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有没有这个啊,一张端午节动态图片加音乐,一个二次元女孩上完游泳课,咬着冰棒回家后被两个男人尾随

那个号称帅哭全宇宙的摩纳哥王子,背后还有一个更传奇的女人!
来源:视觉志(ID:iiidaily)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英国的乔治小王子也5岁了,萌萌的样子让人看了心生欢喜。
但如果要从全世界的王子中选一个最帅的出来,摩纳哥的安德烈绝对当仁不让,摩纳哥虽小,国际地位也不高,但整个欧美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安德烈。
因为,他实在太帅了啊 … !
1米89的身高,一头飘逸的金色长发,模特一般的身材。
因为幼年丧父,安德烈不喜欢笑。
俊美的面孔和冰冷忧郁的气质使他斩获“最帅王子”的头衔。
而安德烈王子能拥有这样开挂般的基因,都是因为他有个曾风靡好莱坞的外婆——格蕾丝凯利 Grace Kelly 。
格蕾丝凯利这个名字你可能不熟悉,但她曾是那个年代唯一可以和玛丽莲梦露较量的女人。
传奇的女性永远都不会被历史遗忘。
即使是在多年后的今天,人们还是会时不时地想起她,她在镜头前的灵动与活跃,她高贵如天鹅般的一颦一笑,她嫁入王室后的欢笑与忧愁……
她身上有着一段段供人品读的故事,而大部分人只要回想起她,便会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最为高贵的好莱坞明珠
提起好莱坞女神,人们想起来的一般只有两位。
一是玛丽莲梦露,二是奥黛丽赫本。
前者以性感奔放闻名,后者以灵动优雅自居。
在二人的光环下,稍显保守的格蕾丝凯利彷佛并不被国内的观众熟知。
但如果把时光倒退回50年代的美国,你就会发现,那个名为格蕾丝凯利的姑娘,恰好是那个时代里最美丽、最受人追捧的神话 …
与性感的梦露不同,格蕾丝在那个年代里是高贵的代名词。
因为出身富商家庭,她从小便接受良好的教育,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优雅。
她的魅力究竟有多大呢?
美国总统肯尼迪曾在邮轮上与她相遇,彼时的她正在上高中,她身上那股独属于少女的活力一下子感染到了年轻的肯尼迪,而她本身自带的疏离感又让他为之心动不已。
虽然这段朦胧的感情终究因为年龄差距没有修成正果,但格蕾丝在肯尼迪的心中一直都是个特别的存在。
以至于在多年后观看格蕾丝的婚礼直播时,他不无遗憾地说道——
“原本和她结婚的人应该是我!”
与格蕾丝合作过的男演员,没有一个不称赞她。
而那些演员,全都是50年代好莱坞的男神担当。
格蕾丝对演戏的认真敬业,对生活的执着热爱,待人接物的礼貌态度以及与异性接触的尺度把控,无一不让他们称赞。
而除了演员,就连鼎鼎大名的导演希区柯克也对她特殊对待。
对于影迷来讲,作为“悬疑故事大王”的希区柯克是电影史上的奇迹,但对于演员来说,他大概是他们拍戏生涯中遇到过的最不可思议的“恶魔”导演。
为了追求极致完美,希区柯克对每一位演员的要求都很严格,女演员也不会例外,曾有女演员因为达不到他的要求被他破口大骂。
但是对所有演员都很挑剔的希区柯克,唯独没有对格蕾丝发过脾气。
那时候的女演员都是求着能在他的电影里露脸,唯有格蕾丝凯利,被希区柯克亲自邀请了三次。
“格蕾丝有一种非常微妙的性感,对于我来说,那更像是一种洋溢着高雅的性感。”
“女演员里我只认准格蕾丝凯利,她是不需要化妆的演员,她冰冷的外表下却是火一般的热情。”
而全世界能让这个大导演发出如此赞赏的女人,大概也只有格蕾丝凯利了。
格蕾丝的美让人心动。
伊朗国王也曾向她求婚,可格蕾丝并没有被诱惑。
彼时的她才20岁,正准备独自在好莱坞这个黄金市场一展宏图。
而她也确实没让人失望,1950年,刚毕业的她就出演了电影《十四小时》,此后更接连担任希区柯克的电影女主角,完美的演技及大导演的热捧让她迅速火爆全国。
1955年,年仅26岁的她凭借《乡下姑娘》拿到了奥斯卡影后。
外表美丽、荣誉加身。
她的人生很光鲜,对吧?
可她的生活,却一直是苦的。
不被重视的人
1929年,格蕾丝出生在美国费城的一个富裕家庭。
她的爸爸曾是奥运冠军,母亲是游泳冠军,退役后的两人一个做了富商,另一个则成为了模特。
格蕾丝的叔叔是大明星,伯父是编剧。
毫不夸张地说,她的大部分家族成员都是当时美国社会的风云人物。
而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的格蕾丝,从小便有着很好的品味与教养。
优雅和高贵,是她与生俱来的气质。
她的童年本应是幸福的,可现实却是,她是整个家族里最不受重视的小孩。
不知道为什么,家中最有话语权的父亲并不喜欢格蕾丝,反而非常偏袒她的姐姐。
可是又有哪个孩子不渴望父母的爱呢?
为了讨父亲的欢心,顺从成了格蕾丝身上最大的特点。
父亲说的话她都听,提的要求她都会做到。
她成了家里最逆来顺受的孩子,她做了那么多,只是希望父亲能够看她一眼……
总有人会问,格蕾丝那么好,为什么她的父亲偏偏不喜欢她?
我想大概是因为她是个天生“柔软”的人吧。
格蕾丝家的人都是勇敢的,是好胜的,只有凯利,她从小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带着一副眼镜,看上去腼腆内向。
她没什么运动细胞,也不喜欢体育竞技。
虽然她会为了讨父亲的喜欢去尝试那些对她来说很痛苦的运动项目,可即便她付出的努力再多,也没什么好成绩。
父亲曾这样说她:“她是这个家族里最不可能成功的人。”
拼命去讨好一个人,可偏偏那人又对她的努力视而不见,格蕾丝的难过与委屈,又有谁能懂呢?
父亲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却也带给她最多的伤痛。
为了得到的父亲的肯定,小时候的格蕾丝总是很听话,长大后也是如此。
除了演戏。
格蕾丝生平中唯一一次与父亲作对,就是为了演戏。
她高中毕业后,因为数学成绩不够好,她没被父亲心仪的大学录取。
格蕾丝家族的人不允许失败,可想而知,这件事无疑让父亲对她更加失望。
格蕾丝很难过,可这一次,她却做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
去百老汇,做一名真真正正的演员。
格蕾丝从小就对演员这个职业充满向往,她喜欢演戏,也享受在舞台上的感觉。
她把这次考试失败当作是自己的一次机会,准备向梦想发起冲击。
可谁知,父亲又一次提出了反对,格蕾丝家的女孩不应该做这样的工作。
运动细胞你没有,商业也做不来,竟然要去当一名成天抛头露面的演员?
这一次,格蕾丝选择了反抗。
她没有理会父亲的质疑和嘲讽,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舞台。
在舞台上,在屏幕里,她能够演绎各种各样的人生,而不再是父亲口中最差的孩子。
而她也确实是一名天生的演员。
格蕾丝12岁时便有了自己的舞台首秀,当时的女主角在慌乱中忘记了台词,那时还是个小孩的凯利见此状况,不慌不忙地放下了手中的包,悄悄地转过身,给女演员提示。
而这份魄力和从容,也让她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大放异彩。
对演戏极度认真的她,在1953年凭借《红尘》一夜成名。
那时,她只有24岁。
成名后的她每天都被记者跟拍,可却没有一个人能挖到关于她的猛料。
不论多大年纪,格蕾丝都像一个害羞的少女,她严格恪守着自己的原则,从来不会接受那些对她来说有些“下流”的采访。
她高贵又美丽,严肃又自爱,她在浮华的娱乐圈中出淤泥而不染,从不会刻意炒作。
她的生活很清淡,甚至不像是一个明星。
就算是一些不得不参加的商演,她也不会刻意表现,而是戴上自己的眼镜,安静地坐在一旁。
《时代》杂志曾这样评价她——她光芒四射,是天生的明星。
在那个时代,“一脱成名”的梦露吸引了一大片目光,而凯利,是唯一一个可以与之抗衡的女人。
时间飞逝而过,凯利也越来越出色,在1955年拿到了奥斯卡最佳女演员。
而那时的她,只有26岁。
按理说,影后这个头衔应该会为整个格蕾丝家族增光添彩,可是,又一次,她的努力只换来了父亲的羞辱。
“您为您的女儿骄傲吗?”
“老实说,格蕾丝能做的事情,她的姐姐都能做到,甚至会做得更好,你们不应该报道凯利,应该多写写她的姐姐。”
格蕾丝得到了全世界的肯定,可她最在乎的那个人,还是让她失望了。
她说——“那一刻,我是整个世界最孤独的人。”
从出生到死亡,父亲从来都没有给过她一个好脸色,而她的原生家庭,带给她的也只是沉痛的记忆。
从小时候起,她就经常听人说,她的爸爸在外头有女人。
年幼的格蕾丝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有女人?爸爸不是每天回家吗?
她虽然年纪小,什么都不懂,可妈妈红肿的双眼,却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这个家族富丽堂皇的外表下,其实早已支离破碎……
这就是格蕾丝凯利。
她虽美丽优雅,但同时也承受着家庭带给她的伤痛,背负着不被父亲认可的巨大压力。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高贵的公主,却更像是一只被忽视已久,在某一天突然觉醒,决定独自奋斗的普通女孩。
“我相信一切美好,全都来源于苦难。”
如梦如幻,
又极度悲惨的婚姻
1956年,她在自己的事业最如日中天的时候,选择了结婚。
而新郎,是摩纳哥王子。
身处娱乐界的格蕾丝知道这个圈子有多不靠谱,从小就缺乏关爱的她,极度渴望能拥有一段完美的感情。
而当英俊的王子向她求婚时,天真如少女般的她真的以为自己寻到了梦中的爱情。
她永远都忘不了王子邀请她去参观动物园时的场景。
高贵的王子怕格蕾丝觉得自己无趣,竟然伸手去触碰凶猛的老虎。
他的样子笨拙又真实,一下子就拨动到了格蕾丝的心弦。
从此,一段王子与公主的佳话,就此开启。
为了能够做一个合格的王妃,格蕾丝宣布退出演艺圈。
一时间,整个好莱坞都地震了,刚刚拿了奥斯卡影后的人,竟然为了家庭放弃事业?
然而,固执的格蕾丝希望在她的婚姻中找到渴望已久的家庭之爱,没有人能够劝得动她。
婚礼当天,大名鼎鼎的电影公司米高梅进行全程直播,全世界都观看了这一盛况。
结婚后的她彻底脱离了好莱坞,还为王子生了三个孩子,每天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
那几年的摩纳哥出现了很严重的经济危机,社会治安也不算太好。
格蕾丝便协助丈夫,一起带领国家渡过难关。
人们都说,她是最好的王妃。
她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幸福,可现实又一次击碎了她的梦想。
结婚后的王子,并没有信守他在婚礼上的诺言,而是出轨别的女人。
格蕾丝不知道吗?她当然知道,只是她已没有了退路。
她拿自己的后半生做赌注,终究还是赌输了。
可是她又能怎么办呢?
