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大二看你们女生还敢出去浪查寝吗

芜湖联大生活部查寝的女生竟然这样_市民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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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联大生活部查寝的女生竟然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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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联大生活部查寝的女生竟然这样
ID:1408282 
作者: ( 20:31:53) &
您好!我是芜湖职业技术学院10届的一名大一学生,在写这之前我哭了很久,原因是因为日晚上,本校生活部的一群大二女生,在进入我们寝室之后强盗一样的没收我们的接线板,理由是我们使用不当,随后我询问她们我们该怎么用,她们也说不出,就在我不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拿下我的接线板,我很气愤,她们的手上有一大把接线板,如果说接线板也是违禁物品,那我们到底该用什么。没收我接线板的人就要走,我拦住她们,觉得没有理由就这样没收我的东西,这是我家人花钱买的,我们也是刚刚离开父母的怀抱,独自在校园里学习,我们很多地方不懂,作为我们的学姐,你应该教我们,而不是在我个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没收我私人物品。最终她们把接线板还给我了,但是代价是记了我的名字和寝室号。我不知道这样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我在她们走后了解了,她们不只对我们这样,对别人也是,一进别人的寝室就直接没收接线板,不管接线板的主人在不在。而且大二学生都在使用接线板。我不禁发问,难道这就是当代大学生的素质?我们很多寝室的人昨晚都没有睡,一直在讨论。我们都很气愤,因为她们就像强盗一样对待我们,我不知道别的大学是否也这样,但是这件事的发生让我对这个所谓的芜湖最好的大专伤透了心。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在我们的心里一直是大专中的小清华。可是自从进了这个学院,我发现一切都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就连供电房的阿姨都可以在人不在的时候没收我们的东西,我们没有一点隐私权,没有一点所有权,一切都是所谓的学校规定,想一想,如果以后学校规定台灯也是违禁物品,我们是不是都不要用台灯了。再说既然学校在建造寝室的时候把插座建在了床底下,那为什么不给用。到底那建造的是干嘛用的。这些事情让我失望,如果说,这是学校的决定,那我只能说学校太不人道,如果说,这是生活部的那些人为了完成任务而强行收可以使用的东西,那我只能说大学生让人感到凄凉。如果一直在这种环境下生活,我相信我们在压抑下不是变成和她们一种人,就是变成神经。我已经有点崩溃,我希望可以让我们的校园整顿风气,还我们这些大学生一片净土。谢谢您!(联系邮件或QQ号:)芜湖市民心声网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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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309 
作者: ( 21:06:20) &
&&&&她们这么做&很明显是怕学生用电热水器,或者是取暖器。 很显然她们的态度很不好。做法很欠妥。。。。还需要多沟通呀。至少解释一下也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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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321 
作者: ( 21:16:01) &
&&&&这个问题我们只能逆来顺受~~就像人们说的大学像个小社会!!他们就是所谓的职权部门,话语权在他们的手上,怎么说,怎么解释!我们也只能接受。。。他们所谓的标准只要是明白人都知道,那绝对是有浮动的!对于我们新生要求绝对是“严格”的,像什么400,500瓦的那也是违规的!!而对于他们自己嘛~~有的寝室比我家里的也差不到哪去~~我就是好奇他们那的怎么就不跳闸呢!!曾经去过一次那里的线路实在是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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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331 
作者: ( 21:27:01) &
&&&&如果连接线板也不给用,那请问,我们该用什么。(我们没有使用电热水器或者取暖器)。不是不解释,她们的态度很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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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332 
作者: ( 21:28:09) &
&&&&说的好,我不信她们不用接线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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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337 
作者: ( 21:30:17)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在我们的心里一直是大专中的小清华。――姑娘,你太幽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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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341 
作者: ( 21:33:54) &
&&&&说的好。!我就不信她们不用接线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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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342 
作者: ( 21:34:00) &
&&&&看看图片:安师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用品,水瓶都有一些小人偷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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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369 
作者: ( 22:07:49) &
&&&&不允许用接线板?奇怪!你们学校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脑吗?你们宿舍为每个人都配备了两眼和三眼插座吗?如果没有,就打110报警,告诉警察叔叔有几个女的,到你宿舍强行拿走了你的接线板。如果警察叔叔不来,就不停地打!楼上几位有说此举为了防止学生违规使用电器,试问有人用菜刀杀人:是不是要将全国人民手里的菜刀没收呀?  我也有个女儿上大二了,第一次送她去学校时,就为她买了一个接线板。不过她们学校没有这种情况,建议你们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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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389 
作者: ( 22:56:11) &
&&&&接线板不应没收。  为防火灾发生,寝室内大功率电器是禁止使用的。  芜湖联大应该是矫枉过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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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497 
作者: ( 11:42:44) &
&&&&回8楼的,你家菜刀在家切菜不会没收的,但是你带它上火车试试!  同理,学生宿舍一间住了那么多人,现在的生活电器又是五花八门。如果大家都随意的用接线板,用电负荷过大,线路受不了引起安全事故怎么办!和学生安全相比,你还能说什么?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现在的孩子在家已经和家长平起平坐了,什么家规估计很多家庭也都没有了,还好还有个国法!每个人在这个社会大集体里,都会遇到一些管理制度的约束,如果以后每个人都对校规、厂规之类的管理制度不服气,想遵守就遵守想不遵守就不遵守,那是不是要对国家法律和制度也可以不遵守,每个人都不知道遵规守纪,社会会成什么样!  什么叫素质,不是会说普通话,不骂人就是素质!素质是一个人的内心为善、遵纪守法的表现,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外在展现!现在的教育是比较开放,可是人有优点,同样也是有缺点,张扬个性的同时要知道自己身处在这个社会当中,个体并不算什么的!  有的时候维权过度,那是不懂得尊重和自我调节。只知道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忘记了自己是生活在集体中,不是自己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的!再这样下去,估计以后当兵的会对自己的长官说,凭什么你要命令我,凭什么你不上战场,要我去!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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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508 
