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乔丹时代的五大巨星,是不是史上最强巨星的队

  木大叔
  翻页,楼主看来还真是骨灰的nba球迷
  经典射手的对决    这就是生活    印第安纳步行者对阵密尔沃基雄鹿的比赛,原则上说并没有什么值得一叙的地方,因为这压根就是一个没有什么悬念的系列赛。其实雄鹿的阵容看上去并不是太差:他们的外线实力非常棒,他们拥有因为长着一副外星人脸以至于一辈子都被低估的得分型控卫卡塞尔;96黄金一代的代表人物,具有最标准的投篮手型以及绸缎般手感的经典射手雷阿伦;然后,在小前锋位置上,他们拥有据涨工资说在大学时代就具备万花筒式得分技巧的天才大狗罗宾逊。    小球迷们可不要小看这位老兄哦,大家知道他是状元吗?什么?糖人奥洛沃坎迪和夸梅布朗都能当状元,所以状元又怎样?大家知道那一年的二号秀和三号秀分别是谁吗?答案是,榜眼秀是贾森基德——根本无须解释,探花秀是全民偶像格兰特希尔——已经解释过了。能力压这样两位大仙级的球员当选状元,难道还不足以说明他的牛逼吗?另外,他可是个小前锋哦。如果说高顺位内线经常会出现看走眼的情况——毕竟内线的选秀标准是size第一,潜力第一,即战力另说,要不也不会出现第二轮卡洛斯布泽尔这样的不能容忍的蒙尘遗珠了,那么,对外线的选择几乎不太容易出错,因为外线球员要能获得一个不错的选秀顺位,此人就必须已经表现出了可以独当一面的能力。    大狗罗宾逊的才华当然没的说,但是,他为什么没有成为超级明星呢?因为据说此兄在选秀完毕就跟雄鹿队讨价还价,狮子大开口说要一份亿元合同——他娘的当时第一次退役前的乔丹年薪也才400万,最后雄鹿队居然一咬牙一跺脚眼睛一闭就拍出了一份虽然不够亿元,但也足够让人咋舌的合同——10年6800万。然后双方签字画押,最后大狗终于如愿以偿的解决了一辈子的生活问题。有人说大狗太蠢了?没看到这年头的顶级巨星都恨不得合同一年一签,能跳则跳吗?咱看看LBJ,韦德这样的,球队倒是想跟他们签个10年的终生合同,免得像心里揣个小兔子似的成日里担惊受怕,生怕某一天宝贝儿就远走高飞了,但人就是有这骨气,坚决不签长合同——当然也有原因是劳资协议里现在最长合同也只能7年。的确,以现在的角度来看,10年6800万的合同对一个稍微上点档次的球星来讲都很不合算——即便那是1994年,只要大狗没有一开始就把一辈子定下来,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大狗能赚的更多。然而,我认为,大狗兄或许根本没有为这份合同后悔过,哪怕后来表明他确实亏了,因为大狗就是这样一个人——赶紧把所有事情都定下来,然后他就能够过理想中的悠闲而安逸的生活了。大狗并不是偏执狂,他对篮球的态度也没那么热血,这只是一份保证他过高质量生活的工作而已,他可不愿意成天为了合同的事情拼死拼活——干什么呢?而这,当然也解释了为什么大狗不能成为超级巨星,因为他的性格注定了他不会成为那样的档次,一切都在他签了拿份10年长约后就注定了。    当然,雄鹿也不能算亏,尽管他们的这个状元一开始就选择了一个平庸的活法,但是,大狗的才华已经足以保证他能随随便便就每场拿下个20分,然后划卡收工。而且,有大狗的球队基本可以保证不会有内讧,因为大狗根本不在乎每场出手多少次,他已经签了一份10年的合同,他每场干30分,和每场干5分,并不会让他多拿或是少拿什么钱。他所做的,就是上班划卡一样,甭管你们怎么着,我管不着,我管的就是每场刷下20分,然后回更衣室洗澡,再然后该怎么乐就怎么乐去。是不是球队老大,大狗也不想管,爱谁当谁当,无所谓。然后,相信所有人都认识到了,以大狗为核心的球队是不可能成为一支成功的职业球队的,因为大狗对比赛根本就没有热情,他所愿意关注的,也不过就是那20分——而且他似乎总有办法来拿下那20分,然后?爱谁谁。因此,球队来了一个超级射手,来了一个面容吓人的同样也爱得分的球员,这些对大狗都没有影响,大狗不会抱怨——因为这就是生活。  
  怎么没人顶了…
  等等楼主更新
  楼主啥时更新啊
  期待楼主更新。
  楼主啊,应该更新了,
  站好位置等楼主
  刺客的传承    好了,关于大狗就说到这,接下来转入正题,关于雷吉米勒和雷阿伦。    如果要给这两个人下个定义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他们都是那种最经典的得分后卫。传统的NBA篮球理论是怎么划分五个位置的呢?    中锋——Center(简称C),是球队无论进攻还是防守的中轴,他们拥有最大的size,最接近篮筐,他们或许是球队最可靠的进攻武器,也或许是最可靠的策应轴心,或许还是禁区守卫者,球队防守的最后一道大闸,明星中锋大多具备上述中至少两种或以上的功能,当然如果你能把其中一项做到逆天的程度,你也可以是明星级的,比如刚刚说完的大叔穆托姆博。    大前锋——Power Forward(简称PF),传统上讲,这个位置只是中锋的附属品,负责一切内线的脏活累活,挡人抢篮板,协防补位,等等。而在进攻端?他们原本只负责抢下进攻篮板后完成二次进攻,这理应是他们基本的得分方式。然后?负责掩护就好了。因此,在进攻端强到逆天的得分型大前锋卡尔马龙尽管好像偏离了大前锋应该只干脏活累活的传统,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歪掉,因为,他的得分方式其实还是以掩护之后的进攻为主——挡拆,这是篮球中最简单也最复杂的掩护方式。当然,至于以后的蒂姆邓肯、克里斯韦伯、凯文加内特亦或是德克诺维斯基之类,我们以后会详谈——基本上,他们都不是古典的大前锋。    小前锋——Small Forward(简称SF),这个位置的球员简单说他们的功能就是在翼侧想尽一切办法将篮球弄进篮筐,他们需要最出色的持球进攻能力,不论是中远距离的跳投,还是切入技巧,他们理论上都需要是球队最好的。因此,最经典的小前锋就是以得分为第一目标,至于组织?这不是他们该干的事儿。大鸟?皮蓬?希尔?LBJ?老实讲,他们都已经歪掉了——我们以后谈。    控球后卫——Point Guard(简称PG),该位置的球员理论上是球队的组织核心,他们是场上的节拍器,在弧顶拿球控制一切,选择球队的进攻线路,将球传到最合适的位置,这次传球可以是一次助攻,但也可以不是,但是,最终目标是,让球队的进攻运转起来。关于控卫的问题,我们以后还会谈。    然后,接下来便是我们要重点介绍的位置,得分后卫,Shooting Guard(简称SG),这是个什么样的位置呢?    在古典的篮球理论中,得分后卫要做的事情就是寻找投篮的空当,然后把球投进去,就如其名称上所指的那样,他们的任务就是shoot,而他们的进攻状态则是shooting。他们并不需要有很强的持球进攻能力——当然如果有一些就更好,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是无球能力,如何利用队友的掩护,如何进行各种跑位,如何在无球状态下甩掉防守球员,如何获得可以让队友——一般是控球后卫发现的空当,然后,最重要的,如果在获得空当后结束这次进攻。当然,一定的持球进攻能力是辅助性的,如果你在接到传球后防守球员已经拍马赶到,你该怎么结束这次进攻呢?持球进攻能力的唯一价值就体现在这里。毫无疑问,擅长利用队友的掩护和自己的跑位来获得投篮空当的经典得分后卫中,在乔丹时代,代表人物是雷吉米勒,而在后乔丹时代,则是雷阿伦。至于像乔丹这样以持球进攻为主的得分后卫,其实大家发现了吗?乔丹的这种风格更像是个经典意义上的小前锋,或者说,后来所出现的一个新名词——锋卫摇摆人。    经典得分后卫的功能非常单一,他们所能干的和所需要干的都只有一件事——投篮得分,因此,他们对球场的影响力实际是最小的,或者跟PF比差不多?他们不会霸占球权,因为当他们接到球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需要结束一次进攻了;他们同样也不会有太多的勉强出手,因为事实上如果他们没有获得一次不错的接球和投篮机会,控卫根本也不会选择将球交给他;因此,他们的命中率高或者低,都不可能达到影响对手攻防体系的效果。如果要给他们找个合适的角色定位的话,那就是刺客,在需要他们出手的时候,刺出最恰到好处的那一剑。    将刺客这个角色扮演到极致的,毫无疑问是伟大的雷吉米勒。而当一个经典得分后卫拥有诸如“XX时刻”这样的传说后,他们就已经到达了极致。雷吉米勒拥有在“XX时刻”中也最极致的米勒时刻,以下便是在乔丹时代便被大家耳熟能详的米勒时刻:    背景一、1994年东区决赛;印第安纳步行者对纽约尼克斯;麦迪逊广场花园;天王山之战;第四节;三节结束后比分是58:70,步行者落后;    不用再做任何疑似废话的铺垫,直接进入主题:    米勒在前三节发挥不佳,只得到了14分,三分命中率只有6中1,然后跟他恩恩怨怨多年的大导演斯派克李开始时不时挑衅米勒:“伙计,今晚咋了?”米勒咋了呢?米勒很快就会让他知道他咋了,以下是斯派克李的描述:    突然间,雷吉爆发了!拉里•布朗在最后一节换下大部分主力,只留下戴尔•戴维斯和雷吉。这最后12分钟的开局便是米勒的一个三分球,并不是休伯特的错。他防得很好,但雷杰几乎刚过半场后就出手——空心!此时我仍在享受,我学着莱利教练的调调骂休伯特,“搞什么搞,防好啊。”    事实上莱利教练比我的意识先行一步,他立即换斯塔克斯去防米勒。然而,雷杰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10分23秒,米勒离篮筐8米外的出手,尼克斯 72比64。换格雷格•安东尼,米勒再一个中投,尼克斯72比68。换上德里克•哈珀,无效,米勒底线发炮,步行者70比72落后。
    又一次快攻,雷杰果断地选择三分。皮球入网的同时,他转身凶狠地盯着我的眼睛,对着我的方向喊,“Yeah!”    我也被惹怒了,用怒吼回敬他。要知道这是全国直播!每个人都看着我和米勒指着对吼。“我们能不能搞掂这个家伙?证明给我看。”我吼道,这次是对尼 克斯。    我们不能。6分59秒,米勒第四个三分球后,走到我身边,右手平放胸前——做了个杀手表情。5分52秒,第5个三分,步行者81比73。莱利教练喊了暂停,走回板凳时,雷杰对我做了经典的掐脖子动作。    米勒最后12分钟得到25分!等同于张伯伦48分钟拿到的100分!步行者3比2领先尼克斯,我的噩梦才刚开始。    斯派克李说的很好,够了。    背景二:95年东部半决赛;印第安纳步行者对纽约尼克斯;麦迪逊广场花园;第一场;最后8.9秒;落后6分;    大家都知道的,先是一个三分——前戏,然后两个罚球——入港,接着推推搡搡的断掉对手的底线球,退到三分线外,出手命中——高潮了没?    任何废话都是多余的。  背景三:98年东部决赛;印第安纳步行者对芝加哥公牛;康赛科球馆;第4场;最后0.7秒;落后1分;    以雷吉米勒独有的跑位方式杀出重围——包括推人,然后在推开乔丹之后接球跳投3分命中——犯规了?你在乎吗?    是的,雷吉米勒就是那最出色的刺客,在教练的战术板上,他的功能性也许极其单一,但是,当你需要解决问题的时候,他就是答案。    雷吉米勒在我们要介绍的系列赛之前已经成为了传奇,相比较他的后辈,温文尔雅的雷阿伦,雷吉米勒拥有最强烈的刺客气质,但是雷阿伦呢?看过08-09赛季东部季后赛首轮凯尔特人对公牛那个歇斯底里的季后赛后,还有人怀疑他吗?雷阿伦不如雷吉米勒,但是他同样还是一个伟大的刺客。  
  刺客太不好当
  “大狗”--- 格伦·罗宾逊
  篮球=激情+头脑+身体素质=乔丹
  差不多楼主又要更新了,等待中!!
