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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图网提示:趣图网quutoo.net收集的的偷拍自拍美女小便图来源于网络,如果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我们立刻整理!第一次在铁血发帖。大陆3岁小女孩香港街头小便这件事众说纷纭。而论坛流行的视频和图片个人觉得并不完整,是非对错好像并不如以前的帖子说的那样。首先一个问题就是小孩好像并不是在拉尿,而是拉屎。女孩母亲也并非为小孩接住尿,而是小孩拉完屎后给小孩擦屁股而已!!!另外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受了伤。小孩父亲在抢夺储存卡过程中的确比较粗暴。有人说国外也很多人随地大小便,所以这不算什么!!最近还流行强奸呢!!中国是否要跟上呢??至于港人是否多事!是否蓄意敌视大陆人!!其实不是问题的核心!!大陆游客是否有别人多事的理由和敌视的原因可能更重要。毕竟在别人地方,入乡随俗是我国自古就有的习俗。尊重别人的风俗习性,文明习惯才是对别人的尊重。当你都不尊重别人时,谈何让别人尊重???小孩父母抢夺相机的行为也较为粗暴。虽然心情可以理解,不过如果一开始开口向对方要求删除照片未必就会有后来的事发生!!!后来港人之所以围观,并且多人出来阻止小孩父母离开也是因为抢相机的行为。
完整的来看,就是小女孩当街大便,然后被记者拍照(好像是壹周刊记者),小女孩父母冲过去暴力抢夺照片(其实先开口问是否可以删除照片,对方未必拒绝),路人不满小孩父母举动出面阻止,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虽然港人未必好,但是当街大便的确不是文明行为,也违反香港法律。小孩父母抢夺相机,情有可原,但是的确不对。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吃亏一方!!!虽然我们可以说港人故意刁难,没事找事。但是个人认为小孩父母的确有太多欠妥之处!!其实将心比心,你哥哥带他小孩(你的侄子)到你家玩,结果你侄子在你家客厅就地大便。你可能不会对他们发火,但是你心理不会是兴高采烈的吧!!!不爽是人之常情!!! “其实将心比心”你的女儿小便时被别人拍照,你会很乐意接受,不会做“欠妥”的事情?我只能说你太伟大了,换了我绝对做不到,那样的情况别说是抢存储卡了,先打了那狗日的再说,否则白做男人几十年了。
和其他城市一样,我们的城市也不欢迎当众大小便的行为,这是内地父母让小孩把街道当厕所的视频,引发众怒的一个原因。但当一个白人做出同样举动时,人们似乎只是摇摇头,小声说:“噢,这些疯狂的外国人。”但这里还有些其他因素在作怪,大概和很多香港人根深蒂固的看法有关。它源于历史、文化和语言。历史方面的原因是,香港作为殖民地被英国统治了一个半世纪,而且香港是个港口兼中途歇脚点,所以西方人常常被视为游客,即使他们是香港居民,仍然让人觉得不会久留。因此人们对他们的衡量标准就会降低,即使有时候这样并不合理。香港人大体上也对西方文化比较熟悉。他们认为西方人崇尚自由,但遵守法律和礼仪。喝醉了就在繁忙的大街上当众方便,这显然谈不上文明礼仪,但香港人对西方人的这一做法却予以一定程度的宽容,而没有把这种宽容给予内地人。至于语言方面,不久前我曾在旺角一家餐厅做过实验。我对同行的一名内地朋友说,西方人更容易得到更好的服务。我的朋友用普通话向服务员要一杯水,可水一直没送过来。我一要,水立刻就送来了。游客有好坏之分,不论他们从哪里来。或许外国政府应该向内地政府学习,向出国旅行的公民提供信息,要求他们尊重当地法律和文化。香港人也应该对游客一视同仁。那些做出不文明行为的西方人也该被发布到YouTube上露露脸了
完整的来看,就是小女孩当街大便,然后被记者拍照(好像是壹周刊记者),小女孩父母冲过去暴力抢夺照片(其实先开口问是否可以删除照片,对方未必拒绝),路人不满小孩父母举动出面阻止,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虽然港人未必好,但是当街大便的确不是文明行为,也违反香港法律。小孩父母抢夺相机,情有可原,但是的确不对。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吃亏一方!!!虽然我们可以说港人故意刁难,没事找事。但是个人认为小孩父母的确有太多欠妥之处!!其实将心比心,你哥哥带他小孩(你的侄子)到你家玩,结果你侄子在你家客厅就地大便。你可能不会对他们发火,但是你心理不会是兴高采烈的吧!!!不爽是人之常情!!! 如果是你在我家客厅大便,我抽死你丫的.如果是你三岁的儿子,而又找不到厕所,拉了也就拉了,难不成为了所谓的文明和素质,让小孩子拉裤吗?你这是维护了大人的文明和素质了,你想到小孩子的感受吗?遇到这种事要是你怎么办?让自己的孩子憋着去找厕所?途中拉到裤子里,然后香港人依旧笑话你没素质,甚至会比现在还不堪.