只要一只脚踏入王室,便不能回头。
王子将那个出轨的女人保护得很好,没有人知道她是谁。
可是对于格蕾丝,他却给了诸多限制。
他不准她演戏,不准她见陌生人,不准她和好莱坞的人来往。
曾经为了演戏差点和父亲决裂的格蕾丝,在这一刻,彻底成为了孤儿。
她想起父亲在她嫁给王室时说的那句话——
“我不觉得王室有什么好的。”
虽然这只是父亲对她习惯性的嘲讽,可她有多后悔当时没听爸爸的话啊……
她开始懂了,这世间并没有什么童话,就算有,也不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也明白了,那个她曾付出过深爱的男人,其实并不爱她。
他不爱她,他爱的是她随身带来的、可以帮国家渡过难关的高昂嫁妆。
他爱的是她身上可以帮摩纳哥提升国际知名度的巨大名气。
他爱的是她带来的的商业资源和利益。
她想,哪有什么梦中童话,不过是利益交换。
格蕾丝也不是没考虑过离婚,可如果离婚的话,她将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这可不行。
她要看着他们长大,她要陪伴他们生活,她要亲自给他们很多很多的爱。
她没有得到的那些,自己的孩子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曾经那为了演戏反抗父亲的勇气没有了,因为,孩子就是她的软肋。
她活得不快乐,可她想,只要能看着孩子成长,再怎样都无所谓了。
可命运却偏偏连这个机会都没有给她。
1982年,年仅53岁的格蕾丝,在与女儿外出途中车祸身亡。
这场车祸来得如此突然,甚至有人怀疑是蓄意谋杀。
女儿毫发未伤,妈妈却身受重伤。
有人在做调查时说,王妃的死亡其实并不是车祸造成,而是因为王子拔掉了她的抢救仪器。
他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她,看着这个为他放弃事业,为他生儿育女,为他一同帮国家渡过难关的女人渐渐死去。
15分钟的时间,他亲眼看着她呼吸停止。
究竟真相是什么,没人知道,王室的复杂不是普通人能够理解的。
我们只知道,格蕾丝死了,死得突然又悲情。
葬礼那天,王妃戴安娜来了,美国总统里根来了,摩纳哥的大多数居民都来了。
人们哭泣着、祷告着,为这个给国家带来荣誉的王妃送葬。
一个美国记者曾这样形容那天的王子——
“我永远都忘不了他当时的表情,彷佛丢了魂一样。”
在利益关系的背后,他到底爱不爱格蕾丝呢?
没人知道,也没人想知道了。
她确实有着绝世美貌,可那又怎样呢?
她曾为了梦想违抗父亲,又为了爱情抛弃梦想,到头来,却终究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是成功的,却也是失败的。
她是骄傲的,却也是自卑的。
她是勇敢的,却也是懦弱的。
这世间没有完美无缺的人,哪怕是生活在“童话”里的她,也必定承受黑暗。
没有人会去在乎摩纳哥王室的是是非非,人们只知道,曾经的好莱坞女神Grace Kelly,就这样离开了。
人们说:她是这世上罕见的优雅女人。
很多歌星都喜欢把她写进自己的歌中,比如:“I tried to be like Grace Kelly (我尝试着像Grace Kelly那样优雅),But all her looks were too sad (但她的神情过于哀伤)”
奢侈品爱马仕也曾专门为她设计了一款手袋,为她取名Kelly手袋,当时一问世便一包难求,因为她就象征着女人的优美与典雅。
Grace Kelly拿着爱马仕Kelly手袋
作为王妃,她有着不输戴安娜的光环。
作为演员,她有着与梦露共同比较的光芒。
作为女人,她只是想得到一份属于自己的爱。
然而,直到她死的那天,也没有得到父亲的认可、丈夫的眼泪。
她含着金汤匙出生,却从没得到普通人身上最平凡的东西。
纵使她被全世界的人认可,但对她来说,都不及那两个男人对她的分量。
可是,父亲不喜欢她,丈夫不爱她。
她被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抛弃。人们感叹,再美的女人也需要爱啊!当你同时遇到两个渣男,再美的花朵,也会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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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女孩被侵犯后一声不吭,80后中国律师哭着做这件事,BBC和全世界为他点赞!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
为无声世界发声
就不会是他的独角戏
作者 l RORO
来源 l 艺非凡(ID:efifan)
中国第一手语律师
这个7月结束得一点都不平静。
因为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
然而,大部分人不会想到,
在中国,有2000万人,
面临着被侵犯也无法诉说的绝望境地,
只因他们是聋哑人。
唐帅记得一个正值花季的聋哑少女,偷窃被警察抓住后落下了无声的眼泪。
女医生发现她浑身是烟蒂烫伤的疤痕,大部分都在 胸口。
拐卖她的盗窃团伙肆意凌辱,她早就习以为常。反正是聋哑人,怎么打骂她都没处告状啊。甚至强奸都是家常便饭,犯罪分子知道孕妇能免于羁押。
唐帅怜悯她,
带着大米和油,
还有一千块钱把她送回家,
她的家人却厌恶地骂道:
“把她送回来干什么?
谁养她这个聋哑人?
让她自己偷东西去吧!”
不出三天,
女孩又从村子里消失了。
唐帅意识到,
正常人的世界无形中
压迫着无声世界,
我们对他们……
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你问唐帅是谁?
他是手语翻译、是律师、
是聋哑人的孩子,
更是全中国聋哑人心目中的英雄。
他的手机里有243个微信群,10000个好友。成千上万的聋哑人,每天在微信里艰难地询问着维权问题。
他们没法说话,只能用视频打着手语询问,焦急的神色和眼角的泪珠刺痛着唐帅。
有些问题似乎显得幼稚可笑:“唐律师,律师和法官一样吗?”“唐律师,结婚手续在哪里办?”
但是先天听力障碍的他们,能进入特殊教育学校都算得上幸运,大部分人没法读书,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
有一天凌晨,他突然在微信上
接到一个告别视频:
镜头里的聋哑人比划着
“对不起,聋人朋友们,我要自杀了。”
唐帅心头一紧,
赶紧把视频转发到所有群里,
仅仅11分钟,
这位内蒙的聋人就被人找到并救下!
2000多万听障人士,11分钟!
所以平日里,到底有多少聋哑人
依赖着他,视他为救命稻草呢……
从早上8点到凌晨2点,
唐帅的工作就没有停过,
除了打官司,
微信上的求助更是24小时不间断。
没办法,全中国只有
这么一个手语律师啊。
唐帅已经整整三年
一天都没有休息过,
为听障人士维权,
耗掉了他所有的时间和精力。
为什么对聋哑人这么执着?牺牲自己也要拯救他们?很简单,唐帅的父母就是聋哑人。
知道儿子健全会听会说那一刻,唐爸唐妈喜极而泣。终于,我们的孩子不用再受残疾之苦,在欺侮和冷眼中艰难度日了。
孩子交给外婆外公养着,只有周末才被允许回家看看爸妈。唐爸唐妈希望,唐帅能永远远离聋哑人的世界,千万不要学手语,像个正常人一样活,就好。
但是外婆教导唐帅说:
“你不学手语,
等你爸妈老了病了,
怎么照顾他们呢…”
聪明善良的小唐帅
便常常自己去爸妈工作的
大渡口区振兴金属厂,
那里全是聋哑人叔叔阿姨。
5、6岁的小唐帅
就这样慢慢学会了重庆方言手语,
即使他本不必回到这个,
不属于他的无声世界。
家里条件不好,
每次看到外婆为了供自己的学费,
生了病都舍不得花钱买药,
唐帅就心痛不已。
高三时唐帅突然决定
放弃高考,辍学打工。
外婆老了,
不想让她再这样累下去了……
唐帅只身一人去了上海和北京,唱歌卖艺、卖盒饭摆地摊,什么都做,硬是在一年里赚了8万块作为学费和生活费。
再自考到了西南政法大学,学法学,别人在寝室打游戏追剧谈恋爱的时候,他一刻也不敢松懈地学习,只用了两年半就修完了4年的本科课程,顺带考了手语翻译资格证书。
别人值得写一部自传的励志经历,在他身上只是冰山一角。
唐帅还是没听爸妈的劝,
一毕业就到司法部门
做起了专职手语翻译,
一做就是6年。
“上天让我出生在聋哑人家庭,
一定是有寓意的,
我愿一辈子
做聋哑人群体的法律代言人。”
他不仅在重庆出名了,外省也要请他帮忙,没几年就协助破获了上千件疑难聋哑人犯罪案件,看尽无声世界的冷暖。
一位聋哑小伙,一无所长只能当个街头混混。被抓后唐帅用手语耐心地劝诫他,用真诚感化他,小伙终于改过自新,进工厂上班了。
不料厂里老板就因为他是聋哑人,时常欺压他,克扣他工资。小伙哭着向唐帅比划道:为什么正经过日子了反倒比以前还不如呢?
唐帅不愿看他重新堕落,帮着把厂子告上法庭,拿回了小伙应得的工资。
从此小伙下定决定好好做人好好生活,否则,就是对唐律师的辜负了。
一位19岁聋哑男孩,从小无人管教,不上学也不会手语,一直野蛮生长,直到被极度的饥饿冲昏头脑,为偷一袋米杀害了一位老太太。
听不见,说不出,还抗拒,公安部门无法审讯他。唐帅干脆和男孩住到一起,同睡同起,为了避免男孩行凶,吃饭都不敢用筷子,只能用手抓。
就这么过了两天,男孩崩溃了。承认了罪行后他闭上眼,伸出双手等着被拷走。那一刻唐帅哭了。
一位中年聋哑男子,在公交车上偷了一位老奶奶的2万块钱,那本是给孙子的救命钱!就因为被偷走,孙子肾衰竭而死。
一开庭,骂声四起:这样的人渣还配辩护?唐帅面色凝重地翻译说,聋哑男人之所以偷钱,是出于情谊,给已故好友无父无母的儿子交学费用。
也许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害人性命的罪犯出于什么动机,但这些不能听不能言的犯人,也有发声的权利啊。
就是这6年,让他深刻感受到了,聋哑人的委屈。
为什么因偷窃被告上法庭的聋哑姑娘,明明努力打着手势说“我没有偷”,翻译却因为不懂“方言手语”而记录下“我偷了一部金色的iphone”。
还有坏心的手语翻译,当着警察的面向聋哑人要钱:“不给钱就害死你!”
冤假错案多了,80多岁的家属都跪到了唐帅面前:救救我的孙女吧,她没干坏事啊!
唐帅失眠了。懂手语的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不懂手语,稍有不慎就有聋哑人因莫须有的罪名被关押受刑,谁能帮帮他们呢?
