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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各项管理制度汇编.doc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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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养猪业正朝着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为了满足规模化养猪场的实际需求,提高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根据国内外集约化、规模化猪场的管理特点和要求,在总结了近几年养猪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辑了《猪场生产管理手册》,供广大养猪用户参考。
第一章? 规模化猪场设计与管理
第一节? 猪场建设
1.猪场布局
猪场布局应设置四区,即生活管理区、生产配套区(饲料车间、仓库、兽医室、更衣室等)、生产区和种猪运动区;生产区应包含繁殖、保育、育肥区,每区应相距10米以上;配种舍、怀孕舍、保育舍、生长舍、育肥(或育成)舍、装猪台建设,应按从上风向下风方向排列。配种舍要设有运动场。
2.防疫环境与生物安全
猪场大门需设消毒池并配备消毒机,车辆要消毒;设人员消毒通道,进入人员登记消毒;猪场周围禁止放牧,协助当地周围村镇的免疫工作;最好设围墙、防疫沟及防疫林。
3.粪尿处理与环保
建场前要了解当地政府30年内的土地规划及环保规划、相关政策,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排污系统工程,特别应注意沼气配套工程的建设。
第二节? 猪舍常用设施及维修
一、猪场常用设施
为了提高专业户养猪场的生产效率和便于养猪生产操作,养猪户应按照猪的生理生长的规律,对所采用的主要设备的基本要求、选材、规格、制造及安装要求有所了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厂化养猪设备得到不断改进和完善,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环境气候等的不同,对设备的规格、型号、选材等也有应所不同,在使用过程中不必强求一致。在经济条件不富裕或养猪自然环境较好的地区,不应强求安装先进的设备,其猪场建设与设备安装应以“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平昌温氏灵山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简本)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项目由来
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推广良种良法对于带动区域生猪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加农民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在平昌县灵山镇金星村建设一座生猪养殖场,项目占地400亩,建筑面积35000m2。建成投入运营后,常年存栏母猪6784头,成年公猪共70头,达产外售仔猪108544头,养殖场存栏量为8520头(仔猪折合成成年猪)。养殖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人工湿地,养殖场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以及圈舍冲栏,其余部分外排,猪粪等送干粪堆场后外售给巴中市天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7800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委托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接受委托后,我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对养殖场周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以及资料收集,对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平昌温氏灵山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
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平昌县环境环保局、平昌县环境监测站、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谨此一并表示感谢!
我方接受委托时,项目已于2013年12月完工投产,因此本次评价属于补办环评,本项目对施工期仅作回顾性分析,针对项目施工期存在的环境遗留问题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1.2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1、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项目养殖区总占地面积400亩,建设内容包括5栋配种猪舍、12栋怀孕舍、30栋产房、4栋隔离舍、1栋公猪站、3栋保育舍、1个出猪棚及配套员工办公生活区、生活附属用房,主要建筑物面积为35000m2,本项目目前已建成并已进行试运行。
养殖规模:按照当前养猪市场的一般规律,一头母猪有效生命周期内繁殖8胎,按照每头母猪年产2胎计,本项目种母猪淘汰时间约为4年,年淘汰率约为25%,即每年更新与淘汰的基础种母猪约为1696头;项目采取自然交配与人工受精的生产模式,种公猪平均淘汰时间约为3年,对于体躯笨重、精液品质差、配种成绩不理想、性情凶暴的公猪,发现后及时淘汰。此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达产期项目包括70头种公猪、6784头种母猪,年存栏量8520头,每头母猪年产猪仔10头,成活出栏约8头,年出栏仔猪量约为108544头。
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下表。
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备注
营运期 施工期
工程 圈舍区 共5条商品猪苗生产线,包括30栋13260m2分娩舍(产房)、12栋9328m2怀孕舍、5栋2210m2配种舍;安装自动饮水器 猪舍冲洗水、臭味、猪叫声、固废 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渣等(施工期已结束,目前不存在环境问题) 已建
保育区 3栋1530m2保育舍;安装自动饮水器、保温板
公猪站 1栋610m2;安装自动饮水器
隔离舍 4栋1768m2
出猪棚 1个50m2
工程 晾衣棚 1栋200 m2 /
淋浴消毒室 位于办公楼1F,面积20m2,对厂区工作人员进行淋浴消毒 废水
门卫、车库 占地面积40m2 /
工程 供水 水井1口 设备噪声
供电 10kv专用供电线;自备一台200KW柴油发电机 发电机噪声、烟气
供热 电热板、保温板、沼气池燃料锅炉供热 /
进出场道路 场内道路为混凝土路面,主干路宽4米 汽车尾气、噪声和运输猪叫声
绿化 空地绿化 24000O /
工程 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系统一套,设计污水处理能力600 m3/d,采用“集水池→固液分离机→ 水解酸化池→UASB→两级AO池→兼性塘→ 人工湿地”工艺 粪污、废水、恶臭、噪声
已建(部分需整改)
粪便处理系统 堆粪场1 个,100O 粪污、废水、恶臭
病死猪处理池 无害化降解处理机1台 废气
湿式储气柜 1个,200m3 /
办公及生活设施 办公室 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00O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宿舍 员工宿舍3栋,建筑面积3000O
食堂 位于综合楼1F,建筑面积200O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食堂油烟
仓储、其它 饲料库房 位于项目宿舍区与生产区之间,建筑面积200O 废包装材料
2、建设周期
本项目于2013年12月建进入试运行。
本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根据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2。
环保设施及投资一览表
项目 内容 投资(万元) 备
大气污染防治 恶臭 采用经氨基酸平衡的低蛋白日粮,安装抽排风机及时换气,栽种植物净化空气 7.0 已建
降解机废气 直接排放 / 拟建
油烟 安装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大于60%) 1.0 拟建
沼气 沼气柜收集厌氧消化阶段产生的沼气 2.0 已建
水污染防治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采用“集水池→固液分离机→ 水解酸化池→UASB→两级AO池→兼性塘→ 人工湿地”工艺处理废水 201.5 已建
调节池等增加防渗措施、按规范整改人工湿地 90 拟建
噪声治理 机械噪声、猪叫声 对水泵噪声、猪叫声等噪声源实施隔声、减振、降噪的措施 5.0 已建
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 购买垃圾桶用于收集场区内生活垃圾 1.5 已建
沼渣 清捞设施、设备 2.0 已建
粪便 修建堆粪场对粪便做堆肥化处理;购买推粪车用于清运场内的猪粪便,作到定期清运 10.0 已建
按要求完善堆粪场的三防措施;同时完善临时堆粪场的排水沟和三防措施 52 拟建
分娩废物 采用降解机处理,产出物与猪粪一同送往有巴中市天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6.8 拟建
绿化 种植绿化带及花台,美化场区环境 20 已建
环境管理及监测 环境监测 10.0 拟建
其它 消毒室 3.0 已建
1.3生产工艺
本项目生产工艺采用全进全出工厂化养猪饲养工艺进行生产,养殖流程图及产污位置如图3.2-1所示。
工艺流程图及产物位置图
1.4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农林业鼓励类项目包括: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
《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中要求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建设畜禽改良中心和一批畜禽原种场、基因库,提高畜禽自主繁育、良种供应以及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能力,建立符合我国生产实际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普及和推广畜禽良种,提高良种覆盖率。
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灵山猪场存栏量为8520头,存栏基础母猪共6784头,成年公猪共70头,达产期外售仔猪108544头。项目建设加强了平昌县及巴中市优良种猪的选育、繁育能力,利于良种的普及推广。属于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范围。因此,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文件相关政策要求。
1.5规划符合性
项目选址于平昌县灵山镇金星村,目前项目周围属农村环境,外环境关系相对简单,场址周围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同时根据“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平昌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可知,本项目位于平昌县灵山镇金星村的选址得到了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平昌县环境保护局、平昌县水务局、平昌县林业局、平昌县畜牧食品局、平昌县农业局以及平昌县灵山镇人民政府的同意,该项目符合平昌县产业结构发展布局要求,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该项目建设符合新农村建设及民生工程建设的需要。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平昌县规划要求。
1.6 选址合理性
(1)相关要求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第4条中关于畜禽养殖地的选址做了如下规定:“畜禽养殖地必须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生产区域。选址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避开水源防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符合环境保护、兽医防疫要求。养殖区周围500m范围内、水源上游没有对产地环境构成威胁的污染源,包括工业“三废”、农业废弃物、医院污水及废弃物、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污染物。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对养殖场选址的有关要求,畜禽养殖场应避开以下禁建区域: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上述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且畜禽粪便的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2)选址合理性分析
