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护理费向哪里申请?

关于特殊护理费的申请范文

  我是***(身份证号:***************)现年78周岁。是原***县******退休干部,符合退休干部年满75周岁均可享受特殊护理费待遇的政策。因此本人提出享受老年特殊护理费待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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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老干部工作?

老干部工作,概括起来说,就是执行、检查、协调和落实党和国家对退下来的老干部的学习、生活、医疗保健、发挥作用、文化娱乐、丧葬优抚等政治、生活待遇作出的一系列政策规定,以及老干部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老干部工作部门和队伍自身建设等诸方面工作的总和。

2、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政策原则是什么?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指出,老干部离休退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应当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

3、各级党委应如何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通知》(中组发[1990]5号)中明确指出: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当前要着重研究解决如何发挥老同志政治优势和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切实解决老同志生活困难等问题。党委和政府的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老干部工作,应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老同志座谈会,沟通思想,倾听意见,加强同老干部的联系。要注意发挥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老干部工作的协调作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

4、老干部工作机构的基本任务和职责范围是什么?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休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2)负责做好离休老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等具体组织工作。(3)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休干部为四化建设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及时宣传和表扬离休干部的好人好事。(4)负责组织离休干部的疗养工作,搞好活动场所,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

(5)对离休干部进行家访和组织慰问活动,经常了解离休干部的身体、学习和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6)按有关规定编制离休干部活动经费的预、决算。(7)根据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与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5、老干部的含义及范围是什么?

老干部的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不同。目前我们所称的老干部,一般是指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其中包括: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老干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老干部;抗日战争时期的老干部;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干部。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干部这个概念所指的对象会逐渐变化,会不断产生新的老干部。([78]组通字40号)

6、干部离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改为离休。

劳人老[1982]10号文件对上述规定作出解释,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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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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