他决定考司法考试。
熟悉法学的人都知道,司考是全国最难的第一大考。但是唐帅为了聋哑人,已经“难”了这么多年,别人的最难,在他这里似乎没有那么难了。
2012年,唐帅通过司法考试,获取了律师执业证。
唐帅说:“万一全中国真的只有我一个手语律师,我不做,良心过不去。”
凭着这份良心,唐帅要用比普通案子多两三倍的时间去和聋哑人沟通,还要学习各地的“方言手语”,生怕一个疏漏传达错意,害了他们。
他在区残联当了一整年的法律顾问,还不如接一个普通案子赚得多。
他知道聋哑人大多没有学上,
几乎都是法盲,
就在业余挤时间
做普法讲座和普法视频。
聋哑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
他就做了手语普法视频节目
《手把手吃糖》,
用小兔子被大灰狼骗萝卜,
来解释复杂的庞氏骗局,
不想让聋哑人再上当了。
“只是想为他们做些实事。”
↓可爱的唐律师↓
后来,他开了鼎圣律师事务所大渡口区分所,给招来的所有律师培训手语。
发现收效甚微后,亲自去重庆高校选了5位高学历聋哑人培养成助手。
他们才是最懂也最想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人……
唐帅步履不停地,
在为聋哑人维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作为“全中国唯一一位手语律师”,
背负着2000万人安危的重担,
没玩过一天年轻人玩的,
没花过一天在收拾打扮上,
甚至三年没回家过除夕,
却没有一句怨言。
但是他的故事,
还是英国BBC率先发现,
并用了首页头版头条来报道。
震撼了全世界之后,
国内才出现了一些零零星星的报道。
我们只是想让更多人知道,
在这个盲道停满共享单车的国度,
还有人做着这样的事。
在有人用手语威胁弱者的时候,
也有人用手语为失语者发声。
愿每个“正常人”,
感受到那份对无声世界的责任。
我们的善意,在他们的眼中,
比在普通人眼中珍贵千百倍。
就像歌里唱的那样,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
为无声世界发声,
就不会是“中国唯一手语律师”的独角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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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东北往事1:黑道风云20年
来源:_bookdoc_
  一部带你直击黑道病态生存的长篇史诗
  这是一个病态、残酷的黑道故事,更是一部反映20余年社会变迁的厚重长篇史诗。
  故事讲述了1986年至今20余年来,北方某市黑道组织触目惊心的发展历程。这是对改革开放30年的一次不同寻常的纪念和追忆,沉重地反思在过去几十年中我们所得到的和所失去的。
  20年前,他们是老山战友;20年后,他们是江湖大佬--
  1984年,赵红兵和他的战友们在老山前线为保家卫国而把身家性命抛之脑后;
  1985年,他们复员返乡,在办公室开始朝九晚五的平凡生活;
  1986年,他们在家乡街头遭遇地痞挑衅,以暴制暴,一战成名,从此泥潭深陷;
  1992年,他们已经在当地独霸一方;
  1998年,他们已然成为江湖盟主,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2006年,他们死的死,残的残,有的洗心革面,有的牢底坐穿,有的亡命天涯,有的飞黄腾达、风光无限……
  读孔二狗的作品,感受残酷真实的黑道故事,参透变幻莫测的命运哲学。
  本书是全球最大的华人社区"天涯社区"创立10年来最火爆、最经典、最轰动的终极完美巅峰之作。从来没有一部小说,尚未出版就受到如此疯狂的追捧:2009年5月,本书刚刚公布出版消息,就有近10万铁杆粉丝迫不及待地写信给作者孔二狗,要求直接预订!孔二狗掀起的阅读狂潮绝对令人难以想象,无法超越!
  翻开本书,带你直击黑道病态生存现状!  孔二狗,男,出生于北方某工业城市,他的家族与当地黑道有着非同寻常的亲密关系,自幼他便在家乡多位公认的"社会大哥"庇护下成长,从小到大,他目睹了家乡黑道发生的种种触目惊心之事,眼见身边的生生死死、悲欢离合。
  成年之后,他决定远走他乡。
  自2007年来,他以家乡黑道故事为背景,写作长篇黑道史诗,引发空前轰动,成为2009年最耀眼、最具影响力的超级畅销书作家,被读者誉为"金庸之后最会讲故事的人。"现在他隐居上海,喜欢四处旅行,喜欢红酒,喜欢古巴雪茄,喜欢ttdou.com上那些闻所未闻的梦想之衫……
  五、《东北往事1:黑道风云20年》名人热荐:
  本书是天涯社区创立10年来当仁不让的第一轰动长篇,人气火爆程度早已远远超越了2003年的超级畅销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2006年的超级畅销小说《明朝那些事儿》,2007年的超级畅销小说《流血的仕途》,2008年的超级畅销小说《藏地密码》。2009年,孔二狗必将创造天涯社区新一代畅销神话!
  --天涯杂谈首席版主 一马青尘
  孔二狗写得实在太好看了,我从深夜开始读,竟一口气读到凌晨。东方既白,然而书中的江湖景象,爱恨情仇,依然在我眼前迟迟不散。孔二狗不仅仅在讲黑道,讲江湖,更是在讲人性,讲命运。读孔二狗的黑道,读一遍了解江湖,读两遍醒悟人生。
  --畅销书《流血的仕途》作者 曹升
  当我第一次读到孔二狗的作品时,我就深知孔二狗必将成为一代畅销书大师,其地位将堪比金庸,甚至超越金庸。孔二狗的笔下不仅仅是一个神秘莫测的黑道江湖,同时他又催击着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内心。孔二狗将黑道故事和人性挖掘结合得完美无缺,其作品的阅读快感和思想深度,为20年来华语畅销小说仅见。
  --读客创始人及TTdou.com创始人 华楠  和绝大多数的读者一样,我也是非常偶然地看到了《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这个帖子。那时我经常在天涯溜达,之前也看了好几篇写的非常好的关于黑道的小说。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时当时工作较忙,匆匆看了前几章并没有引起我太大的关注和兴趣,过了一个多月之后,随着繁忙的工作暂告一段落,又再次读起这部《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那时的感觉就像二狗从里面伸出一只手,一下子把我拽了进去。然后就再也没出来,至今还在里面沉浸,陶醉,追逐文字快感,享受阅读乐趣。
  《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是一部带你直击黑道病态生存的长篇史诗。故事讲述了1986年至今20余年来,北方某市黑道组织触目惊心的发展历程。这是对改革开放30年的一次不同寻常的纪念和追忆,沉重地反思在过去几十年中我们所得到的和所失去的。
  《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给我第一视觉冲击力的地方是浓浓的北方风格,再亲切不过,再熟悉不过。看这部小说我认为有很多地方要读,要念。我怀疑二狗写的时候也是一边脑海中出现当时可能的对话情节,一边用最生活化的文字记录下来。所有读者感受到的自然和真实可能就是这么来的。身为北方人,的确是对很多情节和对话都感到无比的熟悉,看到很多自己以前也经历过的事情时常会心一笑。心中暗赞:真实!。经常听说还有很多南方的读者对此文也甚是喜爱追捧,不禁感慨好文章真是不分地域不分时间啊。
  再一个非常强烈的感受就是小说开篇点名的宗旨:拷问的是社会和人性。用二狗的话说:只是用了黑社会这个载体而已。提纲挈领,高下立判。一语道破本文的灵魂,一句就突破了所有黑道小说的旧窠,一开篇就把所有此类小说甩在了身后。来势汹汹,气势如虹。所以通篇看下来,无一处不是围绕着这个主题,无一处不是为它而铺展。每次看到击节处,禁不住总想问二狗:高处,胜寒否?
  最后感觉深的就是《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整部小说里血肉饱满的人物塑造,丰富的框架结构,无处不在的幽默语言,感人肺腑的真情实意,字字千钧的评说感悟,功底深厚的文化底蕴。笔下奔雷走动,冷眼笑说江湖。所有这些汇聚一起,每次读这部小说,时而胸中豪气霓生,时而心内感慨万千。拍桌笑骂称绝有之,低吟徘徊痛惜有之。时拿此文浇胸中之垒块,时以本书解人生之忧怀。见写者之少年,不犹感此生空掷。读文中之珠玑,不禁叹所学非有。
  《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从问世至今,也只有短短一年多时间。我忽然想起另一部及其畅销小说的作者在后记写的那段话:20多岁开始写,写完还是20多岁,挺好。同样这部小说里有二狗的青春,有二狗的成长,也有我们大家所有人的经历。我记得有一次二狗喝酒时跟我说:我感觉我前半生都白过了。我当时对他说:不对,没有你白过的前半生,怎么会有今天的你?
  往日不可待,来日犹可追。
  可爱的你,敏感的你,销魂的你,明天的你。
  前面还有那么那么长
  你还准备怎么去走呢?
  二狗?
  不管承认不承认,不管认可不认可,这部书已经改变了每一个读者,也影响了每一个读者。不知不觉,润体无声.......  说来惭愧,《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安于天涯杂谈首页该是非常久远的时间了,而本人自从上班以来养成无事就刷天涯的习惯后,曾有记忆的数次瞥一眼标题而过,皆因先入为主的断定这不过是血腥暴力的哗众取宠之作,如杂谈上n多标题无聊内容低俗但点击率极高的帖子一般。后终是机缘巧合,看到天涯百大名人榜的推荐,言辞恳切赞誉有加,好奇心作祟,鼠标一点,于是大悔。从万年潜水到冒泡,从随便转转到每日刷帖子等更新……
  我的很多改变都因此小说而起,福兮祸兮,此时说不清楚。而此文的魅力,却是确凿无疑了。动笔写评论,对我这么一个懒人来说实属不易。一方面二狗同学老牛精神的感召,人家都码了一百多万字了;另一方面,感觉上这部小说受题材所限,女读者并不多,本人就厚着脸皮,不敢说代表谁,单从女性视角,分析下《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的魅力所在,顺便号召下姐妹们来看,一部好的小说,该是大家一起分享的。这部小说,就其本质,更多的是一部市井小说。就如《金瓶梅》披了色情故事的外衣,《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借着黑社会故事的壳,要讲的,却是中国社会二十年来变迁下的人情百态,各种人物挣扎着求生存的故事。如二狗在开篇所提到的,"想拷问的,是社会与人性"。总体来看,不能说达到了这样的高度,但确实向我们展现了一个真实而精彩的世界。
  如果说在《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的这个世界里,感性层面的热血与梦想,以及理性层面的社会经济政治变迁对于人行为的影响,是其吸引众多男性粉丝的原因的话,那么从我的角度,对正义真诚理想等一些基本价值观的坚持,是这部小说的根基以及灵魂,而现实且理智的人物命运,则是枝干。的确,这是一部让你读了并不会想去加入黑社会的小说,它不是古惑仔,很多人物一开始都未把黑社会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有的甚至从未想过,然而,社会变迁,人生际遇,再加上一点性格因素,一步步的踏上了这条路。这个过程,除了赵红兵和沈公子,其余的,大多没有什么英雄色彩,甚至不过一个冷笑话。好在,冷笑话也罢悲剧也罢,愤慨过后不平过后,我们还是看得到智慧的力量,正义的存在以及情义的坚持。而也恰恰是这些小人物的命运,读者能从英雄崇拜的情结里摆脱出来,从浅层的阅读快感中稍稍深入一些,更多感同身受,自嘲以及希望。
  这亦是一部让你温暖且能会心一笑的小说,人物塑造非常成功。难得的黑社会题材而并没有多少血腥暴力。其最重要的主人公,起码在小说里,没有犯违背良知的罪恶,再加上有血有肉的形象,他们很容易便走进读者心里。赵红兵的内敛,沈公子的贫嘴,张岳的鲁莽……这些活灵活现的人物及其他们之间的关系,构成了整部小说的脉络。再加上一些着墨不多却让人印象深刻的配角,像黄老邪,有同性癖好的马三,都是通过几件事刻画出令人捧腹的形象。对,还有二狗同学本人,同样着墨不多,但叙事者的口吻,再加契而不舍的出现,着实能满足读者的八卦欲望。
