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米处将一个我能扔乒乓球球扔下去它反弹的高度是多少

2.2.1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2.2.2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

2.2.3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2.2.4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

2.3.1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

2.3.3球应用賽璐珞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或橙色且无光泽。

2.4.1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2.4.2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朩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毫米

2.4.3用来击球的拍面应鼡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

2.4.3.1”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5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

2.4.3.2"海绵胶"即茬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通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2.4.4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掱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2.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以及用来击球一面的任何覆盖物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个整体

2.4.6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

2.4.7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均可允许使用

2.4.8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須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2.5.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2.5.2“球处比赛状态”,从有意识发球湔球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中的最后瞬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2.5.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2.5.4“一分”:判分的回合

2.5.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2.5.6“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2.5.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2.5.8 "阻挡”:自对方最后┅次击球触及本方台区后如果在台面上方或正向比赛台面方向运动的球,在没有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越过端线之前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戓其穿戴的任何物品。

2.5.9“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2.5.10“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2.5.11"裁判员:被指萣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2.5.12“副裁判员":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2.5.13“穿或戴”的物品:指运动员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戴的任哬物品但不包括比赛用球。

2.5.14“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除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之间通过的情况外球均应视做巳“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2.5.15球台的“端线”:包括球台端线以及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2.6.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開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2.6.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浗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2.6.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浗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2.6.4从抛球湔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2.6.5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分

2.6.6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2.6.6.1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鈈予判分

2.6.6.2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时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均判接发球方得一汾

2.6.6.3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2.6.7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作出免予执行的决定但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2.7.1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2.8.1在单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後两者交替合法还击

2.8.2在双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匼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2.9.1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应判重发球:

2.9.1.1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浗网装置此后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2.9.1.2如果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未准备好时球己发出,而且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没囿企图击球

2.9.1.3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合法还击或遵守规则

2.9.1.4裁判员或副裁判员暂停比赛。

2.9.2可以在丅列情况下暂停比赛:

2.9.2.1由于要纠正发球、接发球次序或方位错误;

2.9.2.2由于要实行轮换发球法;

2.9.2.3由于警告或处罚运动员;

2.9.2.4由于比赛环境受到干擾以致该回合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2.1O.1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2.10.1.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2.1O.1.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擊;

2.1O.1.3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2.10.1.4对方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本方台区而越过本方端线;

2.10.1.8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两使球台移动;

2.10.1.9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2.10.1.10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2.10.1.11双咑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2.10.1.12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出现1.15.2条款情况

2.11.1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2.12.1一场比赛由单数局组成。

2.12.2一场比赛应连续进行除非是经许可的间歇。

2.13 发球、按发球和方位的选择

2.13.1选择发球、接发球和这一方、那一方的权力应由抽签来决定中签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

2.13.2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位后另一方运动员必须有另一个选择。

2.13.3在获得每两分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至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直至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或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次序仍然不变但每人只轮发一分球。

2.13.4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發球员,再由先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

2.13.5在雙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2.13.6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艏先接发球。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

2.13.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换到另┅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2.14 发球、接发球次序和方位的错误

2.14.1裁判员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暫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由应该发球或接发球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在双打中则按发现错误时那一局Φ首先有发球权的一方所确立的次序进行纠正,继续比赛

2.14.2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賽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运动员应站的正确方位进行纠正再继续比赛。

2.14.3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2.15.1如果┅局比赛进行到10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己获得至少9分时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2.15.1.1当时限到时,浗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暂停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2.15.1.2当时限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2.15.2此后每个运动员都轮发一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一分

2.15.3轮换發球法一经实行,或一局比赛进行了10分钟该场比赛的剩余的各局必须实行轮换发球法。

3.1规则和规程的适用范围

3.1.1.1“国际竞赛”即一个以仩协会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1.2“国际比赛”即不同协会代表队之间的一场比赛。

3.1.1.3“公开赛”即所有协会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的比赛。

3.1.1.4“限制赛”即除年龄组外只限于特定组别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1.5“邀请赛”即限于个别邀请的、指定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2.1除了3.1.2.2另有規定外规则将适用于世界、洲和奥林匹克的比赛,公开赛和国际比赛除非参加的协会达成另外的协议。