作者: ( 12:09:20) &
&&&&回10楼:你没上过大学么,在大学里不用接线板用什么。而且我们的插头在床底下,你晓得什么&。  !不知道就别发言。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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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509 
作者: ( 12:09:21) &
&&&&回10楼:你没上过大学么,在大学里不用接线板用什么。而且我们的插头在床底下,你晓得什么&。  !不知道就别发言。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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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562 
作者: ( 14:37:15) &
&&&&那所学校的学生干架太厉害了,我这样身经百战的当年都在那吃了亏。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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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563 
作者: ( 14:37:48) &
&&&&呵呵,我在这里是以楼主学长身份出现的。呵呵。清哈嗓子!  小姑娘谢谢你说我是清华的了,我晚上去清华校友录登记去,从今以后,涛哥是我的也是你的是我们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友们共同的学长。记得家宝同志也是我们的学长了。  真的很开心。  你说的问题其实是你纠结了。你们用插线板是因为插座够不到。可以理解。学校的错误是建设学生公寓的设计阶段没有做还设计。但是,这不是你用插线板的理由。不知道你学什么专业的。要是学哥哥我以前学的专业--电气技术的话,你对额定电压与额定电流的概念应该已经有所了解。那是全国所有的电气工程类的学校都要学的《电路》以及《模电》里都要开门了解的概念。你寝室的墙上的插座有它的额定电流。基本上现在电气设备的设计的时候都做考虑了。一个插座的额定电流是考虑了它使用环境肯能触及的电气设备的最大值。但是使用了插线板后等于扩张了插座的眼数。而改变不了插座的电流负载能力。加上有插线板是质量部合格产品的话,就会有线路上的实际虚接触。就是有电火花产生。天气冷了,学校考虑电热器的使用也是为了更多同学的安全考虑。你觉得你素质高。但是一箩筐米总是会有几颗稗子。不是么?再说你的几个学姐不也就是比你大一岁么,也是得到老师的指令做的。  这个社会很多规则看起来很冷漠。但是,只要不是潜规则。可以拿出来公示的规则都是有良好目的的。人生路还有很多的挫折。我们这些清华的学子,更应该努力。呵呵,你觉得呢?  借用另外一家同等学校的话:旦复旦兮、日月光华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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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577 
作者: ( 15:04:34) &
&&&&10楼的不知道有没有孩子住校,要知道现在很多大学宿舍的电路,接一个电吹风都要跳闸,更不用说大功率电器了。难道学生在宿舍用电脑、给手机充电都不行了嘛?现在的生活和上个世纪80年代不一样,那时的学生有一个收音机就很不错了,有录音机的非常少。一般只要一盏灯就ok了,那时接线板大部分用于接电炉,我就用过。不过那时很少听说出事故,只知道经常将保险丝烧断,相信楼主也有类似经历。我以为,联大此举有些过!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帮她报警!私有产财在大学校园都得不到保护,还谈什么法制社会!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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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603 
作者: ( 16:15:47) &
&&&&看看图片:安师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用品,水瓶都有一些小人偷拿?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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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605 
作者: ( 16:17:19) &
&&&&看看图片:安师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用品,水瓶都有一些小人偷拿啊....?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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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606 
作者: ( 16:21:20) &
&&&&哪个和你说我们是法制社会的?说这话的人一定是四院跑出来的。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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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626 
作者: ( 17:22:00) &
&&&&10楼的你说的对哦~是要有“约束”啊!!你说的这话让我想起来一个笑话!!一个当官的拿着火把把一户人家烧了,却对着拿着灯笼来看发生什么事的人说:不能点灯笼要是失火了怎么办啊!!!如果身为检查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权利的执行者无法真正的做到遵守他们所说的规矩怎么能服众呢??让我们别用接线板,他们大2的接线板像是蜘蛛网,各种电器更不用说了!!呵呵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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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408644 
作者: ( 18:30:06) &
&&&&宿舍就是不准乱拉接线板,制度不是对哪一个人制定滴,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联大也不是什么小清华,抬举这个学校了。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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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芜湖市人民政府 承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进大学后,夜晚查寝这种管理方式还是没有变。起初不理解,但也没太放在心上,那些学生会学管委的人,好不容易入会入委,总得找点事情做做来显示一下自己,一来满足一下行使那一点点小小的权力的快感,再者也让大家看到他们并没有闲着,期末测评那零点几的加分也并不是白加。而我个人,除了宿舍也没有别的地方好去,他查寝我都在,只是受了一会骚扰,并未与我的利益相冲突,也一直习以为常。   
昨天晚上借了隔壁一张黄片,插电脑里看,看的津津有味心潮澎湃。扫兴的是看一半突然停电了。自从宿舍施行定时断电政策以后,一直不太适应,但从内心深处我也并不太抵触,至少对于我来说,还是有好处的,比如此时,就中止了淫秽信息对我的浸染。   
黑灯瞎火地摸索着上了床,脱光衣服躺下,不一会就进入状态,做起春梦来。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梦正酣,突然听见声音,锁着的门被打开了。想是邻铺那小子可能今晚不能通宵上网,回来了。但明显听见有人说话,并且不止一人。愤愤地睁开朦胧的睡眼,一束强光射过来 ,然后一个我不知道什么是他的工作的工作人员说:查寝了。   
另两个室友也醒了。   
然后那工作人员大声问:没在宿舍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自家宿舍的兄弟终于落马了,不难联想明天的通报批评一定会有他的名字,我心头不禁涌出一丝幸灾乐祸的欣喜,以至于把春梦被搅这样令人气愤的事情也给忽略了。   
随后那一群人让躺在床上的我在证明人那一栏上签个名,关上门走了。门本是锁着的,他们显然有钥匙的。我说了句:麻烦把门锁上。他们没有听到,或者听到了,但至少没有去按我说的做。只好我下去锁门,也不在乎自己身上一丝不挂了,反正到处都很黑,谁也看不见。   
但他们走后,我沉静下来,不再想让他们赔我的春梦,不再想我那倒霉的同学这次栽定了,也不再想他们害我半夜三更光着身子下床锁门,我想到了一个问题:谁给你们查寝的权力?   