①项目选址于平昌县灵山镇金星村,目前项目周围属农村环境,项目选址无不良地质现象,外环境关系相对简单,场址周围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场界周围500m范围内无医院、疗养院、文物古迹等社会关注区点,场界西北侧距离场界20-80m处有31户农户(约90人),项目东北面距离场界30-100m处有30户农户(约85人),项目东面距离场界40-70m处有30户居民(约90人)。其中西北侧的31户农户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该31户农户需实施环保搬迁,但根据建设单位与涉及农户协商的结果,农户均不愿搬迁,均同意本项目建设,并签订了承诺书。因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环境管理、加强与农户的沟通,尽可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农户的影响,在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不再规划畜禽养殖业,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有条件的时候尽快实施搬迁。
②养殖场区距离最近的场镇为平昌县灵山镇,因此本项目远离城镇等人口密集区;上游均无工业“三废”、农业废弃物、医院污水及废弃物、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等会对项目环境构成威胁的污染源分布;项目占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无已建成投产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区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北侧的兰昌沟,约2.0km,因此本项目选址满足不在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m内的陆域建养殖场的要求;且本项目畜禽粪便的贮存设施距离兰昌沟约2.3km,并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处。
③场地地势较周边的区域更高,空气流畅、排水良好;进场道路由业主负责解决。场区污水采用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产的沼气经净化后供场内生活使用。养殖场产生的猪粪、沼渣全部经干粪堆场堆肥后全部送往巴中市天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干粪堆场及污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单元边界外300m范围,共涉及31户农户需实施环保搬迁,但根据建设单位与涉及农户协商的结果,农户均不愿搬迁,均同意本项目建设,并签订了承诺书。评价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及《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2.1区域环境现状
2.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评价认为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2.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平昌县环境监测站对兰昌沟水质监测取样区域,监测资料表明,纳污水体监测断面水质状况良好,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III类水域标准。
2.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均为优良,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
2.1.4声环境质量现状
厂界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预测点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全部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附近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2 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项目养殖场红线外围200m区域及人工湿地区域;共计0.92km2。
声环境:工程场界外200m范围;
环境空气:以场区中点为中心,直径为5.0km的圆形范围为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
地表水:兰昌沟段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1500m的范围;
地下水:项目场地范围内以及场地所处的位置为界至兰昌沟构成一个水文地质单元。
3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建设已于2013年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营,根据调查结果显示,项目施工期间对运输机械和施工场地适时洒水,运输物料的机械均用篷布遮盖严实,有效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周边农户旱厕收集,避免了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夜间未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有效控制了施工对居民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定期运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堆放处;项目未占用道路控制红线外土地,施工机械和物料,未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施工遗留社会问题。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投诉。
评价认为,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有效、达到较好的效果,未因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遗留任何环境问题。
3.2.1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水产生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养殖废水产生量约146.792m3/d(53579.08t/a),生活污水7.48m3/d(2730.2t/a),全厂废水总产生量约为154.272m3/d(56309.28t/a)。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4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中数据(具体见表3.2-7),根据养猪场的日存栏量8520头,采用干清粪工艺清扫猪舍粪便,从环保有利角度考虑,按夏季最高允许排水量计算(1.8m3/百头.天),则存栏生猪8520头规模的养殖场养殖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为153.36m3/d,本项目养殖废水排放量能够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相关要求。
(2)项目已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养殖场猪粪采用人工干清粪工艺,靠人力将圈舍内粪便清扫收集后,由推车送至堆肥场。圈舍内其余粪渣及尿液进行冲洗,形成的生产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汇同场区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3)存在的问题
1、酸化调节池、兼性塘等均未做防渗处理;
2、人工湿地不规范
(4)整改措施
环评要求对酸化调节池、兼性塘等未做防渗处理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避免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本项目人工湿地池底未进行防渗处理,应对人工湿地进行整改。环评建议人工湿地池体以及设备和植物的整改方案如下:
结构:砖混,底部铺设粘土层和防渗膜,底部坡度为0.5%―1%。因面积大不无须分级,长宽比不小于3:1;湿地床进出水需设布水渠和集水渠,每级湿地床之间设布水渠,进出水均采用三层穿孔管布水和集水,保证布水均匀,防止死角。
设备:湿地床内部填料:采用不同级配的砂石,填料层总高0.8m,从下到上分别为:粒径50―100mm的砾石0.3m、粒径20―30mm的石灰石或建筑碎石0.2m、沸石0.2m、粒径3―5mm石英碎石层0.1m。污水在填料表层2cm以下流动,防止蚊蝇孳生,水面以上称之为保护层。
湿地床可种植不同植物,可供种植的植物有:芦苇、灯芯草、菖蒲等根系发达水生植物,植物的栽种方法为:一般每平方米8~10穴,每穴栽2~3株,亦可用行距10cm,蔟距15cm控制。
(5)整改后废水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猪保育过程中猪尿以及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46.792m3/d,项目排水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4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项目生活废水排放量约为7.48m3/d。水质预测见表3。
表3  水质预测参考表
处理工序 COD BOD SS 氨氮
出水 去除率 出水 去除率 出水 去除率 出水 去除率
进水水质* 4010   2796   1200   500  
集水池 4010 - 2796 - 1200 - 500 -
固液分离机 57 30% 240 80% 500 -
沉淀池 61 10% 144 40% 500 -
调节池 2386 - 1761 - 144 - 500 -
UASB反应器 716 70% 440 75% 144 - 500 -
两级AO池 251 65% 101 77% 63 56% 500 85%
二沉池 251 - 101 - 24 62.5% 75 -
兼氧塘 176 30% 60 40% 19 20% 41 45%
人工湿地 71 60% 20 66% 15 20% 15 62%
项目废水治理前后水质特征如表4:
项目废水治理前后水质特征表
主要污染物 备 注
CODCr BOD5 SS NH3-N P
治理前(5.3万m3/a) 浓度(mg/l) 00 500 40
产生量(t/a) 214.85 149.81 64.29 26.79 2.14
治理后(5.3万m3/a) 浓度(mg/l) 71 20 15 15 0.5
产生量(t/a) 3.8 1.07 0.80 0.80 0.027
排放量(0.5万m3/a) 浓度(mg/l) 71 20 15 15 0.5
产生量(t/a) 0.355 0.1 0.075 0.075 0.0025
注:本项目生活废水量较小,且污染物浓度含量相对于生产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因此,治理前后水质及水量按生产废水计。
(6)污水回用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从“节能、减排”的角度出发,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冲栏及绿化,减少排放水量,尽量实现零排放,做到废水的综合利用,评价认为,其污水处理工艺技术、经济可行。因此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可以全部为冲栏和绿化所用,从而实现污水的综合利用,合理可行。
3.2.2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恶臭)、食堂油烟、沼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
① 恶臭来源及源强
恶臭气体主要来自猪粪尿排放及其分解过程,成分较复杂,主要包括NH3、H2S、硫醇、胺、吲哚等挥发性有机酸和其他有机气体。本项目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恶臭排放源强见表5。
恶臭排放源强
恶臭源强 氨 硫化氢
