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游泳馆溺水死亡的案例死亡责任案例

胡明海律师成功案例
学生在水库游泳死亡,同伴及水库的使用者赔偿
2011年4月30日,年仅15岁的杨某、邓某、颜某、刘某一行四人到达县某水库游泳。当杨某呼救时,刘某、邓某、颜某未进行救助,杨某沉入深水中溺水身亡。
四川渝达律师事务所胡明海律师接受杨某的父母委托后认为:刘某、邓某、颜某与杨某一起参与具有危险的游泳负有相互救助的义务,对杨某的死亡后果均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刘某、邓某、颜某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监护不力,应对其子女所赔偿的费用进行赔偿。罗某为水库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其应当预见到该水库在公路边会对周围的人、物具有潜在危险性,但其却疏于管理,在此既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设施等相应的防护措施,并且未阻止未成年人前来洗澡,致使两原告之子杨某洗澡时溺水死亡这一事件的发生。对该事件的发生有过错,应对二原告所要求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邓某、颜某与杨某一起游泳,刘某、邓某、颜某没尽合理安全注意附随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判决刘某、邓某、颜某的监护人各赔偿10%,计10万元。罗某的安全措施并非完备,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决罗某赔偿20%计7万余元。杨某自身有一定过错,由其杨某的父母自行承担50%。
刘某、邓某、颜某、罗某均不服一审判决,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四川渝达律师事务所胡明海律师接受杨某的父母委托,参与了二审代理。在审理过程中,在法官主持下刘某、邓某、颜某、罗某给予了杨某的父母赔偿。
【胡律师评析】
&&&&本案审理的关键在于被告对该事件的发生主观上是否存有过错,这是被告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基础。
&&&&所谓主观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所具有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人进行实践活动首先由自己的思想作指导,怎样进行,进行的步骤,以及行为结束后劳动成果的存在状态,也就是说行为人怎样进行实践活动是由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所决定的,其行为过程中其应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以避免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对不特定的人和物产生危险而造成损害,只有在行为人的主观上尽到了注意义务,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才视为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即推定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对因其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侵权行为法原理,侵权责任构成中主观过错要件分为两种,即故意和过失。一是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结果的发生或者放任该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就是行为人应当认识到或者预见到其行为的结果,同时希望或听任结果的发生。二是过失。包括两种情形即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都是过失,都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民法上的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或懈怠。过失是一种不注意的心理状态,即对自己注意义务的违反,注意义务就是应当的客观的标准。这种注意义务应当是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是指在普通情况下,只用轻微的注意即可预见的情形,是按照一般人在通常情况下能够注意到作为标准的,如果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也难以注意到的,就认为是尽到了注意义务,不能认为行为人有过失。相反,对于一般人能够在一般情况下注意到却没有注意为过失。
&&&&对于本案被告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如果被告方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是过失,并非故意。水库的目的系用于存水浇地,而不是设置水库让周围的人、物受到损害的故意,即不存在直接故意,也不存在间接故意。如果有过错,应为过失。
&&&&二、被告作为水库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其有义务对水库进行安全管理,防止对水库周围的人、物造成伤害。被告作为水库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对该水库所具有潜在危险性应负有注意义务,这是被告的善良管理义务。而该水库位于距离交通要道,对广大村民及周围的人、物具有的危险性,也就是说有可能对周围的人、物造成损害被告应当是明知的,也是可以预见的,但被告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没有尽到其应尽的注意义务,其主观上有过失。
&&&&三、因被告主观上的过失而造成了损害后果,被告对该水库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善良管理义务,因被告主观上的过失,造成其对水库疏于管理,在水库周围即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设施等相应的防护措施,客观上造成了两原告之子在该水库洗澡时溺水死亡这一损害后果的发生。且两者之间存有因果关系,该案的发生也符合一般侵权案件的构成要件。同时本案使用过错推定原则及混合过错原则,只要被告未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且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推定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两原告之子溺水死亡时十五岁,属于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原告作为死者杨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对该事件的也存有一定的过错,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原告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以该水库没有处于交通要道,被告的行为无过错,无法律规定建造这样的水库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为由提出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
四、刘某、邓某、颜某没尽合理安全注意附随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刘某、邓某、颜某与杨某一起参与具有危险的游泳负有相互救助的义务,对杨某的死亡后果均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系四川渝达律师事务所胡明海律师,律所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荷叶街130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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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2年10月的某一天,某校中学生何某趁 陈 老师上课在黑板板书之机,偷偷地在下面抽烟。老师发现之后,便叫何某交出烟来,但何某再三否认抽了烟。于是,陈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打了他两个耳光,恰好是打在何某的左耳上,致使何某左耳失聪。后来, 陈老师赔偿了该同学的经济损失。★&2002年12月某日下午,某中学的高一年级某班学生在第6节课的上课铃响之后,陆陆续续地只有20位左右的学生到了运动场上集合。体育教师黄某面对这种情况,就叫体育委员回教室通知没到的学生来上课。同时,他又吩咐几位班干部去学校体育室扛抬棉垫以及其他用来跳高的工具。剩余的学生便在教师的默许下在运动场上自由活动。几分钟过后,在教室里被体育委员叫来的学生和拿体育用具的学生都到了运动场。黄某便吹哨子集合,在其周边的学生已缓慢集合成队,但仍有一位学生在远处的沙池边上跳远。黄某用力吹了几下哨子,那位学生(某甲)才小跑过来。在某甲快要站回队伍时,黄某喝道:“站住!”并用眼神狠狠地盯着某甲。过一会儿,黄某问道:“你没听到老师吹哨子吗?为什么还慢慢地、大摇大摆地过来?”某甲没回答,并用眼睛盯着黄某。黄某一看,火气就来了,拿着笔的右手一巴掌过去,“叭”地掴了一下某甲。某甲双手捂住左眼角弯下身子,突然,又直起身体,冲向黄某并抓住黄某的上衣,于是两人扭打起来。旁边的学生见状,迅速上前把他们两个拉开。某甲转而离开操场去学校小卖部(商店)打电话通知其家长,继而又回到运动场,见黄某在训学生,便从路边拿上一块小砖头,快速走向黄某,将到时,举起砖头用力砸向黄某。黄某见状,迅速侧身一闪,迅即抓住某甲的手,两人又扭打起来。旁边的学生又一轰而上,拖开两人。但这时黄某已怒极,奋力挣脱学生们的拖拉,向某甲猛打,学生们拼力拉开两人,打架结束。黄某的上衣被撕破,背后有两处伤痕;某甲左眼角黑肿有瘀血,左腿上有两处瘀血。某甲的家长来到学校后将某甲带往医院检查,院方要求住院观察3天,诊断结果是有轻微脑震荡。某甲的家长要求黄某赔礼道歉并赔偿住院费和营养费。学校没有处分老师黄某,但支付了某甲的住院费和医疗费,并对某甲作出了记过一次的处分。第二学期,某甲自动退学。★&&&日 清晨,同江市某中学发生血案,一名学生被捅死在学校,一名老师被捅成重伤。8小时后,畏罪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小翔被抓获。日前,小翔已被同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与人争吵引来一顿拳脚小翔是同江市某中学高中二年级的学生,案发时不满18周岁。  9月23日 中午 休息时间,小翔和同学石某来到同江市新一族游戏厅,同江市某小学学生小玉不慎将小翔眼镜碰掉,二人发生争吵。游戏之后,小翔返回学校。在途中,受了委屈的小玉领着七八个小孩追上来,要打小翔,小翔就把小玉拽过来打了他一个嘴巴子,后被同学拉开。     