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晋庄十里中学军训有什么项目

校务公开-永春东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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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碧中学月份校务公开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16:21:34 点击数:
1、发展规划 重大决策
永教人〔2013〕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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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强教必先强师,强师以德为先。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当前,人民群众更加期盼高质量的教育和高素质的优秀教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把教育办成永春人民的骄傲,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制的意见》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教师爱与责任的意识
(一)培育大爱情怀。学校和教师要把教书育人同国家强盛、人民幸福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联系起来,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教师开展爱祖国、爱教育、爱学生的教育,使爱与责任成为中小学教师的核心价值理念。教师要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尊重理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营造阳光、快乐、向上、幸福的校园环境。
(二)强化育人责任。中小学校要坚持全员育人,制定并落实每位教职员工的育人岗位职责,在课堂教学、作业辅导、课外活动、校园文化、日常生活等各方面落实育人责任,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师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深入开展&三爱&教育,通过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用爱心、知识、智慧点亮学生心灵。
(三)提升品德修养。教师要自觉增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意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诚实守信,文明执教。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思想品位和文化素养,不断提升个人涵养和业务水平,努力做到内修于心、外化于行,塑造真善美相统一、孩子憧憬爱戴的教师形象。
二、创新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四)加强师德养成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和新任教师招聘应从严考核思想品德表现和师德素养,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要加强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学校要聘任德高望重、业务精湛的中老年教师担任导师,引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升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
(五)落实师德&三项教育&。中小学校应坚持每周两课时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活动,加强师德常规教育:一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促进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学习优秀教师事迹,深刻剖析媒体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促进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教师依法执教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省教育厅建立师德教育专家库,依托师德师风网站(http://www./sdsf),提供师德师风学习资料,服务师德常规教育。
(六)加强师德教育培训。将师德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教师培训计划和规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师德教育培训。新教师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15学时的师德培训,其他在职教师通过校本培训等每五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师德教育培训。师德教育培训应创新内容、模式和方法,紧密联系教育教学活动,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每年9月份为全省&师德师风教育月&。各校要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制定实施方案,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组织教师通过学习、实践和反思,提升职业道德水平。要增强师德教育的时代感,注重师德修养的行为训练、心灵感悟和实践体验,使师德教育具体化、形象化。要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身边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
三、规范从教行为,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八)规范教学行为。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引导教师精心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精心开发课程资源、精心备课和上课、精心设计和批改作业、精心组织考试与评价、精心指导学生课外学习与生活、精心进行教育教学反思,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和教学技能竞赛,促进教师钻研业务,苦练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九)深化育人工作。坚持和完善教师家访制度,鼓励教师通过深入家庭、电话访问、网络交流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实现家校互动、携手育人。大力推广&学生成长导师制&,教师人人都要做学生成长的导师,&结对&帮扶学业困难、生活困难、心理困惑和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大力推广&幸福成长工程&等好经验,重点关爱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
(十)维护师表形象。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一言一行,以良好的品格风范和言行举止教育和影响学生。要崇尚健康淳朴的生活方式,培养文明优雅的行为习惯,积极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各校可结合实际,总结提炼教师的倡导言行和禁忌言行,加强教师礼仪的培训,引导教师规范言行举止,注意着装打扮,自觉塑造仪表端庄、知书达理、举止大方、文明得体的师表形象。
(十一)坚守师德底线。严禁教师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禁教师侮辱、歧视、孤立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侵害学生;严禁公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到培训***构兼职补课;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和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金、礼品;严禁教师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严禁教师在教科研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严禁教师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估、职称评聘中营私舞弊;严禁教师工作时间炒股、娱乐,酒后上课。
