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善意的谎言反方观点个大概

正方天灾比人祸更可怕,反方人祸比天灾更可怕!正方向反方提问题,来论证正方的观点!我一个人要准备20个问题,求帮助!急求啊!急求啊!拜托了!拜托了!非常感谢!问题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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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人祸比天灾更可怕。可怕在于:其一,人祸具有不可预知性,天灾在科学达到一定水平后,可以大大降低。而人祸的避免就要难多了,从古到今,但凡是改朝换代民不聊生,从来不是因为天灾而是统治阶级的高压政策.在抗日,内战时期中华民族遭受最深重的灾难,都是地震洪水所无法比拟的。这表明,天灾只是客观原因,而主观原因是人祸。 其二,人祸具有频繁性,天灾造成的损失大多可以在人心的聚集团结下弥补,而人祸则本就使人寒心。人祸可以避免,但不可否认它却不断的发生。在人祸导致的社会道德败坏和由此对社会发展产生的致命负作用面前,天灾不是显得微不足道吗?其三,人祸具有复杂性。天灾的种类屈指可数,它是可以按照相似的规律去减少和避免的,而人祸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它总是出现着新的恐惧,贪污,战争,暴政,环境破坏,食品安全,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祸都上演着悲伤,不仅仅是物质的损失,更是心的冰凉。其四,人祸带来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损伤,其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霾,它往往会导致人们怨天尤人甚至更为可怕的刑事行为,导致社会的动荡不安,其五,人祸的破坏力更强,覆盖面更广,其破坏是不断的折叠重复。天灾不是经常的,可人祸什么时候断过?天灾过后有军队在救灾,可是战争的时候军队在做什么,在屠杀。一次地震,我们看到的是残损的景象,收获的是社会的阳光,而一个外逃的贪官,带走的不仅仅是上亿的资产,还有民族的精神和复兴的希望。一场洪水,我们丢失的是居住的楼房,打开的是关爱的心房。而一个腐败的政权,留下的不仅仅是横尸的景象,还有无助的呻吟和内心的悲凉。一场风暴,我们得到的是无止的苦难,收获的却是自我的坚强。而一场黑暗的战争,摧毁的不仅仅是生存的场所,还有世界的和平和崇高的信仰。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人祸比天灾更可怕。
拜托!是正方的问题!
在小小的地球上人们都在争夺饭,是你多吃了一口,还是我少了一口.你争我夺那个山头是我的,哪儿河流是你的,却不知会将要在谋年谋月谋日一颗具大的星球与这地球相撞击,人类会束手无策遇到问题,就象手被捆住一样,一点办法也没有。天灾比人祸更可怕啊!
一辨陈词要三分钟呢!多来点!最好是完整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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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美大赛利与弊
我给你一个模拟方案:
对于今天这个辩题,我方观点是选美活动利大于弊。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选美这个概念,世界小姐组织官员将世界小姐大赛定义为:以促进国际和平,树立杰出女性榜样和帮助疾残儿童为主要目的的活动。世界小姐大赛的举办者如是说:“世界小姐大赛不仅仅是选美比赛,更是以女性的善良、温柔和美丽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的盛会。”由此可见,选美的这个‘美’字是一种综合性的美,它包括了善良、自信、美丽、亲和力和幽默感等等,其中固然有对外形条件的要求,但更主要的是对内在精神的考量。而我方之所以坚持选美活动利大于弊主要是依据以下几个原因,第一,选美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能够自由充分地展现自己的智慧与美丽,是女性解放和女权运动高涨的结果,这是恪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旧时代女性所无法想象无法企及的,具有时代进步性,所以说选美的确是社会进步与女性地位提升的表现。第二,选美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历届活动表示,国际顶尖级的选美赛事能给举办国带来高达12亿美元的收入和30%至40%的旅游拉动力。赛事为主办国所带来的影响价值相当于36亿美元的广告投入额,与此同时选美还直接拉动了服饰、珠宝、美
