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竞赛规则20142018规则的改变如何推进游泳竞赛规则20142018技术发展?

游泳比赛有哪些规则?
游泳比赛有哪些规则?
08-10-07 &
游泳比赛规则:                                                                                   (1)四种姿势:游泳主要采用四种即自由泳、仰泳、蛙泳和蝶泳。自由泳俗称“爬泳”,是竞技游泳中速度最快的泳姿,行进时两臂轮流由前向后滑行,动作像爬行。仰泳俗称“背泳”,游进时,两腿交替上下打水,由大腿发力带动小腿,上踢下压,以提高身体位置,并起推进作用。蛙泳模仿青蛙游水动作而取名,游进时人体俯卧水面,一次划臂配合一次蹬腿和呼吸,构成一个完整动作。蝶泳身体俯卧于水面,两腿对称做屈伸的蹬水(或上下打水)动作,两臂同时由前向后下方划水,再提出水面顺身体两侧向前挥摆入水同时吸气。(2)出发点:自由泳、蛙泳、蝶泳及个人混合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仰泳项目在水中出发。在自由泳和仰泳比赛中,运动员到达终点时可以只用一只手触壁,但在蛙泳和蝶泳比赛中,必须使用双手同时触壁。                           (3)游泳比赛和犯规 1 运动员必须在自己的泳道内比赛完毕,否则即算犯规。 2 游出本泳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者应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由于某运动犯规而影响了被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获得优良成绩时,则应准许受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补测成绩,或直接参加决赛。如在决赛中发生上述情况,应令该组重新决赛(犯规运动员除外)。 4 比赛中运动员转身时必须使身体某一部分触及池壁。转身必须从池壁完成,否则即算犯规。 5  在比赛中除自由泳可在池底站立外,其他泳式(包括自由泳)均不得跨越或行走,否则即算犯规。 6 在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其速度、浮力的器具(如手、脚蹼等,但可戴护目镜),否则即算犯规。 7 每一个接力队应有四名队员,接力比赛中任何一名队员犯规即算该队犯规。任何接力队员在一次接力比赛中只能参加一棒比赛。 8 接力比赛时,如本队的前一名运动员尚未触及池壁,而后一名运动员即离台出发,应算犯规。如该运动员重新返回并以身体任何部分触及池壁再行游出时,不作犯规论。  下面详细介绍几种游泳姿势:                                                                            自由泳 游泳项目之一。1896年第1届奥运会开始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自由泳不受任何姿势限制,爬泳速度最快,爬泳也就成为自由泳的唯一姿势。爬泳动作像爬行,即双臂轮流划水和两腿上下交替打水。这种姿势结构合理,阻力小,速度均匀,是目前世界上最快、最省力的一种游泳姿势。
自由泳实用性强,在奥运会游泳比赛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奥运会自由泳项目男子有50米、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7项;女子有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6项。自由泳项目在全部游泳项目31项中占13项,而且混合泳和混合泳接力中也包括自由泳,因此自由泳往往被看作是衡量一个国家游泳水平的标志。
自由泳的基本技术特点是,人体俯卧水中,头肩稍高于水面,游进时躯干绕身体纵轴适当左右滚动,两臂轮流划水推动身体前进。手入水后划水路线呈S形,呼吸与划水动作协调。当臂用力划水时,利用水流在头两侧形成的波谷吸气。 50年代以前,游泳运动员都非常重视两腿打水的作用,一般都是两臂轮流划水1次就打腿6次。后来科研材料证明打腿的能量消耗比划臂大得多,而推动身体前进的动力主要来自臂部的划水动作。因此以臂为主的现代自由泳技术重视臂的划水动作和两臂的配合,打腿动作在长距离游泳中已减少为2次或4次。但在短距离游泳中多数运动员仍然是打腿6次。
蛙泳 蛙泳是一种古老的泳式。据资料记载,早在年前的中国、罗马、古埃及就有类似这种泳式的游泳。日著名游泳运动员M.韦布采用蛙泳姿势横渡英吉利海峡,历时21小时45分。19世纪初蛙泳是第一种在游泳比赛中被采用的姿式。但由于蛙泳速度慢,在比赛中相继又出现了侧泳、爬泳、采用蛙泳的人越来越少。直到1904年第3届奥运会时才把蛙泳与其他姿式分开。年期间,蛙泳最大的革新是划水动作结束后两臂不再从水中前移,改为由空中移臂但仍采用蛙泳蹬夹腿的动作,出现了蛙泳的变形——蝶泳。
1936年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对蛙泳规则作了补充,允许在蛙泳比赛中采用蝶泳技术,于是蝶泳取代了蛙泳。在1948年第14届奥运会上,200米蛙泳决赛只有一人采用蛙泳。而1952年第15届奥运会的蛙泳比赛中,全部运动员都采用蝶泳技术。于是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决定将蝶泳从蛙泳项目中分出来。从1956年第16届奥运会起将蝶泳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当时规则还允许蛙泳可以在水中潜游,由于在水下游进不受波浪阻力影响,水平姿式好,阻力小,速度比水面蛙泳快。于是在1956年第16届奥运会上,几乎所有蛙泳运动员都以长划臂的潜水蛙泳参加比赛。日本运动员古川胜以2′34″7的成绩创造200米蛙泳世界纪录。第16届奥运会后,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重新修改了蛙泳规则,取消潜水蛙泳,只允许在出发和转身后做一次长划水的潜泳动作,然后每个动作头部都要露出水面。于是水面蛙泳技术又得以恢复发展,并重新规定了蛙泳世界纪录的标准。如男子100米蛙泳为1′13″0。1957年中国运动员戚烈云以1′11″7的成绩首先打破了该纪录。从此以后又出现了宽划臂和窄划臂的蛙泳技术。   蝶泳 游泳项目之一。从蛙泳发展而来,在4种竞技游泳姿势中是最后发展起来的。1956年第16届奥运会开始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因游泳动作状似蝴蝶,故称蝶泳。蝶泳与蛙泳分开后,蝶泳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近10余年来蝶泳技术都是两臂同时划一次,打水两次。这种游法以1972年第20届奥运会100米、200米蝶泳世界纪录创造者M.皮茨的蝶泳技术为代表。蝶泳时,身体俯卧在水中,依靠两臂强有力的划水和腿的波浪形打水动作推动身体前进,没有固定的身体姿势。 ①躯干和腿的动作:打腿时两脚自然并拢,以腰腹发力,压肩提臀,带动腿向后下方作鞭状打水动作。屈膝向下打水时稍提臀收腹,打腿结束时膝关节伸直。向上打水时稍挺腹主要是用力向下打水,上下动作的幅度两脚约距40~50厘米。②臂的技术:臂划水在蝶泳中起主要推进作用。划水技术包括入水抱水、划水及移臂几个阶段。两臂在肩的延长线上入水,顺序是手、前臂,上臂肘关节最后入水。臂入水时要放松,不要压臂而要压肩。手入水后头肩的位置低于肘关节。臂入水后,随着身体向前的惯性,两手继续外分,然后手再转向内做勾手抱水动作,同时稍提肘,拉开肩带肌群。此时两手距离最宽,在头前形成一个良好的抱水姿势。这时小臂与水面约成45°角,开始划水。手从外向内后下方划水,两手划至头的下方时距离较近。有些运动员是划至肩的下方时距离最近,约10厘米。然后向后推水。手沿胸腹部下方推水时逐渐分开距离,尽量保持向后的对水位置。当肘关节靠近体侧时,两手迅速向外后方推水,以肘为支点结束划水,出水及向前移臂。随着结束推水的惯性速度,屈肘迅速将手提出水面。臂出水后由肩带动上臂、前臂,沿水面迅速移向前方。移臂时臂应自然放松,不宜提得太高。肩此时处于较高位置。臂超过肩后肩开始下压,但臂仍向前送。③呼吸及配合技术:当臂入水时,用鼻嘴开始均匀吐气。推水时抬头,手出水时张大口吸气,臂移过肩时憋气。腿臂配合要领是:手入水时第一次打腿,手推水时第二次打腿,推水结束打腿也结束。第二次打腿时膝屈的角度较大,打腿用力程度较大。  仰泳 游泳项目之一。1900年第2届奥运会开始列为正式比赛项目。仰泳包括反蛙泳和爬式仰泳。反蛙泳是最早出现的一种仰泳,动作近似蛙泳,而身体姿势相反。即人体仰卧水面,两臂从头后经体侧向后划水。最初几届奥运会上的仰泳比赛都是采用反蛙泳姿势。1912年第5届奥运会上,美国运动员H.赫伯纳采用两臂轮流划水、两腿上下打水的仰泳技术,以1′21″2的成绩获100米仰泳冠军,显示了爬式仰泳技术的优越性,而反蛙泳逐渐失去在竞赛中的意义。 爬式仰泳的配合动作与自由泳相同。基本技术包括身体姿势、腿和臂的动作,以及呼吸与动作配合等方面。 ①身体姿势:仰泳时身体几乎水平仰卧在水中,胸部自然伸展与腹部成一直线,头部没于水中,脸部露出水面。