四、突出激励关怀,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十二)加强师德表彰奖励。坚持以师德为先,进一步完善教师激励***制,大力褒奖师德表现优秀的教师。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定期评选表彰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要发动师生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寻找&身边的好教师&、&最美教师&等活动,学校可结合年度考核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培育和树立一大批可敬、可亲、可学的身边的优秀教师典型,积聚教师队伍的正能量。
(十三)加强师德正面宣传。学校要将师德宣传作为重点,面向家长、面向学生、面向社会,加强教师正面形象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教书育人楷模、各级杰出人民教师等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举办师德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大力宣传师德典型。要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以及网站、论坛、博客、微博、QQ群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新时期人民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教师的认同感和美誉度。
(十四)加强教师心理疏导。学校要定期分析教师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教师思想和心理状态。要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定期开设心理知识讲座,提高教师自我心理调适能力。要重视解决教师的职业倦怠问题,引导教师正确面对工作和生活压力,保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愉悦的精神面貌。要探索建立&心理咨询服务直通车&,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异常,及时开展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十五)注重教师人文关怀。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要充分尊重教师职业的特点,理解信任教师,关心教师成长,欣赏教师的工作成就,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让教师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要坚持民主办学,尊重教师意见,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支持教师参与学校管理。要依托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区域性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为教师专业发展和团队合作搭建平台。
五、推进制度创新,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六)建立教师宣誓制度。积极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举办的&八闽教师誓词&征集评选活动,凝练中小学教师核心价值理念。学校要以开学典礼、教师节等重大活动为契***,组织新任教师开展从教宣誓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乐从教、为人师、成名师&。
(十七)建立师德承诺制度。中小学校的学年度计划应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目标和措施,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要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采取在校园网公布等形式,面向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公布,接受社会、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和教师践诺情况,作为学校和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八)建立师德档案制度。各校要强化师德的过程管理,建立每一位教师的师德档案。师德档案用于记载师德考核评议、教育培训、师德承诺、不良行为及处罚结果等,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依据。在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严重失德者档案,杜绝丧失教师资格者重新混入教师队伍。
(十九)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学校要定期调查分析师德状况,及时发现教师队伍中的不良倾向和问题。有违反师德规范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对引起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问题,要迅速调查,快速回应,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二十)建立师德研究制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依托福建教育学院成立福建省中小学师德建设研究中心,发挥其在师德课题研究、师德课程建设、师德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中小学师德建设论坛,交流新鲜经验,探讨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升师德建设水平。
六、强化考核监督,促进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一)健全师德监督网络。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网络。县教育局常年高度重视,将及时受理师德师风举报;学校应公开举报电话、师德师风意见箱,并结合&校园开放日&、&教学开放周&、&家长会&等活动,广泛听取对学校和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十二)落实师德考核办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要求,将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每学年确定教师的师德考核等次。师德考核结果按不低于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教师凡有《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种&一票否决&情形的,当年度师德考核、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师德考核结果还应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履职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的主要依据。
(二十三)加强师德检查监督。要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应作为教育督导、办学评估、文明学校评比、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师德师风巡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优秀教师等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巡查师德师风。
(二十四)规范失德行为惩处。要参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教师的失德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惩治一人,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二十五)落实师德建设责任。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亲自抓师德建设。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建设工作推动不力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师德师风事件,一经查实,取消学校当年度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励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制,实现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中共永春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永春县教育局