  最后,时代特征以及爱情元素。这些该是很微妙但有效的因素。小说中的很多场景,都掺杂着我们回忆中的影像。前二十年的记忆,我们便是这样长大的。灰蒙蒙的城市,街边的台球桌,游戏厅,那些嚣张的男孩子……这些色彩形象随着我们渐渐长大尘封或者珍藏在回忆深处,如今,再随着故事的展开慢慢浮现,会心一笑,抑或怅然若失。当然还有爱情。在变成怪阿姨或者师太之前,每个女孩子大概都做过白马王子的梦。加上言情小说套路潜移默化的影响,大概还希望王子坏一点,帅是必需的,再浪漫些,不守规矩些更好。不过梦想总归是梦想,现实中,我们都不过乖乖长大。
  那么看看赵红兵的爱情,黑社会大哥+乖乖女 & 帅哥 + 美女 的结合,私奔,分别数年,终于再婚走到了一起,狗血元素大集合,而且结局竟然是幸福的。说明我们小时候幻想的爱情故事原来真的可以存在,只是我们不够幸运遇到而已,多么好,原来希望还是有的。只是我大概是老了,当时看这段故事的时候,也不过感慨一声流年,再无感触,反倒沈公子的执著,一些时刻能触动我几滴鳄鱼的眼泪。无论如何,在这么一个现实的黑道小说里,爱情却能如缝隙里的野花,艰难而执著的灿烂,真是温暖而充满希望,更好的是,我们选择相信它是真实的。
  传奇,现实,幽默,温暖,作为一部网络小说,《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基本成功的保持了文学作品的严肃性,避免了庸俗化,同时又不若主流文学一般端着架子,把握住商业小说的亲和力。这个平衡的掌控保证了它的成功。而作为读者,如果一部小说能给我们快乐的同时予我们思考,必定是值得读的。  自序
  引子
  第一章 复员
  第二章 恋爱
  第三章 成名
  第四章 报仇
  第五章 激战
  第六章 谈判
  第七章 入狱
  八、《东北往事1:黑道风云20年》10万字网络精华连载版
    曾经看过一篇英国人所写的文章,文章的题目是"中国是由上千个雷同的城市构成",本人深以为然。的确,由于中国的城市多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战乱的废墟中建起的一座座新城,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及特定的政策影响下,中国不同的城市建设与发展有颇多雷同之处,而与这上千个雷同的城市相匹配的,是这每个城市的黑社会发展历程。相信这上千个城市在20世纪80年代都出现过类似"菜刀队"之类的犯罪团伙,也出现过以某个大型国有工厂子弟为主的地痞流氓团伙。到了上世纪 90年代,则出现了许多背景不明的"讨债公司"。
  本人从没混过一天黑社会,既没混黑社会的能力更没混黑社会的胆子,出生在市区人口不足百万的中国东北某市,现在混迹于上海,做个小白领,勉强温饱。虽然从没混过黑社会,但我的家庭却与某位 20年来的公认"大哥"有着很深的渊源,二十几年来的风风雨雨我确定见过不少。
  写作本书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教唆朋友们学坏,我相信, 80%的朋友,看了这本书都会下定决心一辈子不混黑社会!同时,我希望正在混黑社会的或者正在当"大哥"的朋友看到这部小说,能少一些暴戾。可能这部小说会写得很长,甚至上百万字。虽然书里基本上全是二十几年来我家乡之地痞流氓和黑社会的事儿,但是我希望大家看到的并不仅仅是这些。我希望大家看到的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在过去二十几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改变了什么,人们的精神和物质生活又有怎样的变化。
  我想探讨的是:社会与人性。
  去年春节,在本文主人公家中玩的时候,无意间翻开了他家那本堪称"黑社会形成之活字典"的影集,感慨颇多。
  不变的东西有两样:
  1.这位大哥一直坐在最中间。
  2.拍照片时,这在座的大哥都笑得像朵花,灿烂极了。改变的东西有三样:
  1.照片上每年的人都不一样,擦掉的人或者是因为消失了,或者是因为被正法了,或者是因为跑路了,或者是因为正躺在医院里,或者是因为在服刑,或者是因为残疾了。
  2.越往后翻,我觉得里面的人眼神越来越复杂,尽管他们都笑得很开心。
  3.从的确良中山装到毛料中山装到白色中山装,然后再从白衬衣大红领带到最后的黑西装黑领带,衣服越来越讲究。简直就是一部我国男性正装的演变史。
  相册里大多数的人我都认识,他们的人和事我都了解个大概。看到有些人我想落泪,看到有些人我觉得惋惜,看到有些人我觉得不齿。从那天起,我决定写点东西。
  我准备把这部小说分成四部分,依照二十几年的时间推进。第一部分写1990年以前的事情,因为我觉得那时候的流氓很纯真,很古典,他们打架是由于骨气与义气,不求名利。第二部分写 年之间的事情,因为我觉得从那一阶段,很多流氓的人生观改变了,都成为拜金主义者。第三部分写 年的事情,这时的流氓已经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第四部分写 2000年至今的一些事。
  在接下来的文字中,我将以几个 20世纪 80年代的年轻人为主线讲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中,有欢欣也有哀伤,有相聚亦有分离……但正是因为有这些,才构成了我们的生活,不是吗?
  接下来的故事里,二狗就是我,我就是二狗。
      讲一件和本文毫不相关的故事作为引子,以祭奠一位12年前去世的二狗的同学。
  2007年的圣诞节,二狗在去淮海路的时代广场和几个朋友吃饭时,看见门口立着一个足有五层楼高的紫色圣诞树。当看到这棵超大的圣诞树时,二狗的心为之一颤,因为这棵树似曾相识。十几年前,曾有一位憨厚耿直的同学,在送了二狗一张画有与这棵圣诞树颜色和外形极其相似的圣诞贺卡后,闯下了弥天大祸。至今,二狗的老家里,依然珍藏着这张贺卡。
  那年二狗上初三,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兼英语课代表。
  初三上学期刚开学,班里就转来了一个姓氏很奇怪的新同学--同学们都不认识那个姓到底读什么,甚至很多老师都不认识这个姓。所以为了方便起见,都叫他光辉。光辉是从农村转来的,刚刚搬到城里,他的父亲在建筑队打工,妈妈则在家里给人干些织毛衣之类的零活,生活很困难;他是家中的独子,年龄比同班同学都大上两三岁,他那年 17岁了。为了能让他进市区的中学,他的父母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
  光辉为人憨厚、朴实,乐于助人,看到他的长相就让人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闰土"。由于他刚从农村转学而来,所以衣服比较破旧,也比较邋遢。他学习极为刻苦,但成绩始终在中游,尤其是英语水平更差,他说的英文,基本上只有他自己能听懂。所以,班主任让他与班里英文水平最好的女生同桌,之前她是二狗的同桌。但是那个女生嫌光辉邋遢,很不愿意和他说话,打心眼儿里瞧不起这个同桌。所以当有问题时,光辉通常都回过头来请教二狗。由于二狗从小就被父母下放到乡下的奶奶家,所以对光辉一点偏见都没有,而且觉得他人很好,很愿意为他解答问题和跟他交朋友。
  一来二去,二狗和光辉就成了好朋友,上学、放学时,二狗经常骑自行车送光辉回家。送他回家的原因是光辉根本买不起自行车,在 1994年到1995年那会儿,自行车对于一些穷人来说,依然是奢侈品。而二狗由于家庭条件还可以,上初二时家里就给二狗买了一辆"赛车",说是赛车,其实就是自行车上有了变速之类的功能。现在二狗还记得那辆自行车,红色的,1100元买的,是初中时全校第一辆"赛车"。
  二狗和光辉家顺路,所以总是载光辉一段,由于班里很多同学瞧不起光辉,所以光辉对二狗更是感激不尽。当他知道二狗的父母由于工作忙,没时间给二狗做早饭之后,每天早上都带一张他妈妈烙的饼给二狗吃。
  现在二狗还记得光辉妈妈做的烙饼的味道,里面松软外面酥脆,非常好吃。
  事情发生在光辉转学来的那个冬天。冬天的体育活动课一般都是自由活动,而当时最流行的运动是羽毛球。
  那天,一个女生把羽毛球打在了体育器械室的房檐上。体育器械室是学校外面的一间小平房,大约 2.5米左右的高度,同班的男生谁也上不去,当时又只有这一个羽毛球,大家都很着急。
  这时光辉站出来了,说:"我试试吧!"乐于助人是光辉的天性。
  同学们都很振奋,有人说要帮光辉"打肩"(就是说让光辉站在他的肩膀上),光辉笑着说不用。
  只见光辉倒退十几步,然后极快地助跑,跑到房下第一脚踩上了窗台,然后借助跑之势向上一跃,左手抓住平房顶下面的一个很宽的棱,左手用力,右手就搭上了房顶,右手再用力,左手就摘下了落在房顶的羽毛球。摘下以后又按原来的套路稳稳当当下地。
  身手太好了!光辉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同学们当时都看呆了。简直像是电影里的飞贼!被惊呆的不仅仅是同学们,还有路过的一个王姓的年级组长和二狗的班主任--一位冯姓女英语老师。
  "道行不浅啊。"王姓的年级组长发话了,也不知道是在夸光辉还是在讽刺光辉。
  "多危险!以后不许再上去了!"冯老师认为,王组长是在骂光辉。
  "再这样上去我要找你家长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淘,以前我怎么没发现!"冯老师继续说。
  光辉低着头,说:"冯老师我以后再也不上了。"
  冯老师和王组长点点头走了。
    事情就发生在冯老师和王组长走后不到 5分钟--班里一位叫韩千的同学又把羽毛球打到了器械室的房顶上。活动课还有十几分钟才结束,韩千还想继续打羽毛球,但他上不去房顶。这个韩千矮矮胖胖,学习成绩不错,但平时在学校里嚣张得很,因为他有个叫韩炳的堂哥堪称初中的一霸。
  这时,韩千想到了光辉。
  "光辉,帮我把羽毛球拿下来,谢谢。"韩千笑着说。
  "冯老师不让我上,你们也听见了。"光辉说。
  "没事儿,冯老师现在也不在。"韩千说。
  "不上!上又要挨训。"光辉拒绝了。二狗知道他太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来市区念书的机会,最怕的就是老师。
  "你他妈的上不上?"一向瞧不起光辉的韩千有点火了。
  "不上!"光辉再次拒绝了。
  "好!你不上,你不上我打死你!"韩千火更大了。
  "打死我也不上!"光辉脾气很倔。
  话刚落地,韩千冲上去就对着光辉脸上打了一拳。
  光辉人很老实,没敢还手。
  "你上不上?"韩千见光辉没敢还手,更嚣张了。
  "你凭什么打我?我就不上!"光辉更倔。
  韩千又朝光辉踹去。这下光辉躲了过去,并且伸手抓住韩千的腿用力向后一拽,韩千摔在了地上。
  那天地上全是雪,韩千摔得极狼狈。同学们"哄"地一下笑开了。
  韩千恼羞成怒,从地上爬起来就和光辉厮打在一起。光辉也被惹恼了,两人打得不可开交。同学们多数都在看热闹,没几个人劝架,即使有人劝架,也是帮着韩千拉"偏架"。二狗也冲上去拉架,可两人打得火热,根本拉不开。
  这时,冯老师冲了过来,扯着她那特有的高八度的嗓门喊:"别打了!"
  上初中的孩子都很怕老师,一听见班主任在喊,两人都停下了。
  停下来才看清,虽然有人帮韩千拉偏架,但他还是吃了亏,鼻子被打破了,脸上全是血;而光辉看起来没什么大问题。
  "都来我的办公室!"冯老师又扯着她那大嗓门喊。
  光辉和韩千都低着头跟着冯老师走了。
  10分钟后,活动课结束,二狗作为英语课代表去冯老师的办公室拿家庭作业。一进办公室的门,二狗看见只有光辉一个人在办公室里,韩千由于鼻子流血不止,去学校的医务室处置了。"光辉,为什么打架?"冯老师第一句就问。
  "韩千打我!"光辉说。
  "打你!他为什么不打别人?"冯老师恶狠狠地说。
  "……"光辉一向木讷,被冯老师这句泼妇似的怒喝问得说不出话来。
  二狗在初中三年里,曾无数次听过该老师如此"断案",仿佛这句"他为什么不打别人"是她认为最经典、最有道理并且还是最能把学生问得说不出道理的话。在二狗小学、初中、高中的这 11年岁月里,经历过多个像冯老师这样蛮不讲理的老师。
    如果冯老师能认真地听光辉解释,而不是把韩千和光辉同罪论处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事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当天下午,在"葫芦官乱判葫芦案"以后,两人出了冯老师办公室的门,韩千就对光辉撂下一句:"你等着!"
