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 凌媚媚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篮球裁判员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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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广西法治日报》已刊公告
11:27:02&&&来源:&&&责任编辑:罗方荣
  陈昭文、邵兰: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离开原住所,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证据复印件、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河西办公区(梧州市西环路上段29号即龙圩区法院三楼)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该案,届时你们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广西汇荣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陈卫国:
  本院受理(2014)南市民二初字第1号原告阳朔一尺水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丁磊、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杰、广西汇荣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西可高集团有限公司、陈卫国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追加当事人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变更民事起诉状副本、限期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审委会成员)、当事人监督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2014)南市民二初字第1-1号、1-2号民事裁定书、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原告提交证据一套、被告王杰提交证据一套。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坚、相瑛英:
  本院受理原告陈杰诉被告吴坚、相瑛英民间借贷纠纷[(2014)兴民一初字第82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日8时30分在本院2-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钟召英:
  本院受理原告李金迷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提示卡、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关于离婚案件损害赔偿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日9时整在本院龙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靖西县人民法院
  唐荣霞:
  本院受理原告蒋念军与被告唐志华、唐荣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全民初字第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全州县人民法院
  刘介孙: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南宁海西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津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刘介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西民二初字第4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满之日起7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另被告广西津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广西津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天誉投资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伟蓝、潘锦荣、严令山诉你单位加班工资、双倍工资、赔偿金争议案(梧劳人仲案字﹝2014﹞第153-15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上述案件定于日15时30分在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梧州市新兴三路63号五楼)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我公安机关于日在G80高速公路(广州方向)玉林服务区附近,分别从车牌为桂AB9180和桂AC8521的货车上,依法查扣到非法入境的橡胶松紧带贰车次。上述物品无任何合法有效的手续随车,且货主不详。
  现予以公告,限以上货物的货主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有关合法手续到办案单位接受调查,逾期将依法进行处理。
  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广西桂林大森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七星高新区惠客福百货超市:
  本委受理秦国香、黄妹英、龙军平、莫毅权、欧群芳、莫顺珍等6人与你们加班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日15时在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广西桂林市五美路13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桂林瑞昊商贸有限公司、桂林驰誉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柳玉莹与你们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日15时在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广西桂林市五美路13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桂林市叠彩区梦幻绿洲休闲园、钟乔昌:
  本委受理周光明、姚胜、蒋宏立与你们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日15时在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广西桂林市五美路13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我支队民警于日在防城港市钦东高速公路上从车牌号为桂AA6061、桂AA5105的货车上,依法查获无任何合法手续的鸡爪、牛仔骨等物品一批。现限以上货物的货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我支队接受调查,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2836421
  联系人:吴警官、陈警官
  防城港市公安局经济
  犯罪侦查支队
  桂林北京商会:
  本委受理韦强与你单位劳动报酬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桂林市劳人仲案字〔2014〕39号仲裁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超过60日到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桂林市五美路13号)领取,逾期未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西中宝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蒋丽琴与你单位工资福利及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桂林市劳人仲案字〔号仲裁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超过60日到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桂林市五美路13号)领取,逾期未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罗兆华、南宁市鑫德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14)西民二初字第94号原告李荣榜与被告罗兆华、南宁市鑫德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公民代理告知书、公民代理承诺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办公区(南宁市人民西路17号)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黄波、郭小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诉被告黄波、郭小凤、广西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适用简易程序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日9时在本院二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杨春银、吴天崇、罗宗明:
  本院已受理罗宗培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即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凌云县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公告
  我局于日作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撤销钦州市沙井港钰鑫码头项目海域使用权证收回海域使用权的通知》(桂海发〔号)已经生效,日本局向钦州市钰鑫码头开发有限公司颁发的证号为&国海证号&的海域使用权证书(含正、副本)即已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利用该海域使用权证书从事任何经济活动。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注销公告
  合浦富远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注册号:731(1-1)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为:庞富远、庞贵鹏。请各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债务。
  特此公告
  联系人:庞富远
  联系电话:
  合浦富远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日上午10时在南宁市桂春路11-1号简约酒店三楼玉兰厅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无主货物一批。
  标的展示地点:委托方仓库
  标的展示时间:日至日
  以上标的按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在日16时前持相关证件和相应保证金(保证金转入我司指定账户,到账为准)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办公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2号桂盐大厦20楼2003室
  联系电话:(韦生)、(韦女士)
  广西匡联拍卖有限公司
  鉴证公示
  日,唐尚明向我所提出交易鉴证申请,将其位于凭祥市祥龙小区13栋13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凭国用(2010)第0170号,土地面积为274.50m2,用途为住宅用地,东至通道;南至通道;西至詹吉东;北至通道。自见报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的,请向我所提出书面报告,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所将依法给予唐尚明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特此公示
  地址:广西凭祥市北大路三支
  电话:
  邮政编码:532600
  凭祥市土地交易所
  徐昌游(曾用名:徐昌盛):
  你自日至今已连续旷工超过15日,对于你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你负责,我公司与你的劳动关系已自行终止,用人单位有权追究你在工作期间造成的损失。
  特此声明
  广西博业人力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
  桂林市东方舟鸡血玉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周云春、韩光洁、赵智鸿、张三荀、莫伟良等5人与你单位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桂林市劳人仲案字〔、206、207、208、347号共五份仲裁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超过60日到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桂林市五美路13号)领取,逾期未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陈金珠:
  本委受理申请人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陈金珠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劳人仲裁字[2014]第639号仲裁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宁市广园路34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春梅:
  本院受理原告黄盛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大新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林国琼申请宣告杨祥毅死亡一案,经查:杨祥毅,男,日出生,汉族,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大路村人,原住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大路村李屋村50号,于2009年5月杨祥毅外出搭客在广西北海市致人致车失踪,至今未归。经申请人,多方寻找,音讯全无,至今下落不明。林国琼已于日到北海市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也以绑架案立案侦查,至今案件未破。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蓝建平: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堂诉蓝建平民间借贷纠纷[(2014)兴民一初字第90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调解建议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日15时30分在本院2-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韦威首:
  本院受理韦小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武宣县人民法院
  蓝柳斌、何孟:
  本院受理关于原告邓志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于2004年4月、2004年8月、2009年1月分别立案侦办了谢龙章被合同诈骗案、邓仕文合同诈骗案、林传德假冒注册商标案,请涉及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谢龙章、黄志坚;谭胜文、邓仕文;林传德)于日前,到我分局经侦大队协商处理涉案财物等问题,逾期未到,我单位将对涉案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
  罗永辉:
  本院受理何玉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合民初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山市人民法院
  李远林:
  本院受理原告陈继坤诉被告李远林民间借款纠纷一案,因李远林去向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谢凤玉:
  本院受理原告曾克明诉你及熊红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江县人民法院
  古建国:
  本院受理关于原告黄丽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关于在G7211泉南高速公路柳南段
  实施交通管制的公告
  根据广西已建成的高速公路通信联网化要求,泉南高速公路三岸互通至K段进行地下光缆施工,结合原外环高速建成统一的接入环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1、管制时间:日7时&&日18时。
  2、管制路段:三岸互通至K段。
  3、管制方法:封闭超车道(具体方向根据现时交通状况而定,双车道改为单车道通行。)
  4、管制时段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使用交通监控技术设备对交通秩序进行监管。
  5、请行经管制区域路段的所有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必须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管理,严格按照各类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违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通告敬请广大市民及汽车驾驶员留意,由于交通管制给您的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
  ▲下列户口簿遗失:
  姚成院32415
  ▲下列行驶证遗失:
  胡桂言桂FNF296
  韦作健桂MH2816
  赵川桂14-74622
  赵常东桂L-8C718
  ▲下列其他证件遗失:
  ●梁浪、赵群艳遗失税收通用完税证(第三联)票号,现声明作废。
  ●韦国超遗失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桂平市支公司英才卡B,号码为6108,声明作废。
  ●南宁市鼎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遗失3号印章与号公章准刻证,声明作废。