在游进时,头部始终保持正直姿势,躯干围绕纵轴因两臂的轮流划水动作而自然转动。②腿的技术:仰泳时腿的动作作用有三:一是推动身体前进,二是维持身体平衡,三是保持身体有较高水平姿势。腿打水的幅度比自由泳稍大。打水时,以髋关节为支点,大腿发力,带动小腿及脚用力上踢。向上踢水时膝关节微屈,约成140°角左右,踝关节伸展,脚向内转,动作要有力。向下打水时,膝关节自然伸直,两脚跟的上下最大距离约40~50厘米。踢水时脚尖稍向内旋,以加大踢水面积。③臂的技术:臂的技术分入水、抱水、划水、出水和空中移臂几个部分,几个动作连贯地进行。入水时臂自然伸直,手小指朝下在肩延长线的前方,臂切身入水。抱水,当手切入水中后,向外侧下滑,然后手掌向上向后方勾手,同时肩内旋,肘关节向前下方引,手继续上提,拉开肩带肌群,使手和小臂对好划水方向。划水是动作的主要部分。从臂抱水与身体纵轴成40~50°角开始屈臂划水,手后划的速度要快于肘。划水至肩侧时,手距水面约15厘米。这时手、前臂、上臂同时向后方做推水动作。肘关节将靠近体侧时,手向后下方压水,肩关节向上转动,内旋,手掌内转下压至大腿旁时结束划水。划水结束后,借助手掌下压的反作用力,以提肩带动上臂和前臂出水,手放松,臂出水后沿肩线上方前移,臂伸直。两臂的配合是一臂入水时,另一臂出水。④呼吸与动作配合:由于脸露出水面,呼吸比较自然,一般是右臂出水时吸气,移臂至将垂直水面时吸气结束,然后憋气,手入水后均匀吐气,手将出水时吐气结束。臂腿配合动作一般是两臂各划水1次,腿打水6次。   个人混合泳 游泳项目之一。1964年第18届奥运会开始列为正式比赛项目。个人混合泳属个人全能项目,比赛按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顺序,各游1/4距离。运动员要同时完成4种游泳姿势,必须具有良好的全面训练水平,要取得好成绩还必须在某个项目上成绩突出。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游泳比赛的主要规则 一、 各项泳式的比赛规定 (一)自由泳 1.自由泳比赛中可采用任何泳式。 2.转身和到达终点时,可用身体任何部分触池壁。 (二)仰泳 1.运动员面对出发端, 两端抓住握手器, 两脚(包括脚趾)应处于水面下,禁止蹬在水槽内、水槽上或用脚趾钩住水槽边。 2.出发和转身后,运动员应蹬离池壁 ,并在整个游进过程中呈仰卧姿势。除在做转身动作外,运动员必须始终仰卧。仰卧姿势允许身体做转动动作,但必须保持与水平面小于90度的仰卧姿势。头部位置不受此限。 3.在整个游进过程中, 运动员身体的某部分必须露出水面。 在转身过程中,允许运动员完全潜入水中。但在出发和每次转身后,运动员潜泳距离不得超过15米,在15米前运动员的头必须露出水面。 4.在转身过程中, 当运动员肩的转动超过垂直面后,可进行一次连续单臂划水或双臂同时划水动作, 并在该动作结束前开始滚翻。一旦改变仰卧姿势,就不允许做与连续转身动作无关的打水或划水动作。运动员必须呈仰卧姿势蹬离池壁。转身时运动员身体的某部分必须触壁 5.运动员在到达终点时,必须以仰姿势触壁。 注:“除在做转身动作外”应理解为“只有在完成连贯的转身动作过程中才可以改变仰卧姿势”。 (三)蛙泳 1.出发和每次转身后,从第一次手臂动作开始,身体应保持俯卧姿势,两肩应与水面平行。 2.两臂和两腿的所有动作都应同时、 在同一水面上进行, 不得有交替动作。 3.两手应同时在水面、 水下或水上由胸前伸出, 并在水面或水下向后划水。除最后一个动作外,在手臂的完整动作中,两肘不得露出水面。除出发和每次转身后的第一次划水动作外,两手向后划水不得超过臂线。 4.在蹬腿过程中,两脚必须做外翻动作,不允许做剪夹、上下交替打水或向下的海豚式打水动作。只要不做向下的海豚式打腿动作,允许两脚露出水面。 5.在每次转身和到达终点时,两手应在水面、水上或水下同时触壁,触壁前两肩应与水面平行。 在触壁前的最后一次向后划水动作结束后, 头可以潜入水中,但在触壁前的一个完整或不完整的配合动作中,头应部分地露出水面。 6.在每个以一次划臂和一次蹬腿顺序完成的完整动作周期内,运动员头的某一部分应露出水面。只有在出发和每次转身后,运动员可在全身没入水中时,做一次手臂充分的向后划至腿部的动作和一次蹬腿动作。但在第二次划臂至最宽点并在两手向内划水前,头必须露出水面。 (四)蝶泳 1.除在做转身动作时,身体必须始终俯卧外,从出发和每次转身后的第一次手臂动作开始,至下一个转身或到达终点止,两臂均应与水面平行。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转成仰卧姿势。 2.两臂必须在水面上同时向前摆动,并同时在水下向下划水。 3.两脚的动作必须同时进行,允许两腿和两脚在垂直面上同时做上下打水动作。两腿或两脚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但不允许有交替动作。 4.在每次转身和到达终点时,两手应在水面、水上或水下同时触壁,触壁前两肩应与水面平行。 5.在出发和每次转身后,允许运动员在水下做一次或多次打水动作和一次划水动作,这次划水动作必须使身体升到水面。 (五)混合泳 1.个人混合泳须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比赛: (1) 蝶泳,(2)仰泳,(3)蛙泳,(4)自由泳(仰泳、蛙泳及蝶泳以外的任何泳式)。 2.混合泳接力须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比赛: (1) 仰泳,(2)蛙泳,(3)蝶泳,(4)自由泳(仰泳、蛙泳及蝶泳以外的任何泳式)。 3.在个人混合泳和混合泳接力项目的仰泳转蛙泳过程中,运动员转肩动作超过垂直面之前必须呈仰泳姿式触及池壁。 二、 游泳比赛中的出发 (一)自由泳、蛙泳、蝶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仰泳项目在水中出发。当听到总裁判发出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站到出发台上,两脚距出发台前缘相同距离;仰泳各项运动员下水。 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池端做好出发准备;仰泳运动员在水中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处于静止状态时, 发令员应发出“出发信号”(鸣枪、鸣哨、电笛或口令)。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后才能做出发动作。 (二) 运动员如在“出发信号”发出之前出发,应判出发抢码犯规。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发令员就应召回运动员并组织重新出发。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以后,无论哪个运动员抢码犯规(不论该运动员是第几次犯规),均庆取消其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之后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应继续比赛,在该组比赛结束后取消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码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后,再次组织出发。 (三) 发令员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或总裁判判定运动员抢码犯规鸣哨后,发令员主应连续不断地发出召回信号直至将运动员召回。 如因裁判员的失误或器材失灵而导致运动员抢码犯规,发令员应将运动员召回重新出发,不作为一次抢码犯规。 三、游泳比赛和犯规 (一) 运动员必须在自己的泳道内比赛完毕,否则即算犯规。 (二) 游出本泳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者应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 由于某运动犯规而影响了被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获得优良成绩时,则应准许受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补测成绩,或直接参加决赛。如在决赛中发生上述情况,应令该组重新决赛(犯规运动员除外)。 (四) 比赛中运动员转身时必须使身体某一部分触及池壁。转身必须从池壁完成,否则即算犯规。 (五) 在比赛中除自由泳可在池底站立外,其他泳式(包括自由泳)均不得跨越或行走,否则即算犯规。 (六) 在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其速度、浮力的器具(如手、脚蹼等,但可戴护目镜),否则即算犯规。 (七) 每一个接力队应有四名队员,接力比赛中任何一名队员犯规即算该队犯规。任何接力队员在一次接力比赛中只能参加一棒比赛。 (八) 接力比赛时,如本队的前一名运动员尚未触及池壁,而后一名运动员即离台出发,应算犯规。如该运动员重新返回并以身体任何部分触及池壁再行游出时,不作犯规论。 (九)接力比赛前三棒运动员游完后,在不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的情况下尽快离池,并不得触停其他泳道自动计时装置,否则即判犯规。运动员全部到达终点要尽快离池,否则即判犯规。 十) 在一项比赛进行过程中, 当所有比赛的运动员还未游完全程前,未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果下水,应取消其原定的下一次的比赛资格。在接力比赛中,当各队的所有运动员还未游完之前,除了应游该棒的运动员外,任何其他接力队员如果进入水中,该接力队员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 预赛结束后,有两名以上运动员成绩相等而超过了原定的参加决赛人数时,确定参加决赛人选的办法如下: 1. 如采用自动计时装置,预赛后,同组或不同组的运动员成绩相同者,都必须重赛,按重赛后的名次确定参加决赛的人选。 2. 如采用的是人工计时,预赛后,同组的运动员成绩相同者,不重赛,按预赛的名次确定参加决赛人选。不同组的运动员成绩相同者,按下列三例精神确定重赛的运动员,根据重赛后的名次确定参加决赛人选。 (1)在某项预赛后,两组或两组以上的运动员成绩相同,需要确定一名参加决赛,应按各组终点名次最前的一名参加重赛。重赛后名次最前的一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2) 在某项预赛后,A组甲、乙、丙(按终点名次排列顺序)运动员与B组甲运动员成绩相同,需要确定二名参加决赛。A组丙应淘汰, 由A组乙和B组甲重赛,重赛后优胜者与A组甲参加决赛。 (3) 在某项预赛后,A组甲乙运动员与B组甲、乙运动员成绩相同需要确定两名参加决赛:应由这四名运动员一起重赛,重赛后名次列前的两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3.重赛应在所有有关运动员游完预赛至少一小时后(或经有关方面协商确定时间)进行。以抽签方法安排泳道。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运动员资料库
短道速度滑冰
自由式滑雪
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工作报告
团结进取 开拓创新
为中国游泳运动发展再立新功
---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工作报告
中国游泳裁判委员会主任 赵与龄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中国游泳协会第六届游泳裁委会全体委员与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的领导和同志们一起齐聚南京,召开六届裁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共同回顾一年多来裁委会的工作,部署2014年的任务。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游泳裁委会常委会,对各位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位领导一年多来对游泳裁委会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裁委会所有委员一年多来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总局游泳中心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王路生主任、尚修堂书记、袁昊然部长对我们的会议多次作出指示,刚才曾凡民部长给我们作了重要讲话,体现了总局游泳中心领导对游泳竞赛组织和裁判工作的高度重视,领导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将鼓舞我们全体同志以更加昂扬的士气和饱满的热情投入新一年的工作。
  各位委员: 我们这次会议将以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国游泳运动发展再立新功为主题,回顾总结六届三次会议以来裁委会的工作;学习交流各级游泳竞赛裁判工作情况;研究安排2014年裁委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裁委会凝聚力战斗力,为中国游泳事业的大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代表中国游泳协会六届游泳裁委会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六届三次会议以来裁委会工作的总体情况和2014年的主要任务。
  一 关于六届三次会议以来裁委会的工作
  自去年4月在绍兴召开中国游泳协会游泳裁委会六届三次会议以来,中国游泳在国际泳坛上再续辉煌,取得了2012伦敦奥运会5金2银3铜和2013巴塞罗那世锦赛5金2银2铜的优异成绩,受国人瞩目、世界震惊,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游泳人奋勇进取的斗志和激情;在这期间我们还成功地举办了二届的北京世界杯短池游泳系列赛、南京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游泳比赛、沈阳第十二届全运会游泳比赛、天津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游泳比赛以及其它全国各级各类的游泳赛事20余次,中国游泳裁委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的指示,团结带领全国广大游泳裁判工作者认真学习,刻苦砧研,秉公执裁,严谨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中国游泳运动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总局游泳中心的充分肯定和游泳界同行的认可。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齐心协力,努力完成大赛的执裁任务
  一年半来,在总局游泳中心的领导下,裁委会共选派300余人次的裁判员与各竞赛承办单位一起承担了各级各类约20余次游泳比赛的执裁工作,这其中包括二届北京世界杯短池游泳系列赛、南京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游泳比赛、沈阳第十二届全运会游泳比赛、天津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游泳比赛以及二届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青年锦标赛及公开水域游泳冠军赛、农运会、各类少儿游泳比赛。各项比赛的裁判团队结合各个比赛的特点,运用先进的执裁方法,强化了公正执裁和赛纪赛风的教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对裁判方法和工作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在今年的全运会游泳比赛、世界杯短池系列赛、亚青赛、东亚运动会和全国游泳冠军赛等重大赛事中,裁委会按照中心领导的要求,充分发挥了裁委会成员的骨干示范作用,全体裁判员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严格履行裁判工作职责,回绕执裁工作零失误的工作目标,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裁判工作任务,进一步树立了游泳裁判严谨执裁的工作态度和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此外, 裁委会的相关委员还协助中心社会活动部、大体联完成了冬泳、公开水域、残疾人、大学生等游泳比赛的执裁任务, 受到相关部门的好评。在最近的几年中,我们在总局游泳中心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国重大比赛中建立了技术代表制度,建立技术代表这一制度对保证比赛的规范和顺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成效十分明显。
  (二)上下联动,推进了对游泳规则的全面培训和实施。
  《游泳竞赛规则》从2010年4月的全国游泳冠军赛开始实施以来,裁委会全体成员在充分学习和掌握新规则、研究裁判新方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规则实施以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了《游泳竞赛规则》在全国各级各类游泳竞赛中的贯彻执行。裁委会在每次全国性游泳比赛前都会举办规则和裁判法的培训学习,让全体裁判员熟悉和掌握新规则。裁委会的各位委员结合所在省市区实际,积极配合当地竞赛管理部门组织裁判员的培训学习,据不完全统计, 全国各地举办各级各类的游泳裁判员培训班约200多场(次),通过这二年的培训考试,宣传学习新规则的工作已延伸到基层,传达到了每个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进一步扩大了新规则的施行面,提升了新规则的执行力,确保了各项游泳竞赛执裁任务公平、公正的完成。2012年、2013年裁委会配合总局游泳中心先后举办了二期游泳国家级裁判员的培训考试,通过理论和实践的考试考核,有80余名一级裁判晋升国家级。
