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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中小盘(2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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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中小盘: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1号)
泰信中小盘精 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2017 年 1 号)
基金管 理人:泰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 年六月二 日泰 信中小 盘精 选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2017 年 1 号)
本基金 根据 2011 年7 月20 日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关 于核准 泰信中 小盘精选 股票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募集的 批复 》( 证监许 可[ 号) 和 2011 年 8 月 26 日《 关于泰信中 小盘 精选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募集时 间安排 的 确认 函》 ( 基金 部函[ 号) 的核 准,进 行募 集。
根据2014 年8 月8 日施 行 的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证 监会 令第104 号 )第
三十条 第一 项的 规定 “股 票基金 的股 票资 产投 资比 例下限 由 60% 上调 至 80% ” 。我公 司经 与基 金托 管
人协商 一致 , 并报 中国 证 监会备 案, 决定 自2015 年8 月 7 日起 将泰 信中 小盘 精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变更 为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中的 相关 条款亦 做相 应修 订。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于 2011 年10 月26 日 正式 生效。 基金 管理 人及注 册登 记机
构为泰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监会 核准 , 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 保证 基金 一
定盈利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人 认购 或 申购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招募 说明 书, 全面 认识 本基金 产品 的风 险
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 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 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 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投 资运 作与 基金 净值 变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者 自行 负责 。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有 关财务 数据 (未 经审 计) 和投资 组合 数据 的截 止日 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净 值表 现数 据的 截止 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内容 截止 日期 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 。原 招
募说明 书与 本更 新招 募说 明书不 一致 的, 以本 更新 招募说 明书 为准 。 泰 信中小 盘精 选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2017 年 1 号)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5
四、基金托管人............................................................... 12
五、相关服务机构............................................................. 13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38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45
八、基金的投资............................................................... 56
九、基金的业绩............................................................... 69
十、基金的财产............................................................... 7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71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7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6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7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78
十六、风险揭示............................................................... 81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4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6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8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7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110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2
二十三、备查文件............................................................ 112泰 信中小 盘精 选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2017 年 1 号)
本 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以下 简称《 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以下简 称 《运 作办 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法 》 ( 以下 简称 《销
售办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以下 简称 《信息 披露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
金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 则第 5 号 》等 有关 法律 法规以及 《 泰信 中小盘
精选混 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以 下简 称 “ 基金合 同” )编写。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本招 募说 明书不 存在 任何 虚假 记载 、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其 真实 性、
准确性 、完 整性 承担 法律 责任。
本基金 管理 人没 有委 托或 授权任 何其 他人 提供 未在 本招募 说明 书中 载明 的信 息, 或对 本招 募 说
明书作 任何 解释 或者 说明 。
本招募 说明 书根 据本 基金 的基金 合同 编写 , 并 经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基金 合同 是约定 基金 当事 人
之间权 利、 义务 的法 律文 件。 基金投 资人 自依 基金 合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和 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 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有 关财务 数据 (未 经审 计) 和投资 组合 数据 的截 止日 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净 值表 现数 据的 截止 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内容 截止 日期 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 。原 招
募说明 书与 本更 新招 募说 明书不 一致 的, 以本 更新 招募说 明书 为准 。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在本招 募说 明书 中除 非文 意另有 所指 ,下 列词 语具 有如下 含义 :
基金或 本基 金 指泰信 中小 盘精 选混 合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合 同或本基 金合 同 指《泰信中小 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 效的
修订和 补充
中国 指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仅为 本 基金合 同目 的不 包括 香港 特别行 政区 、 澳门
特别行 政区 及台 湾地 区)
法律法 规 指中国现时有 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 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 性文
件、地 方法 规、 地方 规章 及规范 性文 件
《基金 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 第 十届全 国人 民代 表大 会常 务委员 会第 五次 会
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 十一 届全 国人 民代 表大会 常务 委员 会
第三十 次会 议修 订, 自2013 年 6 月 1 日起 实施 的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及颁 布机 关对其 不时 做出 的修 订
《销售 办法 》 指中国 证监 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同 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 证券 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及 颁布机 关对 其不 时做 出的 修订
《运作 办法 》 指中国 证监 会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 、 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 公开募 集
证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及 颁布 机关 对其 不时 做出的 修订
《信息 披露 办法 》 指中国 证监 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 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 《 证券投 资
基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及不时 作出 的修 订
《销售 费用 管理 规定 》 指中国 证监 会2009 年 12 月 14 日颁 布、2010 年 3 月 15 日实 施的 《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费 用管理 规定 》及 不时 作出 的修订
元 指中国 法定 货币 人民 币元
招募说 明书 指《泰信中小 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对该招 募说
明书的任何修 订和补充,包括依据法律 法规对该招募说明书进行 的定
发售公 告 指《泰信 中小盘 精选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托管协 议 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泰信 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
金托管 协议 》及 其任 何有 效修订 和补 充
业务规 则 指《泰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开放 式基 金业 务规 则》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中国证 监会 指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银行监 管机 构 指中国 银行 业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或 其他 经国 务院 授权 的机构
基金管 理人 指泰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指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代销机 构 指依据有关基 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 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 回和
其他基 金业 务的 代理 机构
销售机 构 指基金 管理 人及 代销 机构
基金销 售网 点 指基金 管理 人的 直销 网点 及基金 代销 机构 的代 销网 点
注册登 记业 务 指本基金登记 、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
户管理、基金 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 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 建立
并保管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等
注册登 记机 构 指办理本基金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 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泰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 金注
册登记 业务 的机 构
基金合 同当 事人 指受基 金合 同约 束, 根据 基金合 同享 受权 利并 承担 义务的 法律 主体
个人投 资者 指符合 法律 法规 规定 的条 件可以 投资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自然 人