我给你一个模拟方案:
对于今天这个辩题,我方观点是选美活动利大于弊。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选美这个概念,世界小姐组织官员将世界小姐大赛定义为:以促进国际和平,树立杰出女性榜样和帮助疾残儿童为主要目的的活动。世界小姐大赛的举办者如是说:“世界小姐大赛不仅仅是选美比赛,更是以女性的善良、温柔和美丽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的盛会。”由此可见,选美的这个‘美’字是一种综合性的美,它包括了善良、自信、美丽、亲和力和幽默感等等,其中固然有对外形条件的要求,但更主要的是对内在精神的考量。而我方之所以坚持选美活动利大于弊主要是依据以下几个原因,第一,选美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能够自由充分地展现自己的智慧与美丽,是女性解放和女权运动高涨的结果,这是恪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旧时代女性所无法想象无法企及的,具有时代进步性,所以说选美的确是社会进步与女性地位提升的表现。第二,选美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历届活动表示,国际顶尖级的选美赛事能给举办国带来高达12亿美元的收入和30%至40%的旅游拉动力。赛事为主办国所带来的影响价值相当于36亿美元的广告投入额,与此同时选美还直接拉动了服饰、珠宝、美容、健身、化妆品等行业的发展。可以说选美不仅是一个文化现象,更是一个极富经济价值的产业活动;第三,选美能促进国际交流,向世界展示自我,举办和参与国际性选美活动是一种能以轻松愉悦的方式将我们的智慧和美丽展现给世界的方式,三亚、重庆、呼和浩特都是通过选美大赛这个平台征服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的。当然我们也承认选美大赛也有一些小小的弊端,但当这些弊端面对上述利益时,这些弊端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故而综上所述,我方观点为,选美活动利大于弊。
各位评委主席,同学们,大家晚上好!首先感谢对方辩友能够让我站在这里对你们的错误提出一些指正,并把你们拉到正确的道路上,这是鄙人的荣幸。谢谢!有一部法国大片叫做《冒险的代价》,里面的主人公说过一句经典的台词让人印象深刻,他说:记住什么事情都要付出代价,这种代价有时候会超出你所得到的东西本身。在选美过程中脱颖而出的各位佳丽,对一夜成名付出的代价是非常之大的,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渗透了血和泪。一般而言,人要成功一定要付出或多或少的代价,而当我们把选美的成功进行不断的分析之后却发现它有很多值得我们思索,思索,再思索的问题。首先,代价第一,选美卖掉了隐私权啊!对于那些爱东打听西打听的小报、电视媒体来说,你已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轰动人物了,那么他们会把你从什么时候停止尿床,到你什么时候第一次牵着男朋友的手上街查起,其实你的隐私权就已经结束了。第二点,它也容易让一些势力之徒产生误会,而且在短时间来看,这种误会绝对难以消失,也难以消除选美的负面影响。想一想,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为了选美从此就背上了恶名,我想这个实在是得不偿失了。第三点,它滋长了好多漂亮女孩的投机心理,它可能最终导致她们一事无成。在历届的选美中,总是容易出现一两个靓丽无脑的花瓶人物,这样的人她在最终的选美排名中,往往排名还不错。“一夜成名”这四个字便已经表明了这个“名”她成得太快,所以说她不一定是成功地用自己实力的真实写照,多少带有一些偶然性。请问一下,有很多一夜成名的佳丽们大多是香飘几日后就杳无音讯了,“花无百日红”,她们很快就会被新人所取代。对于这一点,对方辩友又做何解释呢?在这里,我们对选美做出了种种的议论,我们不难发现,今年的世界小姐竞选是在塞浦路斯举行的,而塞浦路斯人民对此进行了抗议。他们说的是什么?“我们需要的是医院和学校,我们不要世界美女。”既然我们有了这些观点,有了这些例子,那么对方辩友的观点是否还是选美活动利大于弊呢?而这个弊是否又大于利呢?
正方:刚才对方辩友提到了一个我们对美的标准(的问题),我们认为只要能感染我们,使产生愉悦的感觉的这种东西就是美的。
反方:好的,对方辩友能告诉我们标准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吗?
正方:我们并没有刻意强调标准是什么,而是在强调,如果每个人都以自己的主观感受去定立标准,那么千百个人就有千百个标准,那和没有标准又有什么分别呢?
