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体育教师兼综合教研组长工作总结如何填写教学业绩

&&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绩效综合考评方案&14-01-18浏览【1317】为了更好地做好教师绩效综合考评工作,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强化学校管理,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激发不竭动力。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发〔2009〕90号)、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湖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湖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津贴考核发放指导意见(试行)》(宿滨管社发【2012】28号)、《湖滨新城中小学教职工日常管理办法》(宿滨管社发【2012】27号)、《湖滨新区中小学校综合考评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讨论,特制定本考评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考核原则(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四)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三、考核范围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全体公办在职教职工。四、考核项目及权重(一)校长津贴&&&&&&按全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5倍确定,由社会事业局统筹,考核后分档发放。(二)班主任津贴&&&&&本校公办在职班主任,按每人每月平均300元标准执行,全年10个月学校考核后年终一次性发放。担任班主任期间,班主任工作量在年终考核中不重复计算。(三)管理岗位津贴&&&&&&以社会事业局正式下文的文件为准,由社会事业局统筹,考核后分档发放。(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1.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确定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等于全区绩效奖金总额减去校长奖金、区名校长名教师津贴、管理岗位津贴、偏远教师补贴等除以全区总人数乘以本校教职工人数减去本校班主任津贴。2.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分值⑴考核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⑵考核内容及分值为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工作实绩(40分)、过程管理(10分),合计100分。五、考核办法班主任津贴由教务处(周丽娟、曹永、南辉斌)负责考核,管理岗位津贴由社会事业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采取分块考核,具体分工如下:1、师德考核&&&&&&&负责人:曹&&永2、出勤考核&&&&&&&负责人:周丽娟3、工作量考核&&&&&负责人:周丽娟、倪娜、曹永、南晖斌、沈寒冰4、工作实绩考核&&&负责人:周丽娟、倪娜、曹永、南晖斌、沈寒冰5、过程管理考核&&&负责人:周丽娟&&倪娜&&曹永&&南晖斌&&沈寒冰6、教科研考核&&&&&负责人:倪&&娜7、后勤人员考核&&&负责人:张红军&&姜&&林每学年进行两次考核,年终汇总求平均数。用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除以全校考核总分乘每人积分得到每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六、考核组织领导与监督(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7-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5人。考核小组成员由各部门民主推选,名单如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刘华东成&&&&员:陆&&中&&刘&&颖&&高圣叶&&王芳超&&张红军&&周丽娟&&王定国&邹志强考核小组组&&&&长:刘&&颖成&&&&员:王芳超&&高圣叶&&张红军&&周丽娟&&曹&&永&&倪&&娜&&南辉斌&吴&&凯&&姜&&林&&沈寒冰监督小组组&&&&长:陆&&中成&&&&员:陆&&群&&王艳芝&&邹志强&&孙海茹&&王&&娟&&张&&波&&蔡&&芳&曹&&亮(二)考评方案(细则)首先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经过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得到教代会同意方可实施。