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学背我爱足球作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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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谱吧 皖ICP备号第一小学六(2)班69号程隆元指导老师:普冬梅作文网
足球,是普约尔和阿隆索的一次次化险为夷,是梅西和c罗的带球过人,是巴尔德斯和卡西利亚斯的神勇扑救是热血沸腾的球迷,是……这一切代表当代足坛的“名片”,都有自己的个性,但紧张,惊险,激性,冲突是他们拥有的特点,这就是足球,这就是让一个个球员为了自己的荣誉,自己的俱乐部,自己的祖国而浴血奋战的足球。
我以前看足球。我只知道在一个大草坪上,一群人在疯狂地追一个足球,追到后再把他踢进一个大网里。如果球进了,就得一分,最后谁的分最多,谁就是胜利者。那时我觉得他们真傻,为了一个皮球,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妈妈就告诉我:“因为他们如果赢了,他们就会迎来荣誉”。我小声嘀咕到:“谁稀罕荣誉,能换成吃的我才稀罕!”我长大了以后,我开始懂得了什么是点球,什么是角球,什么是越位等一些有关足球的知识以及欧美各大赛事,当然,也知道了什么是荣誉。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足球。如饥似渴地了解着足球的一切:规则、技巧、球星、战报、赛事、趣闻……
渐渐地,我俨然成为了一个小球迷。为了能看一场球赛,我让妈妈准时叫我起来,把自己的眼睛硬是弄成了一对“熊猫眼”。但令我遗憾的是欧洲冠军联赛半决赛进行的时候,由于我还处于上学期间,所以没能看到直播,为此我非常遗憾。我后来看的都是转播。虽然是转播,但也不影响我对足球的热爱。我尤其喜欢进球的时候,那个时刻才是激动人心的。还有一种是一名球员运球摆开防守队员,起脚把足球射向球门时,我的心也会随着足球冲向球门。
我最支持的球队是巴萨罗那俱乐部,而他也不负众望,在欧冠半决赛首回合,在伯纳乌球场2:0客场战胜了皇家马德里。那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夜晚:比赛上半场两队都未取得进球;然而在71分钟,佩佩因危险动作被红牌罚下后,比赛出现了转折,第77分钟哈维接梅西回传,传给了右路的阿费莱,阿费莱传中,梅西在门前抢射破门,巴萨罗那在伯纳乌1:0领先。当皇家马德里球员还沉浸在先失一球的痛苦中时,巴萨罗那又发起了一次有效的进攻;阿费莱在中前场停球后传给梅西,梅西突然加速突破,他连过两名后卫,最后拉莫斯和马塞洛围抢梅西,但梅西一脚挑射再一次攻破了卡西利亚斯的十指间,帮助巴萨罗那在伯纳乌2:0击败“银河战舰”——皇家马德里,一只脚已经踏入了欧冠决赛的温布利大球场。这就是我所热爱的足球!这就是巴萨罗那!
踢足球不但可以增强团队意识,还可以锻炼身体。这,就是足球,我所喜爱的足球!你爱踢球吗,如果爱,是不是和我有同感呢?更多我爱足球作文800字|我爱足球高中作文的相关文章我爱足球,不在乎我踢的怎样,因为在场上我找到了许多别处找不到的东西。每当我头顶烈日,汗流浃背,不知疲倦地在足球场上自由奔纵时,那份无拘无束、酣畅淋漓的...我爱听流行音乐,这大概是全世界99%青少年的共性。...一曲《生命之杯》激情澎湃的歌声诠释了足球这项世界上最伟大的运动的含义,那是激情的象征,那是人类竞争精神的...这个暑假,烈日炎炎,早上8点到10点的时间是最热的。这个时候我的同学都呆在家里,而我却在足球场上奔跑着。一个漫长的暑假,我就在这里度过。...我爱足球还可以锻炼身体,我原来是个弱不禁风的人,经常生病,自从我踢足球后,体质渐渐提高,身体变得强壮了,一年也难得病两回,这难道不会让我爱踢球吗?你爱踢球吗?如果爱...我可以算得上一个狂热的小球迷了!自从世界杯开幕以来,只要是周末的比赛我都场场不落。我十分喜欢足球,因为每当我看到那片绿茵场时,...我爱足球,更爱世界杯!还可以锻炼身体,我原来是个弱不禁风的人,经常生病,自从我踢足球后,体质渐渐提高,身体变得强壮了,一年也难得病两回,这难道不会让我爱踢球吗?你爱踢球吗?...我爱足球足球是我一生中最爱的运动,我现在每天刻苦地练球,是为了五年级那场足球对抗赛。今天,我仍然像平时一样和小伙伴们一起踢足球,我们正准备踢的时候来了...我酷爱足球,我穿着一双不是很好的足球鞋,在宽阔的场地上尽情的奔跑,尽情的流汗。足球伴我成长,它使我的童年充满了快乐、幻想还有那相互的默契。每当赢得一场比赛,...小雨滴落在足球上,它在足球上奔跑小雨滴落在房顶上,它在房顶上思考。...我爱风我爱春天的风,春风是绿色的,它染绿了草坪、山冈和原野,绿色的风装扮美丽的世界。...在亚洲杯上,大家都对中国足球失望透了,很多球迷甚至已经放弃了看足球,其实,我们不是球员,我们真的是不会体会到球员的感受的,或许他们已经用尽了他们所有的力量...今日作文阅读榜网友推荐的作文作文关键词推荐对这篇文章不满意?您可以继续搜索:百度:谷歌:搜狗:感谢您阅读我爱足球,本文由网友投稿产生,如果侵犯了您的相关权益,请联系管理员。小学生优秀作文精彩的足球赛_语文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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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优秀作文精彩的足球赛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没有习惯的人,我讨厌习惯,我以为有习惯的人会缺乏适应力。其实我误解了习惯,仅是从表象上的个人喜恶去看待习惯。习惯应该是从人的一生或整个生活去解读,它会寻究到生活中的每一件事。虽然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但是很多人在生活中迷失了自我,遭遇了失败。我经常自责,问自己:生活给你创造了那么多条件,你为什么失败了呢?而阅读《成功者十三个价值连城的习惯》,才知道自己缺乏良好的习惯,从而导致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失败。 而《成功者十三个价值连城的习惯》,从题目可知我们应该具备十三个习惯,但是如何说是“价值连城”呢?并且每一个习惯都是价值连城的呢?或者换一种说法,这十三个习惯是不是一天时间就可以培养出来的呢?即使我们能够拥有这些习惯,又真的能够保证成功吗?其习惯和成功是如何联系起来的?这些问题让我困惑不解,从而引发了我的思考,并促使我去改造自己。 我们要培养的前三个习惯是:成功者清楚了解他做每一件事的目的;成功者下决定迅速果断,之后若要改变决定,则慎思熟虑;成功者具有极佳的倾听能力。这三个习惯是最容易做到的,但我能够做到吗?有人能够做到吗?有,我忽然想起这样一则童话:某国王准备要出门迎战,于是召集所有的士兵训话,告诫他们一定要固守自己的本分或。另外,据预言师的推算,所有的士兵中将产生出一名最勇敢的士兵,他手上所持有的盾牌会由铁盾变成金盾。士兵们一听,兴奋不已。所有人都渴望马上上战场,展现自己的英勇。可是,有一位很认真倾听训话的士兵很倒霉,被遣派留守城门。 期间,敌人派出间谍来到城门外,三易容貌以求打开城门。可是士兵想到国王对自己的叮嘱,坚决拒绝打开城门。等到国王大败敌国凯旋归来后,大家都在进城门时候发现,他的盾牌已经变成了金盾。国王立即跳下马,走过去对留守城门的士兵说:你是最勇敢的士兵。士兵能够成功,是因为他拥有了认真倾听、明确目的、决断等。古时候的士兵都是没有文化的人,没有文化的人能够做到的,难道我们就做不到吗? 我们要培养的第四个习惯为:成功者设定“当日计划”。在这里,我想到了一个幽默故事“全世界最有权势的人”:里根身为美国总统,执政八年,权倾一世。但是他说,“有人说我是全世界最有权势的人。可是我一点都不信。白宫里有一位官员,每天早晨把一张小纸片放在我办公桌上,纸片上写着每一刻钟我该做的事情。他才是全世界最有权势的人。”通过这则幽默故事,我们可知里根总统是一个有“当日计划”的人。所以我们要成为一个成功者,则要设定“当日计划”。 第五个习惯为:写日记。大多数作家都承认,写日记是一个好习惯。写日记可以丰富个人的素材,也反映个人在写作上的勤奋与持久程度。而这个写日记习惯给我们带来了十条法则,这些法则说得很好。我们都知道李阳,李阳在疯狂学习英语的时候,也写日记。日记给他带来了改变,让他彻底摆脱过去的糟糕状态。其实我们要在文学上取得成就,同样要给自己培养写日记的习惯。世界上著名的日记也非常多,在这里我推荐大家看一下《安妮日记》、《马燕日记》。 第六个习惯是:做喜欢的事。在这里我轻易的想到了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他中途放弃学业而搞事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他选择了做自己喜欢的事,他是我们年轻人的榜样。