  传奇击败不了规律    雄鹿并不弱,但这轮系列赛之所以没有悬念,是因为步行者太强了。上一年的步行者曾经在东部决赛中将公牛逼到了第7场——要知道,在帮主登基之后,公牛此前唯一打过的一次7场大战还是92年东部半决赛对阵尼克斯,诚然,98年的公牛已经不复当年之勇了,尤其皮蓬受困伤病一直未能完全恢复,但是公牛就是公牛,能将公牛逼到第7场,哪怕最终败北,步行者的实力就已经毋庸置疑。     步行者拥有非常夸张的阵容深度:控球后卫是前一阵刚刚在助攻榜上被贾森基德超越无奈屈居第三位的马克杰克逊;得分后卫不提;首发小前锋是上帝的左手克里斯穆林——梦一队成员;替补小前锋则是密歇根五虎之一的杰伦罗斯;大前锋位置上有两个极品苦力,戴尔戴维斯以及安东尼奥戴维斯;中锋位置则是90年代跟迪瓦茨同一个档次的里克施密茨,甚至,替补还有84黄金一代的萨姆帕金斯;守饮水机的?投射型大前锋克罗希尔以及后来在森林狼被尊称为市长的霍伊博格。好吧,大家颤抖了没?还没完,大家知道是谁在指挥这支部队吗?答案是,大鸟拉里伯德。颤抖吧!    然而,颤抖过后我们发现,拥有如此阵容的步行者其实是一支草根球队:历史助攻榜排名第三的马克杰克逊似乎从来没有被当成一个超级控卫,大家提到90年代的超级控卫,似乎只会想到约翰斯托克顿和加里佩顿,只有当我们翻开历史助攻榜才会惊呼此人蕴藏于平凡中的伟大;上帝的左手入选了威名赫赫的梦一队,但大概没有谁会否认,他是梦一队中名气最小的球员,最不像超级明星的超级明星,而且此刻的穆林也已经垂垂老矣;雷吉米勒?连他自己都说,他是个在大舞台上有强烈表演欲望的球员,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因为他骨子里的杀气,仅仅是凭借其技术水准,他似乎并不可能成为传奇;杰伦罗斯?密歇根五虎在NBA站稳脚跟的三个人中,杰伦罗斯永远叨陪末座,谁让另外两个分别是无须解释的克里斯韦伯以及因为签下一份亿元合同而成为话题人物的朱万霍华德呢?双戴维斯是标准的草根苦力,然而再极品的苦力终究也只是苦力;里克施密茨是一个不上不下的中游中锋,有一定水准但不显眼,而萨姆帕金斯则更多要感谢他进入NBA的年份。于是,我们该怎么来看这样一支奇妙的球队呢?    或许我们可以说,步行者是最符合学院派标准的球队,很多人都可以被当成是该位置的教科书球员:马克杰克逊——经典的控球后卫,历史助攻榜排名说明了一切;雷吉米勒——经典的得分后卫,拥有最出色的跑位技术和最出众的射术;克里斯穆林&杰伦罗斯——擅长把篮球弄进篮筐的得分高手,经典小前锋;双戴维斯——最符合传统大前锋的定义;里克施密茨——不够出众但足够合格的传统中锋;瞧瞧,这就是步行者的本质,一支并没有太多天才,却绝对合乎篮球规范的球队——一支中规中矩的强队。    步行者毫无疑问是一支顶级强队,但是,这支平民球队却很难真正登峰造极,他们每个位置都有符合要求的球员,与之同时,他们却缺乏一个真正的具备统治力的球星,而一支篮球队的高度说到底是由其核心球员的高度所决定的。诚然,米勒是一个伟大的刺客,没有同样类型的球员能比他做得更好,但是,再伟大的刺客说到底也就只能是出类拔萃的战士,米勒可以成为球迷心目中的英雄,可以成为球队更衣室的领袖,但他的场上影响力只有在他出手投篮的那一刻才存在。    而一个总冠军级别球队的领袖,必须是一个只要他在场上,不论是否完成最后的进攻,都必须给球队带来帮助的球员,他必须具备摧毁对手攻防体系的能力,一旦他站在场上,他就会成为对方的焦点。    经典的得分后卫并不具备这样的价值,他们或许可以得到很多分,他们也可以在某些时刻成为场上的主角,但是,一旦他们没有得分,他们的场上价值就会急速削弱,他们的进攻方式决定了——他们只能因为队友而受惠,而队友却无法因为他们而受惠。一个需要球队喂养而不是能够喂养的球队的球员,是不可能带领球队真正攀向巅峰的,即便这位球员已经做到了他所能做到的一切,达到了他所扮演角色的极致。步行者是一支可怕的球队,因为这支球队的领袖越到比赛的关键时刻越有可怕的气息,但是,一支可怕的球队和一支具备统治力的球队毕竟是两个概念,雷吉米勒可以创造奇迹,但是奇迹并不会每天都发生。    雷吉米勒,尽管因为他的冷血气质被所有人看成超级巨星,但是,他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在传统篮球理论中5个位置中场上影响力最小的位置的经典球员——经典的得分后卫,不管再怎样极致,都不可能具有统治力。    传奇是无法击败规律的。    最后交待一下这个系列赛的最终结果:    由于整体实力的巨大差距——尤其是内线,最终印第安纳步行者3:0横扫了密尔沃基雄鹿。    雷吉米勒的发挥谈不上有多好,三场比赛中他分别是15中4得16分,25中9得30分(其中三分16中3),19中8得33分,显然,米勒的命中率并不高,当然,以米勒这样的技术特点,也必然很难获得高命中率。在季后赛场次达到10次的赛季中,米勒的命中率分别是93-94赛季的42.2%(16场),94-95赛季的42.2%(17场),97-98赛季的42.6%(16场),均在42%~43%之间。    米勒之所以被人称为传奇,并不是因为他能统治比赛,而是因为他能在某些时刻依靠其独有的气质决定比赛。    我们再来看看雷阿伦:16中9得22分,17中9得25分,14中7得20分。雷阿伦的命中率要高一些。当然雷阿伦尽管可以扮演一个经典的得分后卫——比如这几个赛季他在凯尔特人的角色,但是他并不是只能成为一个经典的得分后卫,除了无球进攻能力之外,他的持球进攻能力也同样出色。    不论是雷吉米勒还是雷阿伦,他们都很难将以他们本人为第一核心的球队带上总冠军的领奖台,他们的球场角色决定了他们球队的高度。  东部季后赛很有话题性——热火和尼克斯的宿敌之战,乔丹接班人便士哈达威对阵乔丹挑战者阿伦艾佛森,差点率队完成惊天逆转的另一位乔丹接班人格兰特希尔,经典得分后卫之间的对决,但是,东部决定不了冠军,因为具备统治力的球队都在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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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鲨鱼复仇记    篮下统治力的复辟?    篮球归根结底是巨人运动,谁能统治篮下,谁就能赢得比赛,原因是:一、离篮筐越近,进攻把握性就更高;二、篮球是一项极端注重空间运用的运动——著名的三角战术就是空间运用的典范,谁能占据空间争夺的主动权,谁就能更容易的进行比赛,而空间争夺的核心区域在哪呢?答案是篮下。第一点是第二点的基础,由于篮下的进攻成功率最高,因此,一旦一支球队控制了篮下,这对对手进攻或是防守阵势的破坏将是决定性的:其一、如果在进攻端控制了篮下,那么对手就不得不将重兵投入到篮下,从而被迫让出外围广阔的进攻空间;其二、如果在防守端控制了篮下,那么对手将被迫选择用成功率相对较低的方式来完成进攻,从而还能进一步挤压对手的进攻空间。    这就是篮球运动的真谛。NBA50大球星中,统治篮下的中锋位置独占鳌头,其中包括逼迫联盟设立三秒区的中锋始祖乔治麦肯;创造了波士顿八连冠伟业的指环王比尔拉塞尔;御女两万神功自成,创造了无数疯狂数据记录的篮球皇帝威尔特张伯伦;智慧型中锋比尔沃顿;70年代扛起了凯尔特人中锋大旗的戴夫考恩斯;总决赛中带伤上阵因此为纽约这座全美最大的城市赢下历史上第一座奥布莱恩杯并由此成为传奇的威利斯里德;以强悍闻名的袖珍中锋维斯昂赛尔德;同样以球风硬朗霸道闻名的内特瑟蒙德;先知摩西马龙;NBA得分榜第一,或许无人能破其记录的天勾贾巴尔——或许吾皇可以;职业生涯比贾巴尔还漫长的酋长罗伯特帕里什;然后就是90年代制霸江湖的四大中锋——大梦哈基姆奥拉朱旺;我知道他的绰号不太雅但他似乎只有这个绰号的大猩猩帕特里克尤因;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绰号多到我都不知道该用哪个最后只能选择一个大家最熟悉的大鲨鱼沙克奥尼尔。好吧,我们来算一算,这里面有多少中锋呢?答案是15个,占到了名额中的30%。如果说数量还只能说明一部分问题,那我们就来看看质量,这些传奇中锋们一共拿下多少个NBA总冠军戒指呢?    乔治麦肯(4个);比尔拉塞尔(10个);威尔特张伯伦(2个);比尔沃顿(2个);戴夫考恩斯(2个);威利斯里德(2个);维斯昂赛尔德(1个);摩西马龙(2个);贾巴尔(6个);罗伯特帕里什(3个);哈基姆奥拉朱旺(2个);大卫罗宾逊(2个);沙克奥尼尔(4个)。    去除重复记录,这个数字是41,一个夸张的不可理喻的数据。    历史上没有人能在球队缺乏篮下统治力的形势下统治一个时代,除了迈克尔乔丹。迈克尔乔丹打破了得内线者得天下这个篮球界颠扑不破的铁律,他的第一个三连冠期间,内线帮手只有卡特莱特和格兰特,但是他却率队在东部季后赛中连续三年将超级中锋尤因领衔的纽约尼克斯击败。当然,世界上只有一个迈克尔乔丹,也只有篮球之神能够只手打破篮球运动的铁律,事实上,在乔丹第一次退役之后,总决赛就连续两年成为超级中锋表演的舞台——94年总决赛是大梦对阵尤因,而95年总决赛则是大梦对阵鲨鱼。当神第二次退役后,NBA的最高舞台将属于谁呢?除非再次出现一个现象级的乔丹式巨星,否则篮球还将是那些统治篮下的怪兽们的。不过话说回来,乔丹如果这么好出他还能称为神吗?    下一个统治者的头号热门当然是四大中锋中最年轻,打完第四个赛季就入选了50大巨星的超级怪兽沙克奥尼尔。我们并不需要太高的专业素养就能意识到奥尼尔的强大,他所具备的摧枯拉朽的篮下摧毁力能让人第一眼就印象深刻。奥尼尔是最标准的篮下动物,离开三秒区,他没有任何靠谱的进攻手段,他不会中投,甚至他的罚篮也差得离谱,他的进攻区域不可思议的狭窄,历史上的超级中锋里,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完全没有中距离攻击能力——同时代的对手中,不论是大梦、尤因、上将亦或是莫宁,他们都拥有不错的中距离攻击能力。然而,这些对于一个身长七尺一寸(2.16米)体重330磅(接近150公斤)的巨无霸来讲,根本不是问题,因为奥尼尔根本没有中距离攻击的必要,他的身体素质让他可以非常轻松的在很深的位置要到球,然后直接开始对篮筐的轰炸。