我知道我们宿舍的钥匙不仅我们四个成员有,楼管也有,其他人也可能有。这就存在着一个悖论:我们每人每年交一千二百块钱的住宿费,相当于我们四人把我们这个宿舍合租下来了,我们拥有着它的使用权,但外人凭什么可以拥有它的钥匙?
我不是法律专业,但我依稀知道公民的住宅是不能随便闯进去的,你想搜查得出示搜查证。但那一伙人,连他们是学生会是学管委是楼管还是流氓我都不清楚,但有一点我是敢肯定的:他们没有搜查证。在所谓的西南政法大学竟会出现这种事情,晕哦!!!   
我在想,他们查寝的目的无非是想揪出哪个宿舍少睡一个或者哪个宿舍多睡一个。这些都是违反所谓校规校纪的行为,但他们自己的行为呢?违犯了他妈的法律!!!   
谁给你查寝的权力?咱们的校长龙宗智先生能不能给我一个答案?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非常有道理。
  恩。  是哦。   你们西南怎么这样啊?  我们华政从来没人查寝  随便你睡在哪里~  不过,查寝也是为你们的安全着想
  学生宿舍是私人住宅吗?
  按各个高校后勤社会化来说。宿舍是一种承租关系吧?
  写得像小小说一样涅~    我们不查寝,但是到时候锁门    楼主干脆把锁给换了吧,嘿嘿。。。
  呵呵,中国的法治还怎么建设下去,  堂堂的西政——中国当代中坚法学家的摇篮,呵呵,不说了
  西政的兄弟可怜啊.我们这也从来不查寝,建议向龙宗智书面质询!学法的你们这点也不会自己去争取 吗?
  楼主要明白这个道理,查寝不是权力,而是学校的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你们到了一所学校就相当与学校签订了一分合同,而学校的义务就是要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尽量保证学生的安全。假设如果学校不查寝,那很自由是吗?那好,全校学生夜不归宿,在外吃喝玩乐,浮猖野盗,那才是校将不校,学校才处于危在旦夕之中。到时候学生出事,家长找到学校,控诉学校没有尽到妥善的管理义务,那西政才会为天下人笑话成“不懂法”!!那试问大家,学生考试作弊,学校有没有权力处罚??  不查寝是有条件的,首先,学生自觉性高,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强;其次,学生和学校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学生在校外出事学校概不负责;最后,大学就读期间不限于4年。但是我们发现,现在我国哪一所学校做到了这几点的呢?我国的现实情况就是如此,压根儿就是一个人治社会,还没有上升到可以无为而治的境界。至少现阶段很难实现~~~~~~~~~
  查寝源于学校对学生的不信任。学生因为夜不归宿而导致一些后果,这些只是假定的情况,这是一种可能;而每次查寝打扰学生的生活,这是必然的事情。虽然查寝扰民比着万一出事是个小恶,但是人家刘备都说过:不以恶小而为之。并且,这种事就算学校不去管,出事了应该是学校的责任吗;把学生自己的行为归责与学校,如果按这种逻辑,就算学校不去管,出了事学校能逃脱责任吗?  你查寝就证明你不相信学生有这种自觉能力。慈喜太后当年不搞民主的借口是民智未开;现在很多反民主的人的理由也是会天下大乱。人人都自由,天下乱不了;倒是文革时天下大势一人掌握,才乱的一塌糊涂。关于“约定学生在校外出事学校概不负责”,根本多此一举。要看出事的因由,个人行为当然例外,如果是比如学校组织活动,就算约定了在校外出事概不负责,约定也无效。  说白了,还是要呼唤无为而治,“治者”省心,“被治者”爽心。
  人人都自由,天下乱不了?这是什么逻辑!文革乱,是什么乱,把问题搞清楚了来!文革完全是个人崇拜的恶果,你硬要说文革是大势一人掌握,那现在又何尝不是呢?那现在乱没乱?  还有,再声明查寝是学校应尽的义务,绝不是权力,更没有滥用权力。好吧,像你说的这样去相信学生,学生作弊学校该不该处罚?你肯定回答不该。那么学生作弊了怎么办?你回答!  