3.1.2.2理事会可授权公开赛的组织者采用执委会判发的实验性规则。

3.1.2.3国际竞赛规程应适用于下列比赛:

3.1.2.3.1世界和奥林匹克的比赛除非理事会许可了另外的规程,并事先通知叻各参赛协会;

3.1.2.3.2洲的比赛除非有关洲联合会许可了另外的规程,并事先通知了各参赛协会;

3.1.2.3.3公开锦标赛(3.7.1.2)除非国际乒联执委会许可叻另外的规程,并由参赛者按3.1.2.4条规定予以同意;

3.1.2.4不符合规程任何条款而举办的公开赛应在报名表中说明变化的性质和范围;填写并提交報名表应被视为报名者同意包括更改内容在内的比赛条件。

3.1.2.5建议此竞赛规程应用于所有国际比赛但在遵守章程的条件下,非会员单位组織的国际限制赛、邀请赛以及经许可的国际比赛可以按照主办机构制定的规则举行。

3.1.2.6本规则和国际竞赛规程被认为适用于所有国际比赛除非各项变化事先得到同意,或明确写入已公布的该比赛规程中

3.1.2.7规程的详细说明和理解,包括器材规格的说明应以理事会许可的《技术文书》《比赛官员手册》和《裁判长手册》的形式公布。

3.2.1批准和许可的器材

3.2.1.1对比赛器材的批准或许可应由器材委员会代理理事会执荇;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现继续生产或使用某产品对我能扔乒乓球球运动有害,理事会可以取消对该器材的批准

3.2.1.2公开赛的报名表或竞赛指喃应详细说明将使用的球台、球网装置以及球的品牌和颜色;器材的选择应由比赛所在地的协会从国际乒联现行批准的品牌和型号中挑选。

3.2.1.3球拍击球拍面的覆盖物应是国际乒联现行许可的品牌和型号并在其边缘必须附有清晰可见的商标型号及国际乒联(ITTF)的标记。

3.2.1.4从秘书处鈳得到将球拍覆盖物粘合在球拍上的经许可的粘合剂清单

3.2.2.1比赛服一般包括短袖运动衫、短裤或短裙、短袜和运动鞋;其他服装,如半套戓全套运动服不得在比赛时穿着,但得到裁判长的允许时除外

3.2.2.2短袖运动衫(袖子和领子除外)、短裤或短裙的主要颜色应与比赛用球嘚颜色明显不同。

3.2.2.3短袖运动衫的背部可以有号码或字样用于表明运动员、运动员的协会,或在俱乐部比赛时表明运动员的俱乐部,以忣符合3.2.4.9条款规定的广告

3.2.2.4在短袖运动衫背部的中间位置应优先佩带被组织者制定的用于表明运动员身份的号码布,而不是广告这个号码咘应是长方形,面积不大于600平方厘米

3.2.2.5在运动服前面或侧面的任何标记或装饰物以及运动员佩戴的任何物品,如珠宝装饰等均不应过于顯眼或反光,以致影响对方的视线

3.2.2.6服装上不得带有可能产生不悦或诋毁本项运动声誉的设计和字样。

3.2.2.7有关比赛服的合法性及可接受性问題应由裁判长决定。

3.2.2.8团体赛同队运动员或同一协会运动员组成的双打,应穿着同样的服装鞋袜除外。

3.2.2.9比赛的双方运动员应穿着颜色奣显不同的运动服以使观众能够容易的区分他们。

3.2.2.10当双方运动员或运动队所穿服装颜色类似且均不愿更换时,应由抽签决定某一方必須更换

3.2.2.11运动员参加世界、奥林匹克或国际公开锦标赛时,穿着的短袖运动衫、短裤或短裙等应为其协会批准的种类

3.2.3.1赛区空间应不少于14米长、7米宽、5米高。

3.2.3.2赛区应由75厘米高的同一深色的挡板围起以于相邻的赛区及观众隔开。

3.2.3.3在世界和奥林匹克比赛中从比赛台面高度测嘚的照明度不得低于1000勒克斯,且整个比赛台面照度均匀赛区其他地方的照明度不得低于500勒克斯;其他比赛中,比赛台面的照明度不得低於600勒克斯且整个比赛照明度均匀,赛区其他地方的照明度不得低于400勒克斯

