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下象棋会发抖,需要吸氧气吸入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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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转载]《再见萤火虫》作者:易术
给喵呜的一封信&&
亲爱的喵呜:
& && &&&你好吗?因为想念你,所以我不好。
& && &&&你现在青岛度假,不知道怎么联系你,只好发邮件过去,告诉你我的近况。
& && &&&亲爱的喵呜,正如很多朋友说的,我和你是同一个人。我想念你的时候你一定也在想念我,沙粒被风吹进我的眼中,你一定也会不自觉的揉眼睛,无论多远,只要我唱歌,你就听得见,是这样的,对吗?
& && &&&亲爱的喵呜,听说你去年11月去了泰国,那里有风光旖旎的苏美岛,你一定也去了那儿,那儿有位于全世界前四名的锐舞派对,整个岛上全是震耳欲聋的音乐,新鲜的啤酒和成堆的花朵,每个人都毫无顾忌的把头发染成各种少见的颜色,相互拥抱,跳舞到天明,我仿佛看见你站在硕大的灯箱上的模样,一直跳得青春枯萎了,月亮碎掉了。
& && &&&亲爱的喵呜,最近几天我常常在汕头的海边散步,我原本以为海边会有活的海星、海螺什么的,现在看来,电视里都是骗人。青岛的海边会有吗,其实有没有无所谓的,因为我以前做的设想是我们可以一起用沙做城堡,等涨潮的时候它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还可以抓椰子树,还可以冲浪,阳光把我们晒得黑黑的。汕头的海边也会有大把大把年轻,他们挖坑把自己埋进沙里面,他们在浪打过来时朝上扑,他们在沙滩上写&ILOUEYOU&。
& &&&我很羡慕他们,其实我也可以那样做,可这里没有我的朋友,所以我觉得有一点点无聊。我还照了不少照片留做纪念,都是愁眉苦脸的,看不出开心的痕迹,童童也发邮件告诉我说他现在一个人在大连,他说沙滩上有很多像我们一样可爱的小朋友打排球,他想参与,但难于启齿,喵呜,没想到,我们在三个不同的海滩。我第一次有这样和你们相隔如此远,远得好像已经失去你们的感觉。惟一让我欣慰的是,我居然在汕头的海边看见了萤火虫。在附近的小树林里,知道吗?我真是太兴奋了,可惜当时只有我一个人,我赤脚踩在细细的沙砾里,它们成群结队的飞过,好象打着小灯笼,美丽得不真实。我居然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看见了萤火虫,这些穷孩子最喜欢的小精灵,一起跳舞,幻化成一片星星的天空。昨天晚上我做一个梦,我乘坐一辆灰一块白一块的老爷车,很久以后,天已经黑了,才到海边,那里的海是红色的,天空中有兴奋地叫着的海鸥,还有数不清的海龟在沙潍上爬行,但是除了我没有别人,我很怕,浪铺天盖地的朝我奔来,我想逃走,可是老爷车不见了。
& & 我不明白这个梦有什么样的象征性,或者仅仅是个梦而己。其实站在大海边我会自卑,因为我觉得自己很渺小,我还会怕得发抖,说不清原因,可能是因为看不到边,看不到自己,也看不到未来。
& & 亲爱的喵呜,你说过,我们应该长大了,你说过,面对大海我们的心应该奔腾。亲爱的喵呜,所以我来了这里,我放下自己的感情,放下与我相濡以沫的小说,放下我的悲伤,独自来到这个陌生空洞的城市,逃开青春的痛苦和想哭的冲动。亲爱的喵呜,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在没有烦恼的大一,我们的17岁,我们有快乐的17岁。你说布娃娃是你的儿子,你儿女成群,知道吗?你抱着咖啡猫的时候我很感动,你有很多漂亮的发卡,你不准我们碰,你说因为还要给女儿作嫁妆用的。童童说生活真美好我们爱要宝,他常常做鬼脸逗我们笑,他还会做饭,他做的香椿炒蛋很好吃,他说他是会飞的文学青年,他常常告诉我,要小心坏人,千万不要吃陌生人给的方便面和糖。亲爱的喵呜,可随之而来的是我们乱糟糟的18岁,脆弱的爱情、寂寞的友谊,青春给了我们一堆无法消化的垃圾,我们都病了。我现在还弄不清是什么打破了一片和祥,反正我们用沉沦与哭泣来做抵抗的方式,但我们失败了。一切都来得突然,好象清晨瓶子的破碎声,我们都在安静而轻松的睡眠中被吵醒,都受了伤,也许这是18岁的必然,是充满自寻烦恼和无病呻呤?
& & 很久以前,一个朋友曾小心翼翼的告诫我说:我的18岁不快乐,你要小心啊。可是我
的18岁还是不快乐,那种神经兮兮的不快乐像一枚钉子钉在我心里,至今仍影响着我。
而且,我知道,我的不快乐,是你最大的不快乐。我要说的是,我很爱你们。离开你们已经很久了,毕业后的日子,我也接触了很多人,有精神矍铄的老人,有无家可归的卖花兄弟,有财大气粗的生意人,我也因此知道,并不是每个都生活得幸福,不是每个人都会真诚的对别人好,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们一样爱我和宽容我。现在想想,我真是一个霸道任性
不知足的小孩子,如果说这归于我的年轻,我想,在广东的日子我明白了很多,我会慢慢长大,再不要别人为我伤心。那天我一人在广州感冒了,然后自己去药店,可是我竟然不知道应该吃哪种药,只好打电话问妈妈,说啊说就哭了,以前,都是你们给我买的药啊,想起上学期,有一次你发高烧还坚持来上课,身体很虚弱,我陪你吃饭,但我对你的病情不闻不问,当时因为和别人闹了矛盾,还把脾气发在你身上,结果你生气回了家,最后还是你买了西瓜找我。
& & 还有两年前的一天,刚考完专业课,也是因为自己的私事在童童面前大哭大闹,惹得人家都不开心,结果那天的聚会不欢而散。还有很多很多,想到这些,我真的很歉疚,虽然知道你们从不为曾介意,也知道你们一直在迁就和保护我,但在我想很真诚地对你们,还有所有身边的朋友说抱歉。离开了你们,才恍然大悟,其实我是多么多么需要你们啊,只是,在我倔强的心里,一直不肯承认。现在我一个人在电脑前,才敢于认真的毫不羞涩的说,我爱你们,爱所有的朋友。我永远记得写最后一章那天,凌晨2点,我在附近一家通宵营业的小店子喝白米粥,木勺子可以触到碗底未化的糖粒,外面下起滂沱大雨,多好的雨,就像世界末日那么壮观,我在雨中回家,家门口停了一辆起重机,地上很多泥,探照灯很亮堂,他们在不分昼夜的施工。我湿淋淋的跑回家,不停的念,不要怕,不要怕。我打你电话,关机,总是关机,我想你啊。我在最后一段写道:&我想到了厮守这个词,这是一个残酷而悲伤的词,有一种奋不顾身坚持到底的勇气,就像犀牛背着犀鸟,奔向开满百合和玫瑰的梦想天堂,消失在这混沌的世界。&
& & 我最最亲爱的喵呜,你是否还在跳舞?我一如既往的写作,我写政治家、目光、凤仙花、沙丁鱼、钢琴、手表、瘟疫、洪水、龙卷风、雨衣、亲密的话语、床单、诗朗诵、绿色蜥蜴、碟、黑色、有故事的人、方向盘、水、巴掌、纸片。
& & 我认真又用心的再说一遍:我爱你们。
200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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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关于爱与宿命的萤火挽歌
张悦然:《再见萤火虫》是一个小圈子里几个少年的生活,这样的小说总是很诱惑我,我喜欢你那种俏皮的语言和细致的情绪,小说里的少年们在一起同进退的那种生活也令我羡慕,这个小圈子,这种青春,这种友爱,这真是一个很温暖的小集体,没有跋扈的孩子,也没有坏脾气的孩子,大家都相亲相爱,能够时刻感受到幸福。可是,我可以问问,为什么叫《再见萤火虫》这个名字呢?好象,在你的文字里,却从来没有关于萤火虫的描述。
易术:& & 之所以叫《再见萤火虫》,是因为我觉得萤火虫是很难见到的东西,是美好的生物,像是在凡间走失的精灵,就像我一直渴望见到的很亮很透的爱情,没有泪水没有昏厥的爱情,我相信可以“再见”,然后有义务带它们重返天堂。
张悦然:那么“再见”是说,你曾遇到过吗,或者出现在你的梦境里过?也许仅仅是在你的梦里,未必真实发生?要知道,对梦想追求的过程也许会是一场惘然,我们都还站在起点,不能自持地失声痛哭。就像《再》一样,是个喑哑的悲剧。可是谁也没有放弃过,那整个漫长而充满焦灼的追求甜美爱情的过程,谁也不肯放弃,你也一样,是不是?
易术:& &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爱,很多时候,我认为自己曾经感受到了,只是很遥远,就像萤火虫,我相信自己遇见过,在某个时刻某个地点,只是不记得它真实的样子,我想我一定是一个失去记忆的孩子,可是我又能准确无误的描绘出它的模样,我渴望再次遇见。所以,我写了这样一群少年,在不平坦的道路上,依偎在一起,寻找爱的萤火虫。“寻找”永远是一个悲伤的词,可是他们却很快乐,这群善良、孤独、坚持的孩子,总是会用泪水和真诚来给对方希望
张悦然:是的,寻找很悲凉,寻找是一种毫无头绪的两手空空,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白手起家,当踏上这条路的时候已经把很多之外的东西丢弃了,只能一直向着一个方向。
易术:& & 尤其是这样的寻找——你不知道你要找的东西还在不在,会不会来,这种坚持到底有种义无返顾的痛感。
张悦然:我相信《再》里面的人物是可贵的小精灵,每个人都是那么积极地在寻找。可是很多人中途放弃了,他们看不到任何希望,他们在打碎的酒杯里看到折射出来的绝望,他们摇头,说,回去吧,其实那爱是虚空的,谁也不知道它会开在谁的枝头上,所以回去吧,不要再找了。因为现实总是让我们折身,这样容易就折身放弃了曾经念念不忘,抓着不放的一切。那么,为什么你要让他们的“寻找”失败了呢,为什么要让一切变得黯淡呢?
易术:& & 年轻的孩子都是尴尬又被困扰的精灵,因为这就是真正的人性啊,会害怕,会逃避,会胆怯,没有谁是完整的。更何况,我喜欢悲剧,关于“寻找”的悲剧最能够震撼我自己,我相信也可以震撼别人,悲剧是最美的,所有的故事像青草被风吹得凌乱,我们踩在上面,宁静却很委屈,想哭却没有泪水,伤心的东西是放在心里的,我一直以为梦中的星星点点是我的萤火虫,是爱的光芒。结果我找不到。除了觉得美,我觉得悲剧还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是欢笑和平淡所无法给予的,几个年轻的孩子,手握着手,眉头紧锁,悦然,你不觉得这样的姿势很有力量,很让你振奋吗?我所向往的就是这样的坚持,我们的手紧紧拽着,无论如何都不分开。所以这个“再见”,是一个愿望,也仅仅是一个祝福,没有人可以给我爱。
张悦然:对的,再见,像一种祈祷。只有期待再见,才会令整个寻找的过程变得更加美好,给它一个安宁的休止符,让那个夜晚里再高草中奔跑的孩子得到安宁。让我们都来感受“寻找”给我们带来的悲伤,如果仅仅是欢乐,被我们像烟酒那样地消费了,于是便轻薄起来。可是当悲剧来临的时候,就像一场晒谷,最后所有的杂质都不见了,只有我们,挨挨挤挤地聚在一起,再也不会畏惧寒冷。
张悦然:我很喜欢你写的一句话,“朋友是我的太阳,是透过啤酒瓶底看到的蔚蓝大海,是黑房子里蓬勃向上的凤仙花。”我很喜欢你对朋友的描述,我们说说朋友吧?
