生都没有了,终于有人把我们领走了。白扬中文系,我外语系,我们分头被牵走安排好宿舍,开始我们的大学生涯。俗话说有缘人路窄,大学第一天自我介绍,樊昕就坐在第三排的边上。那天晚自习我才知道,外语系女生的新生宿舍就在进校门左转第一栋,在我们宿舍楼的后边—两栋楼对立着,就像接下来的一年我跟樊昕的关系一样。晚自习结束时,我跑到樊昕跟前想叙叙旧,她理都没理我,起身扬长而去。军训的时候,班上的同学开始眉来眼去了。其实我特别想参与进来,可是在樊昕的眼皮子底下,我变得很正人君子,所以说荷尔蒙也是引导人向上的。樊昕倒是很给面子,她根本不在乎这些,看都没看过我一眼。我一天看她千万遍,从来没对视过。军训第二天,白扬给我打电话让我去趟医务室。事故是这样的,中文系一个叫谭芳的女生站军姿站晕了,白扬二话不说背起来就走,背到医务室还陪了一下午。姑娘打点滴他还抢着付钱—关键是他没钱,所以想起了我。白扬拉我到医务室外边跟我说:“袁语你知道我是多么纯洁的人,我为她付出了这么多,她要不做我女朋友天理何在?”我说:“合着你憋着让人家以身相许呢!我还说呢,你一个坏分子什么时候变红领巾了。”我语重心长地告诉他想太多了,白扬把钱揣兜里,跟我说:“去去去去,滚一边儿去。”这就是多年的友谊万万岁。队列训练的时候,教官说:“我们得先选两个领队的标兵。”“袁语,樊昕,出列!”
教官一喊完,我站队列里差点憋死,但还是忍住没笑出声来。樊昕一脸恨天不公的复杂表情。不过她终于看了我一眼,见我憋得脸跟猪肝似的,恨不得现场给我煮了。队列一解散,樊昕找教官要求换人。教官说:“挺好的嘛,你们这个班儿,女娃里头就你正步踢得好哟!你个头儿又高,你们两个搭配做标兵挺好的撒!”我从樊昕身后冒出来,很严肃地说:“就是嘛,说啥子哟,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我们现在是在军训,不是过家家,是不是嘛,教官?”我学着教官的四川口音搭茬。“对嘛,对嘛,这位同学说得很对撒。”要不是身上没带,我恨不得当场就贿赂两条烟给教官。我语气温和地说:“樊昕同学,你不要怕,我知道你怕走不好给班级抹黑,你放心我一定会带好你的。”樊昕剜了我一眼,嘟囔了一声:“就是因为有你才走不好。”说完,她扭头走了。从那以后,我们每天一上训练场就出双入对,每天训练都俩人走一排,一喊向右看齐,她就得盯着我看,一天起码几百次。我这个典型天蝎座可爽坏了,心想:哈哈,让你不看我。樊昕还是不怎么理我,而且老是故意跟我反着踢正步,我抬右腿她非抬左腿。我知道她还恨着我呢,煞费苦心非得跟我分开。但她不知道的是,我早把两条烟送给教官了。看得出来樊昕是个集体荣誉感很强的同学,最后几天想努力调整,可惜的是没调整过来。阅兵式的时候走过主席台,我们俩步子错得非常协调,没有一步是重合的。我俩都出名了,军训结束的头几天,很多人议论的都是外语系两个标兵的故事。那段时间白扬天天跑过来跟我汇报他和他的小芳的故事,嘴里还老哼哼:“班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白扬特别垂涎谭芳的美貌,借了我的《孙子兵法》,然后死乞白赖地把能用上的精髓几乎全用上了。事实证明会献殷勤完全能够弥补长得丑这个“缺点”,终于有一天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了。我一看《孙子兵法》真灵,赶紧把书从白扬那里要回来,没日没夜地研究,累得真跟孙子似的,也没明白兵法的哪一计可以用来追女生。开学第三个月,我买了把蓝色的吉他,找了个地儿学吉他,手指头起了几层泡。学成之后找樊昕宿舍的同学给她传了个字条:这首《灰姑娘》是为你学的,晚上我去你宿舍前面弹给你听。那天从傍晚到熄灯,我在两栋宿舍楼中间的草坪上弹了几个小时的吉他。来来往往免费听唱歌的人群中,我始终没见到她。樊昕住的三楼宿舍的窗户是开着的,除了她每个人都到窗边听了一段。我想,是不是我太老实了。漂亮女生都喜欢坏男生,从高中就是个定理了,好好学习的都没谈过恋爱,谈恋爱的一般都是坏孩子。我的生活就此爆发出另外一种形态,一种强烈的不想做好人的感觉在我心里涌动,这种不知道如何萌发出来的念头,让我迅速转型成一个特立独行的痞子学生,每天做些抽烟、喝酒、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嘲弄老师、调戏女同学之类的事。大一的下半年,除了没怎么上课之外,什么都干。不过每天在外边跟一帮人打完台球,我都会去自习室的窗户外边站一会,看看樊昕有没有被人领走。还好,她岿然不动。整个大一,我表演了一年的坏人。期末考完试,马上放假了。晚自习结束后,我回到宿舍推开窗户,望着对面樊昕的宿舍大声喊:“樊昕!樊昕!”樊昕没回应我,五楼探出一个脑袋,声如洪钟:“嚷嚷什么,你们这些男生真是臭不要脸!”还没等我回应呢,隔壁宿舍张新科冲向阳台,大声回击:“你姥姥的,你们这些女生成天装什么装!”对面瞬间推开无数扇窗户:“你们男生还好意思说我们……没一个好人。”男生宿舍楼也推开无数扇窗户……除了女朋友在对面和男朋友在这边的,两栋楼里几乎全部同学参加了这次战役。你见过两排楼的人对着骂吗?比交响乐震撼得多。这场宿舍楼大战,让我和樊昕再次誉满全校。大二。开学后的周末,我撺掇班里十几个女生一起去KTV唱歌。当然除了樊昕其他人都是陪衬,我喜欢樊昕这件事,连学校新来的门卫都知道。中途两个有点儿喝多的年轻人走错房间进了我们屋,看房间里大都是女孩子,开始撒酒疯。我借着酒劲儿,跟人大打出手。女生们都吓得蜷缩在墙角,我嘴巴瞬间被打得出血,躺在地上。我勉强睁着青肿的眼睛,看到樊昕拿着一个扎壶,“砰”地砸到那个还在对着我踢的男人头上,扎壶里还有半壶橙汁。橙汁和血一起滴到我脸上,滴到嘴里。腥甜。另外那人扭头一巴掌把樊昕打了个趔趄。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狠的一次打架,我噌地一下蹿起来拿起一支话筒没命地朝那个人身上砸,直到警察进来。那次,一屋子人全吓傻了。我被关了14天。放出来的时候,樊昕和白扬在门口等我。樊昕挽起我的胳膊,指了指白扬肩上背的吉他说:“袁语,我们回学校,你再到宿舍楼前给我弹一首《灰姑娘》。”“我发誓,我这一辈子不会再给第二个人弹这首歌。”男人真的是爱发誓,不过我当时真的是哭了。樊昕接下来的那句话,至今还触动我。她说:“既然让我爱上你,就要让我爱到底。”大三。我们开始吵架,像很多热恋退却的恋人一样,因为一些并不重要的事情。那时候我开始跟内蒙的一个叫张力的哥们儿做生意。他不是学生,我打台球时认识的,我们两个一起倒腾二手手机,那时候手机刚刚兴起,张力在南方有货源,我们俩赚了不少钱。我基本上不去学校,经常跟张力坐火车去南方拿货,跟那边一些工厂的经理吃喝玩乐,回到学校也是常跟社会上的人喝酒,晚上去KTV唱歌,偶尔还会找些女孩子陪酒。