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三)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如答复不满意也可实名制向社会事业局教育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考核细则附件1:宿迁市第一实小正式在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附件2:宿迁市第一实小班主任津贴考核细则&附件1:&&&&&&&&&&&&&宿迁市第一实小正式在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一、师德表现(10分)(一)体罚、变相体罚造成家长到校上访情况属实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1分,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出现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向上级部门投诉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2分;因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明显伤害后果的,其全学期绩效考核分为平均分的50%。造成伤亡事故的参照《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二)以职谋私造成一定影响的扣1-3分。影响严重的,扣5-10分(三)涉及黄、赌、毒等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扣5-10分。(四)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教育教学事故或安全事故,给学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1-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其全学期绩效考核分为0。(五)不服从安排或者消极对待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工作中发生较大渎职、失职、失误行为,造成极坏影响的,扣除3-10分。(六)散布不良言论,在学生或教师中造成影响的扣1-5分。(七)出现乱收费现象(如:擅立项目、擅提标准、扩大范围等行为)扣除1-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其全学期绩效考核分为平均分的50%。(八)有有偿家教行为,经查属实扣5-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其全学期绩效考核分为平均分的50%。二、出勤(10分)坚持以人为本,每月给每位教职工半天假期处理事务,不计入考核范围,当月未使用的,不累计到下月,出勤考核每位教师每月设基本分10分,学期末取平均分计入绩效考核。1、临时假:不影响教学的一节课以内临时假不扣分。但每周不得超过2次,超过2次按半天事假计算。2、事假:事假在一周(5天)以内的,每天扣1分,事假超过1周的,超过的天数每天扣2分,事假期间不计工作量。全学期事假合计超过1个月的,根据本学期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占应参加工作时间的比例乘以全体教职工平均考核分,得出本学期的绩效考核分;全学期事假满3个月的,该学期绩效考核分为0分;全年事假6个月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其他特殊原因不来上班的,参照执行;3、病假:病假累计在一周(5天)以内的每天扣0.5分,超过1周,超过的天数每天扣1分,病假期间不计工作量。全学期病假合计超过1个月的,根据本学期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占应参加工作时间的比例乘以全体教职工平均考核分,得出本学期的绩效考核分;累计病假满5个月的,该学期绩效考核分为0分;病假满个月的,不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处于人道主义考虑,教师患有重大疾病的,病假期间教师绩效考核分为全校平均分。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该期绩效考核分为分;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除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部分,(癌症患者除外),累计病假在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原基础性绩效工资。个月至一学期的,标准是:工龄不满年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满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一学期以上的,标准是:工龄不满年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年以上的工龄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教职工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要出具县区以上医疗机构有效证明,并由社会事业局指定医院复核或组织专家现场复核,病假期满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病事假中关于长假的管理办法与省市规定有抵触的,参照省市关于教师绩效管理办法执行。5、迟到的每次扣1分,早退的每次扣3分。违反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及时请假而不上课的为旷课,旷课一节扣5分;违反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及时请假而不到校的为旷工,旷工一天扣10分,不计工作量。旷课、旷工中,请别人代课的,按上述标准分别扣双方当事人分。全学期旷工满3天的,公职人员全学期考核分为全体教职工平均考核分的一半,校聘人员停薪留职;旷工满5天的,公职人员全学期考核分为0分,校聘人员解除聘用。旷工超过5天的,按照省、市、区关于教师绩效管理办法执行。6、学校各种集会(教师早操、校会、例会、大组学习、集体备课、升旗仪式及临时通知的集会等)请假的扣0.