问题是,在大陆,随意随地大小便也属于不文明现象,也会被鄙视,也会受到处罚,这和香港没有任何区别。讨论这件事的网友中,说随地大小便正常、可以接受的,你倒是给我截个图来看看?因此,自己主观认为大陆人认为随地大小便无所谓的这个臆想,纯属无中生有的主观臆断,在这种前提下做出的评论,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反倒说明自己心理的狭隘、见识的无知、思维的愚蠢,这素质在大陆属于不仅没文化、而且不讲理,这种人,在香港属于高素质的是么?二、你自己的图上都显示出,地上的便便已经被妈妈做了合理的处理,所以,你关于什么“擦屁股”的结论性描述根本就是无视事实的歪曲,自己打脸觉得不痛是么?三、大陆游客是否有别人多事的理由和敌视的原因,你算是说到点子上了。问题在于“别人”,而不是“大陆”,问题在于“多事”,而不是“有事”,问题在于“敌视”,而不是“公正平等”。请问,“别人”为什么可以对非大陆人士或者本地人同样的事实、甚至严重的事实宽恕、视而不见,却偏偏要对“大陆”“多事”?香港人和大陆游客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敌视”?“敌视”是什么含义?因为随地大小便就可以成为敌人吗?适用吗?前面说了,随地大小便在大陆也是不允许的,什么时候成了“别人的风俗习惯了”?你要贬低大陆就直说,别说大陆小学生都会笑话你的无知蠢话。就此,你的第四段应明确表达如下:港人歧视、多事、敌视大陆是正常合理的,是不应该被重视的,因为你们是大陆,我们是香港,所以我们就此可以以任何理由对你们多事、对你们敌视,同样的事,同样的认为不妥,只是因为你是在香港,所以你根本不会得到尊重和理解,哪怕你也认为做错了,补救了,因为你是大陆的,所以你会被鄙视、被歧视、被敌视。敢问,大陆人可不可以同样理解你们?你们是不是可以同样敌视人民币?如果不是这样的,好,那么:香港的法律为什么会有针对随地大小便的规定条款?是针对大陆人的,还是针对包括外国人、香港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如果只针对大陆人,首先,这个法律有没有说明白?有,请拿出来,没有,这法律制定的不清晰,水平真的还不如大陆中学生作文;如果针对所有人,那么,香港人、非大陆人有没有过这类行为?过去、现在和将来?没有,那么这法律同样是侮辱性的,是画蛇添足的,建议不要打击一大片,应该完善,清晰指明适用对象;有,那么,凭什么说大陆人没有“入乡随俗”?凭什么指责大陆人?五十步笑百步同样是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的老话;法律的作用就是强制社会成员遵守社会规范,看清楚,是强制,什么需要强制,为什么法律不规定不吃饭犯法?强制就是总会有不自觉的成员不遵守、不认同,用法律的形式不和你论理,就是不对;而在香港,居然还要针对随地大小便这种行为,出台针对性如此明确的专门法条,本身就说明香港需要用法律的强制手段来约束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说白了,说明香港的这种行为同样存在、且不比大陆好到哪里去,存在着足以动用法律手段管理的不自觉人群对象,而从法律上看,并没有说不包括香港人。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到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没有正确的认知?就像这类事情,人有时候难免犯错,但自己知道是不对的,而且有了积极主动的补救作为,那么,这个人从认知和素质上讲,是尊重法律的,也是知道廉耻的,更何况愿意接受处罚,从素质上讲,这点和你嘴里的香港人是处于同一水准上的,你要指责他的行为还是素质?你香港人没有违法现象、没有违法行为,那么还要警察、法官干什么?这是浪费纳税人的钱那,而且简直是侮辱香港人!主动补救,包括后来解释出于无奈“我们错了”,本身说明她们同样认为这是不对的,何来“入乡随俗”?知道自己是不对的,何来“这不算什么”?这没有不算什么,何来印度强奸、中国跟上的逻辑链条?关键是,知错改错而且认罚,是这对夫妻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你们港屌凭什么硬讲人家包装成不知错、不改错、不认罚的无理形象?!而且不依不饶、不屈不挠,像你,不惜“第一次发帖”来歪曲、污蔑,我不知道香港法律怎样界定你这类卑鄙无耻的诬陷歪曲,倒是大陆,除了主流社会的公众在道德层面不会认同,在法律上同样有寻讯滋事、造谣诬陷的责任,也希望你入乡随俗,闭上你的臭嘴,或者学会尊重事实、说实话说人话。