  (三)通力合作,完成了新《游泳竞赛规则》、《游泳裁判工作方法》的编写任务
  鉴于国际泳联对游泳规则进行了修改,为加强游泳项目竞赛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专业化进程,根据总局游泳中心的要求,裁委会成立专门班子,组织专门人员对现行《游泳竞赛规则》和《游泳裁判工作方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前几天,编写小组成员会集在这里,对新《游泳竞赛规则》和《游泳裁判工作方法》进行了汇编。承担编写工作任务的各位同志放弃休息时间,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撰写修改稿,努力提高撰写质量。编写小组的同志们在汇编时个个涌跃参与讨论,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为编写出一部高质量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尽心尽力,贡献力量。他们的这种精益求精乐于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在这里我要代表裁委会向编写小组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相信,新《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的施行,对于有效接轨国际游泳运动的发展,保证游泳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全国各级各类游泳裁判工作的规范有序,提高游泳裁判员的执裁能力和水平将发挥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四)积极主动,推进与境外游泳裁判界的交流互动。
  一年半来,中国游泳协会选派了一批优秀骨干裁判与境外裁判一起共同参与了北京世界杯短池游泳系列赛、亚青会游泳赛、东亚运动会游泳赛的组织和执裁工作;选派了于晓光、曲明、何活伟、李恺宪、艾东海、陈受满、王玉萍、殷玲玲、严蓓、赵志力、丁玲娣、熊发洲、沈宇鹏、李明、王虎、季荣康、尤玉清等十多名裁判员出国出境先后参与了伦敦奥运会、年新加坡、日本世界杯短池游泳系列赛、迪拜亚锦赛、2013年香港、2013年澳门游泳公开赛等游泳比赛的执裁工作;在这一年半中,我们还多次邀请港、澳及国外游泳裁判员来内地参与游泳裁判工作,通过与境外游泳裁判界的交流互动,使我们学到了世界先进游泳比赛的裁判方法及竞赛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了我国游泳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承办国际性赛事的能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裁判工作方法的交流,学习国外、境外先进经验与方法,不断提升裁判执法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国内裁判员良好的执裁风貌和出色的工作表现受到了境外同行们的称赞,我国现行的竞赛组织与游泳裁判方法也得到了国际泳联及同行们的好评与认可。实践证明,开展与境外游泳裁判间的交往和交流对于提高我国游泳竞赛组织和裁判执裁水平意义深远,很有必要。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及港澳台交流的力度,把与境外游泳裁判界的交流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认真加以落实。
  (五)团结协作,构建团结和谐的裁判团队
  构建团结和谐的裁判团队历来是我们裁委会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更好的发挥裁委会每位委员的作用,增强裁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责任感和荣誉感,是全体委员的责任和使命。在过去的几年中,裁委会全体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协作,合作共事。这几年来裁委会凡与重大问题都采用民主与集中的原则,坚持集体讨论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比如推荐国际、洲际级裁判、选派裁判去境外执裁、国内重大比赛的总裁选派等等都预先经过裁委会主任会议的讨论研究;国内比赛的裁判员选派也由各省市区裁委会负责推荐,经过各省市区平衡后决定的。裁委会委员之间也经常开展区域之间的业务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团结和谐的裁委会团队,为营造良好的竞赛执裁氛围,保证广大裁判员全身性投入游泳裁判工作,促进我国游泳运动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各位委员,一年多来,我们游泳裁委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特别是各位委员在普通而平凡的裁判工作岗位上,为中国游泳运动的发展,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辛勤工作,默默奉献,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但就某些工作而言离总局游泳中心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裁委会自身的学习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规则、规程、裁判法的学习欠深入、理解欠透彻;裁委会对年轻裁判员培养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裁委会网页的作用还发挥得不好;各省市区之间的游泳裁判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游泳裁判工作与国外、境外的学习交流还需不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研究,按照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的要求,努力加以改进提高。
  二、关于2014年裁委会的工作和任务 
  2014年,是南京青奥会的举办年,是我们施行新《游泳竞赛规则》和《游泳裁判工作方法》的第一年,也是我们游泳裁委会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全体裁委会委员要以不断提升游泳竞赛组织能力和执裁水平为目标,坚持裁判工作服从、服务于游泳事业发展大局,按照总局游泳中心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断增强学习研究新规则新方法的自觉性,积极推广新《游泳竞赛规则》和《游泳裁判工作方法》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裁判管理的服务体系,加快骨干裁判的培养,提高游泳竞赛执裁水平,净化各类游泳竞赛执裁环境,树立良好的赛纪赛风,为完成南京青奥会等大赛的游泳竞赛裁判工作任务,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国游泳运动发展再立新功。
  2014年中国游泳裁委会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好各类大赛的裁判工作
  2014年,第二届世界青年奥运会8月将在南京举行,另外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等重大赛事也将举办,这些大赛将再次考验我们中国游泳裁委会,我们要积极配合总局游管中心及早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做好赛事裁判工作的重要意义,上下一致,同心协力,认真制定上岗裁判的选拔方案,组织赛前学习培训,严格按照规则、规程,履行好裁判工作的职责,以&零失误&作为裁判工作的最高目标,确保这些大赛的精彩、圆满、安全、顺畅。此外,2014年还有全国的游泳春季、冬季和青年锦标赛、少儿游泳冠军赛、锦标赛、分区赛等等各类游泳赛事,我们将积极配合总局游泳中心选派好总裁判和其他骨干裁判,认真执行规则、规程和裁判法,做好执裁工作,努力把2014年各项赛事的裁判任务完成好,让中心领导放心、让各运动队满意。
  (二)强化学习培训,推广新《游泳竞赛规则》和《游泳裁判工作方法》的实施
