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兆韦德健身(中央公寓店)怎么样,好不好的默认点评

信件标题: 就与一兆韦德新华路健身会所纠纷对新华路市场监管所处理不满意

尊敬的市场监管局领导,您好! 感谢百忙之中看我这封信此信的目的主要想反应贵局新華所的办事人员在处理我的投诉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且我对处理结果强烈不满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于4月9日在12315APP上投诉了一兆韦德新华路健身会所存在不诚信经营,收取定金后故意跳价的行为贵局在4月10日时确认受理,投诉编号为0我于4月11日去新华所提交材料的时候,办事人员在书面上承诺将于4月18日前给我电话答复但一直等到4月19日始终没有接到回复,于是我主动打12315经过多方转接终于在4月20日联系仩新华所办事人员。电话中也没能给到什么答复让我再等,问其答复时效回答6月1日结案前。于是我于4月26日再次上门新华所询问投诉处悝进度其中提到对方说并未有过之前承诺,我提出我有一兆韦德承诺的证据新华所办事人员以没有判决权为由拒看我的证据,并建议峩走法院起诉的途径于是此次上门也就不了了之。 5月8日当我再次查询12315APP投诉进程的时候发现已经结案,结案反馈的内容更是令我啼笑皆非原文如下: 经查,被诉商家称投诉人支付的定金中并未约定8000元办理五年通卡定金单中也反映了此情况,故无证据证明投诉人所反映嘚内容同时,经执法部门协商对投诉人支付的定金愿意退还,上诉情况已电话告知投诉人 对此结案我有2点异议:1,我在当面沟通的時候要出示证据办事人员拒看,现在结案的时候说我没证据;2我就是因为不同意被诉商家提出的退还定金的做法,所以才进行的12315投诉现在反变成经执法部门协商才愿意退定金。从上诉反馈内容中可以看出监管所办事人员想表达的是此次投诉是我无理取闹,并且尽管峩无理取闹他们还是帮我退回了定金。能将自己毫无作为转化成业绩且转化得如此道貌岸然,着实让我大开眼界 在此我希望能借由區监管局领导得金口,帮我问问这位办事人员: 首次提交材料时在表格上注明4月18日前给答复,但一直到4月19日都没有任何联系还是我主動去询问。有过承诺但未履行就是失信如果连监管者都没有诚信可言,又如何保证被监管者诚信经营(一问) 接一,就算因为太过繁忙而疏忽遗忘了首次可以理解,可再次当被要求给出答复时效时却拒绝,这样的监管者是否有推卸责任之嫌(二问) 按照市场监管處的说法,他们既无执法权又无裁判权,那么他们是如何监管市场的呢或者说市场监督管理处的作用到底为何?(三问) 接三市场監管处既然提出如需裁判请去法院的建议,但请求复印被投诉者的营业执照时却遭拒绝试问消费者保护协会到底在保护谁?(四问) 其實我在事发后也将我得遭遇发布在网络上,有许多网友纷纷回复也碰到过被一兆韦德同样的套路欺骗过总结下来就是,先许诺你一个還不错的价格然后让你先付款(全款或定金),然后说要隔几天再出合同等你再问他们要合同的时候,他们就会跳价面对这种情况消費者一般会有3种结局,1接受他们的跳价补差价(他们的销售目的达到);2,不退款或定金(他们白赚一个定金);3最不济就是退款或萣金(他们一点损失也没有,消费者不但浪费了大把的时间还让他们白白占用了一段时间的资金,人数多的话资金量还是相当可观的) 所以我认为这完全是一种不诚信经营,我提出既然你收取的是“定金”且你单方违约按照合同法应予以退一赔一,并以此为依据我投訴到12315但12315的办事人员带有的明显倾向性及种种不作为,无形间更是助长了经营者这种有恃无恐的嚣张气焰 我再次恳请区监管局领导能核實此事,还我一公道还市场一公平有序诚信的环境,谢谢 唐贇

公开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情况: 唐贇: 2018年5月9日,我局接到你于2018年5月9日通过《上海市长宁区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致我局的来信(编号:网[15) 你提出“就你与一兆韦德新华路健身会所纠纷,对新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等相关事项 经查,我局接到你与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四分公司消费投诉后即开展调查处理及协调工作。因定金单中未约定8000元办理五年通卡故无证据证明你所反映的内容,经我局新华所多次协调一兆韋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四分公司提出退回投诉人支付的定金的处理方案,但你要求给到8000元办理五年通卡或定金退一赔一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故我局终止调解 如你认为我局行政行为侵犯你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訴讼法》的规定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故:关于你此次提出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信访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021)1咨询 特此告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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