有人做过一个数据统计,结果发现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后悔没有做喜欢的事,表示愿意再重活一次。可是生命只有一次,历史不可逆转,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自己的青春,更不要浪费自己的时间。我们必须知道——能够做喜欢的事,只有两个因素,一是珍惜了时间,二是把握了机遇。假使我们有时间,就要多做自己喜欢的事,让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 第七个习惯是:勤于练习基本动作。这个习惯也是很容易理解的,通过奥运会我们可以看出,一个选手为了成功付出了多少的代价。曾经无数个日夜都在练习一个基本动作。正因为勤于练习而打好了基础,为现在的成功作出了必要的准备。记得有个这样的故事,有个火车轨道的扳道工,在两列火车将要相撞的时候,他不仅要做好扳道工作,并且要让自己的儿子马上卧倒。因为此时此刻他的儿子正在轨道中间。他向他的儿子打了一个手势,儿子马上就卧倒了。有个记者刚好路过就摄下了这一幕,并因此而获奖。很多人都以为那个扳道工事很优秀的,他的儿子也很优秀。但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扳道工,而他的儿子也有痴呆症。他很喜欢和他的儿子玩游戏,而他的儿子最擅长的就是那个卧倒动作。换句话说,他的儿子就是勤于练习这个基本动作,让自己顺利摆脱了危机。可是我们连一个基本动作都做不好,又谈何成功呢?就像一栋大厦,没有打好地基,即使建成了,也会很快就倒塌。所以我们一定要勤于练习基本动作。 第八个习惯是:运用自我暗示的力量。我们是否知道大发明家爱迪生的故事?为了发明电灯,尝试了无数的材料。人家说他失败了999次,但是他说:不,我只是还没有成功,并且我知道有999种材料不可用。为什么爱迪生就如此的自信?有人在他死后,从他的抽屉里找到一张这样的纸条:我一定成功。平日里看到这样的,我们一定猜想此人是一个脆弱的人,需要自我振奋。但是当我们知道爱迪生的大名,不禁佩服他对自己的鼓励,对成功的坚持。他一直给自己暗示的力量,让自己竭尽全力走向成功,走向辉煌。结果,他做到了。那么我们呢? 第九个习惯是:运用冥想的技巧。社会上有很多成功人士的讲座,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强烈的成功欲望。有个成功人士这样说:在我还没有成为经理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在公路旁看着来往的车辆,或者跑到停车场寻找我的梦想版。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要坐上自己的小车。我把我的梦想版小车图片从报纸上剪下来,然后贴在床头旁边的白墙上,让自己每次睡觉的时候或梦醒时分都看到它。我一直想象着自己驾着小车的情景,在公路上飞驰。今天,我成功了。我们是否也能像成功人士般运用冥想的技巧呢? 第十个习惯、第十一个习惯…… 无论是有什么样的习惯,只要用心去培养,我们也一定能够让自己成为一个拥有好习惯的人。当然,要培养好习惯,就是要有恒心。好习惯是成功的铺垫,成功是好习惯的见证。当一个人成功了,说好习惯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而成功就是来源于好习惯,这些好习惯伴随我们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让我们在各色各样的生活中创造了无限的精彩。所以一定要让自己牢记:只有拥有了好习惯,才能拥有梦寐以求的成功;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失败的阴影,并为此自傲而不是自责。 人生可喜的是成功,但难得的是好习惯。俗话说:学好千日不足,学坏一日有余。我们要做一个好人,要做一个拥有好习惯的人,就要加强自身的修养,改造自我的个性,提升个人的思想觉悟。当我们朝着自己预定的目标奋起,不仅给人留下好印象,也自觉做到好习惯的标准而无愧于心,我们的人生就不会再是以前那种糟糕的境况。正如某人所言:当你认真去做事,成功难吗?难!不成功难吗?更难!就像在足球场或擂台赛上,某人拥有精湛的球技,或拥有特异的搏击技巧,此时就是有人叫他们作假,可是他们保持的习惯是无法改变的,所谓台上,台下十年功。一朝一夕的练习,时时刻刻营造的习惯,让人喷发青春的激情,砥砺生命的意志。 我们追求成功,就要有一个明确的方向;我们渴望习惯,就要培养一个良好而长久的习惯。生命苦短,辉煌能够保持多长时间?年华似水,习惯却伴随我们走过一生。假使我们的生命要靠成功来延续希望的动力,那么我们的青春也要靠习惯来打造前进的轨迹。期望每一个人在拥有成功的时候,能够给社会形成好习惯的风尚;期望好习惯会成为每一个有志者的最低自我要求,并能够让自己激发成功的欲望。球赛今天,我,哥哥和爸爸去了黄龙体育中心,看了加拿大对加纳的女足球赛。
我一进场就兴奋的不得了,像只刚出笼的小鸟一样飞来飞去,东张西望。过了很久我才静下心来坐到座位上。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进场了,她们像一只只神气的大公鸡大摇大摆地走出来,还带着足球宝贝呢。我也好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足球宝贝啊!运动员们还唱了自己国家的国歌,一声哨响后运动员们不慌不忙地来到场地上,球赛终于开始了。随着一个个的好球,我们一边叫着,一边站起坐下,远远望去像一个起伏的海浪。裁判一声令下,足球运动员们像飞奔的野马一样在赛场上跑了起来,运动员们把足球踢来踢去,好像一只正在捕食的老虎。最精彩的是加拿大队的6号运动员向加纳队守门员奔去,守门员向她扑来。结果加拿大队6号运动员,抬起右脚,带球射门,“球进了,球进了!”我放声叫道,顿时,看台上响起了阵阵和欢呼声。下半场看得我眼花缭乱。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比赛时间到了,又补时的3分钟。就在这短短的3分钟之内,加拿大运动员凭借自己的熟练技术和比赛经验在关键时刻又进了一球,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在现场看比赛感觉就是不一样,振奋人心,并且,运动员们的拼博精神一直鼓舞着我。当梅西遇到曹操梅西,当今世界足坛屈指可数的顶级球星,而曹操则是三国时期各路诸侯中的佼佼者。当一位才华横溢的足球明星遇到一位千载难逢的伟大领袖,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呢?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辩论赛,其主题是“刘备和曹操谁更适合成为足球教练”。虽然,辩论赛最终未分出胜负,但从各方面来看,曹操似乎更胜一筹。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主教练,必须要具备两种能力:一是组织和领导能力,二是识别人才的能力。曹操却将着两种能力结合的天衣无缝。其中最具代表的例子就是官渡之战。当时袁绍集团在各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但是曹操还是率领他的将士们创造了奇迹,这足以证明他的组织领导能力。而在这之间袁绍的谋士徐攸因受到了排挤,投靠曹操。而曹操则不计前嫌接纳许攸,并以赤脚迎之。着足以证明了其识别人才的能力。曹操不仅识才而且爱才,也曾有过“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名句,表明其对人才的渴望。而梅西是一个能力超强的运动员,单赛季轰进40多球,其进攻能力可见一斑。梅西不仅个人进攻强,经常创造机会帮助队友得分。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球员定是曹操想得到的。梅西的球风和曹操战术风格可谓如出一辙。曹操集团是三国中唯一一直处于进攻状态的一方,而梅西则是一个进攻能力超强的前锋。并且在足球中进攻是最高境界最好的进攻就是防守。曹操不仅注重进攻而且行军速度奇快,梅西则是现今这个星球上速度最快的球员之一。并且梅西的性格也应受到曹操的喜爱。梅西为人低调,平易近人,而曹操对恃才放旷的人则是厌恶至极。像杨修、张松之类最终都没有好果子吃。梅西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当今绯闻满天下的时代却很少有负面新闻。曹丕是曹操的次子,其才华虽不及曹植,但仍得曹操的喜爱,并继承了曹操的事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曹丕负面的言论极少。若是曹操能成为阿根廷队的主教练,定会与梅西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带领阿根廷队走出困境,重现往日精彩。当然若梅西能成为三国时期曹操麾下的一员上将,驰骋沙场。那中国的历史定会改写。智勇双全的梅西可能成为取代吕布成为天下第一战将。而在曹操统一北方后,挥师南下之时。