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环线东段什么时候能开啊?2022有希望吗?东段全程票价大概多少?

18: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有望明年底开建
佛山地铁三号线首通段2022年底具备试运行条件

日前,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副局长陈卫东带队上线《民生直通车》栏目,介绍佛山“四网合一”工作情况,并围绕佛山在建轨道交通项目进展及规划与市民互动交流,其中就透露了不少与狮山街坊息息相关的好消息!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副局长陈卫东带队上线《民生直通车》栏目。佛山日报记者王旖荻摄

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有望明年底开建

“这几个项目的建设对我们佛山优化铁路布局有很大帮助。”陈卫东所提到的项目是指目前佛山在建和近期计划开建的7个高铁城际项目,分别包括:广湛高铁、珠肇高铁、南宁至玉林铁路至广湛铁路联络线(深南高铁)、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即广州地铁28号线)、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肇顺南城际。在城际方面,据介绍,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项目已列入近期实施规划,有望于明年底开建。开建后,佛山西到广州南、广州南到白云机场、白云机场到广州北将形成一个约147公里的城际环,设计时速为200公里,将广佛两市核心圈连起来。

2019年7月26日,广佛环线佛山新城段。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对于市民关心的广佛环线南环段建设情况,陈卫东回应,该项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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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入推进“湾区通”工程和“数字湾区”建设。

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湾区标准推广办法,支持粤港澳三地标准检测认证机构等组建认证联盟。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工作机制,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市政务服务大厅或综合窗口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境通办”。扩大适用“港澳药械通”的药物和医疗器械目录,推动港澳外用中成药审评审批、港澳药品医疗器械在大湾区内地生产等试点工作。争取“澳车北上”政策落地实施,“港车北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稳妥做好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港澳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药监局,省政府横琴办,省法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深圳边检总站、珠海边检总站等配合。

13.加快建设“轨道上的大湾区”。

工作措施:研究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线网规划,出台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加快建设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前海段等城际铁路项目,争取建成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等项目。开工建设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等项目,推进广州至广州南联络线、广州东至新塘五六线、广州东站改造工程等广州枢纽能级提升工程以及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广佛江珠城际广州芳村至江门段、深惠城际坪地至沥林北段等城际项目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张虎、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铁投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14.创新口岸通关模式。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新皇岗口岸重建工程,会同香港方面研究确定新皇岗口岸查验模式创新技术方案。推动在横琴口岸客货车通道采用“联合一站式”查验模式。探索开展中国-新加坡、中国-丹麦跨国海事电子证书交换试点,推动与法国达飞轮船公司(CMA-CGM)开展货物电子提单交换。推进粤港澳海事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深圳、珠海市政府,省公安厅、省港澳办,省政府横琴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海事局、深圳边检总站,珠海边检总站等配合。

15.为港澳同胞在粤学习、就业、创新、生活提供更加便利条件。

工作措施:制定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方案。制定印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建设一批高质量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联盟,推进“中国青创板”港澳专区建设。支持港澳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参与申报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探索推进大湾区社会保险政策通,研究建立粤澳养老保险衔接机制,继续推进“湾区社保通”工程。创新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校长交流合作机制,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校长论坛、港深校长论坛。完成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大湾区大学筹建工作。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港澳办,团省委等配合。

16.建设大湾区美丽乡村和都市现代农业。

工作措施:编制《粤港澳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开展“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园区”“美丽河湖”“美丽廊道”等“五美”专项行动。珠三角地区全部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建设9个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试验区。推进三水智慧农业园建设,推动佛山里水建设广东省农产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打造中国都市现代农业先行区。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17.全力建设好深圳先行示范区。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研究提出第二批授权事项清单。加快建设新型法治示范城市。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推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出台,加快深港口岸经济带规划建设。支持前海蛇口片区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等文化设施。高水平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等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深圳市政府牵头,省委改革办,省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等配合。

18.推动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工作措施: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发展能级,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中心。支持广州加快建设“2+2+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聚焦更多大科学装置和高水平研究机构。出台《关于支持广州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意见》,推动出台《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做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落户。实施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政府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19.高水平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编制横琴粤澳深度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出台分线管理、鼓励类产业目录、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市场准入、金融开放等重点政策。加快建设“一线”口岸以及“二线”通道基础设施,年底前实现封关。推进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中药新药技术创新中心、“澳门新街坊”、澳门青年创业谷建设。加快建设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横琴办牵头,珠海市政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等配合。