看看《壹周刊》节目,里面的文字,赤裸裸辱骂别人是狗,前有闾灿灿,后有《壹周刊》,凤凰网不知悔改,变本加厉。3、你都强拍了,还不许强抢,脑袋挨驴(闾)踢了?什么逻辑。4、为什么当初不去主动帮助别人,反而后来去帮助强迫小孩隐私的变态?见义勇为?港灿除了有尿性,还有血性?5、在来看看这图,并没有证据说明小孩后面的阴影是大便,仔细看看更左面车下面,有一块同样的阴影,但那个位置小孩根本进不到那个地方拉屎。顺便说下,《壹周刊》这个节目都是视频,唯独小孩拉屎这个,是图片,为什么?6、“至于港人是否多事!是否蓄意敌视大陆人!!其实不是问题的核心!!大陆游客是否有别人多事的理由和敌视的原因可能更重要。楼主的话一语中的,这才是楼主和港灿的掏心窝子的话。言下之意就是,港灿怎么多事怎么蓄意都不是问题,都不是错误。至于大陆游客是否有多事和敌视的理由,那就是港灿说了算。大陆游客的身份也许在港灿眼里就是多事和敌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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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敢来重庆,我捶他个狗日的
爱国没有错,看是怎么去爱 ,首先我们先做好自己把,不要出去丢了人,还在这里强词夺理。。。丢人了 就去改正错误。。。不要以后继续丢人。。。 别停止治疗啊。
75楼77楼你回家问问你老爹,你小时候什么样吧。
75楼你要是个父亲的话
也就是个 农民工父亲。。。你肯定在家里 让你娃子 在你床上拉 大便吧。。。
楼主不但没做父亲,我敢保证楼主连女朋友甚至家里连女性都没有。
没有我们的私聊,圈里的猪还会跑出觅食。
完整的来看,就是小女孩当街大便,然后被记者拍照(好像是壹周刊记者),小女孩父母冲过去暴力抢夺照片(其实先开口问是否可以删除照片,对方未必拒绝),路人不满小孩父母举动出面阻止,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虽然港人未必好,但是当街大便的确不是文明行为,也违反香港法律。小孩父母抢夺相机,情有可原,但是的确不对。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吃亏一方!!!虽然我们可以说港人故意刁难,没事找事。但是个人认为小孩父母的确有太多欠妥之处!!其实将心比心,你哥哥带他小孩(你的侄子)到你家玩,结果你侄子在你家客厅就地大便。你可能不会对他们发火,但是你心理不会是兴高采烈的吧!!!不爽是人之常情!!! 香港的法律不是真理,存在的法律也不一定就合理,否则我们接收香港的时候也不用修定基本法了,照搬英国那套不就好了。其次,要是你再上几天网,我想你会给这对夫妇设想出更加十全十美的行动方案的。你要求他们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和你坐在家里边吃零食边看视频能分析出一样的对策,照照镜子问问你自己做得到吗。第三,港独手里拿着相机,一个本地人出门带个大相机,而且根本不在乎孩子内急的事实,我现在就是认为他就是上街找事的,这是有计划的。所以,这些个事情,包括马航事件,看不得中国好的人渣就是借着这些事情做掩护,贬低中国人,损害中国形象!香港是中国的领土,没有人再可以夺走它,那个招港独跪舔的白胖港督出现的时候,他敢公开说什么?英国不仅殖民了香港百年,还留给了中国一群被洗脑的年轻人,这叫数典忘祖!!!好在,中国不缺人,他们可以选择滚出去。
男童不是小孩子?男童没有隐私?男童可以被别人用单反拍私处?