梅西定会用他的智慧解决曹军不善水战的问题,定会用其勇猛手刃关羽、张飞等人,帮助超越,永远的王者(身边球队的兴衰)由于作者的强烈要求,本文不作转载文章发出!半决赛,我们输了,我们真的是在做梦吗?1年前的一场淘汰赛我们离开了,败在了残酷的点球上,一年后,我们又以同样的方式输了,多么的相似,多么的无情,上一次是最后的3分钟,我们扳平比分,这一次我们则是在最后的一次进攻里获得重生.既然天意要让我们得到机会,为什么又要让我们在更加残酷的战斗中死去?今年的比赛对我来说更加难熬,是我的大意,成全了对手的领先,是我,害了大家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背负着沉重的压力,我曾经放弃,不止一次的仰天默默唉叹,同样的,我没有勇气上前面对那遥远的12码,同样的,我在心里队友,同样的,我们失败了.一天里,不断的想起,我漫不经心的一脚乌龙,不断的想起,队友们沮丧的表情,不断的想起,全队一次次努力无功而返时的着急,最难忘记,当最后一次进攻进球时,我抱着他情不自禁流下的眼泪.在关系着球队荣誉与回报的关键之战中,没有几个人能感受到进乌龙球的人有着怎样的心情,我实在无力扛起这无穷的压力,在它的摧残下,我也无力挽救球队,但我却真的可以做得更好,对于球队,前腰是组织的核心,在队伍中找不到合适的后腰时,前腰的位置就显的更加的重要,而我却没有做到我该做的,我没有传出致命的传球,也没有精彩的远射,却在防守中带给对手一份大礼,我知道,兄弟们并不会怨恨我,但我真的对不起大家,这种心情,真的很难受,很难受……我必须提到,2个人从挫折里让我学到了很多.在时间的流逝下,我总是容易放弃,总有一个人鼓励着我要坚持到比赛的最后一秒,我曾经笑他傻,但是今天的最后一秒,他真的进球了,挽救了我迷失的灵魂,我由衷的佩服他,那种领袖气质与永不言弃的精神是我一直无法学到的,没有人知道当时他的心中有着怎样的想法,没人能感受到身为前锋,他身上的压力,但他却能够挽救球队,这正是一名优秀队长的榜样,当他罚失了最后一个点球时,他就是最不幸的人,是他挽救球队,又输在了他的最后一脚,但他是坚强的,我毫不偏袒,他已成为我心目中的第一前锋.还有一个人是后防的领导者,他的话在我看来是严肃是权威,他的防守,也只有他的防守让我觉得很放心,难得的放心,他一反我们球队防守不凶狠的状况,可以有漂亮的铲断,可以有有力的头球,甚至有一点小动作,但有了他,我们的后防确实稳固多了,对于来球,他总是能处理得很好,一切理所当然,更让我佩服的是,不能说他完全不会犯下错误,只是他成熟,也没有人知道他身上的压力有多重,不论从控球、领导、把握对手的弱点来说都是无可挑剔的,他主动请求主罚第一个点球,却没有进,他一定很难受吧,但他回过头来只是从容的挥挥手表示歉意,不留给队友多余的压力,他是我心目中的第一后卫.我们不必理会一个人平时的样子,在最需要那个人的时候,他能挺身而出,他就是英雄!痛苦的回忆必须努力放下,其实我们根本不必悲伤,没有什么可以一帆风顺,沉湎于旧日的失败,明日鲜艳的就永不会开放.脑海中的回忆是年幼的我们在体育场中踢着并不正规的球赛,不必考虑结果,不必考虑失误,无忧无虑的比赛里,我们着,清风抚慰着我们细小的伤痕,在那儿,我们所向披靡,不论对手比我们大几岁,我们都能轻松取胜,6年级以后我们分开了,但友谊仍珍藏在我们每个人心底,只要世界上还有一片绿草,我们的友谊就不会消失.当我们重新组队,仍然的强大,仍然的团结,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能战胜,我们不惧怕任何对手,再难以战胜的队伍到最后我们也能连胜多场,如今我们又遇到了困难,坚信,我们之间的友谊与团结一定能够帮助我们克服,没有哪一只球队是从小学开始建立,没有哪一只球队队友间的感情能比得上我们,这才是球场上最珍贵的,我们可以得到足球带来的乐趣,足球带来的友谊.我们还有机会,明年的今天,我们将要把握高三前的最后机会,获得一次真正属于我们的11人制冠军,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有着这样的实力,我们更有着从小在一起长大的绝对优势,挫折不能击败我们,一年的时间里我们会努力的备战,完善每个人,每一个位置.明年的这个季节,对我们将是收获的季节,王者将要归来.超越,永远的王者!自己的话:今年的冠军赛又要开始了,翻出去年的文章,给予他们以最大的鼓励和祝福!我相信,冠军,他们可以的'~普通话话题30篇1、我的学习生活2、我的业余生活3、我的假日生活4、我的朋友5、我尊敬的人6、我的成长之路7、我的愿望()8、我的家乡(或熟悉的地方)9、我喜爱的(或)10、我喜爱的职业11、我喜爱的文字(或其他艺术形式)12、的季节(天气)13、我喜欢的节日14、我喜欢的明星(或其他知名人士)15、我喜爱的书刊16、我知道的风俗17、我所在的集体18、我向往的地方19、我和体育20、谈谈服饰21、谈谈科技发展和社会生活22、谈谈美食23、谈谈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24、谈谈个人修养25、谈谈那环境保护的认识26、谈谈卫生与健康27、童年的回忆28、难忘的旅行29、学习普通话的体会30、购物(消费)的感受适用题目 1、 我的学习生活2、我的业余生活抛开书山题海重压的学习生活,我在读书之余喜欢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譬如给朋友写写信,与他们谈谈生活的苦与乐,特别是当我有什么烦恼闷闷不乐时,写信便是我最乐于去做的事情了,把一切不快乐的事情都罗列在信上,这样等到写完一封信,一切的烦恼,也烟消云散了。当然,像这样的信,大多数都不会寄出,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发泄罢了。如果条件允许呢,也喜欢与同学朋友出去散散心,但由于受条件限制,也只能去近一点的地方了。假日里,一顶帽,一辆自行车,三五个人,就可以快乐地玩上一整天!多好!平时除了喜欢写信,出去散心外,我还喜欢种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功劳全归于我!现在,远离家乡,上了师范,我也常想念我的花,每当给家里时,都不忘附上一句:记得帮我给花浇水。花呢,也给家人照料得很好!在这么多花中,我最喜欢的是太阳花。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入盆内,浇上一点水,保证花苗能活就可以,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太阳花结籽,不必收藏,它自己落在盆内的土壤中。冬去春来,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永不熄灭。还有那菊花,水仙花……它们也同样的美。写信、出去散心、都是我平时爱干的事,它们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乐趣,使我每天过得很充实,当然,除了这些,我也经常地看一些书,学一些在学校里所学不到的东西。这就是我的业余生活,简约而不简单!!适用题目28、难忘的旅行3、我的假日生活 8、我熟悉的地方18、我向往的地方提起难忘的旅行,在我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去年“五一”假期中的一次旅行。(一到节假日,我就会出去旅行,今年五一也是一样。)记得那是在去年的五月二日,我邀上几个好友,向望周山进发,带上野餐必需品。望周山是我们家周围最高的山。走在山路上,两侧开满了杜鹃花,不知是天然的,还是刻意种植的,都是那么的灿烂,使人心情顿时欢腾起来。那时山上旅游的人很多,好不容易找了一块空地,铺上桌布,享受着美食,天南地北地和好友们聊着,不时地迸发出笑声,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可能有人会问,这是极普通的野餐旅行,为什么是你最难忘的呢?当然用餐后的经历就不一般了。那天我们还算准备得很充足了,看了天气预报,还不放心地带了三把伞。但山中天气真是无法预测,中午的天空本是一片晴朗,但在我们享受美食和观赏了望周山美景后,天空突然乌云密布,我们有紧急下山的愿望,但望周山的险峻至今使我心有余悸。于是用三把伞把我们七个人撑起,等待着山和雨的怜悯。但似乎天漏了,不仅有风,更是雷电交加,使伞下的人无法抵挡风雨的洗礼。这时一个朋友机智地拿出中午用的桌布,鼓励我们顶在头上,周边用雨伞撑起,我们总算能一遮风雨了。说来有趣,山上有许多人都来不及撤离,就见到路上的人们顶雨一路狂奔。到了我们这小小的“雨中航母”前,不由分说的“请罪”了一声钻了进来。现在想来还一样有趣,虽然的望周山是一片洗礼后的天地,使人心旷神怡,但那次的经历始终难忘,当然还有愉悦的野餐、美丽的风景和那怒放的杜鹃花。(这就是我的假日生活,简简单单,却充(chong)满乐趣!)适用题目17、我所在的集体我所在的班集体是一个充满活力、团结互助、快乐的大家庭。我们班同学大多数来自农村,一样的装束,一样的朴素,一样的乡村风俗,使得我们在一起生活、学习相处得很融洽。没有高贵贫贱之分,有的只是平等,互助友爱。我们的班集体是团结的,学校每学期都分年级开展体育比赛活动。有蓝球赛,排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等。