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2014年有没有玉米丰产坊建设机收玉米秸秆还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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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怀仁县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政发〔2014〕50号
怀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仁县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搞好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玉米机收和秸秆还田水平,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晋农机财字〔2014〕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怀仁县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怀仁县人民政府&&&&&&&&&&&&&&&&&&&&&&&&&&&&&&&&&&&&&&&&&&&&&&&&&&&&&日
&&& 抄送:朔州市人民政府,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机局,市财政局,&&&&&&&&& 市农机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怀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怀仁县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
&&& 为保证我县现代农业2014年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的顺利开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100万亩玉米丰产方建设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4〕12号)和《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晋农机财字〔2014〕68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和补贴方式&&& 1、实施原则。坚持集中连片,向农机化示范乡(镇)、村倾斜,向玉米收获机多的乡(镇)、村倾斜,向农业生产示范乡(镇)、村倾斜。&&& 2、补贴对象。项目区内参与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的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受益人是项目区农户。&&& 3、补贴标准。实行差价收费,项目区内作业承担者按每亩低于市场价30元向农民收取作业费,其30元差价由县财政补助。&&& 4、补贴方式。先作业后补贴。补贴额按作业后验收核定面积计算,由县财政局直接支付给作业任务承担者。&&& 二、实施内容和范围&&& 1、实施内容。每个项目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000亩,在玉米机械化收获的同时完成秸秆还田作业,不允许人工摘穗后的秸秆粉碎还田作业。&&& 2、实施区域。规划在全县9个乡镇35个村实施,项目总面积4万亩。其中:云中镇30O0亩、何家堡乡22O0亩、新家园乡85O0亩、金沙滩镇90O0亩、亲和乡65O0亩、海北头乡28O0亩、马辛庄乡35O0亩、毛皂镇30O0亩、河头乡15O0亩。&&& 三、实施办法&&& 1、作业任务落实&&& 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均为实施项目作业的主体,平等享有承担作业任务的权利。项目实施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结合本地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拥有的机具数量,填写《项目实施区域规划表》(以村为单位),向县项目领导组申报。经县项目领导组审定批复后,以文件形式下达项目作业任务。项目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落实作业任务,组织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进行作业和面积核实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制手段。项目村要与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签订作业任务合同。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机具实行属地作业,服从乡(镇)政府调度,所承担的项目作业任务不得委托或转包给他人。&&& 2、机具资格确定&&& 作业机具必须在怀仁县农机监理站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具有秸秆还田功能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3、作业面积登记、汇总及验收&&& 玉米机收秸秆还田在作业过程中,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要给农户出具收款收据(格式由县农机服务中心制定,一式二份,一份农户留存,一份作业者留存),各项目村要组织农户、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认真填写《怀仁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面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及时签字确认。对土地发生流转的,要以实际经营人登记,村委会要出具证明。所有签字或盖章必须由当事人完成,不得代签代办。&&& 《登记表》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确认后,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县农机服务中心要对公示位置和现场拍照并留存。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或有问题的,要限期加以整改,整改后必须再次张榜公示。&&& 乡(镇)政府要在认真核实《登记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准确填报《怀仁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面积核验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经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签字确认,加盖乡(镇)公章,及时向县项目领导组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附有效的《登记表》和《汇总表》。