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群众路线总结大会怎么写镇机关管理制度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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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望直港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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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委办[2011]20号
关于印发《望直港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廉洁、高效、为民的政府新形象,深入推进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根据上级严管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镇机关干部学习、工作、管理、考核制度进行了制订和完善,经党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望直港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
希全体镇村干部、部门单位全体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依照执行。
中共望直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 &&&&&&&&&&&&&&&&&&望直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一、县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十项规定
二、镇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三、镇机关干部工作例会制度
四、镇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五、镇机关干部联系村制度
六、镇机关干部信访接待制度
七、镇机关干部工作汇报交流点评制度
八、镇机关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九、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十、会议管理制度
十一、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制度
十二、镇机关考勤制度
十三、镇机关工作人员作息制度
十四、镇机关值班制度
十五、实物管理制度
十六、安全保卫及卫生制度
十七、文件审批签发制度
十八、办公用品、文印管理制度
十九、费用预算和报支制度
二十、差旅费、学习费报销制度
二十一、镇机关用车管理制度
二十二、镇机关接待和机关干部用餐制度
县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十项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结合宝应实际,现就从严管理干部明确如下规定:
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二、不准降低工作标准,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怕苦畏难,拖拉懈怠,弄虚作假。
三、不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转嫁负担,刁难投资者、企业经营者,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
四、不准以权谋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有失公允的条件,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经营、国有资产评估转让、拆迁等,或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售商品。
五、不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相互吃请、公款旅游、公款休闲、公车私用、公车自驾,涉足低俗娱乐、休闲场所,参与赌博。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六、不准组织、策划、挑头、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幕后指使、从事非组织活动。
七、不准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不服从人事调整,不按时到岗就位,泄私愤、不公道正派评价干部,违反程序推荐、考察、任用干部。
八、不准独断专行、狂妄自大,严重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规避监督。
九、不准制造、散布、传播谣言,诬陷、诋毁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背后评头评足、乱发议论。
十、不准上班迟到早退、离岗串岗、打游戏、聊天、炒股、干私活,违反会议纪律、影响会议效率。领导干部平时不得关闭通讯工具。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问责,典型的予以曝光。
⑴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集体谈话,并责令整改;
⑵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⑶通报批评;
⑷建议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和免职等组织处理;
⑸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镇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一、机关干部应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每天自学不少于一小时,每两个月精读一本书。
&二、机关党支部应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和学习要求。
三、学习内容:
1、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文件。
3、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业务知识。
4、学习时事政治和党报党刊重要社论、文章。
5、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学习组织:
由机关党支部会同宣传科,组织学习活动。
五、学习要求:
&1、发扬党的优良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
2、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讨论,不无故缺席。
&3、提高学习自觉性,要善于利用时间,挤出时间进行自学,做好学习笔记,每年必须撰写四篇以上学习心得。
4、机关干部应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学习委员负责检查考核。
镇机关干部工作例会制度
六、镇机关全体干部、各科室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周六上午召开的工作例会。
七、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对缺席、迟到的对象当场公布。
八、因开会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的,须事先向书记或镇长请假。
九、对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缺席对象每次扣100元,对迟到对象扣50元,由办公室出具手续,至会计室按月结算到位。对当月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的,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500元。
镇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十、镇机关干部必须经常深入企业,全心全意为为企业服务。机关干部和部门负责人每半个月至少到联系企业一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
十一、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各项政策和党委政府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十二、协助企业制订好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推动联系企业加快新品开发,实施技术改造,注重品牌建设。
十三、主动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分析会,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引导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寻求嫁接联合,借助外力做大做强。