小玉的父亲知道此事后就领着小玉到小翔所在的中学为儿子讨公道,教务处主任玉华告诉他们等放学时在校门口认一认是谁。下午放学时,小翔遇到了在校门口等候他的小玉及其父亲等人。双方发生争吵,小玉和父亲对小翔拳打脚踢,这时小玉读高中的表哥徐某赶到,也参加到打人的队伍中,小翔被打得鼻青脸肿。被打心中不满报仇杀人第二天,小翔买了一把刀带在身上。 9月25日 ,小翔到学校找到教务处主 任玉华 老师,要向其说明情况,玉 华 老师让其写出事情经过,并告诉其等候处理。这时小翔心里产生不满情绪,“自己挨打了,还要挨处分,这太不公平了。”遂产生报复心理。小翔从教务处出来,拿着刀来到北面教学楼,把参与打他的高中三年级的徐某骗出,连捅三刀,致徐某倒地死亡。事发后,小翔又跑到教务处把玉 华 老师骗出去,说自己的家长来了,当玉 华 老师走到门口时,小翔向其连剌两刀,由于旁边有人前来制止,小翔携刀逃跑,玉 华 老师被刺成重伤。★早晨5点40分,沁源县第二中学组织全校初二、初三13个班的900多名学生来到汾屯公路上跑操,学生们跑到汾屯公路118公里+ 206米 处,在公路上调头返回。前面12个班都调头返回去了,尾随其后的初三121班转弯时,一辆车号为晋D13513的东风带挂大货车像疯了一般突然碾压过来,在一片惊呼和惨叫声中,学生们纷纷倒地。东风带挂车“扫”倒一大片学生后,撞断路边的大树又驶上公路斜横在路上才停了下来。当场有18人死亡,21人受伤,其中32岁的班主任老师姜华也在此次事故中丧生。死亡学生中,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15岁。   晋D13513东风带挂车为黎城县东阳关镇长宁村李孝波驾驶,准备从黎城县到沁源马军峪煤矿拉煤,拉煤车为空车,肇事的两名司机在事故中没有受伤。★& 日 晚6时50分,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第二中学教学楼发生楼梯护栏坍塌事故,造成21名学生死亡、47名学生受伤。丰镇市二中是市属重点中学,有初中三个年级19个班,共1563名学生。 9月23日 ,晚自习结束后,1500多名学生从东西两个楼道口,在没有任何照明的条件下,蜂拥下楼。在西楼道接近一楼的最后四五个台阶处,楼梯护栏突然坍塌,前面的学生纷纷扑倒在地,后面的学生看不清,仍然纷纷往前拥挤,酿成事故。事件发生后第17天,丰镇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丰镇市教育局局长孙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丰镇市教育局副局长任润和党内警告、行政降职处分,丰镇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彭泽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丰镇市教育局副局长霍艳君党内警告处分。丰镇市二中校长樊启、副校长邢志强、总务主任弋育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副校长康连锁、政教处主任贾世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安全保卫处主任吕全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另据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樊启、邢志强、贾世民、吕全有因涉嫌重大事故渎职等罪,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分别给予丰镇市委副书记米继文、副市长杨鸿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这次学生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学校管理混乱,尤其是安全管理不落实。事故发生地的楼梯12盏灯1盏没有灯泡,11盏不亮。事故发生当天下午17时,有老师向校长反映灯泡照明问题,校长以“管理灯泡人员不在”为由,没有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结果在当天18时50分就发生惨剧。丰镇二中严重忽视安全管理。在当天没有照明的条件下,如果学校安排两个老师在楼梯口值班,疏导放学的19个班级的学生或者组织学生分期分批走出楼道,也不至于酿成特大伤亡事故。丰镇二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延长一个课时为学生补课,造成新学期的第一天补课结束就形成了这样的惨剧。校长樊启严重渎职,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校长应该带班却不在岗。他与教委、本校和其它学校的18位老师,在丰镇市春江饭店喝酒。事故发生后,学校老师给他打电话说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求他立即返校,他却安排与其一同喝酒的副校长回去先看看,自己仍在喝酒。直到副校长返回学校,看到惨不忍睹的场面后再次给他打电话,他才赶到学校。丰镇二中去年9月落成使用的新教学大楼,建筑面积537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商业门市房,二层三层为教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120名学生住宿),全楼共有东西两个宽 3米 3的楼道出口。按照设计容量,全楼只能容纳800多名师生,但丰镇二中违规扩编,使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到了1509名,严重超员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按照图纸设计,丰镇二中的教学楼楼梯护栏应该为直径为 16毫米 的一级圆钢,但技术监督部门怀疑,实际使用的钢筋强度不够,已经送往呼和浩特市进行质量检测,结果将在明天下午公布。另外,学校在这座教学楼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了使用。根据上述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丰镇二中校长樊启、副校长邢志强、政教室主任贾四民、生活安全保卫老师吕全有、内蒙古第三建筑公司38项目部负责人马雁实行了刑事拘留,同时对丰镇二中前任校长胡增雨依法实行监控。这次踩踏事故的起因确实是因为学生搞恶作剧,引起大家的恐慌而发生的。但是情况并不是这么简单。而是教学楼里的灯非常昏暗,照明不好,才导致学生们拥挤之后看不清情况,造成按照设计容量,全楼只能容纳800多名师生,但丰镇二中违规扩编,使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到了1509名,严重超员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严重的踩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楼梯12盏灯1盏没有灯泡,11盏不亮。事故发生当天下午17时,有老师向校长反映灯泡照明问题,校长以“管理灯泡人员不在”为由,没有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其实他们也意识到了危险,但是这么多年从来没出过什么事故,所以也就一直没有着手解决。★某市第三高中发生火灾。由于起火房屋为土木结构旧房,过火较快,扑救工作难度较大,至次日3时大火才被扑灭,从火场中救出100多名学生。大火将住在该校同一宿舍内的6名男生烧死,烧毁面积约500平方米的学生宿舍10间。起火原因是住在下铺的一名同学夜间点蜡烛看书,睡着后点燃床铺引发火灾。★中毒学生赔偿案日 ,对于三河市第二中学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这天下午六点多钟,结束军训的学生来到学校第二食堂吃晚饭。大约半个小时后,几十名学生纷纷出现头晕、恶心、呕吐,有的学生倒在了食堂地上。 9月24日 ,河北省疾病控制中心检测出中毒学生的呕吐物中含有“毒鼠强”成分。中毒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三河市公安局侦查后发现,制造此次中毒事件的是三河二中食堂原管理员于海旺,他因怀疑学校膳食科主任刘某背后向校领导说他的坏话,致使他被调离膳食科,对刘某怀恨在心,遂在饭菜中投毒,以报复刘某。2004年9月,于海旺被依法逮捕。2005年4月底,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2005年11月中旬,46名中毒学生已全部出院,重返校园。谁来承担责任46名中毒学生出院后,大多数出现了视力下降、记忆力减退的现象。“孩子们老是跟我们说,头晕,看一会儿书头就痛,眼睛模糊,中毒后做血透的腿经常痛。”46名学生中毒后,多人在医院做了腿部血液透析。日 ,中毒学生的家长们向三河市政府、三河市教育局提出,三河二中对中毒事件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应该承担中毒学生的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并对中毒学生今后的生活作出明确承诺。★吉林6362名学生饮用豆奶集体中毒赔偿案★哈尔滨一中学200多学生食物中毒★某中学化学教师徐某正组织学生上实验课,其父突然从外地赶来探望儿子并找到课堂上,徐某随即向学习委员交待了几句便领其父回宿舍休息。等他安顿下父亲匆忙赶到实验室时,发现学生正乱做一团。原来徐某离开实验室后,一实验小组的同学因争着动手做实验碰翻了盛有硫酸的玻璃杯,造成3位同学被硫酸烧伤,其中一位用硫酸溅在眼皮上,造成轻度毁容。事发后,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徐某的责任,而学校则以学生烧伤纯属自己违犯实验规则所致,教师对此没有责任为由,拒绝了家长的要求。★某中学初中化学教师杜某正组织学生上化学实验课,学生李某因借用坐在实验桌对面的同学的钢笔,无意中碰倒了酒精灯,酒精溅在本组同学韩某的脸上并燃烧,致使韩某面部皮肤烧伤脱落,造成中度毁容。事后韩某家长多次到学校吵闹,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并处理教师杜某。学校经研究决定赔偿韩某医疗费和营养费2000元,并以教学事故为由给教师杜某警告处分。★新疆克拉玛依发生特大火灾学生伤害案日 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克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部分中小学生、教师、工作人员、验收团成员及当地领导共796人到馆内参加活动。18时20分左右,由于舞台上方7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引起大幕起火,火势迅速蔓延,约一分钟后电线短路,灯光熄灭;剧厅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致使众人被烧或窒息,伤亡极为惨重。共死亡325人,其中中小学生288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受伤住院者130人。据调查,发生火灾的友谊馆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馆内存在多处火灾隐患,1994年9月在一次集体活动时,该馆曾出现过火灾险情,由于及时扑救,幸未酿成惨祸。但这一切却始终未引起该馆负责人及其主管单位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和文化艺术中心领导的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该馆领导还将馆内仅有的两名电工派出,演出时竟由无电工操作证的人员代电工值班。