机构投 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 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 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 续并
依法可以投资 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
合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指符合《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 关法
律法规 规定 的可 投资 于中 国境内 证券 的中 国境 外的 机构投 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 投资 者、 机构 投资 者和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的总称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指基金募集结 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 总额、募集金 额和基金份 额持
有人人数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 《基
金法》 向中 国证 监会 办理 备案手 续后 ,中 国证 监会 的书面 确认 之日
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 额募
集期限 ,自 基金 份额 发售 之日起 最长 不超 过3 个月
基金存 续期 指本基 金合 同生 效至 终止 之间的 不定 期期 限
日/天 指公历 日
月 指公历 月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工作日 、交 易日 指上海 证券 交易 所和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的正 常交 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 机构 办理 本基 金申 购、赎 回等 业务 的工 作日
T 日 指申购 、赎 回或 办理 其他 基金业 务的 申请 日
T+n 日 指自T 日起 第 n 个工 作日 (不包 含T 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 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 金基
金份额 的行 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 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 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 基金
份额的 行为 。本 基金 的日 常申购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不超过 3 个月 的时
间开始 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 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 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 基金
份额的 行为 。本 基金 的日 常赎回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不超过 3 个月 的时
间开始 办理
基金账 户 指基金份额注 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 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 金管
理人管 理的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情况 的凭 证
交易账 户 指各销售机构 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 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交
易所引 起的 基金 份额 的变 动及结 余情 况的 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 持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销 售机构转托管另一销售机 构的
基金转 换 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 金管
理人管理的某一 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并由同一基金 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 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 份额
定期定 额投 资计 划 指投资者通过 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
扣款方式,由 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
动完成 扣款 及基 金申 购申 请的一 种投 资方 式
基金收 益 指基金投资所 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 券差
价、银行存款 利息以及其他 已实现的合 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
的成本 和费 用的 节约
基金资 产总 值 指基金所购买 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 收的
申购基 金款 以及 其他 投资 所形成 的价 值总 和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基金资 产净 值 指基金 资产 总值 扣除 负债 后的净 资产 值
基金份 额净 值 指计算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除 以该计 算日 发行 在外 的基 金份额 总数 后的 值
基金资 产估 值 指计算 评估 基金 资产 和负 债的价 值, 以确 定基 金资 产净值 的过 程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剩余期限在
三百九 十七 天以 内( 含三 百九十七 天) 的债 券; 期限 在 一年以 内( 含一 年)
的债券 回购 ; 期限 在一 年以 内(含一年) 的中 央银 行票 据; 中国 证监 会、
中国人 民银 行认 可的 其他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货 币市 场工具
指定媒 体 指中国 证监 会指 定的 用以 进行信 息披 露的 报纸 和互 联网网 站
不可抗 力 指任何 无法 预见 、无 法抗 拒、无 法避 免的事件 和因 素
三、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基金管 理人 :泰 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浦东 南路256 号37 层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浦东 南路256 号华夏 银行 大厦 36、37 层
成立日 期:2003 年5 月23 日
法定代 表人 :葛航
总经理 :葛航
电话: (021 )
传真: (021 )
联系人 :徐磊
发展沿 革:
泰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 )是 由原 山 东省国 际信 托投
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 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
信实业 有限 公司 共同 发起 设立的 基金 管理 公司 。公 司于 2002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 监会 批准 筹建 ,
2003 年5 月 8 日获 准开 业 ,是以 信托 投资 公司 为主 发起人 而发 起设 立的 基金 管理公 司。
公司目前下设上海锐懿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产品部、营销部(分华 东、华北、华南三
大营销 中心 ) 、 理财 顾问 部、 深圳 分公 司、 北京 分公 司、 电子商 务部 、 客服中 心、 基金投 资部 、 研究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部、 专户 投资 部、 清算 会计部 、 集中交 易部 、 计划财务部 、 信息 技术 部、 风险管理 部、 监察稽 核部 、
综合管 理部 。截至 2017 年 3 月底 ,公 司有 正式 员工 106 人,多数 具有硕 士以 上学历 。所 有人 员在 最
近三年 内均 未受 到所 在单 位及有 关管 理部 门的处罚 。
截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 , 泰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旗 下共有 泰信 天天 收益 货币 、泰信 先行 策略 混
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 泰信优质生活混合、泰信 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 精选混合、泰信债券增
强收益 、泰 信发 展主 题混 合、泰 信债 券周 期回 报、 泰信中 证 200 指数 、泰 信中小盘 精选 混合 、泰 信
行业精 选混 合、 泰信 中证 基本面 400 指数分 级、 泰信现代 服务 业混 合、 泰信 鑫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泰
信国策 驱动 混合 、泰 信鑫 选混合 、泰信互 联网+混合、泰信 智选 成长 混合 共 19 只开放 式基 金及 泰信
乐利 5 号、 泰信 鲁信 1 号、泰信 磐晟 稳健 1 号、泰 信价 值 1 号、泰 信添 盈 债券分 级 1 号、泰 信添 盈
债券分 级2 号、 泰信中 行新时 代 6 号、 泰信 财达 添利 1 号、 泰信 财达 添利 2 号、 泰信-合信一 号、 泰
信合信 三号 、泰 信融 昇保 本 1 号、泰 信融 昇保 本 2 号、泰 信融 昇 3 号保 本、 泰信融 昇 4 号保 本、 泰
信融 嘉 1 号保本 、泰 信融 嘉 2 号保本 、泰 信中 融景 诚旭诚 一期 、泰 信洛 肯 1 号、泰 信洛 肯 2 号、 泰
信易享 一号 、泰 信融 鑫 2 号、泰 信中 融景 诚旭 诚固 收 1 号、泰 信融 昇 5 号、 泰信财 达添 利 3 号、 泰
信联 泰 1 号、泰 信联 裕 1 号共27 个资产 管理 计划 。
( 二) 注册资 本、 股权结 构
泰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注 册资 本2 亿元 人民 币。 其 中, 山东 省国 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 司出 资 9000
万元, 占公 司总 股本 的 45% ;江 苏省 投资 管理 有限 责任公司 出资 6000 万元 ,占公司 总股 本的 30% ;
青岛国 信实 业有 限公 司出 资5000 万元, 占公 司总 股本 的 25% 。
股东单位名称 现金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山东省 国际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 9000 万元 45%
江苏省 投资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6000 万元 30%
青岛国 信实 业有 限公 司 5000 万元 25%
合计 2 亿元 100%
( 三) 主要人 员情 况
1、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监 事 、及其 他高 级管 理人 员的 基本情 况
(1)董事 会成 员
葛航先 生,代理 董事 长, 总经理 , 上海锐 懿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执行 董事 ,学士;1989 年 7 月加
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租赁部高级业务 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
有限公 司自 营业 务部 经理 。
万众,董事,高级经济师 ,硕士;曾任山东省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山东省鲁信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 东省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限公司 总经 理。
校登楼 , 董事 , 高级会 计师 , 注册会 计师 , 本科。 曾任 江苏省 国际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部 副科 长,
江苏省 国信 集团 审计 部部 长、 项 目经 理、 高 级经 理, 现任江 苏省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财 务部 副总 经理。
徐国君先生,董事,经济 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 师;曾任北京林业管理干 部学院助教,青岛
大学副 教授 、 教 授, 中国 海洋大 学教 授、 校长 助理 、 青岛 国信 发展 (集 团) 有 限责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现任青 岛国 信发 展(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总经 理。
俞二牛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法硕士;曾任西藏军 区第二通信总站政治处主 任,财政部人事教
育司司 长, 中央 汇金 公司 派任中 国银 行董 事、 董事 会薪酬 委员 会主 席, 中国 投资有 限责 任公 司干 部,
中国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人 力资 源部 总监 、党 委组织 部部 长、 工会 主席 。
王川 先生,独立 董事,经济管 理学大专, 高级经济师; 曾任山西省 委政策研究室 干部、省委 办
公厅秘书,中国农业银行 办公室秘书、综合处副处 长、人事教育部副主任、 研究室副主任、信贷业
务部主 任、 吉林分 行行 长兼党组 书记 、 党组 成员 兼纪检组 组长 、 副行 长兼 党组成员 (党委 委员 ) 、 副
行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 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 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中国 光大银行副董事长、行
长,中 国中 信集 团公 司副 董事长 、党 委委 员、 中信 (金融 )控 股总 裁。
郝亮, 独立 董事, 本科。 曾任中 国建 设银 行青 岛市 支行副 行长 、 分 行办 公室 副主任 , 青 岛市 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大 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 ,兼 董事 会秘 书。
(2)监事 会成 员
刘晓东 先生 , 监 事会 主席, 金融学 学士 , 高 级经 济师; 曾任中 国工 商银 行青 岛分 行资金 调度 员 、
信贷员,青岛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科长、副处长,青 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部经理,青岛国信