20.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

工作措施:争取前海合作区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获批,推动产业促进措施、金融开放、法律事务、服务贸易、人才引进等政策覆盖至扩区后全部区域。编制实施前海国土空间规划。出台优化前海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争取设立深圳商事法院,推进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深圳市政府牵头,省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法院等配合。

21.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工作措施:出台推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以及重大方案、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三张清单。按照“1+9+N”体系建设规划,推动4个分中心和香港、澳门中心建设。建设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中心、生物岛技术创新中心、智能产业创新基地、粒子应用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技术研发和中试平台。推动我省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完成建设审查。推进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建设,推动省实验室提质增效,争取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在粤布局,携手港澳新建一批联合实验室,部省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

分管省领导:张虎、王曦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22.打造学科集中、区域集聚的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

工作措施:编制出台关于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散裂中子源二期、人类细胞谱系等“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获批立项并开工建设。加快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等配合。

23.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卓粤”计划(2021—2030年)》。编制《2022年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安排及目录清单》,2022年度基础研究方向支出占科技专项资金1/3以上。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量子科学中心建设的顶层设计、政策支持、重大工程落地等。完成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场地建设。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配合。

24.实施新一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推进部省联动重点专项。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组织实施“芯片设计与制造”“工业软件”“显示制造装备”等3个战略专项,“现代种业”“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电子化学品”等重大、重点(区域)专项。配合科技部组织实施“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部省市联动重点专项、“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部省联动重点专项。在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部分专项中探索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项目,不断完善“揭榜挂帅”“军令状”等管理流程,在部分竞争择优类项目中实行专家评审“主审制”。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25.深入实施核心软件攻关工程。

工作措施:出台《核心软件攻关工程试点应用方案》。优化攻关委员会运行与决策机制,完成2022—2025年技术攻关与试点应用任务清单,启动2022年度攻关项目。加快推动大湾区国创中心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中心建设。支持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未来产业科技园试点。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等配合。

26.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力度。

工作措施: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初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和备案辅导。开展“省高企服务团政策宣讲活动”,加大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传。持续推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和港澳台赛,遴选一批优秀的高成长科技型创新企业代表广东参加国赛。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27.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

工作措施: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实施科技领军企业行动,遴选行业领军、创新百强、高成长千强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各创新主体组成创新联合体申报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设立境外研发机构专项,推动广东企业与国外科创主体联合成立离岸研发中心,支持至少6家省内规上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组织召开广东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场会。出台《广东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分三批次有序推进韶关、阳江,梅州、揭阳,云浮、潮州、汕尾等7个地市创建国家高新区。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配合。

2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召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推进新一轮知识产权部省合作会商。实施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工程,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9.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修改稿)。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成立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专班,建立逐月调度、督促实施的工作机制,开展科技项目管理培训活动。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动产业与人才融合发展。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科协等配合。

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切实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30.推进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

工作措施:扎实抓好制造业“六大工程”,健全“链长制”,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出台培育优质企业的若干产业政策,建立健全省级优质企业培育库,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完善战略性产业集群标准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大型骨干企业“省长直通车”制度。每月开展完善产业集群重点工作调度,每条产业链确定两至三家链主企业。加快建设揭阳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强化工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抓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每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至少建设一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针对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绿色化工等七大万亿级产业,开展“十四五”期间产业招商系列活动。联合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举办第一届“中外汽车产业交流大会”。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31.高质量建设“广东强芯”工程“四梁八柱”。

工作措施:实施汽车芯片应用牵引工程,支持“芯片-整机”联动发展。推动广州粤芯、中芯国际深圳、广东芯粤能、新锐光掩模等项目建成投产。积极引进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项目。组建广东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组织举办集成电路专题培训、中国IC30人圆桌会、集成电路制造/设计年会等行业活动。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等配合。

32.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

工作措施:落实“制造业投资十条”,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资金和普惠性投资奖励资金,组织做好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及2023年度项目入库等工作。推动8500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配合。

33.加大“小升规”支持力度。

工作措施:制定新一轮“小升规”财政奖励政策,引导相关企业升规纳统。推动各市按照不低于重点培育企业目标任务的1.2倍规模,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统计局,省税务局等配合。