奥尼尔拥有与他的体形毫不相称的灵活性和协调性,他的背筐技术在多年的敲打后日渐纯熟,他的背转身不可思议的迅猛,而他两侧的勾手则拥有可怕的准头。事实上,如果仅仅是一对一单挑,所有人都会被他蹂躏的体无完肤,好在篮球毕竟是个团队运动,奥尼尔尽管可怕,但也非完全不可限制。    在奥尼尔前期的职业生涯中,虽然他很快就展现出了惊人的进攻天赋,他的命中率高的吓人——分别是56.2%(92-93赛季)、59.9%(93-94赛季)、58.3%(94-95赛季)、57.3%(95-96赛季)、55.7%(96-97赛季)、58.4%(97-98赛季)以及57.6%(98-99赛季),并且在94-95赛季拿下得分王——要不是因为上将在最后一场对快船刷出了71分,鲨鱼本该在93-94赛季就加冕得分王的,但是相比较他可怕的进攻威力,他所取得的成绩却不相匹配。    在该赛季前,奥尼尔打了6个赛季,除了新秀季未能闯入季后赛,他每年都率队进入季后赛,但是,在这5个赛季中,他的球队有4个赛季被横扫:其中包括93-94赛季首轮被步行者横扫;94-95赛季总决赛被火箭横扫;95-96赛季东部决赛被公牛横扫;97-98赛季西部决赛被爵士横扫;而且,在唯一一次没有被横扫的赛季中,他们出局的比分也非常接近于横扫——96-97赛季西部半决赛被爵士4:1淘汰。好吧,鲨鱼是个篮下怪兽,从新秀季就是——即便当时技术还略显粗糙,进攻手段还相当单调;但是能轻松在进攻端统治篮下的鲨鱼却每次都输得毫无脾气,原因在哪里呢?    原因当然很复杂,比如他截至目前为止所遇到的教练都是废柴:比如魔术时期的布莱恩希尔;又比如湖人时期早期的德尔哈里斯——银狐不错,但是仅仅是当个助教不错;德尔哈里斯任上,他们每次遇到爵士都会手足无措,任人蹂躏,即便他们97-98赛季拥有4个全明星,然后,湖人高层终于无法容忍了,在本赛季初段球队表现不佳后(6胜6负)果断换马。湖人换上的是谁呢?科特兰比斯。名气如何且先不论,这是明摆着的,实力呢?实力得等到这赛季季后赛结束后再来定论了。不过,中途换上的救火教练能有什么好货呢?对了,不好意思,我刺的格雷格波波维奇曾经也是救火教练,不过一样吗?  教练当然只是一部分因素,鲨鱼自身同样也有问题。    鲨鱼的优点已经尽人皆知了,无与伦比的篮下威力——不论是进攻端的篮下摧毁力和防守端的禁区保护能力,但是鲨鱼的缺点也同样突出。他的进攻区域很狭窄,这导致一旦他无法在够深的位置要到球,就会极大影响他的进攻效率;他很容易让对手改变防守阵势,让对手一拥而上参与对他的围剿,但是,这样的后果是,他的进攻难度将呈几何级数增加——当然了,集锦中经常能看到鲨鱼身上挂着三四个人暴扣,可惜这样的场景并不可能总是出现;鲨鱼早年还不太懂得如何破掉包夹,他只会直接选择传球,而且他早年的传球也并不是很够水准,他还没有像后期那样学会传球后重新要位,继续篮下强攻;鲨鱼的罚球太差,这使得关键时刻队友很难将球交给他,因为对手只需简单犯规就能解决问题。    鲨鱼的内线搭档问题:首先要求有篮子,能为他腾出篮下进攻的空间——96-97赛季鲨鱼的内线搭档是五大三粗的猛汉埃尔顿坎贝尔,恰恰篮子不咋地,于是该季季后赛鲨鱼被爵士折磨的死去活来,5场比赛分别是16中6得17分,25中10得25分,8中5得11分,19中12得34分,17中9得23分,瞧瞧,前三场比赛惨不忍睹,等到后面终于有状态了,黄花菜也凉了;于是,97-98赛季,湖人终于让原来打小前锋的罗伯特霍里改打大前锋,解决了鲨鱼内线帮手的篮子问题,但老问题没了,新问题来了,那就是如果对手在进攻端把鲨鱼调离禁区——只需一个有篮子的中锋,湖人的禁区保护怎么办?鲨鱼到底是该出来呢还是不出来呢?出来吧,禁区就彻底可能被打穿了,不出来吧,对手都是大空位,让人锻炼手感玩?而且,罗伯特霍里虽然有篮子也有脑子,但是身子板太羸弱,容易被硬汉们干到死——结果这年季后赛打爵士就被马龙干到死了。    现实情况是,有篮子的大部分都是轻灵飘逸的骨感美男,而浑身腱子肉的猛男呢,又大部分练不出篮子,既要有篮子又要有肌肉的,一个字——少。所以鲨鱼就面临一个两难抉择:究竟是为了进攻端拥有更大空间而放弃大前锋位置的防守呢还是为了加强大前锋位置的防守而让进攻端变得更困难,烦死人的问题啊。    两害相较取其轻,湖人最终还是考虑选择充分释放鲨鱼的进攻火力,大前锋防守烂就烂吧,只要鲨鱼能把对手的中锋顺利吃掉,基本上湖人还是占了便宜的。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流传甚久的江湖传言——鲨鱼对挡拆无奈。现实情况是,当然鲨鱼增加了体重后可能确实很难有足够的防守范围和协防速度,对防守挡拆造成了一定影响,但不得不说,湖人选择用风筝型内线搭档鲨鱼也是导致鲨鱼不敢扑出去的重要原因。到最后到底是防不出去还是根本不能防出去,我们已经说不清了,唯一的事实就是,鲨鱼确实不怎么防挡拆。    好吧,这是鲨鱼的特点所造成的另一个重大问题:他的内线搭档大部分情况下,都可能会成为球队的防守黑洞,因为他们过于轻灵飘逸,缺乏保护禁区必须的肌肉。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是——鲨鱼不防挡拆。    问题是,前两年季后赛对手爵士是一个什么样的球队呢?唉,鲨鱼只能哀叹自己命苦了,为什么偏偏赶上了挡拆战术的殿堂级球队呢?这不倒霉催的吗?    当然了,尽管鲨鱼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这些缺点相比较他夸张的篮下统治力而言,实在是无足道哉——除非他的球队总碰上能死死捏住其七寸的犹他爵士,鲨鱼当然不会总那么倒霉,犹他爵士在迅速老去,而一旦没了这样的克星,任何球队碰上鲨鱼,都会在防守端陷入手忙脚乱的境地,而同时却无法在进攻端击中鲨鱼的最大软肋。属于鲨鱼的时代迟早会到来,早点或是晚点而已。  
  98年进联盟就风生水起的VC被LZ无视了。。。
  不知麦迪会分多少个字
  好看,真好看!支持楼主!楼主加油!
  接力棒    在鲨鱼之前,江湖中最具统治力的篮下霸主是大梦哈基姆奥拉朱旺。大梦的霸主地位是实打实的,虽然他幸运的在两个夺冠赛季躲掉了愁人的篮球之神,但是他的两个冠军含金量却毋庸置疑,因为除了帮主,他几乎逐一打败了当时所有的豪强。94年的夺冠赛季,他的刀下亡魂有滑翔机率领的92年总亚军波特兰开拓者,巴克利爵士率领的93年总亚军凤凰城太阳队,历史第二控卫和历史第二大前锋所率的犹他爵士队以及总决赛对手,同样由超级中锋尤因领衔的纽约尼克斯。这一年火箭的夺冠历程异常艰苦,他们跟太阳和尼克斯都打满了7场,但是大梦用整个季后赛28.9分11.0板4.3助4帽的惊人表现征服了所有对手。尤其是他用无可争议的表现降服了另一名超级中锋——在总决赛中大梦打出了26.9分50%的命中率,而尤因呢?18.9分36.3%的命中率!好吧,就算他们没有对位,但是地球人都知道尤因的内线帮手是两个超级打手——查尔斯奥克利以及安东尼梅森,而大梦的内线帮手奥蒂斯索普当然也不赖,但是,大梦在超级打手面前没有怯场,而尤因却在也不赖的索普面前颜面扫地。大梦赢得了一切,他是这个赛季的常规赛MVP,最佳防守球员,他还拿下了总决赛MVP,更重要的是,他证明了在那个时代的超级中锋中,他和尤因,到底谁是更好的一个。    而到了95年,上一季被他打败的滑翔机前往投奔,想要共创美好未来,结果可怜的滑翔机万万没想到这个赛季火箭会如此背运,整个赛季他们都陷入莫名其妙跌跌撞撞的境地,常规赛结束,成绩是47胜37负。一切都在预示着,滑翔机是个衰鬼,火箭是个暴发户,他们在前一季把该爆发的都爆发了,但是接下来后来发生的一切我们都知道了——汤姆贾诺维奇的经典名言“永远不要忽视一颗总冠军的心”。火箭是一支踩不死的大号德州蟑螂,他们的生命力不可思议的顽强,他们以第6名的身份好不容易挤进季后赛,然后他们完成了救赎。    他们运气不错,公认的火箭克星超音速队继前一个赛季被黑八了之后,这个赛季继续低迷——第一轮就再次令人大跌眼镜的被湖人扫地出门。不过,由于他们糟糕的常规赛排名,他们不得不在第一轮就遭遇强敌的挑战——上赛季西部决赛的对手,犹他爵士。比赛进程也令人提心吊胆,他们第一场遗憾的输了两分,第二场用一场140:126的超级得分大战扳回一城,第三场他们又输了,第四场他们顽强拼了回来,第五场是客场,情况很不妙,但是火箭是那个年代最顽强的球队,凭借着埃迪约翰逊的绝杀,他们以4分的优势在犹他主场带走了胜利。第二轮再次遭遇太阳,又是一次惊心动魄的7场大战,火箭上来便遭当头棒喝,一度陷入1:3落后,濒临被淘汰的绝境,火箭顽强的连扳两场,比分来到3:3,生死战,还剩7.1秒,110:110,然后就是马里奥艾利的死亡之吻。火箭不可思议的逆转了太阳,连续第二个赛季用7场大战将太阳淘汰出局。然后呢?然后大梦在西部决赛好好教训了一下那个赛季的常规赛MVP大卫罗宾逊,彻头彻尾的完爆:6场比赛中,大梦场均35.3分56%命中,而上将呢?23.8分44.9%命中。大梦将四大中锋中的另一悍将用令人信服的方式踩在脚下,而接下来,四大中锋中最后一个对手,便是总决赛对手奥兰多魔术的核心大鲨鱼奥尼尔。    火箭横扫了魔术,大梦教训了青涩期的奥尼尔。就如奥尼尔赛后所说,我能用50种方法来对付大梦,但是大梦却能想出500种。数据上看不出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当然,即便是青涩期的奥尼尔也足够强大,面对大梦,除了得分,他在所有数据上都占了上风,尤其命中率高了11%,但是,比赛是比赛,数据是数据。大梦在比赛的控制力,串联球队的能力,防守端的威吓力,都强于青春逼人的鲨鱼,鲨鱼的技术还略显粗糙,阅读比赛的能力还比较不足,防守端的威慑力也要差一些,说到底,鲨鱼还太稚嫩。不过,未来终究是属于鲨鱼的,因为一个稚嫩的鲨鱼已经能在对抗巅峰大梦的过程中在数据上不处下风,谁又能知道鲨鱼的极限在哪里呢?谁能知道这个不可思议的家伙能成长到什么程度呢?    现在,就到了交接棒的时候了,90年代打败了几乎所有内线霸主,当之无愧的成为内线第一人的大梦终于韶华将逝。大梦36岁了,他的身体状态已经不可避免的走上下坡路,实际上34岁就是一个坎,几乎所有伟大中锋都会在这个岁数掉出20+10,大梦便在前一个赛季经历了剧烈滑坡,而这个赛季看起来他的状态比前一个赛季要好一些,但是,他已经几乎不可能去抵抗那个逐渐变得不可战胜的下一任内线霸主鲨鱼了。一个时代即将落幕,而一个新时代则即将来临,这个系列赛,或许将成为一个权杖交接仪式。  
  楼主继续,加油!