易术:& & 我很喜欢“朋友”这两个字,一个人的时候,一想起来,我就会偷偷的笑,我们一生可以遇见多少人啊,一些过客,一些亲人,一些为你甘去受伤的人。朋友是用来爱和取暖的,我想说的是,珍惜身边人,不要去伤害他们。
张悦然:你为什么安排主人公是个孱弱的男孩,是因为让他承载更多的友爱吗?
易术:& & 是的,可以这样说,这样的男孩,他像小企鹅一样的善良和蒲公英一样的柔弱,却又像仙人掌一样倔强而不可侵犯,让所有人都爱他,不会有谁忍心去伤害的,这也是我的理想,我也想得到这样的爱。
张悦然:我觉得他承载了太多的爱,这让他便得格外闪亮,他本身就是只小萤火虫,尽管不能长久地明亮下去,但是还是能给周围的人带来欢愉,虽然他体弱多病,但是他出现的时候,周围总是明媚的。所以大家不停的、反复的提到,我们都不要分开,都不要分开。现实生活中,你是不是也害怕和朋友分离。
易术:& & 对啊,友爱令我坚强,令我没有放弃追寻的道路,我们总是在说要坚强,后来我发现要真正的坚强,面对痛苦不动声色,很难很难。但是如果朋友在我的身边,抱着我,爱我,不离开我,我就不怕,我就可以捱下去。他们不会在意我一直在流泪,逐渐变得比小孩还软弱,他们还会很安静很安静的在我身边看着我,不说话,就看着我,对我微笑,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朋友是穷人的钻石,我说得对吗?
张悦然:对,一无所有的时候,我发现身边闪闪动人的全是他们。
张悦然:你在小说里说爱情是一把锋利的剃刀,可以把灵魂割出血。还说爱情是碎在清晨厨房的杯子,你赤脚站在其间不能动弹。我很喜欢这样的比喻,你瞧,爱情就是像打碎的杯子一样来得十分唐突和惊栗。晨光明媚,空气新鲜,啪一声响之后,我们开始无所适从,跳出了不和谐的音符。爱情真的跟你写的那样悲凉吗?
易术:& & 其实我很相信爱情,可是爱情永远是那么无力而脆弱的,尤其是青春的爱情,当你一回头,就变成了碎在地上的玻璃片,可怜又可爱的康和彩色的梦幻一般的泡泡,这两位可怜的宝贝,在我的小说里痛苦的爱着,却一直以为,走啊走啊,两个人终于就在一起了。可是“我们往往猜中了开头,没有猜到结局”,这句话说得很好,什么是结局,怎样才是完美的结局,这就是我们困惑而懊恼的地方。
张悦然:没有完全快乐的爱情?
易术:& & 爱情就是不停的把你困住,又不停的把你放开。真正的、完美的爱情,就是我的萤火虫,我还是在继续寻找,一直没有停止,这种童贞般澄澈的爱情,就像刚刚破壳的小鸡那惶恐的眼神一般无邪的东西,它停留在某个地方,需要我们努力去寻找,必定会经历一些苦难,走一些道路,但是总会遇见的,空中那些星星点点,这些最善良最纯洁的小东西,我伸出手去抓,我期待那一天。
张悦然:可以说说写这本书时的心态,有爱吗?
易术:& & 没有的,一个人,孤单却快乐着。那时候心情不太愉快,于是搬去广电中心附近的郊区,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起来吃软软的煎饼和甜甜的绿豆粥,过健康的生活,不吵闹,很静谧。我每天绕过很多树,然后上六楼,开门,把窗帘一拉,亮堂堂啊。坐在阳光里,外面可以看见环线和电视塔,还有一个叫渔村的小饭庄,这种感觉棒极了。电话偶尔会响,是我最爱最爱的好朋友,跟我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快乐的话,声音很好听,他们会问我开心吗写到哪儿了?
张悦然:这样的状态让人羡慕,没有爱,也可以进行如此美丽的创作。写小说的过程就是一个丰收的过程,我们都可以成为专注的拾穗者。你的文字让我置身于一个充满未知的欲望的夜晚,我像书中所有的人一样,开始了一段萤火虫追寻的旅程。它们璀璨如所有从天空掉落下来的星辰都聚到了一起。谁也不能抗拒地伸出双手去触碰它们。我们不断地奔跑和思索,而我们的萤火虫永远在前方。最后的悲剧让我们终于在清晨到来之前站住了脚。我们回身去看那漫漫的追寻过程,它已经像一棵印在化石上的藤蔓。让人心疼,让人想要抚摸。
易术:& & 谢谢,和你的交流非常快乐。
张悦然:希望我们都会遇见生命中最美最美的萤火虫。
一、烟花般的生活(上)
& && && && && && && && && &向左
& && && && && && && && &&&再向右
& && && && && && && && && & 对
& && && && && && && && & 就是那儿
& && && && && && && & 茂密的黑夜丛林
& && && && && && &&&闪着泪珠的微微光亮
& && && && && && &就是你多年未见的萤火虫
& && && && && && && &&&--送给泡泡
2001年盛夏,你死了,然后我也死了。
当生命的萤火虫划过记忆的时空,让我们一同回到过去
一、&&烟花般的生活
& & 我喜欢研究星座,买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星座杂志。我还热衷于算命,天啊,我居然有两条感情线。我是摩羯座的,这个星座的人都有些诡异,喜欢做些毫无意义可言的事。比如说,我花很多时间用来发呆和布置我的小房间,我用不同款式不同颜色的格子布把墙壁包裹起来,在深绿色的床上放个长着雀斑的丑娃娃,我的书桌上还有一个玻璃鱼缸,里面有红色斑点的金鱼和粗糙的珊瑚,珊瑚发黑了,因为我常往鱼缸里滴墨水。我的朋友拉酷酷来过我的房间,他说我全神贯注地滴墨水的姿势很空灵,有一种大病初愈的感觉,像一幅蜡笔画,看着看着就身临其境了。他喜欢在这里看漫画或者朗诵伟大诗人普希金的伟大诗作或者昂首挺胸自言自语--像一个真正的文学青年一样。有天他在这里写毛笔字我在地上打滚,他和气地说我是心地善良的陶瓷娃娃,他说我是没有烦恼的,不会为青春哭泣不
会为生活困扰。
& & 我没有听他说,我开始大声尖叫,于是他制止了我,他说这是不道德的行为我
不能够这样。我没好气地走到阳台上伸懒腰,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阳台上有一盆装模作样的台湾竹,它像一个失恋的丑丑的女生在暗自伤神,风懒洋洋地吹过来,台湾竹开始琐屑地倾诉,我软软的头发竖起,拉酷酷说别动别动好像蒲公英,我惊喜地问真的吗真的吗?蒲公英是很漂亮很脆弱的植物啊,风吹啊吹,就会碎成满天星星。或者说,像是在宁静的城市黑夜,无所事事的烟花在空中争先恐后地爆炸。多美的图画啊!在这样的美景之中我不禁发出&我是谁&的疑问。那么,我是谁呢?
& & &啪&的一声响。
& & 平淡的日子像弥漫开来的璀璨烟花,朵朵都是我眉眼之间的忧愁。
& & 你们好,我叫小康,17岁,在大学中文系一年级念书。我有一群与我一样特别的&狐朋狗友&(他们有的会用扑克牌算命,有的会在雨天背诗,有的敢于穿纸做的衣服上街,还有的会在咖啡馆点一份甜点从一点坐到一点半,从一点半坐到两点,从两点坐到两点半)。我们每次聚在一起就会集体抱怨生活的平淡无聊,抱怨天气不好,也抱怨刺激的事情不能每天发生。抱怨归抱怨,还是开心的事多一点,我们有水果有巧克力有越来越多的真理。我们相亲相爱,温柔以待。拉酷酷说朋友是我的太阳,是透过啤酒瓶底看到的蔚蓝大海,是黑房子里蓬勃向上的凤仙花,我和朋友们永不分离,拉酷酷说的话我很相信。拉酷酷说这话谁都会讲,只要你闭上眼睛想想。这样的大学生活,任何人都有可能突然发出感叹,而这样的感叹很有可能会升华成真理。时刻拥有真理的生活真可爱!
& & 我于是闭着眼睛想:清早起床要喝东宝,锻炼身体真真好;然后我像头异兽行色匆匆,以寻找猎物为目的,穿过一条沥青街道,和一排兔子笼似的小卖部,突然有一幢像水井般深邃像湖水般透明的建筑出现。天啊,我又来了这里。OK,我现在稳当地站在一家叫作&木头吧&的咖啡馆门口并若无其事地环顾四周:&木头吧&的老板想必也是个有品味的人,大门是用粗糙的原木钉成,顶上还有个红色的荷兰式木风车,风一吹就转起来,我便开始数一二三四五六,数到二十的时候它停了。有意思的是还有一扇绿色的玻璃窗,用荧光粉涂抹出歪歪斜斜的汉字,比如说:祖母快跑,这里的火山爆发啦。
& & 在诡异又暖昧的玻璃上,我能看见自己的样子:整齐的西瓜头,白色T恤,灰色口袋裤,黑白相间的帆布鞋,还背着酷狗牌的红色书包。这种色彩搭配很奇怪,其实我天生对色彩敏感,敏感到会做出生理上的反应,绿色使我安静灰色使我哀伤棕色使我焦虑黑色使我糊涂白色使我像喝了大杯自来水一样透心凉又透心凉。我常常因为自己绝妙的色彩搭配而暗自惊喜,小时候因为有天我无意地画了红色的天空和黑色的云彩,爸爸妈妈就请了一个刚刚师范毕业的&流氓&
& & 教我画画。那个人油头粉面,有狐臭,喜欢骂人和挖鼻屎,他常常骂我是猪,有时候还会揣我的肚子,还有次因为和女朋友吵架而打破了我的头,然后逼我跟妈妈讲是自己摔的。这严重地滋生了我的自卑情绪,从此开始了我怀疑自己怀疑一切的悲惨生活,怀疑的程度到了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手指的个数,不敢相信吞进肚子的食物。一直到现在,当我在喧闹的食堂打饭的时候,在寂寞的水房洗衣服的时候,当我在花园偷花的时候,我还能感觉到他阴森森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我,令我逃不开躲不了。直到小学三年级,爸爸妈妈发现我除了画了一幅叫作《会跳舞的鸡》的蜡笔画以外在美术上没有丝毫进步,这才打消了他们想培养一个艺术家的念头,于是辞退了老师,从那以后我才敢于面对自己与周边
的环境,我终于从美术老师的阴影中看到了光明。
& & 我之所以会从爱好美术改成爱好写作,首先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项很高尚的活动,我刚刚有当作家的打算时就爱上了写作,我觉得它是我的精神振奋剂(千禧年能出一本小说是我的短期目标,成为具有超现实风格的新锐画家、先锋小说家、另类诗人是我的长期目标,也是我写作的初衷和持续写作热情的根本原因)。还因为我曾经在杂志上看到的一个故事:在一栋学生公寓里,一个女生凌晨三点起来上厕所,当时窗外风雨大作,在厕所门口看见一名戴黑色墨镜穿长风衣的男人在拖地,她想这么晚怎么会有人在拖地,想啊想还是回寝室睡觉了。但是第二天,公寓里人心惶惶,大家告诉她前一天晚上出了命案,一个女生被杀了,她推算了一下发现与她上厕所的时间相吻合,她仔细想,啊,原来那个拖把其实就是被杀的女生的尸体!我看完后不敢晚上起来上厕所,甚至不敢看拖把,还连续做了几天噩梦,我因此相信文字具有无可替代的视觉冲击力,它能让人生病甚至着魔,把它当作一个爱好实在是体面又风光。