34.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打响“广东质量”“广东标准”“广东服务”品牌。

工作措施:召开广东省质量大会。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重点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培育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布局建设,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积极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35.加快建设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湛江、肇庆等大型产业集聚区。

工作措施:制订《大型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下达29亿元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出台《广东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安排一定额度用地指标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督促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湛江、肇庆等地市制订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细化明确2022年、2025年建设量化目标任务,加快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产业,优先布局电子信息、新能源、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36.深入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工作措施:评选公布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聚焦“工业改工业”,强化产业用地保障。开展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提质行动,实施聚集区消防安全标准管理创建工程。举办产业集群专场对接活动,实施靶向精准招商。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王曦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37.新规划布局一批省级产业园,促进各类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创新发展。

工作措施:制订省产业园扩园工作指引,指导推动现有省产业园有序扩园,并新规划建设若干省产业园。鼓励各地打造特色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加快推进重大开放平台建设,申报设立省级经开区、综合保税区。依托综合保税区发展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等业务。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38.推动海洋产业集群化发展。

工作措施:出台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相关政策措施,制订海洋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争取国家层面出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海洋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政策文件。启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能源局等配合。

39.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工作措施:制定数字经济和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年度工作要点,实施数据增富、数字增值工程。编制《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出台广东省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并组织实施。出台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编制《广东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省信创产业座谈会、省市共同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字经济发展大会。

分管省领导:张虎、王曦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广州、深圳市政府,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40.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一群一策加快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出台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推动普惠性“上云上平台”,探索推广一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应用场景,新推动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召开2022年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现场会。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41.加大5G网络覆盖程度和应用推广力度。

工作措施: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实现5G网络珠三角广覆盖、粤东粤西粤北市县城区全覆盖。支持举办“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全国赛和广东分赛等活动,开展5G应用优秀成果遴选推荐工作。加大6G技术研发支持力度。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42.强化4K/8K内容供给和应用推广。

工作措施:提升高质量4K/8K节目内容供给,加快超高清电视机顶盒的部署应用。支持华星光电t7、t9、维信诺第6代柔性AMOLED模组生产线等项目加快建设,打造超高清视频产业集聚区。积极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办好2022世界超高清视频(4K/8K)产业发展大会。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电局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43.统筹数据中心布局,在韶关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

工作措施:推动落实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推进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启动建设。组织申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示范工程。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韶关市政府,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44.大力发展科创服务、创新创意设计、商务咨询、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工作措施:建立专业化、梯度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支持现代服务业行业企业与高校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和现代产业学院。加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加强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服务和考评工作。实施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开展技术经纪工程技术领域职称申报评价工作。深入推进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新增培育2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办好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活动。新增培育一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20家以上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制订出台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完善城乡物流服务网络,推动建立农产品全程冷链流通体系。指导深圳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完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试点。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45.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省市协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确保294个计划开工省重点项目按期开工、103个关键项目加快建设。编制我省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清单,推动清单内项目今年开展前期工作。充分发挥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集中调度。按照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等“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实施。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能源局、林业局等配合。

46.加快交通强省建设。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实施广东省交通强国“十大工程”和交通运输部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加快广湛、广汕汕、梅龙等高铁建设,推动深江铁路、深汕高铁、粤东城际“一环一射线”等项目全线开工,开工建设珠肇高铁珠海至江门段和高明至肇庆东段、汕头广澳港铁路等项目,积极推进广珠(澳)、深南、漳汕、广清永高铁和广深高铁新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谋划广湛高铁和深南高铁茂名至岑溪连接线、京广铁路和京九铁路韶关至龙川连接线、河唇至合浦等铁路项目。推进柳广铁路、梅武铁路、肇顺南城际、湛江东海岛港区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前期研究。建立健全省管铁路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广东省城际铁路设计细则》,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深中通道、黄茅海通道、狮子洋通道等跨江跨海通道和南中高速、从埔高速、中山西部外环高速等大湾区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沈海、长深、深岑等国家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扩容扩建。加快实施2022年度普通国省道、四好农村路、危桥改造升级等年度任务。加快广州港南沙四期、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等港航项目建设。

分管省领导:张虎、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铁投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47.加快世界级机场群港口群建设。