  老鹰和活塞的季后赛,是你编的吧。不觉得无聊么。
  梦碎时分    伟大的巴克利爵士为了那一枚总冠军戒指等得心都快碎了,在他身体状态最巅峰的那个赛季,他在总决赛碰上了不可战胜的篮球之神,而等到神好不容易退役,眼看他的机会就要来了,他的球队却两次在西部半决赛的7场大战中输给大梦的火箭——更杯具的是,94-95赛季,他们本来已经看到了曙光。太阳一年不如一年,或许那次惊天大逆转彻底伤了这支球队的元气,总之,在下一个赛季,太阳将将取得41胜41负的战绩,勉强挤进季后赛,最后在首轮被马刺扫地出门。巴克利不愿再等待,最后他选择去投奔他人生中的一个重要对手——这个对手甚至比神对他的打击还要大,大梦奥拉朱旺。    可惜,巴克利成为了自己梦想的最大敌人,他的身体状态每况愈下,他在加盟火箭的第一个赛季跌出了20+10俱乐部,而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该赛季因为折磨人的伤病,巴克利缺席了29场比赛。当然,巴克利终于在季后赛恢复到了可堪一战的状况,但也仅仅如此而已了,他们闯入了西部决赛,然后,被处于顶峰的犹他双煞挡在总决赛大门之外。巴克利爵士在与跟他同时代的另一位伟大大前锋当季的常规赛MVP邮差马龙的较量中完全处于下风,6场比赛他场均16.2分11板而命中率仅有42.8%,而卡尔马龙呢?23.8分10.3板命中率是44.3%。双方都没发挥出正常水平,但是显然,伤患更多的巴克利显得更加力不从心。巴克利丢掉了又一次机会,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有多少机会可以挥霍呢?    巴克利很不甘心,所以他选择继续留在火箭,跟大梦和滑翔机一起,再做一次冲刺,但是,火箭并没有足够多的薪水留下他,于是他自降身价——当年他的薪水是225万美元。要知道,那个年代正好是NBA巨星们薪金飞涨的时期,乔丹的薪水甚至达到了3000万的级别,巴克利的身体状态大不如前,但是他的价码难道只值这225万或者下一个赛季的100万美元吗?巴克利太在乎那枚总冠军戒指了,他愿意为此放弃一切,当然也包括金钱。可惜,巴克利正在朝梦想远去,97-98赛季,滑翔机的最后一季,大梦开始急速下滑的一年,火箭正在坠毁,最终他们以41胜41负的战绩,西部第八的排位进入到季后赛,而且首轮对手就是犹他爵士队。当然,火箭队是一支真正的季后赛球队,那些老家伙们可能再也不能在常规赛保持连续高档的演出,但是一旦进入真正的决战时刻,老家伙们依然不能让人忽视,火箭队创造了“总冠军的心”和“踩不死的德州蟑螂”这两个经典名词,任何人在季后赛对上他们都得蜕层皮——即便他们老得不像样了。火箭队第一场就将常规赛老大拉下了马,并顺利夺回主场优势,三场比赛后,火箭2:1出人意料的领先,他们有希望在主场结束战斗,并创造历史上第二次黑八奇迹,但是,一切都在马龙的那一铁肘之后改变了——查尔斯巴克利在第四场比赛中因为那记铁肘而肌肉撕裂,然后火箭连续两场溃堤,他们功亏一篑。当然不能去责怪马龙,毕竟身体对抗是篮球比赛的一部分——这可是男人的运动,要怪的话就怪巴克利这辈子都没有这个命吧。    然后,就是这个赛季。滑翔机退役了,但是火箭队高层似乎在上一年的季后赛中看到了点希望,他们认为那帮老头们只要不发生那种该死的意外,依然有竞逐王冠的可能性,于是,他们找来了另一个巨星,在乔丹退役后开始彻底重建的公牛队将皮蓬换到了火箭队,于是火箭队第三个赛季拥有华丽到掉渣的阵容。这才叫三巨头,3个50大巨星组成的阵容,与这样的三巨头摆在一起,其他任何所谓的三巨头都是山寨版——哪怕是08年的凯尔特人也是一样。这可能将是巴克利人生中最后一次机会,火箭对上的是奥尼尔领衔的湖人队。    如果火箭这个阵容倒退假如说三年的话,我敢说湖人会被火箭轻松消灭,事实上或许任何球队都会被这样的火箭轻松消灭,但是,问题是,这是1999年,三巨头中最年轻的斯科蒂皮篷也已经34岁,大梦36岁,巴克利36岁。湖人的阵容当然远远不够火箭那么华丽,但是他们所拥有的则是一项身体对抗剧烈的运动中最需要的东西——青春。奥尼尔处在他身体状态最好的时候,就算还没到达真正的巅峰,也已经很接近了,而湖人的二号球星则是日后最具争议的球员——科比布莱恩特。这位96黄金一代的代表人物处在他的第三个赛季,而且,这孩子是个高中生,而这正是科比原始争议的发端。    当时高中生远不像后来那么普遍,科比是个有天赋的孩子,但是他的天赋不足以像后来的LBJ一样被全世界瞩目,事实上,科比的身体素质只能算是一般,臂展不够长,手掌不够大,骨架也略显纤细——尤其是跟乔丹相比。那个年代对于高中生还有着这样那样的偏见,尤其是美国人对大学篮球的热爱并不亚于NBA,在很多人眼里,高中生是易碎的玻璃,他们太过稚嫩——不论是身体上还是心智上亦或是成为巨星所要求的对篮球的理解上,在很多人看来,在大学打几年绝对是成长中非常关键的步骤。很多高中生选择加入NBA,大多要么是成绩不够好——具体是谁就不点名了,要么是家境贫寒,需要尽早赚钱,但是科比哪点都不是,他当时已经得到了篮球名校杜克大学的offer,而且,他的父亲乔布莱恩特是在欧洲篮球圈中很有影响力的教练,他也不缺钱,问题来了,那他为什么要那么快就进入职业篮球圈呢?    科比就是这样一个有些让人费解的人,很少有人能理解科比的决定,我们也只能猜测:科比是一个执着的渴望成功的人,乔丹是他的偶像,他也从不避讳他要成为乔丹那样人物的想法,或许科比认为大学篮球对他而言已经没有挑战性了,大学也不再是他提高自己的合适土壤,但是,科比希望他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最好的球员,所以他要选择职业联赛成为他进一步成长的平台。我不敢保证这种猜测的准确性,但是我至少能保证,这种猜测很符合科比的性格。    当然,尽管科比得到了湖人教父杰里韦斯特的赏识,为此logoman不惜用一个已经有了一定声望的中锋迪瓦茨去跟黄蜂交换第12号签,但是,科比的起步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顺利,因为他只能从替补打起。当时湖人队的首发得分后卫是明星级的埃迪琼斯,而科比作为一个有潜力的高中生,当然只能帮人打下手。或许这是杰里韦斯特保护科比的一种方式,他欣赏科比的才华,但是他不愿让科比一开始就承受过多的压力,他希望在正确的时间将科比扶正。两个赛季后,由于湖人在季后赛总是被爵士用一种近乎凌辱的方式击溃,高层终于决定要做出重大改变了,而这个改变的核心人物当然是打了两年酱油,对职业篮球已经有了一定认识的潜力男科比布莱恩特。科比成为了首发,并且在赛季中段,湖人将埃迪琼斯换到了老关系户黄蜂,换来了历史上最被低估的远投手格伦莱斯,然后将范埃克塞尔换到了掘金,并搞来了JR Reid。    缩水赛季是科比职业生涯的转折点,湖人终于决定将未来的命运压在这个执拗的不屈的永远充满斗志的孩子身上,而科比能如湖人高层所愿,帮助将要迎来职业生涯顶峰的鲨鱼成就冠军伟业吗?    这就是火箭和湖人在那个赛季的对比,火箭有3个50大,但是这些球员都到了职业生涯的末端,除了巴克利之外,其他两个都已经功成名就——当然,这里功成名就的标准仅仅是指戒指,而湖人是一支年轻的球队,尤其是他们的二号核心科比布莱恩特仅仅是个20岁的毛头小子。老家伙们依然很难缠,但世界终究是属于年轻人的,有句话叫做拳怕少壮,很适合形容这个系列赛。    最惨的当然是大梦。他曾经在4年前教训了青涩的鲨鱼,而鲨鱼似乎决定要让他连本带利的还出来。壮年的鲨鱼将暮年的大梦完全击溃,除了第一场大梦13投10中交出22分的答卷之外,其他三场,大梦惨不忍睹:10投3中得8分,12投2中得5分以及19投8中得18分。鲨鱼呢?23投11中得27分,21投12中得28分,22投9中得26分,22投14中得37分。鲨鱼用无可置疑的表现吃掉了大梦,并为湖人赢得这个系列赛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火箭的三巨头中,表现最亮眼的毫无悬念的是求胜欲望最强烈的查尔斯巴克利。巴克利本赛季的年薪是100万,他之所以屈就于这份低廉的不可思议的薪水,原因就是他还想再拼一把,他在这轮系列赛里拼尽全力。25分10板,19分13板,30分23板5助,20分9板6助3断,作为一个已经36岁的老人,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呢?巴克利为了他的梦想流干了最后一滴汗,但是,他却只能为球队带来一场胜利——大梦输给了青春,这没什么好指责的,在巴克利看来,导致他们出局的罪魁祸首是整个系列赛几乎都在梦游的斯科蒂皮蓬。    从数据上看,皮蓬的表现并不算差,除了命中率低点,他在篮板和助攻方面的表现无可指摘,但是,或许只有队友之间才知道隐藏在数据背后的东西。皮蓬来到火箭,很大程度是因为巴克利的邀请,甚至,为了供应皮蓬的高薪,巴克利牺牲了自己的利益,拿着100万这样属于流浪汉的薪水,巴克利希望什么呢?这一点已经尽人皆知了。然而,在巴克利看来,皮蓬的表现让他非常失望——主要在态度方面,已经有了6个总冠军戒指的皮蓬似乎并不理解一枚戒指对于巴克利而言意味着什么,巴克利认为皮蓬没有必须夺取总冠军的心气。    皮蓬在前两场比赛中疯狂打铁,分别是13中5和7中0,与之同时,他在最擅长的防守端表现也不尽如人意,他并没有能真正限制对手——巴克利知道皮蓬的能力,他知道只要皮蓬愿意尽力,他的场上贡献远不止如此。当然,皮蓬在后两场比赛终于打出了巴克利需要他打出的表现,但是一切都太晚了,他们扳回了一场,然后最终输掉了这个系列赛。    巴克利出离愤怒,他无法原谅皮蓬在前两场比赛中消极怠工的态度,这让他们输掉了这个原本有机会拿下的系列赛,同时,巴克利应该也意识到了,他输掉的可能是整个职业生涯夺冠的最后机会。伴随着火箭的出局,巴克利和皮蓬之间终于开战了,一开始他们的争吵局限于更衣室内部,然后,终于传到了媒体耳朵里,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彻底无法挽回。巴克利不愿意跟这样一个自私自利只愿意为了自己薪水而打球的球员共事,是的,皮蓬有了一切,他已经够了,然而巴克利够了吗?渴望胜利和总冠军的巴克利和已经拥有了一切只想在职业生涯尾端多赚点钱的皮蓬终于水火不容,而华丽的火箭也终于将成为历史。    日,属于巴克利的梦碎时分。  
  期待楼主快点更新
  强大 啊
  野牛皮蓬,air Jordan的最得力战友,也是我的最爱之一。但是,在飞人退役的93-94赛季以及第六冠97-98赛季的公牛时期,必须承认他在他光辉的职业生涯里留下了无法抹去的污点;再就是他在火箭队三巨头失败的那一年,他糟糕的表现让我完全支持大屁股巴克利对他的指控。