无一例外的是,每天晚上都会收到樊昕的短信,告诉我少喝酒,有空到学校陪她一下。我们待在一起没多久就吵架。开始时她会问我,你现在做这些的意义是什么呢?我说赚钱。她问我赚钱干吗?我说娶你呀。她说你不用赚钱我也会嫁给你,你该好好上课,而且你真的需要钱我给你。还一直都没跟大家讲,樊昕家庭条件非常好,父亲是某个油田单位的大拿。她说者无心,但这样的话对于很多男人来说,是吵架最直接的导火索。偶尔在一起时,她会小心翼翼地跟我说:“你都很少弹吉他了,很想听你弹吉他。”大多这时候,我不是喝醉了,就是睡着了。争吵有时候本不想说一些伤人或者负气的话,但她越是小心翼翼,好像在刻意维护我的自尊一样,我就越是生气。当我们缺乏好的表达方式时,裂痕,只会越来越大。几个月后,我退学了。我和张力去了南方,这是我自己决定的,并没有一个突发的原因,只是想逃离。走之前,我们彼此相对沉默了很久。樊昕送我去车站的时候,一直咬着嘴唇,走走停停,好像等待我说些什么。我嘴巴闭得紧紧的,一句话也没有说。之后樊昕来深圳找了我两次,我都没有见她。那期间,我换了好几个女朋友,或者说只是情人。毕业散伙饭那天,接到班上同学打来的电话,我没有回去参加。第二天,白扬给我打电话,他描述了散伙饭的情景。樊昕喝多了,跑出饭店在马路上骂了我一晚上,重复最多的话是:“袁语你这个王八蛋,你曾经答应过我,让我爱上你,就让我爱到底。”那是她第一次对我骂脏话,而且我没在场。我问白扬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白扬说你又不在,我再不替你过去道个别,你觉得合适吗?白扬很激动,而且他那次说话的语气,是这么多年来唯一的一次。挂电话之前,白扬跟我说你抽时间回来一趟吧,樊昕有东西要给你。我说没空,寄过来吧。几天后,我收到一个邮寄过来的大箱子。我拆开箱子,里边躺着那把蓝色的吉他,还有樊昕的几句话:袁语,你去南方的时候吉他忘了拿,我一直替你保管着,希望你有一天能回来取,不过我还是没有等到。既然如此,各自安好。希望你不要让下一个姑娘轻易再爱上你,如果她爱上了你,你尽量让她爱到底。文/周中强(痞人日记)选自《青春若有张不老的脸》
贾平凹:人为什么不肯死人总是要死的。大人物的死天翻地覆,小人物说死,一闭眼儿,灯灭了,就死了。我常常想,真有意思,我能记得我生于何年何月何日,但我将死于什么时候却不知道。一觉睡起来,感觉睡着的那阵就是死了吧,睡梦是不是另一个世界的形态呢?我的一个画家朋友,一个月里总要约我见一次,每次都要交我一份遗书,说他死后,眼睛得献给某医院,心肺得献给某医院。过些日子,他又约我去,遗书又改了,说该医院管理混乱,决定把眼睛献给另一个医院。对于死和将死的人见得多了,我倒有个偏见,如果说现在就业十分艰难,看一个孩子对待父母孝顺不孝顺就看他能不能考上大学,那么,评价一个人的历史功过就得依此人死后是否还造福于民。秦始皇死了那么多年,现在发掘了个兵马俑坑,使中国赢得了那么大的威名,又赚了那么多旅游参观的钱,这秦始皇就是个好的。人怕毛毛虫,据说人是从小爬虫衍变的,人也怕人,人也怕自己,怕自己死。在平日,寿比南山的话我们说得很多,万寿无疆也喊过,就是极少以死来恭维的话,死只能是对敌人最痛恨的诅咒,是法典中的极刑。依我的经验,30岁以前,从来是不思考到死的,人到了中年,下一辈的人拔节似的往上长,老一茬的人接二连三地死去,死的概念动不动冒在心头,几个熟人凑一堆了,瞧,谁怎么没有来,死了,就说半天关于死的话题。凡能说到死的人,其实离死还遥远,真正到了死神立于门边,却是从不说死的。我见过许多癌症病人,大都有三个发展阶段:先是害怕自己是癌症,总打听化验检查的结果,观察陪护人的脸色;再是知道了事实,则拒不接受,陪护人谎称是无关紧要的某某部位炎症,他也这么说,老实地配合治疗,相信奇迹的出现;最后是治疗无效果,绝望了,什么话也不说了,眼睛也不愿看到一切,只是流泪。人一生下来就预示着死,生的过程就是死的过程,这样的道理每个人在平时都能说一套,甚至还要用这般的话去劝导临死的人;而到了自己将死,却便想不开了。《红楼梦》里的那一段《好了歌》,说的是功名、富贵、声色不能看得通达是人生的弱点,那么,人性中最大的可悲处是不能享受平等。试想,我们作为一个平头百姓,平日里看不惯以权谋私,看不惯不公正的发财,提意见呀闹斗争呀地要平等,可彻底消除贵贱穷富和男女老幼界限的最平等的死到来时,却不肯死?不死不行的,才依依不舍地去了。为什么不肯死?民间的意识里,死是要到阴曹地府去的,那是一个漆黑无比的地方。几乎谁也没见过鬼,但每个人都认为鬼是青面獠牙、血口长舌的。接触过许多死去了又活过来的人,他们都在讲死的时候,觉得自己一直往上飞,越往上飞越觉得舒服,甚至能看到睡在床上的自己的身子,还听得到医生的话和亲属的哭。这情景真实不真实,我没有经验,但凡见过的病死的人最后咽气的时候差不多都呈现出一丝微笑的。我在陕西的镇安县见过一次葬礼,十几人围着死人敲锣打鼓唱孝歌,其中一段是:“说一声你死了就死了,亲戚朋友都不知道。亲戚朋友知道了,亡人已过奈何桥。奈何桥七寸的宽来万丈的高,中间抹着花油胶。大风吹来摇摇地摆,小风吹来摆摆地摇。有福的亡人桥上过,无福的亡人被打下桥。亡人过了奈何桥,从此阴间阳间路两条。社会主义这么的好,你为什么要死得这样早?!”这是没办法的,谁都要离开这个人世的,如果人世真是这么的好,你总不能老占着地方不让别人来吧。而且死去有死去的好处,基督教徒们不是说死去要到天堂见上帝吗。我们这些芸芸众生,死了只能去阎王那儿报到,阎王是什么,阎王是监督执行公正平等的长官。
其实大家都比我们看到的更努力文/姜小姜够靠谱因为曾经复读的原因,我的很多同学都上班一年多了。陆陆续续的联系让我这个赋闲在家不愿意学习就等着开学的人,越来越为自己的懒惰汗颜。高中同学留在天津做IT了,常常看到他朋友圈分享着自我励志的状态,每次问他还考研么,他从来都是斩钉折铁的迅速回答:考啊。隔着手机我都能感受到他充满决心的语气带来的风。 有时候我会在早上醒来看到他前一晚的留言,一般都是凌晨以后的,在我已经昏睡的时候他发来的问候,不知道是不是刚刚编完一个程序准备睡了还是跟我说几句只是休息下,还要接着工作。朋友在香港面试,结果最后一轮加了远程英语面试,人力资源隔着电脑跟他交流。他本身的大学是有英文授课的,而且还考过几次GMAT,结果因为不满意自己的表现,郁闷了好久。北京的小姑姑,现在做了美术总监。刚到工作单位的时候好几次在公交车上背单词都坐过了站,孩子今年快两岁了,才第一次回老家。妈妈朋友家的儿子,比我小一年级。年初参加雅思考试,打了7分。想要申请的学校分数好像不够奖学金,放假在家玩命儿整英语呢,他妈带他出去吃饭都不肯去。在事务所上班的同学,晚上加班到跑才赶上地铁的最后一班回家。跟我开玩笑说,自己包车回来的,好像得几百万的车吧……那时候她还没吃晚饭。许多朋友都羡慕油田子女毕业就能回来上班。