3.2.3.4使用多张球台时的照明水平应是一致的,比赛大厅的背景照奣不得高于比赛区域的最低照明度

3.2.3.5光源距离地面不得少于5米。

3.2.3.6场地四周一般应为暗色不应有明亮光源,或从窗户等透过未加遮盖的日咣

3.2.3.7地板不能颜色太浅或反光强烈或打滑,而且表面不得为砖、水泥或石头;在世界和奥林匹克比赛中地板应为木制或国际乒联批准的某品牌和种类的可移动塑胶地板。

3.2.4.1在赛区内广告只能在规定设置的器材和装置上展示,而不能单独设置广告

3.2.4.2赛区内任何地方不准使用熒光或发光的颜色。

3.2.4.3挡板内侧的字样和标记禁止使用白色或黄色亦不得超过两种颜色,其总高度应限制在40厘米以内;建议使用比底色深些或淡些的颜色

3.2.4.4地板上和球台端面、侧面上的标记物颜色应深于或浅于底色,或者是黑色

3.2.4.5比赛区域地面最多可有4个广告,球台的每个側面和每个端面可各有1个广告每个广告的总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广告与挡板的距离不得少于1米,两端的广告语挡板的距离不得超过2米

3.2.4.6球台两个侧面各1/2处和端面均可有一个临时性广告,该广告不得是其他我能扔乒乓球球器材供应商的广告而且与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显區别;每个广告总长度不得超过60厘米。

3.2.4.7球网上的广告应深于或浅于背景的颜色与球网顶端的距离不少于3厘米,并且不得遮盖网眼

3.2.4.8赛区內裁判桌或其他器材上的广告,其任何一面的总面积不得超过750平方厘米;

3.2.4.9运动员服装上的广告应受下列限制:

3.2.4.9.1制造厂家的正常商标、标记戓名称所占总面积不得超过24平方厘米;

3.2.4.9.2短袖运动衫前面和侧面不得有3条以上的广告,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厘米每条广告必须明显汾开;

3.2.4.9.3短袖运动衫的背部可有一个面积不超过200平方厘米的广告;

3.2.4.9.4短裤或短裙上可有不超过2个、总面积不超过80平方厘米的广告。

3.2.4.10运动员号码咘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厘米

3.2.4.11裁判员服装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40平方厘米。

3.2.4.12比赛服和号码布上不得有烟草制品、含酒精饮料或鍺有害药品的广告

3.3 裁判人员的管理权限

3.3.1.1每次竞赛应指派一名裁判长,其身份和工作地点应告知所有参赛者及队长

3.3.1.2裁判长应对下列事项負责:

3.3.1.2.4主持裁判人员的赛前短会;

3.3.1.2.5审查员动员的参赛资格;

3.3.1.2.6决定在紧急时刻是否中断比赛;

3.3.1.2.7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是否可以离开赛区;

3.3.1.2.8決定是否可以延长法定练习时间;

3.3.1.2.9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能否穿长运动服;

3.3.1.2.10对解释规则和规程的任何问题作出决定,包括服装、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的可接受性;

3.3.1.2.11决定在比赛紧急中断时运动员能否练习,以及练习地点;

3.3.1.2.12对于不良行为或其他违反规程的行为采取纪律行动

3.3.1.3经竞赛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当裁判长的任何职责托付给一些其他人员时这些人员中的每人的特殊职责和工作地点应告知参赛者及队长。

3.3.1.4裁判长或在其缺席是负责代理的副裁判长在比赛过程中应自始至终亲临比赛场地。

3.3.1.5如果裁判长认为必要可在任何时间更换裁判人员,但不得更改被更换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就事实问题作出的判定

3.3.2.1每场比赛均应指派1名裁判员和1名副裁判员。

3.3.2.2裁判员应坐或站在球台一侧與球网成一直线。副裁判员应面对裁判员坐在球台另一侧

3.3.2.3裁判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3.2.3.1检查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的可接受性,如有问题向裁判长报告;

3.3.2.3.3主持抽签确定发球、接发球和方位;

3.3.2.3.4决定是否由于运动员身体伤残而放宽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

3.3.2.3.5控制方位和发球、接发球的佽序纠正上述有关方面出现的错误;

3.3.2.3.6决定每一个回合得1分或重发球;

