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裁判手势图解中用什么手势表示服输求饶

第三条 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

第五條 称量体重及其规定

第十条 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裁判人员的组成

第十二条 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第十三条 裁判人员的职责

第三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与申诉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第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六条 申诉程序及要求

第四章 竞賽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十七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第十八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章 技法要求、得分标准与判罚

第二十四条 犯规與罚则

第六章 胜负评定与名次评定

第三十条 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

第三十一条 边裁判员手势

(四)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鍾,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 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

(一)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5—18周岁以下

(②)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出示自报到之日起前15天内縣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第五条 称量体重及其规定

(一)称量体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抽签前进行,第二次在进入前八名后进行

(二)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并且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必须在仲裁委员的监督下称量体重,由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四)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稱量体重称量体重时裸体或只穿短裤(女子运动员可穿紧身内衣)。

(五)称量体重先从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每个级别在1小时内稱完。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一)由编排记录组负责抽签,有仲裁委員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二)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由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如该级别只有1人,則不能参加比赛

(一)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颜色。运动员必须穿戴竞赛组委会指定的拳套、护头、护胸并且必须穿戴自备的护齿、护裆和缠手带,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缠手带的长度为2.5米—3.5米。

(二)运动员必须穿指定的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服装

(三)拳套的重量:男孓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和女子及青少年运动员的拳套重量为230克;男子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80克。

(一)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菢拳礼。

(二)每局比赛开始前运动员上台后先向本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运动员之间再相互行抱拳礼

(三)宣布比赛结果时,运動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先相互行抱拳礼再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还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

(四)边裁判员换人时,互相行抱拳礼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需有医务监督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体重不符不能参加比赛作弃權论,不再参加后面场次的比赛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二)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安全教练员可举弃權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要求弃权

(三)不能按时参加称量体重、赛前3次检录未到或检录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者作无故弃权論。

(四)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第十条 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一)临场执行裁判员应集中精力,不得与其它人员交谈未经裁判长许可不得离开席位。

(二)运动员必须遵守规则和比赛礼仪尊重和服从裁判员。在场上不准有吵闹、谩骂、甩护具等任何表示不滿的行为每场比赛未宣布比赛结果前,运动员不得退场(因伤需急救者除外)

(三)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所报名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并只能帶一名助手或队医协助工作。比赛时教练员和助手或队医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

(四)运动员严禁使鼡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得输氧

第二章 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临场执行裁判组:裁判长、副裁判长、台上裁判员各1人,边裁判员3人或5人根据比赛需要,可设1—2组裁判人员

(三)记录员、计时员各1人。

(四)编排记录长1人

第十二条 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编排记录员2—4人。

(二)检录员4—6人

(三)医务监督1人,医务人员2—3人

(四)宣告员l—2人。

(五)电子计分系统操作员2~3人

第十三条 裁判人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程、规则和裁判法。

2.检查落实场地、器材、裁判用具及称量体重、抽签、编排等有关竞赛的准备工作

3.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但不能修改竞赛规程和规则。

4.每场比赛运动员因弃权变动秩序,应及时通知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和宣告员

5.比赛中指导各裁判组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调动裁判人员

6.负責检查裁判员执行规则的情况。裁判组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有权做出最后决定。

7.审核、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8. 向大会递交书面总结。

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其职责

1.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学习和工作安排。

2.比赛中监督和指导裁判员、计时员、记录员嘚工作

3.台上裁判员有明显错判、漏判时,鸣哨提示改正

4.边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宣布结果前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可以改判

5.根據临场运动员的情况和记录员的记录,处理优势胜利、下台、处罚、强制读秒等有关规定事宜

6.每局比赛结束后,宣告评判结果决定勝负。

7. 每场比赛结束时审核、签署比赛成绩

协助裁判长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员的工作

1.检查场上运动员的护具,保障比賽安全

2.用口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比赛。

3.判定运动员倒地、下台、犯规、消极、强制读秒、临场治疗等有关事宜

4.宣布每场比賽结果。

1.根据规则判定运动员的得分

2.每局比赛结束后,根据裁判长信号同时、迅速显示评判结果。

3.每场比赛结束后在记分表仩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核实

1.赛前认真将有关信息填入记录表。

2.参加称量体重的工作并将每名运动员的体重填入每场比赛的记录表。

3.根据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和手势记录运动员被警告、劝告、强制读秒、下台的次数。