我以前的一个姐姐,休年假出去旅游了,好像还带着要考核的书,那天还跟我抱怨说,真的岁数大了么,怎么记东西这么费劲儿了呢;我几个好朋友参加工作不久,申请了北京带薪进修的机会,十天的准备时间。我了解的朋友高中时候我一回头找她唠嗑,她就是在半梦半睡中。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努力,脱颖而出的。曾经的同桌做了妈妈,我觉得她又轻松又幸福。前段时间聊天,为家里刚刚起步的店面加班加点的奋斗着,常常收拾完已经凌晨三四点,早上八九点送酒水的来的时候,她往往脸还没来得及洗。爸爸单位一个阿姨,几年前单位定岗,她因为缺一科资格证。同组的同事每个月都比她多拿奖金,她说,我俩干一样的工作,为啥他就多拿钱,领导对他说话还客气呢。一咬牙一跺脚,自己也报名参加考试。后来也的确考下来了,就是CPA。六楼的阿姨,参加工作时候是院长办公室收发报纸,打扫卫生的。五年里去长春考了不知道多少考试,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办公室。日本留学的姐姐,去年在北京恋爱了,对方是清华的硕士。在研究所做科研工作。两个人还没等多你侬我侬,对方家长就去了北京见了姐姐,言辞之下,不单单炫耀了自家家世背景,还居高临下的对姐姐提了很多要求。姐姐一气之下,辞了工作,回日本考上了研究生。我跟她说,日本研究生多难毕业啊,她回我的是,她现在还在一家机器人公司兼职,觉得生活挺有意思的。在英语小组学习认识的辽宁小哥,那时候看他准备出国考试日日签到都很早,前几天说留学的事得推迟了,我知道他已经考过了,很奇怪,问他这是要放弃么?他说,家里的公司的一个项目需要他签字。一个副总裁在微博里说,他从毕业开始,就很少凌晨前回家了。也的确,他日常的微博总是在两三点更的。回忆小马甲是靠在微博里展示他的猫猫狗狗赚人气的,我却总看到他也是零点左右发出去跟妞妞玩的照片的。我还有很多朋友,都在发奋努力着。他们许多人付出着自己念书时候觉得自己死都不会累成这样的汗水。甩掉了念书时候怎么都甩不掉的肥肉。工作了的他们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更加的努力着。念书时候,我们容易更懈怠,因为父母不会根据你每天有没有收获来给你生活费,但是工作了,你每天付出的汗水一定是比你每个月拿的工资多的,老板是根据你干多少活给你加薪。如果把生活费看成你努力所得呢?大学里安逸的生活是不是过得更不踏实了?我们看到的每天悠哉的挥霍混日子的人可能也有,家里强大的后盾支撑着他们更享受自己肆意的生活,可是生活最可怕的就是家世比我们好的仍比我们努力着,就像那个出国念书的小哥。你继续努力,你想要的,岁月都会还给你。而事实上,我们身边的人都比我们看到的更努力着。
池莉:人生三境界  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以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这段语言便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就是说一个人的人生之初纯洁无瑕,初识世界,一切都是新鲜的,眼睛看见什么就是什么,人家告诉他这是山,他就认识了山,告诉他这是水,他就认识了水。    随着年龄渐长,经历的世事渐多,就发现这个世界的问题了。这个世界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经常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无理走遍天下,有理寸步难行,好人无好报,恶人活千年。   进入这个阶段,人是激愤的,不平的,忧虑的,疑问的,警惕的,复杂的。人不愿意再轻易地相信什么。人这个时候看山也感慨,看水也叹息,借古讽今,指桑骂槐。山自然不再是单纯的山,水自然不再是单纯的水。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的主观意志的载体,所谓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一个人倘若停留在人生的这一分阶段,那就苦了这条性命了。人就会这山望了那山高,不停地攀登,争强好胜,与人比较,怎么做人,如何处世,绞尽脑汁,机关算尽,永无满足的一天。因为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一个圆的,人外还有人,天外还有天,循环往复,绿水长流。而人的生命是短暂的有限的,哪里能够去与永恒和无限计较呢?    许多人到了人生的第二重境界就到了人生的终点。追求一生,劳碌一生,心高气傲一生,最后发现自己并没有达到自己的理想,于是抱恨终生。但是有一些人通过自己的修炼,终于把自己提升到了第三重人生境界。茅塞顿开,回归自然。   人这个时候便会专心致志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与旁人有任何计较。任你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朗月。面对芜杂世俗之事,一笑了之,了了有何不了。这个时候的人看山又是山,看水又是水了。正是: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世本是世,无须精心去处世;便也就是真正的做人与处世了。
小北:那个说带我流浪的大叔结婚了日,我们几个死党在微信闺密群里聊天,突然收到冉晓妍发来的一张截图,图片上是一个女孩画着淡妆穿着婚纱的模样,低眉浅笑的样子和冉晓妍安静的时候有几分相似。正当我们几个要问是谁的时候,我注意到了发图片的头像是罗翼,还没等其他闺密们反应过来,冉晓妍接着在截图下方打了一行字:罗翼五一结婚,这是新娘,你们觉得谁更好看?周星星发了一个惊恐的表情,说了一句:“开玩笑吧!”江珊直接开口就骂:“哪个婊子,这么丑!告诉我罗翼在哪儿,老娘替你揍他去!”叶子最后一个发言:“晓妍,你没事儿吧?要不要我现在过去陪你?”只有我一个人没有说话,等了很久,我们看见屏幕上跳出一行字:我刚刚跑过去点了个赞,然后拉黑了罗翼。这个时候我打开了私聊窗口找到她连忙问:“怎么回事,你不是在西安吗?怎么罗翼跟别人结婚了?这女人谁啊?”冉晓妍半天没有回应,大约等了快十分钟的时间,她一个电话打过来。于是这个故事听了整整三个小时。2010年2月份,冉晓妍坐在我身边把手机一个劲儿地往我怀里塞,给我看一个男人的照片。我看着照片上的男人约莫比她大了十岁左右的样子,穿着一身军装骑行在西藏的天空下,微博上配了一段文字:末日天堂,骑行纳帕海。有人说距离可检验真爱,它能让深刻的感情更深刻、浅淡的感情更浅淡。一生路途,但凡脚步能量出的距离都不算真正的距离。