排放量kg/h 0.1 0.004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产污源为生猪圈舍、污水处理设施、沼气净化工程,干粪堆积场,其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猪场恶臭源强(氨气:0.10kg/h;硫化氢:0.004kg/h)。
②本项目已采取的恶臭防护措施
猪场中恶臭主要来自猪的粪便、污水的腐败分解。此外,猪的新鲜粪便,消化道排出的气体,皮脂腺和汗腺的分泌物,粘附在体表的污物,呼出气中的CO2等都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猪的粪尿在腐败分解过程中,蛋白质、氨基酸因细菌活动而进行的脱羧和脱氨作用对恶臭物的产生最为重要。此外,猪场内空气中的粉尘与猪场臭气产生的关系密切。粉尘是微生物的载体,并吸附大量的挥发性臭气(不饱和醛、粪臭素)。同时,微生物不断分解粉尘有机质而产生臭气。由于散发恶臭的源多,而且是敞开式面源排放弥散于空气中,要消除和克服这种恶臭异味对场区内和场界外近距离的影响是不易做到的,本项目采取的恶臭防治措施以及个人防护措施等辅助措施来解决。根据以上散发恶臭机理的分析和养殖场建设现状,养殖场采取了下列恶臭防护措施:
A 使用优化配比饲料
B 粪污日产日清,加强通风
C 强化猪舍消毒措施
D 合理规划平面布局
E 合理绿化
○3 已采取的恶臭措施是否可行
养殖场通过合理的控制措施,可将恶臭的影响减小到最小,做到恶臭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已采取的恶臭治理措施可行,不需要整改,为了进一步减小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4评价建议增加的措施
改进饲料:猪只对日粮中各种营养物质的不完全吸收,其各营养成分分解和发酵过程是圈舍恶臭和有害气体产生的主要原因。项目饲料外购,其中含有活性菌种和添加剂,能提高猪只对日粮中营养物质的消化和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和磷的利用率,降低粪便中氮和磷的排出。同时研制的饲料中添加一些特殊的微生物(细菌、霉菌、酵母等),通过改变饲料的分解途径来改变臭味生成过程,促进有机营养物质转化成CO2、H2O和N2等。
严格管理:每天定时清粪,及时冲洗圈舍;注意圈舍内通风换气,保持圈舍卫生,从源头上以减少恶臭的产生。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并设置围墙隔离;圈舍排风口均设在圈舍下风向。在场区内和场界处应进行充分绿化,特别在靠近农户一侧应加大绿化高度和密度,多种植香柚、刺柏、小叶杨树、松树、榆树、丁香、榆叶等植物,强化绿化对恶臭的阻隔效果。
(2)降解机处理猪只尸体时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拟采购1台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对厂区内病死猪尸体以及母猪分娩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云浮市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可知,降解机的工作原理为:采用高温生物发酵技术原理,利用设备产生的连续24小时的高温环境实现灭活病原体,利用芽孢杆菌分解的脂肪酶、蛋白质酶降解有机物的特性,实现动物尸体无害化降解处理。在高温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废气,根据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云浮市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无害化降解处理机进行的监测报告可知,无害化降解处理机产生的废气主要含有氨、硫化氢、二硫化碳和臭气。监测结果与标准对比可知,益康生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废气排放口下风向5米处A点的监测结果能够满足《恶臭浓度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要求,本项目降解机拟放置在项目北侧(总堆粪场旁),距离项目厂界约30m,则本项目降解机投入使用后,本项目厂界能够满足《恶臭浓度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要求。
① 沼气产生量
本项目污水站中的厌氧工艺每去除1kgCODCr,可产生沼气0.3~0.4m3(理论计算的近似值),每天厌氧反应器去除CODCr约551kg,本项目的沼气产生量约为165.3m3/d。
② 已采取的措施
项目已建设沼气储气柜,产生的沼气贮存于储气柜内,作为工人洗浴、照明等生活、生产用气。当气压达到一定压强后沼气自动排空,评价要求沼气排气管道需达到养殖场内最高建筑物屋顶,过剩沼气高空排放,以避免沼气对场内产生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靠、可行,不需要整改。
(4)发电机烟气
项目自备一台柴油发电机,当出现突发性停电,可自行发电供给养殖场使用,其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为TSP、NOX,此过程发生机率少,故对环境影响可忽略不计。
(5)食堂油烟
① 油烟产生情况
食堂油烟废气主要是指动植物油过热裂解、挥发与水蒸汽一起挥发出来的烟气,其废气中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气味、水蒸汽等。
根据类比调查,人均食用油消耗量以0.035kg/人•d,炒制时油烟挥发量一般占耗油量的2.83%,本项目食堂就餐人数按员工人数80人计,则本项目油烟废气总产生量为0.079kg/d,即0.029t/a。单个基准灶头排风量为2000m3/h,按日进行烧炸工况6小时计,油烟产生浓度为3.29mg/m3。
② 已采取的措施
目前,本项目食堂油烟未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直接排放。
③ 存在的环境问题
食堂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④ 整改措施
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不得小于60%。
食堂严格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的要求对油烟进行控制,安装油烟净化效率为60%的抽油烟机处理后,油烟产生量降为0.0316kg/d,油烟浓度为1.32mg/m3,做到达标排放。
3.2.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1)产生情况
本工程噪声主要为猪群叫声、猪舍排气扇、水泵和风机,噪声源值约70~85dB(A)。本项目所用饲料全部来外购的成品配合饲料,本项目不涉及饲料粉碎搅拌加工,无粉碎搅拌设备。主要噪声源排放情况见表6。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表
项目 种类 噪声源 产生方式 产生量 治理措施
叫 全部猪舍 昼间间断 70~80dB(A) 喂足饲料和水
避免饥渴及突发性噪声
排气扇 全部猪舍 昼间及夜间连续 70dB(A) 选低噪声设备
水泵 污水处理系统 昼间连续 85dB(A) 选低噪声设备
风机 全部猪舍 昼间连续 80 dB(A) 选低噪声设备
(2)项目已采取的处理措施
为了减少猪只叫声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的满足猪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播放轻音乐,同时应减少外界噪声等对猪舍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猪只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以缓解猪只的不安情绪。猪的叫声通过采取猪舍的隔声、吸声等措施处理。水泵、备用发电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可基本实现噪声的厂界达标。潜污泵被置于水面下,环境相对封闭,经隔声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此外,根据项目运行时监测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可知,项目厂界处噪声值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说明项目现有的噪声处理设施可行,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可行,不需要整改。
3.2.4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
养殖场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猪尸、办公区生活垃圾、少量医疗废物、废气包装袋、废瓶及少量废脱硫剂。
本项目养殖场平均日产干猪粪为18.738t/d(含筛网和格栅所打捞的猪粪废渣)。猪粪的组成详见表7所示。
猪粪的组成
猪粪组成 挥发性固体 粗脂肪 木质素 纤维素
含量(%) 76.54 1.5 21.49 59.95
猪粪组成 蛋白质 含氮量 含碳量 碳氮比(C/N)
含量(%) 10.95 0.6 7.8 13:01
(2)已采取的猪粪治理措施
本项目猪粪采用人工收集,先暂存在猪舍旁边的临时堆池内,再经推粪车运输到总堆粪场定期外售,做到了堆粪场粪便日产日清。项目堆粪场设置在场区北侧,该堆粪场面积为100m2,屋面盖石棉瓦防雨水。同时,堆放场经硬化处理措施,渗滤液接粪水收集池,池内粪水定期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内处理。
(3)存在的环境问题
A 经现场勘查,该堆粪场已进行地面硬化和搭建雨棚,但未采取防风措施,同时防雨效果不佳;
B 堆粪场旁的渗滤液收集池未采取防雨措施;
C 厂区内设置有部分临时堆粪池,虽然有采取防雨措施,但未采取防风措施,同时临时堆粪池内产生的渗滤液未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内;
D 经现场踏勘,堆粪场四周现状比较糟糕,干粪在用手推车运至堆粪场的途中有洒落的现象,且未及时对洒落的干粪进行处理;
E 堆粪场四周未设置雨水排水沟渠。
(4)整改措施
环评要求业主根据相关规定完善堆粪场的防风和防雨措施;对渗滤液收集池加盖;将每个临时堆粪池内产生的渗滤液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内进行处理;加强厂区的内管,在运输干粪的途中发现有洒落的情况时,及时清扫,避免洒落的干粪被雨水冲刷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在堆粪场四周增设雨水排水沟,避免雨水经地面高差流入堆粪场内。
环评建议:厂区内设置的临时堆粪池会产生恶臭以及渗滤液,部分堆粪池设置在圈舍上风向,恶臭会对厂区内造成一定的影响;每个临时堆池产生的渗滤液如果处理不好则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所以环评建议业主取消临时堆池,圈舍内的猪粪清扫后直接由手推车送至总堆粪场内存放。
②病死猪和母猪分娩物
(1)产生情况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养殖场年产仔猪108544头,按每个胎盘2kg计,则产生胎盘量为27.136t/a。病死猪和母猪分娩物产生量共计162.816t/a。
(2)项目已采取的处理措施
经现场踏勘,病死猪采用填埋井填埋+表面撒生石灰处理的方式。
(3)存在的环境问题
经现场踏勘,病死猪采用填埋井填埋+表面撒生石灰处理的方式,但填埋井未进行防渗处理,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4)评价要求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建设单位拟购置1台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对厂区内病死猪尸体以及母猪分娩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云浮市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可知,降解机的工作原理为:采用高温生物发酵技术原理,利用设备产生的连续24小时的高温环境实现灭活病原体,利用芽孢杆菌分解的脂肪酶、蛋白质酶降解有机物的特性,实现动物尸体无害化降解处理。
③生活垃圾
(1)产生情况
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年工作365天,按0.5kg/人•d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0kg/d(合计14.60t/a)。
(2)已采取的处理措施
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已采取的措施可行,不需要整改。
④医疗废物
(1)产生情况
项目运营期间会产生以废弃药品、废弃兽药包装袋、过期兽药等医疗废物,预计产生量约为0.20t/a。
(2)已采取的处理措施
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3)存在的问题
医疗废物含有病菌、药剂等,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
(4)整改措施
环评要求项目运营期间产生以废弃药品、废弃兽药包装袋、过期兽药等组成的医疗废物,交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⑤废脱硫剂
(1)产生情况