&&& 县项目督查验收组接到乡镇书面验收申请,及时组织验收工作。验收时要认真检查《登记表》、复核《汇总表》,实地查看作业质量。&&& 四、作业技术规范&&& 按《怀仁县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技术规范》执行。&&& 五、项目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强化作业补贴资金的兑付管理工作。项目验收后,县农机服务中心及时编制《怀仁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补贴资金支付表》(以下简称《支付表》),连同《登记表》和《汇总表》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依据《支付表》,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承担项目区作业任务的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六、实施进度&&& 1、2014年8月―9月,参照省实施方案和计划任务编制全县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上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 2、2014年10月―12月,组织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进行作业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3、2014年12月―2015年6月,检查验收并兑付补贴资金。&&&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组”,负责项目任务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工作,具体做好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范、验收办法和制度(包括记录制度、签字制度、反馈制度)等文件的编制,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验收。领导组要与项目实施乡镇,项目实施乡镇要与项目实施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组& 长:刁少波&& 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齐& 雷&&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治军&&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余治山&& 县财政局局长&&&&&&&&&&&&&&&&&&&&&&&&&&&&&&&&&&&&&&&&王秀东&& 云中镇镇长&&&&&&&&&&&&&&&&&&&&&&&&&&&&&&&&&&&&&&&&刘兴中&& 何家堡乡乡长&&&&&&&&&&&&&&&&&&&&&&&&&&&&&&&&&&&&&&&&张永峰 &&金沙滩镇镇长&&&&&&&&&&&&&&&&&&&&&&&&&&&&&&&&&&&&&&& 黄& 峥&& 新家园乡乡长&&&&&&&&&&&&&&&&&&&&&&&&&&&&&&&&&&&&&&&&司永红&& 亲和乡乡长&&&&&&&&&&&&&&&&&&&&&&&&&&&&&&&&&&&&&&&&夏寒冰&& 海北头乡乡长&&&&&&&&&&&&&&&&&&&&&&&&&&&&&&&&&&&&&&&&彭耀武&& 河头乡乡长&&&&&&&&&&&&&&&&&&&&&&&&&&&&&&&&&&&&&&& 张贵荣& &马辛庄乡乡长&&&&&&&&&&&&&&&&&&&&&&&&&&&&&&&&&&&&&&&&李剑星& &毛皂镇镇长&&&&&&&&&&&&&&&&&&&&&&&&&&&&&&&&成& 员:武生成&& 县纪检委正科级检查员&&&&&&&&&&&&&&&&&&&&&&&&&&&&&&&&&&&&&&&&陈& 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薛建国&& 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石仲元&& 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兴波&& 县农机服务中心纪检组长&&&&&&&&&&&&&&&&&&&&&&&&&&&&&&&&&&&&&&& 纪& 红&& 云中镇副镇长&&&&&&&&&&&&&&&&&&&&&&&&&&&&&&&&&&&&&&& 张秀峰& &何家堡乡副乡长&&&&&&&&&&&&&&&&&&&&&&&&&&&&&&&&&&&&&&& 张志栋& &金沙滩镇副镇长&&&&&&&&&&&&&&&&&&&&&&&&&&&&&&&&&&&&&&& 陈永全& &新家园乡副乡长&&&&&&&&&&&&&&&&&&&&&&&&&&&&&&&&&&&&&&& 李世师&& 亲和乡副乡长&&&&&&&&&&&&&&&&&&&&&&&&&&&&&&&&&&&&&&& 张& 兴& &海北头乡副乡长&&&&&&&&&&&&&&&&&&&&&&&&&&&&&&&&&&&&&&&&李& 飞&& 河头乡副乡长&&&&&&&&&&&&&&&&&&&&&&&&&&&&&&&&&&&&&&&&池大杰&& 马辛庄乡人大主席&&&&&&&&&&&&&&&&&&&&&&&&&&&&&&&&&&&&&&& 王大盛&& 毛皂镇副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李治军兼任。&&& (2)加强技术指导。成立由农机、农业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制订全县技术操作规程,下乡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组& 长:薛建国&& 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夏卫东&& 县农机服务中心工程师&&&&&&&&&&&&&&&&&&&&&&&&&&&&&&&&&&&&&&& 彭& 彪&& 县农机服务中心工程师&&&&&&&&&&&&&&&&&&&&&&&&&&&&&&&&&&&&&&&&张鹏云&& 县农机服务中心工程师&&&&&&&&&&&&&&&&&&&&&&&&&&&&&&&&&&&&&&&&刘志刚&& 县农机服务中心工程师&&&&&&&&&&&&&&&&&&&&&&&&&&&&&&&&&&&&&&& 符美兰& &县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2、加强督查验收&&& 成立“项目督查验收组”,县农机服务中心会同县纪检、财政和相关乡镇组织人员包片、包村进行督查验收。