唯独两心的间距,量不出、跨不过。我是罗翼,背着你的方向,远行!冉晓妍告诉我,她看这个男人微博有一段时间了,每一条每一个字每一份心情她都深深地细细地体会着,知道他现在在一路穷游,她说她被这个人吸引了。我那个时候只感叹她花痴,神经病,却没有想到,第二次她让我看他微博的时候他们已经熟知了彼此的姓名爱好。那天晚上冉晓妍坐在宿舍的床上告诉我:“小北,他要来了。”我一脸茫然:“谁要来了?”她说:“罗翼啊,他明天要经过湘西的凤凰,他的第二十一站,我要去见他。”我一惊:“姑娘,你不会喜欢上人家了吧?见网友需谨慎啊!”冉晓妍笑嘻嘻地告诉我:“没关系,他不一样。”接下来,他们真的见面了。我看着那天冉晓妍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纯情小师妹的样子差点被一口水呛死。要知道,冉晓妍平时对我可是一副凶残的模样。我不知道他们见面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冉晓妍回来之后就把罗翼的故事告诉了我,那一脸的崇拜简直不亚于我当年迷恋陈奕迅的歌。一年前罗翼和自己相恋四年的大学女友订婚,罗翼为了这个名叫肉肉的女孩,从一个大专毕业一个月1200元的工资变为一年后12000元的月工资,在西安买了房子准备迎娶自己爱了四年的姑娘。却不料,订婚宴上遭遇抢亲,准新娘跟别的男人跑了。小说中才有的情节却被罗翼碰上了,这件事情之后罗翼放弃了高薪工作,选择花一年的时间去旅行,忘记这段伤痛,到达凤凰已经是他行程的一大半了。冉晓妍说,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这么迷恋一个人的故事。我只是笑骂她不要陷得太深。再后来,我只知道每天晚上他们都在聊天,而冉晓妍对罗翼的称呼从一开始的名字变成了后面的大叔。2011年初,冉晓妍打电话高兴地对我说,大叔接受我了,我们在一起了。那个时候应该是冉晓妍的第五次表白。第一次被拒绝,他的大叔说不想伤害她,她还小。第二次拒绝她的理由是心里还有前女友的影子,无法给予她纯粹的爱。第三次拒绝是因为两个人相处异地,冉晓妍还没有毕业。第四次我已经忘了什么理由了,总之很幸运第五次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在一起之后,冉晓妍实实在在经历了一整年的异地恋。
从2011年初到2012年初,整整一年的时间,但凡有假期,冉晓妍就坐着火车赶往西安去找她的大叔。她告诉我她的大叔在西安有一套房子,那套房子是为了与曾经那个女孩结婚买的,现在她在那个房间里留下了属于她冉晓妍的痕迹。她还告诉我,她的大叔每天下班回家都会给她做饭吃,大叔的手艺简直可以去五星级饭店当厨师了。她还告诉我,她的大叔说要带她去走一次他曾经走过的路,带着她一起去流浪。她还告诉我,她的大叔在一个美好的夜晚拥抱了她,她恨不得马上毕业就嫁到西安。她说了很多很多,多的我们这群闺密以为她从此遇见了良人,都做好毕业参加他们婚礼的准备了。2012年3月份,他们分手了。我还记得2月14日情人节那天,罗翼还来过我们学校给冉晓妍送过一大束令人羡慕的百合花,一个月不到,他们就分手了。原因竟然是罗翼等不到冉晓妍毕业,他要和一个比他小一岁的还带着孩子的单身妈妈同居了。冉晓妍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她连夜坐车赶回西安。当她走到罗翼小区门口的时候,她正好看见罗翼牵着那个女人的手,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那个画面简直美好得冉晓妍不忍心打破。她在小区门卫室待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就坐火车回到了学校。她没哭,但是我仿佛感觉到她全身的活力都被抽光了。直到很久之后我才得知,原来罗翼在认识冉晓妍之前的几个月里认识了这个单身妈妈,也是这个单身妈妈一直在劝罗翼从过往的感情里走出来。单身妈妈同样拥有不堪回首的过去,他们两个人有着惺惺相惜的契合点,有着同一颗需要共同组成家庭的受过伤的心。原来那第四次的拒绝理由是罗翼去找了单身妈妈,并答应单身妈妈给自己一年的时间爱上冉晓妍,一年之后如果冉晓妍已经超过了肉肉在他心里的位置,已经足够让他娶她,她就放手。然而,一年之后,冉晓妍没有做到,她唯一做到的是在她大叔的心里留下了一个位置,一个仅次于肉肉的位置。2012年5月开始,冉晓妍决定告别过去将自己投入到枯燥的考研学习中去,整半年的时间她都没有联系过罗翼,罗翼偶尔给我打电话询问她的近况,告诉我让我照顾好她,希望看到她开心。这些我都没有告诉冉晓妍。直到2013年来临,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在帮冉晓妍还是什么,罗翼和单身妈妈分开了,他们没有结婚,也没有同居。这件事情我不知道冉晓妍是如何得知的,我只知道2013年2月她去了西安,在罗翼的小区里租了一间单身房子,在罗翼的单位旁边找了一个实习单位,她每天都等着罗翼下班,然后慢慢地踩着罗翼的影子回家。有次,我在微信上骂她胆小,为什么不对着他的背影叫住他,然后牵着他的手一起回家呢。她说:“我其实一直都在等他回头的,回头看看我,我一直在他身后等着他。但是两个月了他都没有发现我,我真的很难受。”听完了冉晓妍的话,我突然感觉什么都不想说了,心里有种预感,这事估计悬。你看,4月25日,果然,她的大叔真的要结婚了。但是新娘却不是她。凌晨两点,电话那边的冉晓妍已经哭得泣不成声,她说,她现在离他只有三十二个台阶的距离,她都没有勇气跑上楼去敲那扇门,问问她的大叔为什么和别的女人结婚。她什么也没有做,除了躲在一扇门的背后哭了整整一夜。5月1日,罗翼结婚那天,冉晓妍从西安回学校了。今天,冉晓妍和我一起去拍毕业照,我看着她笑得很灿烂,心里一阵发酸。脑子里闪过当初她隔着一个床铺眼睛亮亮地告诉我:小北,大叔说等我毕业带我去流浪呢!年轻时候的爱情,单纯且傻气,不顾后果勇敢无畏。仿佛流浪、旅途、孤独、自由这样的词汇在我们眼里就是青春美好爱情的缩影。我们迷恋一个睿智而成熟的男人带我们去经历这一切,只要经历了这些我们方才觉得那个时期的自己才是人生赢家。殊不知很多爱情并非你幻想中的远走高飞,而是两个人长久陪伴的相濡以沫。选自小北新书《这善变的世界,难得有你》