十四、帮助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企业做好政策方面的指导。
十五、加强企业党团组织建设,支持工会开展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关系。
十六、督促所联系企业完成镇下达开票纳税任务。
十七、关注企业政治教育,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遵纪守法。
镇机关干部联系村制度
十八、镇干部必须经常深入基层,全心全意为农村、为农民、为基层服务。
十九、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各项政策和党委政府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二十、协助村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社会事业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二十一、积极参与重大村务活动,为发展经济致富农民出谋划策。
二十二、支持配合村各阶段中心工作,切实关注民生和社会稳定,帮助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镇机关干部信访接待制度
二十三、镇领导干部带头接访,镇机关干部参加接访。
二十四、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实行轮流值班,按照信访工作日程安排,带班领导应主动安排当日接访工作,坚持坐镇接访,并安排一名当班人员到镇信访室参加值班。
二十五、接访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当班接访领导或其他人员应负责处理接访事项,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二十六、接访工作人员要热情接访,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或困难,确需请示或转交的,要衔接到位,并做好信访登记交接工作。
镇机关干部工作汇报交流点评制度
二十七、月底由各条线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总结前一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出下个月工作计划,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后,由镇党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本月度工作要点,发至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十八、按照月度工作要点,各条线和科室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并围绕计划认真落实。
二十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作交流,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三十、每月月底或月初召开月度工作交流点评会议,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主持,由条线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全部或部分交流招商引资及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汇报交流工作应围绕目标,突击重点,言简意赅。条线负责人应着重汇报条线工作、重点难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其他领导干部应着重汇报重点难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联系企业发展及开票纳税情况;镇机关干部应着重汇报联系企业、联系村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最后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同时布置当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十一、强化目标意识,严格责任考核,对不能按镇党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人必须在交流会上说明原因,并提出相应工作措施。
镇机关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三十二、镇成立工作效能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各项工作督查考核。
三十三、督查主要内容
1、督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2、督查全镇年度工作目标分解,重点难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3、督查月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督查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情况。
5、督查其他。
三十四、督查主要方法
依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难点工作、月度工作要点,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专门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督查考核每月工作。
三十五、督查情况通报
由镇工作效能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汇总,在每月底的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提出相应的整改工作措施。
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三十六、镇党委政府根据全年目标任务,按照“赶超发展,争先进位”要求,确定机关干部、条线、科室、村、部门工作目标,并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十七、机关干部目标考核内容主要为重点难点工作、培植服务企业工作、条线工作、蹲点联系村工作及群众满意度。
三十八、镇工作效能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条线考核与职能科室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镇级考核相结合。
三十九、考核形成的初步方案,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后报党委政府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十、考核结果记入部门单位和机关干部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计酬奖惩的主要依据。
会议管理制度
四十一、凡召集的需要全体村党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召集的需要全体村主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经镇长同意;条线工作会议,必须经条线负责人同意,方可发出通知召开会议。
四十二、召开镇级会议,必须由党政办公会议统一商定安排,会议不得重叠交汇,不得擅自召开。
四十三、会议的召开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讲实效。
四十四、会议提前书面通知,会议对象、时间、地点、内容要明确,紧急会议、临时会议可电话通知或指派专人通知,通知不明确和通知不到位要追究通知者和转知者的责任。
&四十五、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出席对象更换或代理,要事先经领导同意,不同意按缺席处理。
四十六、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场半小时以上的作缺席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0元,三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并扣30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200元,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全镇通报批评,并扣500元。
&四十七、参会人员应集中思想和精力,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准随便讲话和走动。
&四十八、本规定监督对象为镇村部门单位全体干部,对县驻镇部门单位干部、镇纪委将定期不定期与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作为评议部门、考核干部的依据。
&四十九、会议签到由办公室或会议主持人负责,每两月汇总一次,由镇纪委负责监督,并在工资报酬中扣除罚金。
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制度
五十、镇、村(居)全体干部、部门单位全体人员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包括节假日。
