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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圣经记录中的年代
第二部分 圣经记录中的年代
  鉴于古代各种纪年体制和后来各样解经理论的存在,我们需要探讨一下把公元前的年代用在《旧约》事件,特别是从出埃及到四十年飘流旷野结束的方法。这种纪年法主要基于两点:一,载有原始信息的经文。二,经文中年代信息的解释问题。
一、《创世记》中的年代
  希伯来文本,撒玛利亚文本和七十士译本――《旧约》的原文除了少数几章以外都是希伯来文。现在的译本几乎完全译自马所拉文本。那是犹太人精心抄录,一代一代传流下来的(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9页)。在希伯来文本的《创世记》中,先祖的年岁与撒玛利亚文本的《摩西五经》有所不同。撒玛利亚文本是半犹太教、半异教的撒玛利亚人所保存下来的另一种希伯来文本。七十士译本与上述两种文本都不一样。七十士译本是公元前三世纪在亚历山大开始翻译的希腊文圣经译本(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11页),给予许多先祖更高的年岁,在亚法撒后面增加了第二个该南,还有其他的差异。
  从创造到洪水的时间:希伯来文本为1,656年;撒玛利亚文本为1,307年;七十士译本为2,242年(有的抄本为2,262年)。从洪水到亚伯拉罕的时间:希伯来文本为352年;撒玛利亚文本为942年;七十士译本为1,232年(或1,132年)。
  由于《摩西五经》已知最早的马所拉抄本仍是后期的复本,比原本要晚1,000多年,有些学者认为先祖的年数在翻译七十士译本时就已经改过了。但抄本的年代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在两个抄本之中,后来的抄本有可能比粗心抄录存在错误的较早抄本更准确一些。因此章句评断家的任务就是通过各样证据来确定哪一种文本与原文最为接近。
  关于先祖的年数,撒玛利亚文本的可信度比不上希伯来文本。因为我们发现其他地方有文字的改动以迎合他们的观点。七十士译本的译者则在《但以理书》等处搀杂了自己的观点。希伯来经文抄录者相比,他们所提供的谱系更有可能是改过的。
  选择希伯来文本名录的理由――有些七十士译本的抄本说玛土撒拉活到一百六十七岁时生子,这样他就活到了洪水后十四年。有些抄本说他是一百八十七岁生子,避开了这一难点。还有其他理由证明七十士译本的译者要比后来为我们留下希伯来圣经的马所拉学者更有可能改动了数字。翻译七十士译本的译者是住在亚历山大说希腊语的犹太人。他们希望这个译本赢得希腊知识界的尊重。他们远没有巴勒斯坦的犹太人那样严格忠于原文。这个译本的对象是说希腊语的读者。如果他们想使古代的年表比较迎合当时亚历山的哲学信念,让希腊人觉得更加合理,他们自然会把年数尽可能地延长,并延缓洪水后人类寿命和父子年数间隔的骤然缩短。所以他们的年数往往高出一百年(见《创世记》第五章,第十一章注释附表)。
  有些学者主张七十士译本译自正确的原文,而马所拉学者进行工作是在公元以后,有可能作出一些改动,以诋毁七十士译本,因为他们的文本主要为基督徒所用。但如果是这样,犹太人为什么只更改动像先祖年龄这样的小地方,而不改动七十个七的预言和其他基督徒用来证明耶稣是弥赛亚的预言呢?马所拉学者既能如此负责地逐字抄录这么多对他们不利的经文,他们的文本自然比那些随意改动经文以迎合自己观点的亚历山大译者更加可信。这个问题无法得到确定的解决。虽然死海古卷有时吻合七十士译本的另一文本,但它们同样证明了马所拉希伯来文本的可靠性。不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所有最可靠和广为接受的译本均依据马所拉文本。本注释随从历史惯例,按希伯来文本来探讨先祖的年代。
二、圣经年代的一些原则
  在换算圣经中年代的记录时,我们必须考虑到希伯来语的一般原则和《摩西五经》以及其他经文中所采用的纪年方式。有些句子即使经过翻译,也不一定是指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意思,而是保留了古时的含义。在圣经中,“儿子”有时可以指孙子(创31:55;参第43节);“兄弟”有时指侄子或叔叔(创14:12,16;29:10-12)。就连洪水泛滥时挪亚整六百岁这样的话也常常被人误解。
  表达年龄的方法――“当洪水泛滥在地上的时候,挪亚整六百岁”(创7:6)。本章第11节是圣经中第一个完整的日期,表达了这句话的意思:“当挪亚六百岁,二月十七日那一天,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因此“整六百岁”实际上并不像我们所理解的挪亚活了六百整岁,而是他正处在第六百岁,还没有满,即六百虚岁。例如我们现在说一个婴儿已经有几个月大了。到了他第一年结束时就是他的第一次生日。他要到第一次生日才算一周岁大。过完生日后,他就开始了成长的第二年。当他过完了第二十一年后,他就二十一周岁了。在他整个第二十二年中,他都是二十一岁,直到过完二十二岁生日后,他才二十二周岁。因此,只有当挪亚过完了他的第六百年,他才算六百周岁。而希伯来人所说的整六百岁是指六百虚岁(见创5:32注释)。