演出当天,通向剧场外的门只打开一扇,馆内值班工作人员擅离职守,未能及时打开安全通道。克拉玛依市教委和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个别主管领导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者和组织者,事先没有考虑和检查安全问题,火灾发生后又没有及时有效地指挥场内人员疏散,属于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和自治区教委“两基”评估验收团有关主管领导对此次火灾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克市教委副主任唐健,克市教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况丽,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孙勇,教导员赵忠铮,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卡德尔,克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副科长赵征已被撤销行政职务、开除党籍,并被依法逮捕;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蔡兆峰、友谊馆值班人员 陈惠 君已被刑事拘留;友谊馆值班工作人员刘竹英、奴斯拉提已被收容审查;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已被撤销行政职务,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克市总工会副主席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副主席岳霖也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并由有关部门建议工会罢免其副主席职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对犯有严重官僚主义错误、对此次特大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分别作出处理决定:撤销谢宏的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兼安全委员会主任、管理局党委常委、副书记和克拉玛依市委常委、副书记职务,并建议自治区人大罢免其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给予克拉玛依市委书记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唐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尼牙孜-阿不都拉和自治区教委副主任、“两基”评估验收团负责人刘东行政降级、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给予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堂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建议克市人大罢免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克市总工会主席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主席阿不来海提-克尤木的党内职务,并建议罢免其工会主席职务。1、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校园惨案2月19日 下午,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 2月17日 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肢解,随后弃尸野外。在一般人眼里,女生往往与暴力绝缘。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5名行凶者中,4人竟是女生。警官说:“女孩子在犯罪中表现出的暴力程度,大体可以反映出目前一些青少年对暴力的一种心态。”2、几句争吵酿校园惨案两少年被毁3月6日 下午,一名中学生到大通县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投案自首,称其将同班同学捅伤。经审讯,刑事警察大队迅速查清了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现年19岁,系大通某中学高三年级学生。受害人王某某是其同班同学,两个人家住在一起,平时关系相当不错。 3月6日 11时许,张某某在教室里写信,王某某好奇地在旁边看了一下,张某某回头骂了一句脏话,引起王某某的不满,两人遂发生争吵。在家里从来没有吃过亏的张某某感到在全班同学面前受到了奇耻大辱,就回家取了一把匕首,等在校门口伺机进行报复。这时其另一好友多次对张进行劝阻,让张某某不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打一顿出出气算了。但红了眼的张某某根本不听劝告,执意要把王某某“捅下”。13时许,王某某放学后从学校出来,快走到校门口时,被张某某拦住。张某某持刀朝王某某左肋处猛刺一刀,王某某受伤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3、四川岳池一中学发生血案 五名学生校门口被捅伤中新网 9月30日 电 据四川新闻网报道,五个学生被刀捅伤,其中三名学生躺进医院抢救。 9月28日深夜 ,这场血案就在四川广安岳池县第一中学校的校门前发生了。受伤学生中有一名叫曹更生的男生,他父亲曹昌云介绍说,曹更生是岳池县第一中学校高三的复习生。据曹昌云询问伤者曹更生获知的情况是,当晚自习快十点下课后,曹更生和几个同学准备出校吃点东西,谁知刚刚走出校门口就和等在学校门口的几个人发生了冲突。由于曹更生身中三刀伤势较重,所以曹昌云也没有把情况了解得很详细。“但是我晓得,事发后警方和学校保安挡获了参与捅人事件的几个嫌疑人”,4、吉林10余名少年持刀冲进学校砍伤5学生扬长而去9月30日 12时30分许,长春市湖光路附近的长春市朝阳学校院内,一座二层旧楼门口,女校长向男孩的父亲承诺着。就在大约1个小时前,10余名手拿砍刀的少年冲进校园,将在此租房教学的长春健美操学校的5名学生砍伤后扬长而去,而目睹整个过程的50余名学前班儿童和老师吓得躲在教室里,顶住了房门。5、北京房山某高中有多名学生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强行索要钱财2007年年初,北京房山某高中有多名学生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强行索要钱财。近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民警抓获。赵某抓住新生对周围环境比较陌生这一特点,专门在该校附近租住了民房,以语言威胁强行拦截过往学生“借钱”。经过警方核实,已有14名学生遭到抢劫。[预防与对策]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另外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师要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教。(二)情感型7、两伙高中生为女孩争风吃醋4人受伤1人断手哈尔滨市南岗中学的两名高一学生,同时喜欢上同校一名女同学,为此,两人决定用武力解决此事。13日中午,二人各找多名帮手在学校门口附近拿着砍刀、镐把进行火拼。事后,4名学生被砍进医院,其中一人的手筋被砍断。哈市南岗中学高一三班的18岁学生洋洋(化名)和高一四班的18岁学生建建(化名)都很喜欢同校的一名女生,为争得她的芳心,二人曾多次发生争执。13日,洋洋和建建再次进行谈判,决定通过武力来解决此事。谈判结束后,双方各自找人,准备开战。洋洋让该校高二年级的兵兵帮忙联系人,兵兵就找来校外的朋友龙龙(化名),并答应给龙龙200元钱作为酬谢,龙龙又找来4名社会人员帮忙。洋洋和兵兵还到南岗区印度街花125元钱买了5把30多厘米长的砍刀,发给了龙龙和他的4位朋友。与此同时,建建在同学军军的帮助下,以打球为名叫来校内和校外的10余人助战,他们还拿来多把镐把发给这些人。当日12时30分许,学校放学后,双方拿着武器来到学校门口附近的路口准备开战。在双方动手前,洋洋、兵兵和建建因害怕,都躲到了附近的食杂店内没敢出来,但军军却执意要动手。龙龙等5人拿着砍刀先冲向军军带队的一方,军军一方也不甘示弱,拿着镐把奋力迎战。就这样,双方共有10余人混战在一起,而建建找来的10余人中有一部分因害怕,没敢动手。就在双方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接到群众报警的南岗公安分局奋斗路派出所民警刘心胜等赶到,龙龙等5人还有建建一方的几人逃走,民警将受伤的4人送到医院。经诊断,4人伤势都不轻,其中一人手筋被砍断。案发后,奋斗路派出所全力调查此事。据民警刘心胜介绍,受伤的4人分别是军军和其3名同伙。目前,洋洋和兵兵因聚众斗殴已被刑事拘留,建建正在接受调查,龙龙等5名社会人员在逃,警方正在全力抓捕龙龙等5人。恋爱自杀案1、不堪失恋打击割掉自己双乳 高二女生竟如此自残中新网 10月26日 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只因与男朋友分手受了打击,海南昌江某中学一名17岁的高二女生竟然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割掉自己的双乳自残2、高一学生追求女班长受挫 杀死情敌后剖腹自杀日 上午8时许,苏州市第四中学高一学生孔凡伟用弹簧刀刺杀猝不及防的同班同学魏军。随后,孔凡伟持刀跑进教室与女班长姚晶晶吻别。然后,孔凡伟转身剖腹自杀……最终,魏军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死亡,孔凡伟则保住了性命。★日 ,发生在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的特大山洪灾害,导致105名学生遇难。山洪显然属于自然灾害,但学校修建位置过于低洼、天气预报不及时、应急机制不健全等人为原因,也是造成损失的重要原因。正因如此,包括宁安市委书记在内的10名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日 晚8时30分左右,南曜村教学点的值班人员发现学生宿舍里的6名小学生昏迷,晚9时40分送到医院后,经医院诊断,2名男生和4名女生已全部死亡。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南曜村教学点学生宿舍是一间大房子,中间用木板隔成两间,一间住学生,一间放有一台3000瓦的发电机。4日晚,发电机开机发电,由于中间木板封闭不严,发电机工作过程中排放的一氧化碳传入学生宿舍,致学生中毒而死。★因无钱上网行窃被发现 安徽一高二学生连杀两人17岁的高二学生詹某某因为无钱上网,携带一把水果刀潜入邻居毕某家行窃。后因被发现,詹某某持刀先后杀死了毕某和其年仅13岁的儿子。8月22日 零时许,犯罪嫌疑人詹某某因为无钱上网,便携带一把水果刀潜入邻居毕某家中行窃。在行窃过程中毕某惊醒呼救,詹某某见阻止毕某呼救无果,遂用水果刀将毕某及其儿子章某捅伤,致二人失血性休克死亡,后詹某某逃回家中,其父亲了解情况后,将其痛打一顿并捆绑在屋内。