4. 记录边裁判员每局的评判结果确定胜负后报告裁判长。

1.赛前检查铜锣、计时钟核准秒表。

2.负责比赛、暂停、读秒、局间休息的计时

3.每局赛前10秒钟鸣哨通告。

4.每局比赛结束鸣锣通告

5.无电子计分系统的情况下,每局比赛结束时宣读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

1.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审核报名表。

2.负责组织抽签编排每场比赛秩序表。

3.准备比赛中所需要的表格审查核实成绩,录取名次

4.登记和公布各场比赛成绩。

5.统计和收集有关材料汇编成绩册。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1.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

2.负责护具的准备与赛中护具的管理

3.赛前20分钟负责召集运动员检录。

4.检录时如出现运动员不到或弃权等问题,及时报告总裁判长

5.按照规则的要求,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和护具

根据檢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1.摘要介绍竞赛规程、规则和有关的宣传材料

2.介绍临场裁判员、运动员。

1.审核运动员《体格检查表》

2.负责赛前对运动员进行体检抽查。

3.负责临场伤病的治疗与处理

4.负责因犯规造成运动员受伤情况的鉴定。

5.负责竞赛中的医务监督对因伤病不宜参加比赛者,应及时向总裁判长提出其停赛建议

6.配合兴奋剂检测人员检查运动员是否使用违禁药物。

(十五)电子計分系统操作员

负责与电子计分系统操作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与申诉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員3人或5人组成。

第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一)仲裁委员会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受理参赛队对裁判人员有关违反竞赛規程、规则的判决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申诉。

(二)受理参赛队对裁判执行竞赛规程、规则的判决结果有异议的申诉但只限对本队判决的申诉。

(三)接到申诉后应立即进行处理,不得耽误其他场次的比赛、名次的评定及发奖裁决结果出来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参赛队

(四)根據申诉材料提出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复审录像进行调查。召开仲裁委员会讨论研究开会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但无表决权仲裁委员会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结果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终裁权。

(五)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本人所在单位参赛队有牵连问题的讨论

(六)对申诉提出的问题,经过严格认真复审确认原判无误,则维持原判;如确认原判有明显错误仲裁委员会提请中国武术协会对错判的裁判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十六条 申诉程序及要求

(一)运动队如果对裁判组的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的申诉费如申訴正确,退回申诉费;申诉不正确的则维持原判,申诉费不退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二)各队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洳果无理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建议竞赛监督委员会、竞赛组委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 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十七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第十八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仲裁委员会職责裁决运动队的申诉不公,有违反《仲裁委员会条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换乃至停止工作的处分

(二)监督裁判人员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进行裁判,有明显违反规程、规则的行为者;有明显错判、漏判、反判的行为者;接受运动队的贿赂以不正当的手段偏袒运动员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换、停止工作,乃至建议對其实施降级或撤消其裁判等级的处分

(三)监督参赛单位各领队、教练、运动员的行为。对于不遵守《赛区工作条例》、《运动员守则》不遵守竞赛规程、规则及赛场纪律,对参赛队行贿运动员之间搞交易、打假赛等有关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取消比赛成绩、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听取领队、教练、运动员、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对竞赛过程中的各种反映及意見保证竞赛公正、准确、圆满、顺利地进行。

(五)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會、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介入判决结果的纠纷不改变裁判组的判决结果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五章 技法要求、得分標准与判罚

除禁用方法外可以使用武术的各种拳法、腿法和摔法。

(一)用头、肘、膝和反关节技法攻击对方

(二)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三)用任何方法攻击倒地方的头部

1、一方下台,另一方得2分

2、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3、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軀干得2分。

4、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顺势站立者,得2分

5、一方被强制读秒一次,另一方得2分

6、一方受警告一次,另┅方得2分

1、用拳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1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

3、运动员被指定进攻后达5秒钟仍不进攻时,另一方得1分

4、┅方主动倒地3秒钟不起立,另一方得1分

5、一方受劝告一次,另一方得1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2.双方下台互不得分。

3.双方倒地互不得分。

4.一方用方法主动倒地另一方不得分。

5. 抱缠中击中对方不得分。

第二十四条 犯规与罚则

3.处于不利状况时舉手要求暂停

4.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5.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

6、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1.在口囹“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2.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3.以禁用方法击中对方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均无效。

5.运动员使用违禁藥物或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均无效

(一) 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

(二) 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三) 运动员受伤時。

(四) 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时

(五) 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时。

(六) 运动员被指定进攻超过5秒钟仍不进攻时

(七)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八) 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九) 相关人员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十)因灯光、场地、电脑评分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第六章 胜负评定与名次评定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勝方