首先说明,那个拍照的人的的确确是要比小女孩撒尿还要可恨,因为,小女孩撒尿虽然不好,但是,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对这样的小孩进行拍照属于什么行为? 拍照是侵犯他人肖像的权利,作为小孩的家长有权力进行制止。香港警方的回话不能令人同意,这是在为香港人侵权行为的辩解——可恨之至。
问题是,在大陆,随意随地大小便也属于不文明现象,也会被鄙视,也会受到处罚,这和香港没有任何区别。讨论这件事的网友中,说随地大小便正常、可以接受的,你倒是给我截个图来看看?因此,自己主观认为大陆人认为随地大小便无所谓的这个臆想,纯属无中生有的主观臆断,在这种前提下做出的评论,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反倒说明自己心理的狭隘、见识的无知、思维的愚蠢,这素质在大陆属于不仅没文化、而且不讲理,这种人,在香港属于高素质的是么?二、你自己的图上都显示出,地上的便便已经被妈妈做了合理的处理,所以,你关于什么“擦屁股”的结论性描述根本就是无视事实的歪曲,自己打脸觉得不痛是么?三、大陆游客是否有别人多事的理由和敌视的原因,你算是说到点子上了。问题在于“别人”,而不是“大陆”,问题在于“多事”,而不是“有事”,问题在于“敌视”,而不是“公正平等”。请问,“别人”为什么可以对非大陆人士或者本地人同样的事实、甚至严重的事实宽恕、视而不见,却偏偏要对“大陆”“多事”?香港人和大陆游客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敌视”?“敌视”是什么含义?因为随地大小便就可以成为敌人吗?适用吗?前面说了,随地大小便在大陆也是不允许的,什么时候成了“别人的风俗习惯了”?你要贬低大陆就直说,别说大陆小学生都会笑话你的无知蠢话。就此,你的第四段应明确表达如下:港人歧视、多事、敌视大陆是正常合理的,是不应该被重视的,因为你们是大陆,我们是香港,所以我们就此可以以任何理由对你们多事、对你们敌视,同样的事,同样的认为不妥,只是因为你是在香港,所以你根本不会得到尊重和理解,哪怕你也认为做错了,补救了,因为你是大陆的,所以你会被鄙视、被歧视、被敌视。敢问,大陆人可不可以同样理解你们?你们是不是可以同样敌视人民币?如果不是这样的,好,那么:香港的法律为什么会有针对随地大小便的规定条款?是针对大陆人的,还是针对包括外国人、香港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如果只针对大陆人,首先,这个法律有没有说明白?有,请拿出来,没有,这法律制定的不清晰,水平真的还不如大陆中学生作文;如果针对所有人,那么,香港人、非大陆人有没有过这类行为?过去、现在和将来?没有,那么这法律同样是侮辱性的,是画蛇添足的,建议不要打击一大片,应该完善,清晰指明适用对象;有,那么,凭什么说大陆人没有“入乡随俗”?凭什么指责大陆人?五十步笑百步同样是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的老话;法律的作用就是强制社会成员遵守社会规范,看清楚,是强制,什么需要强制,为什么法律不规定不吃饭犯法?强制就是总会有不自觉的成员不遵守、不认同,用法律的形式不和你论理,就是不对;而在香港,居然还要针对随地大小便这种行为,出台针对性如此明确的专门法条,本身就说明香港需要用法律的强制手段来约束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说白了,说明香港的这种行为同样存在、且不比大陆好到哪里去,存在着足以动用法律手段管理的不自觉人群对象,而从法律上看,并没有说不包括香港人。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到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没有正确的认知?就像这类事情,人有时候难免犯错,但自己知道是不对的,而且有了积极主动的补救作为,那么,这个人从认知和素质上讲,是尊重法律的,也是知道廉耻的,更何况愿意接受处罚,从素质上讲,这点和你嘴里的香港人是处于同一水准上的,你要指责他的行为还是素质?你香港人没有违法现象、没有违法行为,那么还要警察、法官干什么?这是浪费纳税人的钱那,而且简直是侮辱香港人!主动补救,包括后来解释出于无奈“我们错了”,本身说明她们同样认为这是不对的,何来“入乡随俗”?知道自己是不对的,何来“这不算什么”?这没有不算什么,何来印度强奸、中国跟上的逻辑链条?关键是,知错改错而且认罚,是这对夫妻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你们港屌凭什么硬讲人家包装成不知错、不改错、不认罚的无理形象?!而且不依不饶、不屈不挠,像你,不惜“第一次发帖”来歪曲、污蔑,我不知道香港法律怎样界定你这类卑鄙无耻的诬陷歪曲,倒是大陆,除了主流社会的公众在道德层面不会认同,在法律上同样有寻讯滋事、造谣诬陷的责任,也希望你入乡随俗,闭上你的臭嘴,或者学会尊重事实、说实话说人话。 47楼这个必须要支持,说到心里去了