工作措施:推进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深圳机场三跑道、珠海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动湛江新机场尽快通航,建成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广州白云机场北区远机位二期等项目。加快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惠州机场飞行区扩建前期工作。建成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等项目,谋划建设广州南沙港区五期,开工建设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等项目,加快佛山港高明港区高荷码头、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推进广州港环大虎岛公共航道工程、矾石水道等项目建设,谋划建设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深化东江、北江上延等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张虎、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省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机场集团、港航集团等配合。

48.实施“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

工作措施: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水利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标准。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投资70亿元,实现主干线、深圳分干线、南沙支线隧洞贯通;潖江蓄滞洪区工程完成年度投资4亿元;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完成年度投资7亿元。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主体工程年底前开工建设,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期工程今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引韩济饶工程建成通水。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电网公司,粤海集团等配合。

49.加快推进广州、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

工作措施:落实支持广州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32条措施,推动广州市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自评。推动深圳市出台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珠海、汕头、佛山、韶关、东莞、湛江等市加快编制完善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50.扩大汽车、家电、信息等消费。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2022年扩大消费工作要点。出台《广东省关于建设县域汽车综合卖场的指导意见》。省市联动开展“4+N”全省或全国性消费促进主题活动,推出春季汽车消费节、夏季“家520”购物节、秋季“食在广东”、冬季“123”买年货四季消费节和商圈(步行街)等主题促消费活动。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促销活动。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配合。

51.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和载体建设。

工作措施: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支持商贸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布局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新设8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动跨境电商示范省创建。组织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推动步行街(商圈)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推进粤菜美食街(城)建设,推广“粤菜名店”“粤菜名品”。建设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分管省领导:张虎、张新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52.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

工作措施:以重要高铁、高速公路沿线以及全省美丽乡村“一十百千”示范创建区域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带动适合农村的新型建材、家具、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依托特色精品村、历史文化名村、渔港渔村以及美丽乡村示范带、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等,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手续完善、特色鲜明的乡村示范民宿,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编制2022年广东田头智慧小站建设工作方案,鼓励增城、高州、徐闻等地打造田头智慧小站先行示范。开展农村电商“百园万站”行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遴选一批省级试点县。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总工会、供销社等配合。

53.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广东供销冷链物流网等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申报2022年度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规划布局省级物流枢纽、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广州市深化全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行动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等重点项目建设。组织2021年批次7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开展示范创建。

分管省领导:张虎、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54.稳步拓展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市场。

工作措施:出台落实RCEP的政策措施,办好第二届RCEP跨境电商交流会,引导企业用好RCEP红利。利用广交会、进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国内经贸交流平台以及“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帮助企业开拓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推动我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适时组织“走出去”重点企业开展合规培训。编制东盟等境外投资重点国别指引系列文件,梳理在东盟投资的成功项目,指导企业更好“走出去”。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贸促会,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55.支持广交会创新机制、丰富业态、拓展功能,深入开展“粤贸全球”“粤贸全国”活动。

工作措施:办好第131、132届广交会,积极推动广交会四期建设。办好中国侨商投资(广东)大会、珠江国际贸易论坛。全年举办100场以上粤贸全球展览活动,发动省内超过10000家的外贸企业参展。公布粤贸全国百场展会目录并组织实施,发动不少于10000家次广东企业参展。组织广东经贸代表团参加消博会等国内重点展会。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开设线上粤贸全国专区。开展“广东省会展项目百强认定”工作。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贸促会、侨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56.推动建设跨境电商示范省,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地市全覆盖。

工作措施:制定跨境电商示范省创建方案,力争国家批复同意。制定韶关等8个地市的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方案,抓好跨境电商10条措施落地实施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加快发展。加快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争取国家支持广州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贸促会,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57.启动建设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

工作措施: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方案。推进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推进搭建我省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出台广东省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若干政策措施。办好2022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大湾区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58.建设一批进口集散地,加快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

工作措施:推进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冷链物流分拨中心、汽车贸易综合枢纽、湾区粮食分拨中心等6个百亿级进口平台。开展省级进口示范区和省重点进口平台梯次培育工作。研究制定省级示范区评价指标。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

59.加快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支持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和研发中心。

工作措施:建立完善重点外资企业(项目)台账,做好挂点联系服务工作,重点推进巴斯夫一体化基地项目、埃克森美孚项目、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等国家重大外资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力争年内认定10家以上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项目。组织开展3场以上专题推介会。