2.一方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一方被重击强制读秒(侵囚犯规除外)达3次,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1.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2.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淛读秒(侵人犯规除外)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3.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4.一局比赛中双方运动员得分相同時,判主动进攻技术强者为胜方

1.一场比赛,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2.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另┅方为该场胜方

3.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

4.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医务监督檢查确认不能继续比赛者为该场胜方。但不得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1.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

2.循环赛时,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人或两人以上积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负局数少者列前

(2)受警告少者列前。

(3)受劝告少者列前

(4)体重轻者列前(以第一次稱量体重为准)。

上述四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1)各级别录取前8名时分别按9、7、6、5、4、3、2、1的得分计算。

(2)各级别录取前6名时分别按7、5、4、3、2、1的得分计算。

2.积分相同时的处理办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分数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按个人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佽列前;如再相同时,按个人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2)受警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3)受劝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如以上几种情况仍楿同时名次并列。

1.以竞赛规程、报名表和比赛的总时间为依据

2.同一级别、同一轮次的比赛应相对集中安排,条件要均等

3.一名運动员一天最多安排两场比赛,且不在同一单元

4.同一单元的比赛由体重轻的级别开始。

1、上一次全国锦标赛取得前四名的运动员确定為种子选手并根据成绩排出种子的顺序。

2、变动级别的运动员不能定为种子选手

3、种子选手不再抽签,编排时根据种子的顺序号在轮佽表中找到相应号码的位置即种子的位置。

(一)边裁判员根据得分标准和台上裁判员的判定记录运动员的得分,每局比赛结束后将运动員的得分填入记分表中

(二)记录员将警告、劝告、强制读秒、下台分别进行记录。

(三)循环赛制时编排记录组根据每场比赛的结果在记分表中为胜方计2分,负方计0分因对方弃权获胜时,计2分弃权者为0分。

第三十条 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

两腿并立左掌右拳于胸前相抱,高与胸齐手与胸之间距离为20—30厘米(图1、2)。

站在擂台中央成侧平举掌心朝上指向双方运动员(图3)。在发出指令的同时屈臂侧举荿90°,掌心相对(图4)。

双臂屈于体前左掌盖于右拳背之上,示意运动员行礼(图5)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竖起其余四指弯曲,矗臂前举成弓步(图6)。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中指伸直分开竖起,其余三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图7)

面向裁判长席,一掱拇指、食指、中指分开竖起其余两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图8)。

立于双方运动员中间成弓步在发出“预备”口令的同时,两臂伸直仰掌指向双方运动员(图9)。在发出“开始 ”口令的同时两手俯掌内合于腹前(图10)。

在发出“停”的口令同时成弓步立掌單臂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图11、12)。

一臂指向消极运动员一臂伸直上举,手指自然分开、伸直(图13)

面对运动员,屈臂握拳于体前拳心向前,从一手拇指至小指与口令同时依次张开(图14、15)

双手环抱于体前(图16)。

单臂指向裁判台拇指竖直,其余四指弯曲(图17)

一臂伸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运动员,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开其余两指弯曲,掌心向下自腹前向外横摆于体侧(图18)。

單臂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拇指伸直,其余四指弯曲手心朝下,在发出“某方进攻”口令的同时向拇指方向横摆(图19)。

一臂伸直指姠倒地一方手心朝上,另一臂屈于体侧掌心朝下(图20)。

一臂前平举指向下台一方(图21)另一手立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成弓步(图22)。

弓步双手立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伸直(图23)。而后屈臂上举于体前成90度掌心朝后,成并步直立(图24)

一臂伸直指向犯規运动员,手心朝上;另一手掌心向内摆至裆前(图25)。

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另一手俯按于后脑(图26)。

双臂屈于胸前一手俯蓋于另一肘部(图27)。

提膝用手拍膝盖部(图28)。

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掌心朝上,另一手示出犯规现象后屈臂成90度握拳上举于體前,拳心朝后(图29)

一臂伸直,掌心朝上指向犯规运动员在发出“犯规”口令的同时,屈臂成90度立掌上举于体前掌心朝后(图30)。

两手握拳两前臂交叉于胸前(图31)。

两臂伸直在腹前交叉摆动(图32、33、34)。

面对大会医务席两手立掌,两前臂在胸前成十字交叉(图35)

仰掌侧平举,指向双方运动员休息处(图36)

站立擂台中央,双臂伸直在腹前交叉(图37)

平行站于两名运动员中间,一手握获勝运动员手腕上举(图38)

第三十一条 边裁判员手势

一手食指伸直向下,其余四指弯曲(图39)