  前锋的崭新时代    在经典的篮球理论中,大前锋原本是篮球5个位置中影响力最小的位置之一——跟经典得分后卫类似。传统的大前锋,他们在场上通常都扮演着苦力角色,他们是跟在中锋后面打杂的伙计,他们负责干一些其他球员都不乐意干的事情,拼命防守,抢篮板,为自己的队友做掩护,有机会的话接到队友的妙传或者抢下前场篮板后得几分——但是得分通常并不应该是他们的主要任务。然而,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是一成不变的呢?有些人碰巧长了那样的身高——打小前锋有点高,而打中锋则有点矮,但是他们偏偏就有出色的进攻技巧,难道教练能让他们一成不变的当苦力吗?一旦遇上这样的球员,教练就必须修改篮球理论中的某些陈规旧律,以适应现有的要求。历史上并不缺乏才华横溢的大前锋——在50大巨星中,尽管大前锋队伍不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明显不如篮球中最具统治力的位置中锋,但其中依然有不少值得称道的才华横溢的前辈:50年代效力于锡拉丘兹民族队的多尔夫谢伊斯;曾经将恐怖的波士顿王朝推迟了一年的NBA历史上第一位得分破2万的超级巨星鲍勃佩蒂特;六七十年代的篮板怪兽杰里卢卡斯;以各种转身跳投闻名的埃尔文海耶斯;球员生涯和经理生涯反差最大的人凯文麦克海尔;以及90年代的两位,查尔斯巴克利以及卡尔马龙。    当然,任何位置上都会有异于常人的天才,用这些天才来反应一个位置的正常生态并不恰当,天才可以逼迫教练改变原有的战术手册,但是一般情况下,当一个标准的大前锋体形的球员摆在教练面前,教练们想到的第一件事一定是将他们塑造成一个铁血苦力。这就是大前锋的原有生态,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他们都处于球队的最底层,他们很难获得很高的薪水,要怪的话,只能怪他们的体形实在是上不上,下不下,以至于教练一看到他们就试图把他们迅速定型。我们只需看看90年代的顶级强队便知端倪:公牛的大前锋前期是格兰特,后期是罗德曼;尼克斯前期的查尔斯奥克利以及安东尼梅森,本赛季的科特托马斯;步行者的双戴维斯;热火的PJ布朗;即便是情况特殊的西部——毕竟飞猪、邮差和雨人这样的球员并不常见,但除此之外,大部分强队的大前锋也依然是苦力。    90年的NBA,内线的两个位置——中锋和大前,实际上并不像现在这么模糊,是中锋还是大前锋,我们基本上一眼就能明了。而内线的两个位置之所以变得像今天这么模糊,原因则是在21世纪的头一个十年中,涌现了一大批才华横溢的大前锋,我们不妨将这些代表人物一一列出(有些摇摆人我们以职业生涯主打位置作为参照):    93年新秀:克里斯韦伯、文贝克  94年新秀:朱万霍华德  95年新秀:乔史密斯、安东尼奥麦克戴斯、拉希德华莱士、凯文加内特  96年新秀:谢里夫-阿卜杜尔-拉希姆、杰梅因奥尼尔、安东尼沃克  97年新秀:蒂姆邓肯、范霍恩  98年新秀:安托万贾米森、德克诺维茨基、埃尔哈林顿、拉沙德刘易斯  99年新秀:埃尔顿布兰德、拉马尔奥多姆  00年新秀:肯扬马丁  01年新秀:保罗加索尔、扎克兰多夫  02年新秀:阿马里斯塔德迈尔、卡洛斯布泽尔  03年新秀:克里斯波什、大卫韦斯特  04年新秀:埃尔杰佛森  06年新秀:安德烈巴尼亚尼、拉马库斯阿尔德里奇    06年之后的新秀很多尚未成型,这里不再列出。    够了吗?历史上有哪个时期像现在这样涌现出这么多才华横溢的大前锋呢?华丽的大前锋群的横空出世已经不得不让教练们重新审视那些古老的篮球教条,为什么大前锋这个位置不能成为篮球运动的主要进攻点呢?为什么不能是中锋去干脏活累活,而让大前锋来替代中锋的进攻功能呢?事实上,当教练们不是为了一两个,而是为了一个族群而被迫修改他们的战术手册,改变他们心目中大前锋位置的原有定位之后,这个一直以来当牛做马出最大的力却拿最少的薪水的位置终于扭转了颓势,大前锋位置终于可以和以往他们的主人——中锋位置——平起平坐了。至少目前来看,拥有进攻能力的大前锋远比中锋多得多。    这是一个大前锋的崭新时代,这些大前锋们重新定义了篮球,模糊了内线两个位置的界限,使得篮球运动向一个更自由的方向进展。而开启这个大前锋时代的前辈,就是99年西部季后赛首轮那些球队中的主角,马刺的蒂姆邓肯、森林狼的凯文加内特、国王的克里斯韦伯以及开拓者的拉希德华莱士,而这四个人在不久后的将来将被冠上一个集合名词——四大大前。  
  楼主加速更新 每天看的好少。。
  加油啦,楼主,你的回忆也把我带入曾经那一步步认识NBA,关注NBA的时光中了。支持你哦。一定要写完哦    
  季后赛开始了
  楼主人呢
  两个21号    骨架决定命运    在这个华丽的大前锋时代中,有两个人一直处于领跑者的位置,有关于他们的争论,一直从90年代后期他们刚进联盟延续到如今他们行将退役。这两个人号码一致——都是21号;年龄相同——都是76年生人;身高相仿——至少官方手册上他们的报名身高都是7英尺,尽管实际上KG要比TD高一些;才华相近——TD和鲨鱼一块成为了21世纪前十年的统治者,而KG虽然成绩欠佳,但却一度年复一年的刷着20+10+5的华丽数据,并且在04年有过灵光一现的发挥;以及诸如此类的相似之处。这些相似之处让媒体和球迷们乐此不疲的争论这两个引领了大前锋时代的巨星到底谁才是更好的那一个。谁是更好的那一个呢?实际上历史早就给出了答案。但是,之所以争议犹存,是因为很多KG迷始终觉得KG之所以在成就上跟TD差距那么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的运气不好。运气这东西总是能带给人无数希冀,于是产生了无数“如果,但是”。事实上,不仅篮球上如此,其他领域何尝不是?我这个历史爱好者还经常在假想如果李宗仁和蒋介石换一换位置会怎样呢。然而,历史终究是历史,这是不容假设的,假设本身就包含着一大堆的不确定性,而只有发生过确定的东西才能成为比较的证据。    实际上,如果球迷们将时钟拨回到这两位巨星职业生涯的起步阶段,我们就会发现,这两个人身上的诸多相似之处是多么的似是而非,事实上,我们可以说,TD和KG尽管在数据上很接近,但他们压根就不是同一类球员。他们的本质区别用一句话就能概括:TD是个更接近中锋的大前锋,而KG则是一个更接近小前锋的大前锋。中锋和小前锋,这是两个完全不具备比较价值的位置,然而,妙的是,当一个中锋因缘际会下摇摆到大前锋的位置,当一个小前锋同样在因缘际会下摇摆到大前锋的位置,此后,比较却开始了。    TD之所以从一个中锋变成一个大前锋,最重要的原因有两个:一、他所在的球队本身就拥有一个超级中锋——90年代声名显赫的四大中锋之一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二、TD本身是一个技术极为全面、基本功极其扎实的球员,他可以胜任中锋位置,但同时,他也一样可以胜任大前锋位置。于是,在这两点的作用下,刚进联盟时还显得有些瘦弱的TD成为了一个大前锋,并且最后发现,实际上大前锋比中锋更适合TD。    KG之所以从一个小前锋变成一个大前锋,原因只有一个:他的身高实在不适合让他当个小前锋。事实上,导致KG不能再打小前锋的原因也确实有且只有这一个——与大部分五大三粗的传统肉棒型大前锋不同,KG是个轻灵飘逸到极致的球员,他的灵活性、协调性和技术能力都足以胜任小前锋的位置,甚至他相对于内线而言显得过于狭窄的肩宽也更同样是一个小前锋的size。然而,KG却有一个莫名其妙的身高——他甚至比大部分中锋都要来得高,于是,在刚开始的两个赛季出任小前锋以至于让教练再也不忍看到一个215公分的大个子弓着身子去跟200公分的球员斗脚力之后,KG终于在第三个赛季变成了大前锋。    假设一下,如果KG矮了10公分,他终于能名正言顺的打他的小前锋而不会让人看着碍眼后,他能成为一个什么类型的球员呢?或许,有一个非常合适的模板可以参考——斯科蒂皮蓬。跟皮蓬一样,KG的得分爆发力并不是很强——他的投篮不错但也只是不错;有一定的突破能力——如果矮上10公分,他的突破会更顺畅,而以他的爆发力协调性和球感,即便不能成为一个顶级的突破手,他也至少能是一个合格的突破手;不俗的传球功夫——KG的球场视野和策应能力并不逊色于任何传球高手;最后,强悍的防守能力——以KG的防守技巧和身体素质应该能成为所有摇摆人的噩梦。当然,矮了10公分的KG可能会不如皮蓬那么壮,但是这在小前锋位置的重要性远不如大前锋。    然而,当梦醒来,KG依然是215公分而不是205公分,他的这个身高在大前锋队伍中鹤立鸡群,同样,他的弹跳力和爆发力也属上乘,但是,可悲的是,作为一个大前锋,他缺乏最重要的一项身体素质——力量。KG身体的最大问题就是他的肩宽,相对于他的身高,他的骨架实在是不够大,什么都可以练出来,包括肌肉,只有骨架是天生的,KG的骨架实在太过纤细了——如此纤细的骨架让他很难增加体重,即便增加了体重,也有害无益。这个先天条件导致了KG背筐技术运用上的困难,当别人用一个背转身就能跟对手形成一个身位的差距从而获得勾手的出手空间后,KG却办不到,不管他用哪个立足脚当轴进行转身,他都难以摆脱防守球员的干扰,到最后KG的背身单打就只能被迫采用翻身后仰跳投的终结方式。当然,我们知道,这样的进攻方式很难有足够的把握性。另外,大家注意到其实有一个球员的体形跟KG很相似了吗?对了,杰梅因奥尼尔,他巅峰时期的主要进攻武器是什么呢?答案是如出一辙的转身后仰跳投。    KG的瘦长体形决定了他在进攻端不可能成为一个在低位背筐翻江倒海的篮下霸王,正是因为这一点,KG不能成为真正在进攻端具有统治力的球员。背筐技术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一,这是一个高大球员接近篮筐完成攻击的最稳妥的方式——面框突破同样也可以接近篮筐,但问题是,对于高大球员而言,面框突破所要求的重心控制能力和身体灵活性都是难题,而且内线球员的进攻空间实在太窄,如果不能第一步就把对手摆脱,面框突破就容易形成死球;其二,背筐单打保证球员拥有覆盖半场的视野——如果进攻体系足够成熟,甚至可以是整场,这样的好处是,当你压缩空间逼迫对手形成收缩之后,你可以将球转移到进攻空间相对较大的外围,换句话说,背筐技术是内线球员为队友创造并提供进攻空间的关键。    篮球运动的真谛是:谁统治了篮下,谁就能统治比赛。    TD之所以强于KG,正是因为他的体形更适合背筐技术的运用。TD年轻的时候,速度弹跳和爆发力都不错,但比起NBA的这帮飞禽走兽,也称不上顶尖,然而,他却拥有一个低位球员最重要的东西——合适的骨架。