&&&&&&&&&&&&&&&&&&&&&&&&&&&&&& &第一组:负责金沙滩镇、云中镇、何家堡乡&&&&&&&&&&&&&&&&&&&&&&&&&&&&&&&&组& 长:薛建国&& 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成& 员:陈东辉&& 县纪检委副科级检查员&&&&&&&&&&&&&&&&&&&&&&&&&&&&&&&&&&&&&&& 刘浩芳&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纪& 红&& 云中镇副镇长&&&&&&&&&&&&&&&&&&&&&&&&&&&&&&&&&&&&&&& 张秀峰& &何家堡乡副乡长&&&&&&&&&&&&&&&&&&&&&&&&&&&&&&&&&&&&&&& 张志栋&& 金沙滩镇副镇长&&&&&&&&&&&&&&&&&&&&&&&&&&&&&&&&&&&&&&& 夏卫东&& 县农机生产指导站站长&&&&&&&&&&&&&&&&&&&&&&&&&&&&&&&&&&&&&&& 张鹏云&& 县农机投诉站站长&&&&&&&&&&&&&&&&&&&&&&&&&&&&&&&&第二组:负责海北头乡、河头乡、马辛庄乡、毛皂镇&&&&&&&&&&&&&&&&&&&&&&&&&&&&&&&&组& 长:石仲元&& 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武生成& &县纪检委正科级检查员&&&&&&&&&&&&&&&&&&&&&&&&&&&&&&&&&&&&&&&&刘指军&& 县财政局担保中心主任&&&&&&&&&&&&&&&&&&&&&&&&&&&&&&&&&&&&&&& 张& 兴&& 海北头乡副乡长&&&&&&&&&&&&&&&&&&&&&&&&&&&&&&&&&&&&&&& 李& 飞&& 河头乡副乡长&&&&&&&&&&&&&&&&&&&&&&&&&&&&&&&&&&&&&&& 池大杰&& 马辛庄乡人大主席&&&&&&&&&&&&&&&&&&&&&&&&&&&&&&&&&&&&&&& 王大盛&& 毛皂镇副镇长&&&&&&&&&&&&&&&&&&&&&&&&&&&&&&&&&&&&&&&&孟兰英& &县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彭& 彪&& 县农机推广站站长&&&&&&&&&&&&&&&&&&&&&&&&&&&&&&& 第三组:负责新家园乡、亲和乡。&&&&&&&&&&&&&&&&&&&&&&&&&&&&&&& 组& 长:魏兴波&& 县农机服务中心纪检组长&&&&&&&&&&&&&&&&&&&&&&&&&&&&&&& 成& 员:陈永茂& &县纪检委副科级检查员&&&&&&&&&&&&&&&&&&&&&&&&&&&&&&&&&&&&&&& 赵海平&& 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陈永全&& 新家园乡副乡长&&&&&&&&&&&&&&&&&&&&&&&&&&&&&&&&&&&&&&& 李世师&& 亲和乡副乡长&&&&&&&&&&&&&&&&&&&&&&&&&&&&&&&&&&&&&&& 刘志刚&& 县农机鉴定站站长&&&&&&&&&&&&&&&&&&&&&&&&&&&&&&&&&&&&&&& 王民忠&& 县农机监理站站长&&& 项目督查验收组严格按照验收办法和制度,认真督查项目实施进度,抽查核实作业面积、作业质量,随机走访项目区农户每村3-5户,实地抽查面积不得低于项目计划任务的10%。&&& 3、实行动态管理&&& 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实施乡镇每周三向县农机服务中心上报《怀仁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乡镇进展动态报表》,直到4万亩任务完成为止。县农机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根据上报内容随时抽查作业情况,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立即作废其当年玉米秸秆还田作业记录,取消今后三年参加玉米秸秆还田作业补贴资格。县农机服务中心根据乡镇上报数据,及时汇总上报《怀仁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进展动态报表》。&&& 4、搞好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对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优越性,提高农民认知程度和接受能力。强化技术培训,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时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5、严格资金管理&&& 县农机服务中心建立以《登记表》、《汇总表》和《支付表》为主要内容的“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档案”;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工作任务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补贴资金使用台账》,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补贴资金要直接支付给承担作业的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发放到位。&&& 6、认真监督检查&&& 县农机服务中心和财政局要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资金及时兑付、有效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机服务中心要会同财政、纪检和相关乡镇组织人员包片、包村,督查项目实施进度,抽查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八、项目绩效考核&&&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财政局和农机服务中心要对项目乡镇和村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县农机服务中心要组织项目乡镇按照2014年省级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要求做好自评工作,按时上报自评报告和项目工作总结。&&& 举报电话:(县纪检监察室)&&&&&&&&&&&&& (县农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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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代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农机中心 发布时间: 16:05:47 阅读:1080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玉米生产机械化水平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进一步推动我县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根据省农机局安排我县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完成4万亩机收秸秆还田作业项目任务,特制定《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代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为保证我县2014年中央现代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顺利实施,参照《山西省农机局制定的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和任务