分管省领导:张虎、张新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配合。

60.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广东自贸试验区2022年制度创新事项清单》,推动在湛江、茂名创建自贸试验区粤西片区。设立第一批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启动第4批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自贸片区。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

61.支持企业走出去。

工作措施:编制《对外投资备案办事指南》,印发《广东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我省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升级对外投资合作“千百十”综合服务项目,强化对外投资及境外安全风险防范。编制境外投资重点国别指引系列文件。

分管省领导:张虎、张新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司法厅、省政府外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六、深入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持续加大资源统筹、政策供给力度,提升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

62.系统性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全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专题研究,出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措施。出台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深化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引导珠三角产业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梯度转移,推动各功能区深化产业统筹、项目对接。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63.提升珠三角核心区主动力源功能。

工作措施:推动广州、深圳深化战略合作,提升广佛全域同城化、广清一体化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水平。深化珠江口东西两岸协同发展,促进东岸创新要素和产业资源向西岸延伸布局,支持珠海打造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支持中山建设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点。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各部门配合。

64.提升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发展能级。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各项政策举措落地实施。加快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支持汕头打造临港大型工业园,支持湛江深度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积极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壮大绿色石化、新能源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千亿级临海产业集群。加快粤东城际铁路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配合。

65.加快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步伐。

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加大对北部生态发展区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各市壮大县域、镇域经济。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各部门配合。

66.推动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地实施。推动老区苏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县城与高速公路、工业园区、景点景区之间的连接线路。鼓励省属企业、民营企业投资带动老区苏区产业提质增效。支持梅州、汕尾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连南、连山、乳源等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扶持特色产业和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委牵头,省各部门配合。

67.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公共服务补短板工程。

工作措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社会救助等标准,布局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升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特色发展特色产业,打造特色高水平院校和专科特色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发挥珠三角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在教育、医疗卫生、民生兜底等各领域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配合。

68.以绣花功夫、更多采用微改造方式推进城市更新。

工作措施:研究出台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措施,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持续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制机制,开工改造1000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69.科学推进城乡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工作措施:全面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190万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地方立法,启动《广东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出台《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红火蚁防控工作指引》。出台《广东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指导意见》。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及挂牌工作,全面掌握古树名木资源情况。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政策研究和抢救复壮示范项目,建设复壮技术示范点20个,对全省828株一级古树名木进行视频监控和保护。逐步推进古树名木管理巡查制度。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70.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

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和县城排水设施建设总体工作方案,开展城市排水、供水、燃气管道管网普查。强化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申报,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内涝治理等城市基础设施支持力度。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71.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

工作措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提升县城功能品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带动,加快补齐县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我省更多县(市)迈入全国百强县行列。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110.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能源行业投资超过2000亿元。安全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积极争取陆丰核电、廉江核电获国家核准开工,加快建设梅州二期、云浮水源山、肇庆浪江、汕尾陆河等抽水蓄能项目。加快推进汕尾甲子、阳江青洲等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力争新增投产装机超过100万千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将新摸查省管海域场址增补纳入省海上风电规划,争取国家支持粤东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基地纳入国家规划并推动项目示范开发。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大力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按月开展调度。争取国家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试点,探索构建天然气市场服务中心。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省能源集团,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111.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工作措施:深入落实《广东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省内新增约1300万千瓦电源装机,建设江门新会双水等清洁先进煤电项目,推进粤西第二通道等关键输变电工程按期投产,促进煤、气、电中长期合同签足签实,落实燃料供应保障。出台2022年海上风电场址竞配工作方案和海上风电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接收省外清洁能源,加强智慧高效数字电网建设,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点。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省能源集团,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112.基本实现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

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推进“县县通”工程建设政策措施,在用地、路由、穿越公路铁路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项目任务清单跟进表,逐个项目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措施等。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集团,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网公司等配合。

113.优化石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战略物资储备体系。

工作措施:分级分类落实政府储备,逐步完善企业社会储备,明确各级各类储备责任主体并加以落实。科学布局建设天然气储气设施,建立健全配套协调、监管、运营等机制。持续推进油品储备能力建设,新建成原油商业储备库容520万立方米。建立完善灵活可调的煤炭储备体系,常态化保持煤炭实物应急储备50万吨以上。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配合。

114.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积极培育低碳零碳负碳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推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对我省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示范项目的支持。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等配合。

