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者的职业道德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意义

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解讀之十一
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日08:22&&&來源:
國家的基本義務,就是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國作為中央全會的主題。由此可見,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法治的重視,法治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核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已經多次就依法治國發表重要論述,闡述了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方向和方法,指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建設法治中國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必須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習近平關於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指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目標和路徑,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對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建設法治中國的前提
建設法治中國的前提是依憲治國。
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再次強調這一點。依法治國要依什麼法來治國呢?要以憲法為核心,各種法律法規組成的完整法律體系來治國。這其中所有的法律的地位不是一樣的,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整個法律體系的基礎。我國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據憲法制定的,都是對憲法精神的具體化。因此,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基礎和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歷史新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這些論述明確了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和國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強調了遵守憲法、實施憲法的重要意義。具體來說,依憲治國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維護憲法的權威與尊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維護憲法權威與尊嚴是加強依憲治國的前提。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法律制定和修改的依據。如果憲法的權威和尊嚴得不到維護,那麼其他法律因為源於憲法,所以權威和尊嚴自然也得不到維護。憲法是其他法律制定和修改的依據,所以,任何法律都不得違反憲法,否則就無效,這也是現代法治國家的一個重要標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日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這也是維護憲法權威的具體體現。
第二,加強憲法的實施。加強憲法的實施是依憲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的生命力所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憲法是人民意志的體現,是保障人民權益的,所以,保証憲法實施就是保証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隻要我們切實尊重和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証,黨和國家的事業就能順利發展。反之,如果憲法得不到有效實施,那麼人民的權利就無法保証,依法治國也就流於空談。因此,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也將“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之一。
第三,任何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在憲法范圍內活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憲法的基本要求,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証憲法實施的職責。習近平總書記說:“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帶頭守法。”在中央黨校2014年秋季學期第二批進修班開學典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黨校校長劉雲山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和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自覺做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實際行動凝聚起法治中國建設的強大力量。這是對領導干部的進一步要求,在憲法范圍內活動這是底線,同時還需要做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建設法治中國的途徑
建設法治中國的途徑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他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進一步強調:“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要把“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之一。
科學立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前提,嚴格執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公正司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防線,全民守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基礎,四者缺一不可。
第一,科學立法。科學立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前提,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對科學立法提出了具體要求:“要以憲法為最高法律規范,繼續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把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納入法制軌道,實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通過完備的法律推動憲法實施,保証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得到落實。國務院和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抓緊制定和修改與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保証憲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實施。”
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大會公報還對如何做好立法做了具體闡述。
第二,嚴格執法。嚴格執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嚴格執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具體要求,目前執法領域存在的人情執法、關系執法、地方保護以及執法亂作為、執法不作為等情形,不僅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嚴重影響了執法的公信力,同時也給腐敗的滋長提供了可乘之機。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政法機關要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使命,必須嚴格執法……要堅守職業良知、執法為民,教育引導廣大干警自覺用職業道德約束自己,做到對群眾深惡痛絕的事零容忍、對群眾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樹立懲惡揚善、執法如山的浩然正氣。要信仰法治、堅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執法者,站穩腳跟,挺直脊梁,隻服從事實,隻服從法律,鐵面無私,秉公執法。要靠制度來保障,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牆、通上高壓線,誰違反制度就要給予最嚴厲的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增強主動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腐敗無法藏身。”
第三,公正司法。司法公正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公正是最大、最直接的公平正義。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要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工作作風,通過熱情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的問題,特別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聯系群眾,規范司法行為,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關注和期待。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第四,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保障。要保証憲法和法律的貫徹實施,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一個遵法學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氛圍。“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准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要做到這一點,需要在全社會加強普法教育,倡導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當然,領導干部要做守法的模范,做到習近平總書記所要求的:“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
建設法治中國的目的