★某市法院审结的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余某从初三开始就在别的同学带领下经常光顾网吧,他经常是深夜从学校溜出上网至天明前再回校舍,白天上课无精打采,后被学校勒令退学,他流入社会沉迷网络继而引发犯罪。而令人更为担忧的是,上网就象当初许多青少年玩电子游戏一样,一些家庭特别贫困的青少年也常常沉溺其中,如一少年犯父母离异后母亲重新组成家庭,继父和母亲都没有工作,姐姐又上大学,家里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生活极其困难。但就是这样一种家庭状况,该少年犯还常常光顾网吧,上网聊天,在网上广交朋友。最后因无力支付上网费用而走上盗窃之路。★以网名“多才伟哥”自居的张某本是河南省罗山县的农民,因无所事事上网聊天时结识了武汉市一网名为“寂静女孩”的女网友。两地虽远隔数百公里,但二人在虚拟世界里却你来我往,频繁交往,由此竟生出了恋情。期间“多才伟哥”不辞辛苦,数次相会“寂静女孩”。因女方家里不同意,“多才伟哥”与“寂静女孩”每次相会便都选择在旅馆。张某因留宿异地时间较长,苦于囊中羞涩,竟动起了盗窃的邪念,于一天凌晨窜至一居民区,用千斤顶顶开一居民家中防盗门后开门入室,窃得手机、金项链、银元、花戒及现金等,共计价值人民币6000多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陈某通过网络与被告人王某相恋后,陈某从湖南衡阳赶至湖北红安县与被告人黄某相会。后二人经过预谋又从网上将黄某远在河北邢台的网友刘某约至武汉汉口,尔后共同对刘某实施了强奸、抢劫犯罪。16岁的李某出生于河南省确山县,初中毕业后独自闯荡汉口,在上网时结识了长沙市18岁的网友王某。一来二去两人熟悉后,李某只身来到长沙会面王某。此后,二人即入住在王某家。期间,随着二人共同网上邀游,出双入对形影不离,两人的感情也瓜熟蒂落,一个月后,当二人共同返回汉口时,便毫不犹豫地租房同居在了一起。然而两个没有任何生活能力的少男少女除了上网、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因此很快就为生计犯愁了。既要过好生活,又不愿付出正当的劳动,在此情况下,盗窃便成了最为便捷的权宜之计。从2003年8月起在前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李某和王某盗窃作案8次,盗窃价值3万元,仅销赃得款就达16000多元。类似这样通过网络纠集成员进行的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犯罪所呈现出的的一大社会特征,也可以说是犯罪所具有的鲜明的时代特征。★长沙某中学高中生斌斌(化名)在父母和邻居眼中,一直是个乖孩子。今年10月17日,是斌斌16岁生日。斌斌提出要和自己的好友一起过生日,父母答应了。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儿子当天晚上竟与12名同学、好友一起吸毒!市禁毒委公布的有关数据表明,据初步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市现有显性吸毒人员1.06万人,其中65%以上为35岁以下的青少年。到底是什么让青少年甘愿与毒品“亲密接触”?市公安局戒毒所有关负责人说,无知好奇、追求刺激,是青少年染上毒品的两大主因。★13名少男少女集体吸毒斌斌过生日那天当晚,斌斌和他的10多名好友、同学齐聚贺龙体育馆附近一酒吧内。经过一番唱歌跳舞、喝酒嬉戏后,有人提出这种玩法不刺激,要买点K粉、摇头丸来助兴。这一提议竟得到了大家的附和。13名少年男女凑了数百元,从一名经常出没于酒吧的贩毒人员王某手中,买来了一些K粉和摇头丸。在酒精的刺激下,他们开始吸食……很快,少男少女们的目光开始迷离,身体开始扭曲,沉浸在疯狂之中。不久,他们被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侦查大队的民警带回了治安支队。经审讯得知,13人均为长沙市在校中学生或大学生,最小的才14岁,其中还有7名女学生。他们中的大多数此前曾多次吸毒。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侦查大队有关负责人熊海军介绍,与斌斌一道被抓的这13名学生中,有几名学生的家长早就发现了自己孩子出现过反常行为。其中一名学生的母亲,还是一名医生。在事发前,这名母亲曾注意到,孩子的举止有异,甚至注意到孩子的尿液颜色发生了明显改变。可她压根儿就没想到孩子已染上毒品。前言校园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楼道踩踏、食物中毒、溺水身亡、马路"杀手"…这些安全事故每天都在吞噬着"祖国的花朵"。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学近几年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2007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学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我校收集整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认真阅读本案例,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身体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一、踩踏事故1、学校集会造成学生被挤死挤伤案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2、日晚9时1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民办)下晚自习时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3、日9时35分,在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存放清雪设备的工具房小院内,三个年级(分别为三、四、五年级)的学生领完清雪工具通过院内一条长约50米,宽约1.5米得狭长巷道时,三年级学生孙曼菱摔倒后被身后的同学拥堵踩压,随后立即被老师送往乌市建工医院实施抢救,于当日22时宣告抢救无效死亡。踩踏事件还造成一名学生膝关节脱位伤,两名学生软组织挫伤。4、日12时许,位于新疆阿克苏市杭州大道的阿克苏第五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根据最新统计,此次踩踏事故中共有123名学生入院检查,目前41名住院学生中有1人因脏器严重受损病危,有6人重伤,另有34人轻伤。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往楼下奔跑,部分学生被挤倒,被后面涌上来的学生踩踏,造成10名学生死亡,27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7人。编后提示:惨痛教训提醒学校和教师要加强学生文明礼让行为习惯的养成,要做好应急疏散预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有序、畅通,预防踩二、网络安全案例: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编后:网络是把双刃剑,既有对我们有利的一面,也有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毒害。同学们一定要合理的利用网络,自觉远离黄赌毒,避免受到网络的毒害。三、交通安全1、〖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提示:案例中的无证驾驶以及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要加强对交通法规宣传认识,使每人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2、〖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日13时许,四川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提示: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3、〖案例3〗人货混装酿惨祸2008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重庆镇源人罗某驾驶农友农用拖拉机从砖厂拉砖到阳光新城工地,车上乘坐其妻子、儿子和女儿三人。拖拉机驶至机场专用道K3+400m处时,车辆向右驶出路面侧翻于路边,造成其妻子及一双尚未成年的儿女当场死亡,拖拉机受损的特大死亡事故。4、〖案例4〗司机大意花朵遭殃2006年7月安徽某县一名3岁幼儿,因为在高温下被司机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6小时导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案例将人们的视线再次吸引到幼儿园、小学校车的交通安全问题上。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提示:司机一时疏忽大意,致使一个个幼小的生命还未来得及享受多彩的生活就过早地夭折。痛定思痛,要加强对司机的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5、〖案例5〗驾驶非营运车辆接送日早上7点半左右,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车上9名遇难学生均为小学生,其余10名小学生被当地干群救起后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另有1人失踪。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提示: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车辆极易发生车祸。特别是农村学生,在返校和回家时要"乘安全车,安全乘车"。四、消防安全1、〖案例1〗克拉玛依大火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克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部分中小学生、教师、工作人员、验收团成员及当地领导共796人到馆内参加活动。16时20分左右,由于舞台上方7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引起大幕起火,火势迅速蔓延,约一分钟后电线短路,。灯光熄灭,剧厅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致使众人被烧或窒息,伤亡极为惨重。共死亡325人,其中小学生288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受伤住院130人。提示:经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共同调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12.8"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克拉玛依友谊馆人员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玩忽职守,对剧厅管理上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不重视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工作,汇报演出活动的组织者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的。