无论是哪项比赛,只要有我们班参加的,都会看到我们班男女同学在赛场旁观看,做拉拉队,队员们出来休息马上会有同学递给一杯矿。 递上擦汗的毛巾。正因为场外同学的团结一致,鼓舞了赛场里的队员们,每次比赛,我们班的男女队总会获得奖状。男同学还多次得了蓝球赛的冠军。当然,取得比赛的胜利,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队员们的球技,但如果不能团结一致,赛场内的队员们彼此矛盾,不互相配合,胜利的结果能得到吗?所以,班集团结的力量是巨大的,而我们班的团结友好是取得每次胜利的一个保障。团结、和谐、友爱的班集风气,还让每们同学的心里都感到踏实、温暖,哪位同学有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他(她)首先想到的是班集体,找同学们帮助共同解决。哪位同学有了困难首先向他(她)伸出支持之手的是我们自己班的同学,哪位同学的成绩落后了,班里的同学就组织大家帮他(她)把学习赶上。总之,我们班是一个充满活力团结、互爱、互助、温暖快乐大家庭。我爱我们的这个大集体。适用题目11、我喜欢的书刊 11、我喜爱的文学(或其他)艺术形式 14、我喜欢的明星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是属于我们的。”,琴的“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适用题目:13、我喜欢的季节(或天气)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有所长都有人爱。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季。有人说太冷,会冻伤人的心灵,有人说冬天太静,压抑人的心情,也有人说冬天太冷酷,扼制着生命的激情。那么我要说:请你用心去感受一下冬天,冬天也具有情趣和意趣,并非无聊与冷酷。她虽然冷,但却不乏热情;她虽然静,却不那么沉默;她虽然冷酷,却也少不了温馨。一种事物给人的感受总是多重性的,我看到了冬天的另。 当你看到冬季里那悄悄钻出的小草,当你看到冬季里傲然的腊梅,看到冬季里那玩雪溜冰的孩子们,你会觉得冬季给予了我们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她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奇妙。她会让你脱离尘世的一切烦恼,虽然少了一份姹紫嫣红。 她会让你静静地思考一些平时不愿思考的东西,虽然失去了一些灯红酒绿。她会让你去面对一些平日里不想面对的东西,虽然少了一份愉悦。冬天,是那么的美,那么的静。她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的生命来培养着你,滋润着你。她无时无刻不在向你倾诉着自己对生命的理解。 我敢保证只要你用心去感受,用心去倾听,你会越来越喜欢她。适用题目:13、我喜欢的节日 16、我知道的风俗中国的传统节日很多,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端午节、重阳节等等。我最喜欢的应当要数春节了。春节是中国最热闹的节日。到了这天,大家张灯结彩,互相祝福着来年的好运。我是个爱美的女孩,到了这天,我便可以穿上巴望了许久的漂亮衣服,然后和家人走访亲戚朋友。贴对联是每家都要做的事情,将大大的“福”字倒过来贴,就预示着福到了。到了晚上,到处一片炮烛声声,看着五彩缤纷的烟火和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花灯,心中也是一片灿烂。还有中央电视台大型春节联欢晚会,一家人围在电视机旁,嗑着瓜子,欣赏着精彩的节目,其乐融融。过春节也称,过了年便长大一岁了。新年新气象,大家都盼着来年有更好的兆头。我也喜欢过中秋节。我也是个谗嘴的丫头,各种馅做的月饼总是让我流口水,到了晚上,一轮又大又圆的皓月挂在空中,和家人坐在月下,品着月饼,谈论着总也说不腻的的故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适用题目:9、我喜欢的植物丹花是华丽和典雅的象征,正因为牡丹具有中华传统的特色,所以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把牡丹花誉为国花,它是花中之王,国色天香。被人们认为是“和平、幸福、富贵”的象征。牡丹花的叶子不大,在一株花中抽出一片片绿油油的叶,嫩嫩的,好似一碰就掉了。牡丹的花瓣也很美丽,一素正在怒放,一素正在包含待放。牡丹花的中间散发出一阵阵的清香,香味虽然没有玫瑰那么诱人,可是也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唐·皮日休的《牡丹》这么写到“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 难怪人们说牡丹是国色天香呢!牡丹花开得绚丽多姿,败也会败得很有风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牡丹花就将花瓣落尽,决不含半点留恋。我想,一生有过这样的辉煌和畅快足以,哪怕很短。它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为人处世之道,让我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cao)。我爱牡丹--爱这清淡典雅、生性倔强的花。适用题目:6、我的成长之路 5、我尊敬的人在我的成长的道路上,我的对我的影响最大!我的妈妈已经是40多岁的人了,她没读过几年书,和其他平凡的母亲一样,以最朴实的方式来教导着她的孩子。当我做错事的时候,母亲便会用她那明亮的双眼盯着我,使我不敢正视她,因为我明白,母亲这样看着我,是在告诉我下次别再犯同样的错误。啊!妈妈的眼睛是对我忠实的警告。当我失败的时候,是母亲以一双温暖的手将我从失败的魔掌中扶起来,鼓励我继续努力,不可灰心。所以,我做事不曾半途而废,也从不因失败而气馁过,因为母亲曾教我失败是成功之母。当我成功的时候,母亲便会教导我不可骄傲,要我再接再厉,以后要更加努力学习,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这样才能成为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所以我不曾为一点小成就而骄傲,因为母亲曾教我自满是成功的敌人。当临出门上学的时候,母亲总叮嘱我过马路要小心,上课不可心不在焉,学习要认真,母亲的教导是我一生的座右铭。我的妈妈虽然平凡,可是在我的成长的道路上,她却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让我健康茁壮(zhuo~zhuang)的成长!适用题目:10、我喜爱的职业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为什么呢?我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做教师的最大价值在于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其次当教师许多业余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运动、学习一些课外的知识等等!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嘛!我喜欢当教师的最大的原因是受我小学班主任的影响。她,犹如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没有一丝怨言!!她默默的奉献着,传授她所学到的,她所知到的任何能给我们的东西!她深深的感动了我,从那时起,我就暗暗下了决心,长大后当一名像她那样的教师!为了实现我当教师的心愿,我在学习上更加努力,在高考后我报了师范院校,并读了自己喜欢的汉语言系,这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事。因为我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我当教师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我的喜爱的职业就是教师,当一名教师无悔我的选择!我的童年生活每当看着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从我身边蹦蹦跳跳经过时,我总会想起童年那段美好的回忆。我的童年是快乐而又幸福。那时候的我和许多土生土长的一样,是那么的贪玩、调皮和捣蛋。捉迷藏、做家家、下河摸鱼虾。这些的可都是我们小孩最喜欢玩的事。我最喜欢下河捉鱼了,一有空,几个伙伴就向村边的那条小河奔去。大伙跑到河边时,连小裤管也顾不上挽起来,就争先恐后地纷纷跳进河里去了。水不深,我们下水后,就在水里跑来跑去,两个小脚丫拍打着水面,“扑通扑通”的,水花乱溅,我们乐得哈哈大笑,不久,原来清澈的水就被我们搞得浑浊不清了,甚至连水底的淤泥也翻上来了。