根据省农机局安排给我县的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任务,经县项目领导组研究确定,今年在全县8个乡镇实施,项目总面积4万亩。每亩补贴30元,资金总额120万元。
二、项目实施原则和补贴方式
(一)整村推进。每个项目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000亩。
(二)项目区内作业任务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倾斜。
(三)实行差价收费。项目区内作业承担者按每亩低于市场价30元收取作业费,其30元差价由财政补助。
(四)先作业后补贴。作业结束后,按验收核定面积计算补贴额,由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作业任务承担着。
三、项目的组织管理及职责
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是一项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其收益人是项目区农户。
县项目领导组,负责统筹组织安排全县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计划任务的下达、项目执行的督导和重点抽查等工作。
县农机中心、财政局承担项目任务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工作,具体做好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范、验收办法、绩效考评等文件的编制,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管理、作业质量监督、技术服务、检查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工作。
项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各乡镇农机分管领导和农机管理人员具体完成好项目任务分配、各类表格汇总和信息报送、实施村区域规划。实施村村委主任负责搞好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进行作业合同签定,组织作业和面积核实等工作。
四、项目实施区域的规划
项目实施乡、镇要根据玉米种植面积和机械化作业条件坚持民主、公平、科学、透明的原则,组织项目实施村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区域规划等工作,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各实施村。项目实施区域的规划要重点向农机化示范村倾斜。并认真填写《项目实施区域规划表》。(见附件3)报项目部汇总。
五、项目作业任务的落实
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均为实施项目作业的主体,作业任务的安排要以其机具数量、技术性能、工作效率、操作手技能、作业报价和作业立地条件等因素作为重要依据。项目实施乡、镇、村科学地将作业任务落实到农机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承担的项目作业任务不得委托或转包给他人进行作业。
项目村要与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签订作业任务合同。
项目乡、镇项目区的调整变更要及时报县农机部门审核批准,各县要将调整变更情况报省、市推广总站备案。
项目乡、镇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分配见附件1.
六、项目作业技术要求
各级管理组织部门和作业服务者要严格按照《代县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技术规范》要求(见附件2),规范作业、安全生产。
项目要求在玉米机械化收获的同时完成秸秆还田作业,不允许人工摘穗后的秸秆粉碎还田作业。
七、项目作业面积的登记和汇总
在作业过程中,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要给农户出具收款收据(格式由县农机部门制定,一式二份,一份农户留存,一份作业者留存。)各项目村要组织农户、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认真填写《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面积登记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及时签字确认。对土地发生流转的,要以实际经营人登记,村委会要出具证明。所有签字或盖章必须由当事人完成,不得代签代办。&&&
《登记表》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确认后,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乡镇管理部门要对公示位置现场拍照并留存。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或有问题的,要限期加以整改,整改后必须再次张榜公示。
乡(镇)政府要在认真核实《登记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准确填报《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面积汇总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经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签字确认,加盖乡(镇)公章。
八、项目检查验收
项目作业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由项目领导组负责安排项目验收组进行验收。
(一)验收内容
1.项目区规划和机收配备情况、作业合同签订情况。
2.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情况:各乡镇作业情况《汇总表》、《登记表》,数据填写、签章手续、公示情况、是否规范齐全。
3.面积核实:按照乡、镇所报作业面积实地深入项目村。每村至少抽查3&5户,实地测量面积不少于作业面积的20%。
4.作业质量检查。参照《代县2014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技术规范》的规定,查看作业质量是否达标。群众是否满意。
(二)验收办法
采取填写验收表格形式进行记录。如验收合格由检查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留档。如验收不合格,验收组当场出具验收整改意见书,反馈至项目实施乡镇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由验收组再次进行验收,做到合格为止。