发展( 集团 )有 限责 任公 司资产 管理 部部 长; 现任 青岛国 信胶 州湾 交通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
张牧农先生,监事,工学 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投资部副经理、项
目评审部副经理 ,青岛华 和国际租赁公司副总经理 ,法国巴黎鲁新公司副总 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 司投 资部 副经 理; 现任山 东鲁 信投 资控 股公 司投资 管理 部高 级业 务经 理。
李小明,监事,助理经济 师,本科。曾任江苏省投 资贸易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江苏省投
资贸易公司业务二部经理 ,江苏省投资贸易公司综 合投资部经理、高级经理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综 合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张萍历 女士 , 职工 监事 , 硕士 。2007 年 7 月加入 泰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任公司 集中 交易 部
唐国培 先生 , 职工 监事 , 硕士 。2003 年加入 泰信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先后 担任监察 稽核 部副 总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监、监 察稽 核部 总监 ,现 任风险 管理 部总 监。
周向光 先生 ,职 工监 事, 本科。2002 年 12 月加 入 泰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先后担 任综 合管 理
部副经理、北京办事处主 任、行政副总监兼理财顾 问部业务副总监,现任董 监事工作部主任、综合
管理部 副总 监、 工会 主席 。
(3)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葛航先 生,代理 董事 长, 总经理 , 上海锐 懿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执行 董事 ,学士;1989 年 7 月加
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任租赁部高级业 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
托有限 公司 自营 业务 部经 理。
吴胜光先生,督察长,硕 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 京大学城市与资源系副主 任、江苏省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业 务二部经理、信泰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 总经理。经历了泰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筹 建及 成立, 并担 任公 司督 察长 至今。
桑维英 女士 ,副 总经 理兼 董事会 秘书 ,上 海锐 懿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 ,硕 士;2002 年 10 月
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经历了公司的筹建及 成立,历任监察稽核部负 责人兼营销策划部负责
人、行 政总 监、 第一 届及 第二届 监事 会职 工监 事、 总经理 助理 。
韩波 先生,副总 经理,大学本 科;曾先后 任山东国投上 海证券部财 务经理,鲁信 投资有限公 司
财务、 投资 管理 部门 经理 。2002 年 10 月加 入泰 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经历 了公司 的筹建及 成立 ,
历任公 司财 务负 责人 、总 经理助 理。
2、基 金经 理
刘杰先 生,研究生 硕士 , 证券从 业经 历8 年。2009 年 7 月加入 泰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先后 任
研究部 助理 研究 员、 研究 员、高 级研 究员 兼专 户投 资部投 资顾 问。 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 担任 本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现在 同时 担任泰 信优 质生 活基 金经 理。
姓名 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柳菁 201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
3、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名单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 决策制度,由分管投资的副 总经理韩波先生担任投资 决策委员会主任,投
资决策 委员 会成 员如 下:
葛航先 生, 董事 ,总 经理 ,上海 锐懿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执 行董 事;
韩波先 生, 副总 经理 ;
朱志权 先生 ,基 金投 资部 总监兼 投资 总监 ,泰 信优 势增长 混合 基金 的基金经 理;
梁剑先 生, 研究 部副 总监 兼研究 副总 监;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何俊春女士,基金投 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泰 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经理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
基金、 泰信 债券 增强 收益 基金、 泰信 债券 周期 回报 基金、 泰信 鑫益 定期 开放 债券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另外, 督察 长、 风险 管理 部负责 人、 监察 稽核 部负 责人及 相关 基金 经理 列席 会议。
4、上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近亲属 关系 。
( 四) 基金管 理人 的职责
1、 依 法募 集基 金, 办 理或 者 委托经 中国 证监 会认 定的 其他机 构代 为办 理基 金份 额的发 售、 申购 、
赎回和 登记 事宜 ;
2、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对 所管 理的 不同 基金 财 产分别 管理 、分 别记 账, 进行证 券投 资;
4、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确 定基金 收益 分配 方案 ,及 时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收益;
5、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制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6、编 制 季 度、 半年 度和 年度基金 报告 ;
7、计 算并 公告 基金 资产 净 值,确 定基 金份 额申 购、 赎回价 格;
8、办 理与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 务活动 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9、召 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10、保 存基 金财 产管 理业 务活动 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其 他相 关资 料;
11、以 基金 管理 人名 义, 代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行使诉 讼权 利或 者实 施其 他法律 行为 ;
12、中 国证 监会 规定 的其 他职责 。
( 五) 基金管 理人 的承诺
1 、 本基 金管 理人承 诺严 格遵 守现 行有 效的 相关 法律、 法规 、规 章、 基金 合同和 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 部 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 施 ,防止违反现 行有效的 有 关法律、法规 、规章 、
基金合 同和 中国 证监 会有 关规定 的行 为发 生。
2、 本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严格 遵守 《证 券法 》 、 《基 金法 》 及有关 法律 法规, 建立 健全的 内部 控制 制
度,采 取有 效措 施, 防止 下列行 为发 生:
(1)将其 固有 财产 或者 他人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 产从 事证券 投资 ;
(2)不公 平地 对待 其管 理的不同 基金 财产 ;
(3) 利用 基金 财产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 谋取利 益;
(4)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禁止 的其 他行 为。
3、 本基金 管理 人承 诺加 强人员管 理, 强化 职业 操守 , 督促 和约 束员 工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 法规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及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 勤勉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活 动:
(1)承销 证券 ;
(2)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担保;
(3)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投资;
(4)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国 务院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5 ) 向其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托管 人出 资或 者买 卖其 基金管 理人 、 基金 托管 人发行的 股票 或者 债
(6 ) 买卖与 其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托 管人 有控 股关 系的股东 或者 与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有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公司 发行的 证券 或者 承销 期内 承销的 证券 ;
(7)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8)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有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
如涉及 上述 事项 的法 律法 规有关 规定 发生 变更 ,上 述禁止 行为 应相 应变 更。
4、基 金经 理承 诺
(1 )依 照有 关法律 、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本着谨 慎的 原则 为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谋 取最 大利
(2)不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己及其 代理 人、 受雇 人或 任何第 三人 谋取 利益 ;
(3 )不 违反 现行有 效的 有关 法律 、法 规、 规章 、基金 合同 和中 国证 监会 的有关 规定 ,泄 漏在
任职期 间知 悉的 有关 证券 、 基金 的商 业秘 密、 尚 未依 法公开 的基 金投 资内 容、 基金投 资计 划等 信 息 ;
(4)不从 事损 害基 金财 产和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证券交 易及 其他 活动 。
( 六) 基金管 理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1、内 部控 制的 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 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 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 决策、
执行、 监督 、反 馈等 各个 经营环 节。
(2) 独立性 原则 。 公司设 立独立 的督 察长 与监 察稽 核部门 , 并使它 们保 持高 度的独 立性 与权 威
(3) 相互 制约 原则 。 公 司 部门和 岗位 的设 置权 责分 明、 相 互牵 制, 并通 过切 实可行 的相 互制 衡
措施来 消除 内部 控制 中的 盲点。
(4) 重要性 原则 。 公司的 发展必 须建 立在 风险 控制 完善和 稳固 的基 础上 , 内部风险 控制 与公 司
业务发 展同 等重 要。
2、内 部控 制的 主要 内容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1)控制 环境
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 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 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 设立有
独立董事参加的 审计、合规 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负 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
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 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 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
公司管理 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 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 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
制定的 经营 方针 及发 展战 略, 设 立了 总经 理办 公会、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等, 负责 公司经 营、 基金 投资 、
风险管 理的 重大 决策 。
公司设督 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涵 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 业务环节,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 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 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 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
董事长 和中 国证 监会 报告 。
(2)风险 评估