2、上海商学院——4人死亡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过大,其中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火灾事故初步判断原因是,寝室里头天晚上使用“热得快”停电后没有拔下插头,第二天早晨宿舍来电后因电流过大引发热得快过热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所致。3、中央民族大学——上千女生疏散日中央民族大学28号楼6层S0601女生宿舍发生火灾,着火后楼内到处弥漫着浓烟,6层的能见度更是不足10米。着火的宿舍楼可容纳学生3000余人。火灾发生时大部分学生都在楼内,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将千学生被紧急疏散,事故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宿舍最初起火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部位,当时该接线板插着两台可充电台灯,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线板。该接线板部位因用电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火花引燃该接线板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事发后校方在该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1300余件违规使用的电器,其中最易引发火灾的“热得快”有30件。4、东北师范大学——500学生被困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宿舍2舍一楼发生火灾,浓烟将十一层高的整个宿舍笼罩,楼上百余个寝室的500余名学生被困。在浓烟的威胁下,大部分学生采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等方式自救,但仍有个别学生因受不了浓烟的熏呛做出将要跳楼的举动。危急时刻,在消防队员制止下,这几名学生最终被送至安全地带,消防人员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大火被扑灭,被困的500余名学生被成功疏散到安全地带。确定起火的是该宿舍楼一楼的干洗店干洗机旁边的一堆衣物,火势很快蔓延,并迅速产生很大的浓烟。5、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41名外国留学生死亡,近200人受伤日凌晨,位于莫斯科城区西南部的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6号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造成41名外国留学生死亡,近200人受伤。其中有中国留学生46人烧伤,11人死亡。有几个中国学生就是在火灾时想乘电梯下楼逃生,结果被困在内活活呛死。失火原因是电线短路。6、〖案例〗小小火柴头引然大火日吉林某学校教学楼一学生在室内吸烟,将用后未熄灭的火柴棒,随手扔在木质地板上,掉进地板的窟窿里,引燃地板下的可燃物酿成火灾。火灾烧毁教室19间、语音室1间、阶梯教室1间,过火面积955平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提示:一个不良习惯,一点小小的疏忽,却酿成一场大祸。所以,良好习惯的养成多么重要。7、〖案例〗蜡烛引起的火灾日凌晨3时许,云南省富宁县洞波乡中心学校学生侯某在床上蚊帐内点蜡烛看书,瞌睡之际不慎碰倒蜡烛引燃蚊帐和衣物引起火灾。火灾烧死学生21人,伤2人,烧毁宿舍24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提示:晚上点蜡烛照明的情况,在农村学校时有发生,未酿成火灾纯属幸运。各学校杜绝熄灯后点火的情况出现,防患于未然。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校园内发生火灾主要原因是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线路老化、人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所致,校园内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甚至危急生命,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校园各项秩序。防范校园火灾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我们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应吸取其他学校火灾事故教训,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要时刻敲醒消防安全的警钟,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制度,认真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只有做到警钟常鸣,才能确保校园长治久安。五、食品安全1、学生好奇误食桐子果伤生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的部分学生,晚饭后在学校操场边玩耍,有学生来到桐子果树下,捡到落在地面的桐子果,剥开后吃果仁,先后有47名学生捡吃了桐子果,数量3至10粒不等,晚上9点左右,有学生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的症状,经老师询问,有同学说是吃了地上捡的桐子果,随后凡吃了桐子果的同学纷纷出现相同的症状。后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误食桐子果所导致的中毒事件,共导致47人中毒,无死亡。提示:此起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小学生好奇心理,以及缺少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所致,为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各级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让其不要随意采摘和捡拾不知道其属性的野果食用。2、〖案例〗学生食用变质米干中毒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发生一起因食用变质米干,导致53人发生中毒的事件。经调查,学校食堂所供应的米干是10月9日下午2:00左右从米干厂购买,然后放置于班车行李架上托运,班车几经停留,直至9日晚上才送到学校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收到米干后,在室内常温下放置,到10月10日供应早点时,距米干出厂已经17个小时,炊事员在抓米干时发现有粘黏、馊味,已明显变质,但未引起注意,只将米干在开水里烫了一下就加入肉汤、佐料供学生食用,最终导致了食物中毒事故。3、〖案例〗学生食用皮蛋中毒日,普洱市技工学校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经查明,这是一起食用凉拌皮蛋而导致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共有25名学生发病,中毒学生均食用过学校食堂加工销售的凉拌皮蛋,中毒学生经医院及时救治,治疗痊愈,无死亡。2008年,广东恩平市沙湖镇一所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至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住院接受治疗观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现中毒症状,另外数十人主要基于心理影响要求住院。4、变质食物中毒事件日上午,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约200名中小学生在引用学校配发的早餐奶后,因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被送往医院治疗。19日上午,汉中市勉县新街子镇王家坪小学部分学生在引用了早餐牛奶后,出现胃部痛痛、呕吐等症状,立即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治疗。随后附近几所学校的多名学生也出现类似症状在医院治疗。据统计,在勉县有超过百名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就诊,大部分症状较轻,有27人留院观察。5、使用无证摊贩食品:日晚,淮安市盱眙实验中学部分学生在校园内一小吃部吃完晚饭后,很多学生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随后这些学生别紧急送往盱眙各医院进行救治,记者昨天下午从救治中毒症状学生最多的盱眙县人民医院获悉,中毒的28名学生已全部出院返校上课。记者在昨天的采访中获悉,中毒的28名学生全部是在该校园内无证经营的小吃部吃的炒饭、炒面等食物,而且该小吃部6日刚营业,做的第一顿饭就毒倒28名初中生。目前经医院确诊,此次中毒事件的罪魁祸首为亚硝酸盐。但目前亚硝酸盐的来源还是个迷。六、人身安全1、〖案例〗学生被教师赶出教室后游泳身亡某小学在2002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五年级学生庞某在下午第二节音乐课时,多次调皮捣蛋,违反纪律,经老师批评教育拒不悔改,被老师赶出课室。庞某孤单在外,很无聊,下课后,找到五年级另外一个同学梁某,说第七节课不上了,去河里游泳。梁某书包也不拿了,真的随庞某爬出围墙,来到河边。几个猛子扎下去之后,梁某发现庞某不见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来来回回走了几回,没找着,就急急忙忙回家去了。。到了晚上,庞某的妈妈见下午儿子放学后一直没踪影,赶紧打电话给学校,学校说不在。最后找回梁某查清真相,学校和家长才知道不好了,立即动员学生、家长、老师一起去找,直到第二天,才在下游几里的地方找到庞某尸体。2、〖案例〗铁饼伤人日下午第八节课,某校体育教师正在带领学生进行铁饼训练,一名学生将铁饼投掷完后,学生王某正要用投掷的方式进行回饼,此时,下课铃声响了,学生们开始纷纷向校外走去。体育老师发现王某要投回来刚要制止,但为时已晚,铁饼向在校园甬路上的行走学生们飞去,砸在了三年二班学生张某的头部,致使其头部受伤。校长和班主任闻讯后,和体育老师迅速将张某送往阿城市医院并及时通知了家长,经诊断其为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七、宿舍安全1、日凌晨2时许,广西浦北县官垌镇官垌中学内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性侵害案,覃某、张某、彭某等9人利用索钩爬墙进入官垌中学,对入睡的女学生进行猥亵,其中3名嫌疑人涉嫌对一名学生实施了猥亵。