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举报游泳馆救生员没有上岗证救生员

全国分站:      
游泳救生员配备何时不再捉襟见肘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内部分游泳场所的救生员配备缺口很大,而在岗的救生员中有近1/3不符合国家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这导致游泳场所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隐患。
救生员正在参加资格考试时的情景
  夏日炎炎,游泳场所成为了人们健身、纳凉的好去处。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内部分游泳场所的救生员配备缺口很大,而在岗的救生员中有近1/3不符合国家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这导致游泳场所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隐患。游泳救生员是游泳者生命的守护者,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救生员岗位缺口很大?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采访。
  国内部分城市持证救生员缺乏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游泳馆每年都会有溺水事件发生,而这和游泳场所缺乏安全管理、救生力量不足有着直接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50米&25米的标准泳池应设有深浅池标志、4个扶梯、1米高的望台以及4名救生员。人工泳池内人均游泳面积不能低于2.5平方米,天然游泳场内人均游泳面积不能低于4平方米。而记者近日在北京的游泳场所走访时发现,一些标准泳池配备的救生员人数也不够,如记者在北京市玉泉路附近的一露天标准泳池内游泳时看到,该泳池仅有2名救生员,而在记者走访的其他游泳场所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对此,北京体育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游泳救生员人数不达标现象主要集中在各社区的配套游泳场所内,越是多楼盘的社区,其存在的问题就越严重。
  游泳是深受群众喜爱且普及程度非常高的一项体育活动,也是17个危险体育项目中危险性最高的项目。相关部门曾作出规定:游泳池、场、馆参加救生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而目前的情况是,全国不少在岗的救生员中,有接近1/3不符合这个规定,再加上游泳馆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放宽招聘条件,所以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中国救生协会的负责人对聘请不合格救生员的游泳场所表示担忧。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如拥有600多所游泳场所的一线城市深圳,粗略估计,至少需要2000名以上的持证救生员,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只有1000来人,缺口高达一半。相比较来说,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情况要好些,持证救生员均在4000人以上,但即便是这样,还是不能满足需求。
  考试难、收入低导致救生员职业缺乏吸引力
  从救生员数量缺口较大来分析,该职业的前途应该是光明的,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考证难、考证贵,再加上季节性工作性质,收入不高,导致了救生员流失严重。&北京水上运动协会培训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此外,中国救生协会的负责人表示,目前,造成持证救生员缺口大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个职业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救生员没有归属感。另一方面,许多游泳场所层层转包,经营者为了压缩成本,要么减少救生员数量,要么聘请一些非专业人员临时充任救生员。&现在的救生员流动性很大,一般公司都想找30岁以上的老救生员。&在北京市西城区某小学做救生员的老傅说,一般年轻救生员会比较懒、怕晒黑,而且新救生员上岗后都要向老救生员学习1年左右的时间。由于时间长且很多技术要领都要从头学起,年轻人一般没有耐心,做几个月就不干了。同时,老傅还表示,除了考试难度高外,救生员的待遇也相对较低。每月只有2000元左右的薪水,而且很多救生员是季节性的工作,游泳旺季的半年有活干,另外半年怎么办呢?所以大多数救生员都只好选择兼职。
  专家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游泳池配备的救生员要经过水中解脱、潜水、蛙泳、踩水等多种考验才能拿证。救生员除了会游泳外还要掌握一定的救护技术,如人工呼吸、心脏按压、肩背护送等。这些对于一些技术过硬的救生员不是问题,但由于原全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救生员证已经作废,一些老救生员现在需要重新交钱考证,所以他们很不情愿。此外,现在新资格证的考核需要许多理论知识,这对于技能过硬但年纪较大的老救生员来说难度很大。不仅如此,目前救生员考证需要花费1000多元,并且每年年审还要交纳一部分费用,这对收入本就不多的救生员而言也是个负担。