反方:《美的感受》一书作者说,美是以事物特性对人造成的一种快感。如果没有这种快感的话也就无所谓美。
正方:“特性”不是客观存在的吗?特性是一个事物它本身存在的一种属性,这种属性它不就是客观存在的吗?
反方:但是前提需要它对人造成一种感觉。
正方:请对方辩友不要把“美”和“美感”所混淆。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你们说“美”是有客观的标准的,再次请问“标准”是什么?
正方:“标准”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也许我们也说不清。但你能说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它就不存在吗?
反方:对方辩友,《新华字典》告诉我们,标准是依据人的主观意识所制定的一种衡量准则,这种衡量准则既然是人制定的,难道不是一种主观感受吗?
正方:请问是在《新华字典》的哪一页、哪一条、哪一行呢?
反方:刚才对方辩友说到北极,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每个人都没有去过北极,你怎么说北极是美的呢?
正方:可是我们已经去过北极了。
反方:请问对方辩友,是在哪年哪月哪日去的北极呢?
正方:那难道说我们没有去过北极,北极就不美吗?美不是说我们认不认识,而是一种存在,不论我们去不去看到它,它都是美的啊。
反方:对方一辩说美是有规律的,而对方二辩又告诉我们美是有标准的,请问你们美的规律和美的标准有什么联系呢?
正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你们的主观感受和你认为北极不存在的例子有什么必然联系吗?我还想问对方辩友,我们想重新区分一下你们的观点,美和美感。你们产生的感觉中嗅觉、听觉、视觉,每个人都有千差万别,但是美毕竟是本质啊,现在我在看田巍师哥,你可能看不清他,但是你能说他不存在吗?
反方:我来告诉对方辩友,在美学界已经达成了一个共识,美是分为多个层次的,而您所说的美感只是美的一个最低的层次,那么您能说美和美感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吗?
正方: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观众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不同的,但是在台上演出的哈姆雷特为什么很多情况下会被公认呢?
反方:为什么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呢?不就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主观感受吗?
正方:一千个主观感受要建立在一千个客观事实之上。
反方:内在美是美吗?
正方:内在美当然是一种美,难道对方辩友不认为心灵美也是一种美吗?
反方:那我想请问对方三辩了,您所说的内在美是美,那它到底是内在在您的肝上还是内在您的肺呢?
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一辩已经用严密的逻辑,有力的理论以及大量的事实证明了我方理论:美,就是主观感受。但是我想指出对方辩友的一些美中不足:一、对方无非是想强调美可以脱离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可对方举的例子全都是依据人的主观感受而存在的,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比如说,如果没有人称赞美,一幅油画又怎能称其为美?至多也只是色彩,线条等物理元素的叠加啊。二、对方立论时强调了美的形象性,那宇宙的美是以什么形象为美的呢?时空的美又是以什么形式为美呢?难道对方辩友要告诉我宇宙、时空没有具体形象它就不美了吗?三、对方辩友还强调了美的感染性,那非典型肺炎有很强的感染性,它也美吗?既然对方辩友到现在还不知道美到底是什么,那么让我来告诉对方辩友:美就是主观感受啊。客观存在的事物只有融入人的主观感受才显得美,从山川河流到花鸟鱼虫,客观事物是不以人的主观而转移,但正是因为有了人的主观想象以后,才有了山舞银蛇,原驰腊象。我们强调从不同的角度审视美,才能产生与人主观相契合的美,正如西方人认为维纳斯是美的典范,而中国老头可能认为这闺女袒胸露怀,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所以,我方认为美是源于人的主观感受和内心情感,而客观事物只是人们表现内心情感的工具。人的肉体是可以受制于客观的,可是谁又有能力局限人的想象驰骋于无限的空间呢?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美丑没有对错,心灵的契合才是衡量的关键,主观感受就是美。同学们,如果连美我们都不能做主去感受,那么我们活着还追求什么?都客观存在了我们还讨论什么?所以说,美是自由的象征,是我们追求平等博爱的最佳途径。
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整场辩论。首先在开篇立论时,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美的本质问题,其实不然,我们讨论的是美是以何种形式存在的问题。对方辩友提到标准和美感的问题,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美与美感,美与审美的区别。
我要提醒对方辩友:只有了客观存在,我们才有了主观意识,下面就来再陈述一下我方观点:美是客观存在的。早于人类,许多美就存在,不论我们是否感受到,这些美就存在,有人类以后,人不但去审美,还去发现美和创造美,而这正是基于本身存在的美;对于人自身的美,沉鱼落雁是美,壮男帅哥是美,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还是美,人的善良,博学还是美,还是那句话,不是人类认为它美它就美,人类认为它不美它就不美,这些美已经得到公认。
美有三个要素:一、真。真实是事物原本的状态,缺乏真实感,美会大打折扣。二、善,善在美中的存在,说明道德在美中的存在,善与恶,美与丑有相同的标准,就像一个老贼,他认为偷盗艺术是美,难道那也是美吗?