这样一来,那些原本还在逍遥自在游玩的小鱼就被迫把头浮出水面呼吸,而我们呢?一看到那些小鱼就飞快地伸出小手把它们迅速地从水中捧起来,放进事先就准备好的盛有水的小塑料桶里。这些可怜却又可爱的鱼儿只能乖乖地待在桶里了!那条小河,简直是我童年的乐园。现在,虽然,属于我的童年已离我远去,但童年那段无忧无虑,快乐无比的日子在我记忆中将永不褪色。童年的往事,依旧散发着迷人的芬芳我和体育说实在的,我从小就不怎么喜欢体育。上学时,我各科成绩都不错。惟独我的体育成绩一直在及格线上挣扎。最不喜欢上的就是,偏偏学校提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口号。体育不及格还不能当三好学生。所以,我为此付出了很多辛苦。我不胖,体质也不算弱。但不知道为什么体育就不能达到优秀。我最怕跳远与长跑了,仰卧起坐相对而言好些,但也是指达标没问题而已。我真的是打心底里羡慕那些轻而易举在体育方面拿高分的人!我知道他们努力过,但我付出的也不比他们少,甚至还比他们还多,可是成效却微乎其微!尽管如此,体育还是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初一时我被老师选上参加排球比赛,记得那次比赛我们班还赢了呢!如果不是因为怕耽误学习,就继续练下去了。后来我迷上了羽毛球,还参加了课外羽毛球兴趣小组。一番折腾下来,还算小有成就,能打两下子了,现在我已经进了校排球队了。虽然体育也给我带来了不少苦恼,但我热衷于过程。其实我深深的知道,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什么都做不成。所以体育锻炼是很重要的。这就是我和体育,苦恼与快乐着。谈谈服装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穿着很时尚,服饰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变化多异,服饰也正所谓是与时俱进。现在我们想购买服饰而进商场后第一个感觉就是眼花缭乱,因为颜色各异款式新疑很适合现在年轻人,曾经人们的温饱是个问题时大家从不考虑服饰衣着打扮对他们来说是次要的,所以服饰上有补丁是很平常的事情,可现在不同了,年轻人讲究的是‘另类’是‘个性’。把‘补丁’看了一门艺术看成了一门个性把很好的衣服专门打上补丁你们说怪不怪呢?每个人都有个人的穿法因为每个人的气质都不同,看上去极为严肃这样他们应当穿得端庄才可适合、有的人看上去很温和、温柔这样他应当穿的典雅才适合随着人们的眼光服饰也是日新月异的变化着。随着时代服饰不断变化着服饰会还古吗?会变成什么样子谁也说不清楚!只有时间时代的前进才能证明服饰的变化,因为服饰是跟随时代更换的。科学与社会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科技已经深深的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尤其是从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手机、电脑那些昂贵的奢侈品步入寻常百姓家,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科技的发展让人类的生活更便利。有了手机,即使亲戚朋友在万里之外,仍可以听到,有了电脑,给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下面我以电脑这个科技产品与生活的关系。 电脑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电脑与生活关系也日益密切。电脑可以上网,网上的内容更是丰富多彩。每天我上来看新闻,看到最新的消息。利用电脑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所喜爱的书籍和文章。 利用电脑还可以发电子邮件,每到节日,我总是给朋友寄去贺卡,而我也总收到朋友发来的祝福,真是很高兴。 在聊天室里,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说自己想说的话,谈自己想谈的话题可以结交更多的朋友,了解他人的性格。在这里还可以看自己所喜爱的节目,这有利于可以放松身心,尽情享受着美好时光。 我还可以音乐网站里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在自己的文学论坛里与朋友交流,还可以把自己的作品发上论坛与朋友交流。 电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方便。总之,在我们生活中不能没有电脑。现代社会中,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在给人们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烦恼和忧虑。我们与电脑长时间亲密的接触,给面部,眼睛带来了辐射的伤害,所以我们在离开电脑后不可忘记仔细的清洁肌肤,做眼保健操。另外,我们要对网络上的内容取其精华,弃起糟粕,拒绝进那些不健康的网站!!让网络服务与我们的生活!!环保的认识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整个地球的一大危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受到了严峻挑战,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各种污染事故频频发生。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之一。但是现在,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随处可见:天空昏暗、空气污浊、污水横流、垃圾围城……,连远在冰天雪地的南极企鹅体内也发现DDT等农药残余,珠穆朗玛峰遍地狼藉?蓝天碧水已经成为许多人儿时的记忆和遥不可及的梦想。人类必须意识到,人的生存无不依赖于自然生态系统。人类文明与大自然的命运已紧密结合在一起,就如同心灵和躯体一样密不可分。今天,人类不能再以一个征服者的面目对自然发号施令,而必须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与和谐的调节者。从一个号令自然的主人,到一个善待自然的朋友,这是一次人类意识的深刻觉醒,也是一次人类角色的深刻转换。我们应该倡导一种保护自然、拯救自然的实践态度,今天,人类比任何时候都能领略到气候变化的威胁。如果人类再不行动,那么100年后,巨大的热浪将会席卷地球每一个角落,海洋中漂浮的冰山将有可能融化得无影无踪。保护自然,修复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应当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真能如此,新世纪的人们将会迎来新的希望,人类文明将会走向光辉的彼岸。适用题目:谈谈美食我是一个很爱吃女孩,对甜食可谓是情有独钟!像饼干、蛋糕、巧克力、糖果等等,都很喜欢吃。因为这一喜好同学们都叫我做饼干妹,我自己也为了纪念,将网名改为了糖糖。在网上,我结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还申(shen)请了一个zuowenku.net小时内送货上门。可是等了两天都没人来送货,等到第三天,我只好去杂货店买了箱可乐自己扛上楼来,并发了封电子邮件催问,同时后悔没在3.15 时投诉这骗人的网站。一个星期后,就在我几乎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只见对面站着一位西装笔挺、精瘦斯文、肩扛可乐的小伙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位送货员。一问才知,他是购物网站的技术总监,因近来没拉到风险投资,经费紧张,网站的各级领导每周都要送一天货。我喝着这来之不易的可乐,浮想联翩,但可乐的味道和杂货店买的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唉,网上购物也没见的有多好嘛qiouxin贝克汉姆出生在伦敦东区,父亲爱德华是一名厨师,母亲桑德拉·韦斯特是一名美容师(小贝的时尚感也许来源于此)。贝克汉姆的祖父是犹太人,他也有一点犹太血统,另外他在首部自传中曾称,自己受犹太教的影响很深。家在伦敦,但贝克汉姆一家是曼联球迷,常跟随红魔去客场。小时候的贝克汉姆是个出色的越野跑选手,曾得过Essex越野跑大赛的冠军,不过他的主要兴趣还是足球。小时候,贝克汉姆参加了博比·查尔顿的足球学校,因表现出色,还赢得了一次去巴塞罗那参加训练课的机会。在自传中,小贝回忆,自己在1986年曼联同西汉姆的比赛中,曾担任过球童,他记得自己捡起球扔回给布赖恩·罗布森,当时,恐怕没人想到这个小孩未来会是怎样。曼联92一代1989年,13岁的贝克汉姆与曼联签订了一份学童合约,1991年转为训练生,不过1年后就正式成为红魔的职业球员。