项目沼气经过脱硫处理后综合利用,脱硫处理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脱硫剂,预计产生量为0.10t/a。
(2)已采取的处理措施
产生的少量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可行,不需要整改。
3.3 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灵山镇金星村,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围环境空气、噪声敏感点主要为分布在场区外围的散居农户。
项目场地北面距离2km处为兰昌沟(当地名称为马尔沟),项目西北面距离场界20-80m处有31户农户(约90人),项目东北面距离场界30-100m处有30户农户(约85人),项目东面距离场界40-70m处有30户居民(约90人)。项目所在区域农户饮用水源均为自打水井。本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无已建成投产的规模化养殖场,均为散养养殖户,养殖的畜禽类别主要为生猪、牛羊、鸡鸭等。
项目周围无其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敏感目标分布。项目环境敏感点统计见表8。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因素 保护目标 方位 与场界距离 保护级别
声环境 农户(31户约90人) 西北 20-80m 环境空气满足GB中二级标准;
声环境满足GB中2类标准要求
农户(30户约85人) 东北 30-100m
农户(30户约90人) 东面 40-70m
地表水环境 兰昌沟 北面 2.0km 满足GB中Ⅲ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项目周围地下水体
―― 满足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3.4 环境影响及预测结果
3.4.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养殖场恶臭气体主要来自猪舍、堆粪场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等,由氨、硫化氢等污染因子构成,均呈无组织排放。根据前述工程分析章节的统计结果,源强面积取各猪舍、污水处理系统及堆肥场。
由于夏季气温高,易于细菌生长繁殖,因此夏季臭气强度略大于冬季,评价按夏季高温天气对污染源强进行估算,并按此源强进行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采用估算模式分别计算NH3、H2S最大影响程度,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预测点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场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NH3及H2S最大落地浓度均出现在下风向162m处,分别为0.1413mg/m3、0.0056mg/m3,其中NH3及H2S最大地面占标率最大,为9.42%。
2、防护距离分析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通过计算结果显示NH3及H2S均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可知,工业企业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害气体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其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高一级。项目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排放,将在近距离内造成一定的影响。《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中规定:养猪场存栏500-10000头,设定卫生防护距离为200-800m。本项目存栏数相对较大,但建设地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地势优势,因此,评价设定以干粪堆场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为中心,半径300m范围为项目恶臭气体的卫生防护距离。
(3)防护距离范围分析
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养殖区干粪堆场及污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单元边界外300m设置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共涉及31户农户需实施环保搬迁,但根据建设单位与涉及农户协商的结果,农户均不愿搬迁,均同意本项目建设,并签订了承诺书。因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环境管理、加强与农户的沟通,尽可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农户的影响,在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不再规划畜禽养殖业,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有条件的时候尽快实施搬迁。
3.生活燃料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场区生活燃料使用沼气池产生的沼气,属清洁能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4.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养殖场污水主要为猪尿和猪舍冲栏水,污水有机物浓度高、悬浮物多、氨氮含量大、臭味大。养殖场污水总量为154.272m3/d,污水中主要污染物质为COD、BOD5、NH3-N、TP、SS。
本项目采用人工干清粪工艺,清粪比例达到90%以上,干粪送入干粪堆场进行堆肥后外售。养殖污水送入场内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集水池→固液分离机→ 水解酸化池→UASB→两级AO池”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后部分用于场区绿化,部分排入人工湿地处理达标后排放。
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4.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区域水文地质
工程场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碳酸盐岩溶裂隙水和基岩裂隙水。基岩裂隙水主要分布于泥岩底部,埋深较深,大气降水通过岩体裂隙向下渗入,该类型地下水受基岩裂隙控制,分布不连续。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主要为自打井水。
同时项目区不涉及地下水供水水源地及地下水环境相关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不敏感。
(2)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污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途径主要有为:养殖场区圈舍粪污处理构筑物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规定,“畜禽粪便的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治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贮存设施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
养殖场场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各圈舍地表均实行混凝土硬化,圈舍尿液及冲栏废水经污水管网引至污水处理系统;圈舍粪便经干清粪后送堆粪场;污水处理构筑物和堆粪场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均须满足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正常情况下,养殖场区产生的养殖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小。
3.4.4声环境影响分析
养殖场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只生活叫声、猪舍配套水帘风机噪声、猪舍排气扇噪声及水泵噪声。由于本项目已建设完成,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本次环评对灵山猪场周边场界及环境敏感点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噪声监测值可反应本项目营运期噪声状况。根据猪场的实际情况可知,夜间猪只进入睡眠状态,夜间无猪叫噪声产生;夜间温度较白天温度较低,水帘降温系统关闭,夜间无风机噪声产生;夜间场内工作人员休息,清粪工作停止,无污水产生,因此夜间无水泵噪声产生。同时,依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场界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要求以及《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标准》(GB)2类标准,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3.4.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养殖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猪舍产生的猪粪、沼渣及固液分离后产生的粪渣。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猪只粪便及沼渣粪渣产生量为6839.37t/a,这些固体废物若不进行妥善处理或处置就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传播疾病。
养殖场猪粪经干清粪收集后,汇同固液分离产生的粪渣及沼渣送入堆粪场,堆粪场有效容积为150m3,混凝土结构,防渗漏,顶部设置遮雨棚,防止雨水汇入,但还应按相关规定设置防风设施,完善防雨设施,同时堆粪场周边应设置雨水排水沟渠。
经收集暂存后猪粪、沼渣、粪渣等被送入干粪堆场进行堆肥处理。
2.生活垃圾
营运期间养殖场产生生活垃圾约14.60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交由灵山镇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3.病死猪尸及母猪分娩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病死猪约135.68t/a,胎盘约27.136t/a。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病死猪只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本项目建设单位拟购置1台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对厂区内病死猪尸体以及母猪分娩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产出物经相关部门进行检测,能够作为有机肥使用,本项目降解机运行后产生的产出物将与猪粪一同运往有机肥厂,病死猪尸及母猪分娩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医疗废物
项目设置医务室,会产生以废弃药品、废弃兽药包装袋、过期兽药等医疗废物,预计产生量约为0.20t/a。不得随意丢弃,场内设置医疗废物存储区,并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交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措施后,医疗废物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废脱硫剂
沼气脱硫设备产生的废废脱硫剂约0.10t/a,由厂家回收。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小。
3.5 污染防治措施
3.5.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养殖场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堆粪场和污水处理设施,属于无组织面源排放。主要由氨(NH3)和硫化氢(H2S)等物质组成。单靠某一种除臭技术很难取得良好治理效果,只有采取综合除臭措施,必须从源头断绝臭气的产生、防止恶臭扩散等多种方法并举,才能有效防治和减轻其危害,保证人畜健康。恶臭防治措施如下:
(1)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
