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为什么歧视足球场上的种族歧视

博尔赫斯不喜欢梅西?|足球|阿根廷人_凤凰资讯
博尔赫斯不喜欢梅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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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去世。一年零十天后,利昂内尔·安德烈斯·梅西出生。 一死一生,他们不会有任何交集。但是……如果博尔赫斯活到现在,他不会喜欢梅西。博尔赫斯是个伟大的阿根廷人,也是个厌恶足球的阿根廷人。他说过:“足球是英国的一大罪恶。足球得民心,因为愚蠢得民心。”他说,“二十个穿短裤的男人追一个球,在美学上是丑陋的”,但这并非他厌恶足球的全部原因。
原标题:博尔赫斯不喜欢梅西?日,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去世。一年零十天后,利昂内尔·安德烈斯·梅西出生。 一死一生,他们不会有任何交集。但是……如果博尔赫斯活到现在,他不会喜欢梅西。博尔赫斯是个伟大的阿根廷人,也是个厌恶足球的阿根廷人。他说过:“足球是英国的一大罪恶。足球得民心,因为愚蠢得民心。”他说,“二十个穿短裤的男人追一个球,在美学上是丑陋的”,但这并非他厌恶足球的全部原因。近日,美国《新共和》杂志有文章指出:博尔赫斯真正厌恶的是球迷文化,同样盲目的支持正是群众政治运动的基础,这是这些造就了20世纪最可怕的历史。博尔赫斯本人写道,足球是一种赢者王侯败者寇的游戏,令人不快,而其中存在着“一种霸权的、强势的观念,我认为这是可怕的”。博尔赫斯反对足球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不可避免地与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他说过:“民族主义只允许肯定,而每一种教条对怀疑和否定都是拒斥的,民族主义正是盲信和愚蠢的一种表现形式。”(何睿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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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为什么说足球是愚蠢的运动?
足球很流行,因为愚蠢也很流行。真是奇怪,人们从没有因为英格兰给这个世界填满了愚蠢的游戏,例如足球这样纯粹的身体运动而责备过他们。足球是英格兰最大的罪行之一。那帮英格兰人的蠢东西……一种美学上的丑恶运动:十一个人和另外十一个人追着一个球的对抗一点也不优美。 以上是我曾在《豆瓣网·博尔赫斯小组》里看到的关于博氏对足球的一些訾议,原文从西班牙语迻译。不过此前我在《博尔赫斯七席谈》里就已经看到过博氏对足球的一些看法。与网上所传大致相同。当时读罢也没在意。说实话,我一直不想写这篇文章。我知道写下这些文字,似乎对这位大神多少都有点不敬。这倒不完全因为我曾是他的粉丝的缘故。如今旧话重提,请恕我直言,把足球说成是一种“愚蠢运动”的确有些出言不逊。这话若出自一般人之口,或许会被足球爱好者看作是某个疯子的胡言乱语,引起一阵哂笑,遭到球迷们的一番詈骂和抨击。然而这种几近发飙式的“胡言乱语”竟出自一位艺术大师之口,便叫人有些不可思议了。足球是当今世界上最具神奇魔力的体育运动,是世界上公认的第一大运动。据说全球有狂热足球迷达亿人,世界杯期间观看人数达亿人次,全球从事足球产业的人数达亿人,其影响遍及全球。目前还没有那一项体育运动像足球那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爱好者、痴迷者。小小足球,让全世界多少球迷为之倾倒,为之发狂……可是,在博尔赫斯眼里它却成了一种“愚蠢的运动”;不但如此,他还把现代足球的始作俑者说成一种罪过:“足球是英格兰最大的罪行之一”。那么他老人家究竟为什么对足球如此深恶痛绝?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呢?博尔赫斯对足球究竟又是怎么看的呢?我想个中缘由,不外乎他所站的立场及其观察事物的角度与众不同。当然还包括他作为一个艺术家的直觉。其实他关于足球的那些言论基本是建立在一种美学观之上的。也就是说,博尔赫斯是站在一个艺术家的立场,用艺术的眼光及审美标准来衡量和评价足球运动的。总之,他老人家已经把足球纳入了一种抽象的审美活动。因此才有了他对足球的那些訾议。不过从美学上来说,欣赏美是不能带有任何功利的。而足球比赛则显然带有功利性,因为它有胜败输赢。赛场上你死我活的激烈争夺说到底就是为了一决雌雄。