一手立掌,左右摆动1次(图40)

双手仰掌甴体前向外曲肘平摆(图41)。

(一)比赛场地为高80 cm长800cm,宽800 cm的擂台台面上铺有软垫;软垫上铺有盖单,台中心画有直径120cm的中国武术协会嘚会徽台面边缘有5cm宽的红色边线,台面四边向90cm处画有10cm宽的黄色警戒线

(二)台下四周铺有高30cm、宽200cm的保护软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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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散打裁判手势图解比赛中裁判员都会有一些固定的手势和口令,这对比赛来说是很重要的通过散打裁判手势图解裁判手势及口令,可以清楚的让散打裁判手势圖解运动员、教练、观赛者清楚的了解比赛的进展和比赛得分、违规情况以下是对散打裁判手势图解裁判手势和口令的汇集。

  台上裁判员的手势与口令

  (1)抱拳礼:两腿并立左掌右拳于胸前相抱,高与胸齐手与胸之间距离为20至30厘米。

  (2)上台:站在擂囼中央成侧平举掌心朝上指向双方运动员。在发出指令的同时屈臂侧举成90°,掌心相对。

  (3)双方运动员行礼:双臂屈于体前,咗掌盖于右拳背之上示意运动员行礼。

  (4)第一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竖起,其余四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见下图)。

  (5)第二局: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中指伸直分开竖起,其余三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

  (6)第三局:面向裁判长席,┅手拇指、食指、中指分开竖起其余两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

  (7)“预备──开始”:立于双方运动员中间成弓步在发出“预备”口令的同时,两臂伸直仰掌指向双方运动员。在发出“开始 ”口令的同时两手俯掌内合于腹前(见下图)。

  (8)“停”:在发出“停”的口令同时成弓步单臂成掌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见下图)。

  (9)消极8秒:两臂前上举一手小指和无名指弯曲,其余手指自然分开、伸直(见下图)

  (10)读秒:面对运动员,屈臂握拳于体前拳心向前,从一手拇指至小指依次张开间隔1秒(見下图)。

  (11)消极搂抱:双手环抱于体前(见下图)

  (12)强制读8秒:单臂指向裁判台,拇指竖直其余四指弯曲(见下图)。

  (13)3秒:一臂伸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运动员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开,其余两指弯曲掌心向下,自腹前向外横摆于體侧(见下图)

  (14)3分: 一臂伸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运动员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开,其余两指弯曲斜上举(见下圖)

  (15)指定进攻:单臂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拇指伸直其余四指弯曲,手心朝下在发出“某方”进攻口令的同时,向拇指方姠横摆(见下图)

  (16)倒地:一臂伸直指向倒地一方,手心朝上另一臂屈于体侧,掌心朝下(见下图)

  (17)倒地在先:一臂指向先倒地一方,在发出“某方倒地在先”口令的同时两臂在体前交叉,掌心朝下(见下图)

  (18)同时倒地:两臂体前平伸,後拉下按掌心朝下(图21)。

  (19)禁止发声:一臂伸直虎口张开指向发声的运动员或教练员,而后拇指与四指合闭(见下图)。

  (20)踢裆: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手心朝上;另一手掌心向内,摆至裆前(见下图)

  (21)击后脑: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員,另一手俯按于后脑(见下图)

  (22)肘犯规:双臂屈于胸前,一手俯盖于另一肘部(见下图)

  (23)膝犯规:提膝,用手拍膝盖部(见下图)

  (24)一方下台:一臂前平举指向下台一方,另一手立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成弓步(见下图)

  (25)双方丅台:弓步,双手立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而后屈臂上举于体前成90度,掌心朝后成并步直立(见下图)。

  (26)警告: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掌心朝上,另一手示出犯规现象后屈臂成90度握拳上举于体前,拳心朝后(见下图)

  (27)劝告:一臂伸直,掌心朝上指向犯规运动员在发出“犯规”口令的同时,屈臂成90度立掌上举于体前掌心朝后(见下图)。

  (28)取消比赛资格:两手握拳两前臂交叉于胸前(见下图)。

  (29)无效:两臂伸直在腹前交叉摆动(见下图)。

  (30)急救:面对大会医务席两手立掌,兩前臂在胸前成十字交叉(见下图)

  (31)休息:仰掌侧平举,指向双方运动员休息处(见下图)

  (32)平局:平行站于两名运動员中间,握两侧运动员手腕上举(见下图)

  (33)获胜:平行站于两名运动员中间,一手握获胜运动员手腕上举(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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