& & 拉酷酷也是中文系的,他说他要出一本诗集,封面一定会全是河马的大腿与梅花鹿的眼睛,而且他说他以后肯定会出名,只是一个早晚的问题。为了早一点,他搬出寝室,和外语系的丁丁和设计系的西西坨一起在学校附近租了三室一厅的套间,他在他的房间里装了电脑和音响,铺了印有大小不同的圆圈图案,在墙上贴恩雅的海报。拉酷酷对我说你可以常来,于是我常常留宿这里(后来干脆搬过来了),与他讨论关于文学的严肃话题,当然这只能成为我们逃课的理由,因为当我们发现谈话实在无法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就会兴高采烈地约上一对同居密友丁丁和西西坨下楼买消夜,然后坐在客厅的地上,说无聊笑话或鬼故事,每当说到无话可说时,我们便会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讨论,针对很长一段时间的虚度做一个检讨,当然,很快又成为不必惭愧的理由。
& & 其实我们四个的性格是不同的,我的话很少,拉酷酷的话比较多,而且边说边手舞足蹈,丁丁处于中间,为了炫耀他学的专业是英文,所以说话喜欢夹带英语,西西坨的话很少但是动作很多,因为她在减肥,所以她常常会旁若无人地跳健美操,就算音响开到最大,我们在热火朝天地打扫卫生,她还是会旁若无人地跳。我们每天的安排也不一样,我会去教室,因为每次同学都会带好多杂志去,这样可以省去泡图书馆的时间;下课后我常常会去我朋友开的小书店帮忙,那里离拉酷酷的住所不远。
& & 拉酷酷不会去上课,天打雷劈也要待在他的房间里睡觉听歌玩一种叫做&大富翁&的电脑游戏,实在是饿了就打电话叫外卖。丁丁和我们其实并不熟,因为他老是消失,突然打电话来说在上海或长春,他还有个至今没有明确身份的韩国女朋友,有时候深更半夜带她回来,还没看得清就把门给拴了。西西坨把很多时间花在上网吃冰激凌买衣服上了,陪她逛街是若干痛苦的事情当中的一种,她对衣服和化妆品的挑剔已经到了我和拉酷酷无法忍受的程度。她喜欢穿粉红色小吊带白色小棉袜棕色小皮鞋,然后梳好头发去见网友,她把这称为打猎,因为每个网友都心甘情愿地陪她闲逛,他们都说愿意为她付出一切(比如说大袋的果冻,精装的时尚杂志,新出的磁带等等),不过我的呼机常常收到她发的消息:&有个猪头好丑,马上打我手机叫我回去,救我!&西西坨惯用的脱身伎俩是委婉地对网友说:给我一点点时间,让我考虑考虑。西西坨说自己与世无争,见网友不是争,而是骗。
一、烟花般的生活(下)
& & 我们常常在一起举行一些有意思的活动,听拉酷酷念诗,听丁丁讲爱情的起源,看西西 坨跳舞,买很多零零碎碎的小食品做拼盘,还讨论各种现象和各色人等。这样的生活看起来五光十色,实际上无聊得要命,但是我们又找不到比这更积极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们只好凑合着过,并且面带享受的表情,我们把这样的生活叫做&模拟白领生活&,虽然没有足够的钱,也没有幸福的爱情,但是每个人都不可一世,都喜欢叹气,都喜欢辱骂世事无常,但无论如何,我们过得还是很快乐的。
& & 我常去帮忙的书店叫作&纸片&,离拉酷酷的房间没多远,这里专卖一些不起眼的书,哲学或美学的,甚至还卖诗集。书店有灰底白字的招牌,和大捧大捧的黄玫瑰,反映出老板大方而不招摇的性格。老板七月是我朋友,在经济系读书,她常常来拉酷酷这里找我,给我们带零食和饮料,于是她和拉酷酷很谈得来。但是他们认识的交集只有我,所以所谓谈得来也只是谈论我谈得来,拉酷酷说既然他那么喜欢谈,我就和她认真谈吧,不然断我的粮那可不好。七月是一个与我之间存在着高于友情低于爱情这种自欺欺人朋友关系的女孩,这种关系让我不甘心却又着迷。她有一头染成板栗色的头发,美丽而憔悴的脸。她很容易被人爱,她说她很享受被人爱的乐趣,可以任意差使她的追求者,可以在各种场合撒娇或者发小姐脾气,那滋味,简直只有公主才能拥有!
& & 我认识七月时她的父母还没有去美国,我们在同一所高中,她高我两届,是文科班的红人,属于开学生大会时和校长坐一排的那种。我和她的相识缘于一次和她一起听文学社讲座,她主动找我讲小话,并问我喜欢喝哪种牌子的牛奶喜欢哪种牌子的冰激凌,还问了我喜欢哪种类型的女孩,后来她频频来找我,毫不疲倦地说着她父亲的繁忙母亲的倔强男朋友的似水柔情奶奶的孤苦伶丁,以及对未来的设想对生活的构造甚至为出国还是考大学感到身心疲惫无法定夺。我当然会很乖地听,甚至还觉得她说得十分精彩,但也许根本没听,只是没有插嘴罢了。她是我文学创作中值得一提的人物,所具有的人格魅力能自然而然地凸现在纸上。亲爱的七月头一扭就把将登上去加州的飞机的父母扔在脑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机场。亲爱的七月和我上了同一所大学,她常常告戒我不要被漂亮女人欺骗感情,她说漂亮女人都是有毒的。亲爱的七月说男朋友不闲多还不随便挑,但是每次到了最后还是一个人吐着烟圈在酒吧喝得一蹋糊涂并发誓再不要为男人流泪。
& & 而我和她一直像糖果和糖果纸一样不可分开,因为我是她发泄倾诉欲的对象,而且我们之间存在一种可无限扩大的张力,她做事有根有据有魄力并且善于推理,而我冷了不知道加衣热了不知道脱衣总是需要别人的照顾。这种张力加上恍惚的距离使我与她的交往一直保持最佳的情绪状态,奇妙的激情像刚刚出炉的葡萄牙蛋塔一样甜美。就像那天晚上在&木头吧&,美丽的七月望着我像大方的顾客捧着一件爱不释手的非卖品,我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即使她套着那件ESPRIT的短衫,像睡衣似的可以露出暗暗的乳沟,我也只能一如既往定定地看着调酒师,托着腮任凭自己怎样的心猿意马,顶多斜斜瞥她一眼,瞥见她闪烁如烟花的电眼像在审视整个社会,然后用涂着暗红色指甲油的手优雅地托起一杯雷司令轻
轻啜一口,整个过程让我心里一阵阵风吹草动。七月是一个金黄色的理想,我绕着这个理想大声唱赞歌。
& & 在长沙这个时刻爆发着理想闪烁着激情活跃着矛盾的新都市,空气中总是阴霾阵阵的,持续久了,就染上一种细小的霉点。整个城市的浮躁和人们无所适从的叹气声叽哩呱啦地游荡在上空像遮阳伞一样。而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快速运转,像一台大型机器中密密麻麻的齿轮,一个带动一个丝毫不敢松懈。在这群老鼠般匆忙鳄鱼般冷漠的人群中,是有一个人在漠视这些乱七八糟的路边摊、穷奢极欲的广告牌、怪里怪气的滑板少年,然后走来走去,孤独地哼歌,停下来思考。那是我嘛,身体瘦弱,思想浅薄,愿望多得可以连成一条河流。我其实是一个有着平淡人生观的人,喝各种不同牌子的果汁,喜欢看周星驰的喜剧片,有时候骑自行车会摔跤,还幻想写一本小说却并未付诸行动仍停留在宏伟的构思当中,而我的朋友们却对我&伟大的创作&信心十足,他们觉得从我眼神中那种欲罢不能的进取心看出总有一天中国小说界的权威人物非我莫属,尤其是拉酷酷,他说我天生具有文学家的气质,我天真而且无辜,但在大脑里转圈的全是有见地的思想。
& & 当然,我知道写作并不是一种很轻松的活动,尽管我以前无比景仰康德的游戏说,可是写作确实不是游戏,也不是过剩营养物的发泄,它需要的是自虐般的思考。我喜欢思考可是一旦陷入思考我便会回忆,而回忆是一种倒退的思考,我始终不愿正视回忆而只会强调现在,所以写作让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吃力与紧张。是的我知道,对于我这样一个自负、平庸、神经质的男生,写作是最现实的工作,而出一本小说无疑对虚荣心是一种极大的满足,也能为天是蓝的树是绿的土是死黄色的平凡生活增色不少,甚至于可以为我这小半生不期而遇的感情问题生活问题学习问题作一次完美极端又客观的总结报告。更重要的是,在七月的书店里,她常常会把我这样介绍给她的各种朋友以及一个经常光顾的客人:他叫康,学文学的,很有思想,现在在写小说,他肯定会红的,我们这里以后会专门卖他的书。你看看,我非当作家不可了。
& & 我不知道七月背着我是怎么描述我的,反正她的朋友都对我很感兴趣,因此&纸片&的生意就很好。尤其是有个叫五月的女生,是念工科的,她的头发很长很干燥,她的脸又长又瘦,面无表情,很胆小怕事的样子。她迷恋文学,下课后就会停留在&纸片&不走,站在一个角落用一种类似于惊恐的眼神打量我的全身,她也买了很多书,她很关注一些不怎么出名的小作家。后来,七月告诉我说她疯了。七月说,五月认为自己变成了蝴蝶,她把蓝色的油漆图在脸上,从早到晚地歌颂星星和月亮,还连续两次在家门口走失。七月说真可怜,好好的女孩子变成这样,七月说在医院看她的时候她正在抽烟,她对七月说等着吧天鹅们要来了,七月放下花就走了,听见身后的病房里传来她骇人的惨叫。以后再也没有见五月来过&纸片&,我甚至有点想念她来。也许这不叫想念,这只是我沉默时的一些状态,也是我对可怜的五月的好奇。
&&&怎么会这样,七月你告诉我,人怎么会疯呢?&
&&&就是这样。&
&&&就是怎样?&
&&&想多了,就这样了。&
&&&怎么就想多了。&
&&&像你这样。&
&&&那我也会疯吗?&
&&&指不定。&
&&&那我疯了怎么办。&
&&&就去医院看你。&
&&&我不会疯的。&
&&&那就不去医院看你咯,这还不简单。&
&&&我要坚持写小说。&
&&&写吧。&
& & 我极其认真地写下&再见萤火虫&五个字作为小说的名字,小心翼翼地继续往下写:
& & &我在做一个梦:那是一座新世纪的美丽废墟,具有钢筋混凝土砌成的外形和五彩霓虹般柔软的内脏,无数辆起重机和压路车在孜孜不倦地作业,电线大把大把缠在一起吱吱吱迸发蓝色的电光,我在黑暗的人群之中穿梭,提心吊胆地找一个方位,是的,并非有人在追踪我,而是我预知了这座城市即将沦陷的危机。时时有建筑物垮掉和爆炸的声音在耳边继继续续地响着,眼前断断续续闪现出电视屏幕的雪花、一棵将倒的古柏、堆得有三层楼高的啤酒瓶这些奇怪的画面,然后,我定住了,我看见天桥上有个白色的影子纵身跳了下来。是一个女孩的身影。&我转动着那支有透明笔帽的日本水笔,等着看泡泡读完后是迷惑不解还是惊讶万分,我很在意朋友对我小说的看法,小说像我的心脏,新鲜地呈现在朋友面前,仿佛稍有让我不适的评价就会供氧不足。如果说我的好朋友胡同是个百分之百的男孩,那么泡泡就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 & 胡同一向对写作抱有愈演愈烈的仇视态度,仿佛我写出的只字片语都会给他一阵无法预防的流感,这正足以说明文字的力量是伟大的。他讨厌文学青年说话时的拐弯抹角,绝对不赞成我的长篇小说的创作,在他看来这都是不正常的。而泡泡此时总能和我惺惺相惜,总能充当最负责的读者和评论家。她是个崇拜浪漫诗歌对左拉的自然主义怀有敌意的美丽少女,有披肩的头发和整洁的打扮配上用手将头发往耳后一挂的熟练动作,像扇贝般纯洁像琵琶虾般晶莹,一个人的时候她会写象形文字和诸如&北方有孤独的内陆河,内陆河有自己的美学&的抽象诗句,也会投入地看言情小说并在适当的时间微笑或者叹息或者哭泣,讲话时细声细气措词委婉为他人考虑,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她近乎于苛刻,她向往柏拉图式的纯粹爱情,需要和风细雨的呵护和轻描淡写的安稳,于是拒绝了那些肤浅男孩提供的无数甜美的应酬,至今仍与我和胡同保持着亲密无间的死党关系。