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5分,不参加活动或会议的视为缺席(旷会)的一次扣3分。此项扣分不执行每个教师每月有半天事假的标准。此项扣分不限于一天以上的事假。7、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婚假为3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3天;丧假为3天,专指直系亲属过世,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方晚婚(22周岁)晚育(24周岁)的,男方可以享受护理假10天。以上请假在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的不扣分。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职工,给予20—30天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产假90天,产假期间,该教师绩效分为全学期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平均分,其他上班期间绩效分按照其上班月数除以全学期总月数5,再乘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平均分。8、对哺乳期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经个人书面申请,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9、对每学期请假超过10天的,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结果只能为合格。10、教职工当月出勤考核基本分值为10分,当月扣完为止,学期末按月取平均分进入绩效考核总分。三、工作量(30分)教师、教干、教辅后勤人员工作量考核,采用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办法进行考核,工作量考核分由课务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附加分组成,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课务工作量考核办法及分值(30分)1、学科系数语文1.1、数学1.1、外语1.0(口语0.5)、科学0.9、美术0.7、音乐0.7、体育0.8、品社0.7、品生0.5、信息技术0.5、劳技0.4、自习0.4、校本0.4、写字0.3、晨读0.2、早辅导0.4、午辅导0.4、晚辅导0.4、晚自习0.5、兴趣辅导0.7。2、教师课务工作量得分考核办法(1)班主任课务工作量确认标准及考核办法&&&班主任教师课务满工作量确认办法:①一二年级语文8节、校本1节、自习2节周课时得分10分为满工作量;②三至六年级语文7节、校本1节、品社2节周课时得分9.5分为满工作量。其他学科班主任教师任教课务周课时得分均以10分作为参照,确定其任课节数,具体考核办法如下:①语文教师任教一个班级语文,每周兼任其他副科,一、二年级教师周课时得分达10分、三至六年级周课时得分达9.5分为满工作量,超出部分作超工作量计算。②数学教师任教一个班级数学,每周兼任其他副科周课时得分达10分为满工作量,超出部分作超工作量计算。③英语教师任教三至六年级两个班级英语,每周兼任其他副科周课时得分达10分为满工作量。以上各班主任教师按个人周实际承担课务得分除以满工作量得分乘以课务考核总分30分作为课务工作量考核得分。(2)非班主任教师课务工作量考核办法&&&非班主任教师课务满工作量确认办法:以双班数学教师每周数学10节、自习2节周课时得分11.8分为满工作量确认标准,确定各非班主任教师任教以下各学科课务工作量标准,超出部分作为超工作量计算,如个别教师未按以下安排任课,课时工作量不足部分不安排其他副科补充。&&①语文教师任教三至六年级两个班语文。&&②数学教师任教一至六年级两个班数学。&&③英语教师任教三至六年级三个班英语。④科学教师任教三至六年级七个班科学。⑤音乐、美术、体育、品社教师每周任课16节。⑥品生、信息、一二年级英语等教师每周任课20节。以上各非班主任教师按个人周实际承担课务得分除以满工作量11.8分乘以课务考核总分30分作为课务工作量考核得分。(3)因病、怀孕、年龄偏大人员课务工作量考核办法&&①因患重大疾病、怀孕5个月以上的人员,当年可申请不做班主任,课务按班主任课务标准执行,如未任教语、数、英考试科目课务的,任教其他科目课务的每周任课不低于14节(品生不低于16节)。②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可申请不做班主任,课务按班主任任课标准执行,如未任教语、数、英考试科目课务的,任教其他科目课务的每周任课不低于14节(品生不低于16节)。&以上人员工作量考核得分按每周实际承担课务得分除以满工作量得分乘以课务考核总分30分作为课务工作量考核得分。注:生病人员需提供医院住院手续、诊断证明和缴费发票向教导处申请,校长室批准,方可按此方案执行;年龄偏大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教导处申请备案,校长室批准,方可按此方案执行。(4)教学管理人员课务工作量考核办法①校级副职任教一个班级语文或数学或英语或2个班级科学为满工作量。②中层正职任教一个班级语文或数学或英语主科并兼任副科1节或3个班级科学为满工作量。③中层副职及学部主任任教一个班级语文或数学或英语主科并兼任副科3节或4个班级科学为满工作量。以上人员工作量考核得分按每周实际承担课务得分除以满工作量得分乘以课务考核总分30分作为课务工作量考核得分。&&(5)后勤管理人员及后勤教辅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后勤管理人员及教辅任课人员工作量考核,分岗位工作量考核和教学工作量考核,两块考核得分相加为最终工作量考核得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量考核按岗位工作量考核得分确定。&&&&①岗位工作量考核办法:岗位工作量考核以个人申报、集体测评方式,将各人每周实际承担工作量折合成课时数,以学科系数0.5分计算。