九、项目资金管理
县财政部门要强化作业补贴资金的兑付管理。项目验收后,县农机部门要根据验收结果,及时编制《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补贴资金支付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支付表》),连同《登记表》和《汇总表》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依据《支付表》将补贴资金以一卡通形式直接支付给承担项目区作业任务的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因客观原因而导致的未完成的项目任务或因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任务的乡、镇,不得兑付补贴资金,剩余项目资金由项目领导组报请县政府批准结转下一年度实施,并报市农机局、财政局备案,
十、项目实施进度
2014年9月,项目县农机、财政部门参照省级实施方案和计划任务编制本县实施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后,由政府办发文下达各项目实施乡、镇。同时向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
2014年9月-12月,由各项目乡、镇组织实施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完成作业任务。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并兑付补贴资金,同时进行项目工作总结和汇总,并积极准备有关项目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代县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代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施福喜&县政府副县长
&& &副 组 长:康永哲&县政府办副主任
&&&&&&&&& 李勇刚&县财政局局长
&&&&&&&&& 魏俊文&县农委主任
&&&&&&&&& 靳补威&县农机中心负责人
成&&& 员:张虎旺&县监察局副局长
&&&&&&&&& 任鸿权&反贪局副局长
&&& &&&&&&王玉海&上馆镇镇长
&&&&&&&&& 郭耀东&阳明堡镇镇长
&&&&&&&&& 刘吉文&枣林镇镇长
&&&&&&&&& 张国文&聂营镇镇长
&&&&&&&&& 李海东&磨坊乡乡长
&&&&&&&&& 孙润民&峪口乡乡长
&&&&&&&&& 梁瑞平&新高乡乡长
&&&&&&&&& 周&伦&雁门关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项目部,项目部设在县农机服务中心。
项目经理:靳补威(兼)
副 经 理:赖喜生&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郑文斌&齐海燕&张建伟&王树青&杨建明&
&&&&&&&&&周有福&尹志华
项目部主要负责项目规划、项目实施、监管、考评、技术培训、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县纪检部门要选配专人从项目源头参与实践,全程监管。
项目实施各乡镇和项目实施村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负责落实作业任务,规划本辖区范围内的作业区域,组织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进行作业,并负责作业面积核实工作。
县项目领导组要与项目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乡(镇)政府要与项目村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精心组织实施
推广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技术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县农机部门要做好玉米收获机械的摸底登记工作,保证作业机具的数量;要摸清本地玉米种植情况和可机收面积,为乡(镇)、村组织农机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生产作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搞好技术服务和宣传培训
县农机推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做好项目乡、镇实施人员的技术培训和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做好新机型的性能跟踪考核。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对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好处和优越性,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科普单行材料,及时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四)保障工作经费
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工作任务需要,给农机部门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项目规划编制、机具落实、面积核实、表格印刷、补贴信息档案建立、技术服务、宣传培训、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督查、检查验收、绩效考核等支出。
(五)严格资金管理
农机部门要建立以《登记表》、《汇总表》和《支付表》为主要内容的&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档案&;财政部门要建立《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补贴资金使用台帐》。
补贴资金要直接支付给承担作业的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项目实施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要做到及时拨付,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
(六)实行动态管理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乡、镇要及时上报《2014年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进展动态报表》(见附件7)。县农机中心也要及时组织交流工作经验,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的科学有序实施。
(七)认真监督检查