& & 我不得不介绍一下现在的状况:
& & 现在已经九点,我、泡泡还有胡同正坐在装修得像酒店一样豪华像法院一样空旷的理学院大楼的小玻璃屋里(胡同说这里使人产生想点菜的欲望),这个抢手的地盘本来是供数学系的学生自习用的,可我们在六点钟就抢先占领了。我们的目的是自习,可结果都成了度假,因为我们除了带书还带了碳酸饮料和盒装水果,我们现在的亲密无间归功于上个学期相识后一整个学期的感情培养,付出的代价则是临期末考前几个星期的通宵达旦才换来了勉强及格,没有一科需要补考或重修,这个学期我们重拾信心准备将新世纪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发扬光大,可每次自习都是为别的活动掩人耳目自抬身价的,我进行我&伟大的创作&,泡泡会带一本咖啡色调的《纪伯论文集》或专心致志的削指甲,而胡同则呼呼大睡,若醒了就开一两句诸如&印度警方花了两个月时间确定那名头部被利器敲击三十多下的男子属于他杀&之类的弱智笑话或者用walkman听疯狂英语。我们这种带有小资产阶级情调的大学生活令这间漂亮精致的玻璃教室多少有些暴殄天物。
& & &亲爱的,你的语言很个人化,是我喜欢的语言,只是读起来比较干涩,看不出有多少丰润的真情实感,你可以更煽情一点比如说安排女主角最后死掉,这可以达到梦境与现实的统一,当然只是个设想。&泡泡坐在桌子对面,穿着淡绿色娃娃领衬衣和白色牛仔裤,两只手比划着像两只正在交配的小蝴蝶飞来飞去,头上是明亮的日光灯,她的存在很唐突,给我造成明显的视觉冲击,就像是突然从日光灯里掉下来的,令我每次抬头看见她就会惊讶一次。&可以考虑吧,我可不希望我的小说中出现一些拙劣的校园情节变成千篇一律的校方纪实报道,这种工作有很多人在进行,我要做的是表现埋伏在大学校园中那些特别的少年酷酷的爱情观和对未来的思考。他们是那么的无所畏惧,那么的雄心勃勃,而他们的心灵却又那么的弱不禁风,生活在梦想的天堂中,整日唱歌跳舞,只喝矿泉水吃精致好看但不太可口的食物,爱着身边每一个人,对所爱的人毫无保留,他们是一群真正的新新人类。&
&是类人猩猩吧。&胡同睡醒了并伸了一个完整的懒腰。
& & 我们笑成一团,肆无忌惮地打情骂俏。凶巴巴的数学系导师推开了小巧的玻璃门,我见他梳着偏分头,有些秃,穿中山装,拿个人造革的公文包,像个七十年代农村计生委的干部。原来他是来赶人的,他容不下这么严肃安排的大楼里出现几个自由、放肆、慵懒的新青年像开派对一样疯狂的事实。神经兮兮的闷热夜晚,日子像一块巨大的柠檬派。我的朋友你可曾感到,这些平淡香酥的日子,用手轻轻挤压它们便会流出一股热气腾腾的粘稠的深红色汁液,甜蜜得令人委屈,仿佛预示一种带有轻微野性的故事在天天如此的生活中衍生,然后流淌成一种悲剧的形状。而这个故事的神秘情节像船锚一样一刹那就勾住了你的心,惊讶地回头一看。拉酷酷曾说:娃娃看天下,世界无限大。
二、废汽水罐上的百灵(上)
&&春天窜进了厨房
&&夏天总赖在我床上
&&秋天天高又气爽
&&冬天他进入了梦乡
&&梦想是放飞的风筝
&&看起来好像挺漂亮
&&厕所里有人在歌唱
&&那歌声十分的爽朗
&&哦,穿上了时髦的衣裳
&&哦,看见了紧锁的门窗
&&那天上飘荡的风筝
&&陪我去遥远的地方
--花儿乐队《四季歌》
& &我的天我必须在这里赘述一下我们这间&新同居时代&中典范的626宿舍,它笑料百出却让我有种根深蒂固的厌恶,这种厌恶感直接导致了我不顾学校纪律擅自搬出去住。当然,为了应付学校检查,还是得常来宿舍的。我们一共8人,除了我和胡同,其余6人在牌技方面各有所长,他们喜欢把桌子堆好布置成一个小型擂台,四周的床边用绳挂着茶杯和易拉罐,以对抗赛的形式展开激烈的角逐并敲个锣鼓喧天,其实他们不兴钱不兴钻桌子也不兴在脸上夹小木夹,可就是那么不可理喻地兢兢业业。若不打牌便抽烟,几个瘾君子把宿舍搞得香烟缭绕,或是侃女人侃性,侃那个男生宿舍文化中经久不衰的话题--如果我有一千万我会怎么怎么样。罗勇是那种常穿水货西装脚蹬回力鞋再背假NIKE跨包的男生,喜欢嘲笑哪个女生长得像头驴哪个女生的身材差得堪比&太平&公主,最大的嗜好在于拿一副望远镜趴在窗口偷窥对面6舍的女生,在发现新动向时大呼蓝天蓝天我是白云,醉红楼有新情况,Over。
& & 张国斌是那种典型的小市民,买了卷卫生纸当宝贝藏在枕头下用,有天他丢了一只圆珠笔,在宿舍絮絮叨叨半天还反复强调这个宿舍已经住不下去了因为家贼难防。女里女气的聂亚是我最受不了的,穿得像蝙蝠侠三代,最爱好梳头和保养皮肤,常细心地用兰花指把发丝摆放在额前的位置,遇到什么事就作楚楚可怜状尖叫&天啊怎么可以这个样子&等等。
胡同说我们8个人从不同角度反应了社会各个层面的精神面貌,我耸耸肩,责怪他不该把这上升到一个社会的高度。七月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亲爱的康你总有一天会发现的,我耸耸肩说这很难。胡同是我凹凸互补的极要好的朋友,他能说会道爱憎分明,做事有条有理。他常常强调要我好好学习,其实他自己也不怎么爱学习;他说大学最好不要谈恋爱,可是他对国产电视剧中的艳遇情节无比憧憬;他说他的特长是足球,但是除了他在看球赛时具有一定程度的激情外,至今没让我们信服;他长着讨大家喜欢的大眼睛小嘴巴,带黑框眼镜,貌似动画片里的名侦探柯南,能讲一口地道的英语并常去English Centre找热情奔放的美国小姑娘搭讪,但是他又为人忠厚,不随便骗人,偶尔会妄想捡到钱或者考前偷到卷子,但我们绝不会因此对他的印象不好。
& & 他很崇拜拉酷酷,他说拉酷酷让人琢磨不透,是一个现代人,不赶潮流也不落后,但是拉酷酷不喜欢他,其实也不是不喜欢他,只是有点恨铁不成钢,因为拉酷酷嫌他开的玩笑没有人笑,而且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很容易成为女人的俘虏,还说这种男人,哼,死一个少一个。拉酷酷同样不喜欢泡泡,他说泡泡是个危险的女人,会出事的。我能理解拉酷酷的这种心态,有可能是因为他很少花时间来了解她,也有可能是出于对我的保护。其实无所谓,因为泡泡也不喜欢拉酷酷,他说拉酷酷的目光是弯的,会流露出一种暗淡得可怕的光芒,还说他的举止不可理喻,我跟拉酷酷再玩下去就什么都荒废了。他和西西坨之间的关系耐人寻味,诗人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你看李贺你看徐志摩你看海子。每当这时我会很难受,我觉得我的好朋友互相诋毁我却无能为力,这样很不好,于是我会稍加阻止,她温柔地叹气,于是这样形容我的性格:用理性的木塞抵挡住感性啤酒泡沫的冲击。
更了解我的拉酷酷却认为我是一头被困的杂食幼兽,每走出一个囚笼就发现外面其实是个更大的囚笼。
& & 上完课就去吃饭,休息的时候就去拉酷酷那里,我是这样安排的。我喜欢和泡泡一起吃饭,泡泡以后保准会是个贤妻良母,一顿早饭她都要安排得兴师动众。我们像以往一样占好食堂最引人注目的桌位,点盘南瓜饼(泡泡还准备了炼乳)和三杯鲜榨果汁,然后就聊天。吃饭是每天必不可少的非正式会谈,今天泡泡穿了一条亚麻质地的长裙,有些乞丐装风格。胡同戴一块硕大的潜水表然后套一件有趣的宽大T恤,那T恤胸前用儿童手写体写着你是我生命中的一个奇迹而背后又写着我生命中有一千多万个奇迹,这是拉酷酷设计的
杰作,拉酷酷说过其实胡同能改造成万人迷,只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道具。我的穿着比较普通,左手腕上是一条我自己买的豹纹皮绳,穿灰格子短袖衬衣和泛白牛仔裤还有红色的慢跑鞋。我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青春洋溢。我们今天东扯西扯又扯到个人&婚姻大事&上,我和胡同苦口婆心劝泡泡说女生到了大二大三就不走俏容易导致产品滞销,泡泡熟练地把垂在脸颊的发丝往耳后一挂打趣说连你们都不要我哪还有谁会要。胡同笑坏坏地说好吧好吧那我免为其难吧。泡泡白了他一眼说那我还不被我上铺的阿布杀掉才怪她已经不止一百次地在宿舍里公开表示对你的好感。
& & 胡同的嘴越来越油他说那没关系反正你们姐妹情深什么都可以共,你做大她做小。他们对我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我的笨口拙舌实在解释不清七月与我暧昧不明的关系,对泡泡和胡同而言,他们是不会相信拉酷酷与西西坨住在一起还不算同居,自然也不会相信七月挽着我的手上街没有别的意思。甚至于七月来看我时给他们买些如阿尔卑斯奶糖、绿箭口香糖等小礼物,都会被胡同理解为具有发喜糖的性质。所以到现在,我对正常与不正常的定义已经模糊,这真够悲哀的。我们的早饭以胡同喋喋不休的结束宣告结束,泡泡说要回去拿书,我和胡同把泡泡送到6舍门口,看着她走进铁门边走边踢路上的石子还不停弯腰穿过晒着的被子,太阳在她的头上,她的背影在阳光中重复,好像被光圈包围。胡同意味深长地吁了一口气,我漫不经心地哼着歌并想到了我的可爱小说,于是蓬勃向上的冲动像长了触角伸到我身体的四面八方。我不否认刚才泡泡的背影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她的背影是碱性的,让我的情绪发酵。
& & 我挑选了一个淡绿色磨砂封皮的笔记本来写小说,封皮的花纹类似于复杂的叶子表层的脉络,蛊惑得像某部悬念片中重要的花名册随时都有丢失落入敌方手中的可能。我用我擅长于创造的天分创造一个诡异男生光怪陆离的心灵世界,语言尽可能地夸张、变形和逻辑颠倒,可以看出我受拉酷酷喜欢的艾略特和庞德的后期象征主义诗歌的影响有多么严重。艾略特也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他写的《荒原》毫不留情地勾勒出西方人的精神病态,我希望能通过学习他的创作手法再描绘出大学校园里鲜为人知的颓废与恶俗。现在是上午在上英语课,从泰国回来的刘老师讲了个笑话说是在泰国教书的班上有个体重逾75公斤的女生被男生骂ugly(丑陋)因而泪如雨下,而刘老师安慰她并不ugly而十分说什么y(性感)后她扑上来深情拥抱,全班都哈哈笑了起来,刘老师也做出一副把学生逗乐的满意的样子。