  新《游泳竞赛规则》和《游泳裁判工作方法》将于近期由中国游泳协会审定正式出版发行,2014年开始在全国各类游泳竞赛中贯彻执行。大家作为中国游泳协会裁委会的委员,首先应当充分的学习理解现行的规则,研究新形势下的裁判方法,配合当地竞赛管理部门组织当地裁判的学习和培训,尽快将新规则、新裁判法推广到各级游泳竞赛中去,以适应国际规则的新变化。今年我们将在适当时候指定专人,认真组织编写培训教材,组织规则和新裁判法的培训学习,尽快让全体裁判员熟悉和掌握新规则、新裁判法。在这里,我们也要求各地要组织以贯彻执行新规则新裁判法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培训活动,确保各项竞赛执裁公正有序。2014年我们还设想举行宣告、发令等单项性的裁判员学习班,以提高这些专项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执裁能力。
  (三)加强考核管理,做好国家级裁判员注册登记工作
  加强裁判队伍的管理历来就是我们裁委会工作的重点,2014年我们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要要配合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进一步完善国家级裁判注册管理制度,建立国家级裁判信息数据库。首先,2014年上半年我们要对全国国家级以上裁判员组织一次通讯考试,然后由各省、市、自治区裁委会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重新登记注册,多年不参与裁判工作且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重新登记注册,逐步淘汰,今后不再使用。通过完善考核注册制度,建立信息库,以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各委员对本省、市、自治区的裁判队伍构成要有发展规划,要建立完整的档案,积极与地方竞赛管理部门沟通联络,取得共识,做好国家级一级裁判员的注册管理,建立好相应的等级裁判信息数据库。使我们的裁判员管理工作更趋合理、更加科学。
  (四)全面落实责任,努力办好裁委会网页
  这一年多来,裁委会网页作为全国游泳裁判的交流平台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上有差距,责任没有落实,或者叫落实不到位。如何办好裁委会网页、提升裁判员学习交流水平是摆在我们裁委会面前2014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总局游泳中心在协会网站上为我们开辟了裁委会网页,为我们提供了全国游泳裁判工作信息交流平台,我们理应利用好这个信息交流平台,高质量地办好网页。因此,我们大家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对裁委会网页重新进行策划和组织,成立专门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建立考核机制,使这个网页重显生机和活力, 使之成为各委员之间、各省市区之间裁判工作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确保全国的游泳裁判员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信息,以不断提高游泳裁判信息交流,推进裁判工作信息化进程。在这里要求裁委会的各位委员每年必须撰写二篇以上的交流稿件送交裁委会, 这是裁委会交给大家的一项任务,必须认真完成。
  (五)请进来走出去,开展与境外裁判界的学习交流
  在当今全球信息化时代,如何进一步加强裁判队伍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裁委会竞赛组织和执裁水平是摆在我们裁委会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求裁委会的全体成员把学习、研究、提高作为自己从事游泳裁判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常年坚持不懈,努力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我们还要积极争取总局游泳中心的大力支持,继续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境外游泳裁判界的学习、交流、互动,扩大我们的工作视野,增强我们的国际眼光。2014年我们还将在国内举办的相关比赛中继续邀请境外裁判界的同仁来内地担任裁判工作,选派部分骨干裁判去境外担任相关国际大赛的裁判工作,进一步促进境内外竞赛组织和执裁工作的交流,达到交流提高的目的,以适应国际游泳运动发展的新形势。另外,我们还希望各省、市、区之间通过互派裁判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以不断提高竞赛组织和裁判工作水平。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裁委会自身建设和加强赛纪赛风教育的问题
  这么多年来,我们游泳裁委会逐步成长为一支学习型、研究型的团队;是一支秉公执法、纪律严明的团队。总局领导和游泳中心的领导以及国际泳联的相关官员多次在不同场合肯定和表扬我们游泳裁判队伍,我们大家能在这个团队里一起工作应该感到很光荣很自豪。但是,最近一、二年来我们也发现一些裁委会的委员学习风气不够浓,研究裁判业务的热情有所减退, 对规则裁判法的研究不深不透,对裁委会布置的工作不够负责, 思想有些浮躁,工作有些浮夸,如裁委会网站建设不到位,相关人员缺乏责任心;有些裁判上岗执裁期间打电话, 发微信, 手机照相等现象时有发生; 参加裁判工作无故迟到早退的情况也屡屡发生。虽然这些问题发生在个别人身上, 但究其原因还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裁委会成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今天我在这里把这些问题提出来,请大家认真讨论,裁委会应当如何来抓好自身建设,如何来提高裁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我觉得很需要与会同志共同来思考这个问题。我真心希望我们的游泳裁判队伍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裁委会委员的那种好传统、好作风、好形象,积极的去学习新的知识,去思考、去研究、去实践,不断提高我们的裁判能力,提升我们的执裁水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把进一步加强裁委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建设一支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裁判团队作为裁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最后,我还想讲讲廉洁从裁、强化赛纪赛风教育和反兴奋剂工作。总局游泳中心历来十分重视廉洁执裁、强化赛纪赛风教育和反兴奋剂工作,每年召开专题动员大会,要求我们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应该说我们游泳界的广大裁判员能够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廉洁执裁、强化赛纪赛教育风和反兴奋剂工作方面做得还是比较好的。但是,游泳项目曾经发生过的一些问题,我们必须引以为戒,要按照总局游泳中心的要求,在今天裁委会工作会议上将廉洁执裁、强化赛纪赛风教育、反兴奋剂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来部署,要求我们裁委会的全体委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裁教育,严格遵守赛纪赛风的各项规定,争做廉洁执裁的模范。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完善惩防并举的监督机制,促使广大游泳裁判员自觉干净办事、规范执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树立起游泳裁判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采取了一系列坚强有效的措施,坚决抵制赛纪赛风等不良问题在游泳裁判队伍中发生。