猪采食饲料后,饲料在消化道内消化过程中(尤其是后段肠道),因微生物腐败分解而产生臭气;同时没有消化吸收部分在体外被微生物降解,因此提高日粮的消化率、减少干物质(特别是蛋白质)排出量,既减少了肠道臭气的产生,又可减少粪便排出后的臭气的产生。
采用经氨基酸平衡的低蛋白日粮,用合成氨基酸取代日粮中完整蛋白质可有效减少排泄中的氮。在低蛋白日粮中补充氨基酸可使氮的排出量减少3.2%~62%,根据相关研究,每降低1%日粮粗蛋白水平,粪尿氨气释放量可下降10%~12.5%。
(2)及时清理猪粪
①圈舍内猪粪采用人工清粪,日产日清,干粪收集率达到90%以上;
②及时清运猪粪是减少恶臭的重点。因此应及时清理圈舍粪污,并加强上猪台、通道的猪粪清理,然后再及时送至堆粪场并及时外运,并要加强干粪运输沿线的清扫;
③可以适当增加清粪频次,及时清理圈舍内的猪粪,提高清粪率,适当减少恶臭源的产生。
(3)强化猪舍消毒措施
消毒间均设置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主入口车行道设置消毒池,3%-5%的火碱溶液消毒,池长4m,宽3m。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
猪舍每周栏内带猪消毒1次,使用0.3%~0.5%过氧乙酸喷雾,300mL/m2;
整栏换舍后猪舍彻底清扫并冲洗后,使用灭菌灵喷洒消毒,500mL/m2,间隔1天后重复进行一次;
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大消毒,用3%-4%的火碱溶液喷洒地面。
(4)合理绿化
绿化场区的环境质量。场区道路两边种植树木等,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种植绿色植物可通过光合作用吸收部分二氧化碳,并吸收部分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同时对于规模化猪场所产生的粪尿及其它废弃物在发酵过程中产生的H2S、NH3等有毒有害气体采用生物除臭方法和除臭剂(MPC)等,可降低猪场这些有害气体挥发量,净化空气。绿化植物具有一定的吸收有害气体,减轻恶臭异味的作用。此外,场内还应尽可能多种花草、果树。各季的果树花和花卉香味可以降低或减轻恶臭味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防护的目的。
(5)防护距离设置
①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结果显示NH3、H2S均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② 卫生防护距离
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养殖区干粪堆场及污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单元边界外300m设置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共涉及31户农户需实施环保搬迁,但根据建设单位与涉及农户协商的结果,农户均不愿搬迁,均同意本项目建设,并签订了承诺书。因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环境管理、加强与农户的沟通,尽可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农户的影响,在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不再规划畜禽养殖业,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有条件的时候尽快实施搬迁。
(6)及时消杀蚊蝇
采取化学、物理结合的方法驱蝇灭蚊,对于堆粪场、堆粪池每周使用高效农药化学杀虫剂消杀2次。同时在圈舍内安装灭蚊灯、门窗均安装纱窗。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恶臭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恶臭对环境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油烟:场区食堂将产生油烟废气,油烟产生浓度为3.29mg/m3。食堂将严格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的要求对食堂油烟进行控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去除率>60%),排气筒按规定设置,治理后油烟浓度为1.316mg/m3,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沼气: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厌氧发酵后将产生165.3m3/d的沼气,本项目每天产生的沼气用于场区内的沼气灯照明、猪舍供热和食堂生活用气,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
3.5.2 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渠收集后经雨水沟排出厂界,场内生产污水及生活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送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1.处理工艺分析
本养殖场污水处理工艺设计采用固液分离-厌氧生物技术-好氧生物技术-自然生态处理技术相结合的处理模式。
工艺流程简述:
粪污收集:目前我国集约化养殖场采用的清粪工艺主要有水冲式、水泡粪和干清粪三种形式。水冲粪和水泡粪都是耗水量大的工艺,排出的污水和粪尿混合在一起,粪便中的大部分可溶性有机物进入到废水中,给废水处理带来很大困难。相对而言,干清粪是比较理想的清粪工艺,日本多采用这种工艺,欧美等国家也已开始采用这种方式,我国各地的养殖场也已经广泛得到应用,并显示出其明显优越性。因此针对畜禽养殖发展迅速、污染排放大的特点,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养殖业污染治理应改变过去的末端治理观念,首先从生产工艺上引入清洁生产的理念,强调污染物减量化,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现有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同时要求做到畜禽粪污日产日清。并通过建立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等手段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数量,降低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从而降低处理难度和处理成本。
污水处理工艺结构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达标处理系统、自然生态处理系统、沼气净化和存储系统。
(1)、预处理系统
预处理部分由集水池―固液分离机―沉淀池三部分组成,各部分设计参数如下:
○1集水池:主要配合固液分离机使用,有效容积为污水处理量的15%,配备粗格栅、立轴搅拌机、潜污泵、液位控制仪,池体构造选用圆形避免死角。
○2固液分离机:宜选用两段式固液分离机,即筛网―螺杆挤压式固液分离机,固液分离机选型为平均处理量的两倍,可多台并联使用。采用LK-120型固液分离机,该机属于“斜板筛+挤压”式固液分离机。每台固液分离机每小时处理污水量40m3,脱水后粪渣含水量≤65%。对于高悬浮物的污水,CODCr可降低20%-30%。该产品启动、过滤、压干、分离、出渣、出水、中间洗网、停机洗网为全自动控制,故障率低,可露天作业,实现无人职守。该设备的使用有效降低了粪污水中的悬浮固体浓度(SS)和总固体浓度(TS),大大减轻了后续工艺的处理负荷和有机物降解难度。
○3沉淀池:沉淀池采用平流式沉淀池,表面负荷0.8 m3/O•h,水平流速小于7 mm/s,配备行车式刮泥机及污泥回流系统和污泥泵。
(2)、达标处理系统
○1水解酸化调节池:起调节水量水质、水解酸化作用,进一步提高后续厌氧池体的处理效率,水力停留时间12h,配备液位控制系统、潜污泵、曝气搅拌系统或推流搅拌系统。
○2UASB厌氧反应器: 根据场地条件及设施建设的经济性,优先采用圆形池,容积负荷取2.0 kgCOD/m3•d,HRT=48h,高度在7-9 m间为宜,上升流速度小于0.5m/h,布水系统优先考虑脉冲形式,三相分离器可采用PP、玻璃钢、不锈钢材质,禁止使用碳钢材质,必须配备出水循环泵。推荐采用搪瓷拼装结构UASB成套设备。
○3两级AO系统
一级缺氧:氨氮负荷取0.03kgNH3-N/kgMLSS•d,污泥浓度取3000mg/L,回流比200%,HRT=18h,配备潜水搅拌系统,搅拌功率为4W/m3。一级缺氧池与调节池之间加设一超越管,用于补充反硝化碳源。
一级好氧:BOD负荷取0.15kg BOD5/kgMLSS•d,HRT=24h,采用活性污泥法,配备曝气系统、碱度投加系统、混合液回流泵两台(一备一用)。
中间沉淀池:采用竖流沉淀池,表面负荷0.8m3/O•h,配备行车式刮泥机及污泥回流系统,污泥回流比70%。
二级缺氧池:氨氮负荷取0.03kgNH3-N/ kgMLSS•d,污泥浓度取3000mg/L,HRT=18h,配备潜水搅拌系统,搅拌功率为4W/m3。
二级好氧池:BOD负荷取0.8kg BOD5/m3•d,HRT=10h,采用接触氧化法,配备曝气系统、碱度投加系统、混合液回流系统(低温季节使用),其中混合液回流系统回流至二级缺氧池,回流比100%。
除磷沉淀池:包括加药反应池和斜板沉淀池,加药反应池HRT=0.5h,斜板沉淀池HRT=2h,配备加药系统、污泥泵。
pH回调池:HRT=0.5h,配备加药系统、搅拌系统、pH探头。
曝气系统:采用微孔曝气器,氧转移率17%,每立方米污水需空气量V=BOD5需氧量+硝化需氧量+污泥内源呼吸需氧量=59m3,总风量=Q*V。配备DO测定仪并通过PLC-变频控制系统对风机风量进行自动调整。
(3)、自然生态处理系统
自然生态处理系统是利用自然界的水生植物、微生物、原生动物等生物对污水进行处理的一个系统,是一种强化的仿生态的处理模式。特别是氮磷的去除有很好的效果。它包括兼性塘、人工湿地。
兼性塘是污水稳定塘中最常见的塘型,上部阳光能够透入,藻类光合作用的放氧和水表面的充氧形成一个上层的好氧区。悬浮固体和塘中老化藻类沉淀于塘底发生厌氧消化,现成底部厌氧区。在好氧区和厌氧区之间现成了一个兼性区。兼性塘内好氧、兼性、厌氧菌共同完成污水的净化。在塘内种植耐污性强的水生植物,利用其根系的拦截、吸附、过滤及其生物光合等作用,提高处理能力和控制污水中的生物链的生长,达到强化的目的。
②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指用水工筑成水池或沟槽,底面充填一定深度的基质层,种植水生植物,利用基质、植物、微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同作用使污水得到净化。
4、沼气净化和存储系统
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是含CH4,CO2,H2S和饱和水蒸气的混合气体。H2S不仅有毒,而且有很强的腐蚀性。过量的H2S和杂质会危及沼气管网的寿命,因此使用脱硫剂对沼气进行脱硫处理。
沼气中含有一定水分,在输气管路凝结会阻碍沼气的流动,所以设置气水分离及排水装置。
沼气的产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但是沼气使用时间比较集中。因此设置储气柜调节产气和用气的时间差。
4.污水处理应急措施
本工程污水总的特点是:污水有机物含量较高;当污水处理站因电力突然中断,设备、管件更换,或其它原因,造成污水处理设施暂时不能正常运行、不能达到预期处理效果时,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这是环保法所不允许的。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本环评要求:(1)污水处理站发生事故时将事故废水排入水解酸化池或者调节池;(2)污水站必须配置备用发电机;(3)污水处理主要设备均必须配置备用设备。一旦出现事故时,立即将废水排入水解酸化池或者调节池储存,不得直接外排。污水站恢复正常运行后,必须将事故废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5.废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建议措施
从废水处理技术上讲,虽然采用的单元处理技术成熟、可靠,但管理及运行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可直接影响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因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尽早着手运行人员的培训,加强设备定期检修和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②制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与企业管理模式相适应的环保管理机构。
③加强生产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加强节约用水,将用水指标控制到每道工序,避免处理设施在超负荷下运行。
6.环保要求
废水收集输送系统环保要求: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的相关要求:A、废水应按照工艺要求处理输送,不得直排、直卸、撒漏情况发生,整个输送系统应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水横流等脏乱现象,夏季场内应采取灭蝇措施;B、各种相关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处理设施的管道应定期清理,避免管道堵塞、分辨积存及漂浮物结痂现象发生;C、应制定全面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各类设施、设备应按照设计的工艺要求使用。