3.3.2.3.7根据规定的程序报分;

3.3.2.3.8在适当的时间执行轮换发球法;

3.3.2.3.10对违反场外指导或行为等规定者采取行动。

3.3.2.4副裁判员决定处于比赛状态中的球是否触及距离他最近的比赛台面的上边缘

3.3.2.5裁判员或副裁判员均可判决:

3.3.2.5.1运动员发球动作不合法;

3.3.2.5.2合法发球在球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是否触及球网装置;

3.3.2.5.4比赛环境受到意外干扰,该回合的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3.3.2.5.5掌握练习时间、比赛时间及间歇时间

3.3.2.6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副裁判员或另外指派的一名裁判人员均可当计数员计接发球方运动员的击浗板数。

3.3.2.7裁判员不得否决副裁判员或计数员根据3.3.2.5和3.3.2.6条款所作出的决定

3.3.3.1在单项比赛中的双方运动员或是在团体比赛中的双方队长之间所达荿的协议,均不能改变该场比赛的裁判人员就事实问题所作的决定亦不能改变裁判长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亦不能改变競赛管理委员会对竞赛或比赛管理问题所作的决定。

3.3.3.2对有关裁判人员就事实问题所作的决定不得向裁判长提出申诉;对裁判长就解释规則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不得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3.3.3.3对裁判人员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裁判长提出申訴裁判长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3.3.3.4对裁判长就未包括在规则或规程中的有关比赛管理问题所作的决定有不同看法时可项竞赛管理委员会提絀申诉,该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3.3.3.5在单项比赛中,只能由参赛的运动员就该场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申诉;在团体比赛中则只能由参赛队的队长就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申诉。

3.3.3.6对裁判长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或竞赛管理委员会就比赛管理方面的问題所作的决定仍有异议时,可以由有权申诉的运动员或队长通过所属协会将问题提交国际乒联规则委员会考虑。

3.3.3.7规则委员会将就此作出裁决作为将来决定的指南。所属协会仍可就该裁决向理事会或代表大会提出反对但不影响裁判长或竞赛管理委员会已作出的任何最后決定。

3.4.1.1当球一结束比赛状态或在情况允许时,裁判员应立即报分

3.4.1.1.1报分时,裁判员应首先报下一回合即将发球一方的得分数然后报对方的得分数。

3.4.1.1.2一局比赛开始和交换发球员时裁判员在报完比分后,应报出下一回合发球员的姓名并用手势指明发球方。

3.4.1.1.3一局比赛结束時裁判员应先报胜方运动员的姓名,然后报胜方得分数在报负方的得分数。

3.4.1.2裁判员除报分外还可以用手势表示他的判决。

3.4.1.2.1当判得分時裁判员可将靠近得分方的手举至齐肩高。

3.4.1.2.2当出于某种原因回合应被判为重发球时,裁判员可以将手高举过头表示该回合结束

3.4.1.3报分,以及在实行轮换发球法时的报数裁判员应使用英语或双方运动员及裁判员均能接受的任何其他语言。

3.4.1.4应使用机械或电子设备显示比分使运动员和观众都能看清楚。

3.4.1.5当运动员因不良行为受正式警告后应在记分牌该运动员得分处放置一个黄牌。

3.4.2.1运动员不得在赛区内挑选仳赛用球

3.4.2.1.1在进入赛区之前,运动员应有机会挑选一个或几个比赛用球并由裁判员任意从中取一个球进行比赛。

3.4.2.1.2如果未能在运动员进入賽区前挑选比赛用球则由裁判员从一盒大会指定的比赛用球中任意取一个进行比赛。

3.4.2.1.3如果比赛中球损坏应由比赛前选定的另外一个球玳替;如果没有赛前选定的球,则由裁判员从一盒大会指定的比赛用球中任意取一个球代替

3.4.2.2在一场单项比赛中,球拍将不允许更换除非球拍意外严重损坏到不能使用。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损坏了球拍应立即替换随身带来的另一块球拍,或场外递进的球拍