2、廉政建设
中纪委发布&双节&九条禁令
& &&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
&&&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活动的行为、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活动以及滥发钱物的行为,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双节&九条禁令
●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严禁利用节日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3、职称评聘 奖惩事项
永 春 县 教 育 局
永春县公务员局
永教综〔201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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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学校任教25年及以上中、高级教师职务聘任及调整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岗位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根据闽人发〔号文件《关于统一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精神,报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及以上的中、高级教师职务聘任及调整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岗位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
1、聘任对象及条件:从闽人发〔号文件颁发之日(日)起截止日,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学年度考评合格及以上;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学时数。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
2、推荐程序
①学校组建推荐小组并组织教师学习永教综〔2013〕65号文件。
②参聘教师向学校申报聘任并提交农村经历情况;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有关证件;年度考评表及考评总表。
③学校组织推荐组对申报参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推荐。
④被推荐对象的名单公示一周后无异议上报教育局职改办。
二、调整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
1、根据闽人发〔号《关于统一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统一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统一全省初中学校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2:4:4,小学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1:5.5:3.5。
2、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根据闽人发[号文件规定的比例拟岗位设置变更方案报告;岗位设置变更方案;复印编制部门***构设置的批文(复印件并盖公章);填报《永春县事业单位情况调查表》附件3《永春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审核表》附件4;制定出岗位设置说明书,其它有关依据材料。报送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1、我县农村学校范围:是指除(永春一中、永春侨中、永春二中、崇贤中学、永春实验小学、桃溪实验小学、五里街中心校、桃城中心校、鹏翔小学以及四所公办幼儿园)以外的学校。
2、为加强对职称聘任推荐的宏观管理,杜绝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该聘任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单位应于日前派专人将推荐结果《永春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农村任教25年及以上)新聘职务花名册》附件1、《农村经历情况表》附件2、中级或高级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继续教育的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总评表、被推荐参聘人员的2寸免冠相片一张送交教育局职改办。
附件:1、《永春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农村任教25年以上)新聘职务花名册》
2、《农村学校任教年限25年及以上情况表》
3、《永春县事业单位情况调查表》
4、《永春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审核表》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公务员局
东碧中学推荐聘任
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公示
根据永教综〔2013〕6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考核组日会议研究一致同意推荐以下教师参与聘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为:
潘铭琛、黄宝花、颜再团、李慧娟
以上公示时间日至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学校考核组反映。
&&&&&&&&&&&&&&&&&&&&&&&&&&&&&&&&& 永春东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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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东碧中学(事业单位)
2013年岗位晋级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12月30日下午学校考核组会议对参与2013年岗位晋级人员进行评定,现将学校推荐晋级人员公示如下:
五级岗位&&&&&&&&& 陈周清
六级岗位&&&&&&&&& 李玉才
九级岗位&&&&&&&&& 许妥
十一级岗位&&&&&&& 李柏文
公示时间(日至日)
永春东碧中学
4、教研项目 经费管理
永教综〔2013〕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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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永春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4年度)小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县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有效地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培养研究型教师,永春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小课题(以下简称小课题)申报工作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小课题申报人应依据自身条件及具体情况进行选题,突出小课题研究贴近教师、贴近教学和&小而实在&的特点,紧扣应用研究,着眼自身在教育教学中需要解决或有价值的教育问题,运用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将解决问题作为研究目标,确立课题。
二、申报要求