公司风险管 理 部和内 部 监 察稽核 人员 定期 评估 公司 及基金 的风 险状 况, 包括 所有能 对经 营目 标 、
投资目 标产 生负 面影 响的 内部和 外部 因素 ,对 公司 总体经 营目 标产 生影 响的 可能性 及影 响程 度。
(3)操作 控制
公司内部 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 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 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 衡的原
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 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 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 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
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 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 互牵制。各业务部门内部 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
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 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 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
应的书面管理制度。在明 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 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
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 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 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 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
严格的 检查 、复 核标 准。
(4)信息 与沟 通
公司建立 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 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 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
司员工 及各 级管 理人 员可 以充分 了解 与其 职责 相关 的信息 , 保证 信息 及时 送达 适当的 人员 进行 处 理 。
(5) 监督 与内 部稽 核
本公司设 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 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 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 部控制
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 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设置风 险管理部,分析和监控
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 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 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
稽核人 员和风险 管理 人员 具有相 对的 独立 性, 内部 稽核报 告报 董事 长及 中国 证监会 。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3、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控制的声 明
(1) 本公 司确 知建 立、 实 施和维 持内 部控 制制 度是 本公司 董事 会及 管理 层的 责任;
(2)上述 关于 内部 控制 的披露真 实、 准确 ;
(3)本公 司承 诺将 根据 市 场环境 的变 化及 公司 的发 展不断 完善 内部 控制 制度 。
四、基金托管人
( 一) 基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国银 行”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王永 民
传真: (010 )
中国银 行客 服电 话:95566
中国银 行客 服电 话:95566
( 二) 基金托 管部 门及主 要人 员情况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设立 于 1998 年, 现有 员工 110 余人, 大部 分员 工具 有丰 富的银 行、 证券 、
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 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 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
级职称 。为 给客 户提 供专 业化的 托管 服务 ,中 国银 行已在 境内 、外 分行 开展 托管业 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 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
对多、一对一) 、社保基 金 、保险资金、QFII、RQFII 、QDII、境外三类机构、 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 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 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 类齐全、产品丰富 的托
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 国内 领先的 大型 中资 托管 银行 。
( 三) 证券投 资基 金托管 情况
截至 2017 年 03 月 31 日,中国 银行 已托 管 576 只 证券投 资基 金, 其中 境内 基金 541 只,QDII
基金35 只, 覆盖 了股 票型 、 债券型、 混合 型、 货 币 型、 指数 型等 多种 类型 的 基金, 满 足了 不同 客户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多元化 的投 资理 财需 求, 基金托 管规 模位 居同 业前 列。
( 四) 托管业 务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 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 成部分,秉承中国
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 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
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 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 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 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
托管业 务全 员、 全面 、全 程的风 险管 控。
2007 年起, 中国 银行 连续 聘请外 部会 计会 计师 事务 所开展 托管 业务 内部 控制 审阅工 作。 先后 获
得基于 “SAS70”、“ 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 ” 等国际 主流 内控 审阅 准则 的无 保留 意见
的审阅 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 继续 获得 了基 于“ISAE3402”和 “SSAE16 ”双准则的 内部 控制 审计
报告。 中国 银行 托管 业务 内控制 度完 善, 内控 措施 严密, 能够 有效 保证 托管 资产的 安全 。
( 五) 托管人 对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根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
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
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 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 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
反基金 合同 约定 的, 应当 及 时通知 基金 管理 人, 并及 时向国 务院 证券 监督 管理 机构报 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1、直 销机 构
(1)泰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浦东 南路256 号37 层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浦东 南路256 号华夏 银行 大厦 36、37 层
法定代 表人 :葛航
总经理 :葛航
成立日 期:2003 年5 月23 日
电话: (021 )
传真: (021 )
联系人 :史明伟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2)泰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北京 分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广成 街4 号院 1 号楼 305 、306 室
邮政编 码:100032
电话: (010 )
传真: (010 )
联系人 :林洁
(3)泰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深圳 分公 司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与 民田 路交 界西 南新 华保险 大 厦1310 室
邮政编 码:518000
电话: (59
传真: (57
联系人 :史 明伟
2、销售 机构
(1)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5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55 号
法定代 表人 :易会满
客服电 话:95588
(2)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国立
传真:010-
客服电 话:95566
网址: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3)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 榕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95559
(4)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69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士余
传真:010-
客服电 话:95599
(5)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外大 街6 号光 大大 厦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25 号光 大中 心
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联系人 :朱 红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95595
(6)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9 号北 京市 东城区 朝阳 门北 大街 8 号富华大 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9 号东 方文 化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迟卓
传真:010-
客服电 话:95558
(7)北京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17 号首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17 号
法定代 表人 :闫 冰竹
联系人 :谢 小华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6
公司网 站:.cn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 上海、西安、深圳、杭州 、长沙、南京、济南、南 昌的各营业网点接
受办理 开户 和认 购业 务。
(8)金华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金华市 金东 区光南 路 668 号
办公地 址: 金华 市金 东区 光南 路668 号
法定代 表人 : 徐雅 清
联系人 :李 飒
传真:025-
客服电 话:400-711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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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168 号上海 银行大 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400-
(10)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内大 街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权 唐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
(11)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1012 号国 信证 券大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1010 号国 际信 托大厦 21 楼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周 杨
客服电 话:95536
(12)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 -45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 -45 楼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服电 话:95565
(13)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43 楼(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36、38、41 和 42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客服电 话:95575 或致电 各地营 业网 点
(14)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厦 A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95558
网址:www.