五十一、确因特殊原因手机关机时,要将可以随时保持联系的联络方式告知镇政府办公室或本单位。
五十二、对因通讯联络不畅而影响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镇机关考勤制度
五十三、镇机关干部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工作日到办公室进行签到,注明工作去向,并在各自办公室门前工作标牌上注明,以便联系。由办公室检查签到情况。迟到的,不得补签。
五十四、机关干部不得代替他人签名,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两次,除扣代签者200元,并在当周例会上说明情况;发现三次及以上,扣代签人5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
五十五、考勤由常务负责人会同办公室进行,当月结算。迟到者,发现一次扣50元;发现第二次扣1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发现第三次及以上扣300元,并在当周例会上说明情况。
五十六、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二次除扣200元外,并在当周例会上说明情况;三次以上者,扣5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
五十七、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到镇签到者,必须事先向分管负责人说明情况,经批准,由办公室人员代签,对不说明情况者,视同无故缺席处理。
镇机关工作人员作息制度
五十八、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关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五十九、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凡病假和事假时间不超过1天的,中层干部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副科级以上人员必须经党政领导批准。凡超过1天的,都必须经党政领导批准。
&六十、凡病假、事假已满,需续假而未请假超过规定时间的,超过一天扣100元,超过两天扣300元,超过三天按公务员有关规定处理。
镇机关值班制度
六十一、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经带班领导同意。
六十二、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上下级信息的传递等工作。
&六十三、值班人员有权处理紧急事务。遇突发事件做到请示汇报与应急处置同时进行。
&六十四、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续。
&六十五、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镇各单位的值班情况。
&六十六、值班人员严禁饮酒。
&六十七、各组值班必须指定专人看守电话。
实物管理制度
六十八、凡镇机关内部所有实物必须登记造册,并建立台帐。&&&&&&&
六十九、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的公物,应签订保管手续。
七十、机关干部退休或工作调动时,其保管的公物须由常务和办公室人员参加移交。
七十一、机关干部使用的公物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七十二、添置或更换物品必须经常务批准,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安全保卫及卫生制度
七十三、安全保卫制度
1、安全保卫主要任务: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维护机关正常秩序。
2、实行晚上、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来电、来访等有关事宜,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领导或传达有关科室。
3、下班后要整理好文件,锁好桌柜,关好门窗。
七十四、卫生制度
1、各科室职责要求
各科室主要负责室内卫生。每日早或晚清扫一次,做到整洁有序,窗明几净。
2、保洁工作人员职责要求
保洁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大院、政府大楼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早中晚要进行清扫,做到整洁有序,窗明几净。
3、检查与奖惩
办公室和卫生科实行不定期卫生检查制度,对检查结果予以评比公布,并纳入年终考核。
文件审批签发制度
七十五、文件的草拟:草拟文件一般由秘书负责,部门、科室草拟的文件必须经秘书审稿。
七十六、文件签发:文件签发实行会签制,每份文件必须由拟稿人、审核人、会签人和签发人签名。党委文件必须由党委书记签发,政府文件必须由镇长签发,党委办公室文件必须由分工的党委负责人签发,政府办公室文件由分工的副镇长签发。
七十七、文件阅办:
1、上级和外来文件由办公室签收、登记、传阅。
2、急办文件和重要文件由办公室及时交有关领导批阅并交有关科室办理;一份文件送领导传阅后,即归办公室存档。
3、凡借阅、使用文件,均须向办公室履行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档。
七十八、文件传阅
1、为加快文件周转,阅文者在文件借到之时立即看阅,最长不超过半天。
2、借阅中的文件一律用复印件,原件由办公室存档。
办公用品、文印管理制度
七十九、建立公有资产登记台帐,严格管理。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购买5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须经常务批准,购买500元以上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八十、有关条线及科室确需打印资料、表格、帐册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所有材料原则上不得外出打印。&&
八十一、各类材料原则上不复印,确需复印的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擅自外出复印材料一律不予报批。
八十二、文印材料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科学安排,做到不拖延、不误事、不泄密、保质保量。
八十三、文印费由办公室实行定额包干,鼓励机关干部自行打印材料,每月文印费4000元,结余奖励办公室人员50%,超支办公室人员负担50%(除县、镇党委、人大换届,全国、全省开展的专项工作,有关创建活动需印制的材料外)。
费用预算和报支制度
八十四、各条线或各科室重大活动资金使用实行预算报批制度。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常务安排。
八十五、镇机关费用列支一律实行一支笔审批。
八十六、专项活动经费预算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凭实际支出发票由常务审批。
八十七、有经济来源的科室费用由分管负责人审核科室列支。
八十八、面值5000元及以上的大额发票需由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报支。
八十九、所有费用发票需在当月内报批结清,逾期不予结算。
九十、所有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并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由常务审批,方可报销。
差旅费、学习费报销制度
九十一、差旅费报销
1、在县内开会,交通费自理。
2、因公出差超出本县范围的,车费据实报支,打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住宿费报支标准:县外市内每人每天120元,市外每人每天150元,出差补助按上级有关规定标准报支。随企业和单位出差的,由企业和单位报支。
九十二、学习费报销
1、因上级组织去外地学习、考察和培训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凭上级组织机关出具的通知、收据或证明据实报支,不再报支补助费。
2、个人学习费:取得本科学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4000元,凭有效证据报支,其余一切费用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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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用车管理制度
九十三、政府小车原则上服务于党政主要领导使用,镇党、政班子成员因公确需在本县范围内用车的,由常务负责安排,如出本县范围使用的,须经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九十四、机关干部镇内下村工作一律不得安排用车或报支打的费用,如遇上级来人下村工作确须用车等特殊情况,由常务批准安排。
九十五、副科级以上干部去镇外开会,确需用车的,凭会议通知,由常务安排车辆。如多人开会同时用车的,由常务统一安排集体用车。非会议因公办事一般不予派车,如确需用车,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常务方可安排。镇机关助理级干部去镇外开会办事一律不予派车。