白岩松谈同学聚会:至少还有你人到中年,常听到旁边的同龄人自嘲:老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则是:过去的事情一清二楚,而今天上午做了什么,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如果这就意味着老了的话,那自己恐怕早已老去,因为每一次同学聚会,局面都大致如此。上学的事情,每一个细节都被挖掘出来,知道的不知道的都知道了,然而聚会前后那几天怎么过的,好像都忘了,因为注意力都在聚会当中。不知什么因素,一种时尚正在快速地扩张,那就是同学聚会。儿子与同伴们十来岁已常有聚会,母亲,七十多了,一回老家,最盼的也是老同学聚会。而我,也经历过,昨天晚上刚刚和高中同学喝完大酒,今天上午十点,小学同学已经在家门口守候,中午喝之前,还要趁清醒提醒自己:晚上还有初中同学的聚会,万万不可被酒冲昏了头脑,可酒杯一端,誓言烟消云散。  一个班级,是否可以常常聚会,一来要看上学时期班级的气氛和友情的密切程度,二来要有几个热心张罗的人,用他们的辛苦与热情点燃那些半推半就欲走还留的同学,第三,还需要组织者拥有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智慧,总能创造出一个又一个聚会的理由。比如我的高中班级,十年一大聚,五年一中聚,有同学从外地回了老家就是一小聚。而在北京的中学同学,在日常聚会之外,还开创了每年九月一日必聚的传统,因为“开学了”。有一次在飞机上,看杂志上一篇对导演康洪雷的访问。他和我一样,也是内蒙人,每年,他都会回草原,和同学们在一起,不用说《士兵突击》,不用说《激情燃烧的岁月》,大家就说过去,就是大口大口地喝酒,而且行也行不行也行,只要酒下得顺利,同学们和自己都会很释然:这小子没变,还是咱们的那个老同学。看到这里,我热泪盈眶,只好合上杂志,再没看剩下的半本。没办法,感同身受。大学同学不在草原,不用拼喝酒,但也不少喝。我的一位天津同学如马三立般留下一个经典感慨:每次咱们班聚会,我都只记得前半截,后半截都是下次聚会时同学们讲给我听的。因为每次后半截,我都喝多不记事了。其实,好多人恐怕都和他一样。大学入学二十年,我们组织聚会,起名“至少还有你”,用意十分明显,不管怎样世事无常,不管路途顺还是不顺,不管眼泪多于笑容又或者相反,值得欣慰的是:至少还有你。在聚会前,我们收集了每个同学提供的校内旧照,稍加编辑,制作成一个大大的专辑。在聚会的开场,我们几十个中年男女,重新汇聚在校园内原来的教室里,老师们也都请了回来。一开始,就是老照片播放,二十年的岁月,不要说有时认不出别人,估计连自己都难以辨认,在一片“这是谁”“这是我吗”的七嘴八舌中,慢慢地,开始“老泪长流”,师生都如此。这时,看着有人带来的孩子依然快乐地在课桌间游戏,突然产生了一种巨大的错觉,这是过去,还是现在?二十年时光真的消失了吗?   在同学的聚会中,常常会有笑话。比如一位男同学对一位女同学敬酒,真诚地借着酒劲说道:“上学时,我一直暗恋你,你叫什么名字来着?”满座哄堂大笑,男同学只好干杯为敬。聚会时,同学们的惯常语是“没变没变”,大家互相陪着慢慢变老,自然觉得彼此没变。但隔一会儿走进校园,看着校园里年轻的师弟师妹们,正和自己当初上学时年龄一样,大家才哑然失笑,“没变没变”,纯属自欺欺人。有聚会就离不开音乐,一次,我们将过去校园里最流行的歌曲与舞曲,编辑成二张CD,长达两个半小时,聚会中的舞会,正是在这过去的旋律中行进的,而在这熟悉的旋律中,大家似乎得以安慰,不觉年华老去。还有一次聚会,晚餐也结束了,舞会也结束了,酒醉的人也醒了,大家意犹未尽,就席地坐在外面的水泥地上,将所有现在能想起来的上学时的歌唱了一遍,直到脑海中一片空白。2009年就更宏大,毕业二十年,于是组织了全年级的聚会,之前光策划会就开了近十次,最后几百人云集校园,踢球、跳舞、大联欢会。组织者尽力,同学尽情,学校尽心,成为又一段难忘的记忆。以至于一年后,很多同学又要组织庆祝大聚会成功举办一周年的聚会。聚会固然好,然而副作用就是,聚会之后重新回到现实中难。并且岁数越大越是如此,甚至让你产生幻想:人世间,为什么不能一直上学到永远?正是在这样的失落中,一天一天,艰难地从纯真校园岁月再回现实的混乱世界里。而同样难的,是从干干净净的同学友情中,再回到人心隔肚皮的竞争或拥有距离的环境中。不过,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正因此,才有了同学聚会的价值,也才使同学聚会日益时尚并大踏步向产业方向发展吧!对于我们,同学聚会已经像一个信仰,而且有趣的是,分开之后,反而似乎比大学校园里还亲还互相牵挂。聚会多了,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在岁月的催化下,我们的友情已经变成亲情,每一次聚会,都使得亲情的成分进一步发酵。也因同学在那里,聚会在那里,平日里一些日子才不那么难耐,起码都知道,不必担心岁月匆匆,过去的一切都会模糊,没关系,想不起来的,同学替我们记住。当然,更重要的是,哪怕未来不再让人期待,至少我们还共同拥有一个温暖的过去。
当我们羡慕别人时我们在羡慕什么我们都很羡慕保罗,尤其当他穿着考究的西服坐在豪华的跑车上对我们微微一笑的时候。他的笑容很真诚,绝不含有那种上层人士为了保持自己的风度而显示出的优越感。他的眼神清澈而温暖,当他看着你的时候,你觉得即使有天大的困难,只要你跟他说,他就一定会帮你。所以我们都很喜欢他,羡慕他,但从不嫉妒,呃……这个我也不太确定,但我自己肯定是这样的。保罗出现在我们视野中的时候,总是穿戴得很得体,精致但不浮夸,让人眼前一亮且总是恰到好处,让人不由得打心眼儿里感叹“真是个极具魅力的人啊”。每次看他款款走来,我就会想:即使九级地震、世界大战,我们也绝不会看到保罗邋里邋遢、内裤外穿的形象。保罗的脾气好得出奇,我从没见过他与人面红耳赤地争吵过什么,甚至连争论都没有,即使吃饭买单也没抢过,因为他很早就偷偷地付过账了。他似乎永远带着微笑,每句话都充满温情,但绝不做作,让你觉得虚情假意。他和你交谈时,也总把你护在内侧,让你觉得即使有三百把狙击枪瞄准你,他也能为你挡住所有子弹。保罗从不错过和我们每一个人打招呼,即使他正讲着电话,他也会把他可爱的右眼调皮地眨一下。当有人慢步走在他闪亮的跑车前时,他从不摁喇叭,甚至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当他的车位被别人占了,他也会二话不说开到一公里外去找别的车位。我想就算他的跑车被砸了,他也会很平静地打电话联系保险公司。当然我不会砸他的车,即使我曾经想砸世界上所有的豪车,但绝对不包括他的。保罗的钱应该不少,关于他的财富永远是我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据说他的婚礼就花了几百万,一顿饭至少上万,一套西服十几万,还有各种像我这种工薪阶层无法淡定面对的传说。曾经一度我对买彩票失去了信心——即使中个头奖,也不过人家结次婚的钱。但保罗从不提及他的生意,被问多了也只淡淡地说:“钱嘛,够花就行。”有时候,他也会说:“其实像你这样也不错啊。”