  为人不自在,自在莫为人。听说过没?你要自由啊,约定学生在校外出事学校概不负责是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啊,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你不是如此倡导自由吗?你也知道我们国家法律不允许这样规定哈~~~~
  呵呵,为什么我们这里从来不来查呢..楼主住几栋?
  西政是严格管理的好学校啊
  文革不是个人崇拜的恶果 文革是专制的恶果 这一点得分清楚 并不是每个人都崇拜毛泽东 清醒的人也有很多 但正因为专制导致了我们民族的悲剧。  学生作弊是一个道德的问题,如果在一个人人都不作弊而又崇尚道德的社会自然没人或者很少人会去这样做,作弊的人在那样的社会会受到大家的不齿,这就是他已经得到的后果了。而作弊又不仅仅是一个道德的问题,一个人作弊取得了成绩,就可能顶替掉一个没有作弊的名额,这就关涉到平等问题了。为了达到平等,一个学校如果不对作弊加以管制,那这个学校就是王八蛋。  关于“协商一致”,那农民工和资本家签订的生死合同还协商一致呢,可那是非法的合同。  “为人不自在,自在莫为人”。呵呵,人活着就是为了忍受欺压,忍受苦难么?我认为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人生的过程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幸福追求快乐的过程。
  世事都是相对的,“为人不自在,自在莫为人”这句话的意思你没有搞懂,是让你去承受欺压,苦难么?是叫给人们做人的道理,让每个人都知道怎么去为人处世,凡事做到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这必然要求每个人做事讲原则,把握尺度,特别是学法律的人。追求最大限度的快乐和幸福的同时什么都抛掷于脑后吗?你仔细想想吧~~~~今天没空和你谈了。
  文革不是个人崇拜的恶果 文革是专制的恶果 这一点得分清楚 并不是每个人都崇拜毛泽东 清醒的人也有很多 但正因为专制导致了我们民族的悲剧。    学生作弊是一个道德的问题,如果在一个人人都不作弊而又崇尚道德的社会自然没人或者很少人会去这样做,作弊的人在那样的社会会受到大家的不齿,这就是他已经得到的后果了。而作弊又不仅仅是一个道德的问题,一个人作弊取得了成绩,就可能顶替掉一个没有作弊的名额,这就关涉到平等问题了。为了达到平等,一个学校如果不对作弊加以管制,那这个学校就是王八蛋。    关于“协商一致”,那农民工和资本家签订的生死合同还协商一致呢,可那是非法的合同。    “为人不自在,自在莫为人”。呵呵,人活着就是为了忍受欺压,忍受苦难么?我认为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人生的过程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幸福追求快乐的过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舵还是片面分裂地看问题  法边就别跟他白费力气了
  中南政法也就是刚开学时让班长查查人数而已。
  西政一向管得还是比较严,记得当初刚入学时碰上中秋,多喝了点酒,闹得欢了点,结果被处分了好几个,来一个下马威啊.
  法边浅谈同学~  你号称浅谈  每次都高谈阔论,长篇大论咯~  嘿嘿~  我喜欢
  作者:欲海无舵 回复日期: 16:07:47 
    文革不是个人崇拜的恶果 文革是专制的恶果 这一点得分清楚 并不是每个人都崇拜毛泽东 清醒的人也有很多 但正因为专制导致了我们民族的悲剧。    学生作弊是一个道德的问题,如果在一个人人都不作弊而又崇尚道德的社会自然没人或者很少人会去这样做,作弊的人在那样的社会会受到大家的不齿,这就是他已经得到的后果了。而作弊又不仅仅是一个道德的问题,一个人作弊取得了成绩,就可能顶替掉一个没有作弊的名额,这就关涉到平等问题了。为了达到平等,一个学校如果不对作弊加以管制,那这个学校就是王八蛋。    关于“协商一致”,那农民工和资本家签订的生死合同还协商一致呢,可那是非法的合同。    “为人不自在,自在莫为人”。呵呵,人活着就是为了忍受欺压,忍受苦难么?我认为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人生的过程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幸福追求快乐的过程。        对吆
  这个要搞清宿舍到底是住宅还是公共场所。
  老实说吧,是你们新校区那帮孩子不太安分,有点躁动。。。  怪不得学校开会都说你们有“幼稚化倾向”。
  现在的孩子还幼稚化啊,在宿舍帘子一拉同居的都有。
  法边浅谈:    本来不想回复的,但是看到你的意见,我觉得有必要讨论讨论一下.    我想楼主想问的是,查寝的应当性是什么.就像侵权赔偿的应当性是矫正的争议一样.    这里学校是事业单位,有义务对在校学生进行管理,这个是咱们意见的共识,但是正是查寝侵害了学生休息,这种管理的限度是什么?而且宿舍是交了住宿费的,这个费用的性质又是什么?      我不认为某些人随便打开学校寝室的门是应当的.至少不是完全应当的.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人的眼睛应该看的更远.
  作者:擒月 回复日期: 22:11:01 
    现在的孩子还幼稚化啊,在宿舍帘子一拉同居的都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纪轻轻就学熟男熟女玩同居,还不叫幼稚?
  我们学校每周早上查一两次寝室卫生,晚上查倒从来没有过。我们寝室门可以从里面锁的,里面有人外人就进不去了!