  先祖年代的连续――正如挪亚虚岁六百时被称为整六百岁,亚当一定也是在他一百三十虚岁时生下塞特的(创5:3),而不是我们所理解的一百三十周岁。根据这项原则,塞特是在创世纪元第一百三十年(a.m. 130)出生的。因此把各先祖在生长子时的年龄加在一起,就提供了一个从创世开始的连续年表。
  我们不知道先祖们当时是怎样计算自己年龄的。他们可能不是按照生日,而是从元旦开始计算的。因为挪亚的第六百零一岁似乎是从一月一日开始的(创8:13)。自古以来,远东的人们习惯把第一个日历年作为婴儿的一岁,而把下一个元旦算为两岁,即使他出生还只有几天。先祖们或者把新年作为第一年的开始,或者是后人在编写年表时为了防止重叠而予以调整。
  内含式纪年法――但显然一般人所使用的都是内含式纪年法,即把首尾不完整的年或日也计算为一整年或整日。典型的例子当然就是基督在坟墓里的三天,即从星期五下午到星期天早晨(见太17:23;27:40,63)。《旧约》中最明显的例子是王下18:9,10。这里所说的“过了三年”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指的两年时间(见《SDA圣经注释》卷二关于年代学的文章)。这种算法在摩西的著作中也出现过:约瑟将他的兄弟们“下在监里三天”,其实不是三整天。因为到第三天他就只将西缅捆绑在监,而把其他人打发回家(创42:17-19)。出埃及的“第二年”(民9:1)实际上就是紧接着出埃及的那一年;第一年指出埃及开始的那一年(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29,130页)。
  历史资料表明,不但犹太人采用内含式纪年法,其他古代民族也采用这种方法。我们发现希腊人称奥运会之间的四年为“五年期”(pentaeteris)。罗马人称冬至(当时是12月25日)为1月1日前的第八天(把12月25日和1月1日计算在内)。即使到了后代,虽然人们在数学计算中已经采用精确的计时法,我们在日常用语中仍可以发现一些比较粗略的年代计算。
  局部和整体――圣经的作者们有时采用另一种典型的东方表达方式,就是以整体来代替局部,即已经开始的某一时期的后半部分。例如上帝在加低斯判决以色列人要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民14:33),实际上是指从离开埃及时算起四十年的剩下部分。当时已是第二年了,所以从加低斯到飘流结束还剩下三十八年(申2:14;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29页的列表)。另一个例子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四百三十年(出12:40),是从亚伯拉罕的时代算起的。那时以色列人远远还没有出现(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28页)。这种算法也解释了以下所列举的同一年生三个儿子的记录。他们并非三胞胎,先提到的也并不是长子。
  东方人通常不象西方人那样注重准确的时间。东方人更喜欢使用大约的时间和整数。圣经的读者务要记住这一点。但《旧约》所记录的时间要比古代其他任何文献要精确多了。
三、先祖的家谱
  从亚当到洪水的先祖――《创世记》第五章的先祖家谱从亚当开始,接下来是亚当一百三十岁生塞特(按创世纪年法为创世130年),再过105年后以挪士出生;再过90年该南出生等,直到挪亚。关于挪亚生闪时的年龄,我们需要从其他经文中来寻找,因为创5:32只提到“挪亚五百岁生了闪、含、雅弗。”似乎说这三个儿子是三胞胎,或者至少说闪是长子。但创7:6和11:10说明闪不是他父亲在五百岁时所生的长子。事实上洪水以后两年他是一百岁(洪水是挪亚六百岁时发生的),因此他是挪亚五百零二岁时生的。闪显然是因他的重要性而列在第一位的。不是依照他的年龄,而是因为先祖的家谱是通过他而延续下来的,也可能是因为以色列人是从他的后裔中延续下来的。
  我们无法用公元前的年份来确定先祖的这一时期。圣经纪年法和公元前纪年法的第一个连接点是在以色列和犹大列王的时期(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37页)。
  洪水的年代――洪水持续了一年零十天,从挪亚第六百岁的2月17日到挪亚第六百零一岁的2月27日(见创8:14注释)。
  我们不清楚挪亚采用什么历法来计算他的年月,因此学者们对其年份的界定有不同的看法。一百五十天水势的上涨和泛滥到七月17日结束,正好是五个月,所以每个月有三十天。这种月份不可能以月亮为依据,因为月历月份是二十九天和三十天交替出现的。所以有些学者推测《创世记》采用的是每月三十天的日历,和埃及人一样。如果是这样,洪水的时间是370天,或象埃及人那样在年底加五天,为375天。但其他学者认为是指月历年多出来的十天是月历年(354或355天)和日历年(365天)之间的差异。
  七十士译本显然暗示原来的时间是一个月历年加十天,因为它把结束的日子从2月27日改为17日,和开始的日子相同,使时间变为一整年。这一变动似乎是把一个月历年加十天转换为一个日历年,便于埃及读者的理解。但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依据这些日期来推测洪水前的年历,或猜测二月是从春季还是秋季开始的。圣经中雨季或农耕季节的资料与此也不相干,因为后来的环境与洪水前后的气候是无法相比的。这里所记载的月份很可能是摩西的纪年法,而不是挪亚的纪年法。而以春季为新年的纪年法是出埃及时才开始采用的,在摩西写《创世记》时还没有使用。