最后我想引用罗丹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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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网上搜索的,不知是否对你有用?)能否以成败论英雄?(正方一辩):成败英雄论古亦有之,李白诗云:“秦王扫六河,虎势何雄哉”,东周列国詹何却说“见义勇为真汉子,莫以成败论英雄.”可见成败英雄论自古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然而时代的话题要有时代的意义,时至今日,以成败论英雄早已不是一种方法,一种标准,而是作为一句俗语,一种价值存在于我们的时代.   第一,以成败论英雄这种观点本身就有可取之处.尽管古人对此争论不休,但之所以千百年来还争论不休,不正从一个侧面说明它有可取之处吗?我们今天看待这句话,并不是从这样一个简单地角度去看,而是要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务实态度,使其顺应时代的需要.   第二,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其可取性在于将成功与英雄联系在一起.英雄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人,也不是一枚英雄像章,更不是一个冷冰冰的墓碑.它所代表的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的旗帜与国民的榜样.   第三,以成败论英雄的可取性还表现在它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因为作为一种价值观,它鼓励全社会学习英雄,追求成功.   蒋舸(反方一辩):古人也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只有对概念进行清晰地界定,我们才能展开一场有意义的辩论.按照权威的《现代汉语辞典》解释,成败都是相对于具体目标而言的.英雄是指能以自身杰出的才能、品质激起他人崇高情感的人.所谓以成败论英雄,是指成功了就是英雄,失败了就不是英雄.我方之所以认为这个观点是不可取的,理由有二.第一,以全面刻板的成败根本就论不出丰满鲜活的英雄,因此这个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一个具备了杰出才能品质的英雄能否取得外在功业上的成功,还要受到天时、地利、人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第二,以成败论英雄的观点,片面地夸大了功利的意义,如此一来,这本已功利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实在令人不敢想象.   郑子豪(正方二辩):我先指出对方同学犯的两个错误.第一,在逻辑上,“可取”我方是指有可取性,但不等同于照搬照抄,“不可取”在对方是指毫不可取.对方必须论证这句话,无论在任何角度,任何层面,都不值得学习与接受.第二,对方把成败论英雄当成了一个具体的方法应用在现实生活的实践当中,但对方请不要忘记,今天我们要做的是一个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   我们之所以提倡以成败论英雄,是基于这一价值观,在个人、国家,乃至社会三个层面都有其可取性.第一,在个人层面上,这个价值观的可取性表现在他倡导成功,鼓励人们追求成功.第二,这个价值观的可取性也表现在他推动了国家发展,小至个人,大至国家,都追寻崇尚成功的同一个道理.  这个价值观在社会层面上的可取性表现在可以塑造、创造成功,鼓励追求成功的社会价值观,成为社会潮流的一种价值取向,成为社会行为的指导方向.   袁丁(反方二辩):对方从一辩到二辩都告诉我们说,他们今天的观点只是要证明以成败论英雄是有可取之处.   其实,以成败论英雄最大的不可取之处,就是它论不出英雄来.   第一,从成功方面看,如果成功了就是英雄,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二战初期的希特勒不可不谓是个英雄,创建第三帝国,铁蹄横扫欧洲,可是,难道你们同意他是英雄吗?   第二,从失败的方面看,如果失败了就不是英雄,那荆轲、布鲁诺都不是英雄,但是他们真的不是英雄吗?   第三,把成败综合起来看,成败作为相对的概念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竞争之中,竞争一方的成,就意味着另一方的败.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第三个结论,任何竞争的结果都是一方英雄,一方狗熊.按照对方同学的观点,以成败论英雄,其结果只能是假英雄大行其道,真英雄纷纷落马.   