用各人得分除以满工作量11.8分乘以课务考核总分30分作为各人岗位工作量考核得分。②课务工作量考核办法:&后勤管理人员及后勤教辅人员课务工作量考核按每周实际任课课时得分除以非班主任教师满工作量课时得分11.8分乘以课务考核总分30分作为课务工作量考核得分。(二)教学工作量附加分考核办法及分值5分1、教师承担晨读、写字、早辅导、晚辅导、晚自习、兴趣辅导等教学任务考核办法&&&&以住宿班全周5节晨读、5节写字、4节午辅导、4节晚辅导、10节晚自习合计得分10.7分作为参照。&&&&用各人每周实际承担以上教学任务结合学科系数计算出周实际承担课务得分除以10.7分乘以5确定。2、学部主任、教研组长工作量考核办法各学部主任、教研组长按每周实际承担工作量折合成课时数,按0.5系数计算其得分除以10.7乘以5确定。3、参与学校举办的集体活动考核办法各位教师参与学校举行的各种集体活动,按其参与情况折合成课时量,按学科系数0.5分计算其得分除以10.7乘以5确定。每位教师教学工作量附加分由以上三项相加最高不超过5分。(三)关于请假代课有关说明所有请假增减课时(以教导处、校长室审批假条为准),私事请假每节课扣5元,替人代课每节课加5元(如请假与代课双方自愿也可不扣不加钱,替人代课教师必须自己签名假条写明无偿代课),学校安排出去的公事假不扣钱但必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写清课务情况当月兑现,请假期间所发生的增减课时工作量不再在绩效工资中体现。四、教学实绩(40分)教学实绩考核,以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期中、期末统测班平成绩为依据,每次设基本分100分,期中占40%,期末占60%,学期末汇总后再乘以40%得出每人教学实绩考核得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语、数、英学科教师教学实绩考核办法&&&&&1、语、数、英班平成绩年级组排名上升一个名次的加0.5分,上升两个名次的加1分,上升三个名次的加1.5分,上升三个名次及以上的加2分,保持第一名的加2分。所统测成绩与上一次统测作比较,下降3个名次的扣1分,下降4个名次及以上的扣2分(如相邻几个名次分差在1分以内不作处罚;例如从第4名下降到第7名,从第4名到第7名分差在1分以内不作处罚)。2、以期中统测学科班平与部平成绩差距为依据,以后均与前一次比较,班平与部平成绩比较每进步1分加1分;退步3分及以上的每分扣0.5分,退步5分及以上的每分扣1分。任教多班的分班考核取平均数,两个班取平均数的1.3倍、三个班取平均数的1.4倍、三个班以上取平均数的1.5倍。3、以期中统测学科班平与第一名班平成绩差距为依据,以后均与前一次作比较,班平与第一名差距每减少1分加1分,任教多班的分班考核取平均数,两个班取平均数的1.3倍、三个班取平均数的1.4倍、三个班以上取平均数的1.5倍。4、各位教师每次教学实绩考核得分用1-3项得分与基本分100分相加,期中乘以40%,期末乘以60%,学期末汇总再乘以40%得每人教学实绩得分。(二)品社、科学成绩考核参照以上教学实绩考核办法执行。教师代主课兼代品社、科学的,教学实绩得分为主课得分乘以70%加上副科得分乘以30%。(三)未参与统测的综合科教师(包括未参加期终测试的语数外教师)的教学实绩考核得分依据湖滨新城教育质量抽测成绩或学校自行组织的期末考试排名分为三档:一档为统测学科教师教学实绩平均得分95%,二档为统测学科教师教学实绩平均得分90%,三档为统测学科教师教学实绩平均得分85%;如工作量考核得分不足15分的,其教学实绩得分为以上分档得分的50%,如工作量得分为0分的,教学实绩考核不得分。(四)教辅后勤人员教学实绩考核教辅及后勤人员教学实绩考核根据各人承担工作量考核情况,按1:2:3比例分成三档:一档为统测学科教师教学实绩平均得分95%,二档为统测学科教师教学实绩平均得分90%,三档为统测学科教师教学实绩平均得分85%;如工作量考核得分不足15分的,其教学实绩得分为以上分档得分的50%,如工作量得分为0分的,教学实绩考核不得分。(五)教学实绩附加分&&&&&1.所统测学科校平成绩在全区排名为第一名的,该学科教研组长教学实绩总分直接加1分(同一教研组长兼任不同年级的取平均数,两个年级取平均数的1.3倍,三个年级取平均数的1.4倍,三个年级以上取平均数的1.5倍)。&&&&&2.所分管学科在期中、期末统测中,所有年级校平成绩排名均为全区第一名的,所分管学科领导教学实绩总分直接加3分,每少一个年级减0.5分减完为止。五、过程管理10分(一)业务管理:按照《教师业务量化评分细则》进行考评,全学期多次检查取平均分,以百分制每扣1分折合绩效考核为0.1分。附:教师业务量化评分细则宿迁市第一实小有作业学科教学业务评分细则检查项目分值细&&则业务检查记录得分教案(50分)教案进度10分提前备课,教案进度超教学进度两课时,少一课时扣1分。  教案书写10分书写认真,整洁。视质量情况分别得10、8、6、4&分。  教案流程10分每课、每单元写清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学反思。漏写一项,扣1分。  二次备课10分二次备课侧记,每课时不少于3处。每课时少写一处扣1分。  教学后记10分教学后记围绕本节课教与学的成功、不足及再教设想此三处反思。至少反思两处,少一处扣1分。  作业批改(30分)作业进度10分同一学科统一作业进度。作业进度少一次,扣1分  批改情况10分等第日期要求书写规范。漏批或错批一处均扣1分  二次批改10分二次批改认真及时,漏批一处,扣1分  听课笔记(20分)项目次数10分项目书写齐全,漏写一处扣1分;一学期12次,少一次扣1分  随感意见10分随感至少两处,少一次扣1分;评课意见依据新课标肯定优点、指出不足至少两处。少一处扣1分  总&得&分 宿迁市第一实小无作业学科教学业务评分细则检查项目分值细&&则业务检查记录得分教案(50分)教案进度10分提前备课,教案进度超教学进度两课时,少一课时扣1分。  教案书写10分书写认真,整洁。视质量情况分别得10、8、6、4&分。  教案流程10分每课时写清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每课时漏写一项,扣1分。  二次备课10分二次备课侧记,每课时不少于两处。每课时少写一处扣1分。  