  曾记得,面对查寝室的人  大一时候,很拘禁地问:做什么?  大二时候,冷眼看着,一语不发;  大三时候,眼睛看着电脑屏幕:莫进来,弄脏了要你扫干净  毕业那一年,宿舍门上贴着——毕业设计中,请勿打扰,否则后果自负
  法边浅谈
你所论述的是你的道理
  再与法边浅谈商榷:    首先,我认为查寝不应当查,所以也就不具有应当性。    其次,学校管理的限度。我认为该管的当管,比如我上课的时候大吵大闹,这个自然得管;但是可管可不管的,不应管的就不应当管了,就像查寝,这个就没必要,别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插一腿。    学生交住宿费,这个费用丝毫不比在外面租房子便宜,并且水电费也得自付,所以,我认为,学校在这方面它已经不是事业单位了,而是营利性的了。我曾经和同学算过多长时间学校一座宿舍楼能收回成本,多长时间能赚取多少钱。    当然,学校可能是出于好心来查寝,而不是大家所认为的那样,是学生会学管委的学生为了显示威风才这样做,但是,无论他主观上怎么考虑,在客观上他都打扰了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休息。    你说法律人应该看得远一点,我很赞同。不止法律人,什么人不应该看远一点呢?但是,不管怎么一相情愿,法律人往往是看不长远的。他动不动都用法律思维思索问题,这样就很容易造成了思维的局限,而导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法律并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更何况在一个法律根本没有权威性的社会里,调节日常生活就更不能只用法律。    很感谢你对我的疑问,引起了我对这些问题的一些思索。
  查就查  没事怕什么  有美女就看个够
  To:黄瓜条子  寝室应该查,但是你所说的应当性我认为可不可以理解为调整查寝室的时间。如果是在晚上同学睡觉之后查寝室,那么这个时候查寝构成侵权,没有问题。但是这里又有一个问题,什么时候是学生应该睡觉的时间点。那么我想现在的大学一般都有晚上熄灯制度,那么就以熄灯为准。在熄灯之前必须所有检查寝室的人员。  学校交住宿费与查寝室并不矛盾,住了学校的公寓就应该交纳相应费用,对价有偿原则。查寝室是基于学校的义务和对学生所应尽的必要管理责任而为之,这是每个学校都应该建立的制度,至少在先阶段应该制定。  To:楼主  校有校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到了某一个地方,进入了某一个领域你就应该遵守这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就好象以后你们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到了某一个单位,如果单位早上考勤制度严格,你就跳巢吗?在我们国家还可以允许你这样做,因为我们国家现在有些行业管理相当松散。但是美国的考勤制度是相当严格的,如果在美国你跳到哪里都跳不出如来佛的掌心!学法律首先学会服从,以后你才能明白法律的真谛所在。如果学法的人都不服从,玩世不恭的态度,甚至以身试法,那么法律还起什么作用呢?法制建设又怎么发展呢?正如黄瓜条子所说,法律人眼光要长远~~~~~~  作者:mayi1977 回复日期: 11:51:19 
    法边浅谈 你所论述的是你的道理 情理 但 不是法理  -------------------------------------------------------  这个帖子显然不是很适合谈法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首先给楼主把这个道理讲清楚了来,再说法律。如果你对法律有兴趣,可以发帖子上来大家一起讨论。
  中心问题就是住宿费的性质是什么?本人认为本案中的问题和在食堂吃出苍蝇可以要求倍偿是一样的,前者是学校作为侵权,后者是不作为侵权。
  侵权??什么权?过错?损失???  你认真看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现在的年轻人的权利意思真是够强,动则就指控别人侵权,要是在古代呀,这些随便指控别人侵权的人啊,可能拿10颗头来都不够抵罪。嘿嘿~~~~~~~
  我是西南的学生,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啊.如果楼主有家属的话是有点不方便,但是学校里没有学生对此说什么啊~~~~有些内部的管理问题不是用诉讼就可以解决的,如果你是西南的学生,去听李龙的民诉,讲得很清楚啊~~~~
  兄弟  来民院吧  不查寝的
  兄弟你就不知道了吧  上学期一次学管委十二点以后到我们刑侦来查寝,在巷道里大声喧哗,饶人清休,结果导致一层楼的兄弟出来声讨学管委的罪孽。  从此学管委不再到我们刑侦来查了,不过建议到应法去查查,那边男女的夜生活太混乱了。
  我读书的时候谁想查  都得给我们先说声  不然,再碰到你给你点颜色看看  没有校领导在,门都不让他们进  
  如果我是顾虑自己被查到带异性过来睡觉或者是不归,我也不会这么理直气壮了,最起码应该表现得心虚一点。正是我认为我不是他要查的那类人,而我却因此受到了影响,所以才表示出不满意。    我不是法律专业,也不觉得中国目前的法律有多重要的地位,只是我想作为西南政法的学生要抗议什么如果不联系点法律可能会被人家笑话。但并不是一个人只要学法就会懂法,也并不是说一个人不学法就一点常识都没有,当然了,学法的懂得的法条肯定要多一点。    关涉法律方面的,我的思路是这样的,宿舍我们四人交了钱的,是我们租的,虽没有所有权,但是有使用权,这使用权是入住期间内我们享有而别人不能享有的。而你突然闯入,连个招呼都不打,扰乱了我们的正常生活秩序,当然不对。抛个眉眼都能算性骚扰,为什么破门而入不能算侵权。并且,你们查寝,查寝作为一种权力,又是谁赋予的?西政的学生又没有举手表决或者投票同意你查寝。天赋人权我听说过,天赋查寝权我却未尝耳闻,你不要说是学校领导赋予的,当心我一直追问下去。    我也了解到有些内部的管理问题,比如学校的,是用诉讼解决不了的,还有大致相同的说法是大学是中国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壁垒。这只能说明法制的无能与局限,在中国存在着法律的春风吹不到的地方,并不能说明法律无法管的东西就合情理合法理。就像重邮被开除的那对,这对他们明显很不公正。    现在我倒很庆幸我当初没有报法律专业了,与其像一些法律精英那样以正义的名义去害人,倒还不如我们这些学行政管理的明目张胆地害人害得道德,害得磊落。
  在学校就应遵守校规呀,实际上也相当于和学校签订了合同,成立了协议.校方当然有权的.