115.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加强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工作措施:出台“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重点领域有关节能重点工程。征集更新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加大对节能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开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效果评估。修订建筑节能气象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等并推广应用。开展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等配合。

116.发展新能源交通运输和内河清洁航运。

工作措施:出台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出台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码头、公交站场等加快建设充电站、加氢站,新增建设公共充电桩2万个以上。形成350艘LNG船舶应用规模,建成6座内河LNG加注站。除油气化工码头外,新改扩建码头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

分管省领导:张虎、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能源局,省港航集团,广东海事局、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117.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创建行动。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持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示范单位。力争全省60%的城市社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并达到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力争70%以上的大中小学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

分管省领导:王曦、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118.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机制。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制定《碳市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编制《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研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编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指导意见和建设指南,指导开展第一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做好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支持深圳推进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支持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福田区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统计局、能源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119.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措施: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细化方案。建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调度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结,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派驻监察,持续推动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信访局、能源局、林业局、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120.推进水环境治理攻坚,确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工作措施:制订实施《广东省深入打好碧水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2年度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方案》。巩固提升国考断面水质,深入开展干支流加密水质监测和精准溯源分析,强力推进练江青洋山桥、枫江深坑2个断面消劣,推动重点国考断面所在水体一级支流劣Ⅴ类基本消除,持续推动未达优良和未能稳定达优良的断面达标攻坚。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121.开展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美丽海湾”保护建设。

工作措施:制定实施《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攻坚目标分解下达相关地市,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组织实施广东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情况调查评估项目,指导沿海地市做好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方案,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122.全面提升空气质量。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配套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固定源和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管理的通知(暂定名)以及关于加强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货车环保监管的通知(暂定名),组织开展VOCs排放企业分级及储油库、加油站排放情况抽查评估,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治理等帮扶指导工作,探索实施VOCs排污权交易,持续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开展空气质量会商分析,及时应对污染天气。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广东海事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123.加强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建设“无废城市”。

工作措施:加快建设全省铝灰渣、飞灰利用项目和珠海、揭阳、云浮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立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机制。指导珠三角相关地市开展“无废试验区”协同建设。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124.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国家试点工作。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工作,争取国家科学合理确定我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制定印发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数据库标准和验收办法,加快编制审批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乡村振兴局等配合。

125.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动态更新“三线一单”成果,持续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统计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126.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

工作措施:印发《2020—2022年度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激励实施办法》。新建成碧道1800公里,积极推动“碧道+水上运动”发展。召开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排查和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召开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落实林长巡查、林长会议、信息公开等工作。出台2022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开展林长制考核。抽取15个县(市、区)开展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出台省级林长绿美园认定办法,认定一批林长绿美园。组织开展2022年度“林长制林长治”全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林业局牵头。

127.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工作措施:出台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深入实施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广州市从化区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路径。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十、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充分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128.加快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推进广东文艺“头雁”工程。

工作措施:高质量抓紧推进“三馆合一”、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粤剧文化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广东卫视、珠影集团、文艺院团提质增效,支持广东演艺名家全国巡演,形成广东演艺名家、名团、名作的热效应。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广电局、作协等配合。

129.繁荣发展文学艺术。

工作措施:聚焦党的二十大、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等主题,精心组织一批高水平文艺创作和展演展示活动。出台《广东省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等全国艺术活动。实施基层舞台艺术精品扶持、广东民乐新经典等工程。办好2022年广东省文艺院团演出季、广东现代舞周、广州三年展、广州爵士音乐节、美术精品展和馆藏美术精品巡展、全省戏剧文学奖评选等品牌项目。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壮大创意设计、数字出版产业,积极培育文化龙头企业。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协等配合。

130.做好参事文史、地方志等工作。

工作措施:召开2022年广东省参事决策咨询会并编印一批参事建议。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史论坛”。开展“岭南文化进校园”活动。编辑出版《馆员文库》。举办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的艺术创作和成果展览活动。

部门分工:省参事室(省文史馆)、地方志办牵头,省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131.深化文旅融合和全域旅游发展。

工作措施:做好《广东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总结评估。积极发展文博旅游。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推广工作。以特色村镇、精品线路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滨海(海岛)旅游景区、度假区,发展跨海岛旅游。开展广东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认定,开发工业旅游创意产品,打造一批沉浸式工业文化体验产品和项目。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以“红色旅游+”推动多元业态融合发展。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2.推进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行动方案》。加强粤港澳三地文化旅游业界交流合作,召开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会议、粤港澳旅游推广机构会议。举办艺术精品巡演、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等品牌活动。加强大湾区宣传推广,与港澳共同拍摄主题宣传片,在国内重点省市开展联合推介。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广电局、港澳办等配合。