  救生员待遇保障亟待加强
  记者在许多游泳场所游泳时发现,其实救生员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游泳者数目众多、形色各异,尤其是少年儿童,管理起来难度很大,受委屈是家常便饭。&如果各方面都合适,谁不愿意固定一个地方干啊?&老傅告诉记者,如果游泳馆不辞,救生员一般也不愿意离开,关键是待遇要合适。他说,一个救生员的日常工作通常是这样的:首先,他要提醒游泳者放下拖鞋,赤脚走进浸脚池消毒;然后,他要告诫没有戴泳帽的游客戴上泳帽;接着,他会劝说儿童及游泳技术不佳者不要进入深水区,同时劝阻跳水者和潜水者;最后,他会坐在高脚椅上或在泳池四周走动,用警惕的眼神巡视整个水面,随时吹响口哨以示提醒;当所有泳客离去后,他还要负责清洁、换水,工作量是非常大的。
  救生员是一个特殊的岗位,他们不仅是游泳者生命的守护神 ,同时也随时承担着自身生命安全的风险。虽说通过不断地考核和测试具有一定的救生技能,但是风险依然很大。2007年,游泳救生员被正式纳入国家体育行业特种工种,之后,在2010年中国救生协会联合中体保险经纪公司强制性地为救生员们上了保险,凡是参加考试并获得救生员职业鉴定证书和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资格证书的救生员,第一年将享有保额为5万元的保险,救生员在领到两证后就可以激活,一旦发生意外就可以得到赔付。&这是首次将救生员的生命安全纳入到行业管理。&中国救生协会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做法对提高救生员这个群体的社会地位,保障救生员的合法权益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相关链接
  救生员的上岗标准
  游泳属于高危项目,根据有关规定,游泳场所经营者须到体育主管部门办理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方可运营。有关部门对游泳救生员的要求也相当严格,只有经培训考试合格后获得《救生员上岗证》和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 《全国救生员等级证》的人才能上岗。
  初级游泳救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爬泳、仰泳、蛙泳、潜泳、反蛙泳、踩水等游泳技能;2.年龄在18至50岁之间,身体健康且两眼视力在1.0以上和矫正视力在1.5;3.200米自由泳时间保持在3分50秒、25米18秒 (男)20秒(女),潜水摸物负重12&&15公斤;4.通过闭卷理论考试以及救生技术、心肺复苏等考核。
责任编辑:(王彦艳)
------分隔线----------------------------
由于广告严重违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北京市药监局昨天对金樱首乌汁等9种药品发出“...
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首次审议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据...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对金樱首乌汁等九种在广告宣传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药...
近日,由中国医促会中老年保健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中医科学院协办的“中医运用三价铬...
国务院日前批准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
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将在7月试运行,该平台将由北京联通“114”自主运营,并接受政...游泳馆淹死人的话救生员会负刑事责任吗?_百度知道
游泳馆淹死人的话救生员会负刑事责任吗?
我现在暂时在一个游泳馆打杂。。。另外兼救生员 但我不会游泳。。。并且喜欢玩手机(←_←我知道自己有点畅罚扳核殖姑帮太爆咖玩忽职守了) 如果在我玩手机的情况下淹死人我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
答案:凡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游泳场所必须要有合格的救生员。救生员的要求是水性好、懂得水中救护方法、懂得对溺水者的急救措施等,按要求是应该持上岗证的。你不会水却做救生员,你觉得心理踏实吗?如果发生溺水事故,造成死亡,是会被起诉的。经理是第一责任人,他的罪责固然难逃,你也同样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因为你自知不会水还做救生员)。反之,如果你具备救生员条件,也尽力去救护了,但仍发生了意外,你个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在与游泳场所无关,溺水者属自身造成的前提下,通常是只需要游泳馆对溺水身亡者家属进行人身财产经济赔畅罚扳核殖姑帮太爆咖付,免于起诉。(你谈不上玩忽职守,因为你不会水,原本就是错误)
游泳馆也没有明确的提出叫我做救生员
他们只是跟我说你看着人点
有人溺水了你就叫人
我是暑期工 我们之间也没有签任何合同
我会逃脱责任吗?