  校规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我知道有些大学的校规是让女学生陪领导跳舞,这一条就很有意思。
  我们先撇开所谓的情理,如果单纯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楼主题目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大学生付住宿费是否构成和学校方面的寝室租赁关系”    但,有的朋友说的“家有家规”的问题也必须被考虑,因为毕竟大学和学生作为特殊的身份关系,其之间达成的寝室租赁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个特殊性主要源于大学本身具有的“教导”学生的职能。    我说的是职能,因为教育毕竟不是简单的服务关系,教育本身是学校的义务,而受教育往往也是学生的义务。因为毕竟,大学和学生之间不是简单的“服务关系”    但是,必须最后归结到法律上,否则类似的疑问会层出不穷:在校能否结婚啊,该不该查寝啊,要不要拉电阿等等    从法律的角度对大学和学生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进行定位,明确其应当适用或者参考的法律条文,是解决类似问题的良药。但其中之难可以想象,可是,难就不做了吗?    一家之言
  查寝对于学校来说是应该的  但是也应该讲究方式阿  为什么不在查寝之前,先悄悄门呢  
  禁止结婚的校规,怎么不见人拿出来用?
   &楼主要明白这个道理,查寝不是权力,而是学校的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你们到了一所学校就相当与学校签订了一分合同,而学校的义务就是要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尽量保证学生的安全。假设如果学校不查寝,那很自由是吗?那好,全校学生夜不归宿,在外吃喝玩乐,浮猖野盗,那才是校将不校,学校才处于危在旦夕之中。到时候学生出事,家长找到学校,控诉学校没有尽到妥善的管理义务,那西政才会为天下人笑话成“不懂法”!!那试问大家,学生考试作弊,学校有没有权力处罚??    不查寝是有条件的,首先,学生自觉性高,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强;其次,学生和学校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学生在校外出事学校概不负责;最后,大学就读期间不限于4年。但是我们发现,现在我国哪一所学校做到了这几点的呢?我国的现实情况就是如此,压根儿就是一个人治社会,还没有上升到可以无为而治的境界。至少现阶段很难实现~~~~~~~~~&    多数的大学生都是成年人,而且是其中优秀的,更何况是西政的?!  上面的这段讨论是把这些优秀的人才当成小鸡小鸭子了吧。骨子里面透着强烈火的人身依附情结。  现阶段不能实现并不意味着大家不想实现。想实现就得一点一点来,一点一点改嘛。最起码大家要呼鱼呼鱼吧!难道说说也错了吗????
  TO:豆浆下油条  你这段论述很有道理,学校与学生确实不是简单的合同关系,我认为是兼于行政与合同之间的关系。既有平等关系,也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确实很难定位。并且就现行这种关系来看,我认为相对合理,并且较为稳定,利于学校与学生的共同发展,虽然没有形成双赢局面,但是稳中求进吧。  TO:楼主  你终于说对了一句话,学法律的人可以用法律危害人类,而且只有学法律的人运用法律危害人类才是最为恐怖的,最为高明的!王人博老人家前些日子曾经说到我国现在的同志阶级的治国方面的问题,谈到了专制与执法人员以身试法的问题,他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如果换到我到这些部门工作的话,我比他们更加恶劣!”但是我想说的是,楼主仍然要明白这样一个问题,学校规定查寝制度是没有问题的,之所以你们指控查寝的人侵权,那是因为他们在查寝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查寝规则办事,是执行过程中出了问题,制度本身的初衷是好的。现在我国很多制度都是这样的,你慢慢会明白!  TO:走向共和001  你的观点确实太偏激了,你懂什么叫人身依附性吗?说说是没有错,但是在所说的观点之中存在着讨论的空间,并且有的观点是很片面的。因此,我认为很有讨论的必要。
这个问题我上大学的时候也曾经认为学校的行为是一种非法进入的行为,但是后来我的想法发生了改变。关键的问题是学生与学校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我举几个例子可能会有助于你理解。  
如果宿舍楼因为学生用电发生火灾,受害学生的家长是要求学校赔偿呢还是要求那些过失用电的学生来赔偿呢?甚至有些受害学生本身就是过失用电的人。  
如果大学生也不归宿,发生意外,那么家长会要求何人赔偿呢?是否会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呢?  
如果女生宿舍有外来人进入,导致发生强奸事件,那么受害人的家长会不会把学校推上被告席?  
以上三个例子当中,如果学校成为被告是否能够免责呢?     
