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四川蓉疫通电子通行证?

摘要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需办理电子应急通行证的企业(个人)向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谁核准、谁发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审核符合办理要求后,将人员信息录入平台,申办成功后申请人员可登录微信“蓉疫通”小程序,即可展示电子应急通行证。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需办理电子应急通行证的企业(个人)向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谁核准、谁发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审核符合办理要求后,将人员信息录入平台,申办成功后申请人员可登录微信“蓉疫通”小程序,即可展示电子应急通行证。

蓉疫通在微信小程序里申请。蓉疫通申请方法:1.首先在手机桌面上打开微信APP。2.然后在首页上面,点击搜索防疫专区。3.接着在防疫专区界面里,点击蓉疫通。4.在蓉疫通申请界面里,可以看到只有满足条件的人员才能申请蓉疫通。蓉疫通是成都市应对极端条件下新冠肺炎疫情城市静态管理人员电子应急通行证小程序

符合条件的用户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蓉疫通”小程序,进行实名制认证“填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并人脸识别后方可正式使用,使用人在使用期间要保证本人随时具有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否则,“电子应急通行证”会立即失效。亲亲,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防疫通行证】即可直接进入成都防疫通行证“蓉疫通”“蓉疫畅”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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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商务办理有哪些手续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有哪些手续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受在蓉单位派遣到或者从事商务活动的本市居民及外地户籍居民(工作单位在外地的须向工作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申请),其中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人员需由本单位事先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请按照《成都市企业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须知》办理);

“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二)在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二)交验有效或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

(三)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申请时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单位派遣函,公安机关可视情为其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时须交验工商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单位为其购买的6个月以上至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并提交复印件和单位派遣函。

(五)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时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单位派遣函。

(六)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并明确前往地及次数。

(七)申请换发港澳通行证的或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证件遗失或被盗的,提交相应情况说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之前建议大家先预约(省时又省力)

(一)申请人携带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前往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三)申请人完成缴费,需要邮寄证件的扫描《受理回执》左上角二维码办理邮寄手续。

(四)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领取证件。

温馨提示: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时,通行证的有效期应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申请新签注时,证件上仍在有效期内的同一前往地的旧签注将被注销。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20个自然日;

持通行证申请签注,符合自助办证条件的立等可取,其他人员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的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的3个工作日后签发。

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

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及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点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有哪些手续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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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2 年度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2 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

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

14 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 2022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

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考试设置 6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 个科目,应试人员

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

级)(主观题)3 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

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

题)1 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

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

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 号)文件精神,凡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

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

.cn 查询打印)(详见附件 1)。

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 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

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

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

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

专栏对拟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

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

电子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纸质证

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

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

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

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

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

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

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

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

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

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

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

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 31 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

(五)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

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使用读屏软件或大字卷,须于 5 10 日前

向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申请。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

试机构于 5 12 日前汇总上报省中心。

(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

13 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

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

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 2021

12 31 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 年修订版)》为准。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

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

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

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

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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