  从洪水到出埃及时的先祖――洪水以后的先祖列在《创世记》第11章。洪水以后二年,即闪一百岁时生了亚法撒;三十五年以后沙拉出生;再过三十年希伯出生了;一直延续到他拉和亚伯兰。但亚伯兰不是他拉七十岁时出生的。这和闪的情况很相似。虽然亚伯兰的名字排在首位,但他并不是长子。他出生时他的父亲不是七十岁,而是一百三十岁。因为他拉二百零五岁去世以后,上帝宣召亚伯兰前往迦南并与他立约时,他只有七十五岁(创11:32;12:1)。尽管先祖的家谱及年龄到亚伯兰就中断了(创11:26),但我们知道以撒是他父亲一百岁时所生的(创21:5)。六十年后雅各出生(创25:26)。
  《创世记》有关先祖年龄的资料一直延续到雅各一百三十岁进入埃及时(创47:9)。从中我们可以推算出约瑟是雅各九十一岁时所生的(见创27:1注释)。但约瑟的出生年代无助于以后家谱年代的推定。圣经的年代资料到此就中断了。
  从雅各迁居埃及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必须依据出12:40,41所提到的四百三十年来推算(下面将会解释)。但只有在先祖家谱中没有任何遗漏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构想出从创世直到出埃及的年表。
  四百年和四百三十年――亚伯拉罕的“后裔”将“寄居别人的地”,服侍外人被苦待达四百年(创15:13)。希伯来原文的倒装对句清楚地说明了以色列人寄居,奴役和受苦的整个时期都包含在这四百年内。(见创15:13注释)。上帝所拣选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就曾是一位寄居者。他很小就受到对手以实玛利的迫害。他的后裔将完全应验这段预言(创21:8-12;见创15:13注释有关四百年的内容)。既包括奴役和受苦,又包括寄居在内的四百三十年,也是在出埃及之时结束的(出12:40)。《新约》所提到自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到出埃及后不久在西奈山颁布律法有四百三十年时间,解释了这一点(见出12:40和加3:17注释)。
  如果把亚伯拉罕七十五岁蒙召作为四百三十年的起点,而把三十年之后以撒被确认为后裔,开始遭到以实玛利逼迫的时候(创21:8-12)作为四百年的起点的话,这两段时期就统一起来了(见下面的图表)。希伯来人自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和以色列人。保罗显然把出12:40的以色列人解释为亚伯拉罕的后裔。
  (注:先祖的寿命依据《创世记》第5章和第11章的希伯来原文。请注意洪水以后人类寿命的缩短。塞特(第2行)是亚当130岁时出生的,活了912岁。下一行105是他生以挪士时的年龄。《创世记》第11章的家谱到亚伯兰为止。但他的生平与下表从他蒙召到出埃及的430年联系在一起)。
  (与亚伯兰立约,见创11:29-12:4;以撒出生,见创21:1-5;雅各出生,见创25:26;进入埃及,见创47:9;颁布律法,见民33:3-15)
  在埃及的二百一十五年――大众和学术界对亚伯拉罕的后裔寄居和受苦时期的误解,造成了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时间在年代上界定的混乱。从亚伯兰七十五岁蒙召到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四百三十年。当雅各进入埃及时,已经过去了二百一十五年(亚伯拉罕一百岁生以撒时的二十五年,加上以撒生雅各时的六十岁,再加上雅各移居埃及时的一百三十岁,正好是二百一十五年)。因此四百三十年的剩余部分就是寄居埃及的二百一十五年。如果觉得这段时间太短的话,就得考虑到到摩西是利未的孙子(或重孙,民26:57-59),而利未进入埃及时已是成年人。这段时间不可能是四百年。但根据利未的寿命,很符合二百一十五年的时间(见出6:16,20注释)。
  从亚伯兰蒙召到以色列人出埃及究竟是四百三十整年,还是按圣经时代所常用的内含式纪年法,而实际上是四百二十九年呢?如果没有圣经特别提到:“正满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出12:41)的话,后一种说法似乎更合理一些。圣经说明到出埃及那一天,刚好过去了四百三十整年。这里所采用的纪年法是精确的而不是内含式的。
  创世纪元不可靠――由于从亚伯拉罕到出埃及的四百三十年似乎把出埃及与先祖的家谱连接起来,有些学者认为可以把创世纪元和公元前的年代联系在一起。其实以先祖年代为依据推算出的出埃及的创世纪元是不可靠的。我们需要记住:这些家谱并不一定代表完整的年代。上面已经说明,希伯来语的经文所提供的先祖年龄要比七十士译本更为准确。但无论采用何种纪年法,我们都不能排除漏掉几代人的可能性。例如路加曾提到第二个该南(路3:36)。先祖个人年龄的准确并不一定意味着名单的完整性,因为圣经所提供的不是全部的名单。