同时配上他温暖的笑容、清澈的眼神,瞬间让我觉得自己的人生还不是那么糟糕。保罗从不给我们讲什么成功的经验,也很少讲什么奋斗啊努力啊,总是讲“这样挺好的”“开心就好”“做自己就好”之类的话。有些人不太满意,背着他嘀咕:“他当然好了,什么都有!我有我也好!”我没有发表意见,但心里其实也有点不是滋味,究竟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当保罗对着我说那些话时,我感觉很好,但当他转身离去后,我感到一种莫名的空虚。保罗有很多爱好而且学识渊博,跟他在一起从不会觉得无趣,并且能学到很多知识。他绝不会因为你看偶像剧而嘲笑你,反而会让你给他讲讲故事情节,顺便讨论一下女主角漂不漂亮;他也绝不会试图说服你去听古典音乐会,但如果恰巧你也对古典音乐感兴趣,那他会非常乐意请你喝杯咖啡并慢慢跟你聊聊莫扎特、巴赫、海顿作品的特色。保罗特别喜欢旅游,足迹遍布这个星球,这也是我们最羡慕他的一点。旅游对我来说,主要是为了积累吹牛的资本,顺带展现一下个人的品位和身份。每当有人说什么新马泰的时候,我都会装作漫不经心地聊聊普罗旺斯的熏衣草、佛罗伦萨的美术馆。但有一次我看到了保罗的旅行单,从此学会了闭嘴。他从不会夸夸其谈所去之地如何高端大气上档次,聊的更多的是旅途中碰到的有趣的人。他常常说:“其实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在一起。”总之,保罗是如此完美,保罗的生活也是如此完美,我想我们注定要羡慕他,羡慕他一辈子,我一直都是这么想的,直到那一天。那一天,保罗在家里用枪打爆了自己的头。
这么远那么近:走好,姑娘  这个故事我只说一次,我也只能说一次。如果你以后遇到我,我不会告诉你她是谁;如果你之后问起我,我也不会说她就是我。这个世界,人来人往,但真正能够爱我的,只有我。——她  01  她小时候唯一的玩伴,是一只猫。  那是一个初春的夜晚,依然有着深深的寒意,天空下着细雨,她第一次被母亲赶出家门,坐在马路边,路灯照到离脚边不远的地方。父亲在外未归,她无处可去,低头看着水洼发呆,这时她感觉有东西在蹭她的小腿,是一只猫。  这只猫实在是小,浑身黝黑,它抬头看着她,然后用猩红的舌头沙沙舔着她伸出去的手指。她轻轻抱起它,慢慢抚摸它的头。小猫歪着头眯上了眼睛。她说,你也没有家吗?跟我去奶奶家吧。  她出生在安徽省宁国市的一个乡村,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到了采茶的季节,满山满野开满了映山红、紫藤萝、桃花、李花。她出生在夏天的清晨,听奶奶说,母亲生她的时候动了胎气,几乎难产至死,惊醒了整个村子的人。后来村子里的老人都说,这孩子命硬,不得了啊。  她在出生后不久过继给了大伯,父亲的一个叔伯兄弟。  大伯小时候撞到头,平日看起来有些痴呆,生活基本靠亲戚料理,一生未娶,父亲可怜他没有后代于是擅自做主。母亲曾经愤愤地对她说,你刚落地,你那个傻爹就把你过继给了你大伯,可你还住在家里,吃我们的用我们的,一刻不得闲。  她四岁时弟弟出生了,家里有了男孩,母亲越发不喜欢她,指使她挑水浇地、洗衣服、刷碗。她从来不敢反驳,不然就是一顿揍,父亲如果阻拦,母亲就站在家门口哭闹。她看着母亲的样子,背过身去继续心惊胆战清扫院子。  七岁那年,某一天她在睡梦中被惊醒,屋子里站满了亲戚和邻居,奶奶搂着她开始痛哭,父亲一脸凝重地望着她,母亲怀里抱着弟弟,站在人群的最后,不停翻着白眼。  后来她才知道,那一夜她突然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嘴里含糊地叫嚷,没有人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以为是神鬼上身。去了医院检查才确诊得了癫痫,那是一种极难治愈的精神类疾病,发作起来无法控制。自那以后,她的人生像是突如其来的病症,一发不可收拾。   02  在她儿时的记忆里,父亲总是背着她走过漫长的山路到县城医院看病,她觉得医院走廊的灯那么白,路那么长,还有刺鼻的消毒水味道,她曾经不止一次问她的父亲,爸爸,还要多久?我还要回学校上课。  她喜欢上学,她喜欢闻学校里高大的灌木树丛的味道,只是她有病在身,家人特别交代不能激动,不能做剧烈的运动,她只能乖乖地上课,还好成绩一直都是拔尖。老师也格外关照她,可其他的同学却认为老师偏袒,联合起来欺负她,在她的水杯里倒脏水,上课揪她的辫子,拿刀子划开她的衣服。有时她会哭着告状,老师除了批评也别无他法,反而愈演愈烈。  有一次,几个男生在体育课时起哄,她气不过和他们推搡起来,一个男生把她推倒在地,她失去了意识。后来在医院里父亲告诉她,当时她浑身抽搐,口吐白沫,昏迷不醒,吓坏了所有的同学和老师。等她康复回到学校,所有同学对她避之不及,看到她就远远地怪叫,妖怪!妖怪来了!大家快跑啊!妖怪来了!  她整个小学时光,一直都是各种的药罐和中药陪伴着她。自那次犯病之后,她开始更加频繁地前往医院,家里的积蓄所剩无几,父亲迫不得已外出打工,母亲的脸色一天天越加难看。后来,她开始吃一些奇怪的偏方,有山羊的犄角,有动物的死胎,一碗碗中药灌下去,病情总算略微得到了控制。  长时间服用中药控制了病情,但也带来了副作用,她夜里经常做噩梦,哪怕是醒着,那种恐惧感也如影随形,寒意从脚底漫起,上升到身体直达脑子里,浑身止不住的颤抖,害怕和恐慌让自己无意识地泪流满面。她偶尔歇斯底里地大哭,母亲都会喝令制止,于是她只能咬着被子,任凭那份恐惧一次次侵蚀自己。  幼小的她讨厌自己,讨厌自己的病,讨厌自己的母亲,讨厌学校的同学,她开始沉默寡言,她觉得世界遗弃了她,那时她在想,如果母亲讨厌自己,没有人喜欢自己,为什么还要把她生下来?  在她心里,奶奶是对她最好的人,除此之外就是点点,点点是她给那只在路边的小猫起的名字。只要她被妈妈打骂,她就会躲到奶奶家,奶奶会给她做好吃的饭菜,端来清香的新茶,点点会陪她玩耍,窝在她怀里睡觉,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是快乐