在刚出道时,贝克汉姆身披24号球衣,踢右后卫,俊朗的外表和一脚出色的传中给人印象颇深。1992年,贝克汉姆、吉格斯、内维尔兄弟、斯科尔斯、巴特等人一道,为曼联夺取了青年足总杯的冠军,这就是后来名动天下的“曼联92一代”。94-95赛季,弗格森着手大换血,贝克汉姆等进入曼联一队。95年足总杯决赛,坎通纳对利物浦攻入著名的凌空致胜球,传中的人就是小贝。1996年8月,贝克汉姆在同温布尔登的比赛中打入中场吊射,可谓“一球成名”,这个球在2003年还被评为英超10年最佳进球。之后,贝克汉姆进入了惊人的窜红期,加上曼联雄霸英超以及在1999年的三冠王辉煌,他也一举成为了世界上最具人气的足球选手。飞鞋与皇马日,曼联在足总杯中被阿森纳淘汰,弗格森赛后在更衣室内一脚踢起一只球鞋,击破了贝克汉姆的眉骨,因辣妹而起的师徒矛盾总爆发。4个月后,贝克汉姆转会皇马,结束了10年的红魔之缘。加盟皇马后,贝克汉姆完成了转型,从一名纯粹的右前卫变为中前卫。如今,曾经的万人迷似乎已经逐渐走下神坛,曾经的黄金右脚和致命弧线似乎已经没那么突出了,实际上这是由于今天的贝克汉姆变得更全面了。贝克汉姆的右脚曾经独步天下,他在右翼的长距离传球集隐蔽性、准确性、攻击性和观赏性于一身,对于对手是一种打击,而对于队友却是一份。自从转会皇马后,贝克汉姆的常常被安排到后腰的位置,他的“一招鲜”显得有些不够用了,他也在着力锻炼自己左右脚的平衡,中路突破分球的能力也有很大提高。同时,贝克汉姆更加积极地参与防守,常常能在场上看到他凶狠的铲抢,良好的卡位意识和出色的技术让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中场组织者。贝克汉姆出神入化的任意球技术也没有荒废,甚至更加炉火纯青,倒是他的点球成了定时炸弹,也成了人们非议他的焦点。英格兰的是非成败贝克汉姆的国家队生涯看似顺利,其实暗藏沟壑。1996年,这名青年才俊就被招入国家队,1998年,他作为希望之星参加了法国世界杯,小组赛中精彩绝伦的任意球同1/8决赛中对阿根廷的红牌形成鲜明的对比,赛后贝克汉姆成了英格兰的国家公敌,其实他只是做了英格兰队的替罪羔羊。1999年帮助曼联取得三冠王又让他重回世界之巅,2000年底他成为英格兰国家队队长。2001年的世界杯预选赛再次成就了贝克汉姆,最后一战同希腊队比赛的最后一刻,贝克汉姆任意球破网,尽管他罚了6次,不过,只要有那一个球就够了,他只手挽救了处在附加赛边缘的英格兰队,韩日世界杯,贝克汉姆的表现可圈可点,对阿根廷罚中点球完成复仇,却和英格兰队共同被巴西队挡在了四强门外。2004年的欧洲杯再次跟贝克汉姆开起了玩笑,在和葡萄牙队的点球大战中,英格兰队长第一个出场就放了高射炮,球队随后遭到淘汰。球场上的贝克汉姆绝对是优秀的球员,但很多人都认为他在时尚界的人气帮助了他的足球生涯,也许在2006年的世界杯上率领英格兰队获得冠军才能为自己正名吧。2006年,在八分之一决赛中,贝氏弯刀救了整个英格兰。但在四分之一决赛中,英格兰队又输给了葡萄牙队,贝克汉姆因为腹痛,下了场,看着队伍离开世界杯。坐在椅子上捂脸痛哭的样子也永远留在了人们心里。关于爱情贝克汉姆与妻子维多利亚 那年,23岁的维多利亚和22岁的贝克汉姆的恋情可以说是传奇式的罗曼蒂克。他们俩在1997年4月份相识前,贝克汉姆只是偶尔看贝克汉姆出生在伦敦东区,父亲爱德华是一名厨师,母亲桑德拉·韦斯特是一名美容师(小贝的时尚感也许来源于此)。贝克汉姆的祖父是犹太人,他也有一点犹太血统,另外他在首部自传中曾称,自己受犹太教的影响很深。家在伦敦,但贝克汉姆一家是曼联球迷,常跟随红魔去客场。小时候的贝克汉姆是个出色的越野跑选手,曾得过Essex越野跑大赛的冠军,不过他的主要兴趣还是足球。小时候,贝克汉姆参加了博比·查尔顿的足球学校,因表现出色,还赢得了一次去巴塞罗那参加训练课的机会。在自传中,小贝回忆,自己在1986年曼联同西汉姆的比赛中,曾担任过球童,他记得自己捡起球扔回给布赖恩·罗布森,当时,恐怕没人想到这个小孩未来会是怎样。曼联92一代1989年,13岁的贝克汉姆与曼联签订了一份学童合约,1991年转为训练生,不过1年后就正式成为红魔的职业球员。在刚出道时,贝克汉姆身披24号球衣,踢右后卫,俊朗的外表和一脚出色的传中给人印象颇深。1992年,贝克汉姆、吉格斯、内维尔兄弟、斯科尔斯、巴特等人一道,为曼联夺取了青年足总杯的冠军,这就是后来名动天下的“曼联92一代”。94-95赛季,弗格森着手大换血,贝克汉姆等进入曼联一队。95年足总杯决赛,坎通纳对利物浦攻入著名的凌空致胜球,传中的人就是小贝。1996年8月,贝克汉姆在同温布尔登的比赛中打入中场吊射,可谓“一球成名”,这个球在2003年还被评为英超10年最佳进球。之后,贝克汉姆进入了惊人的窜红期,加上曼联雄霸英超以及在1999年的三冠王辉煌,他也一举成为了世界上最具人气的足球选手。飞鞋与皇马日,曼联在足总杯中被阿森纳淘汰,弗格森赛后在更衣室内一脚踢起一只球鞋,击破了贝克汉姆的眉骨,因辣妹而起的师徒矛盾总爆发。4个月后,贝克汉姆转会皇马,结束了10年的红魔之缘。加盟皇马后,贝克汉姆完成了转型,从一名纯粹的右前卫变为中前卫。如今,曾经的万人迷似乎已经逐渐走下神坛,曾经的黄金右脚和致命弧线似乎已经没那么突出了,实际上这是由于今天的贝克汉姆变得更全面了。贝克汉姆的右脚曾经独步天下,他在右翼的长距离传球集隐蔽性、准确性、攻击性和观赏性于一身,对于对手是一种打击,而对于队友却是一份礼物。自从转会皇马后,贝克汉姆的常常被安排到后腰的位置,他的“一招鲜”显得有些不够用了,他也在着力锻炼自己左右脚的平衡,中路突破分球的能力也有很大提高。同时,贝克汉姆更加积极地参与防守,常常能在场上看到他凶狠的铲抢,良好的卡位意识和出色的技术让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中场组织者。贝克汉姆出神入化的任意球技术也没有荒废,甚至更加炉火纯青,倒是他的点球成了定时炸弹,也成了人们非议他的焦点。英格兰的是非成败贝克汉姆的国家队生涯看似顺利,其实暗藏沟壑。1996年,这名青年才俊就被招入国家队,1998年,他作为希望之星参加了法国世界杯,小组赛中精彩绝伦的任意球同1/8决赛中对阿根廷的红牌形成鲜明的对比,赛后贝克汉姆成了英格兰的国家公敌,其实他只是做了英格兰队的替罪羔羊。1999年帮助曼联取得三冠王又让他重回世界之巅,2000年底他成为英格兰国家队队长。2001年的世界杯预选赛再次成就了贝克汉姆,最后一战同希腊队比赛的最后一刻,贝克汉姆任意球破网,尽管他罚了6次,不过,只要有那一个球就够了,他只手挽救了处在附加赛边缘的英格兰队,韩日世界杯,贝克汉姆的表现可圈可点,对阿根廷罚中点球完成复仇,却和英格兰队共同被巴西队挡在了四强门外。2004年的欧洲杯再次跟贝克汉姆开起了玩笑,在和葡萄牙队的点球大战中,英格兰队长第一个出场就放了高射炮,球队随后遭到淘汰。球场上的贝克汉姆绝对是优秀的球员,但很多人都认为他在时尚界的人气帮助了他的足球生涯,也许在2006年的世界杯上率领英格兰队获得冠军才能为自己正名吧。2006年,在八分之一决赛中,贝氏弯刀救了整个英格兰。但在四分之一决赛中,英格兰队又输给了葡萄牙队,贝克汉姆因为腹痛,下了场,看着队伍离开世界杯。坐在椅子上捂脸痛哭的样子也永远留在了人们心里。关于爱情贝克汉姆与妻子维多利亚 那年,23岁的维多利亚和22岁的贝克汉姆的恋情可以说是传奇式的罗曼蒂克。他们俩在1997年4月份相识前,贝克汉姆只是偶尔看贝克汉姆出生在伦敦东区,父亲爱德华是一名厨师,母亲桑德拉·韦斯特是一名美容师(小贝的时尚感也许来源于此)。贝克汉姆的祖父是犹太人,他也有一点犹太血统,另外他在首部自传中曾称,自己受犹太教的影响很深。家在伦敦,但贝克汉姆一家是曼联球迷,常跟随红魔去客场。小时候的贝克汉姆是个出色的越野跑选手,曾得过Essex越野跑大赛的冠军,不过他的主要兴趣还是足球。小时候,贝克汉姆参加了博比·查尔顿的足球学校,因表现出色,还赢得了一次去巴塞罗那参加训练课的机会。在自传中,小贝回忆,自己在1986年曼联同西汉姆的比赛中,曾担任过球童,他记得自己捡起球扔回给布赖恩·罗布森,当时,恐怕没人想到这个小孩未来会是怎样。曼联92一代1989年,13岁的贝克汉姆与曼联签订了一份学童合约,1991年转为训练生,不过1年后就正式成为红魔的职业球员。在刚出道时,贝克汉姆身披24号球衣,踢右后卫,俊朗的外表和一脚出色的传中给人印象颇深。1992年,贝克汉姆、吉格斯、内维尔兄弟、斯科尔斯、巴特等人一道,为曼联夺取了青年足总杯的冠军,这就是后来名动天下的“曼联92一代”。94-95赛季,弗格森着手大换血,贝克汉姆等进入曼联一队。95年足总杯决赛,坎通纳对利物浦攻入著名的凌空致胜球,传中的人就是小贝。1996年8月,贝克汉姆在同温布尔登的比赛中打入中场吊射,可谓“一球成名”,这个球在2003年还被评为英超10年最佳进球。之后,贝克汉姆进入了惊人的窜红期,加上曼联雄霸英超以及在1999年的三冠王辉煌,他也一举成为了世界上最具人气的足球选手。飞鞋与皇马日,曼联在足总杯中被阿森纳淘汰,弗格森赛后在更衣室内一脚踢起一只球鞋,击破了贝克汉姆的眉骨,因辣妹而起的师徒矛盾总爆发。4个月后,贝克汉姆转会皇马,结束了10年的红魔之缘。加盟皇马后,贝克汉姆完成了转型,从一名纯粹的右前卫变为中前卫。如今,曾经的万人迷似乎已经逐渐走下神坛,曾经的黄金右脚和致命弧线似乎已经没那么突出了,实际上这是由于今天的贝克汉姆变得更全面了。