你看看自己的问法:(我现在暂时在一个游泳馆打杂。。。另外兼救生员 但我不会游泳。。。并且喜欢玩手机(←_←我知道自己有点玩忽职守了) 如果在我玩手机的情况下淹死人我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
你要是早这样说,不就得了?大家时间都宝贵,呵呵~你也不怕啰嗦麻烦?话归正传:如果按你所追问的细节看,属实的话,发生溺水意外就和你没关系了。但做事情要注意前后思考提防,以免别人把你牵扯进问题中。这里要提醒你的是:救生员应该不离开泳池周围,何故发生问题时要让你去喊?这本身就耽搁营救时间、这本身就是错误和不负责任的做法。安全问题是老生常谈,马虎不得。往往越是觉得不会发生什么问题时,问题偏偏出现。大多数责任事故都如此,感到单调时就产生松懈。不能别人让你代劳就答应,别人说的算吗?即使经理命令,你也需先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而不要产生任何牵连。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2条回答
你没有救生员执照去做救生员…… 人死的话是游泳馆的责任。但是你自己会一辈子良心不安倒是真的。还是上班时候认证点吹哨子吧。 你们这个所谓游泳馆不会只有你一个不会游泳的救生员吧
不会游泳不能当救生员,但是现在很多私人游泳池乱来,没救生员资格的人也当救生员。不出事情还好,出了事情责任就大了。不过可以明确告诉只要不是你把人淹死,你就不用负刑事责任。充其量就是负民事责任。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救生员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昆明游泳馆教练兼任救生员 家长不放心
进入暑期,到游泳馆游泳的人增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 都市时报记者 王小琴
到游泳馆学习游泳,溺水时仅有一名无救生员资质的工作人员在场,最终导致30岁的男子不幸溺亡。两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西南林业大学体育馆游泳馆开放条件存在较大不足,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处赔偿死者家属38.8万余元。
天气炎热,不少市民喜欢到游泳馆里享受清凉,但一定要注意安全。昆明游泳馆的安全措施、设置标准等情况到底如何?本报记者进行了走访。在游泳馆如果发生溺水事故,游泳馆应该负怎样的责任?本报邀请律师解答相关问题。
学员溺亡 游泳馆被判赔38万余元
看见小区内张贴的游泳培训广告,征得母亲宋女士同意后,去年9月9日,30岁的小曹到西南林业大学游泳馆学游泳。当天中午12点40分,游泳馆内的学员发现小曹溺水,现场的人将其救上后,小曹经抢救无效死亡。
几年前丈夫去世,老年又遭丧子之痛,59岁的宋女士认为,儿子的身体条件没有任何问题,是游泳馆硬件设施、管理不专业,导致了儿子溺亡。而学校认为游泳馆各种措施均达标,并坚称死者死因不明。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盘龙区法院一审认定,事发当日,学校的游泳馆内安排有2名救生员值班,其中一名是国家中级救生员,另一名是没有救生员资质的在校学生。游泳馆救生设施方面存在不足,在开放条件上存在问题,且在日常开放营业中未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导致小曹溺亡时未能及时发现,造成小曹死亡。属于游泳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今年1月21日,一审判处学校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63.3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表示不服,向昆明市中院提起上诉。6月3日,终审法院认为查明的案件相关事实与一审认定一致,根据相关规定,判处赔偿金额变成38.8万余元。
“出事前,学校游泳馆的安全设施存在瑕疵,出事后已引起重视,目前已完善了各种安全措施。”判决下达后,被告方的代理人聂律师表示,目前已与宋女士初步达成一致,近期将把赔偿款给她。
盘龙区体育馆游泳馆
30多个学生仅1名教练还兼职救生员
“这里配套设施齐全,营业近20年,每到暑假,很多小孩都来报名学习游泳。”21日晚上9点,盘龙区体育馆游泳馆前台工作人员介绍,该游泳馆共有6个专业游泳教练,教练员除了教学生游泳外,也充当救生员。