TD的身高不如KG,但是优点是:他有足够的肩宽,这保证他可以自由的控制体重——可以壮一些也可以瘦一些,根据需要来;他有惊人的臂展,这能保证他在低位的控球范围并有效应对包夹;由于小时候的游泳训练,TD拥有一般内线球员都不具备的出色的协调性,这对完善技术动作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TD的身体条件可以让他在面对不同体型的防守球员时选择最合适的进攻方式——当然,这一切的基础是,他能够熟练掌握这些进攻技术。    接下来就是TD最出色的地方:    四年的大学生涯让TD有充足的时间雕琢他的进攻技巧,以至于他在刚进联盟的那一刻,就熟练掌握了一个内线球员所应该掌握的一切进攻技术。TD的进攻技术并不花俏,他没有那些无谓的抖肩虚晃动作,他也同样不能像大梦一样做出各种属于后卫的技术动作,但是,他所掌握的是篮球运动中最基本但也有用的内线技术。所谓基本功,其实是无数前辈花了无数时间和心血研究而成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技术动作,而一旦你能将基本功掌握纯熟,事实上你就已经具备了应对一切局面的能力。以后我们就将发现,TD就是一个能够应对一切局面的球员。很多人都忽视了,有时候最平常的东西实际就是最有价值的东西,而这个道理,似乎早熟的TD一开始就已经认识到了。    TD另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在于他对比赛的阅读能力。TD的身体条件并不足以让他具备简单粗暴的吃掉对手的能力,但是他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总能在复杂的场上形势中做出最有效的局面判断,并采取最合理的应对方式。他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场上指挥家,他对比赛的解读能力让他的老大哥大卫罗宾逊都啧啧称奇,上将对TD的评价最为直接:“他所拥有的那种对比赛的解读能力一直让我艳羡不已”。POP认为TD是自从比尔沃顿以来最好的内线传球手——或许他的传球并不像萨博尼斯或是克里斯韦伯那样写意,但是,任何一个懂篮球的人都知道,他的所有传球都是最合乎战术规范的,能够最直接摧毁对手防守体系的类型,而且这种能力是他在新秀赛季便已经具备,然后随着球龄的增长不断完善的。TD的这些素质让他成为球队的playmaker,他对体系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会让所有教练感到兴奋,教练们所要做的,就是构造一个理想中的体系,并让TD到场上实现它,而且,永远不用担心TD对体系的适应能力。    鲨鱼是个凭借一己之力就能摧毁对手的BUG,而TD则是一个通晓比赛中的所有技巧和赢得比赛的一切要素的智者(乔治卡尔语)。TD之所以能最终成为和鲨鱼并列的时代统治者,只是因为他们是不同类型的极致——鲨鱼是个人能力的极致,而TD则是团队协作的极致。  
  骨架和肩宽对于篮球运动员来说确实非常重要。窄肩小骨架的想打好内线,很不容易。
  期望楼主每日更新两次,
  小庙容不下大神    KG没有TD在进攻端施与对手的威慑力,也无法像TD一样成为所有篮球教练心目中完美的低位轴心,但是,这并不妨碍KG的强大,因为除了这一点之外,KG几乎没有其他弱点,剩下的都是优点。KG有杰出的场上视野,他的掩护质量和策应能力都是S级;他的进攻虽然不够突出,但也符合明星级标准;当他拥有一个够档次的能持球进攻的外线帮手后,他的进攻表现力就会提升档次;接下来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本该属于小前锋的步伐和灵活性使得他拥有极为宽广的协防范围,他不惧怕跟任何外线球员面对面,他的身高和长臂都足以保证给对手最大的压迫,他能以一己之力将一支球队的防守提升一个档次;他不是一个像TD一样冷静的思考者,但是他的激情能够感染全队,并在最胶着最激烈的比赛中发挥最重要的价值。KG比TD差一些,而且是差在一个内线球员最关键对球队最有价值的地方,但是KG其他方面的能力足以一定程度弥补他在低位威慑力方面的不足;他不足以以一己之力挑起一支球队的攻防体系,但是当他拥有足够好的队友后,他就会让全队产生1+1&2的效果;KG是一支冠军级球队最完美的催化剂。然而,当KG的职业生涯即将划上句号后,我们却发现,他所取得的成就实在跟他的能力不相匹配,作为一个超级巨星,他在森林狼时期的团队荣誉实在乏善可陈,那么,问题出在哪呢?    实际上,没什么好避讳的,即便是我这样最铁杆的呆迷也不得不承认,KG的运气实在不够好。当然,我一向反对将运气作为比较的证据,失败就是失败,这是既定事实,但是,在承认失败的同时,却并不妨碍我们分析失败的原因。KG最悲剧的地方,就在于选择他的是明尼苏达森林狼队。    森林狼并不欠KG的,他们竭尽所能为KG做了他们所能做的一切;当然,KG也同样不欠森林狼的,他给这支1989年才进入NBA的菜鸟球队赋予生命力,事实上,在KG之前和KG之后,这支球队根本没有任何能让人多看一眼的东西。要说的话,这是一场美丽的误会。明尼阿波利斯曾经是篮球名城,稍微知道点NBA历史的人都知道这是湖人的发源地,而且,在NBA历史上第一个超级中锋乔治麦肯的带领下,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曾经创造过6年5冠的显赫战绩。然而,这一切都在1960年之前,而后湖人因为一次飞机事故迁到了洛杉矶,于是明尼苏达州直到1989年,时隔29年之后,才重新拥有一支NBA球队。当然,和湖人的贵气不同,森林狼是一支真正寒酸而破落的球队,明尼阿波利斯是个农业城市,并且冷得出奇——以至于去年夏天居然连一个根本没在NBA打过球的仅仅有些小名气的卢比奥都敢因此放他们鸽子。在1989年进入NBA之后,森林狼连续八年常规赛结束后钓鱼,直到他们在1995年选中了高中生凯文加内特之后,才终于摆脱了颓势。KG首先给森林狼带来的并不是战绩,而是市场,他的绰号是the big tickets,他激情四射的比赛风格让这支球队不再沉闷的让人提不起胃口,他给这支球队吸引来了久违的观众,森林狼总算变成了一支有亮点的球队。    终于变得有些名气的森林狼希望留下他们球队史上最有影响力的球星,于是,在1997年,在KG的新秀合同即将到期时,双方提前展开了续约,而正是这次续约决定了以后KG的命运。森林狼表现出了他们最大的诚意,开出了一份6年1.06亿的合同——这在当时NBA刚刚开始提薪的时刻是一个已经非常夸张的价码了,但是,KG的经纪人弗莱谢尔并不买账,他语气强硬的在电台表示“我的客户告诉我,凡事不必强求,如果球队不愿意续约,他会在明年夏天投入到自由球员市场上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KG的原意,现实是不论是或不是,森林狼都已经被绑架了,他们不能承担失去KG的后果,他们需要KG来提升他们球队的商业价值,于是,在讨价还价之后,一直到当年10月1日续约截止期前,森林狼终于决定大放血,拍出了一份6年1.26亿的合同。    这份合同让高中生KG成为了往后几年中NBA第一高薪的球员,他是这个市场泡沫中的受益者,比起朱万霍华德等人的高薪低能,我们说KG对得起他的合同,但是,造成的后果是,森林狼从此失去了他们所应有的灵活的薪金操作空间。森林狼是一个小球会,为了满足KG或者是其经纪人永无止境的欲望,他们将球队薪金空间的绝大部分砸到了KG一个人头上,于是,薪金空间被彻底锁死,而为了建设一支有竞争力的球队,不愿意或者无力承担奢侈税的森林狼只能铤而走险。1998年夏天,森林狼展开了他们对95年选秀状元当夏成为自由球员的乔史密斯的追逐。老实说,森林狼虽然有雄心,但是他们压根不知道该怎么围绕KG进行理想的建队——事实上即便他们能搞来乔史密斯,这也不过是一个跟KG位置重叠的球员。然而,当时的森林狼杀红了眼,他们执着的认为乔史密斯会成为帮助他们完成质变的救世主——森林狼虽然在KG到来后第二个赛季就进入了季后赛,但是他们连续两年毫无悬念的止步第一轮,为了签下这个救世主,同时避免奢侈税,他们决定走一次钢丝。    他们跟乔史密斯谈了一笔阴阳合同,交给联盟的正本中,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乔史密斯接下来三年的薪水是175、217以及225万美元。这当然是夸张的有些离谱的低薪,尤其是对于一个受到热捧的状元秀来说,但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乔史密斯居然最后跟森林狼签下了这份合同。这里头当然有猫腻,是个人就知道肯定有玄机,这个玄机就是,在正本之外,还有一个没有提交给联盟的副本,这个副本上的内容是,只要乔史密斯愿意忍下这三年,他将获得一份7年总金额不低于4000万,最高可达8600万的合同。当然,这份合同上有乔史密斯经纪人和森林狼老板格伦泰勒的签名。    显然,森林狼这么干是被逼的,他们也知道一旦东窗事发,问题非同小可,然而,为了KG,他们不得不做一次赌博。我们可以说森林狼这么干非常低能,森林狼经理凯文麦克海尔是头蠢猪,这种疑似瞒天过海的骗术实在低级到不穿帮都对不起国家,但是,我们无法质疑的是,为了KG,森林狼在做一切努力,他们愿意为他组建一支有竞争力的球队——尽管他们用错误的方式找了个错误的人。然而,一切错误的根源在哪里呢?    我们有必要交待一下这件事的后续进展——尽管大部分人都知道了,最后的结果是,在2000年10月份,此案终于毫无悬念的露出了马脚,然后,联盟给予森林狼最严厉的制裁,而这个制裁将让他们往后的日子里更加举步维艰——他们被剥夺了未来五年的选秀权。森林狼的薪金空间已经被KG一个人的合同给锁死了,要知道那几年联盟的薪金上限大概也才4000多万美元,这给他们的引援造成了巨大的困难,然后,他们被剥夺了经营球队最后的底牌——选秀权,于是,森林狼终于坠入了深渊,于是原本谁都不欠谁的森林狼和KG之间演变成后来部分不明究竟的KG蜜口中的森林狼欠KG一个有竞争力的阵容。    这是KG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有得必有所失,在挣到大钱的同时,他也将成为球队成绩最烂的超级明星。最后的结论是:森林狼这样的小球会容不下KG这样的大神,如此罢了。  
  楼主加油更新
  这么好的帖子  翻页速度太慢了  顶一个