  圣经并没有记录过去的全部历史。圣经的年代也不包括链条中的每一环。希伯来人经常用“儿子”来指孙子或后裔。例如以斯拉的家谱就省略了好几代(拉7:1;参代上6:7;拉3:2)。马太说从大卫到基督共十四代,不知何故省掉了四代(太1:8,11;参代上3:10-12,15,16)。圣经某一作者有时省略了其他作者所记载的内容,并不足以削弱他们两者的权威,却告诉我们不能单凭家谱来推定创世,洪水,出埃及或任何事件的年代。但后来世纪的年代资料却得到了较好的保存,因为圣经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准确的时间以及对同时代事件,使我们能够确定事件的公元前年代。如果我们承认《路加福音》的第二个该南是《创世记》家谱中所没有提到的一环的话,就得从创世到出埃及中延长至少一代的时间,但不知道是究竟是几年,因为路加没有告诉我们那个该南的寿命。况且遗漏一个人意味着可能还有其他的遗漏。并不是说这种遗漏的时间很长或很重要。但我们无法确定从创世到出埃及的准确时间,计算出创世的确切年份。因为创世的时间是无法从圣经的记载中推算出来的。
  我们既对创世纪元持谨慎态度,就得先对圣经中关于旷野飘流的年份进行研究,再来探讨有关出埃及公元前年份的各种说法。
  出埃及以后的纪年法――我们发现在四十年飘流的时期中有一种近似纪年法的证据。在以色列人即将离开埃及的时候,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为一年之首”(出12:2),接着下达了有关正月十四日守逾越节的指示。以色列人过完逾越节之后,于正月十五日离开埃及(民33:3)。那是春季的亚笔月(出23:15;34:18;申16:1),后来被称为尼散月(斯3:7),直至今日犹太人仍这样称呼。
  圣经还提到了本年中其他的日期。这一年显然被算为第一年,因为接下去的那一年称为第二年。下表列出了各事件发生的时间:
守逾越节(出12:2,6)
离开埃及(民33:3)
在汛的旷野赐下吗哪(出16:1)
到达西奈(出19:1)
(摩西两次在山上四十天――出24:18;34:28)
(制造会幕和器具)
立起会幕(出40:1,2,17)
吩咐守逾越节(民9:1,2)
守逾越节(民9:5),显然是出埃及后的第一次(参见6-14)
指示统计人口(民1:1)
到达西咳后近一年离开西奈(民10:11)(《先祖与先知》第301,302页)
(葡萄初熟时,即在夏末派遣探子13:17-20)
(四十天后,探子回到加低斯;以色列人被判决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民13:25,26;14:33, 34)
从加低斯到过撒烈溪,三十八年(申2:14)
亚伦死在何珥山(民33:38)
亚伦死后(参民20:27-29;21:4-11),以色列人在撒烈溪(民21:12)
(摩西的死;三十天哀悼――申34:7,8)
过约旦河在耶利哥城前安营(书4:19)
在应许之地守逾越节(书5:10)
出埃及四十周年时吗哪停止供应(书5:11,12)
  第二年的正月初一日是立起会幕的日子。请注意这一年是在出埃及一周年之前开始的,因为以色列人是在半个月以后的正月十五日离开埃及的。上帝把立会幕的那一天定为正月初一。这是逾越节所在的月份,显然是离开埃及以后的第一个亚笔月(见出40:2及民9:1,2注释),因为没有人会认为以色列人在西奈停留了近两年时间(见民10:11注释;参《先祖与先知》第301,302页)。因此“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后,第二年”(民9:1)是指离开埃及后的次年,实际上是从离开埃及的十一个半月后开始的,但内含的方法算为第二年。上文(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92页)已经指出,按常用的内含式纪年法,“之后”通常是指“之内”,如拉10:8。
  因此出埃及的年份是从春季开始计算的。出埃及元年就是希伯来人离开埃及的那一年。如果继续按出埃及的年份来计录以后事件,《旧约》的年代就简单多了。但以后的事件并没有按此记录。因为我们似乎发现了一个与所罗门建圣殿的日子相联系的另一种算法(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91,192页)。
四、出埃及的公元前年代
  确定出埃及年代的困难――上面已经说明为什么创世纪元法不可靠的理由。这种纪元法是以家谱记录是完整的假想为依据的。如果我们从后来更为明确的时期反推到先祖时代,虽然不绝对精确,但要好得多。只要我们确定出埃及的年代,就可以倒推四百三十年确定亚伯拉罕的公元前年代。这取决于我们采用哪一种方法来推定公元前的年代。从出埃及可以计算同一世代在旷野飘流的四十年(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77页)。然后是征服迦南和几个士师的时代,其中有些时期是重叠的。如果从犹大和以色列王国到圣经年代与古代历史中确定的年代汇合的时候为止有着完整而精确的资料的话,那么出埃及和其他许多事件的公元前年代就没有什么问题的了。
  但即使在那些认定圣经记录是正确的人,对于士师时代和两国王位复杂的相互关系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本注释采用了以圣经年代的记录为依据的较为合理的纪年体系,但并不以此为绝对的权威。在这个问题上尚无最后的结论。因为将来的发现可能会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认定古代的年代。但为了读者的方便,我们必须采纳一种纪年体系。