& & 但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不知道是这个笑话实在不好笑还是我的兴奋点天生比普通人高,反正我就是没买他的账。我们上英语课是和新闻系混合后再按水平重新分ABC班,胡同在A班,本来我和泡泡和拉酷酷都在B2班,可是上课时间正巧和泡泡选修的西方古典文学流派相冲突因而她已申请转去B1班,而拉酷酷是不会来的。也好,没有人打扰我可以天马行空更加自由地写小说了。
二、废汽水罐上的百灵(下)
& &写小说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它总成为一种掩护,遮盖我大学生活的空虚。我总是在没事做只能写小说的时候想起泡泡,我是在五舍大厅认识她的。那是军训时,我下楼打开水,然后就碰见她了,她穿玛瑙色的衬衣白色裙子还抱着一床白色蚊帐,抑扬顿挫地哼着歌,像个精灵一样出现,周围散发出奇妙的树叶香味,随即迅速地扩散,我马上因此中毒,拳头捏紧手心出汗,目光无法从她身上移开。于是我忍不住向她打了招呼,我到现在还有些后悔,因为那个招呼没有准备好,所以不够完美。但那是我第一次给陌生的女孩打招呼,虽然后来还是脸红了,但我仍自豪了很久。
& & 于是这个奇怪的人物以一种镁光灯闪光的姿态进入我如彩虹般绚丽的生活,以我不太完美的招呼作为开始,发生着种种不太完美的故事。泡泡告诉我生活平淡无奇,只是我的空气里洋溢着大惊小怪,所以我适合去写小说。其实我知道写小说首先要树立一个正确的文学姿态,也许不一定要正确,反正得要一个有形状的姿态,比如说,小说的价值取向啊,兴致高昂的份量啊,对生活的把握啊。
& & 拉酷酷严肃地问过我:康,你究竟如何对待你的小说?我说:千万别用对待这个词,我没有态度的,我只是在写字,记录一些有可能被你们遗忘的坏东西。他满意地点点头说:你可以继续写作了。德国作家埃德·施米特明确提出过他的创作原则:&世界存在着,仅仅复制世界是毫无意义的。&问题是我连客观的世界也复制不出来,我的生活起伏像扫帚扫过的地板平坦而简单,慢慢流逝的时间像一块块整齐的白萝卜被放进棕色的大腌缸中,也在慢慢变酸。这是我的小说为什么进度如此慢的原因,难怪&下意识写作&一度成为一阵波澜壮阔的文学思潮,不管有没有生活体验和真实感受都以主观假想为出发点,胡编乱造一些真真假假的情节。不然我只好单纯地记录自己毛线般老实的生活,在漫长的写作中等待猪的到来等待酸雨的到来等待我的命运像闪电一样啪的产生变化。今天中午我一个人吃饭,我坐在靠窗的位子,点了一份刀削面,那碗面够大的,比我的头还大。
& & 我用了足足一个小时才把它吃完,撑得要死,其间我还欣赏了一对情侣的吵架,他们很有意思,吵架的时候似乎还带着微笑,所以我还以为他们在闹着玩,结果后来那个女生&咣&的一下把还有吃剩的混沌汤的碗倒扣在那个男生的头上,然后男生就气急败坏地追着女生出去了。后来想,其实吃不完可以搁桌上不吃的,但是想已经吃了,就只好恨恨地回教室睡大觉。下午上儿童文学,是选修课,我觉得这个女老师讲课像在耍宝,她胖胖的,头发蓬蓬松松,脸上的表情很紧张,说话的频率很快,两只手一直在做擦汗的动作。我仔细地看着她,越看越想笑。这时拉酷酷打我呼机,要我马上去广场找他,我就起身从后门出去了,走到后门口时,那个擦汗的老师说:那位同学,请把门带上。然后又边擦汗边激动地讲课,我愣了一下就把门带上了。
& & 拉酷酷在广场边吃棒棒冰边等我,他戴橘红色的太阳镜和黑色帽子,他告诉我说有个大学网友派对可能会很有趣,有不少年轻人,问我要不要去,我想反正没事做就答应了。
地点在芙蓉路一间叫&尘&的酒吧,这间酒吧很大,桌子和桌布是铁灰色的,墙壁上悬挂着
剑和油灯等装饰品,所有的人都在这里攀谈,谈一些无聊之极的话题,拉酷酷分别碰见几个曾经很要好的网友,然后和她们瞎侃。我在一群人中间看到了七月,她穿一身黑衣,在和她的朋友喝酒,她的双手在有意思地比画着。他们其中有几个老外,那里时不时爆发出一阵笑声,拉酷酷前去打招呼,我老老实实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没有动,他们聊了几句,拉酷酷就回来了,他说七月在吊老外,那几个老外被她耍的过时的中国把戏捉弄得一愣一愣的,呵呵。然后拉酷酷突然很兴奋地蹿到吧台边和一对可爱的情侣分别拥抱,还马上拉着他们走过来,告诉我说这是他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男生叫海豹,女生叫虾,他们现在都在广校学播音。我们凑成一桌坐下来聊天。
& & 海豹穿鳖四图案的T恤,虎头虎脑,五官漂亮得井然有序,有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和时刻表现出好奇的嘴巴。虾眼睛发亮,头发整齐,有明显的酒窝,一激动就两手合紧浑身抖动。她穿米奇的连衣裙,戴全是手指图案的头巾。拉酷酷说跟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说起来很巧,海豹和虾是校友但却是拉酷酷介绍认识的,因为他们分别是他的网友,拉酷酷对他们说这个就是我常说起的康,是个非常优秀的作家,很会思考,他的小说很快就要出
版了。听到这个,他们齐声尖叫起来,我为此很不好意思。他们像两个洁白的鹅蛋,看起来很崇拜拉酷酷,对他提到的任何事物都没有想法,总是认真听他说,听到好笑的地方就搂在一起大笑。
& & 这时七月优雅地走过来道别,她亲了亲拉酷酷,对海豹和虾微笑说可爱的小朋友好好玩,然后说再见。海豹和虾齐声赞美七月漂亮。后来拉酷酷又聊了一会儿关于我的小说的话题,海豹和虾的兴趣很高,他们对我笑眯眯我也对他们笑眯眯,拉酷酷见我不说话就问是不是不喜欢这里,我说不是,我很喜欢这里,也很喜欢他们,但有点累了。
& & 于是我们和海豹和虾辞别再一起去康熙饺子店吃晚饭,这里有金黄色的环境,饺子味
道不错,牛肉粉丝馅的口感很好,就是很贵,我不喜欢吃饺子但也吃了3两。我们坐车到了拉酷酷的房间,西西坨和她的同学在大吵大闹,原来是西西坨在教她的同学跳健美操,她们在很多细节上产生分歧。我对拉酷酷说这样吧我回寝室睡,拉酷酷问你到底怎么了,摔着头啦?我说没有,我还是回去,我想睡了。我来了一家网吧,从拉酷酷那里出来后,就不那么想睡了。聊天和发邮件,我做着琐屑的事情,然后在商业文明街闲逛,买了一块西瓜边走边吃,碰见几个熟人都问康今天怎么一个人啊。
& & 我高兴地说今天我被人抛弃了。再后来我在一个IC卡电话亭给爸爸妈妈打电话,直到11点多才回寝室。12点的寝室像黑暗的猫耳洞。张国斌夸夸其谈憧憬未来的某天他会被一个亿万富翁(石油大王或烟草大王)收养作干儿子,然后定居新加坡并为娶法国女人好还是日本女人好而唉声叹气。罗勇则讲他今晚在外语系?
& &Centre遇见一个盘着头发上挺下翘的甲级美女,口语极好,听说她是一年级的令罗勇自卑得要死,后来才搞清楚是研究生一年级。我把walkman的音量放大锁定一个调频,听见一个嗲得要死的男主持的声音。他操着带浓浓鼻音的娘娘腔向全长沙宣布夜色降临了星星在调皮地眨眼我们好有缘份又相会在神奇的电波中等等,然后一个更嗲的女听友拨通了热线和男主持的声音混在一起真是绝配。她像只受伤的小鹿娓娓道来爱情的不顺心,她说她同时爱上一个气功师和一个内衣店老板,而前者爱她的灵魂后者爱她的肉体,她悲天悯人不知作何取舍。主持人一声唉呀让我胃里一阵排山倒海然后他要女听友冷静下来并用极其怜香惜玉的口吻告诉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看天气多好长沙多美电台节目多好听何必庸人自扰呢。我听得起了一身虚汗。疲倦的我一闭眼睛就一头栽进某个神秘莫测的梦境,我从小就有做梦的习惯,每个梦都很离奇,回味无穷--我、泡泡和一个高大的机器人带了指南针和水壶,还有腿一样长的奇怪面包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得要过几条河翻几座山,我们想因此改变自己的一生,满以为可以碰见仙女、ET外星人、食人族或是残余纳粹分子,却什么也没碰到。
& & 我们吃光了面包喝光了水,却不懂得如何使用指南针,只好蜷在一棵巨大的枯树下忍着寒冷和饥锇,绝望地看着远处蓬勃的烟花像在歌颂谁家的幸福。我站起身发现泡泡和机器人不见了,我大声喊他们的名字可嗓子是哑的根本发不出声,用力捶打胸口还是没用。然后我不知怎的就踩空了,万念俱灰地往下掉,感觉好像被一个巨人活生生吞进肚,食道里的滋味粘粘稠稠很不好受,还可以看见忙得热火朝天的煤矿、冰冷的太平间、整齐的小学生路队。还隐隐约约听见拉酷酷在我耳边说:孩子,回来吧,别误入歧途了。
& & 我从梦境的边缘醒来,头很痛。
& & 我也不懂刚才算不算做梦,我好像并没有真正睡着过,而且做梦时思维都很清醒。室友们有的在打呼噜,有的时不时传来一两声梦呓。看表,才三点多钟。
& & 耳畔好像还回荡着千军万马撕杀时的号角声,我端起那个蓝色的塑料杯喝了口水,摸摸下面,内裤一片透湿。我觉得我的寝室是一个崇尚意淫的寝室,阴暗而且潮湿,没有什么生气,像是经历了好几年风雨飘摇长满青苔的老房子。我宁愿天天待在拉酷酷那里,隔三差五回来住一两天,拉酷酷的房子让我觉得安全,就算我们几个围在一起看恐怖片,我觉得也是温柔的。这在我痛苦的青春里是一片绿洲,在我生活的垃圾里是一只停在废汽水罐上的百灵,它的美妙*让我的精神气泡一天一天地膨胀不息。
三、坏小孩(上)
& &熟识我的人认为我是个腼腆羞涩的乖小孩,不轻易开口说话不顶撞老师,上了初中脖子上还挂着一把门钥匙并且一直没染上像别的小孩那样在最嘈杂最拥挤的游戏室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恶习。了解我的人说我是浅海里游泳的彩色热带鱼有种难以言传的不真实,小时候我身体不好,上幼稚园时常流鼻血,流的时候也不害怕,就任它像打开的水龙头哗哗喷泄,哪个小朋友得罪了我就把殷红的鲜血揩在他身上,因此吓坏了班上疼孩子爱孩子的大辫子阿姨,她们本着使孩子们身心健康发展原则不得不把我关进一个黑咕隆咚的教师体育器材室想以此作为报复手段吓我,但我不甘示弱表现得极为坚强,摸到一个羽毛球拍凶猛地敲打紧锁的铁门,而且不吭一声。我用凶猛这个词是因为我记得那个老师后来住院了,她在无可奈何地开了器材室的门之后被我击中头部。长大后我画乱七八糟的水粉画,画各种人的眼睛、猪的鼻子、兔子的嘴巴,还有不同款式的内衣还有保险套的宣传图画还有长了一脸雀斑的自由女神像。