  下午放学,二狗像往常一样骑车载着光辉回家。离开校门还不到200米,他们就被韩千等五个人拦住了,其中有韩千的堂哥韩炳。很明显,韩千是找堂哥替他报仇来了。
  "二狗,你下来,没你事儿。"韩千说。
  "你要打光辉?都是同班同学,打什么啊?"二狗想打圆场。
  "二狗你别管,今天我就是要收拾他。"韩千恶狠狠地说。
  "今天我在这里,咱们都是同学,你们谁也别动手!"二狗说。
  二狗知道韩千有欺负光辉的胆子,但绝对没有欺负自己的胆子。虽然二狗很老实从不打架,但是大家都知道二狗的干哥是赵晓波。赵晓波不但是黑道一哥--赵红兵的亲侄子,而且他本人也已经是鼎鼎有名的混子。赵红兵把二狗从小带到大,两人感情至深。借韩千和韩炳几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动二狗一指头。
  "二狗,闪开。今天我非得废了他!"看来韩千是恼了,二狗怎么劝也不起作用。
  韩炳先动的手,把光辉从自行车上拽下来就是一脚,紧接着其他的人一哄而上,朝着光辉的头部乱踢。他们穿的全是当时流行的军勾皮鞋,踢一下不好受。
  二狗扔下自行车冲上去拉架,但是打光辉的至少三个人,凭二狗一人之力根本没办法拉开,他心急如焚。
  这时七八个放学路过的同学赶了过来,其中有几个女生,看见光辉在这边挨打,也放下自行车跑来拉架,其中就有光辉的同桌。韩千他们看见有女生拉架,也不好意思再打,就放开了光辉。
  被放开的光辉满脸是血,像一头猛虎一样冲向了韩炳,冲上去就是一拳。就这一拳,便打掉了韩炳的一颗门牙。
  这个憨厚的农村孩子彻底被韩千和韩炳几个人激怒了。剧痛中的韩炳火冒三丈,又要伸手抓光辉的头发。这时,二狗和同学们挡在了光辉的身前。
  "要打他,先打我吧。要不我把晓波找来评评理?你要是觉得晓波不行,
  我找红兵给你评评理!"二狗说。虽然二狗极少向别人提及他与社会青年们
  的关系,但是同学都知道赵晓波经常来学校找二狗,赵红兵也开车来学校接
  过二狗几次。
  "这事儿没完!"韩炳捂着嘴,带着韩千等人走了。
  光辉是那种脾气倔犟的农村孩子,受了欺负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于是
  没敢直接回家,而是在二狗家洗了又洗。
  "韩千他们也太狠了,怎么这么打?"二狗说。
  "我觉得他们还会找我。"光辉担心地说。
  "不会的。实在不行,过几天我带赵晓波去找韩炳他们,没事儿。"二狗没太当回事。
  这件事也就成了二狗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如果二狗当天晚上就去隔壁找赵晓波或者赵红兵,后面的事儿也就不会发生了。
  二狗并不是因为懒才没去找,而是因为:
  1.二狗认为韩炳不会再去找光辉报复,当时他说那句"这事儿没完"只不过是在吓唬人。
  2.虽然赵晓波是他从小到大最好的玩伴,而且还是爸爸的干儿子,但二狗不大愿意和他这样的人过多接触。
  3.赵晓波心狠手辣,出手太重。如果把他找了去,他非把韩炳毒打一顿不可。到时候韩炳要是告诉了学校,二狗还要被处分。二狗一向怕事,非常怕事。
  挨打的第二天一早,二狗发现光辉带了一把水果刀。那把水果刀是黄色的柄,刀刃很长,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很是锋利。光辉就把这把刀插在腰间的皮带上。
  "你怎么带刀来学校?"在两节课后的课间操时,二狗忍不住问。
  "防身。"光辉说完还憨厚地笑着。
  "在哪弄的?还是放书包里吧。"二狗说。
  "跟家里撒谎要了 5块钱,花了两块 6买了这把水果刀,还给你买了这个。"光辉说着,递给了二狗一张很大的贺卡。
    当时的贺卡都很小,大概只有 64开纸那么大,而光辉给二狗的这张,足有 16开纸那么大,上面画着一棵紫色的、很大的圣诞树。而且,不同于其他平面贺卡的是,这张贺卡表面贴着很多亮晶晶的小星星,很是高档。二狗当时已经收到了二十几张贺卡,但没一张有这张高档,这张贺卡至少两块钱。平时连 1毛钱买个棉花糖都舍不得的光辉,却给二狗买了这么好的一张贺卡,二狗很激动。至今二狗还记得贺卡里写的一句话:是鸿鹄总能飞翔,愿你成为搏击长空的鸿鹄。
  "谢谢你,光辉。"二狗说。
  "呵呵,不客气。"光辉说。
  "你去吧,我今天留教室值日,不上操了。"二狗说。
  "真幸福,我走了。"光辉说。
  这是二狗听光辉说的最后一句话。
  由于没有去上操,所以事情的具体经过二狗没看见,以下的内容都是一名目击者的描述:上午的课间操结束后,韩炳和他的几个同学就找到了光辉,把光辉拉到教学楼的后面一阵拳打脚踢。在他们殴打的过程中,光辉拔出了那把黄柄水果刀。由于头发被抓住并且头被按了下来,弯着腰的光辉根本看不清前面是谁,被打得失去理智的他拔出刀直接朝面前的人连捅了几刀。
  光辉捅到的人就是韩炳。
  连捅了 6刀,刀刀致命。其他围着光辉殴打的人吓得四散而逃。
  随后,光辉被校警带走了。二十分钟后就得到了消息:韩炳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身亡。
  二狗印象最深刻的是韩炳的妈妈,那是个头发花白、看起来年龄远大于
  实际年龄的中年妇女。她那撕心裂肺的哭声始终萦绕在二狗的耳边。
  "还我儿子!"韩炳的妈妈那双满是老茧、被冻裂的双手抓住了刚刚走进教室的冯老师的领口。
  "你儿子是学生杀的,又不是我杀的。"冯老师依然是那种泼妇的表情。
  "还我儿子!"已经失去理智的韩炳的妈妈依然用嘶哑的嗓音重复着这一句。
  "你再抓我,我就找校警了!"冯老师怒气冲冲地说。
  "还--我--儿--子!"韩炳的妈妈已经没力气再喊了,身子瘫了下去。
  "松开!"冯老师看样子火气很大,拉开韩炳妈妈的双手,气冲冲地走出教室。韩炳的妈妈则趴在讲台上抽泣,班里的几个女生把她扶起来,送了出去。
  韩炳的妈妈刚进教室,二狗就认出她是在铁路工人文化宫前卖瓜子的老太太,以前一直以为她至少有 50岁,没想到她的儿子才 15岁。事后知道,韩炳的爸爸去世得早,韩炳的妈妈又没什么文化,只能在铁路工人文化宫前摆一个卖瓜子的小摊,三毛五毛地赚钱供韩炳读书。韩炳就是她的精神支柱,是她活下去的希望。如今,韩炳死了。
  从那以后,二狗再也没有见到韩炳的妈妈在铁路工人文化宫前卖瓜子。直到三年以后的一个端午节,正在上高三的二狗骑自行车路过另一个电影院--东风剧场时又看见了这个老太太:她坐在马路边,头发已经全白了,很凌乱,脸上布满皱纹,虚弱得很,看起来有六十几岁的样子。她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木棍上挂着几个纸做的葫芦。当地的风俗就是于端午节在家中的窗户上挂个葫芦。
  "阿姨,多少钱?"二狗停下自行车问。
  "一块钱一个。"韩炳的妈妈说话的时候都没有抬起双眼。
  "一共多少钱,我全买了。"二狗拿出早上妈妈给的10块午饭钱买下了 7个葫芦。
  "孩子,找你的钱。"韩炳的妈妈找了 3块钱给二狗。二狗看见她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
  二狗拿了葫芦骑上自行车,心里沉沉的、酸酸的。韩炳欺负人的确是不对,但他需要付出生命为代价吗?因为这点小事而死在最美好的时光里,值得吗?而光辉呢?这个总是憨笑的农村孩子,由于杀人时已满 16周岁而成了少年犯,7个月后被其他犯人打死了。他只比韩炳多活了 7个月,同样为此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有的流氓打打杀杀一辈子,到了四五十岁还活得好好的。而有的人,一辈子只打了一架却死了。
  两个如花的生命就此凋谢,其中的一个就是被下届、下下届的同学们称为"学校建校百年以来最大的流氓"的、"臭名昭著"的光辉,那个憨厚朴实、总是对二狗说"二狗,吃饼吗?我妈妈烙的饼"的光辉。
  心酸,泪下。
  和本文内容无关的事情到这里就讲完了。二狗之所以讲这个故事是想说:
  1.该死的人总是不死,不该死的人却早早死去,这是天意吗?
  2.人在犯了错以后,受到更大惩罚的可能是他的父母和那些爱他的人。
  3.或许善良或曾经善良的人由于种种原因却成为人们眼中十恶不赦的恶棍。
  4.在某些人变为恶棍的过程中,一些看似正派的人士本应该为其承担责任。
  接下来的文字中,将出现几个曾在祖国南疆的老山前线上为保卫祖国领土和人民安全而浴血奋战、在潮湿的猫耳洞中度过自己战斗的青春、在越南鬼子的隆隆炮声中奋勇杀敌的退伍兵。在退伍几年后,他们的三棱刮刀和双管猎枪却转向自己曾愿付出鲜血和生命为之保卫的同胞,这又是为什么?这几个人身上所发生的事情,或许还有光辉的影子。
    一、赵红兵和他的战友们
  1985年临近春节的某天,孔二狗终于结束长达 3年的"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生活,被一辆 212小吉普接回了城里。
  孔二狗人生第一次开始记事儿,好像就始自那天。多年以后才知道,由于以前二狗爸爸单位分的房子冬天漏风、夏天漏雨,不适合幼儿成长,所以二狗在断奶后,就被送到乡下的奶奶家抚养。直到 1985年底,二狗爸爸的单位科级以上的职工分了新房子,每家都是带院子的二层独楼,一共分了七家,由于二狗爸爸刚刚当上科长,正好分到一套,所以就把二狗接了回来。正是这里的邻居,让二狗见到了许多像二狗这样本本分分的人可能一辈子闻所未闻、想都不敢想的腥风血雨。
  二狗回城后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赵爷爷。那天进了城再七拐八拐之后,车终于停到一排小二楼前。二狗爸爸打开第一道门进了院子,兴冲冲地去开第二道门也就是房间的门,却怎么也打不开,好久都打不开,急得满头是汗。
  由于天气太冷再加上想奶奶,孔二狗这时大哭了起来。他刚干号没几声,就听隔壁院子里一句声如洪钟的吼:"小孔!怎么啦?"二狗从来没听过如此中气十足的吼声,直到 20多年后,他依然认为这是他人生中所听见的最爷们儿的一嗓子。二狗顿时就被吓得不敢哭了。这时,二狗爸爸说:
  "赵局长,我家门锁坏了。
  隔壁院子里又发话了:"哈哈哈!我来看看!"连笑都笑得这么中气十足。门响了,进来一个穿深蓝色毛料中山装的五十几岁的老人。这老人的腰板就像枪杆一样笔直,长着一张坚毅的脸,脸上没什么皱纹,两侧的脸颊上却有两道极深的竖纹,目光炯炯,十分精神,眼睛上面是两道又黑又重的英雄眉。老人进来后没跟二狗爸爸说话,直奔二狗而去,掐住二狗的腮帮子又吼了一句:"让你哭!哭巴精!"他脸上没一丝笑意,这六个字说得斩钉截铁。二狗顿时被这个威严的老人吓得呆住了,再也不敢哭了。题外话,二狗虽然成年以后老老实实,小心本分,但小时候可不是善茬,其顽皮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能号。两三年后的某个周末,他在妈妈办公室里和一群小朋友一起看电视,由于妈妈的同事换了一个台,把《黑猫警长》调没了,二狗连号了四声"我--要--看--黑--猫--警--长"--据江湖传言,当时一栋楼里所有的人都听到了这几声怒吼,几乎所有人的心都为之惊悸。而后多年,当天和二狗同时看《黑猫警长》的小朋友在恐吓其父母时,最常说的一句就是:"小心我像二狗那样号!"二狗当时之所以没号第五声,是因为他妈妈轻描淡写地说了句:"你赵爷爷来了。"二狗当时就吓得呆住了,老实了。
  那个老人接过二狗爸爸手中的钥匙,拧了几下也没拧开,老人拧着眉头没说话,转身走了。
  5分钟后老人回来了,手里多了一支铅笔、一把小刀和一张纸。只见他拿起小刀开始削铅笔的铅芯,不一会儿铅芯的粉末就在纸上
  堆成一小堆了;他拿起纸,包着铅芯的粉末开始往锁孔里慢慢倒,倒了一些以后又拿起钥匙,轻轻一转,嘿!锁还真开了!