 03  曾经老师在课堂上提问,你们最害怕的事情是什么?同学们纷纷回答,蛇、老鼠、蜘蛛、鬼……  只有她站起来,略微一沉思,然后说,过年。  她最害怕的事情,是过年。小学到初中,父亲外出打工过年时才回来,她不喜欢看到父亲那张愁容满面的脸。父亲不会给她带礼物,不会讲外面世界的精彩,而是一次次告诉她,挣钱有多难,花钱多容易,世界多险恶,人心多复杂,她打心底不想听到这些。  父亲常年在外,母亲在家独身一人,村子里光棍很多,日久天长,闲言碎语也多了起来。有人说父亲在外面有了人,有人说母亲和村里的谁谁谁好上了,有人说她根本不是亲生的,有人说弟弟是母亲的野种。  村里的邻居你一言我一语,背后指指点点,母亲的日子过得艰难,于是把火气都发泄在了她的身上。父亲回来的那几天,流言就会达到鼎沸,在过年的那些天,两个人的吵架几乎成了每日的主题,最后都会回归到她的身上。母亲的歇斯底里,父亲的抱怨忧虑,充斥着本来应该是欢乐团聚的时光。  她开始在奶奶家掰着指头算父亲离家的日子,期待自己的假期早点结束,她甚至不知从何时开始习惯了独处,习惯抱着点点对它诉说自己的烦  恼,习惯坐在书桌前不停看书和发呆。奶奶照顾她无微不至,但却无法弥补她心里那份越来越空虚的失落感。  高中三年她在县城读书,要交不少的学费,弟弟上学也要用钱,父亲一人赚钱已无法负担,母亲虽然不情愿,但也来到县城一家饭店打工,可不久母亲便和老板的一个亲戚在一起了。消息很快传遍了村子,所有人都说母亲下作,父亲得到消息暴跳如雷,争吵更加频繁地发生在难得相聚的时候,母亲理直气壮,父亲垂头丧气,她充耳不闻。  高三时,父亲的性子开始变得偏激和古怪,经常半夜给她打电话,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和不甘,言辞激烈地说母亲和那个男人之间的事情。  那一段日子,是她难以回首的时候,每次她不得已接完父亲的电话,都会躲在学校教学楼的后面号啕大哭,然后擦干眼泪装作无恙回到宿舍,内心的苦闷像是一颗炸弹,滴答作响,随时都会引爆。而这最终的结果,就是一向学习成绩优异的她,高考名落孙山。  她开始渐渐烦父亲,不愿意接他的电话,也不愿意理会母亲和弟弟,每逢放假就直接回到奶奶家,终日和点点做伴。  高考成绩不理想,家里屋顶几乎被掀翻,父亲责骂她,说他很失望,他对所有的事情都失望。母亲不愿意花钱让她去上三本,说女娃上个专科也好早点出来赚钱养家,激烈的争论和老话重提占据了整个暑假。最终,父亲坚持把她送到了大学,一所普通的三本学校。  在大学时,她最开心的事情,就是父亲和母亲终于离婚了。   04  父母离婚后,她跟着父亲生活,那时真的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别人家都是开心平淡过日子,她的家就是摔盘子摔碗。折腾了这么些年,终于有了一个清静的了断,她由衷地感到高兴。  但是好景不长,离婚后的父亲开始酗酒,几乎每天都在酒精里沉溺。好像母亲走后没有人和他吵架不习惯,或是自己内心的苦闷无处发泄,他开始将这份暴躁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父亲每次喝得酩酊大醉,就要给她打电话大闹一场,抱怨这些年的不如意。他甚至不止一次埋怨她,如果不是她得了癫痫,要治病要花钱,要上大学要花钱,他就不会出去打工,母亲不会独自在家,也不会跟别人跑了,将来她嫁出去也跟别人跑了,自己白白养了一群赔钱货。  她的精神几近崩溃,曾经犯病时的感觉又一次席卷而来,她在电话里大吼,那你干吗把我生下来?你怎么不把我掐死?我死了你们就如愿了!  她曾经认真考虑过死这回事,她觉得活着没意思。她整个的青春时光,都被自己的病和父母的争吵毁掉了。可是,她又想到疼爱自己的奶奶,想到了可爱的点点,她内心不舍。奶奶已经年迈无人照料,点点也已是一只老猫,她们在家里相依为命,她将来还要照顾她们,照顾大伯。她终究没有进入死胡同。  大四时她认真用功准备考研,但全家一致反对,理由一如当年母亲所言,应该早点工作赚钱养家,气氛冷到了极点,她尽力躲避和他们相处的机会,拒接他们的电话。后来父亲狠心地说,以后只给你一半的生活费,剩下的一半找你妈要去。  她深知母亲不可能负担她的任何费用,这些年母亲没有给过她任何的零用钱,最近几年都不见面,血缘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后来她被迫放弃了考研的念头,开始实习和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在自己即将毕业的时候,父亲突然打电话说他生病了,让她回去。  她想也没想挂断了电话,她觉得父亲是在欺骗自己,她甚至感觉现在和父母就是仇人,一辈子解不开的心结早已经把他们的距离拉远,直到后来弟弟亲自打电话告诉她,她才心急火燎地赶回家里,而那时,父亲已经病入膏肓。  父亲的病发现得很晚,平时只是持续地发烧,以为是感冒未痊愈不放在心上,等到确诊却早已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期。医院花费巨大,家里没有任何积蓄给父亲治病,在父亲的再三坚持下,她把父亲接回了奶奶家,陪伴他度过了人生中最后的几个月。  父亲回家后不久,最疼爱她的奶奶突发中风,也瘫痪在床。那时的她,望着躺在床上的父亲和奶奶,望着家徒四壁的困境,真的感觉到绝望,眼前一片黑暗。她抱着苍老的点点默默哭泣,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05  她回家后不久,点点身上突然有了许多跳蚤,家人被叮咬得满身是包。奶奶提议给点点除虫,她颤颤巍巍给点点身上滴农药,结果不小心将一整瓶农药倒在点点头上,点点不久开始口吐白沫,两腿直瞪,她吓得给点点清洗用药,耐心照料。  她心里害怕极了,曾经的担忧是从身体到内心,而此时是从内心散发出来,那是一种直接扎进心脏的焦虑。她怕自己一觉醒来,父亲和奶奶已经离开,也害怕点点离开,她怕自己没有在最后一刻站在床边,她怕有些话再不说出口,就来不及了。  那些时日,她每天早起,去唤医生给父亲和奶奶输液,做一日三餐,清扫屋子,给奶奶翻身,给爸爸擦洗身子。所有的亲戚避而远之,邻居来送些营养品也不再登门。她曾经给母亲打电话,刚说父亲生病母亲就打断她冷冰冰地说,别找我,我没钱。  后来父亲病情急转直下,全身浮肿,医生束手无策,她开始张罗父亲的后事。她变得异常清醒,一边照顾奶奶,一边分担琐事,每天睡个把小时,后来父亲全身疼痛,她衣不解带终日在床边伺候,父亲无法进食,她就把水沾在父亲的嘴边湿润,把稀饭和牛奶用针管打进父亲的嘴里,实在太累,就靠在床头睡几分钟。  有一日,她靠在床头闭着眼睛,点点在她的脚边喘着粗气,这时父亲突然醒来,表哥凑过去询问是否有事,父亲摇摇头,过了良久他才低声地说,我知道自己不行了,最放不下的就是我姑娘,她太老实了,以后没人管,肯定要吃亏的,我不放心啊。  父亲以为她睡着了才和表哥说了这样的话,但她却一字一句地听到了。那一夜,她靠在床头默默哭了许久,不敢发出声音,不敢耸动后背,不敢有任何动作,她只能拼命咬住嘴唇,任凭眼泪顺着脸颊无声地滑落,后来她把嘴唇生生咬破,口中都是血腥味。  几天后,父亲去世了。所有的亲戚和邻居都来送别,唯独母亲没有出现。她望着现在这种热闹的景象,想着几天前家里的冷寂样,不由心里一阵冷笑。她给父亲擦拭身子,给他穿衣服,送他入棺,为他守灵,看他下葬,她不曾哭过,邻居背后的议论不能打垮她,她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倒下了。  