事发后,6名非法进入该县官垌中学校园对女学生进行侵害的社会青年被刑事拘留,浦北县教育局决定官垌中学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停职接受调查,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事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要求对全县各级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整顿,举一反三,排查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防微杜渐,确保校园安全。2、灵山三青年夜劫中学学生宿舍日凌晨凌晨3时许,3名十七八岁的青年仔手持水果刀爬墙进入伯劳镇伯劳中学初一分校区,该校男生宿舍239班、246班的学生被从梦中推醒并被抢劫,其中有25名学生被抢去现金人民币共计900多元。3、日夜里三点,社会上几个青年,进入赣榆县欢墩中学的男生宿舍,将睡梦中的该宿舍学生驱赶到厕所进行殴打。由此导致部分学生对学校产生了恐惧心里和厌学情绪,目前学生家长正在和校方交涉。4、学生冲突伤害日7时20分许,云南楚雄市紫溪中学几名学生因口角发生冲突,两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一人受伤。11日7时20分许,该校高二年级一班学生李国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汪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口角发生冲突,李国阳用刀子捅伤汪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同学徐振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李国阳捅伤,之后李国阳割腕自杀。宿舍社长见状后立即报告宿管员,宿管员立即赶到401室,组织伤员救治。三名学生被送往州医院救治,汪磊和徐振宇抢救无效死亡,李国阳在医院包扎后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八、校园恶性伤害事件日早上7点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重大凶杀案,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救治10人,抢救无效后有死亡5人。嫌犯郑民生当场被抓。日15时,雷州市纪家镇人陈康炳混入广东省湛江雷州雷城第一小学,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校园,砍伤31人,其中包括28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5人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目前受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持刀男子被当场制服。据初步了解,持刀男子徐玉元为当地男子,47岁。日,山东潍坊男子王永来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王永来被当场烧死,5名受伤学生目前没有生命危险。日上午8时左右,48岁的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村民吴焕明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行凶,致使7名儿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另有11名学生受伤,其中2名儿童伤势严重。死亡的7名儿童为5男2女,2名成人为幼儿园教师吴红英及其母亲。犯罪嫌疑人吴焕明行凶后返回家中自杀身亡。2014年校园安全事件汇总5月12日陕西南郑幼儿园吴焕明48岁林场村四组人男5月12日上午8时左右,48岁的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村民吴焕明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致使7名儿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另有11名学生受伤,其中2名儿童伤势严重。死亡的7名儿童为5男2女,2名成人为幼儿园教师吴红英及其母亲。犯罪嫌疑人吴焕明行凶后返回家中自杀身亡。[详细]4月30日山东潍坊尚庄小学王永来45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村民男4月30日,山东潍坊男子王永来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王永来被当场烧死,5名受伤学生目前无生命危险。4月29日江苏泰兴幼儿园徐玉元46岁泰兴市泰兴镇人高中文化已婚男无业原在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于2001年被单位辞退,近期没有工作。此前曾从事过违法传销活动。徐玉元的作案现场为该幼儿园小二班教室。其犯罪动机正在审查。有民间消息称,其曾在事发地幼儿园当过保安,后来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辞退,因此心理不平衡。29日上午,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持刀行凶事件。据进一步核实,该事件中受伤的人员一共为32名,其中学生29名,教师2名,保安1名。到目前为止无人员死亡,有5名儿童伤势较重,其中危重伤员2名。[详细]4月28日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陈康炳31岁雷州市纪家镇人未婚男4月28日15时,陈康炳混入广东省湛江雷州雷城第一小学,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详细]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杨家钦40岁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人已婚男杨家钦曾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几年前患上精神病,平时并没见有什么暴力行为。2005年9月发现其患有精神病。两年前,杨在上海打工时曾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一个月。案发三天前,杨曾因一些纠纷用刀将邻居杨某的头砍伤,当地边防派出所曾出警处理。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杨家钦用菜刀连砍7人,造成一名8岁男孩和一名80岁老妇死亡,另有两名小学生、一名学龄前女童及两名村民受伤。[详细]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郑民生42岁福建南平人中专毕业未婚男职业:他原为马站社区诊所医生,2009年6月辞职。医术较好,还被称为“郑一刀”。当了18年外科医生,和哥哥一家三口、80岁的老母亲在61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20年。作案动机:一是与原工作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二是恋爱多次失败,尤其是与当前所谈女友进展不顺利,心态扭曲,故意杀人。日早上7点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重大凶杀案,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救治10人,抢救无效后又死亡5人,嫌犯郑民生当场被抓。人生安全〖案例1〗学生恐慌酿踩踏事故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往楼下奔跑,部分学生被挤倒,被后面涌上来的学生踩踏,造成10名学生死亡,27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7人。提示:惨痛教训提醒学校和教师要加强学生文明礼让行为习惯的养成,要做好应急疏散预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有序、畅通,预防踩踏事故的发展。〖案例2〗教师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2002年10月的某一天,某校中学生何某趁陈老师上课在黑板板书之机,偷偷地在下面抽烟。老师发现之后,便叫何某交出烟来,但何某再三否认抽了烟。于是,陈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打了他两个耳光,恰好是打在何某的左耳上,致使何某左耳失聪。后来,陈老师赔偿了该同学的经济损失。提示:老师面对课堂突发事件,应冷静处理,调查了解情况,以正面教育为主,讲清道理,使学生知错改错,而不能凭一时冲动体罚学生。因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陈老师打了何某两个耳光致使其左耳失聪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所以,陈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案例3〗学生被教师赶出教室后游泳身亡,学校应负主要责任某小学在2002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五年级学生庞某在下午第二节音乐课时,多次调皮捣蛋,违反纪律,经老师批评教育拒不悔改,被老师赶出课室。庞某孤单在外,很无聊,下课后,找到五年级另外一个同学梁某,说第七节课不上了,去河里游泳。梁某书包也不拿了,真的随庞某爬出围墙,来到河边。几个猛子扎下去之后,梁某发现庞某不见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来来回回走了几回,没找着,就急急忙忙回家去了。到了晚上,庞某的妈妈见下午儿子放学后一直没踪影,赶紧打电话给学校,学校说不在。最后找回梁某查清真相,学校和家长才知道不好了,立即动员学生、家长、老师一起去找,直到第二天,才在下游几里的地方找到庞某尸体。提示:在这个案例中,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第九、十一项的规定,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第一,庞某在上课期间被赶出教室〔违反上述第九项规定〕,是造成这次惨剧的原因;第二,学生梁某和庞某第七节课没来上课时,校方没有查找并通知家长〔违反上述第十一项的规定〕;第三,学校的围栏没防范好,致使学生能爬出去。总之,家长把子弟交给了学校,学校就应该在职责范围内管理好学生,应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此外,梁某私自爬出围墙,违反学校规定下河游泳,也应负次要的责任。〖案例4〗铁饼伤人体育老师有责任日下午第八节课,某校体育教师正在带领学生进行铁饼训练,一名学生将铁饼投掷完后,学生王某正要用投掷的方式进行回饼,此时,下课铃声响了,学生们开始纷纷向校外走去。体育老师发现王某要投回来刚要制止,但为时已晚,事实上。铁饼向在校园甬路上的行走学生们飞去,砸在了三年二班学生张某的头部,致使其头部受伤。