  "哈哈哈!开了!这就是润滑剂!"老人爽朗地大笑着说。
  "赵局长,进来坐坐,呵呵。"二狗爸爸说。
  "好!"老人爽朗地答应了。
  老人进了二狗家,二狗妈妈去烧水,二狗跑来跑去。在这个新家里,二狗感到十分新鲜,楼上楼下跑了好几圈。这天,他第一次见到了楼房,第一次看到了电灯,第一次……
  "听说红兵复员回来啦?"二狗爸爸问。
  "哈哈,是啊。"老人说。
  "听说红兵在战斗中立了个人三等功?"二狗爸爸又问。
  "哈哈哈哈,是啊,能活着回来就不错了。"老人又大笑着说。
  "好几年没见过红兵了,春节休息时可得好好聊聊。"二狗爸爸说。
  "不耽误你们了,我走了。"说完老人转头就走了,行动如风,二狗爸爸居然也没挽留。
  在开门时,老人又说了句:"小孔,你家也就三口人,现在咱们又是邻居,今年春节就在我家过吧!"这句话既像是邀请又像是命令。
  二狗爸爸也没客气:"好!就这样决定了。"
  在这简短的对话中二狗发现,这个老头爱爽朗地大笑,说话斩钉截铁,废话不多,还有点爱讲粗话,威风得很。一直到他去世,他都是二狗最敬畏的人。
    二狗后来才知道,这个老人姓赵,是市里组织部部长,年底刚刚调动工作,春节以后去新单位。在这之前他是二狗爸爸单位的局长,而二狗爸爸就是他的秘书。单位里有很多"文革"前的大学生,而赵局长最器重二狗的爸爸,与二狗爸爸既是同事又情同父子。二狗爸爸从毕业到现在,一直追随着他。
  而他们所说的红兵是赵局长的二儿子,他作为一名侦察兵刚刚从老山前线回来。红兵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由于家教颇严,兄弟几个都是安分守己的好市民。而他们的妈妈则由于成分不好死于"文革"之中,赵局长丧妻之后没有再娶,有什么事儿就去妻子的遗像前说说,老两口感情极深。赵红兵已经成年的哥哥姐姐都在市里安家落户,所以,这座小二楼只住着赵红兵和赵局长两个人。
  二狗在第二天早上就看见了赵红兵,一大早他戴着大棉手套,头上戴着棉军帽在扫雪。都说是各扫门前雪,而赵红兵一早上就把一排七栋的门前雪全扫完了,就剩自家门口的雪没扫。扫得那叫一个干净,就连扫出的雪堆都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几个雪堆的距离也几乎相同。他看见二狗爸爸骑着自行车带二狗出来,愣了一下就扔下大扫把,大喊了一声:"孔哥!"接着冲了过来,冲到二狗爸爸面前就是一个熊抱,把二狗爸爸的自行车差点没撞倒。
  然后他摘下一只手套,掐了二狗的脸一把问:"你叫什么名字?"
  "二狗!"二狗也扯着嗓门说。
  "哈哈,好听。"赵红兵说。
  这时二狗仔细地端详了赵红兵:大眼睛,高鼻梁,有着和他爸爸一样的英雄眉,和他爸爸长得很像,但比他爸爸帅许多,他爸爸是国字脸,而赵红兵的脸则较为瘦削。这样介绍还是太抽象,其实他长得比较像黄晓明--如果说黄晓明长得可以打 95分的话,那他可以打 96分,因为他比黄晓明的眉宇间多了一股英气,那种英气仿佛只有上世纪 80年代的中国年轻人才有。
  小孩子总是对长得顺眼的人喜欢一些,二狗觉得,以后跟着这个叔叔玩肯定不错。
  "红兵,你壮了。"二狗爸爸说。
  "孔哥,你胖了。"赵红兵说。
  "这几年挺辛苦吧。"二狗爸爸说。
  "为人民服务!"赵红兵吼了一声,并摆了一个正规的军姿,"啪"地一下行了个礼。
  "哈哈。"他把二狗爸爸和二狗都逗笑了。
  "我带二狗去剃个头,快春节了,正月不能剃头,现在早点去,省得排队。咱们回来聊。"二狗爸爸说。
  "好嘞!"赵红兵笑着说。
  二狗爸爸带着二狗骑车离开了二三十米,赵红兵在后面喊了一句:"孔哥,我爸说你们家春节来我们家过!热闹!"
  "知道啦。"二狗爸爸笑着回答说。
  这是二狗第一次见赵红兵,英俊爽朗的赵红兵给二狗心里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奶奶他们全生产队,乃至全村、全乡也没一个看着这么精神的小伙子。
  大年三十的下午,二狗全家就去了赵局长家过年,下午三点多时先吃了午饭。人多果然热闹,赵爷爷的儿女中除了赵红兵以外都结婚了,而且都有了孩子,孩子基本上都是 1980或 1981年出生的,和二狗差不多大。二狗很快就忘了离开奶奶的痛苦,和赵爷爷的孙子、孙女玩成了一团。二狗和几个小孩在一楼玩,大人们找到自己的位子挨个坐好。赵爷爷众星捧月似的坐在最里面,外面是他的几个儿女和二狗的爸妈,好热闹的家庭聚会!一向严肃的赵爷爷那天显得十分开心,话也格外多。赵爷爷当领导当习惯了,吃饭前总爱说几句。看见他要说话,儿女们都自觉地肃静了,把筷子放在桌上,几个小孩子也安静了下来。
  赵爷爷说:"今年我市粮食大丰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今年能过个好年!""可喜啊!"现在回想起来,当年赵爷爷的家宴只要超过六个人,一准儿变成党代会。老革命就是老革命,不服不行。
  说完这些以后,赵爷爷顿了顿,说:"对于我们家来说也有好消息,那就是红兵光荣复员。来!我们为红兵干杯!红兵,从今天起,爸爸允许你在家里喝酒,因为你是大人了,但除了过年你不许喝多。"大家一起举起酒杯,喝着辛辣的五粮液,场面十分温馨。
    不一会儿,大人们喝得都有点多了,小孩子们也开始吃饭了。二狗由于刚从农村回城,不大懂规矩,坐在妈妈的身上就伸手去抓桌子上的点心吃。手刚伸出去还没等抓到东西,随着一声脆响就感觉手背一阵火辣辣的剧痛,二狗的手被赵爷爷手中的筷子狠狠地抽了一下。
  从那天起二狗知道,吃饭必须用筷子,千万不能用手,尤其是在人多的时候。而且这也让二狗养成了一个习惯,甚至是恶习,那就是:无论任何东西,都必须用筷子塞到嘴里才敢吃,用手抓的不敢吃。上大学时被同学嘲笑吃馒头用筷子夹却不用手抓,上班以后被同事嘲笑在吃手抓小龙虾的时候非跟服务员要筷子。当年那一筷子的功效长达 22年之久,可能赵爷爷也没想到。
  大人们的酒越喝越热闹,舌头也慢慢短了。赵红兵酒量不行,没喝多少就已经醉了,兴奋地讲着和越南人打仗的事儿,边说边伸出双手比画。
  这时二狗爸爸和二狗同时发现,赵红兵的右手有三根手指都只剩下最后一节指节,其他的全没了,而断的指节已经长好了肉,显然是老伤。
  "红兵,你的手……"二狗爸爸惊问。
  "在战场上被溅起的石头砸的。"赵红兵故作轻松地回答。
  屋子里的空气顿时凝固了。事后才知道,赵红兵复员以后很不愿意让人提起他的残手。冬天的时候,他总带着一副大棉手套;回到家里就把手攥起来,由于断的三根手指还剩下最长的那一节,所以攥起来还真看不出来;更多的时候,他把右手放在衣服口袋里。虽然手指头已经断了 5个月,但他还很难接受右手残疾这个事实,他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希望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件事。
  这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聪明能干并且心地善良。从他十六七岁起,几乎全市同龄人都认识他。他篮球和乒乓球打得都很好,他家又可以算是高干家庭(赵爷爷是副厅级干部),所以,赵红兵是十足的少女偶像。退伍以后,军旅的磨炼让他又平添了几分英气,这更让全城的待嫁少女为之着迷。
  就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如今却成了半个残疾!他才22岁啊!
  或许,上帝真的是嫉妒世界上有这样的男孩子存在。
  他那极强的自尊心和断指给他带来的自卑心理,注定了他悲惨的后半生。
  二狗在成年后的某次春节聚会时听到他说:"二狗,二叔我后悔选择了这条路。"
  二狗说:"二叔,你复员以后的状态和你的性格注定了你要走这条路。"
  他说:"或许还可以不走。"
  二狗问:"为什么?"