完整的来看,就是小女孩当街大便,然后被记者拍照(好像是壹周刊记者),小女孩父母冲过去暴力抢夺照片(其实先开口问是否可以删除照片,对方未必拒绝),路人不满小孩父母举动出面阻止,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虽然港人未必好,但是当街大便的确不是文明行为,也违反香港法律。小孩父母抢夺相机,情有可原,但是的确不对。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吃亏一方!!!虽然我们可以说港人故意刁难,没事找事。但是个人认为小孩父母的确有太多欠妥之处!!其实将心比心,你哥哥带他小孩(你的侄子)到你家玩,结果你侄子在你家客厅就地大便。你可能不会对他们发火,但是你心理不会是兴高采烈的吧!!!不爽是人之常情!!! 8楼你的女儿小便时被别人拍照,你会很乐意接受,不会做“欠妥”的事情?我只能说你太伟大了,换了我绝对做不到,那样的情况别说是抢存储卡了,先打了那狗日的再说,否则白做男人几十年了。 40楼2楼小孩父母抢夺相机,情有可原,但是的确不对。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吃亏一方!!!虽然我们可以说港人故意刁难,没事找事。但是个人认为小孩父母的确有太多欠妥之处!!其实将心比心,你哥哥带他小孩(你的侄子)到你家玩,结果你侄子在你家客厅就地大便。你可能不会对他们发火,但是你心理不会是兴高采烈的吧!!!不爽是人之常情!!! 8楼28楼这么做的时候,父母应该知道女童早就被人拍光了。大家说现在网上的照片和视频,哪段是那几个港人拍的?现在谁手机不能拍啊?你能阻止得了谁? 他纵容小孩儿露阴便溺是他的不对,你们港人批评他不文明,我想问问你们,你们港人拿着单反拍小女孩小便还发到媒体上就是很文明很有素质啰?好吧你说的对,那么拜托可否借你们女儿一用?我家有个全幅的单反和大光圈长焦好久不用了,开春了练练人像写真。我会文明的拍文明的发到网络媒体,我向你保证。我很期待,谢谢。
看看《壹周刊》节目,里面的文字,赤裸裸辱骂别人是狗,前有闾灿灿,后有《壹周刊》,凤凰网不知悔改,变本加厉。3、你都强拍了,还不许强抢,脑袋挨驴(闾)踢了?什么逻辑。4、为什么当初不去主动帮助别人,反而后来去帮助强迫小孩隐私的变态?见义勇为?港灿除了有尿性,还有血性?5、在来看看这图,并没有证据说明小孩后面的阴影是大便,仔细看看更左面车下面,有一块同样的阴影,但那个位置小孩根本进不到那个地方拉屎。顺便说下,《壹周刊》这个节目都是视频,唯独小孩拉屎这个,是图片,为什么?6、“至于港人是否多事!是否蓄意敌视大陆人!!其实不是问题的核心!!大陆游客是否有别人多事的理由和敌视的原因可能更重要。楼主的话一语中的,这才是楼主和港灿的掏心窝子的话。言下之意就是,港灿怎么多事怎么蓄意都不是问题,都不是错误。至于大陆游客是否有多事和敌视的理由,那就是港灿说了算。大陆游客的身份也许在港灿眼里就是多事和敌视的理由。 支持一下!!我就一直没有找到后面发生什么的影像或照片,根本无法证明这对夫妻没有处理孩子的小便,而且没有看到打耳光的镜头~~~
问题是,在大陆,随意随地大小便也属于不文明现象,也会被鄙视,也会受到处罚,这和香港没有任何区别。讨论这件事的网友中,说随地大小便正常、可以接受的,你倒是给我截个图来看看?因此,自己主观认为大陆人认为随地大小便无所谓的这个臆想,纯属无中生有的主观臆断,在这种前提下做出的评论,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反倒说明自己心理的狭隘、见识的无知、思维的愚蠢,这素质在大陆属于不仅没文化、而且不讲理,这种人,在香港属于高素质的是么?二、你自己的图上都显示出,地上的便便已经被妈妈做了合理的处理,所以,你关于什么“擦屁股”的结论性描述根本就是无视事实的歪曲,自己打脸觉得不痛是么?三、大陆游客是否有别人多事的理由和敌视的原因,你算是说到点子上了。问题在于“别人”,而不是“大陆”,问题在于“多事”,而不是“有事”,问题在于“敌视”,而不是“公正平等”。请问,“别人”为什么可以对非大陆人士或者本地人同样的事实、甚至严重的事实宽恕、视而不见,却偏偏要对“大陆”“多事”?香港人和大陆游客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敌视”?“敌视”是什么含义?因为随地大小便就可以成为敌人吗?适用吗?前面说了,随地大小便在大陆也是不允许的,什么时候成了“别人的风俗习惯了”?