校长和班主任闻讯后,和体育老师迅速将张某送往阿城市医院并及时通知了家长,经诊断其为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在此案例中,学校和体育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体育教师对学生王某进行了制止,但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因此,学校应加强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案例5〗班干部维持纪律造成损害学校承担赔偿日上午第四节课,某小学一年级(1)班学生在没有教师在场的情况下做作业。教师在上课前曾到教室给该班学生布置作业,并让各小组组长维持纪律。7岁的陈某在写作业时,多次与同桌说话。陈某所在小组组长郭某(7岁)便拿起课本击打陈某的头部数下,致使陈某当场昏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派人把陈某送往医院,经诊断为癫痫病(击打行为系诱发因素)。陈某住院45天,其间花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600元。后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陈某将学校和郭某及监护人诉至。法院认为:学校应对教师疏于管理、安排未成年班干部维持课堂纪律的职务行为承担侵权责任。郭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按教师的指示维持课堂纪律的,对此造成的后果应由学校承担,受害人陈某虽有违纪行为,但并不成为他人实施侵权的理由,陈某本人没有责任。提示:根据《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管理学生的权利,但这是一种职权,只能依法行使而不能随意转让。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到课堂维持秩序,应告知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管班级,而不能将管理学生的职责交给未成年的班干部,其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教育要求的。〖案例6〗教师使派学生出车祸学校教师难逃其责 2003年9月,某城区小学正在晨读。初一年二班的班主任齐某让本班学生于某到校外为自己买早点,于在过公路时,不幸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下落不明。法院认为教师役使学生买早餐的行为是教师的个人意志和个人行为,同时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利用职责之便,置学生安全于不顾,私自差遣学生为其个人买早点,虽纯属于个人私事,也所属职务行为,因而判决学校和教师个人共同承担责任。【案例1】踢足球引起的伤害日下午,某小学五(3)班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将全班同学分为男女两组,男同学在操场上踢足球,女同学在操场旁边的空地上跳长绳。当体育老师在女同学处指导跳长绳时,忽然听到踢足球的同学在大声喊叫,体育老师忙跑过去一看,只见学生方某手捂着眼睛,蹲在地上。原来,方某是甲方的守门员,乙方队员王某带球突破甲方防守,抬脚射门时,足球射到方某的膝盖上后反弹到脸上,眼睛受伤。体育老师见方某左眼稍有红肿,并无异常,方某自己也说能看见物品,除了有点痛之外,没有什么大问题。放学回家后,方某将自己眼睛碰了一下的事告诉了家长,家长见孩子的眼睛表面无任何异常,孩子也说没有什么不适之感,就没在意。第二天早上,方某感到眼睛模糊,就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左眼视网膜剥离,虽经治疗,左眼视力已严重损坏,几近失明。家长认为孩子受伤是发生在学校内,并且是在体育课上,应由学校承担责任,故向学校提出承担全部治疗费用8300元,并索赔20万元。家长认为学校对方某受伤负有责任的理由,一是体育课上踢足球,不能安排在水泥地的篮球场上进行;二是王某是一位留级生,年龄比同班学生大2岁,让年龄悬殊的同学在一起踢球,很容易使小年龄学生受伤;三是踢足球时,体育老师不在操场上指导;四是事故发生后,学校没有及时送方某去检查;由于治疗不及时,才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学校辩称:一是踢足球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教育大纲中要求的,学校也知道应该在足球场上锻炼,但由于条件有限,难以做到,这不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何况许多学校都是在篮球场上踢足球的,本校十多年来一直如此,从未发生事故;二是同班同学之间相差一二岁也是正常的,不能因为王某是留级生,比其他同学大2岁,就不能与大家一起踢足球;三是体育课上老师曾反复叮嘱要注意安全,当时老师也在认真负责地指导女同学跳绳,体育老师并未疏于职守;四是学校非常关心方某,没有及时送其去医院检查,是从表面看方某眼睛红肿不明显,方某本人也讲自己视力正常,不要紧的。特别是回家后,家长也没有发现异常。最后,学校、方某家长和王某家长三方经过多次协商,达成协议:方某治疗眼睛的8300元,学校承担50%,方某家长承担30%,王某家长承担20 %,事故得到解决。请问,你是否赞同这一解决方案?(提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教学中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应当看其是否依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教学,在教学中是否讲解了注意事项,提供了必要的保护措施。)【案例2】教棒打坏学生眼睛日上午第二节课,替代(本堂授课教师范某请事假)看堂教师王某发现学前一班学生刘某在自己座位上用手中铅笔往另一枝铅笔上搭放,即用教棒敲打刘某手中的铅笔,致使笔尖戳伤刘某左眼。当地公安局于7月16日作出伤情鉴定:比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九条第一款,鉴定为重伤。法院受理该案后,于日依法组成合议庭,正式开庭审理。在诉状中,刘某母亲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赔偿费、误工费共计元。被告学校称,原告所述的眼睛受伤过程属实。对于原告要求学校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由法院依法处理。被告王某辩称,日上午第二节课,她发现刘某正在玩弄手中的铅笔,出于对刘某的关心,即用教棒轻轻敲打其手中的铅笔,不巧笔尖戳伤刘某左眼。现原告要求,我无经济能力负担。其人、律师认为,王某作为该小学的一名教师,他对在校学生及其他活动的管理是一种职务行为。他认为,王某在课堂上巡视,经过原告身边发现其在玩弄铅笔,采取用教棒随手轻轻敲打原告铅笔的方式进行制止,也是一种很正常的管理方法。王某在用教棒敲打原告铅笔时,主观上根本不存在故意对原告进行伤害。即使是这种职务方式不当,进而造成原告伤害结果的产生,其责任也应该由学校承担。1998年 5月 5日,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学校赔偿刘某医疗费11445元,残疾者生活补助费25920元、护理费9940元、营养费710元、交通费1900元、鉴定费480元,合计50395元。二、教师王某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由所在单位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例3】课外玩耍中的失明惨剧日下午3时许,某小学二年级学生万某在上厕所途中,注意到走廊过道的乒乓台上新安放了一只刚油漆过的大橱,大橱底部与乒乓台面间有一约3厘米的缝隙,同年级学生张某正用一根三合板条在缝隙中来回抽动玩耍。当万某劝阻张某不要这样玩耍,并将眼睛贴近乒乓台面看张某是否还在抽动时,张某不慎将板条插入万某右眼。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还是酿成了万某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的惨剧。万某家长诉诸法院,要求张某的法定赔偿医药费、营养补助等共计2.7万元,其所在学校因不力也应承担。经法院,原、被告三方协商解决,第一被告张某的家长赔偿万某2万多元,所在学校赔偿9000元。(提示:学校的责任在于设施安放不当及管理、照管不善)【案例4】学童嬉戏致伤,校方也应负责日,某小学的下课休息时间,学生李某和张某在一起玩起了斗拐的游戏(一条腿盘在另一条腿上互相撞击),张某因斗不过李某,就用手将李某推倒,致使李某右大腿骨折。李某出院后,经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法院一审判决致害人张某的监护人赔偿原告李某损失7815.5l元,所在学校因对学生未能实施有效管理,亦被判决赔偿原告损失2233.29元。(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系未成年小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尚不能够及时、正确地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其在学校中的有些行为应该受到学校老师的指导和帮助。学校应安排课间值日教师。)【案例5】为挂教室窗帘,坠楼身亡1995年11月某日早操后,某小学五年级学生进教室,班主任王老师环视教室,发现左侧的窗帘掉落了。她随口说道:“窗帘怎么掉下来啦,谁去挂好。”第一节课后,劳动委员史某(11岁)觉得这是自己的事,便叫了邻座的同学捡起掉落的窗帘,然后他从课桌上攀上窗台,试图挂好窗帘。史某人矮够不着,便一脚跨出窗外(铝合金玻璃窗),也许是窗沿较滑,又无凹口,一不小心,竟从五楼坠下,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史某脾脏破裂,肝肺严重受损,体内大量出血,虽经医院医护人员41小时抢救,输血1400CC,抢救花去5000多元,但仍未能夺回孩子的生命。一个好端端的品学兼优的“红领巾”,永远离开了自己的伙伴。学校虽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频繁上门赔礼道歉,但无法替代父母失去儿子的悲痛,祖父母失去孙子的寂寞。经过一个多月的核实与协调,学校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一次性赔偿家属8.5万元。加上处理这一事故过程中的花费,学校实际支付出10多万元。【提示】是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师应特别注意自己在学生面前的言行;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安全的教育设施。【案例6】小学生在学校游戏受伤,学校应否承担原告巫正声是西城小学五年级学生。日课间休息时,巫正声与同学张文斌(11岁)进行追逐游戏。巫正声在前奔跑,张文斌在后追赶,巫见张将要追上,就向阅览室方向跑去,巫猛推阅览室门时,将门上的玻璃推破,巫的右手和手臂被玻璃划破。经医院治疗后,右手食指部位的筋被划断,右手食指丧失功能。原告的父亲巫兴演以孩子在校读书,学校管理、监护不周,门窗设备简陋,而致学生受伤为由,要求学校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学校辩称:课间休息时间,学生自由活动,学生间进行追逐活动是正常情况;学校阅览室门上的玻璃完整无损,也不存在设备简陋问题,拒绝承担巫正声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原告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调查核实,不能认定门窗设备简陋而致学生受伤的事实。