  拥有他是最大的幸运    时间回到96-97赛季,故事的发生地是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马刺是一支远比森林狼有名望的球队,自从1976年ABA联盟解体从而进入NBA联盟以来,马刺就从来不缺乏超级巨星。他们一开始就拥有超级得分手冰人乔治格文,在冰人时期,马刺是西区豪强,他们曾经连续两年闯入西部决赛——当然都败给了当时如日中天的洛杉矶湖人,在冰人下滑乃至被交易之后,马刺一度陷入了短暂的低潮,但是,他们很快迎来了球队史上又一个超级巨星。他们获得了87年的状元签,并毫不犹豫的签下超级中锋大卫罗宾逊——尽管上将还需要再服两年兵役,而当89年上将终于来到球队后,加上球队在夏季一系列出色的转会运作,马刺在89-90赛季打了一个翻身仗,从21胜61负提升为56胜26负,足足多了35个胜场。上将的到来保证马刺队成为一支有竞争力的强队,并且在95年季后赛闯入西区决赛,当然,最后发生的一切,大家就都知道了。     到了96-97赛季,一切变得微妙起来,球队主将大卫罗宾逊受到了背伤折磨,而西恩埃利奥特也同样饱受膝伤困扰,球队成绩一落千丈,主教练鲍勃希尔开季的成绩是3胜15负——当然不能怪他,然后就出现了NBA史上著名的一幕,球队经理格雷格波波维奇一怒之下炒掉了战绩不佳的鲍勃希尔,然后,自己亲手接过教鞭——所以接下来马刺复活了?    马刺没有复活,而POP也压根没这个兴趣去让球队复活,他所关注的是,输多点,再输多点,再再输多点。那赛季他们的最大对手是东部的老牌豪门凯尔特人以及西部的老牌鱼腩温哥华灰熊——这两支球队居然比一心求败的马刺还能输,马刺为了输球搞来了一堆行将退役的老球皮打主力,比如多米尼克威尔金斯,而等到上将恢复健康之后,POP也毅然决然的将他死死的摁在休息室里,然而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输不过那两位。最后这场莫名其妙的战争决出了胜负,马刺紧输慢输,输了62场,而凯尔特人则不知羞耻的输掉了67场,灰熊更是无所顾忌,输了68场。所有这些输了个一塌糊涂的球队都没有任何不快,因为他们知道,现在输得越多,往后十年也就可能赢的越多,他们很享受输球的那一刻。这些球队知道,只要有那么一点点运气,他们将会在未来十年中吃喝不愁,他们在一致等待的,就是那位非得念完四年大学才参加选秀的蒂姆邓肯。    97年实在谈不上什么选秀大年,跟96黄金一代和03黄金一代相比,能拿出手的球员数量实在寥寥无几,然而,可能正是因为如此,这些球队——尤其是马刺和凯尔特人——才会在争夺最差战绩的战争中陷入癫狂。他们唯一需要的是状元签,而也只有状元签才能让他们满足。凯尔特人拥有最多的机会,他们拥有两个乐透签——一个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排名联盟倒数第2),另一个是小牛的(排名联盟倒数第6),他们抽到状元签的概率是19.9%+5.3%=25.2%,而马刺抽到状元签的概率是15.6%。最后,万众期待的状元签落到了马刺手里,马刺高层恨不得马上乐得跳起来——这是对他们摆烂一个赛季的最好回报,而原本机会最大的凯尔特人却一下掉到了冰窟。    接下来就是江湖传言了:凯尔特人立即向马刺发出照会,要求而后变成请求最后变成了哀求能跟马刺达成一笔童叟无欺的交易——拿他们获得的3号签和6号签换马刺的状元签。马刺当然毫无悬念的回绝了这个提议,但是凯尔特人不愿意放弃,他们拼命开始往上加筹码——未来2年选秀权可以吗?5年?我操,不能再多了,10年!一口价!据说马刺丝毫不为所动,因为马刺知道,只要有了这个状元签,未来10年的选秀权就没有太多意义——他们或许只能去挑别人挑剩下的人了,尽管马刺后来确实创造了几次低位选秀的神作。    当然,这是传言,我听说过的其中一条有意思的传言,我也不能保证真假,但是有一点是能保证的,那就是凯尔特人因为这次选秀未遂而元气大伤,超级凯蜜ESPN专栏作家以文风淫荡而闻名的比尔西蒙斯为此发表评论说“没有选上邓肯至少让凯尔特人倒退了10年”。对了,忘了说一个事了,其实当时对凯尔特人还有一个不利的地方,那就是邓肯公开发言说不愿去凯尔特人,理由是该队中有跟他在大学时代就结下梁子的安东尼沃克,当然,这原本对凯尔特人根本不是问题,只要邓肯愿意,他们可以立即就将沃克扫地出门——用最快的时间。有了邓肯,谁还在乎沃克呢?    有人倒退就会有人前进,马刺因为这个状元签前进了10年。从他们拿到这个状元签的第一天起,他们就知道迎接他们的将是未来10年无比光明的前景,因为他们将要选择的这个大个子,尽管他执意念完了4年大学,是能够立即就给球队带来脱胎换骨变化的人,用参选前专家们的话说——“我看不出他身上有任何不让人放心的地方”。蒂姆邓肯,从他进入联盟的一天起,就是一个让所有人放心的球员,你在他身上——无论场上还是场下,都找不到任何可以抱怨的地方,他能给球队提供的,将甚至超出球队原有的预期。    蒂姆邓肯新秀赛季就打出了超级表现,前一个赛季20胜62负的马刺迎来了比上将入队那年更大的飞跃,在97-98赛季,他们多赢了36场球。邓肯包揽所有月份的最佳新秀,毫无悬念的拿下该季的最佳新秀,在新秀季,他就入选了NBA第一阵容,NBA第二防守阵容——除了拉里伯德,还有谁能比他在新秀赛季更为耀眼呢?而TD在他职业生涯的第一场季后赛中就展现出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实力,上半场似乎他还没有能适应季后赛的节奏,只得了4分,然而,在下半场,他在太阳队的主场,打出了令人咋舌的表演——下半场他拿下了28分,其中有18分是在第四节拿的,他以一己之力助球队打出12:6的高潮,并将太阳所有敢于阻挡他的人彻底摧毁。32分当时排在新秀首场季后赛得分记录里的第三位,前两位,分别是天钩贾巴尔的36分,大帅张伯伦的35,还用再多说什么吗?邓肯从第一刻起就站在了这些光辉前辈的身旁。    这是新秀邓肯的第2个赛季,这个赛季中,他们在常规赛取得了和犹他爵士相同的球队战绩,并在常规赛的MVP评选中排名第三,前两位分别是卡尔马龙和阿隆佐莫宁。作为一个刚进入联盟没多久的菜鸟,在第二个赛季就能跟这些浸淫联盟多年的老球皮摆在一起互相比较,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马刺在冰人时代和上将时代都是联盟中的强队,但是,他们从来没有真正被认为是总冠军的最有力争夺者。上将很棒,但是他从来不是一个优秀的球队领袖,马刺在他的率领下尽管前几年拥有出色的阵容,但却从来不能击败任何一支跟他们水平接近的球队,他们所能击败的都是那些铁定能击败的球队。上将的职业态度一直为人诟病,乔丹在梦一队和上将接触的这段时间里,曾经质疑了上将的训练态度——事实上,上将也确实跟那些从贫民窟出来非得要杀出一条血路的球员不同,篮球对于他而言,根本没有那么重要。    上将是美国海军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大家知道安纳波利斯学院是个什么概念吗?答案是这是一所培养军事精英的学校,与西点军校和空军学院齐名,能够考上安纳波利斯学院的都是那些身体素质和学习成绩同样出类拔萃的学生。事实上,上将并没有必要非得选择篮球,即便他没有选择篮球,他也依然有一个精英式的人生,而他之所以选择篮球,仅仅是因为篮球是一个能让他轻松获得高薪的职业。篮球并不是上将生命中的唯一,他有各种各样的业余兴趣——比如钢琴,因此,尽管他也同样热爱篮球,但是在需要他把球队真正扛在肩上的时候,他却没有其他巨星那样誓死夺取胜利的决心。    幸运的是,上将所不具备的,蒂姆邓肯却全都具备。TD并不是一个喜欢大喊大叫的人,他从不会发表什么让人热血沸腾的演讲,但是,TD总是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一切,当球队需要他做什么的时候,他就能做到。上将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十几场比赛过后,五十大巨星之一的大卫罗宾逊选择主动让贤,他认为新秀邓肯比他更有资格成为球队的领袖,他愿意牺牲自己在球队中的战术地位,从一个主导者变成一个辅助者,最后证明,这其实才是适合上将的位置。    拥有邓肯的马刺成为了联盟的顶尖强队,自此之后的十数年中,不论人员如何变动,马刺都屹立于联盟的最顶端,他们每年都会成为总冠军的最有力竞争者,马刺用一个赛季换来了一个时代。    最后我们用波波维奇的话来结束这段:“拥有Timmy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幸运”。我想,幸运的不只是POP。    PS:在这个系列赛中,马刺3:1淘汰了森林狼,没有任何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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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的不错
  今天第一个顶~~