建設法治中國的目的是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任何時候都必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誠心誠意為人民群眾謀利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也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根本目標。這充分肯定了人民群眾在國家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通過法治來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依法保障公民享有的權利。保障人權是法治價值的基本點,而人權的保障又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來實現。習近平總書記說:“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憲法是每個公民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根本保証……隻有保証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國家的基本義務,就是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第二,公平正義是法治的生命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們黨堅定不移的政治目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深切期盼。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從一定意義上說,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政法戰線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總之,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決策,並對法治建設作出重大部署。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依法治國發表重要講話,闡述了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價值和路徑。十八屆三中全會又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奮斗目標,並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做了總體部署。十八屆四中全會則直接以依法治國作為主題。這些都是在新時期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起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有關依法治國的論述,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對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黨校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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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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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8910    法制网记者 周斌
    “今后,全国律协将大力宣传表彰律师队伍中自觉践行职业道德的先进典型,同时,依法严肃查处律师失德失信行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近日,全国律协制订下发《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何要出台准则、准则包含哪些内容、如何贯彻准则?6月5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王俊峰。
    解决涉职业道德突出问题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准则出台的有关背景和意义。
    王俊峰:职业道德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事关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事关律师工作的质量和生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作出了重大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司法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做出全面部署。作为贯彻落实司法部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配套措施,全国律协制订了准则,这是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律师事业发展迅速,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广大律师忠于职守,依法履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必须看到,当前律师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准则的制订,对于解决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培养良好的律师职业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要求律师忠诚为民讲诚信
    记者:请您谈谈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王俊峰:准则共分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忠诚。律师应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本质属性,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二是为民。律师应当始终把执业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通过执业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是法治。律师应当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在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履责,尊重司法权威,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正义。律师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为当事人提供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充分履行辩护或代理职责,促进案件依法、公正解决。
    五是诚信。律师应当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执业行为规范,在执业中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积极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是敬业。律师应当热爱律师职业,珍惜律师荣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注重陶冶个人品行和道德情操,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尊重同行,维护律师的个人声誉和律师行业形象。
    建律师不良执业披露机制
    记者:全国律协对贯彻落实准则有什么考虑?
    王俊峰: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师协会要把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司法部意见和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意见和准则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加强教育培训。将意见和准则列为律师年度必修课,增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加强制度和行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供指引和依据。筑牢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督、激励约束的行规体系。
    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对律师执业活动指导监督机制,加强对律师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及时查处纠正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问题。加强律师行风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建立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考核奖惩工作。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作为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宣传表彰律师队伍中自觉践行职业道德的先进典型,同时,依法严肃查处律师失德失信行为,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守德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本报北京6月5日讯依宪治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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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依宪治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任务  □丁国强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提出了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要求,并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些要求进一步明确和深化了宪法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中的先导地位,是治国理政思想和实践的重大突破,对于夯实法治中国的宪法基础、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重大意义。   宪法观是依法执政的思想基础   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全面实施宪法是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这是由宪法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回答了政治文明建设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不但解决国家的基本制度、基本价值观念、基本利益关系、基本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也解决了权力如何行使、权利如何保障等具体法治问题。只有坚持依宪治国,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正当路径和科学方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宪法是历史的产物。宪法的生成和发展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的过程。宪法的演进反映着政治文明的进步、法治文化的发展和人民权利的增长。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在历史选择和人民信任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在宪法序言中表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过程中所取得的奋斗成果。执政党通过宪法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又通过宪法确认、巩固执政党的宪法地位,这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辩证思维和实践智慧。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对宪法的认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不断深化,党的几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宪法建设和实施。党的宪法观折射出党的几代领导集体执政为民的政治理想和法治信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精华。   