教学后记10分教学后记围绕本节课教与学的成功、不足及再教设想此三处反思。至少反思两处,少一处扣1分。  考核记录(30分)教学进度10分同一学科统一教学进度。课堂教学与教案进度相符,否则,每次扣1分  课堂教学10分认真有效进行课堂教学,让学生写作业或做其他事情,每次扣1分。  问卷调查10分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问卷调查。  听课笔记(20分)项目次数10分项目书写齐全,漏写一处扣1分;一学期12次,少一次扣1分  随感意见10分随感至少两处,少一次扣1分;评课意见依据新课标肯定优点、指出不足至少两处。少一处扣1分  总&得&分 (二)常规督查: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扣分的,按标准执行,参照《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处罚办法》。附《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处罚办法》1)&在上课铃响之后才进教室的,每人每次扣0.1分。2)&上课时,在课堂上出现坐着上课、打手机、发短信、抽烟、随地吐痰、化妆;上班期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购物、打游戏、看电影等,每人每次扣0.2分。3)&上课时教室空堂的,15分钟以内扣相关责任人0.2分。超过15分钟按旷课处理,扣相关责任人0.5分。4)&上课时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出现让学生在外罚站、留在办公室等地方、帮老师做事等情况的扣相关责任人0.2分。5)&学生到专业教室上课、到操场上体育课等情况下,打闹,不排队,纪律很差的;教师上课不负责任,课堂秩序混乱的;无故留学生在教室没有去上课的等扣相关责任人或任课教师0.2分。6)&检查中发现有教师早退的,每人每次扣0.3分;7)&检查中发现教师私自调课现象的,扣双方当事人0.2分;教学内容没有结束,无其他特殊情况,学科教师在课堂上没有上本学科的内容的扣任课教师0.2分。8)&教师在校园公共场所或教室、办公室内,穿拖鞋、染异发、穿短裤背心等,每人每次扣0.2分。9)&本办法查到之后有重复抵触的参照《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不重复扣分。10)&生病、做手术1个月以内、怀孕5个月以上确需坐着上课的,必须经本人申请,社会事业局批准可以坐堂上课。六、教科研附加分:&4分封顶。1、教科研加分3分按照《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教科研考核办法》进行加分。3分封顶。附:《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教科研考核办法》当年度在教育教学工作获得优课奖、论文奖、指导学生获奖、课题研究等表现突出的,给予相应加分。(1)优课奖:教师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质课评比中获奖,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级别校县区市直市省国家等级一二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加分0.10.080.250.20.10.40.30.250.60.50.40.80.70.610.90.8注:1.同一次主题按最高奖项只奖一次。2.&其他奖(优秀奖、鼓励奖等)按同级别三等奖计。3.送教下乡、研讨课、讲座、评课等按同级别级二等奖加分。4.教育学会和民间组织赛课下浮一个级别。(2)论文奖:l&论文发表:在正规的教育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且三大数据库能查到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级&别省国&&家加分/篇0.81注:1.同一论文内容,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分。2.非正规教育期刊或增刊、副刊不予加分。(无刊号或刊号为假)l&论文获奖: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参赛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级&别校区市省国&&家等&级一二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加分/篇0.080.060.150.10.080.30.20.150.50.40.30.80.70.5注:&1.其他奖(优秀奖、鼓励奖等)按该三等奖60%计。2.同一论文内容,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分。3.非学校组织上报或非教育主管部门推荐评奖的不予加分。4.教育学会类或民间有影响的组织的相关论文下浮一个级别。(3)指导奖:l&学生竞赛奖: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素质教育等各项竞赛,学生个人获奖的,按以下标准给辅导教师加分:级&别区市省国&&家等&级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加分/人0.10.080.060.20.150.10.40.30.20.70.50.4注:1.同一奖项有两名及以上学生获得的,作团体计算,为单人的二倍,教师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2.有指导老师奖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0.5、0.6、0.8分。与学生获奖不同时加分,取最高分。