  游泳裁判工作是游泳事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要继续保持和发扬中国游泳裁委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严格纪律,强化管理,认真履行游泳裁委会的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学习研究规则和裁判法,努力提高游泳裁判执裁水平,在裁委会中形成一种好学上进、乐于奉献的良好风气,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来完成总局游泳中心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各位委员,这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将分别落实到专人, 要求相关责任人在会后的一个月内拟定好工作方案, 经讨论研究确定后分头组织实施。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这次会议我们总结了过去一年半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了新一年的工作,接下来各位委员还要就会议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我们将按照总局游泳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裁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管理能力,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要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团结协作,求实进取,为出色地完成总局游泳中心交给的各项任务,为中国游泳运动的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我谨代表中国游泳协会第六届裁委会向始终支持和关心我们的总局游泳中心的各位领导表示再次的谢意。
  向承办本次会议的单位,给予我们会议大力支持与热情接待,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六届三中全会
  以来委员的主要工作及好人好事
  自2012年4月裁委会绍兴会议到现在,已经过去20个月,在这段时间中,裁委会委员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各项大赛的顺利进行贡献了力量。
  重要赛事及委员的工作
  全国冠军赛2012.4 绍兴 2013.4 郑州
  全国锦标赛2012、9 黄山 2013.10.黄山
  全国青年锦标赛 2012、5 济南 2013.5 天津
  全国冬季锦标赛 2012.12 青岛 2013.12 济南
  全国春季锦标赛 2013.1 上海 沈阳
  世界杯短池北京站 3.11
  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游泳比赛 2013.8 沈阳
  亚洲青年锦标赛游泳比赛 2013.8 南京
  东亚运动会游泳比赛 2013.10 天津
  此外还有全国少儿比赛、游泳马拉松等全国赛事
  比赛期间,不管赛场在那里,所在地的委员们都积极配合大会作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在赛场布置、竞赛器材摆放、本地裁判员配置分工、裁判员活动场所、裁判员培训、裁判员实习、志愿者配备、志愿者培训等等,这些专业性、地域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没有本地委员及裁判员的配合,是很难完成的,而这些工作又是比赛得以顺利完成的保证。在外派裁判员生活方面,各地委员表现出了高度热情,满足外派裁判员生活需求,方便外派裁判员的生活、出行、执裁等等各方面的需要,使外派裁判员感觉到了热情、温暖、宾至如归。其实大家都知道,在赛场所在地,本地裁判员是非常辛苦的,除做好上术工作之外,本地裁判大都不驻会,不论是暑热的夏天还是严寒的冬季,奔波于赛场、裁判员活动地和回家的路上,为圆满完成比赛任务而默默奉献。在上述赛事中我们的委员有:倪晓焰、李铠宪(南京亚青会)、熊发州、高婷立(天津东亚运动会、2013春锦赛)、于晓光、李宏亮、薛振、唐桂萍(沈阳全运会、2013春锦赛)、高岩、曹魏、王炎(世界杯短池赛北京站,从明年开始再搞四年)、李昌军(全国锦标赛,已搞过两年,明年还要继续搞)、华民(2012冠军赛)、艾东海、黄海涛(2013冠军赛)、李允印(2012青锦赛、2013冬锦赛)、时敏(2012冬锦赛)、马吉光、季荣康、丁玲娣(2013春锦赛)等。
  各地的比赛,外派裁判员受到了热情的接待,但是我们今后也要严格按照中央八条规定执行,节俭办好比赛。
  大家知道,在当前的重大比赛中,计算机技术是必不可少的,近年来裁委会常委梅雪雄教授开发的竞赛软件在各类比赛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赛制不同,规程不一样,所以几乎每一次比赛都需要软件作微调。梅教授不计辛劳默默无闻地工作,不论是在比赛现场,还是长途电话咨询,他都毫无保留地奉献出自己的知识和成果。谁也无法统计为了我国的游泳事业他付出了多少心血。在当前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社会,梅教授的无私奉献引领了社会的正确方向,弘扬了社会的正能量,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
  关于裁判规则、裁判法的编写
  现行的裁判规则即将到期,国际泳联的新规则也已发布,我国的游泳裁判方法还是2005年编制的,比赛要求变化很大,急需修改。因此裁委会决定对上述两本裁判工具书进行修改。
  国际泳联新规则发布以后,沈与鹏、丁玲娣立即着手进行翻译,梅雪雄教授给予了积极的指导。在此基础上,裁委会成立了裁判法和竞赛规则的修改小组,成员有赵与龄、吴河海、白钢、周玉成、马吉光、梅雪雄、华民、熊发州、倪晓焰、高岩、李铠宪、曹魏、曲明、沈与鹏、丁玲娣。一年多以来,大家按照分工,将裁判法分解修改,虽然在全国各地,但大家通过邮件热线联系,互提建议,达成共识。本月22日,大家聚集在南京翰苑宾馆对裁判法,竞赛规则进行讨论修改,讨论中大家各抒己见,热烈争论,每天工作三个单元,晚上都要讨论到十一点以后,大家废寝忘食地努力工作,虽然非常辛苦,但能为我国游泳事业做一些贡献,还是非常欣慰。目前工作进展顺利,正式成文以后,报总局游泳中心批准,定能按期出版发行。
  三、中国游泳裁委会人才济济,是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队伍。作为绍兴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的华民同志近年来承担了大量的裁委会的文字工作,华民平时工作很忙,单位事情很多,但只要是裁委会安排的文字工作,他都毫无怨言的出色完成。如历次裁委会全会的工作报告,竞赛工作总结等。高岩同志是裁委会秘书,每年承担大量的通知、文件等的处理发送。同时还与总局游泳中心联系。几年下来,圆满完成了裁委会交给的任务。
  裁委会副主任周玉成同志,关心裁委会的建设,为使裁委会工作更方便、多样化,积极牵线为裁委会筹集赞助款,现在,由于有了周克公司的财务支持,裁委会开展工作更顺畅。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领导对裁委会的工作给与力极大的关心和帮助,每次比赛,中心领导对于裁判员的工作、生活等都十分关心,裁判员在各项比赛中的福利,中心领导都为裁判员争取最大值,同时中心领导还创造条件为裁判员出国出境进行裁判交流创造条件,使裁判员有更多的机会参加更多的比赛,开阔眼界、提高水平。在此我们也向中心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刚刚召开不久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游泳赛场上的执法者,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坚持公正、准确、严肃、认真执法,维护赛场秩序,净化比赛环境,使比赛公平有序地进行。
  2013年已近尾声,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发扬成绩,纠正缺点,按照总局游泳中心的要求去做,按照裁委会工作报告中布置的任务要求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做到让领导放心,参赛者满意,全体裁判员舒心,让我们向这个目标努力吧!。
  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
  第六届四次全体会议总结
  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六届四次工作会议于日至27日在南京农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翰苑宾馆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市的44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曾凡民出席了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国游泳运动发展再立新功为主题。回顾总结六届三次全会以来裁委会的工作任务。学习交流各级游泳竞赛裁判工作情况,研究安排2014年裁委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裁委会凝聚力、战斗力,为中国游泳事业大发展做出贡献。