133.建设一批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岭南文化“双创”工程,出台《广东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公布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第八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做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重点记录工作。加强古籍文献、华侨文化资源、南粤古驿道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传统工艺、传统节日复兴。继续做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准备工作,跟进落实新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主会场、粤港澳非遗交流大会等活动。开展第二届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推介。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4.加强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

工作措施:出台我省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和分布图,编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持续推进历史建筑有关省级标准的制订和历史文化保护配套制度建立,谋划构建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深化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设置保护标志牌,加强资源的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135.强化红色资源保护。

工作措施:开展第二批广东省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工作和第一批革命文物安全风险评估,推出一批“革命文物展览精品”,开展“全省红色讲解员大赛”、广东省首届“红星向党——我是共产主义接班人”革命故事会、“红动古道绿动乡村”、“走读广东粤游粤红”等系列活动。推动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中央红色交通线、长征等相关文物活化利用,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6.加强岭南特色考古建设。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文物考古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划定,研究制定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开工前的考古调查、勘探管理制度。推动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南海Ⅰ号”、“南澳Ⅰ号”、英德青塘遗址、岩山寨遗址、笔架山潮州窑遗址等项目考古发掘、保护利用及后续研究。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7.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深化体教融合。

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指导各地做好有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报工作。出台《广东省体育设施空间规划(2020—2035年)》,研究编制我省体育公园建设方案,推动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出台我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8.培育壮大体育产业。

工作措施: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构建省、地市、县(区)三级组织架构。深化体育产业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积极创建国家体育示范基地、单位和项目。发展“体育+”融合模式,延长体育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供给,激活促进体育消费市场。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等配合。

139.办好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和体育博览会。

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联合港澳推进第十五届全运会、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各项筹备工作。周密组织承办中国网球巡回赛等10项全国以上赛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赛事以及第16届省运会等省级赛事。加强赛事安全监管服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实施意见》。举办体育博览会,引导展会逐步转向体育服务业群体,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体育事业交流与建设,促进体育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无缝对接。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汕头市政府,省政府外办,省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港澳办、卫生健康委、残联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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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轨道交通陆续传来新消息

在广佛环线北滘站内,站台层正在进行最后的装修。目前站台层已经装好自动安全门、机电、消防等设施,下一步将进入轨道铺设阶段。

广佛环线北滘站技术主管杨晓晨介绍,北滘站分上下三层,一层停车库、二层设备区和公共区域,三层是主要的站台。如果站前单位做得比较快的话,预计今年年底有望完成该站的装修部分。

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工程全长35公里,环线上的城际列车时速可达200公里/小时。共设5个车站和北滘综合检修基地一处,其中东平新城、陈村以及广州南站3座是地下站,张槎、北滘站2座是高架站。项目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预计明年4月份具备试运行条件,明年年底正式通车。

中铁城建集团日前透露,广佛环线佛山西至广州南站段将于今年底建成,并交由广州地铁试运营。通车后,将实现佛山中心区最快15分钟可直达广州南,5分钟连通佛山西,20分钟以内“一线通达”的目标。

目前佛山在建的地铁项目,有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3号线和广州地铁7号线一期西延顺德段。

广州地铁7号线一期西延顺德段预计2021年6月具备初期运营条件;

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也要到2021年9月才具备初期运营条件;

较早前调试拍摄视频↓↓

地铁3号线则预计于2022年试运行。

另外,高明有轨电车11月1日将正式按运营时刻表试运行,南海新交通首段(虫雷岗站-林岳北站)计划明年6月具备联调联试条件,明年年底前具备初期运营条件。后通段林岳北-林岳西站区间则计划同佛山地铁2号线同步初期运营。

按照日前发布的《关于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票价的通知》,明确首期全程票价为每人每次2元,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佛山市老年人免费,岭南通等可享受9.5折优惠。《通知》内容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7月26日凌晨01:55,全国首列氢能源有轨电车在佛山高明项目成功上轨

资料来源:佛山电视台、广佛头条、今日高明

原标题:《最新消息:广佛环线首通段预计于明年4月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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