(15)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2-6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国际 企业 大厦 C 座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 或95551
(16)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路689 号海通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李 笑鸣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95553
(17)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黄 莹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95523 或
注:鉴于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宏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合并事宜, 业务整合将会持续
一定的时期,申购、赎回 、转换、定投等业务暂时 沿用各代销网点原有规则 ;后续若有更新,请以
公示信 息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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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4018 号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4018 号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2008 号中 国凤 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连志
联系人 :陈 剑虹
统一客 服电 话:
(19)湘财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天心区 湘府 中 路198 号新 南城商 务中 心A 栋 11 楼
办公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天心区 湘府 中 路198 号新 南城商 务中 心A 栋 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林 俊波
联系人 :赵 小明
电话:021-0
传真:021-
客服电 话:400-888-1551
(20)万联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东 路11 号高德 置地 广场 F 栋 18 、19 层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东 路11 号高德 置地 广场 F 栋 18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建军
联系人 :王 鑫
电话:020-
传真:020-3
客服电 话:400-
网址:.cn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21)民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阳门 外大 街16 号中国 人寿大 厦 1901 室
法定代 表人 :余 政
联系人 :赵 明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619-8888
(22)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联系人 :蔡 霆
联系电 话:022-
传真:022-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
(23)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江 东中 路228 号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中 路228 号华泰 证券 广场
法定代 表人 :周 易
联系人 :庞 晓芸
传真:2(深圳)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7
(24)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刘 晨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400- ,
(25)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336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213 号久事 商务 大厦 8 楼上 海市 西藏 中路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联系人 :张 瑾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021-962518全国客 服热 线
(26) 新时 代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1 号 A 座 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1 号 A 座 8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汝军
联系人 :孙 恺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
(27)平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裙 楼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裙 楼8 楼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吴 琼
客服电 话:95511-8
(28)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长江中 路357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阜南 路16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联系人 :甘 霖
客服电 话:、400-809-6518
(29)财富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沙 市芙 蓉中 路二 段80 号顺 天国 际财 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 址: 长沙 市芙 蓉中 路二 段80 号顺 天国 际财 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 表人 :蔡 一兵
联系人 :郭 磊
客服电 话:0
(30)国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注册地 址: 北京 东城 区东 直门南 大 街3 号国华 投资 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100007 )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黄 静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818-8118
(31)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23 号投资 广场 18 楼(213003)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1928 号东 海证 券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赵 俊联 系人 :王一 彦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988-588 网址:.cn
(32)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七 路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七 路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客服电 话:95538 或 拨打 各城市 营业 网点 咨询 电话
(33)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01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266061)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客服电 话:95548
(34)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红谷滩 新区 红谷 中大 道1619 号南昌 国际 金融 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红谷滩 新区 红谷 中大 道1619 号南昌 国际 金融 大厦 A 栋 41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宜四
联系人 :史 江蕊 电话 :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
(35)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6003 号荣超 商务 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人 :刘 毅
客服电 话:400-600-8008
网址:www.
(36)金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海南 省海 口市 南宝路 36 号证 券大 厦 4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4001 号时代 金融 中心 17 层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法定代 表人 :陆 涛
联系人 :马 贤清
客服电 话:400-
(37)西藏 东方 财富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拉萨 市北 京中 路10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闸 北区 永和 路118 弄 24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 宏
联系人 :周 艳琼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38)长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6008 号特 区报 业大厦 14 、16 、17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6008 号特 区报 业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刘 阳
客服电 话:0 、400-
(39)爱建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600 号1 幢32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600 号1 幢32 楼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法定代 表人 :钱 华
联系人 :王 薇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
(40)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心 57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心 57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联系人 :刘 闻川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400-820-9898
(41)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路157 号新天 地大 厦 7 、8 层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路157 号新天 地大 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联系人 :张 腾
客户热 线:96326(福建 省外请先 拨 0591 )
(42)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泽柱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联系人 :奚 博宇
电话:027-
传真:027-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
(43)大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大连 市中 山区 人民 路24 号
办公地 址: 大连 市沙 河口 区会展 路129 号大连 期货 大厦 38-39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红光
联系人 :谢 立军
客户服 务电 话:
(44)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8899
公司网 址:
(45)广州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西 路5 号广 州国 际金 融中心 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西 路5 号广 州国 际金 融中心 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 表人 :邱 三发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联系人 :林 洁茹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服电 话:303