既然如此,这便与审美无关了。不过有人会说,足球比赛的胜败输赢能给人带来刺激和兴奋,使人获得感官上的愉悦。没错,如果足球没有了胜败输赢,那还有什么意思呢?那全世界还会有无数的球迷为之倾倒、为之歌哭,为之折腾得死去活来吗?尽管如此,它还是与审美无关。所以他老人家才会觉得,为了胜败输赢的足球“一点也不优美。”你看他还是在强调一种“美”。由此可知,博尔赫斯的确是从一种抽象的美学角度,凭着一个艺术家的直觉来看待足球运动的。他才不管足球能给大众带来怎样的刺激和快感;他只是专注于那个孤立绝缘的美学意象;他眼里只有那个抽象的美。别的什么都不在话下。然而这又正是审美的基本要素之一。正因为戴着这样的“有色眼镜”他老人家也就不可能从足球中发现美,而那种“十一个人和另外十一个人追着一个球的对抗”,只能使他感到厌恶。所以足球在他的眼里便成了一种“美学上的丑恶运动。”既然是审美,康德认为美所带来的快乐是不受任何利益影响的;而愉悦则是感官接受到的快乐,因此愉悦产生倾向性,而倾向性则于欲望以及利益紧密相连的。愉悦带来的满足仅仅是一种快感而不是美感。因此康德称其毫无价值。尽管康德说得很抽象,却道出了审美的实质。这也正是博氏评价足球的出发点。关于快感和美感,朱光潜先生说得更具体:“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而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口渴时要喝水,喝了水就得到快感;腹饥时要吃饭,吃了饭也就得到快感。喝美酒所得的快感由于味感得到所需要的刺激,和饱食暖衣的快感同为实用的,并不是起于‘无所为而为’的形象的观赏。”同样,足球比赛,球场上的激烈争夺大都冲着胜败输赢而来,无论是运动员的奋力拼搏,还是观众的鼓与呼都带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和倾向。而比赛双方鏖战的场面,之所以牵动人心,使人激动、亢奋,甚至发狂,这都是观众在感官上受到强烈刺激而引起的。只是按照审美的标准来说却很难说它是一种美感。所以博尔赫斯一贯反对体育运动中的输赢。尤其讨厌其商业化运作。是的,如果这种大众喜爱的运动充斥着商业化运作,便使人们获得的这种快感也会大打折扣。更别说美感了。正是基于这种审美的评判标准,博尔赫斯不但对足球很反感,就连对他的同行,那位大名鼎鼎的作家海明威也很讨厌。以致连他的作品也不喜欢。也许原因还得归咎于海明威的那些个人爱好。海明威喜欢斗牛、捕鱼、打猎。并从中获得过不少创作灵感。他的星象是狮子座。他喜欢狮子。而狮子的雄健阳刚和它那所向披靡的气势,在他的笔下也成为人类永不言败的象征。“人可不是造出来要给打垮的。”“可以消灭一个人,就是打不垮他。”“老人正梦见狮子。”(《老人与海》)。然而在博尔赫斯看来,海明威的那些个人爱好比足球运动更具冒险和刺激性,因此同样也是愚蠢的。他说:“海明威是个冷漠的对残暴和粗鲁行为感兴趣的人。我认为,这样一个人本身一定有什么坏东西。我认为他最后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我认为他终于后悔自己在强盗、斗牛士或者拳击手中间度过了大半生。我认为他的自杀实际上是他对自己作品表达的一种意见。”(《博尔赫斯七席谈》)说实在,这话出自博尔赫斯这样一位大家之口,的确让人大跌眼镜。不过我想海明威的在天之灵会不会对这个偏执的老头及其虚拟式的发飙吃吃发笑呢?……男子汉大都喜欢阳刚之物。阳刚之美。喜欢于平淡的生活中来点儿刺激。博尔赫斯也不例外。有意思的是,海明威喜欢狮子,而博尔赫斯却对老虎情有独钟。其实他的内心深处跟海明威一样也喜欢冒险和刺激。尽管足球这种“愚蠢运动”不入他的法眼,连海明威的那些个人爱好,因为具有冒险和刺激也同样遭其诟病。然而博尔赫斯母亲在回忆儿子小时候时说:“他很害羞,非常内向”。这个在少年时代,幻想得到自己本不具备的东西:冒险、激情、暴力,因此他特别喜欢老虎。他的这种幻想在他走向文学创作道路后,终于在他的作品中得以实现。尽管他后来蔑称这些早年作品为“迷宫、镜子、老虎之类的玩意儿”。有时候人就是这样矛盾。这位“作家中的作家”一生都沉湎在他那个自我营造的“迷宫”里,——那个形而上学的世界里。他似乎要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纳入他的形而上的思考。因此,在我看来他对足球的那些訾议也就不足为怪了。这就像我们看见一把直尺插在水杯里变弯的情形那样心照不宣。只是这位艺术大师似乎一辈子也没能走出他自己营造的那个“迷宫”。尽管如此,你却不能不说他是个伟大的作家。而他老人家也许只能呆在他那个迷宫里当他那个“作家中的作家”。年月日宣城市广凯丽景花园梦影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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