九十六、所用打的车辆,办公室必须进行登记,下达用车通知单,出租车司机凭用车通知单填写报支凭证,并经用车领导签字确认后,在当月内报常务批核报支。逾期不予报支。
九十七、未经请示镇主要负责人或常务擅自用车的,车费一律不予报支。
九十八、常务负责对驾驶员的考核管理工作,设立安全奖、安全行车一年无事故的给予经济奖励,发生事故,视其情节和责任,扣罚年终奖金,给予相应处理。
镇机关接待和机关干部用餐制度
九十九、凡机关来客确需安排就餐的,由常务统一安排。正常情况下在镇政府食堂安排接待。来客陪同原则上实行对口作陪,对等招待,尽量不交叉进行。
一百、招待费用严格执行开支标准,接待菜金分为三个基本标准,即:220元、260元、300元(不含饮料、酒)。接待用酒分为三个档次,即:低、中、高(用酒档次在100元以上的,须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接待标准,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常务负责联系安排。
一百零一、严格规范接待批准、报支程序
1、每次接待由分管负责人主动、及时与常务联系,经常务安排下,由办公室填写来客接待通知单,通知单须注明来宾单位、事由、接待标准。食堂凭就餐通知单接待,无通知单的用餐,概不报支。
2、印制招待报销凭证,食堂工作人员如实填写招待明细,就餐结束后,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应认真审核,及时签字确认。
3、政府食堂凭招待凭证连同通知单、菜单作为附件,在一周内经常务审批后到会计室报支,逾期不予报支。
一百零二、如遇特殊情况,须在镇外招待安排的:
(1)在镇内饭店安排,须经常务同意后,由办公室登记,出具接待通知单,由经办人联系安排。
(2)在县城安排接待的,须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常务负责联系安排。
(3)在镇外安排的,经办人凭通知单、报销凭证经主陪领导签字确认后,在一周内到常务处审批。
一百零三、有关事业单位、政府有经济来源科室实行谁招待谁付款的原则,计生办、村建办等政府科室上级来客接待费用由本科室列支。
一百零四、接待用烟实行以线全年定额包干,条线负责人掌握,结余滚动使用,超支自付。包干标准:书记、镇长各7000元;工业线7000元;农业线6000元;党务线6000元;文教卫民政线6000元;集镇建设4000元;集镇管理3000元;建筑安全4000元;政法线4000元;人大3000元。香烟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条线来人需用烟的,经条线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
一百零五、在政府正常接待中,除项目验收、年终综合考核、对外重要协作等主要政务活动外,不得安排礼品、香烟等。如确需安排,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常务负责统一安排。
一百零六、保证全体镇机关干部正常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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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桥子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汇编(一)
发布时间: 12:05:39&&来源:偏桥子镇党政办公室&&作者 :偏桥子镇&&审核:曹秀杰
为切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偏桥子镇实际情况,现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学习资料摘编如下:
一、《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摘要:
(序言)第二批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具体到我镇,参加活动的是镇党委所属各村(社区)和驻镇单位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包括正式党员389名,预备党员12名。17名入党积极分子随同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镇机关和驻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各村村委会委员必须参与进来)
(二、明确重点任务)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四、强化分级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镇党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各村、各单位都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党支部书记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吃透政策原则,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不当甩手掌柜。&& &二、《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摘要:
(三、目标任务)紧紧扭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切实解决全省面上10个普遍性问题。一是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政治意识不强。……。六是庸懒散拖,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讲效率、不讲标准、不讲效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长期不在岗、吃空饷。七是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把分工当作分家,对群众态度恶劣、随意训斥。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突出整治联系群众不够、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等问题。村和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突出整治服务能力弱、服务水平低、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不宽、办事不公等问题,重点解决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基层干部组织观念淡薄,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等等问题。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建立健全一批新的制度,主要包括:权力运行监控制度、重大决策督促落实制度、村(社区)居民联系卡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理等制度。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
(三、重点任务)重点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办好“六件惠民实事”。一是正风肃纪行动。坚决整治组织观念淡薄、政治意识不强和纪律松弛等问题,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信口开河、口无遮拦。坚决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庸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严肃查处迟到早退、不务正业、挂名吃空饷。二是还利于民行动。三是蹲点服务行动。四是化解积案行动。“六件惠民实事”是抓好扶贫帮困、改善人居环境、修复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推进办事公开、支持全民创业。&& &(四、推进举措)在抓实基本环节、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创新开展活动的载体,创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创新制度机制。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三、《中共承德市双滦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摘要:&&& &指导思想: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加快双滦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大动力、打下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目标任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通过开展活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真正规范干部干事、方便群众办事、破解发展难事,实现“党员干部转作风、人民群众得实惠、深化改革迈大步、绿色崛起上水平”的目标。