付欣(正方三辩):我将从三个方面阐述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的可取性.   第一,当我们从价值观的角度来审视以成败论英雄这句话时,成功的含义就被扩大了.因为这时,成功还包含有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它不是简简单单的个人目的的实现,还包括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第二,倡导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能够破旧立新,用一种更加公平、客观的观念去评价人.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所提倡的是一种更加客观、公正的观念.我们说英雄不怕出身低,不看出身,看什么?看成功,看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从传统的眼光看,有些人永远也成不了英雄,但是他只要追求成功,他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英雄.   第三,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的可取性还体现在它对于失败者特殊的意义.吴作栋总理说:“我们的社会应该给失败者一个再次成功的机会.”我想请问在坐的各位,谁没有尝到过失败的滋味?但是因为这样,我们就放弃追求成功了吗?追求成功的价值观正是让我们不要唾弃失败者,而是要鼓励他继续追求成功.   余磊(反方三辩):首先看一下对方同学的逻辑,对方同学说,今天他们只要举出一点点的可取之处,他们就等于可取,而我方举出再多的不可取之处,也不叫做不可取,这是不是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如果对方同学今天一定要我方说,有没有一点点的可取之处,我说有,在哪里?这就可以让大家认识到以成败论英雄这种观点的危害是多么大.   再来看看对方同学的论证方式.对方同学的论证有两条.首先,如果没有成功就是不成功,因此就应该以成败来论英雄.让我们想一下,如果英雄不吃饭的话,英雄就要变成鬼雄.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以饭量来论英雄,看谁吃得多,谁就是英雄呢?对方同学还告诉大家,要追求成功,鼓励成功.但是,鼓励成功、追求成功就意味着要用成败来论英雄吗?   其实,今天对方同学所有的问题都出在他们对审题没有清楚.什么叫做以成败论英雄,就是说一个人成功了就是英雄,失败了便不是英雄.那么让我们想一下,许多英雄身上有成功的影子,我们不反对,但是,哪个普通、平凡人的身上又没有一点点的成功呢?如果英雄和平凡人都有成功,仅以成功如何论出英雄?
这里面有关于辩论赛的视频:/search_video/q_%E6%98%AF%E5%90%A6%E4%BB%A5%E6%88%90%E8%B4%A5%E8%AE%BA%E8%8B%B1%E9%9B%84大概也许是路金波代笔+问号+个人观点+请勿模仿+最终解释权归方舟子_方舟子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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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辞过于激烈是方舟子一大失策,首先,个人认为他的质疑还是有道理的.如果他说话再小心一些,多用些"我认为""很可能",在提出自己的举证质疑后,多写一些类似"我 认 为 有 可 能 大 概 也 许 是 路 金 波 代 笔 的 话 + 问 号 + 个 人 观 点 + 请 勿 模 仿 +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方 舟 子 所 有 + 版 权 所 有 请 勿 乱 用 + 包 括 百 度 文 库 否 则 联 名 告 你 哦"虽然会有点语病,但那样就更不像是个诽谤了.那么在贴吧里也不会这么多人抓着他的措辞,他的小辫子说他诽谤.那么也就会有更多人关注他的质疑与举证了,其实这才应该是争论最核心的地方.个人认为:他的质疑现在虽不能认定正确,但也不能说没有道理.归方舟子所有
1楼 17:33&|
哎,这两天浪费在网上的时间实在不值得,有的时候明知道很晚了,却还是会要忍不住,被不知名的念头吸引.后悔是无能的表现,我要补回时间.立此贴为监督,近期除了非正当理由,不再 上各种网络,上各种平台,发贴,看贴,回帖.专心做好自己的事,直到戒除了这种瘾之前不再乱逛乱看坚持,
2楼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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