(46)五矿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 区金田 路 4028 号荣超 经贸 中心办公 室 47 层01 单元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 区金田 路 4028 号荣超 经贸 中心 47-49 楼
法定 代表 人: 高竹
客服 电话 :
网址 :.cn
(47)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48)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恒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
(49)深圳 众禄 金融 控股 股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8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客服电 话:
(50)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长阳 路 1687 号 2 号楼 1 楼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陆家 嘴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
金融中 心8 楼801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客服电 话:400 -821 -5399
网址:www.
(51)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路 (近 田东 路)195 号 3C 幢 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
(52)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22 号泛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53)嘉实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8 号国金 中心 二期 4606-10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赵 学军
联系人 :景 琪
客服电 话:400-021-8850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54)中山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6009 号新世 界中 心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扬录
联系人 :罗 艺琳
客服电 话:95329
(55)上海 联泰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福泉北 路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 表人 :燕 斌
联系人 :凌 秋艳
客服电 话:
(56)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91 弄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赵 沛然
客服电 话:400-921-7755
网址:..cn
(57)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二 期) 北座 13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皓
联系人 :洪 诚
客服电 话:400-990-8826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58)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1118 号鄂尔 多斯国际 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张 茹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59)北京 恒天 明泽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39 号第一 上海 中心 C 座 6 层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路 20 号
乐成中 心A 座23 层2302
法定代 表人 :梁 越
客服电 话:
(60)上海 汇付 金融 服务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100 号19 层
办公地 址: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场19 楼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联系人 :朱 翔宇
客服电 话:400-820-2819
(61) 深圳 富济 财富 管理 有 限公司
深圳富 济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高新南 七道 惠恒 集团 二 期418 室
法定代 表人 :刘鹏宇
客服电 话:3
(62) 北京 虹点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馆 北路 甲2 号盈 科中 心 B 座裙楼 二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浩
联系人 :张 婷婷
客服电 话:400-068-1176
(63)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大 街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联系人 :秦 朗
客服电 话:400-910-1166
(64) 大泰 金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虹桥 路1386 号文广 大厦 15 楼
法定代 表人 :袁 顾明
联系人 :何 庭宇
客服电 话:400-928-2266 021-
(65)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 博宇
客服电 话:
(66)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路268 号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办公地 址: 浦东 新区 民生 路1199 弄证大 ?五道 口广 场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谢 高得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88-123
(67)北京 增财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南礼士 路66 号建威 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南礼士 路66 号建威 大厦 1208 室
法定代 表人: 罗细安
联系人 :李 皓
客服电 话:400-001-8811
(68) 北京 钱景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申 泽灏
客服电 话:400-893-6885
(69)厦门 市鑫 鼎盛 控股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厦门 市思 明区 鹭江 道2 号厦门 第一 广场15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洪生
联系人 :梁 云波
客服电 话:400-918-0808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70)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28 号富卓 大厦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联系人 :文 雯
客服电 话:400-116-1188
(71)泰诚 财富 基金 销售 (大连 )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口 区星 海中 龙 园3 号
法定代 表人 :林 卓
客服电 话:400-
(72)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358 号大成 国际 大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区 (新 市区 )北 京南 路 358 号大 成国 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邮编:830002 )
法定代 表人 :李 季
联系人 :唐 岚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0562
(73)北京 晟视 天下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怀 柔区 九渡河 镇黄 坎 村735 号 03 室
法定代 表人 :蒋 煜
客服电 话:400-818-8866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74) 武汉 市伯 嘉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江汉区 武汉 中央 商务 区泛 海国际 SOHO 城(一 期) 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法定代 表人 :陶 捷
客服电 话:400-027-9899
(75)上海 万得 投资 顾 问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33 号 11 楼 B 座
法定代 表人 :王 廷富
客服电 话:400-821-0203
(76)上海 华信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世纪大 道100 号环球 金融 中心 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南京西 路399 号明天 广场22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林
联系人 :陈 媛
客服电 话:400-820-5999
(77)宁波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宁波 市江 东区 中山东 路294 号
办公地 址: 宁波 市鄞 州区 宁南南 路700 号宁波 银行24 楼
法定代 表人 :陆 华裕
联系人 :胡 技勋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96528, 962528(上 海地 区)
网址:.cn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78)南京 苏宁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玄 武区 苏宁大 道1-5 号
法定代 表人 :钱 燕飞
客服电 话:95177
(79) 北京 懒猫 金融 信息 服务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石 景山 区石景 山 路31 号院 盛景 国际广 场 3 号楼 1119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四惠东 通惠 河畔 产业 园 区1111 号国 投尚 科 5 层
法定代 表人 :许 现良
客服电 话:
(80) 上海 华夏 财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东大名 路687 号 1 幢 2 楼26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通 泰大 厦B 座 8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一梅
客服电 话:400-817-5666
( 二) 注册登 记机 构
名称:泰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浦东 南路256 号37 层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浦东 南路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36 、37 层
法定代 表人 :葛航
总经理 :葛航
成立日 期:2003 年5 月23 日
电话:021-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传真:021-
联系人 :韩 波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256号华夏 银行 大厦1405 室
负责人 :廖 海
电话: (021 )
传真: (021 )
经办律 师: 梁丽 金、 刘佳
联系人 :刘 佳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1233号汇亚 大厦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卢 湾区 湖滨路202 号企 业天 地2号 楼普华 永道 中心11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绍信
联系电 话:021-
传真:021-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单峰 、 傅琛慧
六、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
( 一) 申购与 赎回 办理的 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 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 售网点将由基金管