3.5.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猪舍猪叫
为了减少猪只叫声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各猪舍配套有自动给水系统,仔猪自动喂料,母猪定量及时喂养,保证满足猪只饮食、饮水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减少外界噪声等对猪舍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猪只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以缓解猪只的不安情绪。
(2)猪舍排气扇噪声
圈舍均设置有排气扇,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基座加装减振弹簧等降噪、减振措施。
污水处理系统中设置水泵,对沼液进行提升,将水泵设置在水面以下,并选用高效低噪抽吸泵。
以上措施简单易行,在养猪场中实施有例可循,经济技术可行。
3.5.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猪粪、沼渣粪渣
养殖场实行粪尿分离,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收集,用推粪车运送临时堆粪池后再由专人转运至总堆粪场,沼渣、污泥也一并送至堆粪场。干粪和沼渣直接外送至巴中市天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该公司生产有机肥。评价要求对堆粪场应进行开沟、搭棚和防渗措施,猪粪要及时中转、外卖,严禁随意排放,做到日产日清。
(2)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
病死猪若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16条“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病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必须按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按照上述要求,本项目对病死猪必须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项目病死猪拟采用降解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产出物与猪粪一同送往巴中市天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处理过程中,要在当地动物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畜禽粪便、垫草、受污染的物品,也必须在兽医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降解机产出物的成分以及安全效果已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证明产出物能够作为有机物使用,处置措施可行。
(3)生活垃圾
本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14.60t/a,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医疗废物
废弃药品、废弃兽药包装袋、过期兽药等医疗废物预计产生量约为0.20t/a。统一收集至密闭且防泄露的专用贮存容器中后堆放固定的暂存点,杜绝混入生活垃圾中,医疗废物暂存点和垃圾桶分开设置,保持环境整洁,夏季应采取灭蝇措施。医疗废物收集一定量后交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贮存容器的密闭性,且运输设备需做好防泄露措施。
(5)废脱硫剂
沼气综合利用脱硫处理产生废脱硫剂约0.1t/a,全部由生产厂家回收。
3.5.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要防止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环评要求:项目场区除绿化用地外应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对固体废物(猪粪)和沼渣、污泥堆放场应设防雨棚和防渗处理,四周建排水沟;猪粪、沼渣贮存池均是混凝土地坪,四周应建隔墙和排水沟。此外,猪粪、沼渣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避免因降水使固体废物中有害成份渗出污染地下水;各污水处理设施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在场区下游,设地下水监测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当地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3.6 风险分析
3.6.1风险识别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沼气量约165.3m3/d,沼气主要成分是甲烷(CH4),通常占总体积的60%~70%,而甲烷的体积密度为0.717kg/m3。因此,沼气中含甲烷0.071t/m3,全场用气量约为0.024t/d(<10t),按8h计,每小时用气0.003t(<1t)。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中的有关规定可知,本项目所使用沼气用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建设项目设有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中表2易燃物质,因此,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表9  项目危险性物质名称、储存量及对应的临界量
物质名称 本项目(t) 临界量(t)
生产场所 贮存区 生产场所 贮存区
甲烷(CH4) 0.003 0.071 1 10
柴油 / 0.2 ―― ――
评价 不属重大危险源
3、沼气泄漏
本项目设有沼气柜,在沼气贮存过程中可能出现火灾隐患;沼气输送管道可能发生沼气泄漏,在与空气混合后,到达爆炸极限范围,遇到明火,易产生爆炸,导致出现火灾隐患。
4、生物安全性
本项目在饲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动物疫情和传染疾病,会导致出现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发电机柴油储备
建设项目设有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量不能定量确定,贮存量约0.2t,柴油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4、污染事故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养殖废水、生活废水混合后采用“厌氧+好氧”工艺处理,处理后用于场界内绿化和冲栏,其余部分外排。当本项目污水出现事故,污水未经处理达标外排时会对兰昌沟水质造成影响;猪粪处理场在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6.2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沼气泄漏分析
1、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迅速而有效地将事故损失减至最小,制定应急预案原则如下:
(1)确定救援组织、队伍和联络方式。
(2)配备必要的救灾防毒器具及防护用品。
(3)岗位培训和演习,设置事故应急学习手册及报告、记录和评估。
(4)制定区域防灾救援方案,与当地政府、消防、环保和医疗救助等部门加强联系,以便风险事故发生时得到及时救援。
(5)预留风险事故基金,以备风险事故发生后财产人员损失伤害的补偿。
2、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3、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眼睛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4、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送往医院急救。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生物安全性分析
1、种猪购买及仔猪的检验
种猪必须取得官方的检疫证和非疫区证明,防止碳疽病及其它传染病传播。
2、同步检疫
繁育过程中应定期检疫和检验并记录,重点做好微生物检验记录和对生产过程的消毒进行监督,防止病疫传播。
3、操作人员体检
定期进行从业人员的体检。从业人员上岗必须穿戴规定的服饰并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严格操作的规章制度,从而减少人为的影响产品卫生的因素。
4、应急措施
检疫时如发现碳疽病及其它传染病传播,立即将其隔离,装袋,送危险品销毁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理。经检验不合格的猪应遵循《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号),本项目病死猪及分娩废弃物,均按照该规则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1)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将疫情等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
(3)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4)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5)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7)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和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8)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动物疫病预防计划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9)为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派人参加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10)发生人畜共患疫病时,有关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互相通报疫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扑灭措施。
(11)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
根据《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发生疫情时,各级农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临时防疫指挥机构。
传染病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应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封锁的疫点必须采取的措施:
①严禁人、畜禽及其他饲养动物、车辆出入和畜禽产品及可能污染的物品运出。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当地农牧主管部门许可,严格消毒后出入。
②对病、死畜禽及其同群畜禽,县级以上农牧主管部门有权采取扑杀、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畜主不得拒绝。处理病死畜禽、畜禽产品的费用由畜(货)主承担。
③疫点出入口必须有消毒设施、疫点内用具、圈舍、场地必须进行严格消毒,畜禽粪便、受污染的物品,必须在兽医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2)封锁的疫区必须采取的措施:
①交通要道必须建立临时性检疫消毒哨卡,备有专人和消毒设备,监视畜禽、畜禽产品移动,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消毒。
②停止集市贸易和疫区内畜禽、畜禽产品的交易。
③对易感畜禽,必须进行检疫或预防注射;饲养的畜禽必须圈养或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畜限制有疫区内使役。
(3)受威胁区必须采取的措施:
①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动员组织有关单位、个人采取防御性措施。