你要贬低大陆就直说,别说大陆小学生都会笑话你的无知蠢话。就此,你的第四段应明确表达如下:港人歧视、多事、敌视大陆是正常合理的,是不应该被重视的,因为你们是大陆,我们是香港,所以我们就此可以以任何理由对你们多事、对你们敌视,同样的事,同样的认为不妥,只是因为你是在香港,所以你根本不会得到尊重和理解,哪怕你也认为做错了,补救了,因为你是大陆的,所以你会被鄙视、被歧视、被敌视。敢问,大陆人可不可以同样理解你们?你们是不是可以同样敌视人民币?如果不是这样的,好,那么:香港的法律为什么会有针对随地大小便的规定条款?是针对大陆人的,还是针对包括外国人、香港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如果只针对大陆人,首先,这个法律有没有说明白?有,请拿出来,没有,这法律制定的不清晰,水平真的还不如大陆中学生作文;如果针对所有人,那么,香港人、非大陆人有没有过这类行为?过去、现在和将来?没有,那么这法律同样是侮辱性的,是画蛇添足的,建议不要打击一大片,应该完善,清晰指明适用对象;有,那么,凭什么说大陆人没有“入乡随俗”?凭什么指责大陆人?五十步笑百步同样是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的老话;法律的作用就是强制社会成员遵守社会规范,看清楚,是强制,什么需要强制,为什么法律不规定不吃饭犯法?强制就是总会有不自觉的成员不遵守、不认同,用法律的形式不和你论理,就是不对;而在香港,居然还要针对随地大小便这种行为,出台针对性如此明确的专门法条,本身就说明香港需要用法律的强制手段来约束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说白了,说明香港的这种行为同样存在、且不比大陆好到哪里去,存在着足以动用法律手段管理的不自觉人群对象,而从法律上看,并没有说不包括香港人。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到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没有正确的认知?就像这类事情,人有时候难免犯错,但自己知道是不对的,而且有了积极主动的补救作为,那么,这个人从认知和素质上讲,是尊重法律的,也是知道廉耻的,更何况愿意接受处罚,从素质上讲,这点和你嘴里的香港人是处于同一水准上的,你要指责他的行为还是素质?你香港人没有违法现象、没有违法行为,那么还要警察、法官干什么?这是浪费纳税人的钱那,而且简直是侮辱香港人!主动补救,包括后来解释出于无奈“我们错了”,本身说明她们同样认为这是不对的,何来“入乡随俗”?知道自己是不对的,何来“这不算什么”?这没有不算什么,何来印度强奸、中国跟上的逻辑链条?关键是,知错改错而且认罚,是这对夫妻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你们港屌凭什么硬讲人家包装成不知错、不改错、不认罚的无理形象?!而且不依不饶、不屈不挠,像你,不惜“第一次发帖”来歪曲、污蔑,我不知道香港法律怎样界定你这类卑鄙无耻的诬陷歪曲,倒是大陆,除了主流社会的公众在道德层面不会认同,在法律上同样有寻讯滋事、造谣诬陷的责任,也希望你入乡随俗,闭上你的臭嘴,或者学会尊重事实、说实话说人话。 建议版主把这段改为主题帖
完整的来看,就是小女孩当街大便,然后被记者拍照(好像是壹周刊记者),小女孩父母冲过去暴力抢夺照片(其实先开口问是否可以删除照片,对方未必拒绝),路人不满小孩父母举动出面阻止,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虽然港人未必好,但是当街大便的确不是文明行为,也违反香港法律。小孩父母抢夺相机,情有可原,但是的确不对。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吃亏一方!!!虽然我们可以说港人故意刁难,没事找事。但是个人认为小孩父母的确有太多欠妥之处!!其实将心比心,你哥哥带他小孩(你的侄子)到你家玩,结果你侄子在你家客厅就地大便。你可能不会对他们发火,但是你心理不会是兴高采烈的吧!!!不爽是人之常情!!! 8楼你的女儿小便时被别人拍照,你会很乐意接受,不会做“欠妥”的事情?我只能说你太伟大了,换了我绝对做不到,那样的情况别说是抢存储卡了,先打了那狗日的再说,否则白做男人几十年了。 28楼我拍你女儿你可别动粗也别阻止哦,哈哈
虽然95年以后,上海城市面貌发展很快,但说到公民素质至少在2005年之前和香港还是有很大差距的。08年以后,尤其是10年以后,大陆公民的素质的确明显提高了。我现在教育儿子要热爱自己的城市,不要做一些有损城市形象的行为。这其实也是自己的尊严。