判决学校对巫正声因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有赔偿的责任。(提示)与案例11比较分析: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差异;教师注意义务的性质(宏观监督,而不是对每一个自由活动的学生进行看管)【案例7】学校集会造成学生被挤死挤伤案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 6至 11岁的小学生 28人,伤59人。据省、地、县检查机关的联合调查,这起特大伤亡事故是学校副校长杨某工作不负责任、制度不严、有章不循、纪律松懈造成的。为此,对城关小学副校长杨某处以“”,追究刑事责任。请问,如按照新《》,对杨某的定罪是否合适?[几点启示]为了学生集会中的人身安全,学校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工作:(1)必须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学生集会的安全工作。有关人员应当各司其责,各尽其责,避免互相推诿。(2)在学生集会时,对学生集会的路线、设施和环境等与学生人身安全有关的事项,要全面考虑,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3)在学生集会时,应当使学生进出教学楼的时间错开,并由专人监管,防止造成拥挤。(4)在参加校外集会时,一定要有专人跟随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如果学生年年龄较小,一般应当负责带回学校,不应在外面把学生放走。(5)学校的各楼门和通道一定要保持畅通无阻,保证必要的照明度,不要随意封闭楼门和通道。【案例8】为办板报冒险“取经”坠楼身亡1997年10月份一个星期天,某小学四(1)班学生向某与同班6位同学一起来到学校利用业余时间为班里出黑板报,听说隔壁四(2)班的黑板报办得很好,他们就打算学习一下邻班的经验。但该班窗帘拉得严严实实,门也紧闭,从外面什么也看不到。向某便与两位同学一起从后窗翻到隔壁教室去现场学习。返回时,向某不慎从三楼摔了下来。送到医院时,年仅九岁的他已停止了呼吸。事故发生后,当地教育局的领导和学校领导及向某的班主任都到医院看望,安慰了他的父母。次日,学校又配合向某的父母处理了善后事宜,并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强调安全教育。并安排人员将所有教室的后窗都用钉子封上。向某的父母没有向学校提出过分的要求,并与其他家长一道找学校,要求撤消对班主任的处分。据了解,向某所在班级一直由班委安排出黑板报,班主任并不参与,也不到场指导。请问:在这起事故重,学校与班主任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分析要点】学生利用休息时间来学校办黑板报,学校不可能派出专人来监督他们的举动;学校和班主任不可能考虑到学生会冒险从教室的后窗中爬讲爬出。【案例9】课外时间出意外,谁的责任?某小学利用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打扫卫生,班主任徐X让学生王X负责擦玻璃。王X在擦玻璃时不慎从二楼窗台上摔下,造成左小腿骨折,脊椎扭伤而下身瘫痪,住院治疗达5个月之久,花去医疗费 5000元。因在如何承担责任问题上王 X的父母与学校发生纠纷,王X的父母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认定学生王X受伤是由于教师徐X的过错造成的,判决学校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并支付王X营养费、家长护理误工费等共计1万元。由于数目较大,学校承担有困难,同时学校认为造成这个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因与徐X的过错行为有直接的联系,便提出徐X也应承担部分费用,徐X不从。请问:学校提出让徐X分担赔偿费用的做法是否合理?【分析】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因此,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危险,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该例中徐教师让学生擦玻璃,他应该预见到学生有潜在掉下去摔伤的危险,但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应属于过失过错,对此理应承担责任。但学校提出让徐老师分担赔偿费用的做法并不合理,因为打扫卫生的活动是学校决定组织的,徐老师也不是让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而造成对学生的伤害,虽然其责任应由学校和教师共同承担,但学校和教师所承担责任的性质是不同的,学校作为法人,法院判决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正确的。至于教师的责任问题,学生家长以及学校等有权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即教师应对此承担行政责任而不是民事赔偿责任。即使教师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只能由学校在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后,再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教师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案例}一天课间,我们班的值日生准备擦黑板,另外一位女同学和一位男同学都想去帮忙,可是只有一个黑板擦了,于是两人就都抓着不放手,就这样两人你拉我抢。拉锯战持续了没几个回合,那位男同学的手被黑板擦的边缘给割了一道口子,鲜血顿直流,女孩见状赶紧松手跑开了。这位男同学看见自己的手流了那么多血吓得直哭,其他同学见状赶紧把他带到我的办公室来。来的路上都滴了很多鲜血,引来了许多其他班上的学生跑出来看热闹,把办公室都挤个水泄不通。我赶紧拿棉签和药水给他简单的清洗和包扎了一下,并马上打电话给他的家长告知其情况,告诉他们赶紧到学校附近的医院去会面,我马上就会把孩子送去治疗。还好,划伤的口子不是很深,又及时处理了伤口,所以不用缝针,只是打了一针破伤针。整件事情因为处理的及时,家长对此也比较满意。棍毙同学只因小摩擦 段诗之死校园留阴影 ( 19:22)十五六岁的孩子血气方刚动手打架是常有的事,但两名初二学生之间到底有多大的仇恨,以至于要以死相见呢?而且当时正值课间,周围有那么多的老师同学,为什么就没人阻止悲剧的发生呢?今天上午,记者再次前往盛泽三中调查。中午十二点,正是盛泽三中的午休时间 ,但今天的校园却失去了往日的平静。二十几名民警、辅警严阵以待,把守大门。教学楼下,初二七班的孩子把段诗的叔叔和姑姑围了个水泄不通。而段诗的父亲则坐在儿子的座位上,时而发呆,时而痛哭。事发地就在教室外的阳台,当时初二七班的三十多名同学几乎都目睹了这起校园暴力的发生。将段诗打昏的是初二五班的王超,当时他手里拿着半截拖把棍。知情的同学说,这个王建正是昨天下午争斗的起因。原来,昨天下午第一节课后,七班的王建在厕所与五班的张华健因为一点小摩擦动起了手,段诗闻讯后便为兄弟出头,揍了张华健一顿。第二节课后,与张华健同班的王超又上门报仇。结果,三五棍便要了段诗的命。目前,警方已向死者家长下发了尸检通知书,具体的死亡原因正在进一步条查当中。让人疑惑的是,老师的办公室就在初二七班的隔壁,离斗殴现场不过五六米,但却没能及时阻止悲剧的发生。陈校长承认,学生斗殴的情况的确时有发生,学校对于校园暴力的防范还有待加强。事发后,另外两名当事人王建和张华健再没露面。而在段诗的成绩单上,记者看到,除了艺术,几乎门门都是优秀。老师的评语写道:你是一个聪明的男孩,你的脑子很活,可是你不善言语,不愿与同学交流,以至于很多同学忽略了你,如果你能敞开心扉,我相信你的人生将会多姿多彩。 传真记者现场报道。 (赵冬生摘自苏州广电总台社会经济频道)悲剧再次上演 木渎两男童溺死小河边 ( 19:17)随着天气渐渐变暖,不少孩子又开始去河边玩水了,而危险也在慢慢逼近,今天上午,在木渎金桥附近,就有人发现两名男童溺死在了路边的一个小池塘里。早上八点多钟,民警赶到现场,将两名小孩的遗体打捞上来,随后送到了殡仪馆。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其中一个孩子的母亲在旁边失声痛哭。孩子的母亲告诉我们,孩子23号就走丢了,他们一直在找,可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在现场,我们简单测量了一下,这个看上去小小的池塘,深度居然有1.5米左右,而周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同时,我们也提醒家长,夏天将近,一定要看管好年幼的孩子,千万不要让他们单独到河边玩水。 传真记者报道。 (赵冬生摘自苏州广电总台社会经济频道)一天内三个孩子小手血淋淋 打工要紧娃娃的安全更重要 ( 11:34)□商报记者 杜杜 通讯员 晓郦本报讯 前天晚上,瑞兴医院手外科接连送来了三位年幼的患者,最大的孩子7岁,最小的只有18个月,这三位小孩子的右手都鲜血淋淋。有的是血肉模糊,有的连指头都没了。他们都是外来人员的子女,伤情都较重,孩子的鲜血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孩子的安全真是马虎不得。18个月的香香跟随打工的父亲来到苏州,香香的出生给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带去了欢乐。好景不长,香香母亲去年年底因患肝癌离开了人世。年幼的香香一直都由爸爸带着,一边工作还要照顾年幼的香香,香香父亲只好抱着香香到他打工那家面店。前天晚上,因为要赶制几十斤的面条,父亲便让香香一个人在一边玩耍。小香香刚学会走路,总是跌跌撞撞地走来走去。压面条的机器一动动的,香香被它吸引了,伸出小手在机器上摸来摸去。一不小心,香香的小手伸进了压面机,左手的三个手指被压得粉碎。看到浩浩时,这个3岁小孩脸上的泪痕还没有擦干。浩浩父母是卖鸡的,悲剧同样发生在前天傍晚,浩浩父母正忙着做生意,浩浩一个人边上玩,浩浩玩着玩着拿起爸爸杀鸡的剪刀剪东西玩,这剪刀实在太锋利了,一剪刀下去,浩浩居然剪断了自己右手中指的指头。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手术,浩浩刚送回病房休息,正在床上挂水。浩浩爸爸昨天一早就来找医生商量希望能让孩子早点出院,因为说店里的鸡还要回去照看。刚从手术台上下来的患者,一下手术台就要出院,医生也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7岁的兰兰跟随父母从老家来到吴江盛泽,放学回到家之后,看到母亲在做饭,就跑到家门口跟几个孩子一起玩耍自制的跷跷板。一起一落,兰兰的小手被压到了板下,碰巧下面垫着石块,兰兰的三根手指被压得血肉模糊。三名外来打工人员的孩子因为看管疏忽受了重伤,香香爸爸看到高额的医疗费用几次想抱着孩子离开,但孩子无助的眼神又让他不得不坚持下去,因为如果不治疗这孩子的右手就废了。这些孩子的鲜血和眼泪何时才能不再流啊。 (摘自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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