  本卷注释所提供出埃及的公元前年代源于不同学者的论述。在目前看来,这是依据现有信息对圣经记录的最佳解释,并与阐述以色列和犹大王国的本注释第二卷册所采用的年代相一致。为了评估出埃及的这一年代,我们必须对埃及的历史背景作一简述,然后再探讨有关出埃及的主要说法,阐明各种说法所存在的问题,以及选择公元前十五世纪作为出埃及年代的理由。
  埃及的历史背景――埃及的中王国时期始于第十一王朝。第十二王朝建于公元前1991年。其前150年是鼎盛时期,也是埃及文化的古典时期。到了后期,埃及的势力开始衰退了。第十三王朝主要限于埃及南部。与之同时期在北部的第十四王朝也很衰弱。经过一段时期的渗透,埃及在公元前十八世纪下半叶被喜克索斯人所占领。其统治者被称为“牧羊王”,译为“外国统治者”更妥。他们构成了第十五和第十六王朝。这些征服者主要是来自地中海东部的闪族人,也可能包括非闪族的户利人。人们对喜克索斯人的了解甚微,因为他们所留下的记录很少。他们不是野蛮的民族,因为很可能就是他们将马拉战车引进埃及。后来埃及人藉此建立了亚洲帝国。喜克索斯人被埃及化了,采用了埃及人的头衔,在尼罗河三角洲地区的阿瓦里斯实施法老的统治。
  在公元前十六世纪上半叶,第十八王朝的第一位国王把埃及人(至少是统治阶级)所憎恶的喜克索斯人驱逐到巴勒斯坦。埃及再次强大起来,把势力扩大到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直至幼发拉底河。大量财富用于庞大的建筑工程。这个王朝的一个著名的统治者是哈特舍普苏特女王。她曾与她的丈夫图特摩斯二世(约公元前年)和她的侄子图特摩斯三世共同执政。从公元前1500年左右到大约公元前1482年她最终从历史中消失为止,她自己是真正的统治者。推翻她的可能是她的共同执政,长期受她操纵的图特摩斯三世。她死以后,她的名字从许多纪念碑和铭文中删除。图特摩斯三世(约公元前年)空前绝后地扩大了埃及帝国的版图。帝国的鼎盛时期从阿蒙霍特普二世(约公元前年),图特摩斯四世(约公元前年)一直延续到阿蒙霍特普三世(约公元前年)。但到了阿蒙霍特普三世的衰落时期,不断扩张的赫梯帝国威胁到埃及在亚洲的北方要塞,而哈皮鲁人或撒加兹人则骚扰着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部分地区。此外许多埃及人所占领的城市也彼此争战。
  接下来是阿蒙霍特普四世(约公元前年)。他是一个空想家,无法胜任也不愿意振作起来抵制衰落的局面。他改名为埃赫那吞,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宗教改革之中。他放弃了底比斯,迁到一个献给太阳神阿吞(日轮)的新国都,废除了其他所有的崇拜。与此同时,他的亚洲帝国逐渐瓦解了。他不理睬其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忠实诸侯发出的紧急呼求。这些诸侯正面临着撒加兹人或哈皮鲁人的威胁,不断地应付谋反和叛乱。在埃赫那吞国都的废墟中出土的王室档案中,发现了许多这样的信函。考古学家们之为亚玛拿书信,因为它们来自现在的亚玛拿废墟。
  埃赫那吞死后,他的宗教改革也就结束了。王朝的最后是几个弱势的法老。其中有一个名叫图坦哈蒙儿童国王最近出了名。他的陵墓与那些伟大的统治者相比本来是很寻常的,却躲过了盗墓者的劫掠。
  第十九王朝的初期,在塞特一世(公元前年)的统治下,埃及开始在巴勒斯坦重新获得一定的控制权。拉美西斯二世(公元前年)漫长而活跃的统治对他的时代产生重大的影响。我们发现了一份他儿子迈尔耐普塔第五年的一个纪念碑铭文,说明以色列人当时已经住在巴勒斯坦。这是圣经以外第一次提到以色列,也是在埃及文献中唯一提到的一次。
  关于出埃及的各种说法――关于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所处的王朝,有不同的说法。就像计算四百年和四百三十年是否把亚伯拉罕包括在内,还是只包括在埃及寄居的时间一样。除了少数人所持有、但现在已不为学术界所认可的看法之外,对于出埃及的年代主要有三种说法。分别是:
  1、公元前十五世纪第十八王朝时;  2、公元前十三世纪第十九王朝时;  3、在第十八和第十九王朝时期的两次移民。
  赞成和反对这些说法均有一定的理由。但最后一种说法把约书亚置于摩西之前两个世纪,严重违背了圣经的记录,是不会为那些想确立与圣经记载一致之年代的人所考虑的。
  少数学者的过时看法――关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有各种说法,早至公元前十七世纪,迟至公元前十二世纪。有一种说法把出埃及定在公元前1612年喜克索斯人统治埃及的时候。其依据是士师时期的长算法,把各位士师的统治和其间的外族压迫视为连续性的,总计约六百年。如果只计算士师的时期而不算其间的压迫,那么从出埃及到所罗门就是四百八十年。由于所罗门的时代不能推得太远,所以士师的时期越长,出埃及的年代就越早。另一种看法认为希伯来人出埃及是早在公元前十六世纪,作为被打败的喜克索斯人的一部分或随同喜克索斯人迁移的(所以约瑟弗斯把希伯来人认定为喜克索斯人)。要把希伯来人和哈皮鲁人等同起来,他们在旷野飘流就不是四十年,而是两百年了。这种看法既不符合圣经,也不符合历史,和另一种极端的看法,即视出埃及为公元前十二世纪末第二十王朝时一样。