这些例子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当代中国大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契约关系,而是一种委托管理和教育的关系。尽管大学生已经成年,但是大学仍然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责任,这个责任不是大学自己主动要承担的恰恰是所有学生的家长和整个社会所强加给大学的。与此同时,大学生对自己的行为又恰恰是不负责任的,因此大学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必须采取各种手段诸如限电、检查违章用电、茶寝等种种手段对学生加以管理。  
因此非常遗憾的说,学校的查寝是正当的。而这个正当性不适大学自己所要求的而是我们的父母以及整个社会所赋予它的。
  在学校后勤管理市场化以后,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是由物业公司来进行;至于宿舍是否脏乱,晚上是否归宿,都不应该是学校管理的范围。  必须注意的是,大学生们不再次是小孩子,应该相信他们的能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他们也有权利来管理自己,私人事务不容别人干涉。
      作者:清柳舞雨 回复日期: 08:55:03 
    曾记得,面对查寝室的人    大一时候,很拘禁地问:做什么?    大二时候,冷眼看着,一语不发;    大三时候,眼睛看着电脑屏幕:莫进来,弄脏了要你扫干净    毕业那一年,宿舍门上贴着——毕业设计中,请勿打扰,否则后果自负    率!!!!!!!!!!
  恩。    是哦。     你们西南怎么这样啊?    我们华政从来没人查寝    随便你睡在哪里~    不过,查寝也是为你们的安全着想  ----------------------------  华政白天查寝室卫生!!!
  这就存在着一个悖论:我们每人每年交一千二百块钱的住宿费,相当于我们四人把我们这个宿舍合租下来了,我们拥有着它的使用权,但外人凭什么可以拥有它的钥匙?  ===========================  这不是悖论,谢谢
      作者:赏金狙魔人 回复日期: 18:34:42 
    恩。      是哦。       你们西南怎么这样啊?      我们华政从来没人查寝      随便你睡在哪里~      不过,查寝也是为你们的安全着想    ----------------------------    华政白天查寝室卫生!!!  -----------------------------------------------------  说实话,查寝室卫生才真的是没有道理~!!
  呵呵,其实这个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也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想必这个问题的实质以及楼主的责问的出发点在于:查寝的行为干扰甚至侵犯了住宿生正常的作息。简单的说来,学校或是其他什么得到学校授权的学生组织,查寝是为了查获那些违反宿舍规范的同学,但同时又干扰了其他正常住宿的同学。    楼主问,查寝的权力的来源;前面有朋友说,查寝是义务。个人觉得,在对学校管理制度的认可下,查寝既是权力,又是义务,即所谓的“职责”。    暂时撇开住宿生与学校之间的是租赁或是委托教育管理等关系不谈,无论何种关系下,住宿生在宿舍安宁就寝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的。我们不否认查寝的行为出发点是为了更有效的保护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管理秩序,以及预防意外的发生,这些都应该是正义的出发点。    如何最大化的实现这种“正义”? 查寝,甚至是楼主经历的深夜突击查寝并非是最好的方式。它是以部分牺牲楼主这样的众多同学的休息权利为代价的。。。。    再说了。。。按楼主学校的那种方式,你今查寝兴师动众又是开人家门,又是点人家名,睡着的还要醒来签字,查到夜不归宿的他也是没回来呀,他要是今晚真在外出事了,你查到他不在又有个P用。没听说哪个学校发现当晚谁没回来会出去“搜寻”,直到“抓获”的啊。他要是明天回来了,给个通报批评什么的,要是以后回不来了或是回来了少条胳膊少条腿什么的呢?倒是家长与学校闹起纠纷,也许学校方的其中一条论据是“我们是按管理制度办事的,尽了查寝的职责的。。。。”不管这理由在纠纷中对学校有多有利,我想学校心底也了明了了:“我他妈查寝真是有个屁用!”    宿舍管理是需要,但方法也需要改进的。。
  有现实意义的讨论,红脸,:)
  谁说查寝是义务,我愣没明白。  把查寝和管理等同是你的基本理由,但二者是不同的。查寝是管理的手段,管理是正当的,但手段有不正当性,很浅显的道理。  对,学生寝室可以理解是一种承租关系,但承租显然并不排斥承租人的基本权利。学校以管理为借口,未经同意私自进出学生宿舍,并且是开锁进入,实属荒唐。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没有侵犯其他更大法益为前提,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分析学校的对错。  假设学生寝室某同学的贵重物品因此失窃,你们可以向学校主张赔偿吗?我能证明某同学的物品在学校管理者进入寝室后不见。
  我们也是
  老校区这边没这个问题。个人认为,本科生自制力差一点,管得严一些利大于弊,自由从来都是相对的。
  这个帖子看下“法边”先生下面的这句话让我吃了一惊,也没看下面其它人有不有什么评论,反正我是很冲动地想要法边先生把他的这句话再温习一遍,然后我想问他一个问题:你真的认为不查寝会导致你说那样的结果吗?换言之,你真的认为查寝有那么的功能吗?  ******************************  。假设如果学校不查寝,那很自由是吗?那好,全校学生夜不归宿,在外吃喝玩乐,浮猖野盗,那才是校将不校,学校才处于危在旦夕之中。
  又看到法边先生把夜不归宿与考试作弊相提并论了,我怀疑这位先生智力有问题。