  他缓缓地说:"医疗条件只要稍微好一点点,或者医生只要用心一点点,我的手指根本不需要截。"
  二狗无语。那天也是大年三十的下午,距上面提到的那次聚会,已经整整 20年。窗外,同样飘着鹅毛大雪。这 20年,二狗从一个刚记事儿的傻孩子变成了一个精壮的小伙子。赵红兵由一个身背战功与荣誉的退伍军人变成了全市最恶名昭著的黑道大哥。那时的二狗,应该和 20年前的赵红兵同岁。不同的是,二狗在 22岁时对人生充满了憧憬与希望,而赵红兵当年则因为断指满是悲观和绝望。
  这年的大年初一,赵红兵介绍二狗认识了和自己同时复员的三个战友--费四、小纪和李四。所谓的战友并不是在同一个连队的战友,而是在这座城市同一年入伍,然后在同一个集团军里参军。由于市区里当兵的名额有限,所以即使不在同一个连队也倍感亲切,而且这几个人在高中时就是同学,所以来往比较多。
  李四和赵红兵一样是侦察兵,费四和小纪都是炮兵,虽然这四个人都不在同一个连队,但是都参与了老山的轮战。
  费四高大强壮,个头足有一米八五,长得虽然不帅气但非常有男人味。他嗓门极大,浑身上下似乎有用不完的力气,一看就是忠厚朴实的人。他复员后分配在工商局开车,春节前已上班。
  李四转业后在市政府做勤务员。他黑黑瘦瘦,高鼻梁,有点儿驼背,眼皮比正常人长很多,一双眼睛总像是睡不醒似的耷拉着,有几分像大烟鬼,没事儿总打哈欠。李四话不是很多,但每句话都能切中要害。
  小纪复员后被安置到离市区近 30公里的一个小镇上工作。他不愿意去,就在离赵红兵家不远的地方开了个废品回收站,不仅收废铜烂铁,也收一些
  从工厂机器上偷下来的零部件和文物什么的。此人总是一脸坏笑,嘴角斜着,让人觉得他总是不怀好意。
  说实话,二狗虽然从小和他们一起玩,但基本都是只知道昵称。他们的大名,二狗还是多年以后看到市法院门口贴出的" XXX因为 XX罪被判有期徒刑 XX年"的告示才知道的。
  正所谓观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春节时,二狗终于见识了赵红兵的这几个战友究竟有多能折腾。
    大年初一那天,费四和小纪先到赵红兵家拜年。赵爷爷由于是领导干部,大清早就去市宾馆参加团拜去了,家里就剩赵红兵自己。上世纪80年代中期,能玩的东西并不是很多,并不像今天那样令人眼花缭乱,所以,春节时的烟花炮仗是当时最受年轻人欢迎的东西。我所在的城市大年初一讲究"迎财神",就是一早上放鞭炮和双响。费四、小纪和李四的到来,让二狗所在的家属院里的所有人都大开眼界。
  说到这里,必须说说费四是怎么放"双响"的。平时大家放双响,是把双响立在地上,点燃引线,转头就跑。但我所在的这座城市,民风自古以来都比较彪悍,大人小孩都把双响拿在手里,轻轻捏住双响的上方,点燃引线后在手里炸响一次后,双响自动弹上天,在天上炸响第二次,这也是火箭的原理。这样干虽然安全系数不高,但是一般情况没什么大问题,除非双响炸底。
  可姓费的这位爷怎么放双响呢?他右手牢牢攥住双响,左手点燃引线,双响第一响在手里爆炸,他依然不让双响飞出去,还是用力牢牢地攥住,直到第二响的前两秒左右,才像扔手榴弹一样把剩下的半截双响扔出去,基本上每次都会在他 5米之内爆炸,响声极大。别人吓得看都不敢看,费四却哈哈大笑,仿佛只有这样玩才算过瘾。可能在费四这样的炮兵眼里,那根细细短短的双响实在不足为惧。
  二狗爸爸给了他一句简短的评语:牲口。
  费四这样干顶多就是胆子大、不遵循规律,而小纪的做法则是异常血腥。那时赵红兵家新养了一只黑背狼狗,小纪一进门就对这只狼狗产生了兴趣,只等赵红兵说了句"放鞭炮去",小纪便一个箭步蹿过去,把一挂500响的大地红钢鞭,牢牢地系在狼狗的尾巴上。还没等狼狗明白是怎么回事,小纪已经把这挂鞭给点燃了。那挂钢鞭特别响,狼狗受了惊,开始狂吠乱窜,先在院子里跑了大概十几秒,然后慌不择路地上了墙,接着从墙上又跳上了二楼的楼顶,继续在二楼的楼顶上惊吠着狂奔。这只可怜的狼狗无论怎么跑,也脱离不了绑在尾巴后的那挂 500响的钢鞭。狼狗足足在二楼的楼顶上来回逃窜了两三圈,鞭炮总算炸完了。鞭炮虽然停了,狼狗却依然吓得两腿哆嗦。
  鞭炮的巨响、狼狗在房顶上狂奔的凄惨号叫、小纪的狂笑,这组镜头给二狗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正在这时,参加完团拜的赵爷爷回来了。推开门时,他正好看见自己的爱犬尾巴上绑着一挂鞭炮在楼顶狂奔的那一幕,当时就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朝小纪走了过去,上去就是一脚。二狗不得不佩服赵爷爷,因为他根本没看见是谁系的鞭炮,但他准确无误地踢了小纪一脚。看来赵爷爷对赵红兵这几个朋友是了如指掌。
  在那天来拜年的赵红兵的三个战友中,只有李四一人没在鞭炮上玩什么花活儿。二狗当时认为这个叔叔比较老实,没那么多花花肠子,但是没过五天,二狗就彻底改变了印象。
  那天是初六,赵红兵带二狗和晓波去李四的单位玩。按当地的风俗,秧歌队该出来了,先是在大街上吹吹打打,然后挨个单位去拜年,说是拜年,其实就是变相地要钱。那年好像有五六支秧歌队,他们挨个要钱,的确能烦死人。而当时,李四则负责给这些秧歌队发钱。
  李四也特烦这些简直是逼着人家给钱的秧歌队,虽然领导给了李四钱让他打发这些秧歌队,但李四就是不想给。不给怎么办呢?人家当然有高招。他先拿出一个装复写纸的圆桶,这个圆桶大概有七八十厘米长,直径 30厘米左右。他用这个做芯,外面用牛皮纸糊了一层又一层,糊成直径和长度的比例大概和普通双响差不多的样子;外面用春节写对联剩下的红纸包着,又在这个东西下面钻了个孔,塞上了用废牛皮纸做的假引线。这样,一个人类历史上最大号的双响诞生了,但这是伪造的,怎么点都不会响。
  就是这个假双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年初六上午十一点半左右,也就是李四刚把这个特大号的假双响做完之后,一支秧歌队进了市政府大院,进来就敲锣打鼓地开始扭秧歌,扭个没完,看样子是要一直扭到这个单位出来给钱为止。可是这次,他们等来的根本不是钱,而是一个特大号的伪造双响。
  只见李四搂着这个半人高的大双响,从单位的楼门里冲出来后直接撞向了秧歌队,冲的姿势极其像是尖刀班在突击,而抱着那个特大号假双响的姿势则像是英雄王成抱着爆破筒。那时候刚刚改革开放,几乎每天都有新生的事物,秧歌队里的人看见这个特大号双响都很好奇,边扭秧歌边盯着这个双响看。
  哪知李四一直冲进了他们的秧歌队里,把这个假双响戳在队伍当中,扯出引线,然后点燃自己嘴里的那根香烟,作势要拿香烟点这个双响。
  试问:谁见到一个半人高、比人的大腿还粗的双响会不害怕?
  李四作势要点的那一刹那,秧歌队的队员们发出齐声的惊呼和哀号,队伍马上乱了,由于秧歌队里人人都踩着"高跷",走路十分不便,于是有的摔倒,有的往院外冲,一时间人仰马翻。而李四则始终扶着那个特大号的假双响,一次又一次地作势要点,而且每次都做出点了但是没点着的架势。李四眯着他那特有的睡眼,咧着嘴猫着腰点双响的架势,的确够逼真的,也够吓人的。
  等他第七次作势要点这个双响的时候,秧歌队全体队员已经冲出院外,而且看起来还是心悸不已,个个捂着耳朵,惊恐地看着院内。再没一个人敢进去了,因为大家都知道院里有个大号炸药包。
  这招屡试不爽,初六那天,市政府一分钱都没付给任何一支秧歌队。
  二狗现在分析:赵红兵、费四、李四和小纪这群衣食无忧、游手好闲、一个比一个鬼点子多的退伍兵成天聚在一起,不惹事那才是怪事儿呢。但二狗没想到的是,他们会犯下如此之多震惊全市的罪行,这之中活下来的人,都成了拥有独立"码头"的黑道大佬。
    二、你别侮辱军人
  春节过后不久,赵红兵就被安排转业了。赵爷爷全家和二狗家都为这件事高兴,唯独二狗和侄子赵晓波高兴不起来,因为成天带着他俩到处拿弹弓打麻雀和堆雪人的叔叔要去上班了,只能周末陪二狗和晓波玩了。赵红兵的弹弓准极了,用土制的弹弓打麻雀,三发必有一只麻雀落地。小时候玩过弹弓的应该知道,这个成功率相当高了,因为有很多麻雀被弹弓打中以后不一定落地,落地以后再飞走也极有可能,只有打麻雀的头才可以一击落地。二狗玩了 9年弹弓,玻璃不知道打碎了多少,但是一只麻雀都没打下来过。
  赵红兵被分配到某银行的办公室工作。所谓办公室就是负责招待客人,帮领导安排安排活动的地方,是个肥差。由于赵爷爷已经当上组织部部长,加之赵红兵长得精神,穿得利索,虽然当了几年的大头兵,但看起来还是温文尔雅,身上没有经历过战火之后特有的匪气。银行的行长一眼就看中了他,心想:把这小伙子放在办公室,肯定提高银行的形象啊!
  可接下来的事情可能是任何人都没想到的。
  发生在赵红兵身上的这件事,放在现在肯定不算什么,如果有人现在去纪检委或反贪局去说谁谁谁因为这事儿腐败,那大家肯定会说这告状的人有病。
  1986年就有这么个"有病"的人,这个"有病"的人就是赵红兵。
  赵红兵所在的办公室,经常需要招待一下其他银行来的客人。几天下来,赵红兵已经十分看不过眼了。这些人号称视察工作,其实来这里就是吃吃喝喝,烧鸡什么的人家根本不愿意动,只爱吃当时流行的"焦熘里脊"、"糖醋鱼"之类的,喝酒只喝茅台和五粮液。上午来视察工作,中午就喝得烂醉,下午连班都不上,直接睡在银行的招待所里。但是到了晚上,又生龙活虎地大吃大喝,一桌子十几个菜基本没人动, 90%都是废品。
  这个叫赵红兵的"病人"有点受不了,他心疼了,心疼国家的粮食和肉。
  这个"病人"开始琢磨:我才当兵出去几年?走的时候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才这几年,咱们国家啥时候富到这地步了--整盘子整盘子的肉都倒掉?一个领导下来就要十几个人陪?这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病人"可能没想到,他去当兵这几年,国家是比以前富裕了,但是也没富裕多少。他看到这样的现象,不是因为富裕了,而是因为腐败了。
  赵红兵上班第 12天的中午,又一个省里的领导下来开会。半小时后便开始山吃海喝,他们喝了 3个小时,一直折腾到下午 3点赵红兵才回到办公室。主要负责接待的办公室主任姓李,他是赵红兵的直属上司,回到办公室时醉意正浓;而赵红兵作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去陪着喝了点,没喝多。
  当然,据赵红兵自己说没喝多,根据二狗对他的了解,二狗认为他那天肯定喝多了,因为他这人不喝酒还好,一喝就多,二十几年来无一例外。没人知道他的酒量究竟有多少,有人说是 8两,有人说是一斤,还有人说是两斤。因为他很少和外人喝酒,但只要喝酒则只喝白的,少则一斤,多则三斤,唯一不变的是他每次都喝多。
  赵红兵这个自称没喝多的"病人"踉跄地走进办公室,一进办公室他就看见办公室的李主任正在拿着"绕把子"打电话。当时咱们国家还没有普及程控电话,所有电话都是"绕把子",先接邮电局话房,告诉它转哪里,然后人家再给转。赵红兵一听,李主任正在跟话务员说转市宾馆,赵红兵心想:这才刚吃完回来又要订桌了?晚上又要腐败了?又要浪费国家的钱和粮食了?