关于出埃及年代的这三种观点只说明学者们看法的分歧,无须进行细究,因为它们已不为人知或很少有人注意了。下面我们探讨三种主要的看法。
  出埃及在第十九王朝――长期以来,人们认为以色列人是受拉美西斯二世所压迫的。他们是在他或他儿子迈尔耐普塔在位时离开埃及的。这种看法现在仍被许多作家接受为最早出埃及的时间,或两次出埃及中的第二次。认定拉美西斯为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是基于以下的考虑:希伯来奴隶所建造的城市比东和兰塞的名称;拉美西斯的首都在靠近歌珊的塔尼斯;考古学家推定许多巴勒斯坦城市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纪毁灭的;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四百三十年;考古理论有关这一时期的许多因素,如非利士人出现较晚,有些地区没有早期的陶器,从埃及的一些远征中所得出的结论。如果我们不忽略圣经年代的话,这种观点有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即迈尔耐普塔第五年的石碑里提到以色列人是他在巴勒斯坦所征服的民族之一。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之法老的第五年是不可能住在巴勒斯坦的,即使他们直接移民到迦南去。且不谈其他的理由,如从约瑟到摩西的四百年时间从家谱上是说不通的,单凭在旷野飘流的四十年(即使只是泛指许多年),就足以否定这种看法了。  
  两次出埃及――今日有许多学者认为以色列人是在第十九王朝出埃及,并在公元前十五世纪进入迦南的。他们要么完全重编圣经的故事,要么认定有两次移民。至于哪些支派进入埃及和他们离开埃及的时间,哪些支派从未离开迦南,哪些支派仍留在埃及,他们走什么路线以及进入迦南的次序,均存在不同的观点。这种出埃及的看法无法与四十年或四百八十年协调起来,更何况它把约书亚放在摩西出生前两百年,并随意重新解说圣经的各先祖,各支派,地理和希伯来人的宗教。
  这并不是要贬低学者们所作的努力。他们想要把哈皮鲁人的入侵和其他说明出埃及应该在公元前十五世纪的证据,与拉美西斯二世修建积货城以及某些巴勒斯坦城邑的沦陷协调起来。本文并不详细探讨各种两次出埃及观点的详情。保守的圣经注释只是为了说明圣经的记录,而不是凭着猜想把圣经故事强加于一定的历史背景。
  本注释认为出埃及是在第十八王朝――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出埃及是在公元前十五世纪中期(公元前1445年左右)。本注释采纳这种观点,主要是因为这个年代与以后圣经年代的间隔时间。它可以用来解释圣经的记录和历史及考古背景。
  这个年代的确定是依据一段把出埃及第四百八十年与所罗门第四年等同起来的经文,其中提到圣殿的根基是在西弗月立定的(王上6:1)。根据本注释所采纳的年代,这是在公元前967/966年。按犹太人的即位年历,即从967年的秋天开始到966年的秋天为止(见《SDA圣经注释》卷二关犹太年历和有关年代学的文章)。因此西弗月(大约在公历的五月份)的奠基可能是在公元前966年的春天举行的。所以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第一年的西弗月,是要从公元前966年向前推479年,即公元前1445年。这很容易用以下的算式推算出来:如果第480年的西弗月等于公元前966年的话,那么往前推479年至第1年的西弗月就等于公元前1445年。
  第一年的西弗月是从二月份开始的,紧接着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亚笔月(或尼散月)。因此依据所罗门在位第四年是公元前967/66年,就可以确定出埃及的年代。如果第480年是指准确的年份,而不是约数的话,那么出埃及就是在公元前1445年的春天。
  把出埃及定在公元前十五世纪的说法可以与从亚伯拉罕算起的四百年和四百三十年相配合。出埃及既是在公元前1445年,亚伯拉罕迁到迦南就是在公元前1875年。不久后他寄居到埃及去。我们有一份古老的文献,说明就在此时有一位闪族酋长带着家人和一大群随从的商人来到埃及(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06页关于相关画面的说明)。
  因此约瑟和雅各是在出埃及前的215年前喜克索斯人统治时来到埃及的。在亚洲人控制的政权中,约瑟最有可能获得高贵的礼遇。其他细节也符合这一时代。圣经提到“有一个埃及人,是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买下了约瑟(创39:1),说明这是一个非埃及人统治的王朝,否则为什么要指出法老的护卫长是埃及人呢?此外圣经还提到马和战车(创41:43;46:29),更符合喜克索斯人的时期,而不是更早的时代,因为大家公认此前埃及并没有马拉战车的记录。这些在约瑟的时代并不是罕见的进口物品。因为埃及人在饥荒时向法老出售他们的牲畜以换取食物,其中就包括马匹(创47:17)。其他细节详见创39:1的注释。