②由畜禽防疫检疫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随时监测疫情动态。
疫区内(包括疫点)最后一头病畜禽扑杀或痊愈后,经过所发病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观察,未再出现病畜禽时,经彻底消毒清扫,由县级以上农牧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报原发布封锁,的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同时写出总结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疫区解除封锁后,对病愈畜禽需视其带毒时间,控制在原疫区内活动,具体办法由当地农牧主管部门制定。
(4)疫病扑灭措施:
当猪群发生传染病时,应尽快作出诊断,明确传染病性质,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一旦病性确定,对假定健康猪可进行紧急预防接种。隔离开的猪群要专人饲养,用具要专用,人员不要互相串门。根据该种传染病潜伏期的长短,经一定时间观察不再发病后,再经过消毒后可解除隔离。
在发生及流行某些危害性大的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划定疫区范围进行封锁。封锁应根据该疫病流行情况和流行规律,按“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封锁是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动物群三个环节采取相应措施。
③紧急预防和治疗
一旦发生传染病,在查清疫病性质之后,除按传染病控制原则进行诸如检疫、隔离、封锁、消毒等处理外,对疑似病猪及假定健康猪可采用紧急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可应用疫苗,也可应用抗血清。
④淘汰病畜淘汰病畜,也是控制和扑灭疫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病死猪风险分析
在饲养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仔猪和种猪的病死,若不妥善处理,将会对周边社会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病死猪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1、病死猪肉潜伏多种病原微生物,特别是人畜共患病原,人接触后易引起发病,甚至死亡。
2、病原微生物在繁殖过程中产生一些毒素和害物质,即使熟制后也无法破坏,食用后易对身体造成危害。
3、病死猪在死前一般都使用过大量的药物治疗,病死猪肉中药物残留十分严重。
4、病死猪肉的脂肪、蛋白质等易腐败变质转化为对人体不利的物质。
5、为去除病死猪异味,不法商常用违禁化学药品浸泡,而且食用违禁化学药品浸泡过的肉品还会降低人体免疫力,诱发癌症。
6、病死猪肉流通过程中易造成疫病的传播。
根据《畜禽卫生防疫条例》和国家防疫部门制定的处理方法对尸体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对病死猪处理方法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号)的要求,同时,畜禽粪便、受污染的物品,也必须在兽医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人员处理完毕后应到消毒室进行消毒后才能离开。
要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处置人员的保护。在处理病死猪之前,处置人员必须要穿戴手套、口罩、防护衣、胶筒靴;处理完后,全身要用消毒药喷雾消毒,再把用过的防护用品统一深埋,胶筒靴要浸泡消毒半天后再使用,如果在处理的时候身体有暴露的部位,就要用酒精或碘酒消毒;如果皮肤有破损者不能参与处置。
2、移尸前的准备。先用消毒药喷洒污染圈舍、周围环境、病死猪体表;再将病死猪装入塑料袋,套编织袋或不漏水的容器盛装;快要临死的猪,则要用绳索捆绑四肢,防止乱蹬,移尸时避免病死猪解除身体暴露部位。
3、降解处理。要远离人群居住地和水源、下风口100米以上。
4、要做好消毒。圈舍、环境、场地、消毒药物可选用有效含氯酸、强碱等制剂,人体体表消毒可选用酒精、酚类等制剂;消毒喷洒程度,以被消毒物滴水为度;移尸途经地必须彻底消毒;凡污染过的猪舍、用具、周围环境必须彻底、反复消毒,每天一次,连续一周以上。
备用发电机柴油储备分析
1、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空化学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到空旷处焚烧。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2、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卤素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充装要控制流速,注意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3、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供气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必要时戴安全防护手套。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4、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污染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污染事故分析
1、事故分析
本项目事故排放指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停运,废水直排的情况。废水直接外排会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污染性影响。
当废水农灌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会出现降解不完全和厌氧腐解,产生恶臭物质和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导致土壤的组成和性状发生改变;作物陡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甚至出现大面积腐烂。此外,土壤对病原微生物的自净能力下降,不仅增加了净化难度,而且易造成生物污染和疫病传播。
废水会散发出高浓度的恶臭气体,轻则降低空气质量、产生异味妨碍人畜健康生存;重则引起呼吸系统的疾病,造成人畜死亡。
未经任何处理的养殖废水中含有大量的微生物,在风的作用下极易扩散到空气中,可引起口蹄疫等疫病传播,危害人和动物健康。
(3)地表水
养殖场中高浓度、未经处理的污水进入自然水体后,使水中固体悬浮物(SS)、有机物和微生物含量升高,导致水质变差。养殖废水中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将通过水体或通过水生动植物进行扩散传播,危害人畜健康。此外,养殖废水中有机物生物降解和水生植物的繁殖大量消耗水体溶解氧(DO),使水体变黑发臭,水生生物死亡,发生水体“富营养化”,这种水体将很难得到恢复。
(4)地下水
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接灌溉土壤,部分氮、磷不仅随地表水体流失,流入江河污染地表水,且会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废水的有害成分进入地下水中,会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失去使用价值。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将极难治理恢复,造成较持久性的污染。
可见事故排污对环境的危害极大,应坚决杜绝项目废水事故排放的发生。
3.6.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确保废水治理措施去除效率,发现去除效率下降时,尽快安排检修。
(2)当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停运时,将废水导入水解酸化池或者调节池(调节池有效容积为300m3,能满足48小时内事故排水的储存),并及时检修。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后,将事故废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3)作好应急计划准备,严禁废水事故外排入地表水。
3、事故应急方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按“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统一指挥,临危不乱,争取时间,减少危害”的原则,建议本项目制定重大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报告提出以下建议方案供参考。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职责与分工
①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主管生产副经理。
成员:主管生产的调度长;生产部、设备部、安环科、保卫科和供应部的主要领导。指挥部设在生产部调度室。
②指挥部职责
1)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培训、演习,做好救援准备工作;
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令,指挥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
4)向主管部门报告和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
5)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做好善后工作;
6)总结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对本预案的有效性、适宜性进行评审。
③指挥部成员分工
总指挥: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令,指挥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授权生产部值班调度在紧急情况下协调处理事故,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负责事故报警及报告,通报救援情况;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协调指挥。
生产科负责人:协助副总指挥处理事故。负责事故信号报警;事故处理的协调工作;事故处理情况报告。
安环科负责人:协助副总指挥处理事故。负责组织安全、环保防范措施的落实。在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对口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污染物监测工作。
保卫科负责人: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和现场保卫及道路管制等工作。
供应部负责人:负责抢险抢修物资的供应、运输,保障必须品的供给。
医疗队:负责现场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2)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项目主要沼气池发生爆炸情况。当发生大量火灾、爆炸事故时,应采取如下应急救援措施:
①发现火灾、爆炸事故者应立即向发生事故的单位、生产调度室、消防救护队报警,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部位。
②发生事故的单位应迅速查明事故情况后报告生产部调度室,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制止事故现场及周围与应急救援无关的一切作业,疏散无关人员,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待当地消防救站到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③生产部值班调度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明事故情况,作好事故处理及抢险抢修等协调工作和应急相关准备工作,并立即报告救援指挥部成员。
④当地消防站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查明情况,采取施救、疏散人员,协助发生事故的单位迅速切断事故源,命令事故区域停止一切明火作业等相应措施。
⑤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状况及危害程度、下达相应的应急救援命令。若事故危及到厂外人员安全时,应通报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地方政府,疏散处于危险区的人员,指导其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