& & 我说话做事没有分寸,大喜大悲(就是就高兴时怎么怎么样不高兴时又怎么怎么样的那种),却主动要求周围的人对我一忍再忍,和朋友吵架后我从不先说对不起,只会轻蔑地笑沮丧地叹息皱起眉头喘粗气并且不甘心地在船码头迎着大风哭泣,或是夜幕降临时用红砖头在学校雪白的墙壁上涂满脏话,再用剩下的半截砖头砸破传达室的窗玻璃然后拔腿就跑--我早就看那个傲慢的传达室胖女人不顺眼,我在暗地里骂过她是头没有人生观的猪。我想这或许与我小时候的美术老师有关,可恨的是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工作,知道了也不能怎么样,因为现在想到他的样子还是有些后怕。看我这悲伤的青春一抖便是一部劣迹斑斑的血泪史,悲伤总与我不期而遇。但我疯狂过后我还是会变成那个小鹌鹑般纯洁的小男孩,穿戴整洁,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看见熟人礼貌地行注目礼说话不带脏字看见陌生的女孩子就会脸红,并且面带微笑冷静地为好友分析爱情走势。拉酷酷说你别变,变了就不好玩了,他说他喜欢外表美丽内心复杂脾气像风筝随风飘荡的康,就像一个装满烟灰和烟蒂的小白瓷猪烟灰缸。
& & &那么,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我亲爱的康?&
& & 七月挽着我的手常提这个不怎么好回答的问题,也不管我会不会认为她另有他意,她温柔失措地望着我笑,还用嘴轻轻咬我的手指,然后莫名其妙地看月亮。我们亲热大胆地挨在一起,遇见她的熟人她就主动介绍说这是我的弟弟遇到我的熟人我就主动介绍她是我姐姐,我动情地看着她迷乱又疲劳的双眼仿佛看见一个透支着青春年华的少女的无奈,而我又是一个时时刻刻焦躁不安对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采取怀疑手段的热头脑小孩,七月的母性在我心里光芒四射,我的爱情在这里变得高尚而干爽,那些欲望那些对性的好奇那些生理机制在我这里变成大大小小的气泡,在晴朗的天空里飘忽不定。每天黄昏我会和七月(如果她有时间的话如果她有心情的话如果那天拉酷酷没找我泡泡没约我的话)约会聊一些可聊可不聊的话题并为对方的精僻见解鼓掌称赞,我们就像犀牛与犀鸟谁也离不开谁,可我们的感情建立在没有名份的基础上因此保存了井水不犯河水的本质。
& & 我当然不否认我不止一次地对她饱满的嘴唇丰挺的胸部有过非分之想,幻想在一个月白风清没有闲人没有课桌也没有打饭打菜洗饭钵的夜晚,蟋蟀在这里弹琴油蛉在这里低唱我们亲吻拥抱做一些举止适可而止又无伤大雅的出格动作,然而这种幻想像只暴躁的野鸭在脑子里游了一个圈就不耐烦地展翅高飞,我把它进化成写作的激情创造的热度,把对七月蓬勃的想法咽下去,秘密操兵消化成写作的源泉。写作给我带来心理上的快感和生理上的满足,让我在遣词造句中用滴滴浓情密意的词语洇透我红艳艳的肾脏,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小说越来越具有固执强烈的意淫成分,就有种透心的害怕,就像在一个粘乎乎的梦中看见裸体的天使吹笛子。我想停止这种严重失控的想象,可我亲爱的法国作家布勒东声称:&梦幻和联想在一开始几乎构成超现实主义的全部素材。&是的我渴望超现实,渴望梦幻渴望联想。
& & 于是我的好朋友阿肯说看着我难受,心生同情,他说从我苍白的脸色和干燥的皮肤上可以看出我长期的性幻想导致的性压抑,但是他找我借钱的时候是不敢说这话的。他是典型的斯文败类,穿着时尚,语言丰富,长相乖巧,实则是禽兽一个。我和阿肯从小玩到大,他告诉我说他能一眼看出某个女生是否适合他的身体,还能一眼看出谁谁谁还是不是处女,他说喜欢涂银色唇膏的女人都是很厉害的女人。他问:康,你真不懂?我说:真不懂。他说:你真失败,没女人怎么活得多姿多彩啊。然后他会给我用非常艺术而神圣的语言给我描述说什么的美丽,他说不同的地点有不同的乐趣,在凤凰山上的坟地旁,有及膝的野草大小不一的石头,有小鸟为你唱歌,还有隐约的人语声,在那种美仑美奂的环境下保证让你一口爽到冰。当然,也可以去宾馆开房,阿肯可以背出十多家宾馆钟点房的房价。阿肯在看到西西坨的时候曾经动过心,他说西西坨的盆骨与他的盆骨很吻合,于是他约西西坨去苹果吧蹦迪去超市买零食,但西西坨不太委婉地拒绝了。
& & 她说阿肯那种人是不懂爱情的,起码他分不清身体和灵魂。我说西西坨你才不懂爱情,不然不会总是深情款款眉飞色舞地去见不同的网友,还不停地问别人是否愿意为她去死。她说其实她懂爱情,只是看透了男人的心像泥巴一样,是靠不住的,真正不懂爱情的是康啊,呵呵。我很懊恼我被西西坨认为不懂爱情,其实很早以前我就有自己对于爱情的一整套理论,所以我不是不懂爱情,而是不相信爱情。我对爱情的不信任与一个周期性出现的梦境息息相关:我和一个戴京剧脸谱的女生在荒芜的公园荡秋千,我们一人坐一个并朝相反的方向荡去,每到坐板滑翔到最低点我们就会碰面并点头致意,可一瞬间后我们便分道扬镳了。后来我们累了,下秋千后她说再见我说再见又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走去,彼此都没有回头再看一眼。如果我没有猜错我梦中的女主角应该是我初恋的女友周小馒,她给我的记忆比月光还要漫长比思念还要明亮。
& & 遇上周小馒的时候我读高一她读初三,是一个风平浪静鸡比凤凰值钱的浮华年代。那时候找个女朋友似乎是一件可以拿出来炫耀的事情,每个青春期的不安分子都急切于尝试爱情的滋味,更何况我这么一个具有充足恋爱条件(当然我所指的恋爱条件是坐怀不乱的自制力和对恋爱过程中突发事件极强的接受能力)却没有前科的早熟儿童,因此周小馒作为第一个候选人与我所盼望的形像对号入座。
三、坏小孩(下)
& & 我之所以说她对号入座是因为她的精灵古怪她的酗酒她的扮酷让我痴迷让我似乎找到了我血滴中正巧缺少的叛逆细胞。她留给我的印像已定格在第一眼见到时的情景了:齐耳短发、怒视对她打口哨男生的双眼、从不停止地嚼着口香糖的嘴巴,穿红色带帽风衣宽大的白色绑带裤棕色帆布鞋,背一副球拍阳光下骑一部天蓝色山地车横冲直撞。她父母的离异导致她极端的性格,比如说她对他人话语中很多字眼和生活中很多凌乱的细节敏感。我到现在也不能很完整地解释她为什么会喜欢我,惟一具有说服力的就是因为我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动,所以很少惹得她伤心哭泣。但是我也不能给她带来多少快乐,所以最后还是以分手而告终。
& & 亲爱的周小馒喜欢画粉色眼影抹黑色指甲油,常在街头巷尾一些电视剧中常有悬案发生的场所寻衅滋事,她边走边唱我是一只破口袋,你是一只大头鞋,她骂出言不逊的的士司机是华南猪骂迪厅鼓手是阳萎者并在和班主任赌气后找来一个大号保险套挂在教室门口气得他给了周小馒一个响亮的耳光。我着迷于她复杂的经历好奇于她即兴的所作所为怜悯她对爱情的心灰意冷,我对她说相信我好吗起码现在我对你是真心的,如果你喜欢我就说康我喜欢你如果你讨厌我请骗我也说康我喜欢你好吗相信我不会很快离开你的。她被我虔诚的语气害羞的表白以及可笑的辞不达意逗笑,那种惊慌又悲伤的笑令我想起拧开日光灯后四处乱窜的蟑螂,这种具有某种穿透力的笑容含有正在思考的成分而且并不煽情,而后她像只精力交瘁的蛾子跃进我作为一只善良的蜘蛛设下的温柔之网。
& & 之后我们发现我们竟如此默契,我们都不喜欢读书(只不过她把这种厌恶用表情语言及肢体动作表现了出来而我没有)都反感专卖店假惺惺地打折都喜欢吃大头爷冰激凌喜欢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像只被主人抛弃的野狗一样悄然前进,她常挽起袖子指给我看手上被一个喜欢挖耳朵的小流氓用烟头烫伤的痕迹,我也告诉她九岁时我一刀砍死啄过我的花鸡婆。我们常跷课去热闹庸俗的高山街玩,那里有一家醒目的宠物店,推门进去便是一棵茂盛的许愿树并挂着缤纷的气球和丑陋的公仔,周小馒最大的乐趣在于花几个小时来逗其中的小猫小狗小鱼小鸟,然后虚张声势地唉一声说等我有钱了就把店子买下给它们各取一个英文名,然后把它们全放出去,还要把老板海扁一顿。哦,我曾经那么迷恋那些日子,它们就像每个夜晚在视网膜里挣扎不熄的小火花。是的,我们在她那套布置得十二分写意的屋里(四处是大大小小的木偶和纸风车,还有散乱的花布条)亲吻抚摸拥抱,双手激动地痉挛,温暖的唾液在嘴唇之间流淌,我兴奋地用脸蹭她的胸口,用我柔软的小牙齿隔着衣服咬她鸽子蛋般的乳头,咬得她急促地呼吸。
& & 她楼紧我的脸满怀爱意地说你这个小没用的,我不停地说我对你无比真诚。我们笨拙地演绎着纯洁的外表下生机勃勃的激情以此来否定我们还是少年儿童的残酷事实。苍天在上除此之外我们没有更过分的行为,在冲动的吮吸完对方嘴唇中的湿润与感动之后我们会平静下来手握着手互相依偎着听美国乡村歌曲,然后做深呼吸。然后尴尬地聊些流行歌曲,和那时候流行的日本明星。以非常无所谓非常理性的分手作为我和周小馒恋爱的片尾曲与我们的和谐美满多少有些不符,就像我左手拿一把牙刷右手拿一个茶杯,结果却要求我去洗脸一样,生活中很多事你都可以自以为是地去应付,可如果结局不尽人意就只能笑笑了之。我们的恋情是以互相需求为原动力的,这与上山下乡那个特殊社会背景中不少知识青年的盲目结合有着本质的相似,那些像孝感麻糖般甜蜜拖拉机般激动的日子我们相濡以沫彼此依赖,我们的感情像郊外的野花一样纯洁,像骚动不安的小母驴般活泼,同时也像高脚杯一样容易碎裂,我们仿佛随时随地都在等待接受对方提出分手的建议。而我终于因为97年的夏天她收到外地一所中专的通知书而预感我们的爱情跑车开到了尽头。
& & 那天风和日丽,街边的房子和以前没什么两样,我们走到大街上我边走边吃棉花糖,她边走边把一瓶白沙啤酒咕噜咕噜喝个底朝天。我说你要学会心疼自己,谁欺负你就用酒瓶恶狠狠地敲他的头。她有种二战平息后的安静,她只断断续续地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但其中一句是我明明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让我的心脏抽搐了一下。也许是抚摸习惯了,我又一把抱住她,手不自觉地伸进她的上衣,但被她拒绝了,这让我觉得丢脸,所以我没跟任何人说过。分手了自然不会见面,我也不想见,高考之前她曾打过一个电话,后来我们也互相在网上发过一些贺卡,但是没有见过了。既然是初恋就不应该拖累再恋,这也许是我最大的优点,拿得起放得下,放下了就不捡起来。三年的时间在我的写作高考军训中慢慢走过,时间总会带走一些值得纪念的好东东,沉淀一些细节改变一些事情,正如无数次的新陈代谢后留下的只是一个物是人非。我已经是一名装模作样的大学生,在正在膨胀的欲望中处于戒备状态的精神条件下虚伪地哭狡黠地笑放荡地大声歌唱。