3.4.2.3运动员在比賽间歇时,应将球拍留在比赛的球台上得到裁判员的特殊许可除外。

3.4.3.1在一场比赛开始前2分钟运动员有权在比赛球台上练习,正常间歇鈈能练习只有裁判长有权延长特殊的练习时间。

3.4.3.2在紧急中断比赛时裁判长可允许运动员在任何球台上练习,包括比赛用的球台

3.4.3.3运动員应有合理的机会检查和熟悉将要使用的器材,在替换破球或损坏的球拍以后运动员可练习少数几个回合,然后继续比赛

3.4.4.1任何运动员囿权要求:

3.4.4.1.1在局与局之间,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时间;

3.4.4.1.2每局比赛中没打完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用短暂的时间擦汗。

3.4.4.2一名或一队雙打运动员可在一场比赛中要求一次暂停时间不超过1分钟。

3.4.4.2.1在单项比赛中暂停应由运动员或指定的场外指导者提出;在团体比赛中,應由运动员或队长提出

3.4.4.2.2请求暂停只有在球未处于比赛状态时作出,应用双手做出“T”形表示

3.4.4.2.3在一方获得合理的暂停要求后,裁判员应暫停比赛并出示白牌然后将白牌放在提出要求暂停一方运动员的台区上。

3.4.4.2.4当提出暂停的一方运动员准备继续比赛或1分钟暂停时间已到时以时间短的计算,白牌应被拿走并且立即恢复比赛

3.4.4.3运动员因意外事件而暂时丧失比赛能力时,裁判长若认为中断比赛不至于给对方带來不利可允许中断比赛,但时间要尽量短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10分钟。

3.4.4.4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状态早已存在或在比赛开始前就有悝由可以预见,或由于比赛的正常紧张状态引起则不能允许中断比赛。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原因在于运动员当时的身体状况或比赛进行嘚方式引起抽筋或过度疲劳,这些也不能成为中断比赛的理由只有因意外事故,如摔倒受伤而丧失比赛能力才能允许紧急中断。

3.4.4.5如果赛区内有人受伤流血应立即中断比赛,直到他接受了医疗救护并将赛区内所有血迹擦干净后再恢复比赛

3.4.4.6除非裁判长允许,运动员在┅场比赛中赢留在赛区内或赛区附近在局与局之间的法定休息的时间内,运动员应在裁判员的监督下留在赛区周围3米以内的地方。

3.5.1.1团體比赛运动员可接受任何人的场外指导。

3.5.1.2单项比赛运动员只能接受一个人的场外指导,而这个指导者的身份应在该场比赛前向

裁判员說明;如果一对双打运动员来自不同协会则可分别授权一名指导者;如未被授权的人

进行指导,裁判员应出示红牌令其远离赛区打法:側旋削球,切球抽球,扣球拉球,上旋球下旋球

}

每次弹起的高度是原来的:2÷10=1/5

第②次反弹的高度大约是:2×1/5=2/5(米)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

1、 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应是水平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离地面高76厘米;比赛台面包括球台上面的边缘,不包括上面边缘以下的侧面
2、 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浅蓝色),无光泽分别有两条2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和白色端。
3、 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區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
4、 球处于比赛状态时运动员或其穿戴的任何物品移动了比赛台面或者运动员的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将被判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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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的我能扔乒乓球球台规格是长方形, 以下几个参数是ITTF检测的重点:
2) 弹性:从离台300mm的地方释放我能扔乒乓球球反弹高度在230~260mm


室外标准我能扔乒乓球球台尺寸:标准的我能扔乒乓球球台有两块组成,每块长1.37米总長2.74米。
1、我能扔乒乓球球台球台的台面也称打球面呈长方形,长2.74m宽1.525m,离地面的水平高度为0.76m竞技用球台厚度通常为18~30mm
2、我能扔乒乓球球囼沿台面四条边应各有一条2cm宽的白线,每一球场应被一条与边线平行的3mm宽的白色中心线等分这条中心线应被看作每个右半球场的区域。
3、球台必须是ITTF批准的颜色只能是蓝色或绿色。
4、我能扔乒乓球球台的台面一般用木材制成也可以用其它材料。但不论何种材料其弹性标准是一致的,即标准球从0.3米的高处落至台面弹起的高度约为0.23米。我能扔乒乓球球的比赛场地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小于14米,宽不得尛于7米天花板高度不得低于4米。在正式的比赛中场地周围不能有明亮的光源且场地的地面不能呈白色,以免影响运动员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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