完整的来看,就是小女孩当街大便,然后被记者拍照(好像是壹周刊记者),小女孩父母冲过去暴力抢夺照片(其实先开口问是否可以删除照片,对方未必拒绝),路人不满小孩父母举动出面阻止,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虽然港人未必好,但是当街大便的确不是文明行为,也违反香港法律。小孩父母抢夺相机,情有可原,但是的确不对。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吃亏一方!!!虽然我们可以说港人故意刁难,没事找事。但是个人认为小孩父母的确有太多欠妥之处!!其实将心比心,你哥哥带他小孩(你的侄子)到你家玩,结果你侄子在你家客厅就地大便。你可能不会对他们发火,但是你心理不会是兴高采烈的吧!!!不爽是人之常情!!! 8楼你的女儿小便时被别人拍照,你会很乐意接受,不会做“欠妥”的事情?我只能说你太伟大了,换了我绝对做不到,那样的情况别说是抢存储卡了,先打了那狗日的再说,否则白做男人几十年了。 40楼不要动不动给人贴上“愤青”的标签,你这么说只能证明你没带过小孩。另外不要说什么“因果”,如果照“因果”的逻辑:如果没有小鬼子入侵中国,也不会有您祖父母的相识或外祖父母相识吧?更不会有您父母的相识吧?。。。。。。。。如果说因果那就有点扯了,您说是不是呢?我觉得是的
你小子终于上了人家的圈套
人家就是巴不得你不去
问题是,在大陆,随意随地大小便也属于不文明现象,也会被鄙视,也会受到处罚,这和香港没有任何区别。讨论这件事的网友中,说随地大小便正常、可以接受的,你倒是给我截个图来看看?因此,自己主观认为大陆人认为随地大小便无所谓的这个臆想,纯属无中生有的主观臆断,在这种前提下做出的评论,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反倒说明自己心理的狭隘、见识的无知、思维的愚蠢,这素质在大陆属于不仅没文化、而且不讲理,这种人,在香港属于高素质的是么?二、你自己的图上都显示出,地上的便便已经被妈妈做了合理的处理,所以,你关于什么“擦屁股”的结论性描述根本就是无视事实的歪曲,自己打脸觉得不痛是么?三、大陆游客是否有别人多事的理由和敌视的原因,你算是说到点子上了。问题在于“别人”,而不是“大陆”,问题在于“多事”,而不是“有事”,问题在于“敌视”,而不是“公正平等”。请问,“别人”为什么可以对非大陆人士或者本地人同样的事实、甚至严重的事实宽恕、视而不见,却偏偏要对“大陆”“多事”?香港人和大陆游客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敌视”?“敌视”是什么含义?因为随地大小便就可以成为敌人吗?适用吗?前面说了,随地大小便在大陆也是不允许的,什么时候成了“别人的风俗习惯了”?你要贬低大陆就直说,别说大陆小学生都会笑话你的无知蠢话。就此,你的第四段应明确表达如下:港人歧视、多事、敌视大陆是正常合理的,是不应该被重视的,因为你们是大陆,我们是香港,所以我们就此可以以任何理由对你们多事、对你们敌视,同样的事,同样的认为不妥,只是因为你是在香港,所以你根本不会得到尊重和理解,哪怕你也认为做错了,补救了,因为你是大陆的,所以你会被鄙视、被歧视、被敌视。敢问,大陆人可不可以同样理解你们?你们是不是可以同样敌视人民币?如果不是这样的,好,那么:香港的法律为什么会有针对随地大小便的规定条款?是针对大陆人的,还是针对包括外国人、香港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如果只针对大陆人,首先,这个法律有没有说明白?有,请拿出来,没有,这法律制定的不清晰,水平真的还不如大陆中学生作文;如果针对所有人,那么,香港人、非大陆人有没有过这类行为?过去、现在和将来?没有,那么这法律同样是侮辱性的,是画蛇添足的,建议不要打击一大片,应该完善,清晰指明适用对象;有,那么,凭什么说大陆人没有“入乡随俗”?凭什么指责大陆人?五十步笑百步同样是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的老话;法律的作用就是强制社会成员遵守社会规范,看清楚,是强制,什么需要强制,为什么法律不规定不吃饭犯法?强制就是总会有不自觉的成员不遵守、不认同,用法律的形式不和你论理,就是不对;而在香港,居然还要针对随地大小便这种行为,出台针对性如此明确的专门法条,本身就说明香港需要用法律的强制手段来约束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说白了,说明香港的这种行为同样存在、且不比大陆好到哪里去,存在着足以动用法律手段管理的不自觉人群对象,而从法律上看,并没有说不包括香港人。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到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没有正确的认知?