  假设如果学校不查寝,那很自由是吗?那好,全校学生夜不归宿,在外吃喝玩乐,浮猖野盗,那才是校将不校,学校才处于危在旦夕之中。  ----------------------------------------------------------  可能描述是有点夸张,但其目的在于说明查寝是一种事前预防机制,有其合理性。
  看完了全部的回帖,我觉得,支持查寝正当的道理其实很充分,可是法边先生的上面两个论据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呵呵,我支持按正当程序的查寝,反对深更半夜的查寝!所以我支持楼主的思考。
  查寝无可非议!!关键要看方法!!对你们学校那样可以不理他!找学校办  他
  这种行为是禁止的,他是没有依据和道理的
  我也来随便发表一点意见:  一、出租与承租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学生与学校(即使仅仅是在住宿问题上)是这样的合同关系吗?我想,后勤社会化,也不存在这个问题,如果是合同,后勤集团(或公司)、校方与学生,这是至少三边的法律关系了。但他们的合同内容是什么呢?如果不是后勤社会化,学校一身二任,他们是房东?房东就有管理房客的权利?然后又讲,这是好几个合同,什么教育与管理是另外的合同关系,那也是说不过去的。教育产业化,也没有完全的理论依据说明校方与学生方是合同关系。  二、租赁合同关系中,双方肯定是民事关系,那么是平等的,但在我们国家,学校方与学生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尤其是传统的思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学校的权力更多地来源于国家政权、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的授权。但现在很多学校在管理方面已经开始抛弃这种落伍的做法了。因为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那么学校的权力基本上全方面的。甚至以前学生结婚都要学校管理。  三、校方与学生在宿舍方面应该是怎样的关系呢?这个问题,可能应该更民主化、个性化一点好。也没有必要统一划齐,如果管的严一点,也不一定是坏事,如果松一点,也坏不到哪里去,关键是学校内部的文化建设。如果一个学校内部是独立、自由精神占主导的,可能对很多方面都会宽容一些,各方也都会尽量约束自己的行为。民事领域里强调了一点,自己行为自己责任,只是在中国没有完全被认可,很多场合都在采用行政责任,或者进步一点,也都乐意采用公平责任。这样的话,学校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责任。但是,大学是自由的王国,应该是采取比较宽松的治理,学生在自由的同时承担更多的责任,二者必须成正比。不能一出事了,就找学校,一有问题,首先是校长下台,就像前几年玩足球一样,动不动就喊下课。  四、楼主都不理解校长的难做,这是不厚道、至少不明智的。校长,至少是名义上的一校之长。他们也是人啊,也是要有追求的。他们现在要么是部级,厅级,处级干部,要么也是社会名流,闻达于诸侯之士,当然得明哲保身了。他们在任,最怕的是什么?不是怕学生,不是怕出事了面对学生家长,毕竟学校还是有钱来善后的,而是怕上级,上级一旦点名,一旦动真格的,那他们也就政治前途不保了。——上级为了自保,也只好舍车了。在学校官场中,你叫他们如何去做呢?当然是尽量堵了,要防范于未然,要在蚁穴上下功夫。那就只好牺牲学生与教师的利益了。当然,这不是所有的校长书记的做法,但它毕竟是一咱主流的思想意识在他们的官僚作风之中。他们也不能免疫,正如有一天我们做到那个位置,老实说,也难免不那样啊。  五、学生的自我管理确实有问题的,毕竟这一代和下一代人,大家都比较迷茫,在中国这个没有多少信仰的国度里,一些青年学生,可能会自暴自弃,恣意妄为,在社会的压力之下,也会给社会带来很多问题。像美国,也不是所有的高校都管得松,而且,那些管理非常松的学校,也常常会有一些社会问题,代价也是很大的。在美国,一些高校甚至有学生吸毒。在中国,这种严格管制下面,倒没有。这就是代价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民族与国家来做出选择:自由与管制的安全之间做出选择。然而在中国,大家都倾向于不要自由以避免付出代价,以获得一种管制下的安全——不仅仅是学校的校长阶层,而且是学生,学生家长,政府人士,他们中的主流都还是倾向于安全,无事为大。大家这种保守的倾向是怎样形成的?我想是因为中国人特别自私,学生的家长将孩子永远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校长和他的下属们,都想把学校作为自己在官场地位上进取的竞技场,政府人士也是如此,他们的政治命运也是与这一个方面的相关指数是捆绑在一起的。学生也很自私了,学生的梦想无非是出人头地,为了自己的人生设计在努力着——当然,所有这些人当中有没有利他的行为,应该还是有的,而且有的人,确实是有抱负,有责任感的。  六、其实,最重要的是讨论权力的边界问题。权力的边界是客观存在的,它止于某一个点或平面,一旦逾越就成了滥用,必然会侵害别的权利。那么,查寝室这样的权力,在楼主的帖子里,好像说的是无上的权力了。甚至可以半夜把人从睡梦中拉出来,甚至可以要别人签字,不帮别人关门,等等,都是可怕的。至少管理的方式有待改进。或者,行为人必须在非常必要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这样的权力。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便进入学生宿舍的,一般应该是舍长与他们沟通,而且应该尽量早一点。当然,像定期的消防检查,又别论了。一句话,要让学生在自己能够负责的地方负责,不能太多的干预。当然,另外,对学生的教育,也要跟上,否则,学生的管理能力还是有问题。相关的制度也要严格,那就是一旦有什么暴力事件,开除;有人怀孕了,开除……那样,就不怕了。大家都在一个规则下面生活,行为就有可预测性并具有可期待性。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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