& & 每当夜幕降临时我会静静地站在宿舍六楼的窗边抬头看炫耀着妖艳冰冷的彩色光芒的星城,那里似乎潜伏着无数追求真爱或迷恋肉欲的另类大学生、双性恋、新原始主义者、久经考验的吧女、热血沸腾的进步青年。三教九流龙蛇混杂的星城,一天二十四小时飘荡着下水道中肉包子、内裤与足癣灵般的物欲横流的气味和清朝岳麓书院流传下来的酸酸淡淡的书卷香。人们呆在家里自言自语的对前途的大胆设想带来的某种积极因素,使这个无爱的社会始终保持一种油嘴滑舌的幽默和无懈可击的力量。我们是这个城市最没有生命力却努力抗争不愿与之妥协的团体,可社会之大生命之轻,让我们明白在密密麻麻的蜂巢内部,我们只不过是颤抖着要把那壳撑破的幼虫,而这种没有免疫力的幼虫,每天都会消失很多,能真正存活并健康飞行酿蜜交配的数量微乎其微。
& & 在这些不知所措的时候,我又会想起五月注视我时那张忧郁的脸,像瘦弱枯黄的烟草,冷淡绝情的马路,还有凌晨两点被风吹起褶皱的挂历。我并不是害怕五月的脸,因为她就像一个开始,一想到她,我马上想到我的残酷童年,鼻血的腥味,被幼儿园阿姨关在小黑屋的恐惧,流氓老师的笑声,还有那条悲惨的鱼,这时我就会严重地头痛,仿佛一个坚硬的玻璃瓶突如其来地碎在大脑中,清脆的响声在我的血液里振动。阿肯说我活得不够潇洒,他说我这种人,虚弱无能,就活该去写小说,写小说的都有些意淫,在意淫里进行性满足,这样很笨,也很落后。他常常来找我借钱,他总是算不清自己的钱都
花在哪儿了。他是学法律的,我说你才真正没头脑,他说无所谓的,钱是王八蛋用了再去赚,我要享受每一天。我一再地追问他就会告诉我实情,他说现在有新女朋友,是艺校的小美女,天天要泡豆豆坊吃肯德基逛艾捷平方,所以手头紧,小美女甩也甩不开,非常粘人,赖在他那里打都打不走。我说你是坏孩子。
& & 他说哎呀随便你怎么说啦!我对拉酷酷说起阿肯,我说他欺骗他的爸爸妈妈,伪装得乖乖的。拉酷酷说康你要乖乖的,不要理坏孩子。我问怎么样才算好
孩子,他说:
& &&&好孩子唱歌,坏孩子砸锅
& &&&好孩子吃糖,坏孩子吃糠
& &&&好孩子微笑,坏孩子睡觉
& &&&好孩子跳舞,坏孩子打鼓
四、泡泡(上)
& && &我是一个坏孩子
& && &你看我是那么那么的坏
& && &你看我是那么那么的坏
& && &我出远门的时候没有带钱
& && &我回家忘记给莎拉买礼物
& && &我祝你生日快乐的时候不够诚心
& && &我喝牛奶的时候声音太大
& && &我看书的时候不够用心
& && &我唱歌的时候五音不全
& && &我忏悔的时候总是分心
& && &你看,我真是一个坏孩子
& && &我打碎花瓶不知道道歉
& && &我坐公车老是忘记买票
& && &我考试的时候脖子伸得太长
& &&&我送西西坨的磁带是盗版的
& &&&我总是笑隔壁班的小辫子长得丑
& &&&我的音响声太大总是吵到丁丁睡觉
& &&&我是个坏孩子啊
& &&&坏孩子以后怎么生活啊
& &&&坏孩子以后怎么唱歌啊
& &&&坏孩子真可怜啊
& && && && &--拉酷酷
& & 拉酷酷是我最重要的朋友之一,他有明显的作家气质,他敢于在陌生人面前吟诗和带着眼神看人,他还敢于在任何人面前愤怒,他对许多事情都有敏锐的洞察力,对那些气宇轩昂的人不屑一顾,这让仅仅会胡思乱想的我无比的崇拜。他喜欢穿拉柏加雅的衣服,那是一个奇怪的荷兰牌子,是由无数不相关的颜色搭配起来的,他说在这些衣服里可以看到灿烂的未来,他曾经反复地问我:明白吗?灿烂的未来--彩虹投影,与龙共舞,像漫画中那样,踩着剑飞起来飞到天空的黑洞中去。唉,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我确实不能明白,就像现在不能明白他为什么讨厌泡泡一样,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泡泡对他也有这么深的成见,我觉得人和人之间应该互相爱护,其实拉酷酷也常常对我这么说。我常常告诉自己,我要长久地爱护泡泡和拉酷酷。拉酷酷漫不经心地说我应该先学会照顾自己。泡泡说谢谢。她说这话时呈现出很幸福的样子,就像春风吹过她的脸。
& & 我的朋友泡泡有细长委婉的眼睛、动作缓慢的小手、常用牙齿咬住的嘴唇,还有一个像钟摆一样严谨的公务员爸爸和一个像枕头一样慈祥的中学音乐老师妈妈,泡泡对文字的敏感对诗歌的死心踏地来源于她崇尚主观创造形而上的生活主张用浪漫改善形而下的生活的天性,她幻想有朝一日能成为一名游吟诗人兼对金钱和油腻食物不屑一顾的返朴主义者,琢磨着今后能背一个网状的黑色挎包穿奇怪的乞丐裙复杂的皮鞋化美丽的晒伤妆在凡蒂冈一家地下酒吧边吸烟边和当地一名老作曲家讨论关于摹仿说与音乐创造人性的问题,旁边还有肮脏的黑人和喋喋不休的老太婆,或站在西柏林街头路灯下对一个高大英俊的军官傻笑最后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神,在她上火车的最后一刹那,他追赶着对她说亲爱的东方女人,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这真是潇洒而美好的想法,只是情节太曲折,她说那就去沙漠啊,在那里可以捡到一卡车白酒和面包,可以看到海市蜃楼,可以看到当地的土著洗澡,对了,如果带照相机去的话,他们会认为我是一名巫婆,会收灵魂的。
& & 她的语言唯美而富有张力,含蓄却带有暗暗酝酿能迅速勃起的冲击力。
& & 我有时想,我是爱她的,想着想着,就觉得我真的爱她了。她就像一个亮点,能够穿透一切障碍,甚至连拉酷酷那层坚固的墙也能够穿透,所以我相信她是有力量的。有力量的女人,听起来让我害怕啊。吃过晚饭后,我们无所事事。泡泡说不如一起去蹦迪吧。她说附近大学区新开了一家叫&点火&的HIGH吧,气氛热烈,天翻地覆。于是我们一大堆人就去了。好好好,大家都来了,请别误会这并不是要庆祝什么,大家一起黑皮(HAPPY),一起黑皮黑皮完全不需要理由,黑皮可以忘记空白忘记重感冒给大家带来的伤害。据说热闹的&点火&是个北京女人开的,以其五花八门的水果布丁永不休止的镭射灯以及油嘴滑舌的矮个子DJ著称并吸引贪玩大学生的前往。内部的装修和格局谈不上有品味也谈不上有个性,老板娘披着头发半闭着眼睛像具蜡像对客人不理不睬坐在吧台旁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烈性酒。
& & 她的一些朋友坐在旁边,头发竖得高高的,脖子上戴着大团大团的饰物,都闭着眼睛,像死了一般。音乐很少空气很闹,在这里可以体会到暴风雨更猛烈的侵袭,我们的手在天空中摇摆,我们的脚踩进湍急的河流,我们的身体在美丽的闪电中战栗,我们变成破碎的机器和没有破碎的风铃,我们忘记什么是孤独,我们了解什么是大脑的坠落。我的心会止不住地痉挛不息你的肾脏就会止不住地热血沸腾。这里的人们衣着普通表情老套,但是都做出非常HIGH的架势,有个不知姓名的金头发小美女站在高高的DJ台上,用一种很怪的姿势领舞,不顾音乐的节奏快速地抖动自己的肢体,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她在猛扇自己耳光。泡泡理所当然成为今天的疯狂公主。她把腮边的头发一指一指用小银珠串好,再擦上银色眼影橙色唇膏,穿一套MIDEC牌的白色连衣裙,一副吉卜赛美女奔放却不失体面的造型让我这样的男孩按捺不住内心的蠢蠢欲动。我想等到明天她又会换上大方自然的淑女装藏在一个角落里写诗在公共场合走猫步时不时表现出对脏话的过敏对恶作剧的不满,这种改变既让我着迷又让我心醉,她是个美丽的天使,是路过天堂时遇见的鱼,是会说话的斑马,是棵危险的芭蕉树。
& & 打扮得比较霹雳的还有与泡泡同宿舍的三个女生:阿布、狗狗、小乔。那是三个头脑简单又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并喜欢在厚厚薄薄的时尚杂志中捕风捉影的另类女孩,她们没日没夜地上网没头没脑地追星没心没肺地对追她们的英俊男生报以冷嘲热讽。她们对爱情奋不顾身,爱谁谁。狗狗的笑容很特别,有点轻蔑一切的意味,她喜欢戴具有魔幻色彩的护身符和骷髅头戒指,常把脸蛋涂成橄榄色像个鲜嫩可口的皮蛋,身材小巧玲珑跳起舞来却不失妩媚,不过动作似乎总是慢一拍。阿布是骨感美女,给我的印象是总在喝菠萝多,干练的寸板头像被割平的麦地,她穿棒球裙和运动贴身背心不停地边跳边笑边尖叫。小乔每天的功课是盘头和修眉描唇线,爱穿黑色的吊带装蛊惑的皮靴,有规律地去吃日本料理还会在校园里边啃黄瓜边唱标新立异的歌曲,她说男人爱喝酒,喝起酒来像野狗。一方面阿布公开表示对大二学长的好感暗地却在上心理学课时递来用原子笔临摹的美丽图案的餐巾纸给胡同,另一方面她心安理得地接受着疯狂地追求她的日语系男生的礼物,除了现金
照单全收,她说爱情啊,这个东西,呵呵。好象很在行的样子,同时又装作不懂的样子,不了解不了解。
& & 我们这个顶尖有趣但世风日下的班级已经成就了好几对模范情侣,他们卿卿我我甜甜蜜蜜也常在教室里公演几部二十一世纪室内情景轻悲喜剧,他们互相赌气吵嘴然后和好如初让我这个自称无爱一身轻的男生打心底萌生妒意。但可笑的是他们的恋爱有时也像地下党的工作,遇见辅导员了就急忙闪躲,胡同曾建议过他们约会时戴口罩和墨镜约好手拿一个水桶或一张假模假式的时装杂志碰头时对个暗号诸如带来了吗货备齐了吗他们发现我了我要离开这个国家之类。他们都说有海盗在飞翔,有人在吹长笛,宁静的海面泛起波浪。是吗?天啊,威风的库克船长跌进了水中。尖刻又癫癔的音乐刺入我们的肌肤深入我们的骨髓,我们像被困在燃烧着的森林开始忘我地抖动转圈用手在空中做不同的姿势。这时我的眼中全是彩色的妖怪心里全是玻璃碎片的超级升华身上全是汗水和被泼的啤酒。
& & 我已经开始腾飞。泡泡像猛烈摇晃啤酒瓶后喷爆而出的白色泡沫,她从我的身后搂住我,大声跟我说话,但我听不见只好一个劲地点头,她在荧光灯下非常刺眼,像一个巨大的惊叹号,在我心里竭尽全力闪光。我和胡同踩着那条厚实如我四舅手掌的沥青路送泡泡回宿舍。灯火辉煌,樟树像拉客的洗头妹婀娜多姿地站在路旁,灯光下闪过一个又一个陌生人的脸,风像长翅膀的小猪班比的亲吻,让我们的血液涨潮。学校的洁净与清新让我忘记这个空间的另一部分人,包括我自己。
四、泡泡(下)
& & 我和胡同在五舍大厅的自动售货机旁停下买了两瓶可乐才上去,然后打电话告诉拉酷酷今天太晚不过去了,但是他的手机关了,我想他一定也在什么地方黑皮。洗过澡后已经十点半了,室友们开始听收音机用望远镜偷窥女生打牌打电话。我穿一件宽大的Nike T恤盘腿坐在床上把抽屉里的东西倒出来认真地翻来翻去,好像能够翻出让我惊喜的东西来。胡同穿一件淡监色的睡衣赖在我床上唠叼着严厉的家教扭曲他个性的发展,说在家里他不能蜷在热被窝里接电话不能看电视时拿着摇控器乱按一气而不固定某一个频道也不能喝水太大声不能把报纸杂志丢得满床皆是。我一直嗯嗯嗯地回答着随即找到一个玻璃的钥匙扣又开始细心地看起来。他又换了个话题说天天忙天天忙很想停下来正儿八经地谈一次恋爱,只是没有合适的人选,然后神密兮兮地问我你觉得泡泡怎么样。我仍在全神贯注地清理着抽屉里的小东西,他把我的头一按,&你说,你这个混蛋!&