宪法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对国家事务进行有效治理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这其中,宪法居于最核心地位,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是制定、调整国家治理政策的基本依据。   一是宪法实施决定国家治理的正当合理性。宪法之道,是治国之道。宪法回答了国家治理的基本问题,决定着国家治理的主体和国家治理的方式,是国家治理的纲领性、根本性和系统性规范。宪法至上不仅体现在立法层面,也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实践上。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事物的能力。这其中,实施宪法的能力和水平是最根本的治理能力。宪法是否能够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直接决定国家治理的效果,因为宪法实施关系到国家秩序、国家共识、国家价值的构建和执政的正当性、治理的合理性。宪法实施与国家治理是有机融合的,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使国家治理的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善;依法追究和纠正违反宪法的行为,可以保证国家治理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二是宪法实施决定国家治理的权威性。宪法是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权威决定着法律权威、法治权威。宪法不仅对国家和社会生活从宏观上、全局上进行系统调整和规范,而且也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进行全面规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宪法实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宪法至上并不意味把宪法当作空中楼阁,恰恰相反,国家和社会生活必须接受宪法的调控。   三是宪法实施决定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宪法秩序是一种权力秩序,宪法思维是一种限权思维。宪法以最高法律效力确定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内容、范围、形式等,是国家权力在法定轨道上运行的保证。推动宪法实施,必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职权法定,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使权力服从于规则控制,服务于国家治理的目标。要遵循宪法原则制定决策,按照宪法逻辑思考和解决社会问题,依据宪法精神理顺利益关系。   宪法精神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灵魂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指出:“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是宪法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信仰和宪法权威,推动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具有积极作用。   首先,宪法精神是人民主体地位的彰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国家与公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宪法是人民意志的反映,同是也是党的意志的体现,凝聚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价值。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和途径。宪法精神是国家和人民对国家治理、人民权益、公平正义的看法,包括执政为民的理念、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意识以及依法规范制约国家权力的价值选择。   其次,宪法精神是国家理性、宪法思维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是重要的宪法思维。宪法思维是人们在宪法领域进行的精神活动,是遵循宪法原则、宪法规范、宪法立场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依宪执政就是运用宪法思维执政,这是治国理政的关键。宪法凝结了国家的最高理性,积淀着治国理政经验和智慧,宣示着党的执政方针和执政理念。责任思维也是宪法思维的一种体现。   第三,宪法精神是政治文明的灵魂。让宪法“活”起来,就是要将宪法精神充溢于日常法治中,增强对宪法的认同,激活宪法权利和义务,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彰显宪法价值,实现宪法价值的社会化和宪法规范的生活化。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倡一种宪法阅读和追问精神:“每一个公民都能回过头,再读一读宪法的每一个条款,问一问自己,宪法规定的个人权利是不是得到充分保障,也问一问自己是否忠实地履行了宪法规定的义务;国家机关的每一名工作人员,也再读一读宪法的每一个条款,问一问自己,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是不是始终忠诚于宪法。”对宪法的阅读和对是否忠诚宪法的自我追问是十分必要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具有深远意义。要让每一位公民无时不刻地提醒自己,守宪是最基本的义务,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形成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内心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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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请您谈谈如何健全完善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答:在健全完善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针对目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不够健全,律师失德失信、违法违纪行为教育引导及监督惩处依据不足的问题,司法部、全国律协将制定《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修改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将针对本地律师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规范体系和配套制度建设。
  二是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列为律师年度培训必修课,推动职业道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律师群体思想活跃、执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充分运用新媒体、互联网以及微信、微博等各种灵活、便捷的传播方式,拓宽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途径,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在坚持全员轮训的基础上,做好分类、专项教育培训工作,以实习律师、初任律师、异地调动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为培训重点,建立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等问题突出律师的教育培训机制,有的放矢地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三是健全完善律师践行职业道德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把律师执业“准入关”,把品行良好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重要条件,从源头上确保律师队伍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加强对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重点加强对律师承办重大案件情况和有不良执业记录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及时查处律师失德失信、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全国和各地律师行风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定期开展活动、组织评查、听取意见。健全律师执业档案制度,建立全国律师执业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律师执业信息公开,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接受社会、媒体和当事人的监督。
  四是健全完善律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律师执业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完善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运用评先创优机制,大力选树和表彰律师队伍中自觉践行职业道德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感染、带动广大律师,在全行业形成守德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惩戒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律师失德失信、违法违纪行为,对律师队伍中品行极为不端、严重违法违纪的,坚决将其清理出律师队伍。
  五是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扶持保障政策。进一步健全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权利救济的工作机制;推动律师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给予政策扶持,努力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升级;创造有利于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健全扶持律师业发展的保障机制,推动落实扶持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政府购买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支持西部律师、青年律师和专业、涉外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
  记者:司法部对贯彻落实意见有什么考虑?
  答:司法部要求各地司法厅(局)党委(组)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做到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取得实效。一是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直接管理责任,对放任不管酿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二是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在执行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有组织、有计划地针对本地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三是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宣传律师队伍践行职业道德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先进典型,宣传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取得的成效。本报北京6月4日讯(责任编辑:葛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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