县农机和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资金及时兑付、有效使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机部门要严格依照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各项目乡、镇《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重点在项目准备阶段和作业高峰期进行督查,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并将每次督查情况形成报告报省、市农机推广总站。督查中要查看项目乡、镇项目工作布置、实施、检查、验收等的原始资料(包括文件、会议记录、通知、便函、工作记录等)。重点检查项目区规划、机具准备情况、实施进度、作业质量、作业登记手续、面积核实等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领导组提出书面的限期整改意见。
县农机部门要会同财政、纪检和相关乡、镇组织人员包片、包村,督查项目实施进度,抽查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1.2014年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任务分配表
2.2014年代县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技术规范
3.&& 乡(镇)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
区域规划表
4.代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面积登记表
5.代县XX乡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面积
6.代县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作业补贴资金支付表
7.2014年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进展动态报表
2014年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任务分配表
收获机数量
任务数&&&&&&& (亩)
补助金额 (万元)
注:收割机数量截至日前注册检验合格的车辆。
2014年代县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作业技术规范
为了规范代县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技术,提高应用水平,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代县玉米种植生产具体情况,为推广应用玉米机收技术,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指导,特制订本技术规范。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代县范围内作业的自走式、悬挂式和玉米、小麦两用联合收获机(带粉碎还田)。
& 二、作业条件
(一) 机具、人员要求:凡参加作业的收获机必须是参加农机部门年度检验合格的车况良好的机车,而且参加作业时,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 作业要求:作业区玉米种植行距应在40-60cm范围内,待收玉米应满足下列要求,玉米籽粒含水率小于30%,茎秆含水率70%左右,植株倒伏率小于5%,最低结穗高度大于60cm,果穗下垂率小15%。
(三) 作业地块要求:作业地块的长度应大于5倍机车长度,宽度应满足方便作业机车掉头等作业要求,地面坡度小于8,且没有树桩、水沟、石块等障碍物。
三、 作业准备
3.1 按照机具《使用说明书》要求和农艺要求,对机组进行班前保养及必要的调整。
3.2 对待收玉米地块的各种情况作充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机车安全作业。
&四、 技术要求
(一) 玉米收获和秸秆还田必须同时作业,不允许人工摘穗后,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完成项目任务,但可配套实施符合当地实际的其它耕作措施。收获作业中果穗落粒损失率小于2%、果穗落地损失率小于3%、籽粒破碎率小于1.5%、茎秆切碎长度小于15cm、茎秆切碎长度合格率大于90%、割茬高度小于15cm、苞叶剥净率大于70%、使用可靠性大于90%。
(二) 机车在起步、转弯或倒车时,应先鸣喇叭示意,并仔细观察机组前后左右情况,提醒闲杂人员远离作业机组。
(三) 作业时,注意观察玉米行是否对准割道中心,注意果穗升运过程的流畅性,以免卡住、堵塞;随时观察果穗箱充满程度,及时倾卸果穗,以免果穗满箱后溢出或卸粮时卡堵现象;随时观察还田锤爪是否打土和碎茬刀的入土深度等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停车调整、排除。
(四) 作业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停车,若非停不可时,应先停止机组前进,让收获机继续运转30秒左右,然后再切断动力输出轴的动力,以减少再次启动时的果穗断裂和籽粒破碎现象的发生。
(五) 机组行进过程中,驾驶员应灵活操作拖拉机的提升手柄,使秸杆切碎和破茬机构适应田块的要求,以免锤爪打土和除茬深度过大,而造成刀具的早期磨损。
(六) 机组到达地头时,不应立即减速,应使之继续高速前进一段距离,以提高秸杆切碎、根茬破碎的作业质量,达到指标要求。
(七) 作业时应随时观察拖拉机的各种仪表,注意水温、油温和油压是否正常,倾听机组有无异音,一旦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
五、 安全规则&
(一) 牵引运输时,收获机的驾驶台上不准坐人。
(二) 作业中摘穗辊或剥皮辊堵塞时,禁止用手清理茎秆。
(三) 前传动轴附近不准站人, 禁止跨越正在旋转的传动轴。
(四) 地头转弯及排除故障时必须切断动力。
(五)禁止机组在工作时和未完全停止运转前排除故障、清除杂物、检查保养等。检修摘穗辊、拨禾链、切碎器、链条、链轮等运动部位的故障时,严禁任何人员转动传动机构。
(六)工作期间,禁止驾驶人员饮酒,禁止驾驶员在过度疲劳、睡眠不足、健康状况不好的情况下驾驶机组。
& 六、 维护保养
(一) 悬挂式玉米收获机作业季节完成后,应将收获机各部分随即卸下,按折卸顺序置于库房内封存保管。
(二) 清除机具外部泥土、秸秆、杂草、油污等杂物。
(三) 检查各部件,对掉漆的部位应涂漆防锈、对磨损严重或损坏的部分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四) 各部位的皮带、弹簧要消除张紧力,使其处于自然长度状态,以防变形失去原有性能。
(五)凡应卸下的链条,应立即清洗干净,然后浸泡在机油中予以保管,以免锈蚀。
(六) 对于外露齿轮、摘穗辊等部件应涂油防锈。
(七) 存放秸杆还田、除茬装置时,应将其垫起放平,切忌不要以地轮作支撑点存放,以防变形。
(八)如无库房,必须在室外存放时,应选择地势较高且干燥的位置,并用帆布或塑料布等物予以遮盖,防止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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