方法步骤: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到2014年9月基本结束。在方法步骤上,这次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采取统一部署、依次推进、压茬进行的办法展开。在整个活动中,重点是 3个关键环节,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重点是镇、村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镇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重点是镇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摘要:
(一、评议目的)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基本方法)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这项教育要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2、自我批评。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部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摘要: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双滦区村民代表管理办法》《双滦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等也都有相关规定。
六、《全区农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摘要:
一、基本要求
突出整治村级党组织软弱无力,农村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
二、重点任务
1、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风问题。在农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集中整治作风霸道、对群众态度恶劣、随意训斥群众,处事不公、优亲厚友、肆意欺压群众,为政不廉、违法乱纪、涉黑涉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打白条、耍赖帐,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坚决查处不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在集体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发包、宅基地安排、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问题。
4、集中治理班子“软弱涣散”问题。治理村级班子不健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长期缺职;民主管理不规范,村务“一言堂”、“家长制”;村“两委”关系不协调,争权夺利,内耗严重;个别村干部“只拿补贴不干事”,不服从领导和管理,不完成分配任务等问题。超前谋划,提前做好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打击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行为。对问题严重的班子要先进行组织调整,再开展活动。
5、认真解决党员发挥作用不够问题。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解决党员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发挥党员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问题。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带头参与组织无理访、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三、推进措施
1、开展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照需要解决的六个方面问题,组织农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对照检查,认真整改。
七、《全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摘要:
村和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突出整治服务能力弱、服务水平低、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不宽,基层组织负责人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廉洁自律意识差等问题,重点解决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议事程序不规范、办事不公开、决策不透明,基层干部组织观念和宗旨意识淡薄,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服务平台不健全,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对重点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建立整改台帐,逐一明确整改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
八、《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摘要: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摘要: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摘要:
第二章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五条&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开展教育培训,完善考评激励,落实待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贯彻执行本规定。
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四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贯彻执行本规定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应当公开。
第二十一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第二十四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处理的,由县(市、区、旗)或者乡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二十五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十一、《河北省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试行方法》摘要:
第四章& 选拔任用
第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由乡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门审批。延长或提前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村党支部负责人。
第十四条 农村干部的选拔,一般从本村青年、复员军人、企业骨干等优秀分子中产生。优先选用农村后备干部。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选派干部职工到村任职或帮助工作。支持和鼓励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军队转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
第五章& 教育管理
第二十条 离岗教育制度。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班子凝聚力不强、工作比较落后、群众威信不高的农村干部,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可对其进行离岗教育,以帮助他们端正思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实行离岗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为政不廉、办事不公、党员群众有意见的,等等。离岗教育由乡镇党委负责。离岗教育时间由乡镇党委研究决定。经教育仍不改进的要劝其辞职,劝而不辞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予以撤免。
为不影响村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村干部离岗教育期间,乡镇党委可以明确其他村干部临时负责其分管工作。
第六章& 待遇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集体经济发展迅速、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工作进步较快的村干部,要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对特别优秀的农村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标准予以提拔重用。