  摩西和出埃及的故事很符合从图特摩斯一世到阿蒙霍特普二世在位时的历史背景。图特摩斯一世和图特摩斯三世均使用亚洲奴隶出事建筑工程。圣经的记载似乎认同哈特舍普苏特为摩西的养母,图特摩斯三世为摩西逃往米甸时的国王,而阿蒙霍特普二世为出埃及时的法老。我们甚至了解到以下的事实:阿蒙霍特普二世的继承人原先并不是王储,这暗示法老的长子在第十灾中死去了。关于圣经记载与这些统治者生活的一致性,见《出埃及记》序言和相关章节的注释。
  如果希伯来人解释四十年的飘流进入迦南是始于约公元前1400年的话,那正好与亚玛拿书信是同一时代。虽然关于希伯来和哈皮鲁这两个名称之间历史联系尚存在分歧,但希伯来人作为哈皮鲁人的一部分不是不可能的。书信中提到哈皮鲁人威胁着叙利亚和巴勒斯坦,正是在阿蒙霍特普三世的衰弱时期,以及埃赫那吞不关心埃及帝国的事务,法老逐渐丧失对巴勒斯坦之控制的时候。
  关于反对的意见――关于十五世纪的说法也有反对的意见。有人指出这个年代不符合《士师记》中的时间总和,或徒13:19,20的450年,因为其依据是王上6:1的480年。
  的确,如果把《士师记》中的所有时期都连起来的话,将大大超过480年。但书中并没有排除有些士师在国内的不同地区同时进行统治的可能性。由于出埃及年代更早或更晚的说法要么必须把士师的时期压缩到不可能的狭小范围内,要么从整个时期中删除一些阶段,把600年与480年协调起来,如上面所解释的那样,原原本本地接受圣经所说所罗门是在出埃及后第480年开始建殿的说法似乎更为合理的,特别是这样得出的年代能与其他的事实协调起来。
  必须承认,公元前1445年出埃及的说法是难以与耶弗他所提到的三百年协调起来的(见士11:26),但这可以解释为耶弗他之后国家很快瓦解,短时期内同时有其他士师在进行统治(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125,128,129页)。
  关于徒13:20所提到的450年,学者们对原文有不同的见解,存在着不同的译文。一种译法称450年是士师时期,另一种源于不同抄本的译文版称450年是士师以前的时期。现代学者认为第二种译法更好,但较为含糊的。如果把出埃及定在公元前第十五世纪,那么从约书亚到撒母耳就不可能是450年,因为这显然与从出埃及到所罗门的480年相矛盾的。那些采用长年表的学者(用480年排除士师之间的时期)也把450年作为各士师连续执政年日的总和。另一方面,那些认为士师执政有重叠现象的学者认为总共的时间要短得多。他们按照另一种译法,把450年作为从亚伯拉罕的苗裔以撒五岁时算起的400年的起点。他们认为多出来的五十年是四十年的旷野飘流加上士师出现前假定的十年(见《SDA圣经注释》卷二关于年代的论文)。这两种说法各有长处和缺点。我们最好他不去考虑这段模糊的期间,作为支持或反对公元前十五世纪出埃及的理由。
  第十八王朝的首都是离歌珊地约好几百公里底比斯。但根据摩西出生的故事记载和十大灾时(可能有一年时间)摩西,以色列人与法老之间的交流,希伯来人是生活在王宫附近的。虽然没有证据表明在摩西的时代有这样一个首都,但这并不排除法老在尼罗河三角洲或附近在某些时期有第二个王宫的可能性。
  那些认为公元前十三世纪出埃及的学者指出第十九王朝的城邑比东和兰塞的名称。但那些认为出埃及更早的学者视之为文士用后来的名称替代这些城邑原来的名称,如兰塞以前叫琐安,阿发里斯和塔尼斯。荷兰人所建立的纽约,我们现在也不再叫新阿姆斯特丹。那些以兰塞的名称(出1:11)来证明出埃及发生在拉美西斯二世时期的学者还得解释约瑟时代“兰塞境内的地”(见创47:11注释)。既然地名不一定与法老的名字有关,城邑的名称也是如此。
  有人认为约瑟和他家人迁往埃及的的故事不一定证明是喜克索斯的统治者对其亚洲同胞的偏爱,而是说明一位埃及人对一个闪族人所作服务的奖赏,把希伯来牧人分隔在歌珊是防止埃及人的偏见。十五世纪说法的支持者认为约瑟是在喜克索斯人统治的时期来到埃及的。他们回答说,以后的埃及法老有强烈的反闪族情绪,绝不会给他们如此的优惠。把希伯来人隔离开来的动机不是为了防止伤害埃及人的感情,而是为了保护希伯来牧人免遭其埃及邻舍的恶意。同样,约瑟对待他兄弟的态度,虽然被引用为一条反对的理由,也说明了约瑟本人埃及化的习俗,与埃及化亚裔贵族的举止相符。
  具有强烈民族情绪的埃及人把他们将所憎恨的亚裔喜克索斯人驱逐出境以后,却在歌珊保留了一个受外国统治者偏爱的闪族人社区,这似乎不合逻辑。可能所赶走的只是喜克索斯的统治阶级,许多平民被留了下来,被视为没有害处,还可以作为劳动力使用。关于这方面的资料甚少,我们无法妄下结论。
  有人认为圣经没有提埃及人在巴勒斯坦的宗主地位或军事活动,这与以色列人从公元前十五世纪起在此地的居住情况不符。事实上以色列人当时是住在山区的游牧民族,未能赶出城里的居民,只能住在埃及人所控制的坚固城外面,直到很久以后。埃及人对沿海地区的征战很难触及他们。圣经所提到以色列周围的一些敌人可能是埃及的属国。
  在耶利哥的墓地所发现的晚期陶器被解释为城市毁灭后零星的居住者所遗留下来的物品。
  主张出埃及是公元前十三世纪的人还有一条反对以色列人更早进入的理由是以东和摩押当时还没有定居下来。这个结论是根据地表上发现的陶器碎片,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他们认为,如果以东人和摩押人在公元前十三世纪仍是游牧民族的话,自然就不会有陶器了。