贝克汉姆的右脚曾经独步天下,他在右翼的长距离传球集隐蔽性、准确性、攻击性和观赏性于一身,对于对手是一种打击,而对于队友却是一份礼物。自从转会皇马后,贝克汉姆的常常被安排到后腰的位置,他的“一招鲜”显得有些不够用了,他也在着力锻炼自己左右脚的平衡,中路突破分球的能力也有很大提高。同时,贝克汉姆更加积极地参与防守,常常能在场上看到他凶狠的铲抢,良好的卡位意识和出色的技术让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中场组织者。贝克汉姆出神入化的任意球技术也没有荒废,甚至更加炉火纯青,倒是他的点球成了定时炸弹,也成了人们非议他的焦点。英格兰的是非成败贝克汉姆的国家队生涯看似顺利,其实暗藏沟壑。1996年,这名青年才俊就被招入国家队,1998年,他作为希望之星参加了法国世界杯,小组赛中精彩绝伦的任意球同1/8决赛中对阿根廷的红牌形成鲜明的对比,赛后贝克汉姆成了英格兰的国家公敌,其实他只是做了英格兰队的替罪羔羊。1999年帮助曼联取得三冠王又让他重回世界之巅,2000年底他成为英格兰国家队队长。2001年的世界杯预选赛再次成就了贝克汉姆,最后一战同希腊队比赛的最后一刻,贝克汉姆任意球破网,尽管他罚了6次,不过,只要有那一个球就够了,他只手挽救了处在附加赛边缘的英格兰队,韩日世界杯,贝克汉姆的表现可圈可点,对阿根廷罚中点球完成复仇,却和英格兰队共同被巴西队挡在了四强门外。2004年的欧洲杯再次跟贝克汉姆开起了玩笑,在和葡萄牙队的点球大战中,英格兰队长第一个出场就放了高射炮,球队随后遭到淘汰。球场上的贝克汉姆绝对是优秀的球员,但很多人都认为他在时尚界的人气帮助了他的足球生涯,也许在2006年的世界杯上率领英格兰队获得冠军才能为自己正名吧。2006年,在八分之一决赛中,贝氏弯刀救了整个英格兰。但在四分之一决赛中,英格兰队又输给了葡萄牙队,贝克汉姆因为腹痛,下了场,看着队伍离开世界杯。坐在椅子上捂脸痛哭的样子也永远留在了人们心里。关于爱情贝克汉姆与妻子维多利亚 那年,23岁的维多利亚和22岁的贝克汉姆的恋情可以说是传奇式的罗曼蒂克。他们俩在1997年4月份相识前,贝克汉姆只是偶尔看贝克汉姆出生在伦敦东区,父亲爱德华是一名厨师,母亲桑德拉·韦斯特是一名美容师(小贝的时尚感也许来源于此)。贝克汉姆的祖父是犹太人,他也有一点犹太血统,另外他在首部自传中曾称,自己受犹太教的影响很深。家在伦敦,但贝克汉姆一家是曼联球迷,常跟随红魔去客场。小时候的贝克汉姆是个出色的越野跑选手,曾得过Essex越野跑大赛的冠军,不过他的主要兴趣还是足球。小时候,贝克汉姆参加了博比·查尔顿的足球学校,因表现出色,还赢得了一次去巴塞罗那参加训练课的机会。在自传中,小贝回忆,自己在1986年曼联同西汉姆的比赛中,曾担任过球童,他记得自己捡起球扔回给布赖恩·罗布森,当时,恐怕没人想到这个小孩未来会是怎样。曼联92一代1989年,13岁的贝克汉姆与曼联签订了一份学童合约,1991年转为训练生,不过1年后就正式成为红魔的职业球员。在刚出道时,贝克汉姆身披24号球衣,踢右后卫,俊朗的外表和一脚出色的传中给人印象颇深。1992年,贝克汉姆、吉格斯、内维尔兄弟、斯科尔斯、巴特等人一道,为曼联夺取了青年足总杯的冠军,这就是后来名动天下的“曼联92一代”。94-95赛季,弗格森着手大换血,贝克汉姆等进入曼联一队。95年足总杯决赛,坎通纳对利物浦攻入著名的凌空致胜球,传中的人就是小贝。1996年8月,贝克汉姆在同温布尔登的比赛中打入中场吊射,可谓“一球成名”,这个球在2003年还被评为英超10年最佳进球。之后,贝克汉姆进入了惊人的窜红期,加上曼联雄霸英超以及在1999年的三冠王辉煌,他也一举成为了世界上最具人气的足球选手。飞鞋与皇马日,曼联在足总杯中被阿森纳淘汰,弗格森赛后在更衣室内一脚踢起一只球鞋,击破了贝克汉姆的眉骨,因辣妹而起的师徒矛盾总爆发。4个月后,贝克汉姆转会皇马,结束了10年的红魔之缘。加盟皇马后,贝克汉姆完成了转型,从一名纯粹的右前卫变为中前卫。如今,曾经的万人迷似乎已经逐渐走下神坛,曾经的黄金右脚和致命弧线似乎已经没那么突出了,实际上这是由于今天的贝克汉姆变得更全面了。贝克汉姆的右脚曾经独步天下,他在右翼的长距离传球集隐蔽性、准确性、攻击性和观赏性于一身,对于对手是一种打击,而对于队友却是一份礼物。自从转会皇马后,贝克汉姆的常常被安排到后腰的位置,他的“一招鲜”显得有些不够用了,他也在着力锻炼自己左右脚的平衡,中路突破分球的能力也有很大提高。同时,贝克汉姆更加积极地参与防守,常常能在场上看到他凶狠的铲抢,良好的卡位意识和出色的技术让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中场组织者。贝克汉姆出神入化的任意球技术也没有荒废,甚至更加炉火纯青,倒是他的点球成了定时炸弹,也成了人们非议他的焦点。英格兰的是非成败贝克汉姆的国家队生涯看似顺利,其实暗藏沟壑。1996年,这名青年才俊就被招入国家队,1998年,他作为希望之星参加了法国世界杯,小组赛中精彩绝伦的任意球同1/8决赛中对阿根廷的红牌形成鲜明的对比,赛后贝克汉姆成了英格兰的国家公敌,其实他只是做了英格兰队的替罪羔羊。1999年帮助曼联取得三冠王又让他重回世界之巅,2000年底他成为英格兰国家队队长。2001年的世界杯预选赛再次成就了贝克汉姆,最后一战同希腊队比赛的最后一刻,贝克汉姆任意球破网,尽管他罚了6次,不过,只要有那一个球就够了,他只手挽救了处在附加赛边缘的英格兰队,韩日世界杯,贝克汉姆的表现可圈可点,对阿根廷罚中点球完成复仇,却和英格兰队共同被巴西队挡在了四强门外。2004年的欧洲杯再次跟贝克汉姆开起了玩笑,在和葡萄牙队的点球大战中,英格兰队长第一个出场就放了高射炮,球队随后遭到淘汰。球场上的贝克汉姆绝对是优秀的球员,但很多人都认为他在时尚界的人气帮助了他的足球生涯,也许在2006年的世界杯上率领英格兰队获得冠军才能为自己正名吧。2006年,在八分之一决赛中,贝氏弯刀救了整个英格兰。但在四分之一决赛中,英格兰队又输给了葡萄牙队,贝克汉姆因为腹痛,下了场,看着队伍离开世界杯。坐在椅子上捂脸痛哭的样子也永远留在了人们心里。关于爱情贝克汉姆与妻子维多利亚 那年,23岁的维多利亚和22岁的贝克汉姆的恋情可以说是传奇式的罗曼蒂克。他们俩在1997年4月份相识前,贝克汉姆只是偶尔看贝克汉姆出生在伦敦东区,父亲爱德华是一名厨师,母亲桑德拉·韦斯特是一名美容师(小贝的时尚感也许来源于此)。贝克汉姆的祖父是犹太人,他也有一点犹太血统,另外他在首部自传中曾称,自己受犹太教的影响很深。家在伦敦,但贝克汉姆一家是曼联球迷,常跟随红魔去客场。小时候的贝克汉姆是个出色的越野跑选手,曾得过Essex越野跑大赛的冠军,不过他的主要兴趣还是足球。小时候,贝克汉姆参加了博比·查尔顿的足球学校,因表现出色,还赢得了一次去巴塞罗那参加训练课的机会。在自传中,小贝回忆,自己在1986年曼联同西汉姆的比赛中,曾担任过球童,他记得自己捡起球扔回给布赖恩·罗布森,当时,恐怕没人想到这个小孩未来会是怎样。曼联92一代1989年,13岁的贝克汉姆与曼联签订了一份学童合约,1991年转为训练生,不过1年后就正式成为红魔的职业球员。在刚出道时,贝克汉姆身披24号球衣,踢右后卫,俊朗的外表和一脚出色的传中给人印象颇深。1992年,贝克汉姆、吉格斯、内维尔兄弟、斯科尔斯、巴特等人一道,为曼联夺取了青年足总杯的冠军,这就是后来名动天下的“曼联92一代”。94-95赛季,弗格森着手大换血,贝克汉姆等进入曼联一队。95年足总杯决赛,坎通纳对利物浦攻入著名的凌空致胜球,传中的人就是小贝。1996年8月,贝克汉姆在同温布尔登的比赛中打入中场吊射,可谓“一球成名”,这个球在2003年还被评为英超10年最佳进球。之后,贝克汉姆进入了惊人的窜红期,加上曼联雄霸英超以及在1999年的三冠王辉煌,他也一举成为了世界上最具人气的足球选手。飞鞋与皇马日,曼联在足总杯中被阿森纳淘汰,弗格森赛后在更衣室内一脚踢起一只球鞋,击破了贝克汉姆的眉骨,因辣妹而起的师徒矛盾总爆发。4个月后,贝克汉姆转会皇马,结束了10年的红魔之缘。加盟皇马后,贝克汉姆完成了转型,从一名纯粹的右前卫变为中前卫。如今,曾经的万人迷似乎已经逐渐走下神坛,曾经的黄金右脚和致命弧线似乎已经没那么突出了,实际上这是由于今天的贝克汉姆变得更全面了。贝克汉姆的右脚曾经独步天下,他在右翼的长距离传球集隐蔽性、准确性、攻击性和观赏性于一身,对于对手是一种打击,而对于队友却是一份礼物。自从转会皇马后,贝克汉姆的常常被安排到后腰的位置,他的“一招鲜”显得有些不够用了,他也在着力锻炼自己左右脚的平衡,中路突破分球的能力也有很大提高。同时,贝克汉姆更加积极地参与防守,常常能在场上看到他凶狠的铲抢,良好的卡位意识和出色的技术让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中场组织者。贝克汉姆出神入化的任意球技术也没有荒废,甚至更加炉火纯青,倒是他的点球成了定时炸弹,也成了人们非议他的焦点。英格兰的是非成败贝克汉姆的国家队生涯看似顺利,其实暗藏沟壑。1996年,这名青年才俊就被招入国家队,1998年,他作为希望之星参加了法国世界杯,小组赛中精彩绝伦的任意球同1/8决赛中对阿根廷的红牌形成鲜明的对比,赛后贝克汉姆成了英格兰的国家公敌,其实他只是做了英格兰队的替罪羔羊。1999年帮助曼联取得三冠王又让他重回世界之巅,2000年底他成为英格兰国家队队长。