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社人职办陕价服发 2014 85号23号文件是关于什么?

&& 重要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13 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为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加大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评价力度,促进素质就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今年我省统考工作安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安排
(一)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继续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继续对秘书、营销师的职业资格三级、四级、五级组织开展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第一次为2013年5月18日和19日,网上报名从3月1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次为2013年11月16日和17日,网上报名从9月13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报名机构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组织好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商务策划师、景观设计师、客户服务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动画绘制员、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有害生物防治员、企业信息管理师、健康管理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黄金投资分析师、会展策划师、包装设计师、创业咨询师、家具设计师、房地产策划师、网络课件设计师和物业管理员(4-3级),公共营养师、社会工作者、企业文化师、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二手机动车估价师(中、高级)等全省统一鉴定试点职业的考试。第一次为2013年5月25日,网上报名从3月22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22日;第二次为2013年11月23日,网上报名从9月20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22日。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报名机构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组织好报名考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是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评价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集中社会各方面的优势资源,精心组织好今年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我省统考工作水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院校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采取单元化教学、模块化考试的办法,突出学分制管理,突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评价,使院校学生毕业时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使国家&两种证书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公益为旨、服务为本、质量优先、高端带动、制度保障、技术支撑&为指导方针,继续完善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和职业标准,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今年报名机构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律要带上证明成绩合格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坚决杜绝随意放宽报名条件,审查考生相关的报名资料不严,乱收费等损害统考工作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对经查实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报名培训点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培训教师,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构成刑事责任的要依法提请有关部门惩处。
(四)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权威性和示范性为主要宣传内容,以院校毕业生、各类求职者和在职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各报名培训点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培训信息前,需填写《陕西省新职业、新工种全国统考培训广告备案表》一式三份,并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三、监督举报与信息查询
(一)为做好统考工作,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门设立了语言监督投诉咨询电话:029-和业务联系咨询电话,分别为:(029)、、、,接受群众监督及举报问题。各市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妥善处理群众的举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二)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的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或登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资格工作网sn.。
(三)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邮编71005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19日
主办单位:
技术支持: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
邮政编码:710006
电子邮箱:xuj2002@
网上支持()
电话支持(010-)《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区职改办[2014]72号)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区职改办[2014]72号)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通知_陕人社函[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的通知陕人社函[号.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考试信息请登录学易网校 / 查询,网上课程学习请电话咨询:400-622-629166!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4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陕人社函[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干部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按照《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日至9月5日(节假日除外)
  二、考试时间
  日上午9:00-12:00(3小时)
  三、报名条件
  在经济工作岗位从事业务或者管理工作人员,具体报名条件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发[2003]6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四、考试科目
  金融与投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企业管理、财政税收五个专业。
  五、有关事项
  (一)考试科目为一科,采取开卷考试;
  (二)复习大纲为2009年编印的《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大纲》,参考书目见附件2;
  (三)报名及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省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1.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69号)
  第十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国际商务师)后,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0年;
  注1、取得经济师,后取得学历或学位并满1年者,按最高学历或学位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学历前后的专业技术资格年限合并计算。
  附件2:参考书目
  《管理学原理》 主编:臧有良、暴丽艳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一版
  《新编企业管理》 主编:陈文安
  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年第六版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主编:张 德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市场营销学》 主编:吴健安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4月第三版
  《财政学》 主编:陈 共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六版
  《税收学》 主编:胡怡建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第二版
  《金融学》 主编:盖瑞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
  《证券投资学》 主编:朴明根、邹立铭、王春红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第一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相关推荐:
高级经济师网络课程
我猜这些文章对您也有帮助
高级经济师相关考试新闻
高级经济师考试导航
保留登录信息&&&&&&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域名:)属于政府网站,未经我厅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未经网站所有者的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任何媒体或互联网站转载本网站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复制、抄袭,或为任何未经允许的商业目的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如果本网站所有者确定用户行为违法或有损网站利益,则将保留采取相关法律行为的权利.......[]
中央人民政府
陕西省政府
中国教育新闻网
教育部网站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教育出版信息网
中国语言文字网
中国信息技术远程培训
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中国学术会议在线
中国职业成人教育网
中国留学网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中国基础教育网
国家留学网
中国教育电视台
各省教育门户网站
河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
青海省教育厅
云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厅
湖北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陕西教育网站
陕西省学生体育网
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网站
陕西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网站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陕西教育网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陕西职成教育网
陕西语言文字网
陕西留学网
陕西校外教育网
市级教育局网站
西安市教育局
宝鸡市教育局
咸阳市教育局
铜川市教育局
渭南市教育局
延安市教育局
榆林市教育局
汉中市教育局
安康市教育局
商洛市教育局
杨凌区科教局
韩城市教育局
县级教育局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
陕西省教育厅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编:710061
值班电话:029- 门户网站编辑室电话:029-
邮箱:mhwz@
本网站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   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维护   陕人社发178号文件_百度知道
陕人社发178号文件
2014年陕人社发178号文件是否还在执行此文件?
提问者采纳
陕人社发〔号文件此文件发文时间是日至今仍在实施,最晚在2013年4月在其主页上还有此文件的适用,社保局也没有进一步发文废止此文件.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1条回答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按计划招用的曾在我省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本通知。
(一)经原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下达计划指标招用,曾与我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招用手续不全、但有明确档案记载或原始资料能证明其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截止日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我省农业户籍。
今后达到规...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陕环字 2014 64号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