⑥生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的单位查明危险源事故部位及范围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告指挥部后实施。
⑦保卫部门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哨,划分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⑧医院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与消防救护队员配合,积极进行现场救治。
⑨抢险抢修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堵漏或灭火,防止事故扩大,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⑩环保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查明事故污染物浓度和扩散情况,并根据当时的风向判断扩散的方向,对污染物扩散区进行监测分析,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指挥部。
当事故得到控制后,公司总经理应下令成立生产恢复领导小组和事故调查组。
3.6.4风险评价结果
本项目涉及到的事故风险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造成地表水水质超标,因此事故状态时将废水集中储存在水解酸化池或者调解池内,杜绝废水直接排放。
本项目出现疫情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相关规定处理,对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在当地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进行安全处置。
本项目沼气柜及时作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将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程度。
评价结论:本项目出现的环境风险是在可接受的水平,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可行,从环境风险防范的角度认为项目可行。
3.7措施分析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猪舍粪便采取人工干清粪工艺,干清粪比例达到90%以上,养殖场污水包括圈舍冲洗水及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154.272m3/d,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NH3-N、SS、TP。采用集水池→固液分离机→ 水解酸化池→UASB→两级AO池→兼性塘→ 人工湿地工艺,部分回用于绿化以及冲栏,剩余部分达标外排至兰昌沟。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废水经厌氧+好氧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冲栏,剩余部分达标排放,做到综合利用以及达标排放,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另外本项目堆粪场以及个污水处理设施,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也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恶臭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及时清理猪舍粪便、强化消毒措施、科学设计日粮以提高饲料利用率,因地制宜加强场区绿化。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成份主要是NH3和H2S,产生量分别为0.10kg/h、 0.004kg/h。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预测点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场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NH3及H2S最大落地浓度均出现在下风向162m处,分别为0.1413mg/m3、0.0056mg/m3,其中NH3及H2S最大地面占标率最大,为9.42%。
养殖区堆粪场及污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单元边界外300m被划定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共涉及31户农户需实施环保搬迁,但根据建设单位与涉及农户协商的结果,农户均不愿搬迁,均同意本项目建设,并签订了承诺书。结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要求,养殖场场界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养殖场噪声主要为猪只生活叫声、猪舍排气扇噪声和水泵噪声。满足猪只饮食、饮水需要,减少外界噪声等对猪舍干扰,可有效降低猪叫频率;猪舍排气扇、风机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基座加装减振弹簧等降噪、减振措施;污水处理系统中水泵设置在水面以下,并选用高效低噪抽吸泵。本项目场界噪声值昼、夜间均达标,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标准》(GB)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养殖场的猪粪、沼渣及粪渣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置;病死猪只经降解机处理后与猪粪一同外售。废脱硫器由厂家回收,少量医疗废物送具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3.8经济损益分析
3.8.1环保投资分析
工程环保投资的重点放在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置上,占整个环保投资的93.33%,占环保投资的大部分,说明投资有针对性,且抓住了污染治理的重点。从环保投资比例上看,污染物治理投资重点突出,污染物治理效果和环境效益明显,说明拟建项目注重环境保护。
3.8.2环境效益分析
本项目采取了建设污水处理站等环境保护措施后的环境效益,主要体现在环境质量得到适当的保护,可使污染物排放大大减少,环境效益较好。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集水池→固液分离机→ 水解酸化池→UASB→两级AO池→兼性塘→ 人工湿地”工艺处理,部分回用于绿化以及冲栏,剩余部分达标外排至兰昌沟,不会对兰昌沟评价段水体水质产生影响。养猪场每年可以减少排放CODCr 281.9t、BOD5 211.4t、NH3-N 42.3t、SS 84.6t,示范效果十分明显,对保护农村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②通过在场区内种植绿化带,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可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④场内产生的猪粪便及时外售处理,减小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
3.8.3经济效益分析
1、本项目投产后,饲养种母猪6784头、年出栏仔猪108544头。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达2200万元,年利润总额约940万元,直接支援了国家建设,从而取得进一步的社会效益。
2、本项目的投产,将大大增加灵山镇财政收入,并由此促进灵山镇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建设,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
3.8.4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可促进和带动项目实施地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地方和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农业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本项目的建设,可使群众增加经济收入,国家增加税收,稳定社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本项目建设,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可以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
4.1 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再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查方法采取网上公示及发放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为:
日至日在中华环评网(网址/news/gsdc/hpgs/20362.html)上进行了网上公示,包括工程概况、环境影响及控制措施以及公众提出建议的方式等。
建设单位进行了公众问卷调查,到项目周边了解当地居民对本项目的看法。
公示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未收到书面的和电话的反馈意见。
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本项目对场址及周边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对区域内可能受影响的居民进行了调查。被调查者根据调查表设计的问题填写表格,并注明被调查者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内容。
4.3 公众参与组织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查方法采取网上公示与发放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
4.4公众参与意见
在50份问卷中,无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网上公示与发放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网上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即无人对项目建设发表意见。
(2)、问卷调查共发放的50份调查问卷收回50份,回收率为100%。回收的50人中,49人完全支持,占98%,1人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
从上述调查结果分析可以得出,本项目公众反应是良好的,项目的建设得到当地绝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说明,随着中国经济形式的好转,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可以相信,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当地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有积极意义的,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有益的。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区域内无明显环境影响制约因素,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三废”污染源经有效治理、废水综合利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改变地表水评价段、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和环境噪声的现有的功能。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与当地规划相容,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在巴中市平昌县灵山镇金星村的建设是可行的。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俊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平昌县灵山镇金星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8-(传真)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南浦西路1号彩虹花园5栋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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