  铁血和华丽的交锋    纯粹的和绚烂的    接下来要谈的,依然还是两个大前锋。有意思的是,这两个大前锋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风格的极致——卡尔马龙代表的是铁血风格的极致,事实上他的最为人瞩目的个人标签也就是他那一身钢筋铁骨;而克里斯韦伯则是华美风格的极致,他的个人标签是能让人第一眼看到就沉醉的天马行空的创造力。或许我们可以用另外一组词汇来描述这两个人的对比,卡尔马龙是最纯粹的传统型大前锋,而克里斯韦伯是将原本乏味的大前锋位置赋予绚烂色彩的超级天才。    卡尔马龙是一个很矛盾的人,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最职业的篮球运动员,他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包括他长的不可思议的巅峰期,都源于他自虐式的刻苦训练,然而,当我们想起他的时候——或许只有我这样,却始终有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那个著名的“邮差星期天不送信”以及乔丹那个经典绝杀的前奏。在我看来,如同卡尔马龙这样以一双铁肘在江湖上扬名立万肘下亡魂无数的超级硬汉,他的心理必定和他的外表一样的坚硬,他理所当然的应该能摆脱一切干扰,以一个硬汉的姿态去赢取属于他的一切,然而,让我感到愕然的是,卡尔马龙在竞逐最高荣誉的道路上,却曾经犯下过这样两次不可饶恕的错误。这样的错误对于一般球员而言其实算不了什么,毕竟谁能保证自己不出错呢?但是,问题是,他是卡尔马龙,NBA历史至少也能排到前五位的超级硬汉,他不应该在那样的关键时刻掉链子。在我的思维中,纯粹就意味着不能掺杂任何杂质,然而,卡尔马龙只是个虽然已经足够纯粹却没有完全纯粹的硬汉。    当然,卡尔马龙最纯粹的其实是他的技术风格,没错,他是个超级得分手,在NBA的历史得分榜上排名第二的怪兽,而大前锋位置本来是个并不以得分作为主要任务的位置,但是,似乎没人会否认,擅长得分的卡尔马龙依然是最纯粹的传统大前锋。爵士所仰仗的是由篮球历史上最伟大的教练约翰伍登所创造的UCLA体系,这个体系简单来说就是注重两个字——掩护,而提供掩护则正是经典大前锋在进攻端的第一要务。    篮球运动的进攻战术说起来非常纷繁复杂,任何一个体系都能演变出无数种套路,作为球迷而言,看那些枯燥乏味的战术板也并没有多大意义,我们所需要知道的,只是一些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比赛的基础性的东西。那我们就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谈一谈篮球运动的进攻战术,事实上,任何战术体系,其唯一的目的就是给自己的球员创造进攻的空间。这个最简单的目的又可以继续细分:一、让你最好的选手获得和对手一对一单挑的空间;二、利用你最好的选手实施进攻时所造成的对手防守阵型的破坏而为其他球员提供进攻空间;以上两点就是著名的三角进攻的基础,而三角进攻的起手式实际就是通过合理的站位拉开空间,通过正确的跑位和传导将球交给低位的进攻轴心,而在这个基础上,会衍生出一些辅助性的进攻战术,比如一些传切配合。    然而,并不是所有球队都拥有一对一情况下能完全吃掉对手的超级球员,于是,另一些并不强调一对一单挑的战术体系应运而生,爵士所使用的UCLA体系和国王所采用的普林斯顿体系就是其中的代表。这两个体系所着重强调的就是通过合理的跑位赢得最舒服的出手机会,当然,这也同时意味着,持球者必须能第一时间将球传到已经摆脱防守球员的队员手上。换句话说,尽管这两个体系对队员个人进攻能力的要求相对降低,但与之同时,对球员发现并把握战机能力的要求却提高了。UCLA体系和普林斯顿体系的最大不同,就是组织核心的不同。    UCLA体系强调高质量的掩护,这些掩护可以是大个子给小个子的掩护,也可以是大个子给大个子的掩护,还可以是小个子给小个子的掩护,甚至也可以是小个子给大个子的掩护,总之,掩护无处不在,几乎所有的进攻机会都是在掩护之后的产物。UCLA体系的基础战术——挡拆,就是大个子给持球的小个子做定位掩护的典范。当然,挡拆可不只是定位掩护,掩护只意味着挡,接下来更精妙的地方在于拆,如果挡是大个子给小个子创造机会的话,那么拆就是小个子回馈给大个子机会,卡尔马龙大部分的得分都来自于挡拆之后的顺下或者是拆出。在这个体系中,组织者是持球的斯托克顿,他负责将球传导到通过掩护而得到进攻机会的球员手中,而卡尔马龙则在这个体系中扮演一个进攻终结者的角色。挡拆是篮球运动中最简单也最常用的双人战术,但是,真正让这个战术成为经典的,还是犹他双煞,他们之间的默契,卡尔马龙在挡和拆中时机把握的纯熟,斯托克顿完美的大局观,让这个最简单的战术成为供人膜拜的艺术品。    普林斯顿体系没有固定的套路,所强调的是通过不断的传切来创造机会,他并不要求球员有很强的个人攻击能力,但是他要求的是所有球员扎实的基本功,必须都能控能传能投,同时,有良好的篮球智商。普林斯顿体系要求所有人都能第一时间传球,但是,承担责任最重的往往是大个子——这个体系要求大个子无论在高位还是低位都能找到通过空切获得进攻机会的队友。普林斯顿的核心人物,便是这个承担大量组织工作的大个子,这个位置一般是中锋——称为组织中锋,但是,在国王队,这个组织核心则是大前锋克里斯韦伯。    现在提到克里斯韦伯,所有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华丽,事实上,除了华丽之外,他的最大特点是全面。他是个在低位和高位都同时能完成进攻的球员,射程远至三分线,精准的中投,出色的面框突破能力,水准以上的背筐单打,以及,最重要的,随时随地发现队友的能力。大部分大个子都只能一段时间做一件事,比如,当他们决定传球时,他们就会僵硬的等待队友的接应,当他们决定自己完成进攻后,他们就会把进攻动作做完整。克里斯韦伯的奇妙之处是,他是个在完成半拍技术动作后还能改变决定的球员——举个例子,当他表现出传球的意愿,而防守队员也认为他将传球时,他却能够立即改做个人攻击,而当他已经摆出个人攻击的架势,比如,已经开始持球突破,甚至开始背筐的脚步移动,他却依然可以在动作完成一半的情况下将球传到空切到位的队友手上。    克里斯韦伯,他是个防守球员永远无法知道他下一步甚至是下半步会干什么的球员,这是一个永远会让对手捉摸不透的超级天才。    克里斯韦伯成名很早,早在大学时期,他就已经扬名天下,并被所有人认为必将会成为职业篮坛的超级球星。克里斯韦伯和他的大学队友们一块,成为NCAA赛场上最让人恐怖的力量,五个大一新生,第一年就进入NCAA总决赛,然后遗憾的输给格兰特希尔所在的杜克大学,这5个人获得了一个声震全美的称号——密歇根五虎,最有名的三个后来都在NBA闯出了一片天,其中克里斯韦伯是他们的领袖。所有人都认为密歇根五虎终将获得一座NCAA的冠军奖杯,他们在大一便已经如此出色,似乎没什么能阻挡他们的脚步,然而,克里斯韦伯似乎命中注定就是一个悲情人物——在跟北卡的决战中,比赛还剩下11秒,71:73落后,密歇根的球权,克里斯韦伯叫了一个莫须有的暂停,然后因此输掉这场战斗。没人能否认克里斯韦伯的才华,但是篮球运动中光有才华是不够的。    然后便是争议。克里斯韦伯从进入联盟的第一刻开始就面临着种种非议,甚至他在大学时代接受后援会前后数额达28万美元的事情也被搬上了台面。克里斯韦伯因此被告上了法庭——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大学生接受除奖学金以外的赞助通常将意味着比赛会失去纯洁,比如被赌博集团操纵,他一开始矢口否认,后来做了伪证,并差点面临十年的牢狱之灾。场内也风波不断,尽管他在金州勇士的新秀季便打出了17.5分9.1篮板3.6助攻1.2抢断2.2盖帽的数据,一个新秀打出如此的数据,本不应该再被苛责什么,但是,他的数据并没有给球队带来胜利,作为一个状元秀,球队钦定的未来领袖,媒体认为他没有承担起领袖的责任,在比赛的最后时刻他总是逃避责任,不敢要球,并因此让勇士输掉了很多接近的比赛。更让人不爽的是,克里斯韦伯居然从没有站出来反驳这些言论,这似乎就意味着他默认了媒体的指责,于是,这个性格如此怯懦的球员能够成为合格的球队领袖吗?金州勇士似乎有了自己的答案,他们很快就对克里斯韦伯失去了耐心,第二个赛季,他被交易到了华盛顿。    在华盛顿的情况也没有丝毫改善,克里斯韦伯依然还在风暴中心,依然场内场外风波不断。场内的问题依然还是老问题——克里斯韦伯是个能打出华丽数据的球员,是个能吸引观众的天才,但是,他却是一个不能给球队带来胜利的球员。华盛顿的阵容并不差,在这里他碰上了大学时代的队友朱万霍华德——当时的霍二叔可是一个颇有身手的狠角色,其他角色球员也各有特色,但是在他效力华盛顿的四个赛季时间里,他们居然有三个赛季跟季后赛无缘,并且唯一进入季后赛的97年,他们也在第一轮就以0:3的比分被公牛扫地出门。被公牛横扫当然并没有什么丢人的,但问题是,为什么他们在第一轮就得碰公牛呢?这说明,即便是他们闯入季后赛的那一年,也只是将将闯入而已。伴随着糟糕的战绩,克里斯韦伯是不是适合当一个球队的领袖这样的冷饭被来回炒,炒到所有人都相信了克里斯韦伯确实不是一个合格的领袖——甚至一个还不如朱万霍华德的领袖。    场外的问题是,克里斯韦伯曾经在97年和98年两次被查出携带大麻——韦伯当然并不是一直到97年才开始吸大麻,他只是在那一年被发现吸食大麻而已,另外,有个MM——似乎是想敲一笔——控诉克里斯韦伯,说他对其图谋不轨。这些场外的负面新闻让本就因为球队战绩不佳而饱受指责的克里斯韦伯彻底失去了华盛顿子弹高层的信任,于是,他们在98年夏将他换到了国王。    萨克拉门托是个偏远城市,相比较首都华盛顿,这里实在是冷门到了家,而当韦伯听说自己被交易后,他一度非常抗拒,表示不想去萨克拉门托,甚至拒绝到国王报到。当然了,胳膊拧不过大腿,该去的最终还得去,克里斯韦伯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总算是决定服从生意的安排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克里斯韦伯很快在萨克拉门托找到了家的感觉,感受到了球迷发自内心的热爱,他开始下定决心要痛改前非,不再挥霍自己的天赋,将球队带成一支真正的强队。    克里斯韦伯在职业生涯的前五个赛季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似乎再也没人会认为这个除了争议还是争议的天才会在NBA赢得与他的才华相匹配的一切,但是,国王拯救了韦伯——亦或是韦伯拯救了国王?谁知道呢?我们所知道的是,一个绚烂的崭新时代即将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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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情输给了经验    国王是一支老牌的NBA球队,但是这支球队在历史上却有多个名字,换过多个城市,总计有:罗切斯特皇家队();辛辛那提皇家队();堪萨斯城-奥马哈国王队();堪萨斯城国王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1985-至今)。在韦伯来到这支球队之前,萨克拉门托国王队是一支常年的烂队,在迁到萨克拉门托之后,国王队只有在86年和96年分别闯入过季后赛,但也都是首轮即遭淘汰。萨克拉门托需要救世主,讽刺的是,这个后来成为他们救世主的人却在一开始根本都不愿睁眼瞧一下这座城市。    韦伯终于还是去了国王,而在98年夏天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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