& & &阿布也挺不错的嘛。&
& & &天啊!&
& & &怎么?&
& & &不好不好!&
& & &为什么?&
& & &不像个女的。&
& & &怎么样才像个女的?&
& & &泡泡那样。&
& & &泡泡是天使。&
& & &当然,我也这么觉得。&
& & &那就喜欢她?&
& & &喜欢。&
& & &一直喜欢?&
& & &一直。&
& & &很喜欢?&
& & &对。&
& & &你没得救了。&
& & &为什么?&
& & &你自己说大学不谈恋爱。&
& & &这不是谈恋爱,想想不行吗?&
& & &那这算什么?&
& & &泄欲。&
& & 我不否认也喜欢泡泡,所以我对胡同的问题有些做贼心虚,生怕自己一个不经意的哈欠或喷嚏就会把这秘密暴露无疑。胡同把头伸出来眨着他的眼睛,突然间问那么你的小说怎么样了,以此表示他作为死党的关心作为我陪他聊感情问题的报酬。其实我不欣赏胡同这种表达方式,把自己定位成不谈恋爱做大事的人,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不敢说出口怎么做大事呢?想想,那我也做不成大事的。我说我已经写了两万多字,却又被我密密麻麻的圈圈点点划得体无完肤,我甚至开始怀疑我写作的能力以及我小说的生命力,虽然我已经对我的小说产生了感情可与此同时小说情节的发展似乎又在制约我的生活,我希望能够休息一段时间要不我们明天中午去把那双卡其色的百事流行鞋买回来,新的东西肯定会让我的心情焕然一新而且我爸爸又给我的账户上存了钱,我已经快忘了一百元人民币长什么样了。
& & 一看,胡同已经睡着了。11点整一刹那整个宿舍区的灯光全部熄灭了,学校像是沉入大西洋的一艘巨轮。我能清楚地听见面临毕业的大四学生在返祖般地尖叫、报复似地摔桶和酒瓶、用勺子有节奏地敲击饭钵,一声盖过一声一浪高过一浪,像脏脏的小旅馆里面的无业游民、流浪者、地下乐队 、离家出走的初中小女生,边哭边笑地狂欢。
& & 宿管科的工作人员对此总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他们同情这部分碌碌无为的大学生。在四年内既没交上女朋友又没什么研究成果可言,而且毕业分配并非胜券在握,考研的希望更是摇摇欲坠或早已坠地身亡,四年来雄心壮志的理想已锈成一堆废铜烂铁,在这种背景下做的傻事是可以用平常心去理解的。而我们却似乎有了前兆,用表现出来的心平气和掩饰心情的低落与狂躁,用平凡的方式打发着没根没据的日子想出色却无法出色,我们注重衣着讨论吃喝做一些没有伤害力却违反常规的事情。我们游离在自我的空间里,我们的生活得不到认可,与我相依为命的其实只有自欺欺人的小说浅薄的友谊和虚无的爱情。不管我在小说里塑造了多少个声情并茂的故事和乌托邦式的爱情,可是初下笔我首先得让自己知道我没有爱情。泡泡说没有爱情的日子是可怕的,女人是需要爱情来协调内环境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给我的某种暗示,后来越想越觉得是暗示,胸腔便一阵阵潮湿,就像梦想分泌出的滚烫汁液。
& &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找到一个理想的环境能让我们快乐地生活并且彼此热忱相信真爱,请呼127-8218039加密请加1314。我等待一个美丽而别无企图的CALL的到来像一只青春期的麻雀把我从现实与梦境的半空中衔回来。又有一刻我感觉肾脏在哭泣在唱歌,在慢慢以一种特别的姿势蠕动。凌晨1点我收到拉酷酷打来的电话,他说他今天一直和七月在一起聊天,帮她在纸片卖书,他说他们今天谈了很多与我无关的话题,比如说先锋诗歌,存在主义等等。我问为什么不叫上我。他说我们看见你和泡泡在一起就没了叫你的兴趣。他说你出来吧我们去卡拉OK好吗?我想那是个好主意就答应了。10分钟之后我爬墙出去找到他们去了纸片旁边的一家歌厅,找了一间包房。七月还带了个学妹,叫六月,是大一历史系的,据说她和七月都在话剧团做事,还一起演过失败透顶的历史剧。我开开心心一会儿搂住七月一会儿搂住拉酷酷,但是我不怎么喜欢六月,主要是因为她的打扮让我有点不舒服,她剪梯形头发,嘴巴涂成咖啡色,裤子像船桨鞋子像小船,说话时眼珠子四处转悠,说到兴奋的时候两只手炒菜般地晃动,像患了哮喘一样。她似乎对我和拉酷酷也不太感兴趣,蹦蹦跳跳不理睬我,个别时候会亲吻拉酷酷,还言不由衷地夸他迷人。
& & 她还亲吻了七月,她说七月也很美,可就是没亲我。七月在他们唱的时候就摸我的嘴和下巴,她说我的下巴很执著,有种咬牙切齿的不甘心味道。六月喜欢唱范小萱的歌,很努力,而且旁若无人,让我心生敬佩。后来她突然不唱了,猛地扑向七月怀里大声哭泣,七月的手像能遮盖住黑夜之光的长长丝绸,轻轻抚摸六月的头发,拉酷酷看了她一眼然后抽烟,小声骂了句神经病。然后我和拉酷酷攀谈起来,我们谈了不少内容,期间还喝了两杯茶。六月的哭声渐渐小了,后来终于没有了。她坐起来,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她从她的绿格子单肩挎包里拿出化妆盒开始补妆,她在补妆的时候不小心打了一个饱嗝,她极力掩盖,但还是被我们听到了。我忍住不笑,拉酷酷越忍越想笑,六月站起来大骂:不要以为我没男朋友好欺负,至少有两打男人肯为我卖命,只要我愿意的话,我随时可以像皇后一
样地生活!早上我和拉酷酷回了他的房间,七月分别亲我们的脸,她表示内疚地笑笑。后来她再也没带六月和我们玩了,她或许也觉得丢脸,我们原本以为她每个朋友都是像她本人一样可爱的。
& & 因为我们很累,所以我们倒地就睡,隐约听见丁丁房间里传来吵架的声音,西西坨房间里的健美操音乐震耳欲聋。我做了一个有意思的梦:我睡在一个小棚子底下,有人在脱我的衣服,我问干什么啊,那个人说检查病情,快点快点,时间不够啦,宝贝儿你病得很重。我问你是谁啊,它摸摸胡子然后举起一块硕大的木牌说我是山羊公公,我用很配合的虚弱的语气问我生了什么病啊。它说你病得不清啊,吃草吃多了。我笑得不行,我说我什么时候吃草了啊。它说不准顶嘴,顶嘴的不是好孩子。然后它开始用舌头添我,然后我醒了。我坐在地上,灯开得很小,拉酷酷眼睛不看我边玩电脑边对我说:睡得香吗,小狗。我撒谎说:&我梦见泡泡是个天使,她会坐在气泡里飞翔。&
& &&被吓醒了吗?&
& &&泡泡很好的!&
& &&泡泡吃米汤。&
& &&为什么?&
& &&我说吃米汤就是吃米汤。&
& &西西坨进来送午饭,她穿全是小猪花样的睡衣,得意的向拉酷酷炫耀最近见网友的战果。我说:&网恋是虚无的。&西西坨说:&虚无你个头。&她还加了句:&狗头!!!&然后恶狠狠地带着午饭走了。
五、像作家那样活着(上)
& & 这节现代汉语课以皆大欢喜的场面作为结尾:外型酷似陈冲的漂亮老师要胡同用动宾短语作主语造一个句子,胡同想了想说没有对我讲我爱你的女生都是暗恋我的。然后下课了。窗外的阳光掠过我变幻得班驳而性感的影子,这种天气很适合养精蓄锐,没有热量的阳光把我晒成乳白色的,我觉得自己很美,然后心情开始变得很好。同学们都懒洋洋地走了。阿布拾到胡同的饭卡因此要挟他请客吃饭,泡泡和狗狗她们去逛黄兴路,只有我还在写小说,我聚精会神让思想处于一种戒备的状态中,神经像烈日底下绝细的一根钢线,烧得要断了还发出刺鼻的气味,这种紧张让我神经错乱,具体表现在平静地说错话高兴地割破手指摇摇晃地走在街上趁人不注意把每部IC电话的听筒都放了下来。那天心血来潮给远在白俄罗斯留学的高中同学发了一封E?mail说:康他死了,死了足足有一个多月,还是一个早上,他的尸体在红楼宾馆的房间里被发现,天啦,原来是被电死的。
& & 如果我真正会死的话--我希望我死后能躺在一块平坦没有褶皱的大理石上,旁边摇曳着红的黄的白的玫瑰,头发沾着早晨的露珠,像睡着了一般。可我不能死去,我的小说还没有结束,它像子宫里飘忽不定的受精卵,还等着变成血块幻化出人形在一朝分娩,成为一个眉目漂亮懂得思考的婴儿。所以我不能不负责任就死去让我的小说流产,在这个繁华空洞的城市里我如果不煞有介事的把精力下注在某些有价值的事物上的话,像我这样本来就活得很虚幻的男生就会真的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指不定还会选个像高伯面馆那么幽静的店子然后酷酷地坐在粗糙的石凳上,在明亮清澈的黄瓜汁里倒进半瓶氯化钾,然后毫不犹豫地喝下去舔一舔嘴角,让女服务生们了解一个可爱少年自杀的全过程。我的小说,或者说我的小说的构思与设想像一丛茂盛的百叶草绿意盎然,让我可以勇敢地生活并骄傲地玩味生活。
& & 再者我迷恋我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极端的我,他虚伪、明媚、自恋、冷漠,永远只有笑和不笑两种表情,笑不代表什么就像喝水打哈欠用手拨弄头发那样简单,不笑也不代表什么但多半是无力去管无心去听。他驻足在各种场所并具有足够的自信心和免疫力,不怕一个人走夜路不挑食不会疼自己,热爱思考有轻微自闭症并常常坐在麦克汉姆西式快餐厅的靠边座位上透过玻璃墙观察来来往往的下岗女工卖羊肉串的新疆佬背着大旅行包的白人留学生和成群结队的街头宝宝,由此产生一些奇怪的想法,这种想法构成了我对爱情的理解。我第一次在自己的创作中大胆地用上舌吻、手淫、黑指甲油、春梦、鬼故事等一系列极high极其有诱惑力的词语。作为新新人类的感性小说它具备了所有的全新概念全新思想全新手法,不过我得努力从小说中回来,我不希望生活中的情节在小说里故技重演也不能让小说的情节支配和局限生活的发展。
& & 写作最大的妙处在于你是全局的支配者,你可以随意安排你所需要的情景,我柔软的爱情观可以在其中强壮起来。而生活中的我却苍白无力被自己的思想消化着,对爱情的无能为力让我永远渴望在自己的笔端创造爱情(现在正在实现)也让我隐隐地等待未来有可能会发生的故事。我对所喜爱的女生只敢持观望态度(当指的是美丽的泡泡)的原因是我高二时的女友沈甜造成的,这个在周小馒之后的女孩留给我的印象如同梦遗后残留在内裤上的黄色污垢,洗不掉刷不去,明明看着不顺眼却无可奈何。那是一个厚脸皮的女生,矮而微胖,有一对不太对称的羊角辫,像个打麻将买菜吵架拿着把蒲扇边摇边谁谁谁被关起来了谁谁谁找了个漂亮媳妇的家庭妇女。她趁我和周小馒分手后对感情无法自控的机会一脚插进来。具体表现有于四处摘抄来一些名言警句有意无意放进我的抽屉并搭配几朵不好看的野菊花,在我打开抽屉时她又会虚张声势地尖叫一声然后连蹦带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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