小课题申报人即是负责人,每个小课题只能有1名负责人,可以独立研究,也可以有研究成员1-2人。小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永春县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3份),撰写小课题研究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2,一式3份),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课题申请书全面审核,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和本校课题研究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在日前分别送交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研室,同时将《永春县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小课题研究方案、。
三、名额分配
各完中校3-5个,八中、文明中学、坑仔口中学、玉斗中学、蓬壶中学、汤城中学、达埔中学、崇贤中学1-3个,其他初中校1-2个。实小、桃城中心、达埔中心、蓬壶中心、湖洋中心1-3个,其他中心小学、县直学校1-2个。
四、课题管理
申报的小课题经县组织教育科研专家评审组审定,县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县教育局下文确定县级教育规划立项小课题。各校应相应确认一批校级小课题,并上报县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
小课题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须按要求完成《永春县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附件4)所规定的事项,小课题研究档案袋为小课题研究的过程性材料。小课题研究的时间一般为一年(两个学期)。每个学期结束时,县将按要求对小课题认真检查,各课题负责人应将,作为中期检查、结题时必检的过程性材料。结题验收合格的小课题,将由县教育局发文认定。
各校应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小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
附件:1.永春县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
2.永春县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方案格式要求
3.永春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小课题申报汇总表
4.《永春县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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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县教育局
5、收费管理
永教计〔2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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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县各级各类
学校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 现将《永春县2013年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一览表》(附件1)、《永春县2013年民办教育收费项目一览表》(附件2)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各学校应认真核查梳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公示制度。认真对照所列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结合实际,在学校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制。治理教育乱收费,让教育收费规范化、阳光化。
    附件:1.永春县2013年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2.永春县2013年民办教育收费项目一览表
&&&&&&&&&&&&&&&&&&&&&&&&&&&&&&&&&&&& 永春县教育局
               &&&& 日
抄送:县物价局,存档(2)                
福建省永春县2013年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审批文件名称或政策依据
中等职业教育
一、公办中职学校学费
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号)
二、公办中职学校住宿费
500(元/生、学年)
闽价费〔号、永价[2010]31号
学生公寓一楼收费标准900(元/生、学年)
三、***及代收费
560(元/生、学年)
永价[2004]9号
课本费560(元/生、学年),簿籍费20(元/生、学年)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费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
2.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
3.军训服装、食宿费用
一、公办普通高中学费
&省一级达标校一中、三中
1900(元/生、学年)
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重新核定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泉价〔2006〕费165号)
省二级达标校侨中
1700(元/生、学年)
省三级达标校五中、六中、美岭
1500(元/生、学年)
一般普通高中城关二中
1300(元/生、学年)
一般普通高中农村四中、
700(元/生、学年)
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
永春县物价局、永春县财政局、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的通知》(永价费〔2007〕27号)
一级达标校永一中
18000元(三年一次性)
一级达标校永三中
15000元(三年一次性)
二级达标校永侨中
12000元(三年一次性)
三级达标校永五中、六中
9000元(三年一次性)
三、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
215(元/生、学年)
永价[2010]12号
各个学校住宿费标准由县价格部门核定
420(元/生、学年)
永价[2011]3号
400(元/生、学年)
永价[2013]39号
100(元/生、学年)
永价[2004]费9号
男生100(元/生、学年)
永价[2004]79号
女生300(元/生、学年)
永价[2007]50号
100(元/生、学年)
永价[2004]费9号
320(元/生、学年)
永价[2009]3号
四、高中会考会费
15元/生.科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号)
五、普通高中外合作项目学费
六、***及代收费
286元/生.学期
永春县物价局、永春县财政局、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纠风办《关于永春县2013年秋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的通知》(永价〔2013〕40号)
259元/生.学期
15元/生.学期
3.社会实践
6.城市中小学服装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费
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
三、初中学生升学考试费
13元/生.科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号)
四、***及代收费
坚持自愿原则、按实收取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自愿在学校就餐的伙食费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课本费
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泉州市201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的通知》(泉价[2012]11号)
(2)作业本费
(3)城市中小学服装
(4)社会实践食宿费
(5)城区义务教育校内午托管理费和伙食费
1)午托管理费
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简托(200元/生.月)&&& 日托250(元/生.月)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号);《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号)、永春县物价局、永春县财政局、永春县教育局 《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永价〔2012〕24号)