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 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
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 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 理基 金的 申购 与赎 回。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 二) 申购与 赎回 办理的 开放 日及时 间
1、开 放日 及开 放时 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 。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以销 售机 构公 布时 间为 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 放日 及开 放时 间进 行相应 的调 整并 公告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 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为下次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时间 所在 开放 日的 价格。
2、申 购与 赎回 的开 始时 间
本基金 的申 购自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起不 超 过3 个 月的 时间开 始办 理。
本基金 的赎 回自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起不 超 过3 个 月的 时间开 始办 理。
在确定 申购 开始 时间 与赎 回开始 时间 后, 由基 金管 理人最 迟于 申购 或赎 回开 始前 2 日在至 少一
种中国 证监 会指 定的 信息 披露媒 体和管理 人网 站上 公告。
本基金 于2011 年12 月7 日开始 办理 申购 、赎 回业 务。
( 三) 申购与 赎回 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 则, 即 基 金的申 购与 赎回 价格 以受 理申请 当日 收市 后计 算的 基金份 额净 值为 基
准进行 计算 ;
2、基 金采 用金 额申 购和 份 额赎回 的方 式, 即申 购以 金额申 请, 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3、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基 金管 理人 按先进 先出 的原 则, 即对 该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 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 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 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
期在后 的基 金份 额后 赎回 ,以确 定所 适用 的赎 回费 率;
4、 当日 的申 购与 赎回 申请 可以在 当日 开放 时间 结束 前撤销 , 在 当日的 业务 办 理时间 结束 后不 得
5、 基 金管 理人 在不 损害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权 益的 情况 下可根 据基 金运 作的 实际 情况依 法更 改上 述
原则, 但最 迟应 在新 的原 则实施 前3 个工 作日 在至 少一种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 四) 申购与 赎回 的程序
1、申 购与 赎回 申请 的提 出
基金投 资者 须按 销售 机构 规定的 手续 ,在 开放 日的 业务办 理时 间内 提出 申购 或赎回 的申 请。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 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 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提 交赎回申请时,其
在销售 机构 (网 点) 必须 有足够 的基 金份 额余 额。
2、申 购与 赎回 申请 的确 认
基金管 理人 应自 身或 要求 注册登 记机 构在 T+1 日对基金投 资者 申购 、赎 回申 请的有 效性 进行 确
认。投 资者 应在 T+2 日到 销售网 点柜 台或 以销 售机 构规定 的其 他方 式查 询申 请的确 认情 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 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 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购、赎 回申 请。 申购 、赎 回的确 认以 注册 登记 机构 的确认 结果 为准 。
3、申 购与 赎回 申请 的款 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 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 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 购款项将退回投资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 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 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 付赎回款项,赎回
款项在 自受 理基 金投 资者 有效赎 回申 请之 日起 不超 过7个工作 日的 时间 内划 往投资者 银行 账户 。 在发
生巨额 赎回 时, 赎回 款项 的支付 办法 按本 基金 合同 和有关 法律 法规 规定 处理 。
( 五) 申购与 赎回 的数额 限制
1、申 请申 购基 金的 金额
通过代 销机 构申 购本 基金 ,单个 基金 账户 单笔 最低 申购金 额为 1,000 元( 含 申购费 ); 通过 本
公司直销 柜台申 购本 基金 , 单个 基金 账户 单笔 首次 申购最 低金 额为 50,000 元 (含申 购费 ) , 追 加申
购最低 金额 为10,000 元 ( 含申购 费) , 已在直 销柜台 有认 购本 基金 记录 的投 资人不 受首 次申 购最 低
金额的 限制 ,但 受追 加申 购最低 金额 的限 制。
通过本 公司 网上 直销 进行 申购, 单个 基金 账户 单笔 最低申 购金 额为 1,000 元(含申 购费 ), 单
笔交易 上限 及单 日累 计交 易上限 请参 照网 上直 销说 明。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 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
2、申 请赎 回基 金的 份额
投资人可将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 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 份额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 ,单 笔赎 回或转换 出 的基 金份 额不 得低 于 100 份。
3、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时 或赎回 后, 在销 售机 构 ( 网点) 单个 交易 账户 保留 的基金 份额 余额 不
足 100 份的, 在赎 回时 需 一次全 部赎 回。 若某 笔赎 回将导 致投 资者 在销 售机 构托管 的单 只基 金余 额
不足100 份 时, 基金 管理 人有权 将投 资者 在该 销售 机构托 管的 该基 金剩 余份 额一次 性全 部赎 回。
4、本 基金 不对 单个 投资 人 累计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上限 进行限 制。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5、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市 场情况 , 合理 调整 对申 购金 额和赎 回份 额的 数量 限制 , 基金管理 人进 行
前述调 整必 须提 前3 个工 作日在 至少 一种 指定 媒体 上公告 。
( 六) 申购费 与赎 回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按照《 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 端收费模式收取基
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 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 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 万 以下 1.5%
100 万 (含 )- 500 万 1.2%
500 万 (含 )以 上 收取固 定费 用1000 元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 赎回 费率 具体 如下 表所示 :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 年以 下 0.50%
1 年( 含 1 年)- 2 年 0.25%
2 年以 上( 含 2 年) 0%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不 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 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等相关
3、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申 购费率 和赎 回费 率或 收费 方式。 费率 如发 生
变更,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调 整实 施3 个 工作 日前 在至 少一种 中国 证监 会指 定媒 体上刊 登公 告。
4、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 违 背法律 法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情 形下 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基 金促 销
计划, 针对 投资 者定 期或 不定期 地开 展基 金促 销活 动。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按相关 监管 部门 要求 ,
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 费率,并在调整实施 2
日前在 至少 一种 中国 证监 会指定 媒体 和基 金管 理人 网站上 刊登 公告 。
( 七) 申购份 额与 赎回金 额的 计算方 式
1、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方式
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 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 请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 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 担, 产生 的收 益归 基金财 产所 有。
本基金 的基 金份 额申 购金 额包括 申购 费用 和净 申购 金额。 其中 ,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净申购 金额=申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数= 净申 购金 额/T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例如: 某投 资者 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 基金 ,所 对应 的申购 费率 为 1.5% 。并 假定当日 的基 金份 额
净值 为 1.062 元。则 申购 份额为 :
净申购 金额 =申 购金 额/ (1+申购 费率 )=100,000/(1+1.5%)=98,522.17 元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 申购金 额=100,000 -98,522.17 =1,477.83 元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申购当 日基 金单 位净 值=98,522.17/1.062=92,770.40 份
即: 投 资者 投资10 万元 申购本基 金, 假定 当日 的基 金份额净 值为 1.062 元, 则可得到 92,770.40
2、基 金赎 回金 额的 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采用“份额 赎回”,赎回总额为按照 实际确认有效的赎回份额 乘以申请当日基金
份额净 值的 金额 ,赎 回金 额为赎 回总 额扣 减赎 回费 用。其 中,
赎回总 额= 赎回 份数×T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赎回费 用= 赎回 总额×赎 回费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总额-赎 回费用
例如: 某投 资者 赎回 1 万份基金 份额 ,持 有期 小于 1 年 ,假 设赎 回当 日基 金份额净 值是 1.062
元,则 可得 到的 赎回 金额 为:
赎回总 额= 赎回 份数×赎回当日基 金份 额净 值=10,000×1.062=10,620 元
赎回费 用= 赎回 总额×赎回费率=10,620×0.5%=53.10 元
赎回金 额=10,620-53.10=10,566.90 元
即: 投 资者 赎回基金份 额1 万份,假设赎 回当 日基 金份额净 值是 1.062 元, 则 其可得 到的 赎回 金
额为10,566.90 元。
3、T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在 当天收 市后 计算 , 并在T+1 日内 公告 。 遇特 殊情 况,经中国 证监 会同