  本文并不认为有关出埃及的所有问题都已解决了。但妨碍我们获得合理结论的障碍并不是无法逾越的。经过分析的证据证明公元前十五世纪出埃及的假设是比较合理的,符合本圣经注释的要求,圣经与《先祖与先知》的记载,以及现有史料和考古的发现。
五、以出埃及为基准的更早年代
  未知的创世年代――那些试图通过先祖的家谱,《创世记》的记录和从亚伯拉罕蒙召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四百三十年来推定从创世到出埃及的圣经年表的人(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26页),必须假设先祖的家谱是完整的。如果在希伯来的谱系中加入第二个该南(路3:36),如果各代之间允许存在时间间隔,或如果采用七十士译本中的年数的话,那么先祖的时期肯定比希伯来原文所记载的要长,创造的年代也相应地提前了。不论用什么方法测定先祖公元前的年代,都有赖于出埃及公元前年代的测定。
  本卷注释对出埃及年代的确定依据两个前提:一,从出埃及到所罗门在位第四年是四百八十年(王上6:1);二,推算希伯来列王的统治直到尼布甲尼撒来确定所罗门第四年的时间。如上所述,出埃及的年代算出来是公元前1445年。
  但本卷注释并没有确定亚伯拉罕以前的任何年代。即使完全依据圣经的记载进行统计,也无法得出最后的结论,再加上各版本之间的差异(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28页),故本注释不想提供一份完整的年表。不予确定要比凭空猜想或盲目接受厄谢尔年表之类的假设更好一些(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22页)。厄谢尔武断地推定创世元年的创造发生在公元前4004年10月23日的前一天晚上(最接近秋分的那个星期日),也就是是在基督降生的四千年前。他认为基督降生是在公元前4年。这与基督降生前是四千年,基督降生后是二千年的传统的六千年说法是一致的。
  我们需要对六千年的说法予以界定,以避免误解。它不等同于许多宗教作家把从亚当开始的人类历史粗略估算为“六千年”。这是一种预言的说法,即鉴于六日的创造之后紧随着安息日,和上帝视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的经文(彼后3:8),预言世界的历史是六千年,而第七个千年将成为安息之年。圣经中并没六千年的预言。这种观点源于古代的神话,如波斯人和伊特利亚人的神话,以及犹太教人创造日子的类推。教会的教父们把这种观点基督教化,并在厄谢尔以后的许多年中为人们所接受。
  我们说创造周的六日与世界历史的长短无关,并不意味着否认六日创造的真实性,或允许把这六日解释为六个漫长的时期。接受创造的事实不需要界定其准确的年代。没有人知道创造的年代,因为圣经中有关年代的资料是不连贯或不完整的。创造的年代也无法从天文的周期中推算出来(见《SDA圣经注释》本册第122页;见创1:1注释;参《先祖与先知》第51页,《属灵的恩赐》第3册第92页)。
  天文的周期确实可以帮助我们确定某些古代的事件,包括一些圣经的事件,其前提是这些事件要能够与当时代的天文记录联系起来,特别是有关日食和月食的记录。
  圣经年代与公元前年代最早的直接联系是在犹大王国的末页、公元前600年左右尼布甲尼撒王统治的时候。尼布甲尼撒的即位年是根据天文学确定的。有人提出公元前853年为以色列国王亚哈死的年代,但按天文学来测定并不是在那一年。把圣经年代与公元前年代统一起来,是根据将近一个世纪以后所发生的一次日食来推定的。不管怎样,从以色列和犹大列王追溯到创造,其间存在分歧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远古的事件只要了解大概的年代就够了――我们既有《旧约》较后时期的确切年代,特别是从伟大的预言时期开始的年代, 对于远古的事件只要了解大概的年代就够了,因为当时的圣经事件并没有提供确切的时间。然而我们对于出埃及和其以后事件年代的估算不会有太大的误差。本册注释所记载出埃及的不同年代,最大的差异也不超过两个世纪。不过此前年代的误差就大得多了。我们可以怀着兴趣观察远古时期历史年代的变动。但如果我们考虑到洪水的事实,似乎就很难把埃及和巴比伦等古代王朝与圣经的年代协调起来。
  尽管圣经没有宣称记录全部的历史,但它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我们很高兴地看到所有的证据都证明圣经记录的准确性。《旧约》为我们提供了历史的框架,但我们必须先把它转换成现代的纪年方式,才能明白其意义。圣经语言的简练和有时的含糊使我们无法获得全部的知识。但可以肯定:较后的时期,特别到了但以理和以斯拉的时代,那些表面上难点的存在是由于我们认识上的缺乏造成的。
  考古的研究已经解决了许多年代方面的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可望解决剩下的大部分问题。
□ 本书版权所有---SDA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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