第二十六条 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增加农民不合理负担、为政不廉、违法施政的村干部,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调整、撤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后备干部和离任干部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农村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县、乡党委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后备干部队伍,一般每村3-5人。要注意从本村科级能手、返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乡镇企业骨干中,选拔那些整治坚定、办事公道、文化水平高、热心为群众办事、有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的青年优秀分子,组成农村后备干部队伍。
后备干部队伍要实行动态管理,存优汰劣。通过定期培训、专人帮带、实践锻炼、进修学习等形式,促其成熟,并适时选拔到领导岗位。
十二、《承德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摘要:
第三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银行或信用社存款坚持支票、印鉴分开保管原则,支票、村财务公章统一由乡镇会计代理中心保管、主管领导印鉴由村助理会计保管。
第四章& 资金审批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审批权限为:主任100元以下;支书、主任碰头研究500元以下;两委联席会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十八条 集体经济收入在2―5万元的村,审批权限为:主任200元以下;支书、主任碰头研究1000元以下;两委联席会10000元以下;10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十九条 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审批权限为:主任500元以下;支书、主任碰头研究3000元以下;两委联席会30000元以下;30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十三、《承德市双滦区村民代表管理办法》摘要:
第六条& 村民代表管理制度
(二)村民代表应接受联系户或本村民小组选民的监督,有三分之一以上联系户或本村民小组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撤换要求要提出撤换理由,被提出撤换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小组要及时召开联系户或本村民小组会议,投票表决撤换要求。撤换村民代表须联系户或本村民小组过半数选民通过,空缺的村民代表从原联系户或本村民小组中补选。
(三)村民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离职,一年内不得再次参选:& 1、没有从村民的利益出发,代表村民正确反映意见和建议,而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利用职权搞一些不正当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2、在任期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和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的。& 3、户口迁出或外出连续6个月以上,无法履行村民代表职责或不履行村民代表职责的。& 4、无正当理由、无其它特殊情况连续三次未参加有关会议或二次以上拒绝参加有关会议的。& 5、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违反《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不执行村“两委”的决议、决定,阻止村委会正常开展工作的。
十四、《双滦区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应通知所有成员到会,成员一般不得缺席会议,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缺席会议,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扣除其误工补贴的20%,全年有五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的,视为自动离职,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补选缺额委员。
第三十一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村民的监督,不得滥用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经乡镇纪检、组织和民政部门共同核实确认后,可先停其职,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资格。
第三十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丧失劳动能力、长期外出务工或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十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展开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摘要:
(一)实施范围
&&& 各省(区、市)可选择条件具备的市(地)、县(市)进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省(区、市),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二)报考对象
&&& 乡镇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应面向任职3年以上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今后,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应逐步提高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比例。
(五)录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干部,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推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十六、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摘要:
&&&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十七、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摘要:
三、选聘任职
&&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十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摘要:
三、依法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
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加与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竞争。
五、坚决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
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摘要:
五、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风俗人情等实际情况,具体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界定标准,同时进一步明确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定、查处的具体程序和责任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按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县、乡选举工作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采取措施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邮编:067101&&&电话:&&&地址:双塔山镇滨河大街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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