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上听到已婚女子赠与健身教练120万,丈夫要求健身教练返还,可以吗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迅猛发展,各类网红主播层出不穷网友打赏主播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近日重庆江北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打赏主播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刘某与郑某(女)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后郑某到北京工作,与丈夫长年分居两地2018年4月,郑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了网红健身教练蒙某蒙某长相帅气、身材健美,郑某被其深深吸引为表达对蒙某的爱慕,郑某多次通过打赏、轉账、赠与护肤品、香烟等方式向蒙某赠与财物共计120余万元并经常前往蒙某处,与其见面刘某得知上述情况后诉至重庆江北法院,要求确认郑某赠与蒙某120余万元财产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蒙某予以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郑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囿。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应当平等协商;未取得一致意见,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鄭某向蒙某赠与财物数额较大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蒙某同意返还刘某、郑某財产90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 综合重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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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丈夫长期分居已婚女子多次贈与网红健身教练达120余万元,还经常与其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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