  12月25日下午召开全体会,会议由裁委会副主任白钢同志主持,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曾凡民副部长参加了会议。江苏省游泳中心主任孔庆玮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孔庆玮主任首先对中国游泳裁委会在南京召开会议表示欢迎和祝贺,孔庆玮主任高度评价了中国游泳裁委会的工作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江苏省的体育工作。
  游泳部曾凡民副部长发表了重要讲话,曾部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游泳裁委会的工作,指出自上次在绍兴召开会议以后,我们经历了亚青会、东亚运动会、全运会、世界杯短池赛等高水平的竞赛,为工作的零失误大家付出了很多。通过裁判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的赛事承办组织工作达到了新的高峰。曾凡民副部长提出在工作中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大家做到三点,一是要加强学习,加强素质教育,特别是在培养年轻裁判员方面多费心思。二是要加强和注重裁委会的自身建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传帮带工作。三是加强队伍管理,强化队伍管理机制,细致完善制度化建设,注重工作纪律。曾部长建议对选派的裁判员在学习、培训、考核、评议等方面要加强,适时反馈给所在省市或所在单位。曾部长要求裁判员在业务上要提高,在作风、思想境界上也要提高。中青年裁判员在外语上要多下工夫,在裁判员的年龄结构上要做好统计,为梯队建设做好准备。
  裁委会主任赵与龄同志做了题为&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国游泳运动发展再立新功&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自上次裁委会会议以来裁委会的工作,布置了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报告中提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把进一步加强裁委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建设一支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裁判团队作为裁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报告中对目前裁委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特别做了提醒,如裁委会网站建设问题,工作一直不得力。报告提出在下一个工作周期一定要将此事解决好,要找出原因,要对症解决等。报告指出:最近一、二年来我们也发现一些委员学习风气不够浓,研究裁判业务的热情有所减退, 对规则裁判法的研究不深不透,对裁委会布置的工作不够负责, 思想有些浮躁,工作有些浮夸,有些裁判上岗执裁期间打电话, 发微信, 手机照相等现象时有发生; 参加裁判工作迟到早退的情况也屡屡发生。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把进一步加强裁委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建设一支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裁判团队作为裁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白钢副主任结合近期工作,对裁判队伍中出现的好人好事等进行了梳理和评价,对引导裁委会工作方向、弘扬正能量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中国游泳裁委会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特别是2013年裁委会还得到了中国周克控股有限公司的赞助,这对于裁委会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大会上,周玉成副主任就赞助等事项向大家作了说明。马吉光副主任结合游泳裁判规则和裁判法的修改等工作做了布置。
  26日上午进行了大会发言,大会布置近年来在全国大赛中担任总裁判的同志和派出境外的同志介绍工作经验、工作体会、所见所闻及感想建议。梅雪雄、于晓光等10位同志进行了大会发言。发言者准备充分认真,思路清晰建议准确,几位外派裁判如李恺宪、沈与鹏等在介绍中图文并茂,语言生动,其所见所闻及具体建议为中国裁委会今后的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于晓光同志,将参加伦敦奥运会裁判工作期间感知到的大会接待、安保、交通、场馆建设、竞赛组织、裁判工作、志愿者等方方面面的情况向大家作了通报,语言生动诙谐,事例详实真切再配上图片等说明给大家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26日下午分组讨论,各组根据大会提出的对裁判规则、裁判法的修改等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讨论中大家对裁委会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认可,大家认为,报告翔实地总结了近期工作,提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对裁委会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裁委会特别提请各组对于比赛中&二次触板&成绩的处理问题;比赛中裁判员报告犯规的手势问题;决赛时,有运动员在第二次点名未到,替补运动员替补后的编排问题;执行总裁判在比赛成绩公布中的用章及签名问题等进行了讨论,讨论中委员们态度认真,各抒己见,所提意见建议还要等裁委会在修改裁判法时进行统一。委员们在讨论中也对网站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大家一致认为,裁委会建设网站是十分必要的,网站建设得好,将对裁委会建设,各种消息的实时传达起到积极作用。目前困难比较大,确有实际困难和原因,应向游泳中心申请权限,直接将消息挂到网上,实在不行是否可以考虑自建网站,(也有组提出撤销网站等建议)。委员们还对涉及裁委会的其它问题(无纸化办公、提高外派裁判交通标准、人工计时存查、对计时设备定期检查、拥护曾部长出处的裁判员按时报到、按时离会、对裁判员进行评估等)进行了讨论。对各组的意见建议,裁委会将认真研究,整理出成文文件,上报游泳中心并指导裁委会工作
  会议期间裁委会召开了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裁委会讨论了委员、常委的增补建议。
  会议认为,这次会议是一次团结务实的大会,要求大家积极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按照领导讲话及会议报告指导我们的具体工作。
  大会得到了江苏省体育局、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游泳协会、中国周克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热情支持,大会向上述单位及倪晓焰、李恺宪、孙福明等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全国体育局长会议近期在北京闭幕,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刘鹏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契机,体育事业取得新进展;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体育事业改革创新,实现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做好2014年各项体育工作; 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着力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几个突出问题。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刘鹏局长的讲话精神。强化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以新的作风大胆探索、锐意进取、为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中国游泳协会游泳裁判委员会