意,可 以适 当延 迟计 算或 公告。
4、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三 位, 小数点 后第 四位四舍 五入 , 由此 误差 产生 的
损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产 生的收 益归 基金 财产 所有
5、 申购 费用 由投 资人 承担 , 并应 在投 资人 申购 基金 份额时 收取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要 用于 本
基金的 市场 推广 、销 售、 注册登 记等各项 费用 。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所收取赎回费中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入基金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注 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 八) 申购与 赎回 的注册 登记
1、 经基金 销售 机构 同意 , 基金投 资者 提出 的申 购和 赎回申 请, 在基 金管 理人 规定的 时间 之前 可
2、投 资者 T 日申 购基 金成 功后,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 T+1 日为 投资 者增 加权 益并办 理注 册登
记手续 ,投 资者 自T +2 日 起有权 赎回 该部 分基 金份 额。
3、投 资者 T 日赎 回基 金成 功后,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 T+1 日为 投资 者扣 除权 益并办 理相 应的
注册登 记手 续。
4、 基 金管 理人 可在 法律 法 规允许 的范 围内 , 对 上述 注册登 记办 理时 间进 行调 整, 并最迟 于开 始
实施 前 3 个 工作 日在 指定 媒体上 公告 。
( 九) 拒绝或 暂停 申购的 情形
发生下 列情 况时 ,基 金管 理人可 拒绝 或暂 停接 受投 资人的 申购 申请 :
1、因不可 抗力 导致 基金 无法正常 运作 或无 法受 理投 资者的 申购 申请 。
2、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时间 非 正常停 市, 导致 基金 管理 人无法 计算 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3、发生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暂停基金 资产 估值 情况 。
4、 基 金资 产规 模过 大, 使 基金管 理人 无法 找到 合适 的投资 品种 , 或 其他 可能 对基金 业绩 产生 负
面影响 ,从 而损 害现 有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情形 。
5、法律法 规规 定或 中国 证监会认 定的 其他 情形 。
6、基 金管 理人 认为 会有 损 于现有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某 笔申 购。
发生上 述情 形之 一的 , 申 购款项 将全 额退 还投 资者 。 发生 上述 (1)到(5) 项暂停申 购情 形时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
时,基 金管 理人 应及 时恢 复申购 业务 的办 理并 予以 公告。
( 十) 暂停赎 回或 延缓支 付赎 回款项 的情 形
发生下 列情 形时 ,基 金管 理人可 暂停 接受 投资 人的 赎回申 请或 延缓 支付 赎回 款项:
1、因不可 抗力 导致 基金 无 法支付 赎回 款项 。
2、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时间 非 正常停 市, 导致 基金 管理 人无法 计算 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3、 因市 场剧 烈波 动或 其他 原因而 出现 连续 2 个或 2 个以上 开放 日巨 额赎 回, 导致本 基金 的现 金
支付出 现困 难。 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4、发生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暂停基金 资产 估值 情况 。
5、法律法 规规 定或 中国 证监会认 定的 其他 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
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 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 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
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 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 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
个或两 个以 上开 放日 发生 巨额赎 回, 已接收 的赎 回 申请可 延期 支付, 但延期支付最 长不 得超 过 20 个
工作日 , 并在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投资 人在 申请 赎回 时可 事先选 择将 当日 可能 未获 受理部 分予 以 撤 销 。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上刊登暂停赎回公
在暂停 赎回 的情 况消 除时 ,基金 管理 人应 及时 恢复 赎回业 务的 办理 并予 以公 告。
( 十一 )巨额 赎回 的情形 及处 理方式
1、巨额赎 回的 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 份额后的余额)与
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 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 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为巨额 赎回 。
2、巨额赎 回的 处理 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 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
(1) 全额 赎回 : 当基 金管 理人认为 有能 力支 付投 资人 的全部 赎回 申请 时, 按正常 赎回程 序执 行。
(2) 部 分延 期赎 回: 当 基 金管理 人认 为支 付投 资人 的赎回 申请 有困 难或 认为 因支付 投资 人的 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 上一 日基 金总 份额 的10 %的 前提 下, 可 对其 余赎回 申请 延期 办理 。 对 于当日 的赎 回申 请, 应
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 分作 自动 延期 赎回 处理。
(3) 暂 停赎 回: 连续2 个开放 日以上(含本数) 发生 巨额赎 回, 如基 金管 理人 认为有 必要 , 可 暂
停接受 基金 的赎 回申 请; 已经接 受的 赎回 申请 可以 延缓支 付赎 回款 项, 但 延 缓期限 不得 超过 20 个工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作日, 并应 当在 至少 一 种 指定媒 体上 公告 。
3、巨额赎 回的 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 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
他方式 在 3 个交易 日内 通知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说明 有关处 理方 法, 同时 在 至少一 种 指定 媒体 上刊 登
(十二 ) 暂停 申购 或赎回 的公 告和重 新开 放申购 或赎 回的公 告
1、 发 生上 述暂 停申 购或 赎 回情况 的, 基金 管理 人当 日应立 即向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并在规 定期 限
内在至少一 种 指 定媒 体上 刊登暂 停公 告。
2、 如发生 暂停 的时 间为 1 日, 基金管 理人 应于 重新 开放日 , 在 至少 一种 指定 媒体上 刊登 基金 重
新开放 申购 或赎 回公 告, 并公布 最 近1 个 开放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
3、 如发 生暂 停的 时间 超过1 日但 少于2 周, 暂停结 束, 基金 重新 开放 申购 或赎 回时, 基金 管理
人应提 前两个工 作 日在 至 少一种 指定 媒体 上刊 登基 金重新 开放 申购 或赎 回公 告,并 公告 最近 1 个开
放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
4、 如果发 生暂 停的 时间 超过两周 , 暂停 期间 , 基金管 理人应 每两 周至 少重 复刊 登暂停 公告 一次 ;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 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 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指定媒体连续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 公告 ,并 在重 新开 放申购 或赎 回日 公告 最近 一个开 放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七 、基金的转换、 非交易过户及转 托管
( 一) 基金转 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 一注册登 记机 构 办理 注册 登记 的其 他基 金之 间的转 换业 务, 基金转 换可 以收取 一定 的转 换费 ,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 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
人与相 关机 构。
截至 日 ,泰 信 中小盘 混合 基金 与本 公司 旗下其 他 基金 之间 的开 通可 转 换业 务情 况:
1、直 销渠 道:
对于本 公司 管理 的包 括泰 信天天 收益 货币 (代 码:A 类 290001、B 类 002234 、E 类 002235 )、
泰信先 行策略混 合 (代码 :290002) 、 泰 信双 息双 利债券 (代 码:290003) 、 泰信优 质生 活混 合 (代
码:290004)、泰信优势 增长混合(代码:290005 )、泰信蓝筹精选混合(代码:290006)、泰 信泰 信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更 新招募 说明书 (2017 年1 号)
债券增 强收 益 (代码 :A 类290007 、C 类 291007 ) 、 泰信 发展 主题 混合 (代 码:290008)、泰信 债
券周期 回报 (代 码:290009)、泰 信中 证 200 指数 (代码:290010) 、 泰信中 小盘精 选混 合 (代码 :
290011 )、 泰信 行业 精选 混合( 代码 :A 类 290012 、C 类 002583)、泰 信现 代服务 业混 合( 代码 :
290014 )、泰信鑫 益定 期开放债 券(代码:A 类000212、C 类 000213;仅限于开放 期,详情 请见 公
告)、 泰信 国策 驱动 混合 (代码 :001569 )、 泰信 鑫选混 合( 代码 :A 类 001970、C 类 002580 )、
泰信互 联网+主题混 合( 代码:001978 )、泰信 智选 成长( 代码 :003333 )之 间的相 互转 换业 务。
2、销 售渠 道: 银行 渠道
(1)中国 银行 、宁 波银 行
对于中国银行、宁波银行 代销渠道的客户,本基金 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 理的泰信天天收益
货币( 代码 :A 类 290001 、B 类 002234) 、泰 信先 行策略 混合 (代 码:290002)、 泰信 双息 双利 债
券 (代码 :290003 ) 、 泰信优质 生活 混合 (代码 :290004 ) 、 泰信 优势 增长 混合 (代码 :290005)、
泰信蓝 筹精 选混 合( 代码 :290006) 、泰 信债 券增 强收益 (代 码:A 类 290007、C 类 291007)、泰
信发展 主题 混合 (代 码:290008 )、 泰信 债券 周期 回 报(代 码:290009) 、泰 信中证 200 指数( 代
码:290010) 、 泰信中 小盘精选 混合 (代码 :290011) 、 泰信 行业 精选 混合 (代码 :A 类 290012)、
泰信现 代服 务业 混合 ( 代 码:290014) 、 泰信鑫 益定 期开放 债券 (代 码:A 类 000212 、C 类 000213 ;
仅限于开放期,详情请见公告)、泰信国策驱动混合(代码:001569 )、泰信鑫选混合(代码:A
类 001970)、泰信互联网+主题混合(代码:001978 )、泰信智选成长(代码:003333)之间的 相
互转换 业务 。
(2)中信 银行
对于中 信银 行代 销渠 道的 客户 , 本 基金 转换 业务 适用 于本公 司管 理的 泰信 天天 收益货 币 (代 码 :
A 类 290001 、 B 类002234 ) 、 泰信先 行策 略混 合 (代 码: 290002 ) 、 泰信双 息双 利债券 (代 码: 290003)、
泰信优 质生 活混 合 (代码 :290004)、泰 信 优 势增 长混合 (代 码:290005) 、 泰信蓝 筹精 选混 合 (代
码:290006 ) 、 泰信 债券 增强收 益 (代码 :A 类 290007、C 类 291007) 、 泰信 发展主 题混 合 (代码 :
290008 )、 泰信 债券 周期 回报( 代码 :290009 )、 泰信中 证 200 指数 (代 码:290010)、泰 信中 小
盘精选 混合 (代 码:290011) 、 泰信行 业精 选混 合 (代码:A 类290012) 、 泰信现代 服务 业混 合 (代
码:290014 )、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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