l&辅导学生作品发表:学生作品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上发表,按以下标准给辅导教师加分:级&&别市省国&&家加分/篇0.50.81注:指导两人及以上发表的,作团体计算,为单人的二倍,教师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4)课题研究奖:承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如期结题的:市级集体课题奖给课题组主持人1分,课题组成员每人0.5分,个人课题0.5分;省级课题奖给课题组主持人1.2分,课题组成员0.7分,个人课题0.7分;国家级课题奖给课题组主持人1.8分,课题组成员每人0.9分,个人课题0.9分。承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正常进行研究,年审为合格以上的:市级集体课题奖给课题组主持人0.5分,课题组成员每人0.2分,个人课题0.2分;省级课题奖给课题组主持人1分,课题组成员0.5分,个人课题0.5分;国家级课题奖给课题组主持人1.5分,课题组成员每人0.7分,个人课题0.7分;获得教科研成果奖的主持人按照同级别等次论文加分,课题组成员按照同级别下等次论文加分。(5)艺术团体(各兴趣小组)及教职工个人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活动(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安排,并由学校批准参加)获奖的,有奖金的不加分,没有奖金的,加分方法参照优课奖标准执行。注:所有教科研成果,累计加分为3分封顶。2、一线骨干教师加分1分⑴对于取得市名教师、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已享受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名校长、名教师考核奖金的,本方案不在另行加分。⑵对于取得市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称号的教师,未享受湖滨新城名教师津贴的学校进行考核,根据具体情况加分。(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制定的考核方案执行)市学科领军人物1.8分、学科带头人1.2分、骨干教师1分、教学能手0.8分、教坛新秀0.6分。如完成部分相关任务,则加分减半;若一项未完成,不加分。(有考核奖金的,本方案不在另行加分。)⑶在青蓝工程师徒结对活动中指导青年教师,取得一定成绩的(完成本学期制定的任务,教学成绩有进步),优秀的师傅加1分、徒弟加0.6分,良好的师傅加0.8分、徒弟加0.4分,无任何成绩的不加分。以上累计加分1分封顶。七、其他扣分及相关情况说明1、在安全事故中是相关责任人的,一级事故扣除当事人考核总分20分,二级事故扣10分,三级事故扣3分。2、违反教学常规检查扣分3、教学常规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除了扣分外,每次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元。&⑴上课时有坐堂现象,通报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⑵查课查班时发现或有家长、学生举报教师上课时有接打手机现象的;⑶查课查班时发现教室空堂15分钟以上无人上课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得分不得超过60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第。⑴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或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⑵旷工或请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连续或累计旷工达15天的;⑶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⑸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⑹违反计划生育的;⑺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⑻因师德败坏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学校声誉等行为的;⑼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给学校教育教学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⑽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⑴连续病假超过(含)1个月的,停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⑵连续病假超过(含)2个月的,除停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同时停发基础性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癌症除外);⑶经组织批准的长期病假人员;⑷停薪留职、离岗创业人员;⑸本单位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未经湖滨新城管委会书面批准的借调人员;⑹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第的。6、到第一实小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本校考核后发放。7、经组织批准的外借人员、退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扣除班主任津贴、管理岗位津贴等考核奖金的平均数。8、考核得分的使用:一是按个人得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用于确定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三是分学科确定交流教师名单。