  六届四次全体会议纪要
  中国游泳协会游泳裁判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于日至27日在南京农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翰苑宾馆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市、区)的44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副部长曾凡民同志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国游泳运动发展再立新功为主题。回顾总结六届三次全会以来裁委会的工作,学习交流各级游泳竞赛裁判工作情况,研究安排2014年裁委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裁委会凝聚力、战斗力,为中国游泳事业大发展做出贡献。
  12月25日下午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裁委会副主任白钢同志主持,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曾凡民副部长参加了会议并发表讲话。江苏省游泳中心主任孔庆玮出席会议并致词。赵与龄主任代表裁委会六届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曾凡民副部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游泳裁委会的工作。他指出,自上次在绍兴召开六届三次全会以后,我们经历了亚青会、东亚运动会、全运会、世界杯短池系列赛等高水平的游泳赛事,为工作的零失误大家付出了辛勤的汗水。通过重大比赛的检验,我们的裁判水平不断提高,赛事承办组织工作达到了新的高峰。曾部长要求游泳裁委会,一是要加强学习,重视素质教育,特别是在培养年轻裁判员方面要加大力度多费心思; 二是要加强和注重裁委会的自身建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传帮带; 三是要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机制,严格工作纪律。曾部长建议裁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选派裁判员的学习、培训、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评议,适时反馈给所在省市或所在单位。曾部长最后希望全体裁委会成员不但业务上要提高,在作风、思想境界上也要提高;中青年裁 判员在外语上还要多下工夫;裁判年龄结构上要布好局,建设好梯队。
  裁委会主任作了题为&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国游泳运动发展再立新功&的工作报告。
  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一些 裁委会委员研究裁判业务的热情有所减退, 学习风气不够浓, 对规则裁判法的研究不深不透,对裁委会布置的工作不够负责,有些裁判上岗执裁期间打电话, 发微信, 手机照相等。有些外派裁判参加裁判工作没有特殊原因的迟到早退。分析原因,主要是责任心差、思想浮躁、工作浮夸、满足现状。针对这些问题,主任要求裁委会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把进一步加强裁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建设一支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裁判团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详见报告原文)。
  白钢副主任结合近期工作,就裁判队伍中出现的好人好事等进行了梳理和评价。通过对好人好事的评议,弘扬正能量,对引导裁委会委员敬业爱岗努力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周玉成副主任就洲克控股有限公司赞助游泳裁委会的相关情况在会上作了说明。近年来,中国游泳裁委会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特别是2013年裁委会得到了洲克控股有限公司的赞助,经济实力有了新的增强,有力地推动了裁委会工作的开展。
  马吉光副主任就游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的修改等相关业务工作作了介绍,提出了需要裁委会共同讨论研究的相关问题。
  26日上午进行了大会交流。近年来在全国大赛中担任总裁判和外派出境执裁的同志介绍了工作经验、工作体会、所见所闻及感想建议。交流发言者准备充分,建议明确,于晓光、李恺宪、沈与鹏等同志在介绍中图文并茂,语言生动,事例详实,其所见所闻及具体建议为游泳裁委会今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26日下午,会议就裁委会工作报告和规则、裁判法的相关修改事项进行了分组讨论。委员们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裁委会一年多来的工作,提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公正客观地评价了裁委会所发挥的作用,部暑了2014年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有深度有力度。通过对报告的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委员对做好裁委会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作为裁委会委员的责任感紧迫感。大家纷纷表示会后回到各省市区要积极宣传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以贯彻落实。
  会议还就比赛中&二次触板&成绩的处理、裁判员报告犯规的手势、决赛时有运动员在第二次点名未到,替补运动员替补后的编排、执行总裁判在比赛成绩公布中的用章及签名问题等进行了讨论。讨论中各组汇总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裁委会修改裁判法的重要依据。
  委员们在讨论中对裁委会网页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大家一致认为,建设好裁委会网页十分必要,它对于促进各委员之间、各省市区之间裁判工作的学习交流,确保全国的游泳裁判员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信息具有积极意义。会议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得到总局游泳中心的支持和帮助,企盼裁委会网页能重显生机和活力。
  委员们在讨论中认为,裁判工作要充分利用当前的高科技技术,在比赛中积极推广无纸化办赛。具体方法是利用有线和无线网络传输的形式,在比赛过程中发布成绩公告,在比赛后发布成绩册。除必须存档的资料外,一律实行无纸化,这样既节约大量纸张,也节约大量的劳动力和劳动强度。
  对比赛中外派裁判的待遇问题,委员们认为,随着物价的调整变化,游泳裁判员的酬金偏低,甚至低于大、中学校老师的课时费,收入与付出不符。交通费标准卡得过死,有些裁判离赛区过远,坐火车要很长时间,人很疲惫,影响裁判工作,坐飞机自己要承担大部分路费,负担过重。上述问题希望游泳中心考虑调整。
  对各组的意见建议,裁委会将认真研究,整理成文,上报游泳中心酌情处理。
  会议期间裁委会召开了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裁委会讨论了委员、常委的增补建议。
  会议认为,这次会议是一次团结和谐、务实创新的大会,会议要求全体委员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按照领导讲话及会议报告认真抓好2014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国游泳运动发展再立新功。
  会议得到了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游泳中心、南京农业大学、洲克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及倪小焰、李恺宪、孙福明等同志的热情支持和帮助,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际游泳比赛规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