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保育教育费采取按日收取的办法。留园期间保育教育费日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育教育费日收费标准(学期收费标准除99天计算)基础上上浮30%,即:省级示范园15元/生.天;市级示范园园14元/生.天;县级示范园10元/生.天;普通园7元/生.天。幼儿在留园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2.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简托(170元/生.月)&&&&&& 日托240(元/生.月
3.县级示范性幼儿园
简托(130元/生.月)
日托170(元/生.月)
4.普通幼儿园
简托(90元/生.月)&&&&&&&&&
日托(120元/生.月)
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费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有关规定,坚持自愿原则,事先做
6、招生考试
根据全县教育事业计划,年东碧中学班级数9个:
初一年3个班
初二年3个班
初三年3个班
7、财务收支 资产管理
东碧中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一、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 二、学校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 三、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育资料印刷、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 四、学校根据轻重缓急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年初公用经费预算,学校原则上按以下比例编制年初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务费(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支出占50%;培训费(含业务费)占5%;日常维修维护支出占20%;设备购置费占20%;招待费支出控制在5%以内。
&&&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 六、建立监督检查长效***制。学校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要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东碧中学财经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经管理,充分发挥学校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设立报帐员,在校长领导下,负责本校的财务工作。
二、&&&&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原则,学校所有收费收入,全部存入教育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三、&&&& 学校财务活动中所使用的收支凭证,全部使用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凡使用非正式票据者,作违规处理。
四、&&&& 规范学校收费工作,不准另立项目收费,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使用普通收款收据收费,不准不开收据收费,不准非财务人员私自收费,违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 严格学校经费使用制度,依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开支。
六、&&&& 严肃财经纪律,所有的报销发票要办好&三签&手续。即单位领导审核同意签字,验收证明人签字,支付款经手人签字仪式。
七、&&&& 学校领导,只能管钱,不准拿钱,要每月审查学校财务帐目一次。财务人员要如实向领导汇报财务情况。
八、&&&& 财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对手续不全或非正式票据,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如属滥支乱付行为,一经查出,追究财务人员责任。
九、&&&& 财务人员要敬业爱岗,廉洁自律,认真发挥职责,管好钱,记好帐,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十、&&&& 加强民主理财工作。每学期末,学校要组成由学校领导,工会小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财务人员等人员参加的清算财经小组,对全学期的财经进行清算。并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做到财务公开。
东碧中学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教代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后,校长批准后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费用由报账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回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 &2、差旅费的管理
&&&&&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 (2)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 ①出差永春城关车费报15元∕来回1趟。
②培训、学习、考察、参观需集体生活、住宿、坐车、培训费按发票报销。
3、财务原则:
(1)账目日清月结,期末整理公布。
(2)压低、紧扣支出,民主理财。
8、工程招标物资采购
9、涉及学生利益事项
永春东碧中学2013年秋期中优秀学生表彰名单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3年秋学习成绩优秀、县运会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彰,以鼓励他们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同时以他们为榜样来激励其他同学积极向上,促进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表彰学生名单如下:
初一年段:
刘梅萍 林媛颖 蔡远炀 陈春玲
陈英杰 蓝欣茹 陈梓贤 陈鹏林 张嫔婷 陈国栋
初二年段:
初三年段:
李承烨 陈婉萍 李丽珊 陈美华
县运会获奖:
&&&&&&&&&&& 蓝福明(跳高第七名)
蓝玉才(百米栏第九名)
赵清群(铅球第十名、标枪第十名)
永春东碧中学
2013年永春东碧中学校园文化节获奖名单
校园卡拉OK比赛
一等奖 陈巧兰&&&&&&&&&&&&&&&&&&&&&&&&&&&&&&&&&&&&&&&&&&&&&&&&&&&&&&&&&&&&&&&&&
二等奖 陈冬梅 陈锌贤&&&&&&&&&&&&&&&&&&&&&&&&&&&&&&&&&&&&&&&& &&&
三等奖 梁蔓蓉 陈幼玲 曾伟泓 蓝福明 陈燕煌 陈雪婷 李境川&&&&&&&&&&&&&&&&&&&&&&&&&&&&&&&&&&&&&&&&&&&
优秀奖 李嘉妮李美凤 陈嘉嘉 陈志明 李巧君 陈婉婷 陈依敏 陈艳佳 周& 楠 李嘉妮 赵清群 陈锦军 陈智强&&&&&&&&&&&&&&&&&&&&&&&&&&&&&&&&&&&&&&&&&&&
二、&美丽福建、我的梦& 征文比赛
一等奖 陈婉萍 汤荣政
二等奖 陈美华 陈惠萍 陈春玲
三等奖 李承烨 李丽珊 蔡彩萍 彭& 宇 陈雪玲 陈鹏林 黄梅兰
三、&美丽福建、我的梦&书法比赛
一等奖 陈美华 李丽珊 陈幼玲 陈杏丰
二等奖 陈鹏林 陈巧梅 邓镇炜 张欣怡 陈春玲 汤荣政
三等奖 邓镇煌 陈桂渝 陈晓琪 陈国栋 陈巧敏 陈雅真 陈冬梅
四、&美丽福建、我的梦&绘画比赛
一等奖 蓝福明 &
二等奖 陈 &颖& 陈& 灵 林秋红
三等奖 邓彩云 陈婉玲 李雅芳 陈婉玲 陈& 颖
五、&文明礼仪伴我行&手抄报比赛
一等奖 张欣怡 张宇柔 刘梅萍
二等奖 陈巧楹 林天财 陈& 颖 周& 楠 李丽珊
三等奖 林婷婷 陈倩清 张嫔婷 陈倩清 陈婉萍 陈冬梅 蓝福明
六、&中秋节& 手抄报比赛
一等奖 陈美华 张欣怡 陈秋绵
二等奖 林天财 陈冬梅 陈婉婷 陈慧萍 蓝福明
三等奖 赵清群 李丽珊 李燕婷 张宇柔 张嫔婷 陈思勤 陈巧洪
永春东碧中学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第& 十八 周&
东 碧 中 学 文 明 班 级
经学校行政值班人员每天按《东碧中学文明班级管理办法》对每个班级进行逐项检查评比,得分居前三名的,授予&文明班级&荣誉称号。现公布如下:
初一(1)班
初二(3)班
初三(3)班
&&&&&&&& &&&&&&&&&&&&&&&&&&&&&&&&&&&&2013年1月 6日
&&&&&&&&&&&&& &&&&&&&&&&&&&&&&&&&&&&&&&&&&&&永春东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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