  ●文明遗失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发票第二、三、四联声明作废,由该单证遗失造成的后果与安盛天平保险公司无关。
  ●陈煌遗失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发票第三联声明作废,由该单证遗失造成的后果与安盛天平保险公司无关。
  ●扶绥盛世通数码手机城遗失税务登证(正本).桂地税扶字002,声明作废。
  ●赵新兰遗失电动自行车牌,车牌号:扶绥02059,声明作废。
  ●邓燕和遗失桂RTK066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证号,声明作废。
  ●杨勇进遗失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证,证号2009576,声明作废。
  ●陆勇强遗失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证,证号3001058,声明作废。
  ●梁育皆遗失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证,证号0009617,声明作废。
  ●程维遗失中国银行工作证,证号:,声明作废。
  ●凌惠红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证号:16,声明作废。
  ●陈伟良遗失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证,证号:9005591,声明作废。
  ●广西贵港市通盛物流有限公司遗失桂R07199车道路运输营运证(正、副本),证号,声明作废。
  ●禤德悦遗失学小车发票壹张,号码是:F,声明作废。
  ●韦群荣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26,声明作废。
  ●蓝毓行遗失残疾证,证号:,声明作废。
  ●陆荣膑遗失马山县周鹿镇红彬超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副本,许可证号:,声明作废。
  ●韦明哲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证号为:I,声明作废。
  ●韦彩和遗失残疾证,证件号码:,声明作废。
  ●广西富满地农资连锁配送有限公司武鸣分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证号为:桂国税字264号,现声明作废。
  ●广西富满地农资连锁配送有限公司武鸣分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证号为:桂地税字264号,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潭头乡红岭村红岭屯万绍刚遗失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融集用(19966)第14-04-01-12号,声明作废。
  ●李渊玲遗失准迁证,证号:桂准字,特此声明。
  ●韦冠东遗失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证号:桂教G0028,特此声明。
  ●严帮开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
  ●宜州市石皇山天然山泉水厂遗失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QS。
  ●宜州市石皇山天然山泉水厂遗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QS。
  ●黄保华遗失残疾证,证件号为:,声明作废。
  ●蒙国庆遗失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一本,证号为:,现声明作废。
  ●蒙伟遗失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一本,证号为:,现声明作废。
  ●磨燕平遗失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一本,证号为:,现声明作废。
  ●磨燕平遗失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一本,证号为:42,现声明作废。
  ●何燕红遗失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一本,证号为:,现声明作废。
  ●平南县永浩文体用品有限公司遗失285号营业执照副本,声明作废。
  ●何日伟遗失桂RMR366车号道路运输证,声明作废。
  ●陈昌飞遗失桂R8161170号道路运输证,声明作废。
  ●廖择恒遗失华安保险贵港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单号:4002789)保单正本1份,流水号:;保险发票(第一联)1份,流水号:;保险内置标志1份,流水号:,声明作废。
  ●广西禾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遗失桂国税字349号税务登记证(副本),声明作废。
  ●广西禾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遗失桂地税字349号税务登记证(副本),声明作废。
  ●朱发忠遗失道路运输证,编号为,声明作废。
  ●田林县八桂瑶族乡弄瓦村岩好屯的李茂雄遗失编号为B451000395799、证号为1210030043;编号为B451000395800、证号为1210030044;编号为B451000401449、证号为1210030144的林权证,声明作废。
  ●凌敏遗失宁明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凤凰苑A号楼第7层702号房登记时间日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宁房预城中字第1306052号,现声明作废。
  ●更正:本院刊登在日的《广西法治日报》第4版(2014)城中民二初字第857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诉被告朱达成、吴莹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时间为日15时30分的公告,现更正为日15时30分。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日第3版刊登的公告,被告姓名&牟玉婷&应为&牟玉亭&,特此更正。
  田东县人民法院
  蓝瑞合:
  本院受理原告蓝诚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忻城县人民法院
  粟永进:
  本院受理原告赖东梅诉被告粟永进离婚纠纷[(2014)兴民一初字第59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等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五塘人民法庭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莫梽生:
  本院受理原告杨孚国诉被告莫梽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江民一初字第259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广西玉林市山大叔养殖专业合作社:
  本院受理原告廖泽福与被告翁甲辉、广西玉林市山大叔养殖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被告翁甲辉不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2013)玉区法民初字第159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状主要内容如下:一、撤销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作出的(2013)玉区法民初字第159号民事判决,并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廖泽福对上诉人翁甲辉的诉讼请求;二、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廖泽福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广西田林富民糖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志谊、原告杨华、原告黄松领、原告黄海浪、原告岑景金、原告班秀吉、原告陈义华、原告杨永统、原告韦显朝与被告广西田林富民糖业有限公司甘蔗种植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原告杨志谊、原告杨华、原告黄松领、原告黄海浪、原告岑景金、原告班秀吉、原告陈义华、原告杨永统、原告韦显朝提交的(2013)田民二初字第92号、(2013)田民二初字第93号、(2013)田民二初字第94号、(2013)田民二初字第95号、(2013)田民二初字第96号、(2013)田民二初字第97号、(2013)田民二初字第98号、(2013)田民二初字第101号、(2013)田民二初字第103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田林县人民法院
  杨杰:
  本院受理原告甘庆富与被告杨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玉区法民初字第8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曾欢:
  本院受理原告郑运畴与被告曾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玉区法民初字第12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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