就像这类事情,人有时候难免犯错,但自己知道是不对的,而且有了积极主动的补救作为,那么,这个人从认知和素质上讲,是尊重法律的,也是知道廉耻的,更何况愿意接受处罚,从素质上讲,这点和你嘴里的香港人是处于同一水准上的,你要指责他的行为还是素质?你香港人没有违法现象、没有违法行为,那么还要警察、法官干什么?这是浪费纳税人的钱那,而且简直是侮辱香港人!主动补救,包括后来解释出于无奈“我们错了”,本身说明她们同样认为这是不对的,何来“入乡随俗”?知道自己是不对的,何来“这不算什么”?这没有不算什么,何来印度强奸、中国跟上的逻辑链条?关键是,知错改错而且认罚,是这对夫妻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你们港屌凭什么硬讲人家包装成不知错、不改错、不认罚的无理形象?!而且不依不饶、不屈不挠,像你,不惜“第一次发帖”来歪曲、污蔑,我不知道香港法律怎样界定你这类卑鄙无耻的诬陷歪曲,倒是大陆,除了主流社会的公众在道德层面不会认同,在法律上同样有寻讯滋事、造谣诬陷的责任,也希望你入乡随俗,闭上你的臭嘴,或者学会尊重事实、说实话说人话。
完整的来看,就是小女孩当街大便,然后被记者拍照(好像是壹周刊记者),小女孩父母冲过去暴力抢夺照片(其实先开口问是否可以删除照片,对方未必拒绝),路人不满小孩父母举动出面阻止,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虽然港人未必好,但是当街大便的确不是文明行为,也违反香港法律。小孩父母抢夺相机,情有可原,但是的确不对。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吃亏一方!!!虽然我们可以说港人故意刁难,没事找事。但是个人认为小孩父母的确有太多欠妥之处!!其实将心比心,你哥哥带他小孩(你的侄子)到你家玩,结果你侄子在你家客厅就地大便。你可能不会对他们发火,但是你心理不会是兴高采烈的吧!!!不爽是人之常情!!! 8楼你的女儿小便时被别人拍照,你会很乐意接受,不会做“欠妥”的事情?我只能说你太伟大了,换了我绝对做不到,那样的情况别说是抢存储卡了,先打了那狗日的再说,否则白做男人几十年了。 身为男人的话,你会让你姑娘在大庭广众之下露阴大便么?事情都有前因后果,不会做前边的事就不会有后边的结果,像你这么愤青的人确实容易被利用。
完整的来看,就是小女孩当街大便,然后被记者拍照(好像是壹周刊记者),小女孩父母冲过去暴力抢夺照片(其实先开口问是否可以删除照片,对方未必拒绝),路人不满小孩父母举动出面阻止,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虽然港人未必好,但是当街大便的确不是文明行为,也违反香港法律。小孩父母抢夺相机,情有可原,但是的确不对。肢体冲突中,港人的确是吃亏一方!!!虽然我们可以说港人故意刁难,没事找事。但是个人认为小孩父母的确有太多欠妥之处!!其实将心比心,你哥哥带他小孩(你的侄子)到你家玩,结果你侄子在你家客厅就地大便。你可能不会对他们发火,但是你心理不会是兴高采烈的吧!!!不爽是人之常情!!! 8楼你的女儿小便时被别人拍照,你会很乐意接受,不会做“欠妥”的事情?我只能说你太伟大了,换了我绝对做不到,那样的情况别说是抢存储卡了,先打了那狗日的再说,否则白做男人几十年了。 说句实话,我可能会开战!揍他狗日的再说!
看看《壹周刊》节目,里面的文字,赤裸裸辱骂别人是狗,前有闾灿灿,后有《壹周刊》,凤凰网不知悔改,变本加厉。3、你都强拍了,还不许强抢,脑袋挨驴(闾)踢了?什么逻辑。4、为什么当初不去主动帮助别人,反而后来去帮助强迫小孩隐私的变态?见义勇为?港灿除了有尿性,还有血性?5、在来看看这图,并没有证据说明小孩后面的阴影是大便,仔细看看更左面车下面,有一块同样的阴影,但那个位置小孩根本进不到那个地方拉屎。顺便说下,《壹周刊》这个节目都是视频,唯独小孩拉屎这个,是图片,为什么?6、“至于港人是否多事!是否蓄意敌视大陆人!!其实不是问题的核心!!大陆游客是否有别人多事的理由和敌视的原因可能更重要。楼主的话一语中的,这才是楼主和港灿的掏心窝子的话。言下之意就是,港灿怎么多事怎么蓄意都不是问题,都不是错误。至于大陆游客是否有多事和敌视的理由,那就是港灿说了算。大陆游客的身份也许在港灿眼里就是多事和敌视的理由。
你觉得这事如果发生在内地就没人拍了?比如在北京王府井大街。照样有人拍!照样有人发到网上。而且我告诉你立刻会有人进行人肉,把小孩及她父母的名字发上来,甚至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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