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1路能到上海中山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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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交线路[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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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666,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微信公众号(优宁维抗体专家、流式专家、爱必信生物等)、微信小程序(优宁维商城)等线上平台开展。

公司非网单销售渠道体系由各事业部、销售子公司及办事处构成。目前公司已建立起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在全国设有5个销售子公司和32个办事处,实现了全国核心业务区域的销售覆盖。

公司还通过喀斯玛商城等第三方平台获得线下订单,销售人员定时从公司第三方平台账号获取订单信息并录入ERP系统,并通过邮件形式与客户确认订单信息。此外,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及医院订单涉及招投标,公司履行招投标程序实现销售。

公司根据产品或服务安排不同的配送方式:1)试剂、小型仪器或耗材,公司根据客户对于发运方式要求,安排物流部门或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2)大型仪器,公司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3)实验服务,在实验室完成实验后,以邮件形式将实验数据及报告发送给客户。

公司销售商品主要为代理经销第三方品牌产品,自主生产部分主要为子公司爱必信、孙公司南京优爱采取自主生产和ODM委托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生产。

公司生产人员根据原材料特点及产品种类、指标、性能等要求,实施修饰、配制、特殊处理(冻干、离心、沉淀、免疫反应等)及质量检测等,检测合格后进行分装/组装工艺生产,形成标准规格产成品。

(2)ODM委托生产模式

委托生产模式下,爱必信负责制定产品标准、技术指标、验收标准等,ODM厂商自行采购原材料,按照爱必信提供的质量和技术要求生产、分装产品,公司以“Absin”品牌对外销售。

公司建立了ODM生产管理制度,新的ODM厂商需经过相应资质审核才能进入供应商目录。在具体选择ODM厂商时,需供应商提供样品并进行询价和比价,根据其资质、生产能力、产品检测报告、报价、交货期限等情况综合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品牌“Absin”产品生产包括自主生产和ODM委托生产,以ODM委托生产为主。2019年10月,公司开始小规模自主生产检测试剂盒、缓冲液(工业级)、稀释液、预制胶等产品,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自主生产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cn)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艳、于美玲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领取岗位薪酬,公司外部监事梅江华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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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2,771,309.79元,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08,728,231.17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86,249,250.96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62,560,025.5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249,250.96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

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666,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3,333,334元(含税),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

(5)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6)历史沿革: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8)财务信息: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

(9)客户情况: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郭海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2:杨湘君,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兴华,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含税)。

2022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职国际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8号5楼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5至议案8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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