父亲的后事妥当后,她独自一人回到家里,奶奶平躺在床上流泪,她走上前去,看到点点横倒在床边,她下意识地过去抚摸它,才发现它的身子已经僵硬了。这时,她才意识到,她的父亲,她的点点,都已经真正地离她而去了。  那一瞬间,巨大的悲伤终于顶破多日来疲劳产生的麻木和停顿,她张了张嘴,喉咙已经干涩到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泪无声地涌了出来。   06  当年岁越长,就会越发现,有些人,一旦离开,就再也回不来了。  父亲去世后,她留在家里照顾奶奶,那两个月,她睡在奶奶的旁边,几乎整夜整夜流泪,就和之前那次一样,哭得无声无息。她只要稍微一合眼,父亲的音容笑貌就会浮现在脑海里,然后眼泪就会决堤。  那段时日,她也终于明白,最大的得失,就是生死,再没有比它更加让人心痛的事情。有人穷尽一生守护了自己的破碎,到头来却拼不出一个完整的画面,怎不让人唏嘘?  上天终究还是垂怜,奶奶逐渐好转,最后生活可以基本自理了。  在她开始认真思索以后道路时,村里的热心人开始给她介绍男朋友,她也认为自己的生活就是这般下去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倒下,不会再站起,她也觉得那些往事会永远伴随她一生,让她这样苟延残喘,勉强度过便罢了。  但是,每当日子往前过一天,她也越清醒,她想去外面的世界,赚钱养活自己,赚钱照顾年迈的奶奶和痴呆的大伯,给他们雇保姆,帮他们翻新老房子,给他们装暖气和煤气炉,不让他们再那么辛苦。  她知道自己要做一个怎样的人,有人如同山里的风,有人如同云做的雨,有人是泥巴塑成的像,有人是锻炼出的金。她明白,一切都没关系,哪怕此刻无法释怀,首先要离开。  这条路究竟该怎么走,她没有想好,但她不愿意重走一遍回头路,也没有准备去真正面对曾经的苦涩和隐忍。她已不再记恨自己的父母,不再埋怨命运的不公,她唯一清楚的是,如果暂时迈不过去,就先躲开,绕个圈子。  总有一天,往事重头越,心中已释然。  又是一个初春的雨夜,她坐在书桌前,想起了多年前那个一样的夜晚,幼小的她坐在马路边上,遇到了那只叫作点点的小猫;她想起在学校第一次犯病,同学追着叫她妖怪,她的嘴角开始微微上扬,她明白,心里有一些事情,终究是放下了。  在她独自前往北京的那天,奶奶颤颤巍巍送她到公交车站,临上车时,老泪纵横的奶奶拉着她的手,不停地对她说—  姑娘啊,走好,走好啊。 摘自《我知道你没那么坚强》
小北:相爱十年,终究抵不过现实天很阴,像是要下雨的样子。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有的潮湿黏闷。袁文看了看手机PM2.5上显示的数字:352,重度污染。突然有点泄气,但转而一想曾在北京度过了多少这样的日日夜夜,也没见得被污染成什么样,更何况,他马上就要离开这个重度污染区了。随即又打起了精神。“真的决定要走?”方蓉在他身后问,声音听起来和天气一样闷。袁文没有回头,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那我可以拥抱你一下吗?”“结婚三年了,我们相拥相抱的日子多得连我都快要数不清了,想想每次都是我主动抱你。这回可终于等着你了。”袁文笑着说。但并未做出拥抱的姿势。方蓉没有接话,低着头跟在他的后面。在过安检的前一秒,袁文转身抱住了她。自然得像是出差前的离别问候一样。而事实上,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拥抱了。一周前,他们去民政局领了本子,就像三年前他们满怀温情地领到另外一个本子一样淡定平常。谁也没有说再见,好像彼此心里都知道再也不会见面了一样。袁文转身进入安检口,通过了安检,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座城市。奔赴墨尔本。上了飞机之后,看着玻璃下方的城市离自己越来越遥远,平静的面容开始崩溃,然后逐渐坍塌,最后天翻地覆。他试图靠在椅子上想平复下心情,却无奈地发现,很多场景从眼前一幕幕掠过。三年前建国门桥下大声喊某人名字求婚的画面,七年前拽着两人行李箱到达北京西站的画面,十年前骑着单车带着某人一路狂奔的画面。十年光景,一下窜入袁文的神经,没有任何预兆,且不受控制,肆无忌惮地折磨着他疲惫不堪的神经。算一算,两人认识到现在十年了。他是她的初恋,她却不是他的。2004年袁文上高一,初中盼望已久的乱世终于来临。男孩们拼尽全力制造兵荒马乱。那天,正好是袁文解决积压已久的个人恩怨的日子。放学后单枪匹马去十一中挑战当时的校园恶霸。寡不敌众体力不支的时候,看见方蓉推着一辆自行车从眼前淡定地经过。袁文想都没想,跑过去抢了她的车子。没等她反应过来,拉着她一路狂奔。方蓉看着后面追过来的一群人,再看着面前吹着口哨哼着歌的浑球,有种想要背后捅他一刀的冲动。下车后,方蓉夺过自己的车子甩下一句:“下回逃难用车前记得先付车费!”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袁文站在原地硬生生压制住了脑海中幻想的各种狗血剧情。后来,他还是知道了她的姓名、她的班级,甚至是她每晚放学后的必经之路。看到她的时候,他会假装偶遇地对她说句:“呦,好巧啊,放学啦?”而她也会回复他一句:“呦,真巧,今天怎么没见你逃命?”说完转身就走。当时看着她的背影,袁文暗暗发誓,一定要把她弄到手,不管用什么方法!后来两人真的在一起了,袁文经常假惺惺地问当初如何把她追到手的,而方蓉每次都会丢给他一句:“不知廉耻!”袁文追求方蓉的这一路确实干过不少不知廉耻的事。比如说,为了她又打了好几次架,还次次被她发现,各种被逼无奈之下“美救英雄”。再比如让当教导主任的爹以好好学习为名,把他们弄到了同一班级并顺利成为同桌。还比如成为美人同桌后,开始用他的三寸不烂毒舌扰得她整日愁容满面,各种威逼利诱之下答应了他充满挑衅的表白。而真正让方蓉答应和袁文在一起是一次期中考试打赌输了。不过,袁文依然为此开心得整夜未眠。后来,他想其实那个时候他也未必多么喜欢方蓉,而是看她不买账的样子恨得牙痒痒,想用自己的嚣张跋扈治她的波澜不惊。谁也没想到如此不单纯的开始,却一路走了十年。高考前的一周,两人相约学校天台。袁文问方蓉未来的打算,方蓉说要去北京读大学。明明知道那个时候两人的成绩隔着几条银河系的距离,袁文还是傻了吧唧信誓旦旦地说要陪她去北京。他花了一周的时间把高中三年整整六本历史书从头到尾背了一遍,虽然最后上考场只记住}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30斤胖子健身房减肥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