该游泳馆场馆张贴着安全提示:“浅水区禁止跳水,深水区不会游泳者禁止入内。”游泳馆内还挂着一个“游泳规则”的告示牌,强调患有游泳禁忌病、酗酒者均不得入馆。不得跑跳、反跳、侧跳入水,不得追逐嬉闹,不会游泳者不得进入深水池,进入深水池游泳者后果自负。游泳者应注意自身安全,按本人体质、游泳技能进行游泳活动,若发生溺水伤亡事故,本馆概不负责。
在浅水区的一条泳道内,三十多个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小孩,每人戴着2个小游泳圈,分成2排朝着终点方向游过去。近300平方米的游泳池,一名身着黑色衣服的教练员站在池边,紧随着孩子们的脚步来回走动,口哨声不断,指挥着孩子。
“只有一名救生员,我们不放心。”不少家长对馆内救生员设置情况存在质疑,但场馆的工作人员却反复强调“不会有危险,相关设施很到位,不会有意外出现”。
在五华游泳馆内,深水区与浅水区有明显的高度区别标识,浅水区为1.2—1.6米,而深水区为1.6—2米。在浅水区岸边,3名男子吹着哨子,大部分孩子都在家长的监护下学游泳。通过5分钟观察,有几名10多岁的男孩跳进深水池,并没有工作人员制止和提醒。
希望救生员能在泳池边来回走动
“尽管游泳馆的工作人员都称设置了救生员,但很多挂着口哨的人却坐着闲聊,没有明显的衣着标识,我们很难区分哪些是救生员。”市民张先生说,他并不放心让儿子单独去游泳馆游泳。一旦发生溺水事故,不清楚谁是救生员,对于呼救和组织现场抢救都极为不利。
多位市民也表示,救生员不要只管理一块面积,希望能在场内多走动,加强巡逻,并且绝不允许有视角盲点。同时,场馆周围必须有观察台和附属救生设备,方便巡逻和急救。
对于游泳学员的安全问题,多家游泳馆表示,泳池专门设置了“教学区”,配备专门教练员,多人轮番对学员和游泳者进行安全监护。而救生员都签了合同,持有上岗证。
是否每个救生员都是“正规军”,很多救生员避而不谈。“很多游泳场馆招聘时,应聘者若没取得相关的救生员资质,但前提是一定要会游泳。特别是暑假,很多大学生会选择来兼职,进行简单培训后立即上岗。”一位应聘过2家游泳馆的救生员表示。
救生员脱岗 发生事故将负连带责任
“发现群众溺水,游泳馆与救生员均有救援义务,按规定必须专业、尽力求助溺水者。”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王强律师认为,如果求助不及时或方法不当,游泳馆将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若救生员出现不在岗等失职行为,将承担一定连带责任。
“若发生意外事故,救生员是否具有相关资格证,并不一定与死者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若查实无证上岗,救生员和场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王强说,如果救生员方法得当,尽了责依旧无法避免不幸,救生员和游泳馆可减少或免除处罚。
王强还表示,按照国家关于游泳场所设置的相关规定,游泳场所各类人员上岗着装需有明显标识,包括救生员,以方便市民求助。同时,必须建立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和事故处理制度,并悬挂在馆内明显位置,深水游泳馆还应有“人工游泳场所实行深水游泳合格证验证制度”。
“很多地方结合国家的规定,制定了地方法规来进一步规范加强法律责任,但目前云南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 王强认为,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快完善法律,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受害者的救助方式并不明确,追究过错责任和行政责任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50m2以下的泳池至少需两名救生员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规定,水面面积在250m2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按照面积每增加250m2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编辑:范皛&&责任编辑:范皛}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婴幼儿游泳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