2001年的世界杯预选赛再次成就了贝克汉姆,最后一战同希腊队比赛的最后一刻,贝克汉姆任意球破网,尽管他罚了6次,不过,只要有那一个球就够了,他只手挽救了处在附加赛边缘的英格兰队,韩日世界杯,贝克汉姆的表现可圈可点,对阿根廷罚中点球完成复仇,却和英格兰队共同被巴西队挡在了四强门外。2004年的欧洲杯再次跟贝克汉姆开起了玩笑,在和葡萄牙队的点球大战中,英格兰队长第一个出场就放了高射炮,球队随后遭到淘汰。球场上的贝克汉姆绝对是优秀的球员,但很多人都认为他在时尚界的人气帮助了他的足球生涯,也许在2006年的世界杯上率领英格兰队获得冠军才能为自己正名吧。2006年,在八分之一决赛中,贝氏弯刀救了整个英格兰。但在四分之一决赛中,英格兰队又输给了葡萄牙队,贝克汉姆因为腹痛,下了场,看着队伍离开世界杯。坐在椅子上捂脸痛哭的样子也永远留在了人们心里。关于爱情贝克汉姆与妻子维多利亚 那年,23岁的维多利亚和22岁的贝克汉姆的恋情可以说是传奇式的罗曼蒂克。他们俩在1997年4月份相识前,贝克汉姆只是偶尔看贝克汉姆出生在伦敦东区,父亲爱德华是一名厨师,母亲桑德拉·韦斯特是一名美容师(小贝的时尚感也许来源于此)。贝克汉姆的祖父是犹太人,他也有一点犹太血统,另外他在首部自传中曾称,自己受犹太教的影响很深。家在伦敦,但贝克汉姆一家是曼联球迷,常跟随红魔去客场。小时候的贝克汉姆是个出色的越野跑选手,曾得过Essex越野跑大赛的冠军,不过他的主要兴趣还是足球。小时候,贝克汉姆参加了博比·查尔顿的足球学校,因表现出色,还赢得了一次去巴塞罗那参加训练课的机会。在自传中,小贝回忆,自己在1986年曼联同西汉姆的比赛中,曾担任过球童,他记得自己捡起球扔回给布赖恩·罗布森,当时,恐怕没人想到这个小孩未来会是怎样。曼联92一代1989年,13岁的贝克汉姆与曼联签订了一份学童合约,1991年转为训练生,不过1年后就正式成为红魔的职业球员。在刚出道时,贝克汉姆身披24号球衣,踢右后卫,俊朗的外表和一脚出色的传中给人印象颇深。1992年,贝克汉姆、吉格斯、内维尔兄弟、斯科尔斯、巴特等人一道,为曼联夺取了青年足总杯的冠军,这就是后来名动天下的“曼联92一代”。94-95赛季,弗格森着手大换血,贝克汉姆等进入曼联一队。95年足总杯决赛,坎通纳对利物浦攻入著名的凌空致胜球,传中的人就是小贝。1996年8月,贝克汉姆在同温布尔登的比赛中打入中场吊射,可谓“一球成名”,这个球在2003年还被评为英超10年最佳进球。之后,贝克汉姆进入了惊人的窜红期,加上曼联雄霸英超以及在1999年的三冠王辉煌,他也一举成为了世界上最具人气的足球选手。飞鞋与皇马日,曼联在足总杯中被阿森纳淘汰,弗格森赛后在更衣室内一脚踢起一只球鞋,击破了贝克汉姆的眉骨,因辣妹而起的师徒矛盾总爆发。4个月后,贝克汉姆转会皇马,结束了10年的红魔之缘。加盟皇马后,贝克汉姆完成了转型,从一名纯粹的右前卫变为中前卫。如今,曾经的万人迷似乎已经逐渐走下神坛,曾经的黄金右脚和致命弧线似乎已经没那么突出了,实际上这是由于今天的贝克汉姆变得更全面了。贝克汉姆的右脚曾经独步天下,他在右翼的长距离传球集隐蔽性、准确性、攻击性和观赏性于一身,对于对手是一种打击,而对于队友却是一份礼物。自从转会皇马后,贝克汉姆的常常被安排到后腰的位置,他的“一招鲜”显得有些不够用了,他也在着力锻炼自己左右脚的平衡,中路突破分球的能力也有很大提高。同时,贝克汉姆更加积极地参与防守,常常能在场上看到他凶狠的铲抢,良好的卡位意识和出色的技术让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中场组织者。贝克汉姆出神入化的任意球技术也没有荒废,甚至更加炉火纯青,倒是他的点球成了定时炸弹,也成了人们非议他的焦点。英格兰的是非成败贝克汉姆的国家队生涯看似顺利,其实暗藏沟壑。1996年,这名青年才俊就被招入国家队,1998年,他作为希望之星参加了法国世界杯,小组赛中精彩绝伦的任意球同1/8决赛中对阿根廷的红牌形成鲜明的对比,赛后贝克汉姆成了英格兰的国家公敌,其实他只是做了英格兰队的替罪羔羊。1999年帮助曼联取得三冠王又让他重回世界之巅,2000年底他成为英格兰国家队队长。2001年的世界杯预选赛再次成就了贝克汉姆,最后一战同希腊队比赛的最后一刻,贝克汉姆任意球破网,尽管他罚了6次,不过,只要有那一个球就够了,他只手挽救了处在附加赛边缘的英格兰队,韩日世界杯,贝克汉姆的表现可圈可点,对阿根廷罚中点球完成复仇,却和英格兰队共同被巴西队挡在了四强门外。2004年的欧洲杯再次跟贝克汉姆开起了玩笑,在和葡萄牙队的点球大战中,英格兰队长第一个出场就放了高射炮,球队随后遭到淘汰。球场上的贝克汉姆绝对是优秀的球员,但很多人都认为他在时尚界的人气帮助了他的足球生涯,也许在2006年的世界杯上率领英格兰队获得冠军才能为自己正名吧。2006年,在八分之一决赛中,贝氏弯刀救了整个英格兰。但在四分之一决赛中,英格兰队又输给了葡萄牙队,贝克汉姆因为腹痛,下了场,看着队伍离开世界杯。坐在椅子上捂脸痛哭的样子也永远留在了人们心里。关于爱情贝克汉姆与妻子维多利亚 那年,23岁的维多利亚和22岁的贝克汉姆的恋情可以说是传奇式的罗曼蒂克。他们俩在1997年4月份相识前,贝克汉姆只是偶尔看贝克汉姆出生在伦敦东区,父亲爱德华是一名厨师,母亲桑德拉·韦斯特是一名美容师(小贝的时尚感也许来源于此)。贝克汉姆的祖父是犹太人,他也有一点犹太血统,另外他在首部自传中曾称,自己受犹太教的影响很深。家在伦敦,但贝克汉姆一家是曼联球迷,常跟随红魔去客场。小时候的贝克汉姆是个出色的越野跑选手,曾得过Essex越野跑大赛的冠军,不过他的主要兴趣还是足球。小时候,贝克汉姆参加了博比·查尔顿的足球学校,因表现出色,还赢得了一次去巴塞罗那参加训练课的机会。在自传中,小贝回忆,自己在1986年曼联同西汉姆的比赛中,曾担任过球童,他记得自己捡起球扔回给布赖恩·罗布森,当时,恐怕没人想到这个小孩未来会是怎样。曼联92一代1989年,13岁的贝克汉姆与曼联签订了一份学童合约,1991年转为训练生,不过1年后就正式成为红魔的职业球员。在刚出道时,贝克汉姆身披24号球衣,踢右后卫,俊朗的外表和一脚出色的传中给人印象颇深。1992年,贝克汉姆、吉格斯、内维尔兄弟、斯科尔斯、巴特等人一道,为曼联夺取了青年足总杯的冠军,这就是后来名动天下的“曼联92一代”。94-95赛季,弗格森着手大换血,贝克汉姆等进入曼联一队。95年足总杯决赛,坎通纳对利物浦攻入著名的凌空致胜球,传中的人就是小贝。1996年8月,贝克汉姆在同温布尔登的比赛中打入中场吊射,可谓“一球成名”,这个球在2003年还被评为英超10年最佳进球。之后,贝克汉姆进入了惊人的窜红期,加上曼联雄霸英超以及在1999年的三冠王辉煌,他也一举成为了世界上最具人气的足球选手。飞鞋与皇马日,曼联在足总杯中被阿森纳淘汰,弗格森赛后在更衣室内一脚踢起一只球鞋,击破了贝克汉姆的眉骨,因辣妹而起的师徒矛盾总爆发。4个月后,贝克汉姆转会皇马,结束了10年的红魔之缘。加盟皇马后,贝克汉姆完成了转型,从一名纯粹的右前卫变为中前卫。如今,曾经的万人迷似乎已经逐渐走下神坛,曾经的黄金右脚和致命弧线似乎已经没那么突出了,实际上这是由于今天的贝克汉姆变得更全面了。贝克汉姆的右脚曾经独步天下,他在右翼的长距离传球集隐蔽性、准确性、攻击性和观赏性于一身,对于对手是一种打击,而对于队友却是一份礼物。自从转会皇马后,贝克汉姆的常常被安排到后腰的位置,他的“一招鲜”显得有些不够用了,他也在着力锻炼自己左右脚的平衡,中路突破分球的能力也有很大提高。同时,贝克汉姆更加积极地参与防守,常常能在场上看到他凶狠的铲抢,良好的卡位意识和出色的技术让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中场组织者。贝克汉姆出神入化的任意球技术也没有荒废,甚至更加炉火纯青,倒是他的点球成了定时炸弹,也成了人们非议他的焦点。英格兰的是非成败贝克汉姆的国家队生涯看似顺利,其实暗藏沟壑。1996年,这名青年才俊就被招入国家队,1998年,他作为希望之星参加了法国世界杯,小组赛中精彩绝伦的任意球同1/8决赛中对阿根廷的红牌形成鲜明的对比,赛后贝克汉姆成了英格兰的国家公敌,其实他只是做了英格兰队的替罪羔羊。1999年帮助曼联取得三冠王又让他重回世界之巅,2000年底他成为英格兰国家队队长。2001年的世界杯预选赛再次成就了贝克汉姆,最后一战同希腊队比赛的最后一刻,贝克汉姆任意球破网,尽管他罚了6次,不过,只要有那一个球就够了,他只手挽救了处在附加赛边缘的英格兰队,韩日世界杯,贝克汉姆的表现可圈可点,对阿根廷罚中点球完成复仇,却和英格兰队共同被巴西队挡在了四强门外。2004年的欧洲杯再次跟贝克汉姆开起了玩笑,在和葡萄牙队的点球大战中,英格兰队长第一个出场就放了高射炮,球队随后遭到淘汰。球场上的贝克汉姆绝对是优秀的球员,但很多人都认为他在时尚界的人气帮助了他的足球生涯,也许在2006年的世界杯上率领英格兰队获得冠军才能为自己正名吧。2006年,在八分之一决赛中,贝氏弯刀救了整个英格兰。但在四分之一决赛中,英格兰队又输给了葡萄牙队,贝克汉姆因为腹痛,下了场,看着队伍离开世界杯。坐在椅子上捂脸痛哭的样子也永远留在了人们心里。关于爱情贝克汉姆与妻子维多利亚 那年,23岁的维多利亚和22岁的贝克汉姆的恋情可以说是传奇式的罗曼蒂克。他们俩在1997年4月份相识前,贝克汉姆只是偶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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