  他借着点酒劲抓住李主任的手,挂掉了电话。
  李主任笑嘻嘻地喷着酒气说:"小赵,别闹,李叔办事呢,给领导晚上订桌呢。"
  赵红兵说:"没跟你闹。怎么,中午刚吃完,菜都剩下了,这晚上又要吃?"
  李主任说:"是啊,怎么?不吃怎么办?"
  赵红兵说:"你们就这么糟践国家的钱?"
  李主任终于从赵红兵的语气中听出来这不是在跟他开玩笑了,说:"小赵,你今天中午就没去喝酒吗?难道你就没糟践国家的钱吗?"
  赵红兵一时有点语塞,说:"中午我是去了,但我下次不会去。"
  "你爱去不去,别挡着我打电话。"李主任拨开赵红兵的手,终于不耐烦了。
  被拨开手的赵红兵火气上来了,操着他们赵家独有的大嗓门吼了一嗓子:"你们这帮蛀虫,你们这帮蛆!"请注意,他喊的是"你们这帮蛆",而不是"你这个蛆",他这是连行长一起骂了。
  "去你妈的,你算个什么玩意,你说谁呢!"李主任也不是善茬。
  "我们在老山前线流血,就是为了保护你们这帮蛆吗?"
  "你个臭当兵的别以为当了几天兵就可以来教训我了,谁他妈的用你保护!"
    "你别侮辱军人!"
  "你这个残废不就是靠你爹才……"
  这句话李主任没能说完,这也是李主任在之后的半个月里最后的半句话。这半句话之后,整层楼都听到了山崩地裂的一声巨响,然后又听见"哗啦"一声。
  在医院里,医生问李主任的银行同事:"他这是被什么重物砸的胸部,肋骨折了这么多根?"
  "被人打的。"
  "被多少人打的打成这样?"
  "一个人打的。"
  "用什么打的?"
  "用脚踹的。"
  "踹了多少脚?"
  "一脚。"
  "被什么人踹的?"
  "……"
  据说,医生听完以后愣了半天。这可能是他所接诊过的病人中被踢得最惨的一脚,以至他在警察来问话的时候,坚信这不是一个人打的,更不相信只踹了一脚。医生可能不知道,在这一脚里,有着赵红兵对社会现状的惊诧与愤怒,有着赵红兵对断指造成的自卑的发泄,有着赵红兵对那些无耻嘴脸的愤懑,更有着他对现实巨大落差的恐慌。
  12年后,赵红兵口中的这只蛆终于被"公正"了。那年二狗上高三,放学时赶上公审大会,看见旁边有一张告示,第 5行写着:原工商银行副行长李 XX在担任市工商银行副行长期间,挪用公款 XXXX万元用于赌博,
  现一审判决有期徒刑 11年。
  二狗回家后兴高采烈地告诉了赵红兵,没想到,当时已经是黑道大哥的赵红兵听后只是淡淡地说:"二狗,他只是一只蛆。你记住,那天我说的是'你们这帮蛆'。"
  是啊,一只蛆可以被正法,可全中国那么多只蛆能正法得完吗?二狗直到那天才明白,赵红兵那一脚踹的不止是一个人。
  在这之后的 14年里,不知道为什么,赵红兵一直再也没在任何场合中主动提到自己曾经是个当兵的,起码二狗再也没听说过。即使战友聚会,在一起回忆当年一起当兵的事,赵红兵也避而不言,从不参与讨论。
  直到 1999年夏天,已经在外面读大学的二狗回家后,听到一个高中同学讲了一个自认为好笑的笑话。虽然已经过去了 8年多,但当时的对话二狗一句都没敢忘,以下是原文实录:
  "二狗啊,炸大使馆的时候你们去游行了吗?"
  "游了,我嗓子都喊哑了。
  "我们也游了,不过特搞笑。
  "被炸大使馆又不是什么好事,有什么搞笑的?"
  "游行那天基本上全是市里几个高校和中专的学生,可是你知道不,那天游行在最前面、口号喊得最响、别人只游半天他却游行了一整天的是谁?"
  "谁?"
  "红兵,哈哈,知道不?红兵大哥!他在最前面,身后带着费四等几个大流氓,还扯着一面条幅。游得真欢,从城南走到城北,从城北走到河西,然后又走到棉纺厂。一路上那些小流氓、地癞子一看红兵在游行,全他妈的加入了,从早上走到晚上,身前身后聚集了二百多号流氓,染着黄毛的、剃着光头的、文着身的、光膀子穿拖鞋的什么都有。走到中午,我们这些学生就都不行了,走到学校附近,人全散了,冲食堂去了。红兵领着那群流氓战斗力倒是真强,走了大半天水都没喝一口。红兵还跟学生说,他当过兵,费四也当过兵,小纪也当过兵,都打过仗,现在国家有难,只要需要他们,他们还去当兵,他们不怕死。太他妈的搞笑了,他们这群奔 40的老流氓,居然还想当兵?谁要啊?即使去了也都是大兵痞,靠他们打仗国家早完了。同学都说,现在才知道黑社会也爱国啊。二狗你说他们这是出哪门子洋相,平时少犯点事少砍俩人什么都有了。"
  "你他妈的说话真操蛋,不知道怎么回事你别瞎说!"
  "二狗,你怎么了,你这是怎么说话呢?"
  "滚!"
  "……"
  看来,赵红兵还是没忘了自己曾经是个"臭当兵的"。
    三、流氓世家
  一向与人为善的二狗,之所以罕见地对高中同学说出了"滚"字,是因为,二狗没有在他的言语中听出一点点对美国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的愤慨,从他的眼神中,也没有读到一丝对客死他乡的三名同胞的同情,更没有从他手舞足蹈的谈吐中,看出哪怕一分一厘对此事的悲哀。
  就这样的一个人,他凭什么举着国旗去游行?或许,他只是想去凑热闹吧。
  6年以后的 2005年,在上海人民广场临近延安东路的天桥上,加了一宿夜班准备回家的二狗,又亲眼看见了一群嬉皮笑脸地举着"抵制日货"的大横幅游街的学生。看到他们洋溢着兴奋与激动的脸庞上那空洞的眼睛,听着他们喊着仿佛中国已经征服了全世界一样欢快的"抵制日货"的口号声,二狗实在无法跟着兴奋起来,反而心中感到一阵又一阵的凄凉。
  当时二狗还拉住一个笑得最欢、喊得最响的男孩子问:"同学,这次是因为什么游行啊?是因为有人又去参拜靖国神社了还是……"该同学支吾半天,竟无法回答二狗的问题。二狗的心沉到了谷底。二狗相信游行的人群中有许多爱国且有思想的同学,并且钦佩他们。但从心底,二狗鄙视那些在游行队伍中打着爱国的旗号以参加这盛大的集会为目的的人。或许,他们只是想"赶集"而已。
  赵红兵去游行却被嘲笑,那是因为他是流氓,他是黑道大佬,他是几进几出监狱的人。但二狗相信,经历过战火并为此付出了三根手指的赵红兵,爱国程度未必比那些在街上游行的人低。
  人一旦被定义为流氓,连爱国都变成了笑料。
  由于重伤办公室李主任,赵红兵蹲了半个月的小号。这位李主任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月后又去上班了,不过气焰相比以前差了很多。
  从小号出来后,赵红兵像是变了个人,成天沉默不语,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其实凭着他爸爸的关系,他完全可以再去银行上班,但他没有,姐姐们怎么劝,他都不去。他在床上足足躺了一个多月,偶尔出门转转。一向严肃的赵爷爷这次也没有过多地批评赵红兵,因为赵爷爷虽然严肃得很,却个讲道理的人,他明白,除了踢那一脚外,儿子做得都没错,说得都有道理,而踢出那一脚,更多的是因为被那句"你这个残废"戳到了痛处,一时冲动才做出傻事,所以没必要过多责备。
  其实,赵红兵在想失去工作以后究竟要做些什么,他想了很多。比如想过和小纪一起去经营废品回收站,也想过承包一辆大巴跑运输,还想过自己经营一个小杂货店。总之,只要当时能够想到的职业,赵红兵基本上全考虑了,当然,混黑社会他当时的确没考虑。
  二狗的爸爸和妈妈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从道义上,都站在赵红兵这一边,他们在愤怒的同时也替赵红兵出谋划策。当时二狗爸爸建议赵红兵在火车站前承包一家旅馆,二狗爸爸和这家国营旅馆的负责人以及上面的领导都很熟,希望赵红兵能在 1987年年初把这家旅馆承包下来。经过不怎么艰难的谈判,基本敲定了这件事。在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后,赵红兵明显开朗了很多。
  在两三个月后,春暖花开的一天,赵红兵骑着自行车,前面带着二狗,后面带着侄子晓波去买自行车的辐条,准备帮姐夫修自行车。正骑着,忽然后面有人大喊:"红兵!红兵!"
  赵红兵回头一看,惊喜地喊:"张岳!"
  张岳下了自行车:"红兵,什么时候复员的?怎么不去我家找我。
  "唉,别提了,你呢?毕业了?"赵红兵说。
  "是啊,分配回来了,现在在粮食局上班。"张岳说。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大学不是要四年吗?我还以为你现在没毕业呢,所以没去找你。"赵红兵说。
  "我只上了专科线,3年就毕业了。"张岳笑着说。
  说着两个人到了跟前,他俩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谁都不会想到,这次久别重逢的握手彻底改变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命运。
  两人紧接着好一通叙旧。听了聊天二狗才知道,他俩是高中同学,也是最好的朋友。张岳是个清瘦秀气、白白净净的年轻人,谈吐文雅且举止斯文,一双大眼睛透着一股精明劲,一双手细细长长,像是个弹钢琴的。几个月后二狗就知道了,这个浑身透着书卷气的年轻人的斯文外表全是假象,他发起狠来恐怕十头牛也拦不住。
  后来二狗又知道,张岳家堪称流氓世家。张岳的爷爷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就是纵横当地及周边几市的著名土匪,匪号"镇东洋",意思就是压住小日本。当年他打着抗日救国的旗号到处抢夺,手下常年百十来号人,见到日本鬼子就抢日本鬼子,见到地主就抢地主,见到土匪就抢土匪,完全没规矩没章法。虽然是见谁抢谁,但还是有特别对待的。对同胞他们基本是只抢不杀,对日本鬼子是抢完再杀,之后还把鬼子的头割下来示众。当时我们这里属于伪满洲国的地盘,每个乡镇都会有几个日本兵把守,但通常不会超过 10个,几个日本鬼子怎么会是百十来号如狼似虎的土匪的对手?
    日本鬼子是真怕他,"镇东洋"这绰号来得一点都不含糊。"镇东洋"行踪飘忽不定,谁也奈何不了他。
  二狗听过他的一个确切事迹。有一年,他勇闯伪满警察公署,并且打死打残了三个持枪警察。据说,他当年去警察公署要人,要一个月前被抓的两个兄弟。进了警察公署大院以后,他站在门口大喊一声:"我就是镇东洋,赶紧把我兄弟放了,否则我烧了你们警署。"
  这时警署值班的只有三名警察,一听见他这声吼,全拿着枪出门了。出门一看,镇东洋正站在警署的院子门口耀武扬威,这三个警察上去就要抓他。镇东洋以为凭自己的匪号完全可以震住这三个小警察,哪知道这三个警察胆子也不小。镇东洋手里拿着两把匣子炮,先是鸣枪示警,目的是让警察别过来。当时还没有电视机,有了电视机,镇东洋多看看电视剧就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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