&八、本方案由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九、本方案从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起实施。&&&&&&&&&附件2: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班主任津贴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本校所有班主任教师二、津贴标准:根据本校实际,由于寄宿班与非寄宿班班主任工作量基本相同,因此本校非寄宿班班主任和寄宿班班主任津贴按每人每月平均300元标准执行,全年10个月学校考核后年终一次性发放。班主任津贴考核分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和教学实绩考核两大类。考核标准:教学常规管理考核按每人每月200元执行,教学实绩考核按每人每月100元执行。担任班主任期间班主任工作量在年终考核中不重复计算。三、考核细则: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班主任津贴考核办法(一)教学常规管理考核:200元/人/月每月由值周组负责检查班级常规管理情况,负责班级的全面检查考核算出当月班级检查总分,另外当月班级在校级集体活动中成绩优秀的每次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各班当月检查评比的得分加上当月的活动得分为各班的当月累计总分,然后根据总分得出优秀班级每月班主任津贴220元、合格班级每月班主任津贴200元、基本合格班级每月班主任津贴180元、不合格班级每月班主任津贴0元。优秀班级标准⑴一个完整月,该班累计得二面小红旗的该班为优秀;⑵一个完整月内,常规检查中一月扣分累计没超过4分该班为优秀;合格班级标准按照第一实验小学常规管理班级管理标准,一个月扣分累计4-10分的,该班为合格;基本合格班级标准按照第一实验小学常规管理班级管理标准,一个月扣分10分以上累计没超过20分的,该班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班级标准⑴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造成社会影响的,家长找到学校领导的列为不合格;⑵出现一级安全事故的,班主任有责任的,列为不合格;⑶一个完整月,该班没获得一面红旗且该班的常规检查得分年级组最低的列为不合格;激励措施:如果年级组一月内得到三面小红旗,该年级组次月优秀班级多给一个,如果年级组一月内得到四面小红旗,该年级组次月优秀班级多给两面,此办法只奖不罚,次月没到三面以上,优秀比例按原标准。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班主任津贴,并取消担任班主任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班主任工作:⑴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在担任班主任期间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⑵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因本人工作疏漏,所在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违纪事件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班主任工作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第:⑴因班级管理不到位,给学校声誉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⑵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出现私自乱收费现象的;⑶学校安排工作拒不执行的。3.&班级管理成绩突出,对学校具有积极宣传效应且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为优秀等第的,当年人事档案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第。(二)教学实绩考核:100元/人/月为调动班主任参与其他学科的管理工作积极性,特制订班主任教学实绩考核办法,津贴总额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执行。教学实绩考核主要考核班级管理所取得的综合成绩。一、二年级考核语文、数学综合成绩,三至六年级考核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其中班主任所任学科成绩占60%,其他学科成绩各占40%,每学期考核一次,各学科教学实绩得分计算办法参照绩效考核教学实绩计算办法执行。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依据绩效考核教学实绩考核办法,分别计算出各班主任所任学科的教学实绩得分乘以60%,加上其他教师所任本班课程教学实绩得分乘以40%,最终得到每个人教学实绩考核综合得分。教学实绩奖金计算办法:&&&&一、二年级班主任教师教学实绩奖金用一、二年级班主任总奖金除以一、二年级班主任教学实绩总得分乘以个人得分。&&&&三至六年级班主任教师教学实绩奖金用三至六年级班主任总奖金除以三至六年级班主任教学实绩总得分乘以个人得分。&&&&&&&&&&&&&&&&&&&&&&&&&&&&&&&&&&&&&&&&&&&&&&&&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打印】&&&&【收藏】&&&&【推荐】&&&&【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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